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高双普业务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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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双高双普”
达标创建工作业务辅导
一、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定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指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在县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2、内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督导评估认定的主要内容。概括说就是:一个门槛、两项工作、一个参考。
一个门槛。是指县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9项基本标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地;教学仪器设备配备;计算机;图书;师生比;专任教师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或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比例。每所学校达到上述7项及以上指标的,该校“综合评估”为达标,县域内每所学校“综合评估”必须达标。
两项工作。是指在县域内所有初中、小学达到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
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重点评估县级政
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义务教育学校(不含教学点、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等)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初中分别应小于或等于0.65、0.55。
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包括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等四个方面、17条指标,满分100分,具体指标和分值详见附件2。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必须达到85分以上。
一个参考。是指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作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公众满意度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公众满意度调查主要采取问卷和走访等形式,问卷调查的数量按被评估县常住人口的1.5‰确定,40万人口以下的县问卷调查数量不少于600份。调查对象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
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其中学生家长比例不低于50%。
3、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也称20条底线要求)
(1)消除D级危房。新建校舍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重点设防类,满足综合防灾要求。
(2)多层校舍建筑每幢不少于2部楼梯,楼梯坡度不大于30度,护栏坚固。
(3)教室和宿舍内外墙面平整,无明显尖锐突出物体,室内无裸露电线。
(4)教学用房室内采光良好,照明设施完善,光线充足。
(5)学生1人1桌1椅(凳)。
(6)按国家标准配置满足教学需求的黑板。
(7)设置旗台、旗杆,按要求升国旗。
(8)具备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利于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体育活动。
(9)因地制宜设置满足校园安全需要的围墙或围栏。
(10)新增图书为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正版图书,配备复本量应视学校规模和图书使用频率合理确定。
(11)有可供开展多媒体教学的教室。
(12)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13)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
(14)寄宿制学校或供餐学校具备食品制作或加热条件。
(15)配备开水供应设施设备。
(16)条件的地方,新建校舍一般设置水冲式厕所。厕位够用,按1:3设置男女蹲位。旱厕应按学校专用无害化卫生厕所设置。
(17)除特别干旱地区外,寄宿制学校应设置淋浴设施。
(18)配置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设置疏散标志。
(19)在校门、宿舍等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和报警装置。宿舍区配备急救箱。
(2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
二、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
(一)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解读
1、定义。“双高双普”是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
2、指标体系。陕教规范(2017)1号《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共5个一级指标、117个二级指标,总分1000分,评估得分850分以上为过关。(2012年出台《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陕教督发(2012)13号,8个一级指标,154个二级指标;2014年进行修订陕教督发(2014)47号,8个一级指标,156个二级指标,总分2600分,评估得分2340分以上为过关。)
3、八项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1.在评估验收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义务教育学校未达到“全面改薄”20条底线要求的;
3.义务教育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小学大于0.65、初中大于0.55的;
4.近三年内存在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未达到法定要求的;
5.辍学率小学超过0.6%、初中超过1.8%及建档立卡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辍学的;
6.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格率连续三年下降的;
7.学校、幼儿园存在D级危房的;
8.验收当年教育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基本办学校件
1、农村小规模完全小学办学条件应达到的标准。省定农村小规模完全小学“八项评估标准”:①消除危房和土木结构校舍;②消除土操场,硬化教室地面和室外活动场地;
③普通教室面积根据班额达到40-54平方米,照明配备日光灯达到360瓦;④计算机教室与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合并建设;⑤配备座机电话,具备传真功能;⑥教师办公电脑每人1台;⑦按照本地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