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分行业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预警值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还有综合税负率分别怎么算?
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还有综合税负率分别怎么算?做一家企业,深入了解增值税税负率,所得税税负率非常重要,这里我们共同明白,共同分享。
首先理解什么是税负率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一般增值税的税负率是销售总额的1%。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商业4%,工业6%(现统一按3%征收),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 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一般来讲,各个行业的毛利率是趋于同化,保持在一个波动区间之内的,这也就形成了增值税有一个行业的平均税负率,税务机构习惯把各个行业的税负率做为考核企业经营是否有异常的一个指标。
假设本月没有上期留抵税额,税负率=(销项-进项)/不含税销售收入。
增值税税负率=实际交纳税额/不含税的实际销售收入×100%,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 当期的“应纳税额” ÷ 当期的“应税销售额”。
而所得税税负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3号)中所描述的税收负担率:所得税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销售额×100%。
具体可以表述,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注: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11年度税法新政解读及企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分析讲义
2011年度税法新政解读及企业涉税风险控制策略分析前言税收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实行分税制,就是各花各的钱,全部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三类。
中央税收入归属于中央财政;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成;地方税收入归属于地方财政。
相应的将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与地方两套,即国税和地税。
(一)国地税征管范围国税主要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及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等;地税主要负责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农业税及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小税,此外辽宁省地税机关还负责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文化事业建设费、社会保险基金等非税收费的征缴和代收工作。
关税由海关负责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主要包括:(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3)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
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税务预警税负率
一、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增值税税负率参考表:
序号
行业
预警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
3.5
2
食品饮料
4.5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
8.5
9
卷烟加工
12.5
10
塑料制品业
3.5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
12
金属制品业
2.2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
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发
0.9
19
商业零售
2.5
20
其他
3.5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1.00
21
批发业
1.00
22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
23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
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
25
零售业
1.50
26
居民服务业
1.20
27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
28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
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还有综合税负率分别怎么算?
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还有综合税负率分别怎么算?第一答:税负或税负率,经常听别人说,都是什么意思,又是如何计算的呢?说一千,道一万,不如举个例了来算算。
还挺押韵,哈哈哈……闲话少说,我们直接通过来了解一下吧。
案例资料某一般纳税人企业,本期购进生产材料500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相关的税额为65万元;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款项1130万元已收讫。
本期发生的营业费用等期间费用为100万元。
不考虑其他因素,先将涉及的税费计算出来。
相关涉及税费印花税=(500 1000)*0.3‰=0.45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13%-500*13%=65万元;城建及附加=65*(7% 3% 2%)=7.8万元;企业利润=1000-500-100-0.45-7.8=391.75万元,企业所得税=391.75*25%=97.94万元;税费合计:0.45 65 7.8 97.94=171.19万元。
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本例中,当期应纳增值税为65万元,因此增值税税负率=65/1000=6.5%。
这个增值税税率就很厉害了,据闻各地有一个税务局的税负标准,低于此标准的,还会预警。
实际中,很多企业及老板经常为此操碎了心。
缴纳的税款多了,老板肉疼;税款交少了,老板心慌。
所得税税负率此处的所得税应该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本期应纳所得税额÷本期销售额,本例中,缴纳的所得税为97.94万元,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率=97.94/1000=9.79%。
综合税负率企业综合税负率=各项纳税总额/ 收入总额,本例中,纳税合计为171.19万元,代入公式计算的综合税负率=171.19/1000=17.12%。
综述其实税负只是一个参考,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税负率不尽相同,如前如述,很多人很在意这些税负率,有的甚至为将税负调整至与所谓的“标准”接近,费尽心机。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资产损失扣除审批改申报利好与风险共存发布日期:2011-5-9 15:25:24阅读次数:229文章作者:中国税网:赵国庆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3月31日下发《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以下简称“25号公告”)。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也意味着新办法自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适用,2010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仍适用之前的规定。
《办法》同时废止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企业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6号)。
并且明确本办法生效之日前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资产损失事项,也应按本办法执行。
2009年4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又在5月4日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上述两个规定运行两年后,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了2011年25号公告,其目的还是为了在上述政策执行基础上,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处理及报批等事项作一个比较系统性的规定。
从字面上来看,国税发[2009]88号文件的标题是《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的标题是《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是适用于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办法。
对比国税发[2009]88号文件我们可以看出,总体上讲,25号公告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口径上比以前要宽松了,特别是将审批制改为申报制,方便了纳税人,顺应我国行政职能转变,逐渐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大趋势。
2011年度总局答疑汇编--企业所得税篇
许义娜律师转:2011年度总局答疑汇编--企业所得税篇1、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能否同时享受?问:企业同时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小型微利企业两个优惠政策的条件,享受了加计扣除后,是否还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因此,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应的备案资料享受上述两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2011年01月03日2、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土地闲置费可否在税前扣除?问: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的土地闲置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是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
土地闲置费属于其中的一项,因此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2011年01月03日3、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问:房地产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能否税前扣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2011年01月03日4、核定征收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时,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如何确定?问:核定征收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清理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是按固定资产销售的金额,还是经清理后按会计科目“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确定?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各行业“预警税负率”
各行业“预警税负率”税务局每月会根据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计算各个行业的税负。
各个行业税负可能每月都有一些小变化,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值。
税务局分析的目的是通过企业某期与上期或同行业的税负率的比较,判断企业是否隐匿销售少计销项税额或多计进项税额。
如果计算出来你所在的企业增值税税负率异常,税收管理员可能就要上门来拜访,或请你过去喝茶了.下面是我们平时应该事前注意和分析的的数据,当前我们的目的不是要偷税,而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1、应税销售额,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税销售额同比增长=(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2、进项税额,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同比增长=(本年累计进项税额-上年同期累计进项税额)÷上年同期累计进项税额×100%.3、应纳税额,取自《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应纳税额同比增长=(本年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4、弹性系数:(1)抵扣弹性=进项税额同比增长÷应税销售额同比增长×100%.(2)税收弹性=应纳税额同比增长÷应税销售额同比增长×100%.5、税负率的计算(1)内销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2)“免抵退税”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当期各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税负率差异=税负率-上年同期(或行业平均)税负率。
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文字号:财税[2011]110号发文时间:2011-11-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
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
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改革试点的范围与时间。
1.试点地区。
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
2.试点行业。
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
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3.试点时间。
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分行业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预警值
控制稅負率的時候要注意以下六1、企业税收负担率的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本期累计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如果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2、企业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如果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3、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如果企业应纳税额连续三个月等于0,5、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该企业申报异常。
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化分析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动率=当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上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100%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0.5≤X≤1.5,该企业申报异常。
下面我們舉個例子來詳細說說如公式 1.2 %=X÷Y,想控制1.2%的税负,就要交纳X元增值税,并要做Y元主营业务收入,可有两个变么能控制税负呢?公式Y=(上期留抵增值税+本期进项增值税)我们把上述公式中的红字称为“本期可抵扣增值税”,Y =本期可抵扣增值税÷(17%例:上期留抵100万增值税,本期已认证进项增值税100万,想要少主营业务收入?套Y=(1000000+1000000)÷=2000000÷15.8%=12658227.85計算應纳增值X =12658227.85×17%-2000000=151898.73税负率=151898.73÷12658227.85 =有些会计人士在月底一衡量税负发觉高了,就向下调销售收入,调过后发觉还不理想就还调,这样的是不可取的,应当在月中旬结合进项发票情况合理控制制定税负,控制销售收入。
财税[2011]1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颁布时间:2011-11-16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税制改革目标和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全面推行改革需要和当前实际,科学设计,稳步推进。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
在保证增值税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和不同行业发展特点,合理设置税制要素,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
妥善处理试点前后增值税与营业税政策的衔接、试点纳税人与非试点纳税人税制的协调,建立健全适应第三产业发展的增值税管理体系,确保改革试点有序运行。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一)改革试点的范围与时间。
1.试点地区。
综合考虑服务业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征管基础条件等因素,先期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
2.试点行业。
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
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
3.试点时间。
2012年1月1日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及时完善方案,择机扩大试点范围。
(二)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
1.税率。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
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6-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
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三、关于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扣除问题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四、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各行业税负及计算公式
各行业税负及计算公式在经济活动中,不同行业面临着不同的税负,了解各行业的税负及计算公式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至关重要。
税负不仅影响着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也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对各个行业的调控和引导。
首先,我们来谈谈制造业。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税负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增值税是制造业中常见的税种之一。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而进项税额则是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例如,一家制造企业当月销售额为 100 万元,适用税率为 13%,销项税额即为 13 万元。
如果当月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进项税额为 8 万元,那么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5 万元(13 8)。
企业所得税也是制造业不可忽视的税负。
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 25%。
假设一家制造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为 500 万元,各项成本、费用等扣除总计 400 万元,没有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以前年度亏损,那么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 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25 万元(100 × 25%)。
接下来是服务业。
服务业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如金融、物流、餐饮等。
在金融服务业中,增值税的计算与制造业类似。
但对于一些特定的金融业务,如贷款服务,其增值税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
企业所得税方面,金融企业的计算原则与其他行业相同。
物流行业的税负也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方面,物流企业的运输服务适用 9%的税率,仓储服务适用 6%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其他行业一致。
餐饮服务业通常以小规模纳税人居多。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公式相对简单,应纳税额=销售额 ×征收率。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 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
2011年34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字体:〔大中小〕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日期:2011-06-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
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三、关于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扣除问题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四、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各行业税负率警告值
各行业税负率警告值生产企业增值税税负率税负率=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100%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纳税人税负率=(应纳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销售额+内销销售额)X100%1 农副食品加工 3.502 食品饮料 4.503 纺织品(化纤) 2.25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006 建材产品 4.987 化工产品 3.358 医药制造业 8.509 卷烟加工 12.5010 塑料制品业 3.50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12 金属制品业 2.20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18 商业批发 0.9019 商业零售 2.5020 其他 3.50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所得税税负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租赁业 1.50%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 饮料制造业 2.00%商务服务业 2.50% 批发业 1.00% 零售业 1.50%建筑安装业 1.50% 计算机服务业 2.00% 纺织业 1.0 0%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 娱乐业 6.00% 房地产业 4.00%餐饮业 2.00%序号行业预警税负率1 餐饮业 2.00%2 道路运输业 2.00%3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50%4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00%5 房地产业 4.00%6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1.00%7 纺织业 1.00%8 纺织业--袜业 1.00%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0%10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 1.50%1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50%1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珍珠 4.00%1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00%14 计算机服务业 2.00%15 家具制造业 1.50%16 建筑安装业 1.50%17 建筑材料制造业 3.00%18 建筑材料制造业--水泥 2.00%19 金属制品业 2.00%20 金属制品业--弹簧 3.00%21 金属制品业--轴瓦 6.00%22 居民服务业 1.20%23 零售业 1.50%24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0%25 农、林、牧、渔服务业 1.10%26 农副食品加工业 1.00%27 批发业 1.00%28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1.00%29 其他采矿业 1.00%30 其他服务业 4.00%31 其他建筑业 1.50%32 其他制造业 1.50%33 其他制造业--管业 3.00%34 其他制造业--水暧管件 1.00%35 商务服务业 2.50%36 食品制造业 1.00%37 塑料制品业 3.00%38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2.00%39 通用设备制造业 2.00%40 畜牧业 1.20%41 医药制造业 2.50%42 饮料制造业 2.00%4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印刷 1.00%44 娱乐业 6.00%45 造纸及纸制品业 1.00%46 专业机械制造业 2.00%47 专业技术服务业 2.50%48 专用设备制造业 2.00%49 租赁业 1.50%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一、通用指标及功能(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1-06-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
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
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三、关于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扣除问题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四、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对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在未足额提取折旧前进行改扩建的,如属于推倒重置的,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应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并在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一并计提折旧;如属于提升功能、增加面积的,该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并入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并从改扩建完工投入使用后的次月起,重新按税法规定的该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如该改扩建后的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限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的,可以按尚可使用的年限计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计算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计算
01
税负率是什么?怎么计算?
1. 税负率
税负率一般指企业在某个时期内税收负担的大小,通常用税收占收入的比重来衡量;最常用的税负率为增值税税负率和所得税税负率。
(网上有一种说法很形象:税负率高,说明企业纳税多;税负率低,则说明纳税少!这样就比较好理解了)
2. 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税收入的比例;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100%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举个例子】
财小加开办了一家商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也均为一般纳税人;
本期销售收入1000万,采购成本600万,其他成本共计208万,不考虑其他因素,以此来计算公司税负:
增值税税负:
计算公式为(销项-进项)/收入或者可以做一个变形,(销项税率*收入-进项税率*成本)/收入=销项税率-进项税率*成本率
由于进销项均为一般纳税人,税负率相同,因此实际负担的增值税为:
1000*13%-600*13%=52万
税负率=5.2%
用变形后的公式计算也一样:。
(税务局内部)各行业增值税税负率
作为财务人员一般希望知道企业所在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率大致是多少,可以做为企业的参考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些信息只能是税务局内部才知道,不提供给企业.中国财税网现提供部分行业增值税税负率给大家!如下示:农副食品加工3.50食品饮料4.50纺织品(化纤)2.25建材产品4.98化工产品3.35医药制造业8.50卷烟加工12.50塑料制品业3.50金属制品业2.20电子通信设备2.65商业批发0.90商业零售2.50其他3.50所得税行业税负率(%)饮料制造业2.00医药制造业2.50塑料制品业3.00食品制造业1.00商务服务业2.50其他建筑业1.50其他服务业4.00农副食品加工1.00批发业1.00零售业1.50建筑材料制造3.00建筑安装业1.50家具制造业1.50计算机服务业2.00纺织业1.00房地产业4.00道路运输业2.00餐饮业2.00娱乐业6.00税负分析基础知识一、宏观税负及相关概念(一)税收负担分类1、税收负担税收负担是指国家征收的税款占纳税人税源数量的比重,反映出税款与社会新增财富之间的内在关系。
以不同主体为出发点,税收负担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从国家的角度看,税收负担反映出国家在税收课征时的强度要求,即:要征收多少税收;另一方面,从纳税人的角度看,税收负担反映出纳税人在税收缴纳时的负担水平,即:承担了多少税款。
2、宏观税收负担宏观税收负担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税收总收入占当期社会新增财富的比重,反映出一定时期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承受的经济负担水平,是一个受制于国家政治、经济、财税体制等诸多因素的综合经济指标。
计算公式:宏观税收负担率=税收总收入/国内生产总值*100%3、单项税种的税收负担单项税种的税收负担是指某一税种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占该税种税基的比重,反映该税种的征税强度,是分析和研究税收制度和税制结构的重要内容。
计算公式如:增值税负担率=实纳增值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00%(或不含税销售额)企业所得税负担率=实纳所得税额/实现利润额*100%本次税负调查分析中分行业增值税负担率分母统一为不含税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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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1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制笔
4.5
5
10
玩具
4.5
6
10
胶带
4
5
10
其它
4.5
5.5
10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化妆品
5
6
10
其他
4.5
6
10
化学纤维制造业
2
2
10
塑料制品业
4
5
10
金属制品业
3.5
5
10
专用设备制造业
5
6
10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5
6
1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
8
15
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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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5
其他金融活动
—
10
—
房地产业
物业管理
—
4
—
其它(不含房地产开发)
—
8
—
商务服务业
旅行社
—
4
10
其它
—
10
15
娱乐业
—
15
25
其他行业
家政、保洁
—
4
10
其它
—
8
15
分行业增值税税负率和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预警值
及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行 业
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值 (%)
查账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预警值(%)
核定征收企业最低应税所得率(%)
纺织业
印染
6
6
10
其他
4
5
1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4
4
10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4
5
10
造纸及纸制品业
4
5.5
10
1
7
汽车修理(含4S店)
6
摩托车
1
1
7
超市
2.5
2.5
7
药品、书报刊零售
3.5
4
7
其它
2
3
7
非 增 值 税 纳 税 人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房屋、市政工程建筑
—
4
10
其它
—
5
10
建筑安装业
—
4.5
10
建筑装饰业
—
5
10
道路运输业
—
5
10
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
装卸搬运
—
4.5
10
运输代理服务
—
1
10
住宿业
饰品、工艺品
5.5
6
10
拉链
4
4
105
4.5
10
其它
5
5.5
10
其他行业
4
5
10
行 业
增值税税负率预警值 (%)
查账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预警值(%)
核定征收企业最低应税所得率(%)
商 业
批发业
生产资料批发
0.8
1.5
7
生活资料批发
1
1.5
7
货物出口
—
0.6
7
零售业
汽车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