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D11联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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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管理办法

联锁管理办法

铁路(集团)公司信号联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信号设备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的重要设备。

联锁关系试验是确认联锁关系是否100%正确的必要手段。

为确保联锁关系100%正确,进一步加强信号联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号联锁管理是信号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信号维护工作的全过程。

各级信号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联锁管理工作,全体信号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联锁纪律,对违反联锁管理规定的行为,均有权制止。

第三条信号联锁设备必须符合“故障-安全”原则,必须满足《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信号设计规范》以及铁路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信号联锁管理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集团公司)、电务段分级管理,并实行联锁工程师负责制。

电务处、电务段、车间均设主管联锁工程师,电务段应有一名副段长主管信号联锁工作。

信号联锁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日常联锁管理、工程验交联锁管理、联锁关系(电路)变更以及科研项目试验的联锁管理等。

第五条信号联锁管理人员和试验人员须经联锁试验资格培训,并取得联锁试验资格证,持证上岗。

集团公司应每两年对联锁工程师进行一次轮训,电务段应每两年对信号工区联锁、试验人员进行一次轮训,逐级组织信号联锁试验人员的资格培训。

第六条持证上岗人员范围:技术科、测试工区、车间参加联锁试验人员、电务工区工长等。

各级联锁试验人员负责相应范围的联锁试验工作,不得以低级代替高级进行联锁试验。

第七条电务段各级建立联锁档案,联锁档案应包括联锁电路图、显示关系图(包括机车信号显示关系)、联锁进路表、联锁修改申请及批复等有关技术资料;管内设备侵限绝缘、带动道岔、防护道岔、新技术设备等在维护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特殊要求等资料;年度联锁试验记录和日常联锁试验记录;计算机联锁车站还应包括电务段在研制单位进行的软件测试(试验)记录。

大修、中修、维修、基建、更新改造工作,凡涉及到联锁关系的变化,联锁档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第八条电务处每年召开一次由电务段联锁管理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具有普遍性的疑难联锁问题,交流联锁管理经验。

自动联锁管理制度

自动联锁管理制度

自动联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自动联锁管理工作,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促进铁路行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具备自动联锁设备的铁路线路和车站,适用于各级车站和运行车间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三、自动联锁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保证运行安全和运输正常;2. 规范操作,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3. 维护设备,保持自动联锁设备的良好状态;4. 不断改进,积极引入新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四、管理职责1. 车站负责人(1)全面负责车站自动联锁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2)指导操作人员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行;(3)落实设备维护保养措施,及时消除设备故障。

2. 自动联锁操作员(1)熟悉自动联锁设备的使用方法,并接受相关培训;(2)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运行可靠;(3)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并参与现场处理。

3. 技术维修人员(1)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2)进行设备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3)提出设备改进方案,进行设备技术更新。

五、设备管理1. 日常维护(1)定期对自动联锁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运行情况;(2)清洁设备表面,保持设备外观整洁;(3)及时处理设备异常,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设备更新(1)根据技术更新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技术改进;(2)引进新技术,提高自动联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水平;(3)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确保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3. 设备故障(1)及时上报设备故障情况,进行现场处理;(2)对设备故障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3)跟踪设备故障处理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六、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1)对操作人员和技术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2)加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 安全监控(1)建立设备运行数据记录和分析制度;(2)及时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做出相应处理;(3)对设备安全问题进行跟踪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3. 安全改进(1)针对设备安全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2)不断改进设备管理办法,提高设备运行安全性;(3)加强安全监控,排查设备潜在安全隐患。

ZD11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ZD11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

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YDDL/QES-C-11(A/0)编制:审核:批准:0目的加强对公司各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地运行,能够及时了解和管理层次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清理,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整个质量控制全过程及质量管理控制。

2引用标准2.1 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2 YDDL/QES--A—2014《管理手册》。

3总则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工作自查,既是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又是对各项工作的总结与评价,各部门按照“职责归属”的原则,对公司发布的管理体系文件,对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进行自查,要求查出执行中存在的实质性问题,并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并对工作成效分类整理。

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评价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四季度绩效考核相挂钩。

4职责和权限4.1生技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自查和评价工作;保存自查与评价记录。

4.2 自查与评价主要内容:a) 公司内部各科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工作。

b) 编制《各科室质量管理执行情况自查与评价表》并组织计划的实施。

4.3 部门主管领导a) 部长全面负责自查各阶段的工作。

b) 编制本部门质量管理执行情况自查与评价表。

c) 报告自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障碍。

d) 清晰、明确报告自查结果。

e) 组织首、末次会议。

f) 组织对纠正/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4.4 各部门员工a) 在确定的自查与评价范围内完成指定的工作。

b) 收集和分析与其范围内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并足以对其下结论的证据。

c) 观察之后,填写《各部门质量管理执行情况自查与评价表》、《自查审核不符合报告单》。

d) 收存、保管和呈送与自查与评价有关的文件。

e) 配合和支持部门领导的工作。

f) 对相应的纠正/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质量管理自查表。

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管理规定联锁是用来自动监测并实现自动操作的重要措施,是用于提高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安全操作,降低装置恶性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计划外停车,避免重大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安全保障系统。

为了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发挥联锁的安全保护作用,特制定联锁管理规定。

1.根据各联锁系统对装置安全生产的重要程度,将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和车间级联锁。

⑴公司级联锁是指直接引发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跳车,从而情致紧急停工、停车的关键联锁。

⑵车间级联锁是指除公司级联锁之外,其余的一般联锁。

2.联锁分级详细情况⑴空分车间:一、二期空压机组跳车联锁,1#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一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一、二期氧泵跳车联锁,二期膨胀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级联锁。

⑵气化车间:一、二期仪表空气压力、氧气流量、煤浆流量、激冷室合成气出口温度、氧气放空阀阀位、煤浆切断阀阀位、煤浆循环阀阀位、氧煤比、烧嘴冷却水系统故障、停车按钮、氧气流量超时、氧气上游切断阀阀位、氧气下游切断阀阀位、煤浆泵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激冷室液位、气化炉压差高高、激冷水流量(仅二期有)为车间级联锁。

⑶合成车间:一期净化汽提塔、再生塔、脱硫塔、脱碳塔液位联锁,二期净化氨压机组跳车联锁、V20204甲醇收集槽液位低联锁、P20204甲醇贫液泵跳车联锁、V202021#循环气闪蒸槽液位高联锁,一、二期合成塔汽包液位联锁、二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级联锁。

⑷电气车间:一、二期所有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⑸动力车间:2#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一、二期锅炉其它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3.联锁变更、解除的审批程序仪控、电气、工艺车间维修人员在处理系统时,凡与联锁系统有关的工艺或设备(现场一次元件、变送器、调节阀、电磁阀等)故障,必须变更、解除联锁时,由生产车间或仪控车间提出申请,仪控车间联锁检修人员办理相关票证。

联锁管理制度

联锁管理制度

联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联锁系统的管理,保护好设备、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制定本制度。

2 范围2.1 本制度规定了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维护、投运、解除的相关要求。

2.2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金牛集团化肥有限责任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

3 职责3.1 生产车间负责仪表、电气联锁装置的管理,联锁解除和变更时的审批;3.2 设备技术部负责大型机组等设备本体联锁管理;3.3 生产车间负责联锁值变更的提出及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3.4仪表人员负责联锁装置的维护,定期校验及投用、解除的实施。

4 管理内容4.1 联锁自保装置的分类4.1.1 A级为厂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生产装置停车;要求投运率达到100%。

4.1.2 B级为车间级,联锁自保装置:指该联锁自保装置动作可引起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跳车;要求投运率达到98%。

4.2 联锁自保装置的维护和投运4.2.1 生产装置和设备上的联锁自保装置必须完好,按给定值投运,不得随意解除。

4.2.2 联锁自保定值按照设计值整定校验;如需变更,由工艺人员提出数据,车间主任签字后报综合安环部审批,经生产副总批准后由仪表人员实施更改。

4.2.3 所有联锁自保装置(仪表)要有明显标志,盘装表用黄色字标明“联锁”,现场表挂牌并用黄色字标明“联锁”。

4.2.4 车间要建立全公司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各工艺车间建立本车间联锁自保台帐和联锁仪表专管档案(台帐)。

4.2.5 所有联锁自保仪表每次检修都要有校验记录,一式三份,生产车间、仪表人员及安环部各存一份。

4.3 联锁自保装置的解除:4.3.1 A级联锁自保装置原则上不允许解除,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解除,对于车间由于检修需要解除联锁自保装置必须由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车间主任确认后由安环部、生产副总逐级审批,仪表人员填写解除票后方可实施;对于因工艺原因需要解除联锁装置则由生产车间填写联锁解除申请单,经安环部、生产副总批准后由电仪实施。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联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铁路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铁路运输系统中所有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联锁设备的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严格制度、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第四条各级铁路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联锁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联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联锁设备的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联锁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联锁设备的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联锁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铁路运输企业关于联锁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二)制定联锁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三)组织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及报废等工作;(四)负责联锁设备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五)对联锁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六)对违反联锁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七)收集、整理和分析联锁设备的运行数据,为铁路运输安全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条各级铁路运输企业应明确联锁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章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与验收第八条联锁设备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安装资质。

第十条调试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调试资质。

第十一条联锁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由铁路运输企业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二)设备调试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三)设备性能是否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四)设备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第十三条验收不合格的联锁设备,应立即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第四章联锁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联锁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正确;(二)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三)加强联锁设备的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四)对设备故障及时报告、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联锁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工艺不因超温、超压、超流量、超液位而导致生产事故发生,确保设备不因超温、超振动、超位移、电机过流而发生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联锁系统的管理职责、分类、维护、变更、投运、解除等相关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锁系统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生产部负责A/B级工艺联锁管理,联锁解除、投用的审批由生产部负责,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联锁变更的审批由生产部负责牵头,经过技术部、安健环部会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机械动力部负责A/B级设备(含现场成套设备PLC系统)联锁管理,联锁解除、投用的审批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联锁变更的审批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牵头,经过安健环部会签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生产部调度负责开车、停车和检修期间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审批。

第七条安健环部负责消防设施联锁的管理,消防设施联锁解除、投运时的审批由安健环部负责,经主管领导审批;联锁变更的审批由安健环部负责牵头,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联锁解除和投用时的申请和确认:(一)因工艺、设备本身原因的由装置负责;(二)因外部原因的,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联锁分类第九条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第十条工艺联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参数超出规定范围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通过联锁系统自动采取措施,以保证生产过程安全、稳定运行的装置。

第十一条设备联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超出规定范围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通过联锁系统自动采取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装置。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二条联锁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联锁系统维护、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检查联锁装置是否完好,有无损坏、磨损等情况;(二)检查联锁装置的接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短路等情况;(三)检查联锁装置的传感器、执行器是否正常,有无误差、故障等情况;(四)检查联锁装置的程序、参数设置是否正确,有无误操作、变更等情况;(五)检查联锁装置的记录、报警功能是否正常,有无记录缺失、报警失灵等情况。

ZD11联锁管理规定解析

ZD11联锁管理规定解析

文件编号:WHNY.MXMH.JC/YK.ZD11-9.2-2016 (A1 ) 仪表联锁管理规定编制部门生产技术部1 目的 (1)2适用范围 (1)3编制依据 (1)4术语及定义 (1)5组织与职责 (1)6管理要求 (2)7执行与检查 (5)8相关文件 (5)9记录 (6)1目的为加强厂区范围内仪表联锁装置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明确了本厂仪表联锁装置在购置、安装、维修、检验与使用的管理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仪表联锁装置的管理。

3编制依据3.1《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3.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4术语及定义4.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实现生产装置自动停车,以保护生产装置的安全。

4.2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4.3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 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5组织与职责5.1厂领导职责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并参与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

5.2生产技术部是全厂仪表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对仪表联锁装置的维护、检修、检定等进行监督检查。

5.3安健环科负责联锁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5.4电仪工段负责仪表联锁装置维护、检修的具体工作实施。

6管理要求6.1运行管理6.1.1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

A 类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和大机组的联锁保护系统;B类联锁保护系统是指除A类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其他工艺联锁保护系统。

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经营、员工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进行介绍。

1. 制度概述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防范、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风险发生而建立的一套具体的做法和程序。

本制度主要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监督和管理,涵盖了现场设备、设施、操作、环境等各个方面。

2. 制度目的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确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责任和管理职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现和排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整改;•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工作规范体系;•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3. 制度适用范围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现场设备、操作、环境等各个方面。

其中,包括以下内容:•厂房、车间、办公场所、仓库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作业人员的培训及管理;•物品的存储、搬运、使用等过程的安全管理;•其他与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4. 制度内容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确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主管、配合单位,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和工作分工。

4.2 隐患排查和治理企业应定期、有计划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对于排查出的隐患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实行追踪管理,确保具有持续性和有效性。

4.3 检查和评估对于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采取措施纠正不足之处。

4.4 公开、报告制度建立公开报告制度,将安全生产重要事项、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治理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进行公开、报告。

5. 制度建设建立ZD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5.1 制定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制度文本。

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管理规定

自动化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宁夏石化公司生产装置第三条联锁的分类及短接期限的定义1、联锁是一项重要的生产安全保护措施,当装置出现异常,危及设备安全时联锁自动动作,避免事故的发生和扩大,因此对联锁必须严格管理。

联锁按其对装置或设备安全保护的重要程度分为两级。

一级联锁是引起主体装置及主要设备停车的联锁,如主联锁,大机组、气化炉、转化炉、锅炉保安、液氧泵等联锁。

二级联锁是除一级联锁以外的一般性联锁。

2、根据联锁的保护对象,又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

工艺联锁由生产运行处负责管理,设备(仪表、电气)联锁由机动设备处负责管理。

3、联锁的分类和联锁值的下达由生产运行处统一下达,按专业分类管理。

4、联锁短接期限的定义(1)临时短接:生产装置处于特殊或紧急状态下须切除并在24小时以内须补办手续的联锁。

(2)短期短接:短接时间在24小时以上、三个月以内的联锁。

(3)长期短接:短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联锁。

第四条联锁管理1、一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或处室职能人员提出申请,主管处室审核,主管机动、工艺的副总工程师或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电、仪部门织织实施。

2、二级联锁的增设、取消、设定值的变更,由生产单位工艺员提出申请,生产单位主管领导审核,主管处室批准后电、仪部门实施。

3、电、仪部门每月对联锁投用及解除情况进行一次统计,查对短接联锁是否按规定办理了票证,5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报生产运行处和机动设备处备案。

4、联锁的设定值及动作每个检修周期由电、仪部门组织校核、试验一次,装置开车时生产单位提出一级联锁的确认,电、仪部门协助完成(系统设置方案由电、仪部门负责);二级联锁的确认由电、仪部门组织完成。

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运行处和机动设备处备案,对于实际联锁值偏离设定值的要校回到设定值。

大联锁管理制度

大联锁管理制度

大联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大联锁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大联锁系统的管理、维护、使用人员,包括系统管理员、操作员等。

三、大联锁系统的组成大联锁系统由操作界面、控制器、传感器、执行器等组成,实现对设备、机器人等工业设备的在线管理和控制。

四、大联锁系统的使用权限1、大联锁系统的使用权限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系统管理员应负责记录和管理系统用户的权限。

2、对于不同级别的用户,系统管理员应设置不同的权限,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3、员工应按照系统管理员的指示才能使用大联锁系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系统设置。

五、大联锁系统的维护和保养1、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大联锁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2、系统管理员应做好系统备份工作,以防数据丢失或系统故障。

3、系统管理员应及时修复系统故障,确保系统的稳定性。

4、系统管理员应制定系统维护计划,对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六、大联锁系统的应急处理1、系统管理员应制定系统故障的应急处理方案,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够迅速应对。

2、系统管理员应对系统故障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后续改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员工在发现系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应根据故障情况制定相应的修复方案。

七、大联锁系统的升级和改进1、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大联锁系统的软件和硬件进行升级和改进,确保系统跟上技术的发展。

2、系统管理员应根据用户的需求和系统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系统的功能和性能。

3、系统管理员应组织对系统进行测试和验证,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八、大联锁系统的培训和认证1、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系统操作员进行培训,确保操作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2、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对操作员进行认证,只有通过认证的操作员才能使用大联锁系统。

3、系统管理员应建立操作员档案,记录操作员的培训和认证情况。

九、大联锁系统的安全保密1、系统管理员应加强对系统数据的保护,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联锁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安全而设立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联锁系统的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并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则来设计和实施。

2. 原则2.1 安全原则联锁系统的首要原则是确保安全。

在设计和操作联锁系统时,必须考虑到安全的因素,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并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2.2 协调原则联锁系统的目的是确保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配合。

因此,在设计和操作联锁系统时,需要考虑到各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保信息的流通和指令的执行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

2.3 高效原则联锁系统的目标之一是提高工作效率。

因此,在设计上需要考虑到如何通过简化流程、优化资源配置等措施来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3. 设计与实施3.1 设计阶段在联锁系统的设计阶段,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安全、协调和高效等原则。

设计人员需要对各个环节的运作方式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操作流程和规定,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

3.2 实施阶段在联锁系统的实施阶段,需要进行系统的测试和调试,以验证系统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实施人员需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具体的操作,并记录和反馈相关的信息和问题,以便及时进行修正和改进。

4. 操作与管理4.1 操作要求在操作联锁系统时,操作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步骤进行操作,并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操作人员需要遵循相关的安全规定,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

4.2 监控与调度为了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

监控人员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的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正常运行。

4.3 维护与维修为了确保联锁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维修。

维护人员需要对系统进行巡检和保养,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5. 培训与考核为了确保操作人员熟悉和掌握联锁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技能,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

自控联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加强装置设备自动化联锁保护(以下简称联锁)管理,使装置在受控状态下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联锁系统所属的生产装置。

第三条联锁的分类及定义1、根据联锁的目的将联锁分为一级联锁和二级联锁。

以安全控制为目的自控系统统称为一级保护联锁,除一级联锁以外的工艺操作自控系统统称为二级保护联锁。

第四条联锁管理1、一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需求部门或职能人员提出申请,提出部门主管、安全部门主管、设备部门主管审核、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2、二级联锁的增设、解除、设定值的调整,由生产车间班组长提出申请,车间工艺、生产主管审核报生产部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设备部电仪人员落实实施。

3、工程设备部电仪组人员每月对联锁增设、解除、设定值调整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每月5日前将汇总表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4、联锁的设定值的校验,在每个检修周期由工程设备部电、仪班组人员进行校核、试验一次。

装置开车时由生产部门组织联锁的确认,设备部电、仪班组协助完成,并将其校核结果报生产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

5、为确保装置的本质安全,联锁系统应该100%投用,即正常生产情况下联锁投用率为100%。

凡因备品配件、设备及工艺原因引起的难以投用的联锁保护装置,生产与设备主管部门应尽快解决。

6、因控制仪器仪表出现故障或进行校验,需解除、投用联锁,由仪器仪表所在车间提出申请,并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按所属联锁登记审批程序审批后由电仪人员进行落实实施。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联锁解除程序1、紧急情况下解除联锁,由需解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报生产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由车间主任(或当班大班长)落实做好生产、工艺安全相关措施后,报告相关领导准许后立即执彳丁,解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并在生产交接班记录卡上做好备注记录。

2、特殊情况下,生产部领导可下达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联锁所属车间或部门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锁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正常运行,维护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单位的联锁设备管理。

第三条联锁设备是指用于控制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的运行、信号、电力等系统的设备。

第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联锁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保障联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工作组负责联锁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联锁设备的安全、维护和运行监控。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联锁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编制联锁设备管理手册,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对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设备安全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联锁设备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联锁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对新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现场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故障可迅速应对。

第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设备维护第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联锁设备维护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十八条维护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运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备件和工具,以便维护人员及时维修设备。

第二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措施。

第五章使用规范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明确联锁设备的使用规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设置使用权限,对有使用权限的人员进行授权。

第二十三条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联锁设备。

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管理制度范文联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联锁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铁路联锁设备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联锁设备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

第四条联锁设备必须经过运用单位组织的鉴定、验收,并取得相应的鉴定、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第五条联锁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更新,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本制度由运输部门组织实施,负责联锁设备的管理、维护和运行监控。

第二章联锁设备的管理第七条联锁设备的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部门应设立专业的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配置信息、维护记录等,并进行分类存档。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包括设备的检测、维护和更新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第十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维修库,储备必要的备件和工具设备,以保证设备的及时维修和恢复运行。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开展设备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每位设备管理人员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联锁设备的维护第十二条联锁设备的维护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每位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维护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维护。

第十三条联锁设备的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种,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到及时、准确地记录维护情况。

第十四条日常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检查、保养和调试工作,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巡检。

第十五条定期维护包括设备的故障排查、零部件的更换、系统软件的升级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制定定期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处理流程,及时响应设备故障,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故障排除。

第四章联锁设备的运行监控第十七条联锁设备的运行监控由设备运行监控部门负责,设备运行监控部门应有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设备的监控和报警。

第十八条设备运行监控部门应建立设备运行监控中心,配备必要的运行监控设备和软件,实时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

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管理制度范文联锁管理制度,也称为联锁控制制度,是一种用于保障复杂系统安全运行的管理制度。

它通过合理安排各个系统之间的关联和相互制约,以防止一方面的故障扩散到其他系统或造成严重后果,从而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联锁管理制度广泛应用于电力、交通、能源、航空等领域,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保障了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对于保障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联锁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即将安全放在首位,将安全视为最高的目标。

在制定联锁管理制度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安全风险,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预防和应对。

其次,联锁管理制度要具有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即要能够预见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能够根据系统的不断变化进行相应的更新和改进。

此外,联锁管理制度还要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于人员在执行中能够遵循相应的规范和流程。

联锁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建立一套完整的控制链条,包括预防、监控、报警、处理和复原等环节。

首先,通过预防措施,预防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故障,并且进行严格的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其次,通过监控系统对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提前发现问题并进行及时报警。

一旦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必须按照相应的处理流程进行处置,同时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进行事后分析和总结,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最后,在故障处理后,要及时复原系统,使其恢复正常运行,并进行相应的检查和验证工作,确保系统完全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在制定联锁管理制度时,应当充分考虑系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完备性。

首先,要对系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对各种可能引发的风险进行分析和归类。

然后,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操作和管理层面的措施,以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此外,还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和教育计划,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使其能够熟练掌握联锁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和操作规程。

在执行联锁管理制度时,需要建立严格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和改进。

机械设备安全联锁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安全联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设备故障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联锁系统的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辅助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2. 责任明确,分工协作;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机械设备安全联锁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部:负责生产设备的联锁系统管理,包括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等审批;2. 机械动力部:负责动力设备的联锁系统管理,包括联锁解除、投用、变更等审批;3. 技术部:负责对设备联锁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4. 安健环部:负责对设备联锁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设备联锁系统的安全负责,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联锁系统管理要求第六条联锁系统设计要求:1. 联锁系统应满足设备安全运行的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联锁系统应具备可靠性、可维护性、可扩展性;3. 联锁系统应便于操作,降低误操作风险。

第七条联锁系统安装要求:1. 联锁系统安装前应进行技术评审,确保符合设计要求;2. 安装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装质量;3.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调试,确保联锁系统正常工作。

第八条联锁系统运行要求:1. 定期对联锁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2. 发现联锁系统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防止事故发生;3. 操作人员应熟悉联锁系统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章联锁系统变更管理第九条联锁系统变更需经公司安全联锁管理小组审批,变更内容包括:1. 联锁系统硬件、软件的更换;2. 联锁逻辑的修改;3. 联锁系统的扩展。

第十条联锁系统变更审批流程:1. 提出变更申请;2. 技术评审;3. 安全联锁管理小组审批;4. 变更实施;5. 调试验收。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锁系统的管理,确保运行安全、高效,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工作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遵循的总体要求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运行、安全可靠、高效经济、及时可控。

第四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坚持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公开透明、科学决策、综合协调、精细管理。

第三章联锁系统的组织和运行第五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设立专门的联锁系统管理部门,负责联锁系统的组织、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岗位资格和技能,能够熟练运行和维护联锁系统。

第七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制定并执行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计划,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联锁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第九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加强对系统安全管理的重视,确保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联锁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十一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联锁系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联锁系统的维护管理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联锁系统管理应加强对系统的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第十四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的职责和要求,定期进行系统的巡检、检修和维护,及时解决系统故障和问题。

第十五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系统的更新和升级,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联锁系统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和维护记录,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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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WHNY.MXMH.JC/YK.ZD11-9.2-2016(A/1)仪表联锁管理规定
目次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术语及定义 (1)
5 组织与职责 (1)
6管理要求 (2)
7 执行与检查 (5)
8相关文件 (5)
9 记录 (6)
1 目的
为加强厂区范围内仪表联锁装置的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本厂仪表联锁装置在购置、安装、维修、检验与使用的管理方法。

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仪表联锁装置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3.1《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
3.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4 术语及定义
4.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实现生产装置自动停车,以保护生产装置的安全。

4.2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它开关动作的过程。

4.3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5 组织与职责
5.1厂领导职责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并参与对仪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批。

5.2生产技术部是全厂仪表联锁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对仪表联锁装置的维护、检修、检定等进行监督检查。

5.3安健环科负责联锁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

5.4 电仪工段负责仪表联锁装置维护、检修的具体工作实施。

6管理要求
6.1运行管理
6.1.1联锁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根据其重要性,分成A、B两类。

A类联锁保护系统是指可能涉及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或产品重大质量事故和大机组的联锁保护系统;B类联锁保护系统是指除A类联锁保护系统以外的其他工艺联锁保护系统。

6.1.2根据上述定义将所管装置内的联锁进行分类,汇编整理为联锁分类一览表,报公司装备处。

由装备处负责会同生产单位进行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

6.1.3联锁需要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原理等的变更)、解除、恢复、取消时,应事先由车间提出申请,由申请方办理审批单,交厂总工审核。

在审批单上应写明原因、实施方案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6.1.4 B类联锁的解除由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电仪工段技术主管签字同意,主任批准。

A类联锁保护系统解除由技术主管以上人员提出,生产部长以上人员签字同意,厂长批准。

6.1.5联锁恢复由车间提出,技术主管以上人员签字同意,主任以上人员批准。

6.1.6在获准同意对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变更、解除、恢复、取消后,实施前必须办理联锁工作票,票上详细注明作业依据、作业执行人及作业监护人、作业内容和作业时间等。

6.1.7联锁的解除期限最长为6个月。

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单。

具备投用条件的联锁,应及时办理恢复投用手续,及时恢复投用。

6.1.8联锁保护系统必须有明显标识。

6.2联锁操作管理要求
6.2.1严禁各部门在没有办理联锁工作票的情况下进行联锁的操作。

6.2.2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或长期解除、取消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风险辨识等。

6.2.3新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对联锁回路确认,电仪技术主管、总工程师应组织二级生产单位、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应填写《联锁投切确认表》。

6.2.4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入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6.2.5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双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现场监护。

在操作过程中应与相应车间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由操作人签字确认。

6.2.6联锁系统的盘前开关、按钮均由操作工操作;仪表柜内开关、按钮均由仪表人员操作。

凡紧急停车按钮,均应设有可靠的护罩。

6.2.7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

6.2.8检修结束后10KV电机(空压机、氧压机、焦炉气压缩机、合成气压缩机)应做联锁试验,填写《联锁试验记录》,写清日期、试验系统名称、内容、结果、试验人员等信息。

6.2.9安全联锁系统应每月做一次检查,做好《安全联锁系统检查记录》,填写部门、检查日期、检查结果、有无异常及检查人等。

6.2.10联锁系统操作申请
6.2.10.1联锁系统摘除(变更)申请
——因生产工艺变化(包括生产异常)或生产设备(不含仪表设备本身)存在缺陷需要摘除联锁,必须办理联锁工作票。

由生产车间所在班组的班长或车间技术主管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由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进行审核,生产部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和厂领导审批,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待各项措施落实后由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因生产需要,对工艺联锁参数进行调整,应办理联锁工作票,由生产车间主任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报生产部进行审核同意后送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因仪表设备故障、变更,或联锁系统须进行维护、检修、操作等需退出联锁状态,应办理联锁摘除工作票,由电仪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联锁工作票,经生产车间主任签字同意后报生产部审核,后由总工程师批准,相关生产车间与电仪人员均要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电仪人员执行并签字;
——因生产实际,暂时不允许进行摘除联锁或变更的,应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同意部门要组织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并落实。

6.2.10.2联锁系统摘除(变更)后恢复申请
——联锁系统在采取控制措施的前提下摘除后,使用单位相关部门要认真进行分析,拿出整改方案,积极整改,整改后,原申请部门要及
时提出恢复联锁的申请,填写联锁恢复工作票,审批手续与摘除联锁程序相同。

——恢复工作票与摘除工作票要做到一一对应,无论是生产过程中还是大检修之后恢复摘除的联锁回路,均应按要求填写恢复工作票。

——联锁工作票在填写过程中,要求做到每摘除(或恢复)一个联锁回路,填写一张联锁工作票,不得出现一张工作票中有多个联锁回路的情况。

——电仪人员对联锁系统执行摘除、恢复或变更动作前后,必须及时通知生产车间,执行完后,及时将联锁工作票原件存档。

6.2.11电仪工段及时将联锁工作票原件收回存档,并做好联锁试验记录的存档;
6.2.12电仪工段应建立全厂《仪表连锁清单》,并根据仪表联锁的变更及时更新。

6.3特殊紧急情况下联锁解除管理
6.3.1紧急情况下解除联锁,由需解除联锁的岗位人员提出,与电仪部人员双方落实安全措施和办法后,双方班长或值班长确认,双方主管领导批准后立即执行,解除后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或正常后立即恢复,但要作好记录。

6.3.2特殊情况下,可由二级生产单位主管部门领导、调度员下达书面指令命令解除某一联锁,但事后有关单位在二十四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6.3.3特殊情况下联锁的解除,必须及时通报生产车间主管领导。

7 执行与检查
7.1各单位根据本规定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7.2生产技术部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相关文件
9 记录
9.1WHNY.MXMH.JC/YK.ZD29-9.3-JL01 联锁工作票
9.2 WHNY.MXMH.JC/YK.ZD29-9.3-JL02 联锁试验记录
9.3 WHNY.MXMH.JC/YK.ZD29-9.3-JL03 安全联锁系统检查记录9.4 WHNY.MXMH.JC/YK.ZD29-9.3-JL04 联锁投切确认表
9.5 WHNY.MXMH.JC/YK.ZD29-9.3-JL05 仪表连锁清单
联锁工作票
WHNY.MXMH.JC/YK.ZD11-9.2-JL01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
联锁摘除(调整)申请
联锁恢复(调试)申请A级□B级□
联锁试验记录
WHNY.MXMH.JC/YK.ZD11-9.2-JL02
安全联锁系统检查记录
WHNY.MXMH.JC/YK.ZD11-9.2-JL03
联锁投、切确认表WHNY.MXMH.JC/YK.ZD11-9.2-JL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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