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宝政函[2005]2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1.26
【实施日期】2005.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政函〔200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0年以来,经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在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大力配合下,我市以创建“示范社区”为载体的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一些单位和个人受到了国家民政部和省政府的表彰。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促进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市政府决定对渭滨区等22个先进单位和杨巧英等22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创佳绩,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全面提高我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
职能部门和各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深化社区建设工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发扬“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双创”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社区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为构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和谐宝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全市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7•【字号】宝政函〔2012〕33号•【施行日期】2012.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级各社会组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市社会组织在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应对自然灾害、推进慈善事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已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
为充分肯定我市社会组织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的显著成绩,进一步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市政府决定对在市级社会组织中评选出的宝鸡市慈善总会等20个社会团体、陕西中北专修学院等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
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进取,务实创新,努力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名单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附件宝鸡市市级先进社会组织名单社会团体:宝鸡市慈善总会宝鸡市金融学会宝鸡市炎帝研究会宝鸡科技咨询业协会宝鸡市书画家协会宝鸡市老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宝鸡市旅游协会宝鸡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宝鸡市教育学会宝鸡市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协会宝鸡市钛业协会宝鸡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宝鸡市中小企业协会宝鸡市墙体屋面材料工业协会宝鸡市保险行业协会宝鸡市纪检监察学会宝鸡市二手车行业协会宝鸡市道路运输协会宝鸡市室内装饰协会宝鸡市房地产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陕西中北专修学院宝鸡亚太专修学院陕西三和专修学院宝鸡高新实验中学陕西秦岭专修学院宝鸡忠信双语技术学校宝鸡园丁中学宝鸡烹饪专科培训学校宝鸡姜炎伟芝堂老年公寓宝鸡新星流浪儿童援助中心。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4•【字号】宝政办函[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4〕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强化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密切协作配合,严格火源监管,科学果断处置突发火情;广大森林防火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勇于奉献,扎实工作;全市连续30多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受到了国家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表彰。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和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经县区推荐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市政府决定,对市马头滩林业局等连续20年以上无森林火灾的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张伍堂等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应急扑救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4日附件1全市连续20年以上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名单(共11个)市马头滩林业局(连续52年无森林火灾)眉县国有营头林场(连续50年无森林火灾)市辛家山林业局(连续34年无森林火灾)麟游县国有长益庙林场(连续30年无森林火灾)凤县唐藏镇(连续30年无森林火灾)岐山县蔡家坡镇(连续28年无森林火灾)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连续26年无森林火灾)千阳县水沟镇集体林场(连续23年无森林火灾)眉县汤浴镇(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凤县国有留凤关林场(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岐山县京当镇(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附件2: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共100名)张伍堂太白县林业局副局长高锋太白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陈志忠太白县鹦鸽镇人民政府林业专干张运动太白县咀头镇集体林管护分站职工刘岱东太白县桃川镇白杨塬村村委会主任周代平太白县森林专业扑火队队长李小亮太白县森林专业扑火队队员杨重文凤县林业局纪委书记李小民凤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马忠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镇长赵正文凤县唐藏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周琪凤县留凤关镇林业站干部李新华凤县黄牛铺镇林业站站长高红卫凤县双石铺陈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索永翔陈仓区防火办副主任郭卫宁陈仓区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梁广财宝鸡市公安局陈仓分局县功森林派出所所长张建武陈仓区国有坪头林场职工孙雄科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职工尹武强陈仓区国有冯家河林场职工贾波陈仓区赤沙镇人民政府干部牛英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陈仕录陇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固关派出所所长朱琦陇县国有关山林场场长蒲朝阳陇县国有咸宜关林场场长李永安陇县国有固关林场护林员宫银利陇县国有八渡林场护林员赵建政陇县新集川镇党委书记XXX刚麟游县丈八镇人民政府镇长李军保麟游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教导员马玉荣麟游县林业局防火专干侯建辉麟游县招贤镇林业站站长高玉林麟游县酒房镇闹林村党支部书记吴玉文千阳县国有唐家山林场护林员张锁林千阳县城关镇林场护林员赵焕财千阳县柿沟镇集体林管护站副站长陈宁千阳县防火办工程师寇宏杰千阳县崔家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黄春利眉县国有营头林场红河口管护站站长王满怀眉县营头镇人民政府林业专干侯晓强眉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达永亮眉县国有太白风景林场保卫科科长于建洲眉县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刘明强凤翔县林业局副局长戴永明凤翔县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邹跃凤翔县雍兴林场护林员雒银成凤翔县国有涧渠林场护林员胡天水凤翔县国有汤房庙林场护林员马天省岐山县林业局副局长杜兴民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助理工程师令岁科岐山县国有崛山林场崛山沟管护站站长周维新岐山县林业工作站涝川分站站长王建科岐山县林政管理所职工王新怀扶风县林业局纪检书记赵宏均扶风县林业局工程股股长谢晓君扶风县国有野河林场副场长许存军扶风县法门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吕拉宁扶风县天度镇林业站站长袁伟宝鸡市北坡绿化建设委员会副主任陈卫东金台区硖石镇人民政府镇长赵亮金台区森林防火办公室防火专干许锋军宝鸡市公安局渭滨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贾宝生渭滨区高家镇人民政府林业专干甘忠荣渭滨区石鼓镇人民政府林业专干赵碎祥渭滨区神农镇人民政府林业专干巨亮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局长史宪刚高新区农林水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张秋礼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干部齐荣辉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森林派出所所长刘锁成市辛家山林业局党委书记高蕾市辛家山林业局防火办主任李小成市辛家山林业局干部罗开市马头滩林业局副局长葛志刚市马头滩林业局职工张海宏市马头滩林业局护林员马江平省苗木繁育中心党总支书记许康宁省苗木繁育中心防火办主任王军义宝鸡军分区正营职参谋樊雅丽市财政局主任科员赵增奇陕西省太白林业局副局长王志莲市减灾办主任庞翻市气象局工程师郝苏娟市气象局科技服务中心副主任董四娟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六科副科长杜建华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员陈全保市无线电通讯服务中心经理杨金恒宝鸡新闻网记者王宏强宝鸡人民广播电台记者马志皓宝鸡电视台播出中心主任王凯市林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李建中市林业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杨东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干部张媛斐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干部郭炳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干部刘根文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工盛焱明市森林公安局干部亢武怀市森林公安局干部孙彤市森林公安局干部王新市森林公安局干部欧宝云市林业局干部。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12•【字号】宝政办函[2012]8号•【施行日期】2012.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的目标,认真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七类创业主体围绕五类产业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各类企业,推动全民创业,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农民工回乡创业示范县,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我市创业促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20个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20户创业就业示范企业、30个充分就业示范村、100名“创业之星”和35名全民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奖励1万元、0.5万元、1万元、2000元和800元。
给先进集体、示范企业、示范村的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拨的形式,用于单位工作经费。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示范企业、示范村、“创业之星”和先进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全市创业就业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力推全民创业工作实现新突破,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宝鸡市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创业就业示范企业、充分就业示范村、创业之星和全民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二日附件宝鸡市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创业就业示范企业、充分就业示范村、创业之星和全民创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一、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20个)金台区、凤翔县、扶风县、眉县、凤县、麟游县、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统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宝鸡办事处、市总工会、共青团宝鸡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残疾人联合会。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函〔2012〕39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全市卫生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医疗卫生事业迈上新的台阶,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照2011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根据年终考核和日常工作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在2011年农村卫生重点工作、新农合运行管理、地方病防治、妇幼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再立新功。
各县区、各部门及全市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医改重点任务,明确改革目标,创新体制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各项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2011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附件2011年度全市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全市农村卫生重点工作1.先进县区(6个)岐山县眉县麟游县凤县陇县扶风县2.先进个人(10名)王宗信王伟赵录琦XXX华马远征李明科王红侠郭瑞萍王益鸿张杭二、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1.先进县区(7个)凤县陇县渭滨区凤翔县扶风县千阳县金台区2.先进定点医疗机构(8个)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扶风县医院陈仓医院千阳县妇幼保健院高新区天王镇中心卫生院凤县凤州镇中心卫生院3.先进个人(12名)赵真黎引虎宁惠民张德功冯卫华师良卢彩秀张玉席周让楚小红王亚红李菊芬三、全市城市社区卫生工作先进单位(6个)金台区中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渭滨区桥南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渭滨区金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仓区李家崖厂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台区新维巷社区卫生服务站渭滨区烽火社区卫生服务站四、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1.先进县区(4个)陈仓区扶风县陇县太白县2.先进个人(15名)高艳芹屈烈惠李红娟刘天录刘红安张松安苏晓光吕冰刘剑飞白建平李金林XXX 杨毓敏杨培新孙永忠五、全市妇幼卫生工作1.先进县区(4个)金台区扶风县太白县眉县2.先进个人(16名)杜凤英牛莲茹贺芳林董永强闫虹唐建会王峰强雯闫东海万栓芸唐红梅齐小丽张娟霞童永锋韩春玲雷静六、全市中医药工作1.先进县区(4个)陈仓区陇县眉县凤翔县2.先进单位(4个)市中医医院麟游县中医医院金台区东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台区卧龙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护林防火【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14]18号【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1.24【实施日期】2014.01.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4〕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强化工作责任,着力推进基础设施和扑火队伍建设;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密切协作配合,严格火源监管,科学果断处置突发火情;广大森林防火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勇于奉献,扎实工作;全市连续30多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扑救火灾人员伤亡事故,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受到了国家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表彰。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和干部职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经县区推荐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查,市政府决定,对市马头滩林业局等连续20年以上无森林火灾的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张伍堂等森林防火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市各级森林防火单位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应急扑救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美丽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月24日附件1:全市连续20年以上无森林火灾先进单位名单(共11个)市马头滩林业局(连续52年无森林火灾)眉县国有营头林场(连续50年无森林火灾)市辛家山林业局(连续34年无森林火灾)麟游县国有长益庙林场(连续30年无森林火灾)凤县唐藏镇(连续30年无森林火灾)岐山县蔡家坡镇(连续28年无森林火灾)岐山县国有五丈原林场(连续26年无森林火灾)千阳县水沟镇集体林场(连续23年无森林火灾)眉县汤浴镇(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凤县国有留凤关林场(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岐山县京当镇(连续20年无森林火灾)附件2:。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08]4号【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1.10【实施日期】2008.01.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0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劳动保障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建设“四市”、创建“两个最佳”、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的目标,按照“就业、保障、发展”三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5.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1.6万人,先后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先进市”,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评为“促进充分就业先进单位”、“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先进单位”,“宝鸡技工”被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全国知名劳务品牌”。
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动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就业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会保障和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促进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开拓进取,务实创新,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为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而努力奋斗。
附件:宝鸡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八年元月十日附件:宝鸡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2007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县区金台区、。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
先进单位的通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宝政办字[2013]47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3.05
【实施日期】2013.03.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办字〔2013〕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2012年,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为抓手,扎实开展创模复检、渭河治污、污染减排、生态市创建、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签定的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凤县等5个县区政府为2012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3万元;渭滨区政府等3个单位为污染物减排与污染防治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万
元;太白县等3个县政府为生态创建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岐山县等2个县政府为渭河流域污染治理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市发改委等16个市级部门为2012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0个单位为2012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全市各级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推进各项环保工作,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为持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实现环境吸引力走。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通报-宝政办函[2012]41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通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的通报(宝政办函〔2012〕4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1年,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工作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下,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环境行为做出了积极贡献。
依据《陕西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指南》和《陕西省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经检查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金台区三迪小学等14所学校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学校,宝鸡京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为市级绿色文明企业,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机关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机关,凤县南星镇榆林铺村等2个村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村庄,陈仓区虢镇东街社区为市级绿色文明示范社区。
希望受到命名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积极进取,取得更好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构建和谐新宝鸡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1年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名单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附件2011年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名单一、绿色学校(14所)1.金台区三迪小学2.陈仓区周原镇东王明德小学3.岐山县职教中心4.岐山县益店高级中学5.凤翔县纸坊中学6.凤翔县南指挥镇中学7.凤翔县南指挥镇页渠中学8.凤翔县横水第二中学9.陇县南道巷中学10.陇县温水镇中学11.陇县温水镇团结中心小学12.眉县汤峪镇小法仪中心小学13.扶风县黄堆初中14.麟游县酒房镇中心小学二、绿色企业(2户)1.宝鸡京龙钨钼科技有限公司2.陕西宝深建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三、绿色机关(9个)1.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宝鸡市炎帝陵建设管理委员会3.金台区计生服务站4.千阳县草碧镇人民政府5.千阳县水沟镇人民政府6.千阳县柿沟镇人民政府7.凤翔县工商管理局8.太白县国家税务局9.眉县环境保护局四、绿色村庄(2个)1.凤县南星镇榆林铺村2.凤县南星镇高桥铺村五、绿色社区(1个)1.陈仓区虢镇东街社区——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16•【字号】宝政办函[2013]103号•【施行日期】2013.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3〕10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三北”四期工程和“长防”二期工程建设十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工程造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营造生态林与发展经济林并举,大力实施防护林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造林69.9万亩、“四旁”植树12958万株,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表彰先进,推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防护林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在“三北”四期工程和“长防”二期工程建设中工作突出的陈仓区林业局等25个先进集体,郑建华等4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奋发努力,为我市防护林工程建设和林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林业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实施好“三北”五期工程和“长防”三期工程,推动绿色宝鸡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宝鸡、幸福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5月16日附件宝鸡市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25个)陈仓区林业局陈仓区拓石镇人民政府扶风县林业局扶风县林业工作站麟游县国有安舒庄林场麟游县国有长益庙林场陇县林业局陇县国有八渡林场凤翔县林业局凤翔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渭滨区林业局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太白县林业局凤县国有留凤关林场五星台苗圃凤县国有凤州林场眉县林业局岐山县林业局岐山县林业工作站千阳县林业局千阳县林业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金台区林果技术推广站陈仓区国有潘家湾林场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先进个人(47名)郑建华凤翔县雍兴林场场长屈涛凤翔县林业局助理工程师杨芳军凤翔县汤房庙林场场长苗红军岐山林业局副局长李晓华岐山绿化办助理工程师高红娟岐山中心苗圃助理工程师陈建科扶风林业局干部李乃祥扶风林业站副站长程继辉扶风林业站工程师寻发明眉县林业局局长汪克强眉县太白林场副科长王岁聪眉县林业局工程师李小明太白县林业局副局长王义堂太白县咀头林业站站长王亚维太白县林业局助理工程师樊红卫凤县黄牛埔林场场长李万明凤县凤州林场技术员苟海云凤县留凤关林场高级技师杨永亮千阳林业局副局长杨光远千阳种苗站站长徐建忠千阳林业重点项目办公室助理工程师陈明绪陇县固关林场场长朱琦陇县关山林场场长杨海军陇县龙门洞林场助理工程师李满平麟游安舒庄林场场长吕成利麟游县林业站副站长陈宏生麟游县林业站助理工程师郑旭宏金台林果站站长张蕊娟金台林果站工程师王凌渭滨区林管站工程师刘高扬渭滨区林管站助理工程师李向阳陈仓区林业局副局长梁永忠陈仓区坪头林场副场长牛建锋陈仓区林业局助理工程师李来祥高新区潘家湾林场副场长杜延涛高新区潘家湾林场助理工程师霍友民市政府办公室副科长张建辉市发改委副主任科员赵莉市财政局主任科员樊雅丽市财政局主任科员黄文权市林业局副调研员田左鹏市林业局科长杨恩让市林科所所长牛卫收市林业站副站长张媛斐市林科所工程师郭炳强市林业站助理工程师周亚琼市林科所助理工程师。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宝政办函[2011]81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0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宝政办函〔201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关天规划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实施机遇,强力实施民生项目,全市民生工程完成投资36.6亿元,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任务,切实保障和改善了民生,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对民生工程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扶风等6个县区和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等10个市级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先进县区奖励工作经费3万元,先进市级部门奖励工作经费2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中继续发挥表率作用,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为榜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强化管理,扎实推进我市民生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努力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0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附件2010年度民生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一、先进县区:扶风县政府凤翔县政府眉县政府金台区政府麟游县政府太白县政府二、先进市级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卫生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宝政办函[2013]106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3〕10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我市汛情旱情多发,汛期全市出现八次强降雨过程,降雨强度大、范围广、局地受灾重;去年冬季以来,我市出现冬春连旱,农作物受旱面积80多万亩,旱情历年罕见。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以防洪保安全、抗旱夺丰收为目标,迅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减轻了水旱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防汛抗旱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市政府决定对陇县等6个防汛抗旱工作先进县区、市发改委等13个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部门、冯家山水库管理局等3个防汛抗旱工作先进水库管理单位、刘明强等47名防汛抗旱工作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广大防汛抗旱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比拼争先,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实现“六个走在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5月20日附件201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县区(6个)陇县陈仓区眉县千阳县凤翔县金台区二、先进部门(13个)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三、先进水库管理单位(3个)冯家山水库管理局石头河水库管理局宝鸡峡管理局宝鸡总站四、先进个人(47名)刘明强凤翔县水利局局长王兴科岐山县水利局副局长张林科扶风县水利局副局长、防汛办主任任侠眉县防汛办主任李三虎陇县水利局副局长倪银高千阳县水利局副局长魏博太白县水利局局长、防汛办主任郭多省凤县防汛办主任李汉邦麟游县防汛办主任李晓林金台区防汛办主任张文忠渭滨区水利局副局长杜恩让陈仓区防汛办主任杨勇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袁明宝鸡军分区参谋李智强武警宝鸡市支队副支队长黄继材市政府办主任科员李雪源市发改委副科长邓秀娟市教育局科员李春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长康建军市公安局科员王懿市财政局科长张涛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洋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科长陈宏立市交通局主任科员曹芳市民政局科员张新地市水利局科长刘俊伟市农业局副局长孟建民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徐周利市卫生局工会主席秦颖霞市商务局科长赵家怀市安监局科长王海涛市供销社主任科员姚德仓冯家山水库管理局副局长孙瑞峰石头河水库管理局副局长孟新会宝鸡峡管理局宝鸡总站站长王一峰市电视台记者王玉麟市防汛办科长李晔市渭河拦河闸工程管理处主任李建芳市气象台高级工程师胡文兵市水文局科长雒旭滨市供电局副总工程师陈峰省地方电力宝鸡供电分公司副总经理张楼安西安铁路局宝鸡工务段副段长王利霞省无委会宝鸡监测站副调研员许晓龙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职工刘畅中国联通宝鸡分公司职工黄宝成中国移动宝鸡分公司网络部维护中心主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09•【字号】宝政办函〔2015〕19号•【施行日期】2015.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5〕1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措施,实施目标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加强基础免疫,强化疫情监测,完善防疫体系,推进动物防疫信息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实现了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目标任务,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对在2014年度动物防疫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千阳县等4个先进县区、眉县农业局等9个先进单位和刘祯等4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全市动物防疫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体系,依法防控,不断提高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全市清净无疫,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宝鸡市2014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9日附件宝鸡市2014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县区(4个)千阳县陇县陈仓区岐山县二、先进单位(9个)眉县农业局渭滨区农业局太白县农业局凤县农业局凤翔县农业局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局麟游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金台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宝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三、先进个人(44人)刘祯陈仓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范正红陈仓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刘文远陈仓区周原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曹旭东岐山县农业局科员杨旭岐山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畜牧师王建平岐山县蔡家坡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张宝华千阳县畜产局科员张红梅千阳县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张建军千阳县柿沟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助理兽医师王拴成陇县畜产局局长陈均利陇县兽医工作站兽医师李培龙陇县东风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助理兽医师王勃森眉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副站长赵航眉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助理畜牧师徐姗姗眉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技术员张静麟游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兽医师石京全麟游县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助理兽医师田银侠麟游县九成宫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师王璞太白县农业局副局长康耀鹏太白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助理兽医师龚树学太白县王家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助理兽医师刘志勇凤县农业局副局长刘昊凤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助理兽医师郭永春凤县凤州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严亚兵金台区农业局股长魏萍金台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畜牧师聂林刚金台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助理兽医师牛建宁渭滨区农业局科员王飞霞渭滨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兽医师郑彦军渭滨区石坝河畜牧兽医工作站助理兽医师李丽锋宝鸡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唐小录宝鸡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科员赵林绪宝鸡高新区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禄瑛凤翔县农业局股长王凤玲凤翔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畜牧师白拴兵凤翔县南指挥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杨月侠扶风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畜牧师张永强扶风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站助理兽医师王增强扶风县绛帐镇畜牧兽医工作站中级工孙会明宝鸡市农业局科长胥学智宝鸡市兽医局副局长王青峰宝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王西军宝鸡市兽医局办公室副主任谢宝东宝鸡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科员。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的通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宝政函[2006]9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1.19
【实施日期】2006.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市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函〔20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我市城市绿化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近几年来,我市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重新制定了宝鸡市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评比办法和评比标准,在市区广泛开展了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的创建活动。
各有关单位和小区按照创建标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批单位和小区分别达到了园林式单位和园林式居住区标准。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宝鸡市职业培训中心等5个单位“园林式单位”称号;宝鸡市国税局等14个单位“园林式机关”称号;宝鸡市妇幼保健医院“园林式医院”称号;宝鸡市外国语学校、
扶风县扶风高中“园林式学校”称号;绿舟小区等3个住宅小区“园林式居住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丰富创建园林式单位活动的内容,为我市生态环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全市各单位和居住小区都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退耕还林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5〕80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退耕还林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退耕还林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宝政办函〔2015〕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我市自1999年试点、2002年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林业干部职工辛勤努力、精心管理,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认真实施,累计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242.99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草)80万亩、荒山荒地造林135.69万亩、封山育林27.3万亩,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为我市成功建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绿色宝鸡和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深入开展。
为了表彰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在退耕还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1个先进单位、宁武科等5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奋发努力,再接再厉,为我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再立新功。
全市各级各部门、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要以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效,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为建设绿色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宝鸡市退耕还林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17日附件宝鸡市退耕还林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一、先进单位(21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林业工作中心站太白县人民政府凤翔县林业局凤翔县姚家沟镇人民政府岐山县林业局扶风县林业局眉县林业局眉县汤峪镇人民政府凤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县平木镇人民政府千阳县林业局麟游县林业工作站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陇县城关镇人民政府金台区林业局渭滨区林业管理站陈仓区林业工作站陈仓区拓石镇人民政府二、先进个人(54名)宁武科凤翔县林业局局长齐玉杰凤翔县林业工作站站长李晓蕾凤翔县林业局工程师刘岁昌凤翔县糜杆桥镇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梅玉虎岐山县林业局主任科员梁宁娟岐山县林业工作站副站长张红芳岐山县退耕办助理工程师李乃祥扶风县林业重点项目办公室主任李宏扶风县林业重点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朱兰芳扶风县林业工作站工程师苏林科眉县林业局副局长宋晓军眉县林业调查设计队队长杨文辉眉县林业调查设计队工程师王鹏太白县退耕办高级工王义堂太白县林业工作站咀头分站站长张岩太白县林业工作站鹦鸽分站站长白志明凤县黄牛铺镇副镇长易新民凤县留凤关镇林业工作站助理工程师刘亚科凤县发展和改革局科员郑宏凤县退耕办工程师张晓明千阳县高崖镇林业员张宝劳千阳县水沟镇林业员赵宏刚千阳县退耕办助理工程师徐建忠千阳县退耕办工程师王天鹏麟游县林业局工程师陈红生麟游县林业工作站工程师张忠堂麟游县林业工作站退耕股股长任明福麟游县酒房镇林业员王军陇县退耕办工程师孙晓涛陇县财政局会计杨福生陇县城关镇林业员郑旭宏金台区林果技术推广站站长窦红梅金台区林果技术推广站工程师李玉莲渭滨区林业局副局长郤翠微渭滨区林业管理站工程师王利垂陈仓区林业局局长高小明陈仓区林业工作站副站长陈虎田陈仓区香泉镇副镇长贾波陈仓区赤沙镇林业员张秋利高新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工程师强勇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董四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长李雪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科长牛浩市财政局副科长杨鹏辉市林业局副局长黄文权市林业局副调研员孟建民市林业局副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侯宗让市森林公安局政委牛卫收市林业干部培训学校工程师张媛斐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工程师王文全市林业工作中心站副站长郭炳强市林业工作中心站工程师党春爱市退耕办工程师韩红涛市退耕办助理工程师——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通报-宝政办函[2013]16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通报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通报(宝政办函〔2013〕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2012年,全市上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深化“三项行动”为抓手,着力打基础、抓排查、治隐患、压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按照2012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各县(区)和市级行业部门均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对2012年度成绩突出的岐山县人民政府等9个县(区)政府、市公安局等11个市级部门、宝钛集团有限公司等44户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强化依法治理,严打非法违法,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月31日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一、县(区)政府(9个)1.优秀县区凤翔县人民政府岐山县人民政府凤县人民政府2.先进县区陈仓区人民政府千阳县人民政府太白县人民政府金台区人民政府渭滨区人民政府眉县人民政府二、市级部门(11个)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文物旅游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规划局高新区管委会宝鸡供电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三、先进企业(44个)1.宝钛集团有限公司2.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3.陕西凌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4.宝鸡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陕西震奥鼎盛矿业有限公司6.宝鸡中燃蔡家坡燃气发展有限公司7.陇县咸宜关光明彩色石厂8.宝鸡市陈仓区客运汽车站9.宝鸡育才玻璃(集团)有限公司10.凤县尖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1.凤县南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麟游县供电局13.宝鸡华山工程车辆有限责任公司14.宝鸡瑞通石油有限责任公司15.陕西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16.陕西省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宝鸡南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8.陕西宝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眉县分公司20.陕西宏鑫陶瓷有限公司2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宝鸡器材有限公司22.陕西省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宝鸡供电局陈仓分局24.宝鸡市宝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5.宝鸡天健医药有限公司26.陕西省军工(集团)陕铜有限责任公司27.陕西凤翔钛粉钛材有限公司28.凤翔县西白村采石厂29.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30.陕西凤县四方金矿有限责任公司31.陕西太白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2.陕西铅硐山矿业有限公司33.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34.西北有色地质二里河铅锌矿35.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36.陕西储备物资管理局一五九处油库37.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宝鸡分公司38.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39.陕西省双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0.宝鸡市城区生产资料有限公司101小商品批发城41.宝鸡市渭滨区华秦模具厂42.中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鸡太白石油分公司43.陕西恒瑞水利水电工程公司44.宝鸡市热力公司——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宝鸡市“园林环卫标兵”进行表彰的通报-宝政办函〔2017〕134号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宝鸡市“园林环卫标兵”进行表彰的通报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宝鸡市“园林环卫标兵”进行表彰的通报宝政办函〔2017〕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展现一线园林环卫职工精神风貌,进一步激发广大园林环卫职工工作热情,形成全社会关注城市管理工作、关爱园林环卫职工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决定对王西霞等60名“园林环卫标兵”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铸辉煌。
全市各级干部职工要以“园林环卫标兵”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在建设关天副中心、打造和谐新宝鸡的伟大征程中创建新业绩、谱写新篇章!附件:宝鸡市“园林环卫标兵”名单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4日附件宝鸡市园林环卫标兵名单扶风县:李亚玲岐山县:李润琴眉县:张艳凤翔县:孙小侠千阳县:刘景奎麟游县:李秀芳太白县:梁改玲陇县:屈全福凤县:任翠红高新区管委会:靳天课刘雪萍郑晓敏常乔英李娟利姜松林李林虎宝鸡市金台园林环卫管理处:王西霞张彩凤刘志文刘云杰张旭王丽萍李改平刘杰宝鸡市渭滨园林环卫管理处:李春会李应霞唐敏田西娥朱明太王芳丽常婷宋强宝鸡市陈仓园林环卫管理处:王红云史国仁冯亚红董红卫霍亚明薛乖成宝鸡市垃圾收费处:罗明哲王光奎宝鸡市垃圾清运中心:任春梅乔新军职航李鑫齐乃霞宝鸡市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常远郭增强宝鸡炎帝园:丁娥来永红宝鸡植物园:刘秀春王娟宝鸡北坡森林公园管理处:李明彩郭宝明宝鸡儿童公园:李招爱王利平宝鸡市渭河公园管理处:林淑贤任唤珍宝鸡市广场管理处:王鼎峙王宝绪宝鸡市华宝快美商贸公司:郭淼——结束——。
宝鸡市人民政府宝鸡军分区关于表彰宝鸡市人民防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宝鸡军分区关于表彰宝鸡市人民防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2•【字号】宝政函〔2008〕36号•【施行日期】2008.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宝鸡军分区关于表彰宝鸡市人民防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宝政函〔2008〕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市人民防空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军事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人民防空法》,深化改革,开拓进取,全面加强人防建设,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人民防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人民防空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渭滨区人民政府等5个单位,对在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中铁一局正方房地产宝鸡分公司等5个单位,张宇等15名同志为人民防空建设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县区、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珍惜荣誉,扎实工作,再创佳绩。
全市各县区和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紧紧围绕新时期人防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构建人民防空综合防护体系,为宝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宝鸡市人民防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附件宝鸡市人民防空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人民防空建设先进单位:金台区人民政府渭滨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先进单位:中铁一局正方房产宝鸡分公司(碧水湾人防工程)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园林花苑小区人防工程)西安铁路分局宝鸡建筑段(马营旧城改造区1号、2号高层人防工程)宝鸡石油机械厂(34号、35号高层及综合办公楼人防工程)新烽火房地产开发公司(荣上居人防工程)三、人民防空建设先进个人:张宇(金台区政府)薛存生(渭滨区政府办)霍兆宁(市规划局)钱伟(市财政局)宁瑜(市物价局)杨聚宝(经二路办事处)徐一石(卧龙寺办事处)朱振(宝成仪表厂)牛金绪(陕棉十二厂)雒发良(宝鸡桥梁厂)王惠龙(宝鸡供电局)李一楠(渭滨区人防办)仰洲民(金台区人防办)冯西林(市人防办工程科)张建国(市人防办秘书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重大林业有害
生物防控指挥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0.25
•【字号】宝政办字〔2018〕74号
•【施行日期】2018.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
控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和除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宝鸡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
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指挥:高建华副市长
副指挥:李永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天仓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李国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边卫平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卫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幼桥市环保局调研员
王受利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刘义市交通局调研员
艾军礼市水利局调研员
李和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雷会会市工商局副局长
候金利市邮政局副局长
强建军市供电局综合服务中心综合处主任
杜平省地电宝鸡分公司总工程师
唐明远宝鸡海关分管负责同志
杜长富宝鸡军分区副司令
呼延军西安铁路局宝鸡工务段副段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和平同志兼任。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3年度“十佳”和“优秀”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3年度“十佳”和
“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14]10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1.20
【实施日期】2014.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13年度“十佳”和“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通
报
(宝政办函〔2014〕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13年,全市上下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抓手,完善扶持政策,强化指导服务,狠抓规范提升,全市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38个,累计达到1883个,涌现出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组织机构完善、管理民主规范、运行服务良好、经营成效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经县区推荐、实地考察、
综合评定和网上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眉县秦旺果友猕猴桃专业合作社等1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宝鸡市2013年度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予宝鸡市陈仓区虢国民俗工艺品专业合作社等2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宝鸡市2013年度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对“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奖励一万元,“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各奖励五千元。
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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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
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宝政办函[2013]103号
【发布部门】宝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16
【实施日期】2013.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3〕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北”四期工程和“长防”二期工程建设十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工程造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营造生态林与发展经济林并举,大力实施防护林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造林69.9万亩、“四旁”植树12958万株,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表彰先进,推进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防护林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在“三北”四期工程和“长防”二期工程建设中工作突出的陈仓区林业局等25个先进集体,郑建华等4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
个人,再接再厉,奋发努力,为我市防护林工程建设和林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林业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实施好“三北”五期工程和“长防”三期工程,推动绿色宝鸡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宝鸡、幸福宝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3年5月16日附件:
宝鸡市防护林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5个)
陈仓区林业局陈仓区拓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