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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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范文(三篇)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避险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避险能力,减少避险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安全避险的场所和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将安全避险工作划分为六个系统,分别为预警系统、逃生系统、防护系统、救援系统、应急系统和复查系统。

第四条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各个系统的管理,确保安全避险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预警系统第五条预警系统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技术手段,提前发现和预警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灾难,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第六条预警系统应当配备有专业的监测设备和人员,能够根据不同的场所和活动制定相应的预警规则和预警措施。

第七条预警系统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人员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逃生系统第八条逃生系统是指在发生事故或灾难时,通过合理的逃生通道和装置,迅速撤离人员,确保人身安全。

第九条逃生系统应当根据场所和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和布置,保证逃生通道的畅通和逃生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条逃生系统应当进行定期演练和检查,确保人们能够熟悉逃生路线和使用逃生设备。

第四章防护系统第十一条防护系统是指在事故或灾难发生时,通过各种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防护系统包括防护装置、防护设备和防护措施等。

第十三条防护系统应当根据场所和活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救援系统第十四条救援系统是指在事故或灾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施救工作。

第十五条救援系统应当配备有专业的救援人员和救援装备,能够迅速响应并展开救援行动。

第十六条救援系统应当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和技能培训,确保救援人员具备必要的救援能力。

第六章应急系统第十七条应急系统是指在事故或灾难发生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和控制工作。

第十八条应急系统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保证应急工作的有效进行。

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煤矿企业。

三、安全六大系统安全六大系统包括: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系系统、紧急避险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

四、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

(2)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24小时运行,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温度、压力、有害气体等参数,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3)调度监控中心应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

2. 人员定位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跟踪、报警等功能,确保人员安全。

(2)人员定位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井下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定位卡,并按规定进行佩戴和使用。

3. 通信联系系统(1)通信联系系统应保证井下与地面之间的通信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及时传递信息。

(2)通信联系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紧急避险系统(1)紧急避险系统应包括自救器、避灾线路、应急救援设施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撤离。

(2)紧急避险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井下作业人员应接受紧急避险设施使用和紧急情况下逃生避灾的培训。

5. 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应保证矿井空气新鲜、有害气体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2)通风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6. 排水系统(1)排水系统应保证矿井地下水位稳定,防止水害事故发生。

(2)排水系统应定期进行检验、校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五、监督检查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六大系统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六大系统管理规定

六大系统管理规定

“六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3、安全监控管理制度4、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5、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6、通风、瓦斯、监控档案管理制度7、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8、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9、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0、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11、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14、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15、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16、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7、瓦斯检测填报制度18、安全检查制度19、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0、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21、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22、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3、压风自救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检修制度24、压风自救系统使用培训制度25、压风自救实施细则26、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27、供水自救系统管理制度28、供水施救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9、供水施救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30、供水施救维修工操作规程31、供水施救系统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32、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33、供水施救值班轮流班制度34、供水施救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35、供水施救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36、供水施救系统故障报告制度37、供水施救系统管网异常上报制度38、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39、人员定位系统井下人员紧急撤离预案40、KJ69N矿井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管理制度4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岗位责任制42、人员定位系统监控员岗位责任制43、人员定位监测系统监控员操作规程44、人员定位系统设施设备管理制度45、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46、人员定位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7、人员定位监测系统交接班制度48、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49、人员定位监测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处理制度50、人员识别卡领取管理制度51、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责任追究制度52、人员定位跟踪系统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的使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标准中的规定.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运行.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规定,稳定性不小于15天.三、调度监控中心维护员负责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拆除、日常调校和管理工作.四、井下采掘工作面监测设备的使用、悬挂、移设由现场施工的采掘队负责,总回、主井及各主要大巷内的监测设备由调度监控中心负责悬挂和日常维护.五、对需要经常移设的传感器、电缆,须有采掘班组长按规定移设,瓦检员监督执行,严禁擅自停用.工作面所设各类监测设备及电缆等均由所施工部门的队长、班组长负责管理、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和要做好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现场处理.对于设备、缆线保护不到位、故意破坏、丢失和人为造成监测传感器监测数据失真,按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六、使用部门必须根据生产现场情况按标准悬挂,保证正常使用.若不按规定移设和悬挂的,对使用部门当班现场负责人罚款100-300元.移设传感器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误报警或传感器的损坏.人为因素造成传感器误报警,一次对责任部门罚款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七、使用部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监测设备保护.施工过程中造成监测缆线、传感器等损坏的,对施工部门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300元;造成传感器等监测设备报废的,由施工部门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人罚款500元.八、各生产部门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监测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安全监测设备的悬挂位置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九、在应安设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地点,使用部门在开工前三天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报告,上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部门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调度监控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日常的校验设置工作.十、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人员负责维护.在拆除或改线时,必须与调度监控中心联系,并共同处理.检修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测监控装置暂停运行时,必须经安监科和矿调度室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十一、所有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入井前必须在地面经过48小时联机运转,调试、校正,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十二、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届时机电科、安监科、施工部门负责人一并进行验收,并签字交接.使用部门不接收者对主管队长罚款500元,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处罚.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部门负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按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及相关规定追究使用部门的责任.十三、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部门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部门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十四、工作面传感器需要延线或收线时.由使用单位通知调度监控中心,调度监控中心维修员与使用单位电工共同进行,使用单位不得私自处理,以防将线接错,损坏仪器.如发现传感器移设不到位、不及时,均按“三违”处理.并纳入施工部门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考核范围.采煤工作面自横川口以里,掘进工作面自开口位置至掘进迎头,监测装置均由施工部门按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维护.十五、瓦斯检查工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传感器的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并向调度汇报.使用单位每班对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及电缆的完好严格按照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矿调度.十六、监测传感器出现故障时数据超差、通讯失败、传感器保护、误报警等,当班维护人员必须在4小时内排除故障,在出现系统故障时必须在8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对维护人员给予500元罚款.十七、监测系统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周对重点瓦斯管理区域的设备进行两次调试,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每周必须调试、校正一次.十八、每七天必须对监测系统断电功能进行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根据AQ1029标准8.3条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行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三、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的传感器必须一周调试两次,非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内传感器每周必须调试一次,如未按要求对各类传感器进行按时调校的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每周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行测试或测试存在问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四、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系,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时,调试方可结束.对于调试不准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故障的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五、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准确、字迹清楚.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行48小时以上,运行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行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二、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三、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四、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五、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六、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值班矿长、安全监控维护人员汇报.七、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和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八、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3、机房监测人员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空岗和缺岗,上岗要认真操作,严禁擅离职守,严禁打盹瞌睡会私客.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做到无人接班不离岗,故障处理不清不交接班,认真做好记录.5、认真填写当班运行情况记录,对出现的故障迅速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和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瓦斯日报表.6、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向调度室和值班矿长汇报.7、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严重失职调离岗位.8、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监控室内,违者一次罚值班人员50元.9、确保室内清洁卫生,以确保机器正常运转.10、严格执行监控系统的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随意开、关机.11、系统改变各种数据和图案,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进行操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12、填写的各种报表,数据要准确无误,逐班报表要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并有存档.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各类仪器、仪表维修、收发、保存要专人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仪器、仪表要编号、挂牌.3、建立仪器、仪表领退登记制度.4、仪器、仪表交回后要及时检查、维修,要按规定校正、检验,损坏修复的仪器要及时校正.5、使用人员在入井前,必须严格检查所带仪器,不合格仪器严禁入井使用.6、使用人员要爱护仪器,防止碰撞,发现损坏,严禁继续使用,严禁乱拆乱修,要立即出井更换.7、不能继续使用的仪器要及时注销.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我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建立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保证矿级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递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第三条对网络设备及软件的任何扩充、改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经省局信息调度中心批准方可进行.第四条煤矿安全信息网络和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施工等工作,系统的方案设计、系统结构、建设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上传数据按省局统一设计格式传输.第五条煤矿企业的监测监控系统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安装产品合格、数量足够、位置正确的传感器,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第六条确保网络畅通,24小时正常可靠运行,未经许可不得变更设置和参数,更不得挪作他用.第七条各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由专人负责运行和管理,配备专业的网络管理技术人员.第八条建立值班制度、操作规范等管理制度,认真填写运行日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第九条建立对网络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维护制度,保证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第十条配备的IP电话,是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调度指挥和网络调试,固定在机房和调度室并保证畅通.第十一条建立专用各类井下传感器、探头等检查、验收的责任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第十二条保证网络机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盗、防静电、防雷、空调系统、UPS电源系统等相关设施的完好及运行正常.第十三条使用河南省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系统的封闭专用内部网络,严禁和其它网络如:国际互联网相接.第十四条操作人员以及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信息网络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他信息.第十五条网络管理人员根据需要为运行操作人员和用户设置密码,密码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换.用户按照各自的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操作.第十六条监测专用计算机不得运行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严禁打字、上国际互联网、玩游戏等,上述现象一经发生,必须严肃处理.第十七条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指定防火墙设备,最大限度保证封闭网络漏洞,不受黑客攻击.第十八条监控室内微机必须配备防病毒服务器及指定网络版防病毒系统,各应用服务器、网络工作站安装相应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第十九条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系统升级.第二十条定期用磁带机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建立数据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抢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第二十二条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第二十三条系统出现故障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超过1小时应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告,超过4小时应向市地主管部门报告,超过8小时应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按照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有故障不报告者,视为系统无故障停止运行.第二十四条系统操作人员应由具备煤矿专业和计算机专业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并要求相对保持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稳定性.第二十五条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系统运行技能和通风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第二十六条设置信息调度中心机构负责管理煤矿瓦斯监测网络系统,要配备熟悉计算机和煤矿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和维护.第二十七条各信息网络系统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上报的,由矿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系统监测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的调度工作,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主扇状态、局扇状态、井上下通讯状态、风门开并和设备馈电及网络通讯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按照本公司制定的监控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图进行调度报告,同时须将安全异常处理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县监控中心.二、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是矿井瓦斯实时监测、分站和传感器定义设置、指令调度的第一责任人.三、监测安全监控系统异常报警信息必须认真核查、处理、备案和上报.矿井安全监控异常信息包括以下12种:1、瓦斯超限;2、主要通风机停风;3、局扇停风;4、风门一直开;5、矿井监控系统全部无记录或部分无记录;6、无法向县监控中心上传数据的;7、探头报警点、断电点定义不当,导致异常断电的;8、探头位置图纸填充不当;9、监控出现异常未进行调度汇报的或弄虚作假的;10、非法入侵网内其它机器以及危害网络数据安全传输的活动;11、调度指令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指令弄虚作假;12、监控系统相关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校验、维护保养导致数据传输不正常的.四、监测监控系统值机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瓦斯曲线不正常、风机停风及设备开停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执行调度程序,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并必须在6分钟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传真方式,报告须具有公司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小时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备案,直至恢复正常.五、监测监控系统值机员对收到的上级监控中心的安全指令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领导和公司有关领导,并就整改情况上报县监控中心.半小时内消除的安全隐患,只报送处理结果.六、监测监控系统的异常信息处理实行安全矿长负责制,对异常信息的核查、调度、整改、上报制度负责.七、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传感器和瓦检仪对照记录、隐患审阅和处理台帐、检修记录、交接班记录等.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在地面经48小时的通电运行,调试合格方可安装.安装后要进行运行前的调试,各项指标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2日内,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和逻辑功能检验等.安全监控设备以及传输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必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人员应每班清理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隔爆罩上的煤尘,发放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的零点和电压或电源欠压值,不符合要求的严禁发放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至少调校1次.监测监控系统值轮流班制度一、为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矿领导及监控人员必须每天有人值班,实行值班领导24小时轮流值班.二、井上下监控及维修值班人员必须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处理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系统的完好性.三、领导干部、监控及维修人员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对未处理完的问题要有交接.四、矿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检查井上下监控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现场落实维修人员督促整改,对一时不能处理的问题必须落实人员,限定时间整改.五、调度室值班领导要及时对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和工作人员上报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煤矿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一、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四、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1、值班前必须检查各设备连接是否正常,若有掉线及时正确连接.2、如需开机,按照正确的顺序开机:电源→UPS→调制解调器→交换机→显示屏→服务器→工作站.3、正确操作安全监测软件,正确打印各种报表.4、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改变参数及线路.5、严禁将杂物堆放在工作台上,严禁机器无人运行.6、按照正确的顺序关机:工作站→服务器→显示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UPS→电源.7、正确填写各项安全监测记录.监控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一、为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可靠、正常的运行,充分发挥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系统安全保障措施.二、矿井通风安全监控装置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矿下发的通风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使用管理办法.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至少2人.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计算机、煤矿安全及生产技术等专业知识.四、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工作人员按特殊工种管理,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五、矿井应当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架设供电专线,安装防雷电接地装置,配备消防器材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设备完好和传输数据准确.六、安全监控系统应当配备防病毒软件,实时监测网络病毒,及时更新病毒库和客户端防病毒软件,并定期备份监测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安全.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网络平台的设置和参数.八、故意破坏、损坏、改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施,造成安全监控数据上传中断或者数据失真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为确保安全生产,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人工监测与监测监控两套系统并行,确保瓦斯监测工作及时、准确,调度指挥系统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定.监测监控系统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

2023年“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2023年“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2023年“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2023年的“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一、基础设施系统1. 建设标准:-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选取环保、节能、安全等方面最佳实践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全面规划和系统设计,确保基础设施的高效运行和持续发展。

2. 管理制度:- 设立基础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制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核和监管流程,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定期进行基础设施设备的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教育系统1. 建设标准:- 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教育政策和规划要求,制定教育系统的建设标准;- 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推动教育的现代化发展。

2. 管理制度:- 设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制定学校管理规范,规范学校运行和管理,确保教育质量;-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教师素质。

三、医疗卫生系统1. 建设标准:- 制定医疗设施建设标准,包括医院建筑规划、设备配置等;-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技术和医生培训。

2. 管理制度:- 设立医疗卫生管理机构,监督和管理医疗卫生系统的运行;- 制定医疗卫生服务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效果;- 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效率。

四、交通运输系统1. 建设标准:- 完善城市交通规划,提高交通网络的覆盖率和连通性;- 推广绿色出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车。

2. 管理制度:- 设立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交通规划和运行管理;-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制定交通安全法规和标准,加强交通执法;- 提高交通运输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水平,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信息技术系统1. 建设标准:- 推动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和优质的服务;- 加强信息技术人才培养,提高相关专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 管理制度:- 设立信息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技术的规划和管理;- 制定信息技术使用规范,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定期进行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硬件设备管理制度:对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
采购、安装、维护、更新等。

2.软件系统管理制度:对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进行管理,包
括软件采购、安装、配置、更新、授权管理等。

3.网络设施管理制度:对网络设备、网络拓扑结构进行管理,
包括设备配置、维护、故障处理、安全管理等。

4.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制度:对系统数据进行定期备份,确保
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同时制定恢复计划,以应对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

5.安全管理制度:对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制定防火墙、入侵检测、病毒防护等安全措施,保障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6.故障排除与维修管理制度:对系统故障进行定期排查和处理,及时修复硬件或软件故障,保障系统的稳定运行。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

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事故避险和应急救援本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地下矿山企业及其管理负责人、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介绍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防灭火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矿井排水系统、运输系统和供电系统。

第二章防灭火系统第四条防灭火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立完善的防灭火设施,包含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防灭火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及时可靠的灭火效果。

第五条防火安全教育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定期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员工掌握基本的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2.每年对员工进行不少于两次的防火演习,确保灭火器使用技能的娴熟和适时有效的处理本领。

第三章瓦斯抽放系统第六条瓦斯抽放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瓦斯抽放系统,包含瓦斯抽放井、瓦斯抽放管道等。

2.瓦斯抽放设施应具备可靠性和高效性,确保对瓦斯的及时抽放,实现安全掌控标准。

第七条瓦斯抽放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瓦斯抽放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通风系统第八条通风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完善的通风系统,包含通风井、通风道等。

2.通风系统应满足矿区内空气流通、氧气供应和有害气体排放的需要。

第九条通风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通风系统的管理和操作。

2.通风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正常工作。

第五章矿井排水系统第十条矿井排水设施建设1.地下矿山应建设科学合理的矿井排水系统,包含排水井、排水管道等。

2.矿井排水系统应保证矿山内涌水及时排出,保持矿井的干燥状态。

第十一条排水管理1.矿山管理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024年“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2024年“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2024年“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摘要:本文基于2024年“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进行研究。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六大系统”(农业、教育、医疗、交通、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建设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标准和管理制度,以确保这些系统的有效运作。

本文综合考虑了政府、监管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提出了一套可行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

一、农业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1. 农业生产标准:制定统一的农业生产标准,包括土壤质量、水质安全、农药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灌溉设施、道路等,提高农村生产和生活的条件。

3. 农业科技创新:鼓励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4. 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二、教育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1. 教育机构布局规划:制定教育机构布局规划,合理规划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分布,提高教育公平性。

2. 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和评价机制。

3. 教育质量监控:建立高效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对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教育质量问题。

4. 教育信息化建设: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

三、医疗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1. 医疗机构评审:建立严格的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确保医疗机构设备、技术、人员等符合标准,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2. 医疗人员培训与管理:加强医疗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医疗质量,建立健全的医疗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

3. 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1.信息系统建设标准:- 系统架构:定义系统的组件、模块和接口。

- 数据标准:定义数据的结构、格式、命名规范和字典。

- 安全标准: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包括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

- 性能标准:定义系统的性能要求,如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

- 接口标准:定义系统与外部系统的接口要求。

2.运维管理制度:- 运维流程:定义系统运维工作的各个环节和责任。

- 问题管理:规定如何收集、分析和解决系统问题。

- 变更管理:规定如何管理系统的变更,确保变更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

- 应急管理:定义系统应急预案和响应流程,确保在系统故障或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恢复。

3.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策略:确定系统安全目标、原则和策略。

- 安全组织: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安全责任和权限。

- 安全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安全监测:建立安全监测机制,定期检测系统的安全状况。

4.数据管理制度:- 数据质量管理:规定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使用要求,确保数据的质量。

- 数据保护: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策略,保护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 数据权限管理:定义数据访问权限,确保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5.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规划:确定项目目标、范围、进度和资源计划。

- 风险管理:识别和管理项目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 质量管理:制定项目质量标准和检查方法,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

- 沟通管理:规定项目沟通的渠道和方式,促进团队合作和信息共享。

6.绩效管理制度:- 绩效评估:制定绩效评估指标和方法,评估系统的性能和效果。

- 绩效考核:制定绩效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 绩效改进:通过绩效评估和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措施,提高系统的绩效和效率。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可以根据具体的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制定,以下是一般性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供参考:1.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规定信息系统的建设流程、各阶段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上线等要求;- 明确信息系统建设的项目管理方法、团队组织机构和职责、各阶段的控制点和交付物;- 规定信息系统建设的数据管理、安全管理、运维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

2.网络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规定网络系统的设计、构建、配置、运维等要求;- 确定网络系统的拓扑结构、硬件设备选型、网络安全策略等;- 制定网络设备管理、网络配置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制度。

3.通信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规定通信系统的设计、构建、配置、运维等要求;- 确定通信系统的网络结构、通信设备选型、通信安全策略等;- 制定通信设备管理、通信配置管理、通信安全管理等制度。

4.安全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确立安全系统的设计、配置、运维、应急响应等要求;- 制定安全策略、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漏洞管理等制度;- 确定安全事件上报、处置、溯源等管理要求。

5.办公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规定办公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运维等要求;- 确定办公系统的功能、操作流程、数据管理等;- 制定办公系统的使用规范、维护管理、变更管理等制度。

6.生产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 规定生产系统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运维等要求;- 确定生产系统的功能、操作流程、数据管理等;- 制定生产系统的使用规范、维护管理、变更管理等制度。

以上是根据一般情况提供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具体制定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需求和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同时,建议在制定标准和制度时,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以确保标准和制度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二)一、引言1.1 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系统在社会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各种监测监控系统逐渐被广泛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管理中。

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各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以下将介绍六大系统的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公共安全监控系统公共安全监控系统是指通过摄像头等设备对公共场所进行监控,如街道、广场、车站等。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提高社会安全水平。

管理制度包括对设备的合理布局和使用、数据的保存和保护、监控录像的使用和废弃等方面。

2.交通监控系统交通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摄像头等设备对交通流量进行监控和管理,包括车辆违规行为的抓拍、交通拥堵状况的实时监测等。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交通管理效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管理制度包括对设备的布局和维护、数据的存储和使用、违规行为处理等方面。

3.环境监测系统环境监测系统通过一系列的监测设备对环境中的污染物、噪音、空气质量等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保护环境,维护人民的身心健康。

管理制度包括对监测设备的布设和维护、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环境问题的整改等方面。

4.金融监控系统金融监控系统主要是通过监测监控设备对金融系统中的交易流程、资金流动、风险等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

管理制度包括对监控设备的布设和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

5.电力监控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是指通过设备对电力供应和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以便及时修复故障,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和经济发展。

管理制度包括对监控设备的布设和维护、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设备故障的处理等方面。

6.现场监控系统现场监控系统主要是指通过设备对生产现场、工地、公共场所等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

这个系统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安全和健康。

管理制度包括对监控设备的布设和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事故的处理等方面。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和安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以确保生产安全。

从以下六个方面制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1. 安全避险信息化系统1.企业必须建立安全避险信息化系统管理机构,座落在企业安全避险主管部门。

2.安全避险信息化系统使用的软件、硬件等必须经过测试和验收,方可上线使用。

3.安全避险信息化系统频繁受到网络黑客袭击,必须设置优化网络配置,增强系统的抗攻击能力。

2. 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1.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是提高企业生产安全和预防事故的重要保障。

2.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应包括设备管理、作业安全和应急预案等三个模块。

3.制定明确的制度及规定来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运行稳定、安全。

3. 防火墙管理系统1.防火墙是企业计算机网络与外部网络之间的安全防护,必须对其加强管理。

2.防火墙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能和岗位责任心,确保防火墙正常运行。

3.企业应定期更新升级防火墙安全规则库,确保防护策略适应于新型网络攻击手法。

4. 应急预案系统1.应急预案系统包括应急组织、应急设施、应急物资和应急预案等。

2.应急预案必须得到高层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及时更新预案内容,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3.在应急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岗位必须按照应急预案紧急处置,保罗各种应急物资和设施的齐备。

5. 设备运行管理系统1.企业应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2.设备运行管理人员必须有丰富的专业技能和严格的岗位责任,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和稳定。

3.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运行故障。

6.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安全、可控。

2.主要职责部门和岗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作业,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

3.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六大系统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的示例:1.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确立信息安全政策和目标- 进行信息资产清单及风险评估- 确保信息安全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实施信息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 设立信息安全控制措施和技术保障- 定期进行信息安全审核和持续改进2.质量管理系统(QMS)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确立质量方针和目标- 制定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定义质量管理流程和程序- 设立质量记录和档案管理体系- 进行过程控制和不良品处理- 实施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3.环境管理系统(EMS)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制定环境方针和目标- 进行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 设定环境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和措施- 建立环境数据收集和监测系统- 进行环境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审核4.安全生产管理系统(SMS)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确立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设立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 制定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计划-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机制- 进行安全生产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检查5.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RMS)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制定人力资源策略和目标- 设立人力资源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确保招聘、培训和绩效管理流程- 建立员工信息记录和档案管理体系- 确保薪酬福利、劳动法规的遵守- 进行人力资源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检查6.项目管理系统(PMS)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制定项目管理方法和流程- 设立项目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进行项目目标和进度的规划与控制- 确保项目风险评估和控制- 建立项目质量和成本控制机制- 进行项目评估和经验总结这些是建设六大系统的一般性标准和管理制度范本,具体的标准和制度还需根据不同行业、组织和国家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文(2)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模板可能会因各个行业和组织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六个方面的制度,包括: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安全生产技术制度:煤矿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制度,包括煤矿的设计、施工、装备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煤矿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能。

3. 安全生产防治制度:煤矿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防治制度,包括煤矿安全防范、事故预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实。

4. 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煤矿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包括煤矿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煤矿生产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5. 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煤矿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包括岗位培训、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煤矿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档案、统计报表、安全信息通报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助于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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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范文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防火控制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系统、沉降系统和救援系统。

为了确保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运行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范文:一、防火控制系统1. 防火设备管理1.1. 确保防火设备按时进行巡检,检查其是否正常运行。

1.2. 定期更换防火设备中的易损件,确保其性能达标。

1.3. 防火设备维修、保养和更新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及时记录维修情况。

2. 火灾应急响应2.1.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2.2.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火灾应对能力。

二、通风系统1. 通风设备运行管理1.1. 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1.2. 对通风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清洁通风管道。

1.3. 确保通风系统能够有效排除有害气体,保持井下空气质量达标。

2. 通风调节管理2.1. 根据实际井下情况,合理调节通风系统的风量和方向。

2.2. 对于井下通风不畅或者气味异样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调整。

三、排水系统1. 排水设备管理1.1. 定期检查排水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工作。

1.2. 对排水系统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清理排水管道。

1.3. 确保排水系统能够迅速排除井下积水,保持井下工作区域干燥。

2. 排水规范管理2.1. 制定排水规范,明确排水的时间、方式和频率。

2.2. 进行排水时,确保有相关人员进行监督和操作,避免出现问题。

四、电气系统1. 电气设备管理1.1.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 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避免电气设备引发的安全事故。

1.3. 对于老化的电气设备,及时更换或进行维修。

2. 电气安全管理2.1. 做好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查和接地保护,确保人员安全。

2.2. 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温度检测,预防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

五、沉降系统1. 沉降监测管理1.1. 对沉降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确保沉降工作正常。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 作业管理系统:规定煤矿的作业程序,包括采矿作业、运输作业、维护作业等,确保各项作业按照标准化的程序进行,确保工作安全高效。

3. 环境管理系统:制定和执行煤矿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的处理和排放等,确保煤矿的环境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4. 质量管理系统:规定和实施煤矿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要求,包括检测、验收、出厂质量等,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 能源管理系统:制定和执行煤矿的能源管理制度,包括能源消耗分析、能源节约措施等,确保煤矿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6. 绩效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煤矿的绩效管理机制,包括设定员工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估、奖惩制度等,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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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

“六大系统管理制度”六大系统管理制度:1. 财务管理制度目的:规范企业财务管理,维护企业经济利益范围:企业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内容:- 财务制度的设计- 会计制度的设计- 财务预算与执行管理- 资金管理- 流动资产管理- 费用控制管理- 财务报表制度- 税务管理制度- 财务监察制度- 财务稽核制度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财务部门执行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执行责任追究: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目的:规范企业员工招聘、培训、管理、薪酬等方面的工作范围:企业人力资源所有工作内容:- 员工招聘、录用与培训- 员工属性管理- 工资和福利制度- 员工评价与绩效考核- 员工关系管理- 员工保密制度- 员工纪律管理- 女职工保护- 外派员工管理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人力资源部门执行程序:依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执行责任追究:违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生产管理制度目的:规范企业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范围:企业所有生产管理活动内容:- 生产计划制度- 生产工艺制度- 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物料采购管理制度- 库存管理制度-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生产管理部门执行程序:依据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执行责任追究:违反生产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目的:规范企业市场营销活动,提高市场竞争力范围:企业所有市场营销活动内容:- 市场调查与分析制度- 市场营销策略制度- 市场营销预算制度- 产品定价制度- 市场推广制度- 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销售管理制度- 市场监督与投诉处理制度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市场营销部门执行程序:依据市场营销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执行责任追究:违反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目的: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范围:企业所有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内容:-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知识产权评估制度- 知识产权授权与许可制度- 知识产权维权制度- 商标注册与管理制度- 专利申请与管理制度- 著作权申请与管理制度- 网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知识产权部门执行程序:依据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执行责任追究:违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 信息化管理制度目的:规范企业信息化管理,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范围:企业所有信息化管理活动内容:-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数据管理制度- 网络管理制度- 移动办公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信息化应急管理制度责任主体:企业管理层、信息化部门执行程序:依据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操作、执行责任追究:违反信息化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度制定程序:1. 确定制定制度的目的、范围;2. 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3. 召开会议,确定制度名称、范围、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等细节;4. 由制度起草人撰写制度草案;5. 初稿完成后,组织相关部门对制度进行评审;6. 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完善制度草案;7. 组织相关部门对制度草案进行讨论,达成一致;8.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9. 对新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全员理解;10. 确立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检查机制。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井下安全避险的“六大系统”是指在遇到井下事故时,采取的六种应急避险系统,包括备用通风系统、备用供氧系统、电力系统、排水系统、水帘系统、避险井下电话系统。

为了确保这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
1. 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对“六大系统”的运行进行管理和监督,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并确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设备维护与保养:制定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定期对“六大系统”的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应急预案:制定井下安全避险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系统的应急操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启动“六大系统”。

4. 定期检查与测试:定期对“六大系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和功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复和改进。

5. 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其应对井下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危险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地操作“六大系统”。

6. 总结与改进:定期总结和评估“六大系统”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安全避险系统的运行质量和效率。

通过制定和执行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井下安全避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救援和抢险的效率。

同时,也能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长期安全稳定运行。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

“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监测监控系统1.监测监控系统应包括环境监测、设备监测、人员监测和视频监控四个子系统。

2.环境监测子系统应包括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有害气体浓度、烟雾浓度、水压、水位、地压等参数的监测。

3.设备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主排水泵、主供电设备、主提升设备等设备的运行状态、故障报警、保护装置等参数的监测。

4.人员监测子系统应包括人员位置、人员活动、人员生理参数等参数的监测。

5.视频监控子系统应包括井下主要巷道、硐室、工作面、变电所、泵房等场所的视频监控。

6.监测监控系统应采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可靠存储。

7.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显示、报警、记录、查询、打印等功能。

8.监测监控系统的传感器、传输设备、接收设备、显示设备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

三、人员定位系统1.人员定位系统应包括人员定位器、定位基站、数据传输系统、监控中心等组成部分。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煤矿“六大系统”主要是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卫生保健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管理制度、技术管理制度和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以下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5. 事故和隐患排查、报告和处理制度6. 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7. 安全设施、设备及警示标识管理制度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煤矿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2. 环境保护责任制3. 煤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4. 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制度5.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管理制度6. 矿区生态恢复与环境修复制度7. 环境监测与监控制度8. 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三、卫生保健管理制度1. 煤矿职业卫生组织机构及职责2.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 职业健康监测及评价制度4. 作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5. 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制度6. 职业病报告和处理制度7. 职工个人卫生管理制度8. 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四、人员素质管理制度1. 煤矿人员素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岗位、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职工队伍建设和培训制度4. 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5. 安全投入和效益评价制度6. 劳动纪律和规范意识培养制度7. 职能部门及岗位职责分工制度8. 好人好事宣传和表彰制度五、技术管理制度1. 煤矿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综合技术管理制度3. 生产设备维修保养和检修制度4. 煤矿通风、安全运输和通讯制度5. 生产过程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制度6. 煤矿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制度7. 技术储备和应急设备管理制度8. 技术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煤矿设备设施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2. 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3. 安全设备、器材及工具管理制度4. 仓储、使用和保管制度5. 设备设施配件管理制度6. 设备设施维护信息管理制度7. 设备设施更新和改造制度8. 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制度以上是煤矿“六大系统”管理制度的一个范本,具体的制度内容应根据煤矿的特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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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要求 (1)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 (2)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井下电话机应是本质安全型。宜安装 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 互通。 (3)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 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 话。井下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 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 话。 (4)掘进工作面距端头30米~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 距两端10米~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顺槽长度大 于1000米时,在顺槽中部应安设电话。 (5)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 (6)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 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
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 ~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2米3/分·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11)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 采用高压软管)。 5、供水施救系统基本要求 (1)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2)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有井下水源的应与地面供 水管网形成系统,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在压风自救装置处和 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4)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 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 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5)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 供条件。
管理人员: 梁红刚 秦海昌 专业技术员: 值班人员: 维护人员 : 5、通信联络系统 负责人:李泽清 管理人员: 李刚 宋 江 柴亭则 专业技术员: 值班人员: 维护人员 : 李国栋 张小东 6、紧急避险系统 负责人:李泽清 管理人员: 董伟俊 李勇 专业技术员: 值班人员: 维护人员 : 二、项目基本要求 1、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 碳浓度、温度和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构成监测 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3)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 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 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中心站要装备2套 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5)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6)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 闭锁状态。 (7)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应在矿 调度室内,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8)新建、改(扩)建、技改等矿井的监测监控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监测监控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 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入生产。
李 刚 闫松林 李 勇 郑河珍 领导组办公室:安全指挥中心 办公室主任:董伟俊(兼) 1、监测监控系统 负责人:肖国伟 管理人员: 逯国锋 专业技术员: 监控值班人员: 维护人员 : 仇晋宇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负责人:闫松林 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员: 监控值班人员: 维护人员 :郭佳智 魏巍 3、压风自救系统 负责人:张建平 管理人员:张和平 专业技术员: 值班人员: 维护人员 : 琚志军 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供水施救系统 负责人:郑河珍
维修记录等); H.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 (5)设备供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设备生产单位提供的防爆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检验合格证、计量器具许可证、产品合格 证。 (6) 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8)下列情形之一 的,为验收不合格: (1)设计变更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 (2)系统设备设施及数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3)系统功能不完备或运行不稳定,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和安全避险需要 的; (4)未按规定建立“六大系统”维护管理制度的; (5)系统相关资料缺失或不全的。
“六大系统”管理规定 为切实推进煤矿企业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煤矿整体救灾能力,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0]146号文《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 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以及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长治监察 分局[2010]82号文《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六大系统监察办法》的通 知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和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 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 统以及紧急避险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以三年之内完成的标准特制定本规 定。 一、管理机构 组长:宋福忠 副组长:李文旭 张红兵 成员:崔文英 李文兵 李泽清 肖国伟 张建平 董伟俊
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7)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 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 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 (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在 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 善压风自救系统。 (2)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 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 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 压缩机。 (3)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为:压风自救主管路(矿井一翼主压风 管路)为φ150毫米及以上;压风自救分管路(采区主压风管路)为φ100 毫米及以上;采掘进工作面为φ50毫米及以上。 (4)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间隔不大于200米。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水害严重的矿 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 门。 (5)在主送气管路中要装集水放水器。在供气管路进入与自救装置连 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 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6)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7)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 过5毫米的现象。 (8)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 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 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 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9)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安装 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 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安装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10)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
四、验收 申请“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验收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验收申请书。 (2)预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程设计、施工、管 理和试运行情况;预验收的时间、内容、方式、人员、发现问题整改情 况;预验收结论等。 (3)设计和管理的有关文件、资料,主要包含: A.“六大系统”设计资料、图纸及审批文件; B.管理及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 C.操作规程、故障处理期间的安全措施; D.值班、操作和维护人员的配备、培训情况; E.“六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F.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G.系统运行和管理资料(设备布置图、设备台账、报表、值班记录、
三、管理维护 1、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
员、值班人员、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 2、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六大系统”管理 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 障等信息时,及时上报。 3、应加强“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 4、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六大系统”。 5、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 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 6、煤矿井下监控分站、传感器、读卡器、基站等设备必须具有煤矿矿 用产品安全标志,不能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7、“六大系统”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 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8、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 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 好,系统灵敏可靠。 9、每季度应对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备用电 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 10、维护人员应定时检查、测试在用设施设备及线缆,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并将检查、测试、处理结果报调度中心站。 11、“六大系统”中任何子系统发生故障时均应立即维护,在恢复正常运 行前应停止其服务范围内的采掘作业。
(9)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外和避难硐室内的甲 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2 、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 (1)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 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2)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 件》(AQ6210-2007),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定位分站、基 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 备)。 (4)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 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 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 (入)方向的要求。 (5)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 人员位置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6) 新建、改(扩)建、技改等矿井的人员定位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人员定位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 合格的矿井,不得投入生产。 (7)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 进、出安全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3、紧急避险系统基本要求 (1)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完善紧急 避险系统。 (2)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 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连接,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 (3)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 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 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4)紧急避险设施的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 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 系数。 (5)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 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6)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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