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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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广东工商税务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广东工商税务申请书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广东工商税务申请书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申请人联系电话:
二、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三、公司备案相关材料清单
1. 公司注册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5. 公司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6. 公司地址证明文件
7. 公司经营范围说明文件
四、申请备案的原因及目的
请在此部分说明公司申请备案的原因及目的,例如:扩大经营规模、获得更多投资机会或者税务优惠等等。

五、公司营业执照申请
请在此部分详细说明公司营业执照的申请过程及所需材料。

六、公司税务申报
请在此部分详细说明公司税务申报的流程、申报的税种及所需材料。

七、申请人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申请人签名及日期
以上是关于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广东工商税务申请书的内容,请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

申请后,请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与答复。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注意事项:
1. 提交的材料需要清晰、完整,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如有需要,申请人需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3. 请保留一份申请书副本作为备份;
4. 请确保申请人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申请进程。

最后,祝您的申请顺利通过,公司发展蒸蒸日上!。

审批、备案、核准概念

审批、备案、核准概念

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申办指南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及配套文件规定,投资项目划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一、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

项目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

建设条件具备且属市级权限内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合并审批。

1、政策依据:《国部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印发(汕尾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汕府[2005]90号)2、权限: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

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专门规定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3、所需资料:1)申请报告(一式2 份);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资金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8)招标基本情况表;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承办科室:本局对口业务科室二、项目核准制(一)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属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范围的项目。

1.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1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的通知》(粤府[2005]121号)。

2.权限:按《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执行。

3.所需资料:1)申请核准的文件(一式2 份);2)项目申请报告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一式2 份);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6)项目资金证明;7)特许经营项目应提供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批准意见;8)招标基本情况表;9)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指南

广州市建设项目报建指南

⼴州市建设项⽬报建指南⼴州市建设项⽬报建指南根据⼴州市⼈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办事指南及相关规定,城市新建项⽬须取得《国有⼟地使⽤证》、《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程施⼯许可证》、《安全⽣产许可证》等证件。

⼀、建设项⽬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办理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0条;2、《⼴东省实施〈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27条;3、《⼴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16条。

办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不存在《⼴州市城市规划局业务案件受理和送达制度暂⾏规定》第⼋条第(五)、(六)、(七)项规定的情形。

办理程序:1、申请⼈前往规划局窗⼝递交申请材料或在本站填写申请表单;2、规划局窗⼝现场审核,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发不予受理告知书;同意受理的发受理回执;或:规划在线⽹站返回⽹上受理编号,并进⾏审核,决定是否受理;不受理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意受理的发通知请申请⼈前往窗⼝递交图纸资料,窗⼝接收图纸并经初审后,正式⽴案办理;3、在规定审批时限内完成业务办理;4、规划局窗⼝发案。

报送资料:⽴案提交资料⽬录(资料按下列顺序装订)1.基本资料(1).申请⼈的IC卡号,⾸次来我局办理业务的建设单位和个⼈,应当先申请IC卡。

查、审批时,应当包括规划编制和历次审查、修改过程的说明;整治规划申请设计条件、⽅案审查、审批时,应当包括申请的原因、项⽬建设要求、地块(2).⽴案申请表。

(3).申请函:说明申请办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办理原因、办理基本要求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验收类业务要求写明报批情况及现场状况,其中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审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4).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勘测信息类业务外,当申请⼈委托代理⼈办理有关事宜时提交,应当明确代理权限。

(5).申请⼈⾝份证明复印件:申请⼈是⾃然⼈的,应当提交本⼈有效⾝份证明;申请⼈是法⼈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中华⼈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件,企业法⼈还应当提交《企业法⼈经营执照》②法⼈法定代表⼈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份证明。

广东东莞市房地产报建开发流程指导

广东东莞市房地产报建开发流程指导

东莞市房地产报建流程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目录一、市国土局●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征地和农用地转用) (2)●建设项目用地补办预审 (3)二、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立项备案 (4)三、市城乡规划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报批 (12)●建筑设计方案报批 (1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四、市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18)●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 (20)●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24)●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 (25)●安全措施备案 (27)●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1)●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及办理竣工档案验收和移交 (3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9)五、市房产管理局●白蚁合同备案 (45)●房屋白蚁预防工程验收备案 (4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45)●物业管理合同备案 (46)●商品房确权(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48)●办理《房地产权证》 (48)六、市民政局●地名报审 (49)七、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5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核准 (5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 (53)八、市消防局●申报立项选址方案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54)●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核(土建) (55)●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55)●申报安全检查 (56)九、市人防办●人防工程报建 (56)●人防工程初步设计送审 (6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送审 (6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64)十、市防雷设施检测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65)十一、市地震局●重要工程抗震设防备案 (66)●各主要受理手续单位联系方式 (71)一、市国土局 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征地和农用地转用)建设项目用地补办预审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级权限内的一般非财政性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三、市城乡规划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办理立项手续前,须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17.12.19•【字号】东发改〔2017〕770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12月1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备案、登记和指标分配第三章项目建设管理第四章运营与监督管理第五章补助范围、标准及流程第六章并网、计量与结算第七章附则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并入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运营,并具备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分布式光伏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部分,项目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第三条全市范围内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须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施工单位须符合本办法的备案管理要求。

第四条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

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类型:项目总投资:计划建设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前期工作情况:项目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进度计划:项目投资情况:1.自筹资金:2.银行贷款:3.国家或地方政府资金:4.其他资金:项目建设用地及规划:1.规划用地性质:2.用地面积:3.用地性质变更情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文件:项目建设条件:1.项目建设所需各类条件:2.区域规划条件:3.土地使用条件:4.规划条件:5.城市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建设专业设计状况:1.项目建设部门:2.设计批复文件数目:3.建设设计文件编制情况:4.可行性研究报告:5.工程勘察报告:6.施工图纸:项目建设招投标情况:1.招标方式:2.招标代理机构:3.招标范围:4.工程承包商:5.工程施工状态:项目建设资金筹措、使用及支付情况:1.资金筹措方式:2.资金支付方式:3.资金使用情况:4.资金支付情况: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招投标情况:1.勘察设计方式:2.勘察设计承担方:3.勘察设计费用:4.勘察设计合同情况: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1.竣工验收范围:2.竣工验收报告书:3.竣工验收合同情况:其他补充信息: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日期:以上是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的内容要求,通过填写该表格可以准确全面地向相关部门申报项目备案。

请根据实际项目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性。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1号)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全省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我委研究制定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试行2年。

《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1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的通知》(粤府〔2005〕120号)已于2018年2月23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粤府〔2018〕21号)宣布失效。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2019年1月31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全省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核备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核备办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备案)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样表

(备案)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样表

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支机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分支机构改制。

注:1、申请普通注销、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
2、人民法院裁定清算(破产)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签字。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财务负责人信息。

广东投资项目备案系统操作手册企业

广东投资项目备案系统操作手册企业
1.
描述:
点击【我要备案】按钮。
2.
描述:
点击【显示详细】可阅读完整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指导意见》,了解政策文件。
3.
描述:
为了方便用户记住用户名,建议使用公司名称。
1
描述: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国有控股、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其他
2
3
描述:
经济类型: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
4
4.
描述:
备案项目经办人承诺上述声明的全部内容。

第一步:
点击【变更项目名称】按钮。
第二步:
填写变更后的项目名称。
第三步:
上传项目变更资料。

第一步:
点击【变更项目信息】
第二步:
填写变更后的备案信息。(注:不需变更的项目,请不要填写内容。)
描述:
填写需要变更的项目信息。
第三步:
上传项目变更资料。
4
描述:
备案证有效期两年,自项目完成网上备案时起计算。项目自网上备案完成之日起,两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两年期届满前30日内,通过备案系统办理延期手续,办理备案延期的程序及要求与初次办理项目备案程序相同。延期后的备案证有效期两年。项目两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办理延期的,备案证自动失效。备案延期最多不得超过2次。
2
3
描述:
1.备案申请信息已成功提交,请按以下操作打印备案申请表后,再加盖企业印章。
2.请按以下步骤上传已加盖印章的备案表、项目相关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及其他补充说明文件。外商投资项目还需要提供中外投资各方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全省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一)企业使用自己筹措资金的项目;(二)企业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的项目;(三)企业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政府以资金、土地等形式进行投入且政府投入额低于法定资本金50%的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管理职责)全省发展改革部门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手续,适应本办法。

第四条(核准、备案范围和权限)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实行核准制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

《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省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及本省经济运行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另有专门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实行核准制管理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除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项目备案按照属地原则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跨行政区域项目由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办理。

第五条(核准备案机关)依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核准机关,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项目进行核准或者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操作手册-企业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操作手册-企业
2.
1
描述:
可显示系统发送的通知信息。
2
描述:
按照系统提示步骤完成备案项目申报。
3
描述:
项目备案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应及时通过备案系统办理变更手续,并提交相关变更材料。办理变更手续的程序及要求与初次办理项目备案程序相同。重大变化是指项目建设规模或投资规模的变化幅度在20%及以上,或者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址、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股权发生变更,或者决定放弃项目建设的等情况。备案项目的名称和主要备案内容,不得同时变更。同一备案项目最多可变更3次,超过3次的需要重新备案。放弃项目建设或者项目需要重新备案的,原备案证注销。
5.核查准入负面清单3
1)禁止准入类3
2)核准准入类3
3)投资项目备案目录3
6.选择国民行业分类3
7.内资项目备案申报3
1)填写内资项目备案申请表3
2)内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写示例3
3)上传内资项目备案材料3
4)内资项目备案上报3
8外资项目备案申报3
1)填写外资项目备案申请表3
2)外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写示例3
3)上传外资项目备案资料3
4)外资项目备案上报3
四、备案系统管理后台3
1.修改信息3
1)修改企业信息3
2)修改登录密码3
2.常用功能3
1)系统通知3
2)备案项目申报3
3)备案项目变更3
4)备案项目延期3
5)项目放弃建设3
3.备案项目管理3
1)草稿箱3
2)待上传材料的备案3
3)待处理的备案3
4)资料复核中的备案3
描述:
点击【延期】按钮。

描述:
填写项目延期原因和已办理的相关事项说明(如规划、国土、环保等)。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09•【字号】穗发改能源[2014]33号•【施行日期】2014.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发改能源〔2014〕33号)各区政府,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公安消防局、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建委、交委、国资委、规划局、城管委、统计局、物价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广州供电局:《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201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0月9日附件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加快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精神和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在广州市辖区内利用工业园区、企业厂房、物流仓储基地、公共建筑以及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顶或外立面建设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

电网公司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电网规划,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并据此考虑电网的调节能力。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方式有全部上网、全部自用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由项目业主自行选择。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中涉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备案、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并网接入及电量计量、电费收取、补贴支付、运行管理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管理工作。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粤建公告[2005]3号)现将广东省建设厅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资料目录、办理机构等有关规定和内容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本公告未涉及的其他具体办理工作流程,执行《广东省建设厅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规定。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建设部核准;其他由省建设厅核准,报建设部备案。

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一)行政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具体条件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办建[2001]24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建办建[2001]41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的规定。

上述文件在办理场所和广东建设信息网公开供查阅。

(三)申请材料目录1、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3)企业章程;(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5)企业拥有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6)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7)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8)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9)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申请二级、三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验资报告;(3)企业章程;(4)近三年财务决算年报表和统计年报表;(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6)企业拥有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8)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9)资质标准明确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10)企业完成的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性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质量验收、安全评估等相关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填写说明1、申请单位、企业注册类型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2、项目名称按您要投资的项目填写(如:×××公司×××生产项目)。

3、申请项目拟建设地点按土地购买合同中的地块名称填写。

4、项目股东按照企业验资报告所列“股东”填写。

5、所属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行业代码,项目行业代码在互联网上即可查到,或咨询窗口:电话0763-*******6、所属市、县代码:英德市代码“1881”。

7、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按拟建的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总和填写,以实际建筑设计面积为准,容积率≧1且≦2.7。

8、主要建筑物内容按厂房建设、办公楼、仓库等实际内容填写。

9、产品名称和主要生产能力按您的企业生产产品及生产能力填写,如“铝塑板 200万平方米/年”或“电热水器30万台/年”等。

10、占地面积,×××平方米,按与土地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的内容填写。

11、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按您计划投入的总资金填写(合作区企业入驻要求固定资产投资额≧150万元/亩,即投资强度≧2250元/平米),包括:土建投资×××万元,土地投资×××万元,设备投资×××万元,进口设备×××万美元,其它投资×××万元。

12、项目建设起止年限按计划动工之日起至投入生产之日填写。

13、投资计划按照实际如实填写(因每月对企业项目进度进行调查,须严谨计划投资进度)。

14、资金来源构成按企业自有×××万元、银行贷款××万元、其他×××万元填写。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项目概况:项目名称:__________项目公司名称:__________项目所属行业:__________项目总投资额:__________万元项目投资主体:__________项目注册地址:__________项目投资方式:(1)自筹资金:__________万元(2)银行贷款:__________万元(3)其他投资方式:__________万元投资项目主要内容:项目规模:__________项目建设内容:__________项目主要产品或服务:__________建设周期:__________年项目投产或服务时间:__________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投资项目的市场需求及竞争分析:(1)市场需求:______市场的规模:________________市场的增长率:________________市场的发展趋势:__________(2)竞争分析:同行业竞争对手:__________竞争优势:__________竞争劣势:__________竞争策略:__________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1)投资回收期:__________年(2)投资内部收益率:__________%(3)现金流现值:__________万元(4)成本效益比:__________项目实施的基本条件:(1)用地条件:__________(2)环保条件:__________(3)水电燃气供应条件:__________(4)劳动力供应条件:__________项目实施的风险评估:(1)市场风险:__________(2)技术风险:__________(3)运营风险:__________(4)政策风险:__________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1)项目背景和目标:__________(2)市场分析:__________(3)技术分析:__________(4)经济分析:__________(5)社会效益评价:__________(6)投资评估和风险分析:__________(7)项目可行性结论:__________项目备案申请人(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2)企业类型:__________(3)注册地址:__________(4)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项目建议书;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等;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建设、运维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工作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并入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按照“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运营,并具备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分布式光伏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其他防锈材质)结构支架等部分,项目屋顶擅自架设的砖混结构支架或设备用房不属于光伏项目设施。

第三条 全市范围内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须依照本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施工单位须符合本办法的备案管理要求。

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运营模式。

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

以项目所在的土地性质作为用电性质的认定依据,在宅基地上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只能作为居民用电性质申请备案登记;在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上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只能作为工商业用电性质申请备案登记。

第二章项目备案、登记和指标分配第五条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市发改局”)根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省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年度指导性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权限实行备案制管理。

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以下简称“东莞供电局”)负责实施规模指标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登记。

第六条 市发改局按照“先建成先分配”的原则,即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完成备案登记,建成竣工并符合并网验收条件后,根据并网验收意见单的出具时序,依次将项目纳入指标管理范围。

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资规划〔2016〕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属企业:现将《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据此修订完善你公司的投资管理制度。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8月31日广东省政府国资委办公室2016年8月31日印发附件:广东省省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省属企业重视投资价值,切实防范投资风险,着力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权责清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人民政府授权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主要包括:(一)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二)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探矿权、采矿权等无形资产投资;(三)新设全资企业、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对外投资;(四)证券、基金、信托、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委托理财等投资;(五)BOT、BT、PPP等模式的投资;(六)房地产投资;(七)其他形式的投资。

第四条省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投资活动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一)研究和引导省属国有资本投资导向,支持企业依据发展战略规划、围绕主业进行投资;(二)指导和监督企业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三)对企业的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备案管理,纳入全面预算管理;(四)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的动态跟踪和分析;(五)对企业限额以上投资项目实行审核管理;(六)组织和指导企业开展项目后评价。

(七)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奖惩。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粤府【2005】120号)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粤府【2005】120号)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粤府【2005】120号)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的投资自主决策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以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利用自有金、融资等非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分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两类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各级备案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企业投资项目及有关内容予以确认,并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政行为。

前款所称备案机关是指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即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经济贸易部门。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办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各级经济贸易部门负责办理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不再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审批。

第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投资项目除以下投资项目外,依照本办法实行备案制:(一) 国务院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广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所列项目。

(二) 使用政府性资金以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建设的项目。

(三)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

(四)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

第五条省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全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综合全省企业投资项目信息,办理中央和省属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央和省属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属企业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以及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属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

省经贸部门负责办理中央和省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和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属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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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来 源 及 构 成
备案机关办理意见: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其他
年 项目联系人: Email:

日 传真:
电话: 联系地址:
注:1.填写“经济类型”、“建设类别”、“建设性质”时,请在相应的数字上打“√”。
2.资金来源结构中,自有资金包括:企业折旧、资本金、资本公积金、赢余公积金等按财务制度归企业单位支配的 其他资金是指除1-3项资金外的资金,如无偿捐赠等,请在同栏目中予以补充填写。
1.基建
建设性质 所属市、县代码
1.新建 2.扩建 3.迁建 4.
□□□□
平方米 主要建筑物 占地面积
产品名称和主要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 其中: 土建投资 土地投资 设备投资 1.自有资金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计划动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第一年
年 年
月 月
投 资 计 划 安 排
资金来源说明: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申请项目拟建设地点 项目股东 申请单位经济类型 建设类别 所属行业代码 建设规模(或建筑面积) 1.国有 8.个体 2.集体 9.其他 3.股份合作 2.更改 4.联营 5.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公司 7.私营 申请备案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
案申请表
2014年



6.股份公司
7.私营
1.新建 2.扩建 3.迁建 4.改建 5.其他
平方米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自有资金 2.银行贷款 3.股票、债券 4.其他 万元 万元 万元




邮编:
“√”。按财务制度归企业单来自支配的各种自有资金;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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