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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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于电脑记录的错账,要另行填制记账凭证更正,对于手工记录的错账凭证,可采用划线法或另制凭证更正;
5.账簿设置:
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订本式及电脑账);
外币及银行日记账(订本式及电脑账);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GLZD108
页码
3-3
各类明细分类账(包括多栏式明细账);
总分类账。
制度名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GLZD108
页码
3-1
第一条 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采用权责发生制,即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入账,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记资本支出,不得计入费用作为收益支出,凡是为了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作收益支出,同时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条 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 记账用的货币单位为本位币,凭证、账簿、报表均用法定文字书写。
第四条 会计科目:
执行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而制订的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第五条 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并注明交接日期,由主管人员监交,并由交接双方签章,未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的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2.公司统一使用借贷复式记账;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
GLZD108
页码
3-2
3.会计凭证保管期为15年,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须开列清单,经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八条 其他:
1.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摘要简明,内容完整,准确及时。有关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
2.公司的各项财产,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不论市价是否变动,一般不调整账面价值;
3.划清资本支出与收益支出的界限,不能相互混淆;
4.建立内容稽核制度,对款项的收付、债权债务的发生与清算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明确的经济责任,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授权人员审核签证;
5.会计核算,根据公司具体情况,主要项目为:货币资产及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和利润以及投入资本的核算。
第六条 会计报表: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董事会有关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填报时间、份数执行。
第七条 会计凭证:
1.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指进货验收单、领料单、出库单、旅差费报销单、费用开支证明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款条等。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凭证、发票、收据等;
第九条 会计凭证、账簿设置与使用的会计科目:
1.原始凭证的制定、填写、取得,都应按照有关基本要求执行,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也要按照基本要求填写及签证,据以记账并归档保管好;
2.对外开出的凭证,要妥善保管好存根,备查;
3.尚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簿、现金收据等)要妥善保管,严格领用责任;
6.对于会计凭证、会议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师查账报告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或销毁。
签发人
责任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签名
5.账簿设置:
现金及银行日记账(订本式及电脑账);
外币及银行日记账(订本式及电脑账);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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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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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类明细分类账(包括多栏式明细账);
总分类账。
制度名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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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条 采取借贷记账法记账,采用权责发生制,即凡是收益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入账,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处理;
一个时期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入账,凡是用于增加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记资本支出,不得计入费用作为收益支出,凡是为了取得收益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都应作收益支出,同时计入成本费用。
第二条 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三条 记账用的货币单位为本位币,凭证、账簿、报表均用法定文字书写。
第四条 会计科目:
执行根据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制订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而制订的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第五条 财会人员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并注明交接日期,由主管人员监交,并由交接双方签章,未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的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2.公司统一使用借贷复式记账;
签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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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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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会计凭证保管期为15年,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须开列清单,经领导审查,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八条 其他:
1.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各种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登记,做到手续齐备,摘要简明,内容完整,准确及时。有关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必须一致,不得任意改变;
2.公司的各项财产,应按实际成本核算,不论市价是否变动,一般不调整账面价值;
3.划清资本支出与收益支出的界限,不能相互混淆;
4.建立内容稽核制度,对款项的收付、债权债务的发生与清算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明确的经济责任,有合法的凭证,并经授权人员审核签证;
5.会计核算,根据公司具体情况,主要项目为:货币资产及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成本和费用、营业收入和利润以及投入资本的核算。
第六条 会计报表:根据国家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并根据董事会有关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填报时间、份数执行。
第七条 会计凭证:
1.使用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两种,自制原始凭证指进货验收单、领料单、出库单、旅差费报销单、费用开支证明单、调拨单、收款收据、借款条等。外来原始凭证指我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业务、劳务关系时,由对方开给本单位凭证、发票、收据等;
第九条 会计凭证、账簿设置与使用的会计科目:
1.原始凭证的制定、填写、取得,都应按照有关基本要求执行,记账凭证包括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也要按照基本要求填写及签证,据以记账并归档保管好;
2.对外开出的凭证,要妥善保管好存根,备查;
3.尚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支票簿、现金收据等)要妥善保管,严格领用责任;
6.对于会计凭证、会议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师查账报告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妥善保存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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