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一、任务背景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是对城市、区域或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规划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为城市发展提供指导和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二、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规划设计条件是对规划设计的基本要求和限制进行明确和规范,以保证规划设计的质量和效果。
制定规划设计条件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任务确定:明确规划设计的目标和任务,包括区域范围、规划目标、发展方向等。
2. 调查研究:对规划设计区域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情况,为后续的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3. 规划原则确定: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制定适用于规划设计的原则和指标,如保护环境、合理利用土地、人口控制等。
4. 规划方案编制:根据规划原则,制定具体的规划方案,包括土地利用布局、交通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等。
5. 规划条件制定:根据规划方案,制定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建筑高度、用地性质、绿化率等方面的要求。
三、规划方案的审批流程规划方案的审批是对规划设计条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提交申请:规划设计单位将编制好的规划方案和相关材料提交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
2. 材料审核: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规划方案和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 各部门意见征询: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规划方案和材料转发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专业知识对规划方案进行评估和意见提出。
4. 综合评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和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判断。
5. 公示和听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评审通过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听取公众对规划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6. 最终审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综合评审和公众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最终审批,并发出规划设计条件的批复文件。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一、任务背景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是指对城市、区域、项目等规划设计条件以及规划方案进行审批和批准的过程。
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规划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障城市发展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二、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规划设计单位或申请人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
2. 受理审查:相关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 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进行技术评审,评估其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 公示告知:对通过技术评审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告知,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 审定批准:相关主管部门根据技术评审和公众意见,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进行审定批准,并出具相应的审批文件。
6. 监督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对已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其实施过程中的合规性和质量。
三、审批内容1. 规划设计条件审批:主要针对城市、区域等规划设计条件的制定和修订进行审批,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
示例:某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申请,包括城市发展战略、土地利用结构、交通网络规划等内容,经审批后批准实施。
2. 规划方案审批:主要针对具体项目的规划方案进行审批,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工程规划方案等。
示例:某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申请,包括建筑布局、外立面设计、景观规划等内容,经审批后批准实施。
四、审批标准1. 法律法规标准: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
示例: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规范标准: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标准,如建筑设计规范、交通规划标准等。
示例: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城市交通规划标准》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完整版
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完整版背景政设施建设是指政府部门修建或改建的行政办公楼、社会福利设施、公共交通设备等建筑和设施。
这些设施的建设需要涉及到许多审批程序,如规划、建设、招标、环评等,申请者需要递交大量的资料和进行多次审批,整个过程常常需要耗费数月乃至数年之久。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许多地方政府都在采取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办事服务等,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也方便了民众。
审批流程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初步规划:包括申请人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其它需提交的资料,递交给行政审批部门进行评估。
2.建设招标:在初步规划方案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进行招标,选择合适的建设单位进行建设。
招标包括投标、评标、中标、签署合同等环节。
3.环境影响评估:包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组织公众听证和论证等,由环境保护部门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4.建设用地审批: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确定用地范围和用地条件。
5.技术评审:由专业技术部门审核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6.建设批准:通过各个部门的审批后,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最后审批,获得批准后即可开始建设。
一网通办一网通办是指政府借助互联网技术,将各部门的审批流程整合到一个平台上,方便申请人进行办事。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个网站,提交申请、查询进度、领取证件等。
目前,一网通办已经在很多地方得到应用,如北京市就通过“北京通”APP提供了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服务。
一站式服务一站式服务是指政府将审批过程中涉及到的多个部门集中在一个地方,提供便利化服务。
申请人只需前往一个窗口,即可完成所有的审核和领取证件等。
一站式服务可以节省申请人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提高了行政效率。
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办事涉及多个部门和复杂的流程,申请人需要时刻关注审核进度,提交各种资料和证明。
政府的优化措施如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可以方便申请人的办事,提高政府效率,促进社会发展。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概述规划设计方案是指在土地利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领域中,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项目的开发和建设,需要经过一系列审批流程,以确保方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的协同工作。
申报与初审1.项目提交:项目负责人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
申报表格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设计方案概述、施工图纸等。
项目负责人要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准确。
2.初审:相关政府部门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初审的目的是判断方案的合法性和基本可行性。
初审阶段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方案符合当地的规划要求和政策法规;–方案是否满足基本的环境保护和安全要求;–方案是否具备可行性和经济性。
专家评审1.专家评审组成:相关政府部门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由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评审组成员不应与项目相关人员有利益关系,以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专家评审会议:评审组召开会议,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详细的评审。
专家会针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定,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修改与完善: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和建议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方案的优化和进一步改进。
决策与批准1.决策机构:根据不同的项目性质和规模,可由政府部门、规划委员会、建设管理机构等决策机构进行最终批准决策。
决策机构要进行全面评估,综合考虑方案的准确性、可行性、可持续性等因素。
2.批准意见:决策机构会根据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决策和批准。
批准意见通常包括方案的通过、修改、退回等。
如果方案未通过或需要修改,项目负责人需要及时进行修正。
3.公示和反馈:决策机构会将批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的反馈意见。
公示和反馈环节有助于增加透明度和民众参与度,提高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实施与监测1.实施计划: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办理规程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办理规程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行政许可法定期限:3个工作日,不含报市局审批时间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不含报市局审批时间办理部门:规划局窗口办理地点:规划局窗口服务电话:83080132 监督电话:88408672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办理规程1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申办材料、办理程序、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窗口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核或审批的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申办材料1、申请报告及规划用地平衡表;2、审批表;3、用地平面规划图、绿地规划图、道路系统和车位分布图、各建筑单体的建筑面积具体分布图(以上均为蓝图);4、日照分析图及日照分析报告;5、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等指标的计算公式;6、规划设计要点;7、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和红线图及电子文件;8、设计单位资质(首轮提供);9、土地中标书或经核实与原件一致的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及附图、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以上规划及专项规划图均需由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并提供电子文件。
4 办理程序4.1流程图4.2 程序4.2.1.项目经办人向窗口提出申请4.2.2.窗口初审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的受理并将申报材料交分局业务科室。
4.2.3.分局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业务会办,形成会办意见向市局报批。
4.2.4 在规定时间内,市局接受到分局的会办意见及相关材料后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形成会办记要发到分局。
4.2.5 分局根据市局记要相关规定和要求形成答复意见或审定后的平面规划图转交到窗口。
4.2.6 窗口联系经办人取走答复意见或审定后的平面规划图。
5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报市局审批时间。
6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此手续不收费。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概述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是指对城市、区域或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和批准的过程。
这一过程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旨在保证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以实现城市、区域或项目的良好发展。
步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的具体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提交申请:申请人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
申请中应包括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必要材料。
2. 初审和评估:相关政府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和评估。
他们将检查方案的合规性、可行性和符合性,以确保其与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文件一致。
3. 公众参与和听证:一些地区可能要求申请人就方案向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和听证,以确保公众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这些公众参与活动可能包括公开展览、座谈会、在线发布等形式。
4. 综合评审:相关政府部门对申请进行综合评审。
他们将考虑各种因素,如环境影响、社会经济效益、土地利用等,来评估方案的优劣。
5. 决策和批准:在完成评审后,相关政府部门将做出决策并发出批准文件。
这份批准文件将包括有关批准决定的详细信息,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批准文件的规定进行实施。
角色和责任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的过程中,各方有不同的角色和责任:1. 申请人:申请人是规划设计方案的提出者,负责准备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他们需要确保方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并按要求参与公众参与活动。
2. 相关政府部门:相关政府部门负责规划设计方案审批的具体实施。
他们需要审核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评审,并做出决策和发出批准文件。
3. 公众参与者:公众参与者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中起着重要的角色。
他们可以提供有关方案的意见、建议和反馈,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
重要考虑因素在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时,应考虑以下重要因素:1. 合规性:方案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政策和规划文件?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是否对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2. 可行性:方案的可行性是审批过程中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是指对城市、区域或者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规划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障城市、区域或者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环境质量。
一、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规划设计条件是指对城市、区域或者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时需要满足的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背景和目标:对规划设计的项目背景和目标进行描述,包括项目的位置、规模、功能定位等。
2.规划设计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明确规划设计需要满足的技术、环境、经济等方面的要求。
3.土地利用规划:对规划设计中的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和布局,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用地比例等。
4.交通规划:对规划设计中的交通系统进行规划,包括道路、交通枢纽、公共交通等。
5.环境保护规划:对规划设计中的环境保护进行规划,包括水资源、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
6.工程技术规划:对规划设计中的工程技术进行规划,包括供水、供电、排水、通信等。
7.社会经济规划:对规划设计中的社会经济进行规划,包括人口、产业、就业等。
8.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对规划设计中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规划,包括历史建造、文物保护等。
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的流程主要包括提交申请、审查评估、意见反馈和最终批复等环节。
申请人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条件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报批。
审查评估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申请人根据意见反馈进行调整和修改,最终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批复。
二、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方案是指对城市、区域或者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时的总体布局和设计方案。
规划方案审批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总体布局:对城市、区域或者项目的总体布局进行规划,包括用地分区、道路布局、绿地布置等。
2.建造设计:对建造物的设计进行规划,包括建造风格、高度、体量等。
3.景观设计:对城市、区域或者项目的景观进行设计,包括公园、广场、水系等。
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意见
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意见尊敬的领导:根据您委托的任务,我们对公司新建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审批。
经过综合评估和讨论,我们提出以下意见,供您审阅参考。
一、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1. 工程项目审批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审批应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首先要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的初审,确定方案的基本可行性和适应性。
然后进行详细设计文件的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最后进行施工图的审查,保证设计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2. 规划设计方案的初审工作初审工作是确定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本可行性和适应性,包括项目的选址、规模、功能定位、用地情况等方面。
初审应综合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评估和论证。
3. 详细设计文件的审查详细设计文件的审查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
审查应综合考虑设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整体协调性,并对详细设计文件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论证。
4. 施工图的审查施工图的审查是保证设计方案得到有效落实,包括图纸的准确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工艺流程的健全性等方面。
审查应综合考虑施工图的设计合理性、施工工艺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并对施工图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二、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意见1. 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和适应性首先,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提供的信息,项目选址的地理位置和用地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基础设施和交通便利条件,对项目的后期发展和周边环境具有一定的带动作用。
因此,初审工作中,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和适应性得到确认。
2. 规划设计方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其次,根据规划设计方案提供的信息,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行性较为明显,对提升当地的城市形象和提高生活水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对于长远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
因此,详细设计文件的审查中,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确认。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
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流程是一个重要的管理环节,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控制。
下面是一个700字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流程的例子:一、规划设计方案编制阶段:1. 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由规划设计部门负责编制规划设计方案,并根据项目性质确定审批流程。
2. 初步审批:将编制好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项目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批,主要是对方案的可行性和符合项目目标进行评估。
二、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阶段:1. 内部审批:将初步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企业内部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批,主要是对方案的技术实现性、投资可行性和法律合规性进行评估。
2. 外部评估:对已通过内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外部评估,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
3. 上级审批:将外部评估结果和已通过内部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一并提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主要是对方案的政策合规性和社会影响进行评估。
4. 集体审议:在上级审批通过后,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企业内部的相关会议或委员会集体审议,主要是对方案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进行评估。
5. 最终审批:经过集体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项目立项审批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批,主要是对方案的综合效益和项目可行性进行评估。
三、规划设计方案执行阶段:1. 实施方案:经过最终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由专业团队按照方案进行实施。
2. 检查验收:在实施过程中,对规划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主要是确保方案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3. 调整改进: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检查验收的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成预期目标。
四、规划设计方案总结阶段:1. 项目总结:在项目实施结束后,总结规划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和效果,提出经验教训和改进意见,以供后续项目参考。
2. 档案归档:对规划设计方案的所有文件和记录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将来的查询和参考。
通过以上审批流程,能够确保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风险,并为后续项目的执行提供指导和参考。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
《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事项办事指南一、项目信息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事项编码:35574319601003690133440100子项名称: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审查二、实施机关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三、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省人大公告第90号)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持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规划条件要求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3.《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市人大公告第56号)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涉及确定市政基础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的,应当征求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等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合.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擅自改变;第四十四条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经审定后应当公示,不得擅自修改。
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技术规范的要求拟定修改方案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后应当采取批前公示、座谈会或者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应当先行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涉及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修改的,在批准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征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三)经审定的商品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修改涉及产权人的专有部分或者产权人所在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产权人的同意;4.《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三十七条办理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 审定和公布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pptx
2、需要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及时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自 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5日内反馈;
3、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 的范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 划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行政主体是 乡、镇人民政府和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 府负责乡村建设项目的申请审核,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负责对乡村建设项目申请的核定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应当注意 ,必须在乡规划、村庄规划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行使规划许可权限
规划条件包括出让地块的位置、用地面积、用地范围、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公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配建等要求。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办理流程
《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 建设项目依法需要办理选址意见书的,按照项 目批准、核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 由同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 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省人民政 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共同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由受让人持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流程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2、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以下简称建规科)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组织选址踏勘用地,审查确认,建规科(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核发规划条件,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向行政审批服务科(以下简称审批科)发出可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凭证。
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供资料详附件1)、规划条件,到审批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
在限期内不能补正的,按退件重新受理处理。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确认建设用地范围申请和用地范围图(1:500-1:2000地形图),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受理;2、分局(建筑类)或市政规划科(市政类)审查确认,并向审批科发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证;3、建设单位或个人持申请材料(需提交材料详附件2),到审批科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科核实材料要件齐全和符合要求的,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对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
在限期内不能补正的,按退件重新受理处理。
三、报审规划建筑方案1、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规划建筑方案(包括纸质文本图纸和电子文本、图件)、报审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详附件3),分局对符合规划审查条件的受理;2、分局组织(规划业务科室参与)方案审查(重要建设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报送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审查完毕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查意见,需修改的应规定时间修改到位。
3、建设单位或个人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的总平面规划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分局对修改后的规划设计成果进行审核,修改到位的,报市局领导审批,印发规划建筑方案批复,同时对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规划建筑方案签署确定意见、经办人姓名并加盖确认章。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是指对城市、区域、建造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的流程、标准和相关要求。
一、审批流程:1. 提交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的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包括申请表、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的详细说明、相关图纸和资料等。
2. 初审:相关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3. 技术评审: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进行技术评审,评估其可行性、合理性和符合性。
4. 公示:审批部门将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公示一定时间,接受公众意见和反馈。
5. 终审:审批部门根据初审和技术评审的结果,综合考虑公众意见,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进行终审。
6. 批准:审批部门根据终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
二、审批标准:1. 法律合规性: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需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建造设计等方面的规定。
2. 可行性和合理性: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需具备可行性和合理性,包括对土地利用、交通、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考虑和评估。
3. 综合协调性: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需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市、区域整体发展战略和规划相契合。
4. 公众参预: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需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需求,通过公示和听证等方式,接受公众的参预和反馈。
三、相关要求:1. 申请人需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的详细说明,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设计理念和技术方案等。
2. 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的图纸和资料,包括规划设计条件图、规划方案图、效果图、工程预算等。
3. 申请人需按照像关部门的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4. 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保密处理,确保申请人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5. 相关部门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流程,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审批适用红河州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1.省级受理范围: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超限高层建筑、重大投资项目、大型市政投资项目及由国家和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2.州级受理范围:涉及州级及州级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由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3.工程规模划分请参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07年版)执行。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1.建设项目已取得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立项批文或备案、核准文件;国土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方案审查同意意见;已取得国土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证。
2.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
3.符合发改委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批复规模、功能、工艺、投资等内容齐备;符合经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设计;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要求的项目,符合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2.建设项目不符合相关规划;3.前置审批未完成的初步设计。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一)《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
(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九条。
(三)《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
(四)《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7〕86号)。
(六)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云建法〔2018〕20号)。
(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的决定》(云政发〔2020〕34号)。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编号:附件1: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附件2: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要求一、政策和技术要求(一)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不应建设单家独院别墅,居住和商住项目应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项目内的配套设施比例应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住宅,科研用地不能建设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等。
(二)方案应满足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
在统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时,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三)方案的功能布局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应与规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四)方案的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1、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云浮市规划建设管理通则》要求。
居住性质的项目的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1.1条)要求。
2、方案的空间和景观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区域相协调,主要包括:临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布局合理、建筑立面处理美观,重要城市景观面的建筑连续面宽和面宽比合理、天际线优美,与周边区域的建筑布局、风格、颜色相协调。
3、方案应结合控规、城市设计和地块包装的要求预留并营造城市公共空间,尤其是城市的重要节点区域,方案应结合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统筹考虑。
4、方案应按照规划条件及《云浮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附建的配套设施按要求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备注栏中注明附建位置)。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是指针对城市、乡镇、区域等空间范围内的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审批和核准的过程。
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规划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障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持续发展。
一、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规划设计条件是指规划设计项目在实施前需要满足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审批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规划设计单位或申请人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 材料审核:相关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技术可行性等进行评估。
3. 专家评审: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估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公示和听证:将通过审核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还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
5. 审批决策:根据审核结果和公众意见,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批准规划设计条件。
6. 发放批复:对通过审批的规划设计条件,行政部门会发放批复文件,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各项条件和要求。
二、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方案是指对城市、乡镇、区域等空间范围内的发展目标、布局、结构和功能进行整体规划的方案。
审批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规划设计单位或申请人向相关行政部门提交规划方案审批申请,申请材料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规划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 材料审核:相关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对规划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科学性等进行评估。
3. 专家评审: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评估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4. 公示和听证:将通过审核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对于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项目,还可以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
5. 审批决策:根据审核结果和公众意见,相关行政部门作出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批准规划方案。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是指根据国家、地方相关规定,对城市、乡村、工业园区等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进行审批的过程。
审批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保障城市、乡村、工业园区等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规划设计条件是指建设项目在进行详细设计前需要满足的规划要求和设计条件。
规划设计条件审批是在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完成后,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查、评估和论证,确保项目规划设计满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的过程。
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的程序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项目背景、规划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2. 审查评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包括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估,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核。
3. 论证研究:根据审查评估结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研究,对规划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研究。
4. 审批决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查评估和论证研究结果,做出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批准规划设计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审批文件。
5. 审批结果公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6. 签订合同: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审批结果,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相关合同,开始项目的详细设计和施工准备工作。
二、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包括项目的布局、用地要求、建造风格、环境保护等内容。
规划方案审批是在项目规划初步设计完成后,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审查、评估和论证,确保项目规划满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的过程。
规划方案审批的程序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划方案审批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项目背景、规划方案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
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一、任务背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的审批是确保城市建设与发展符合法律法规、规划要求和市民需求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方案审批的相关内容。
二、规划设计条件审批1. 审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规划设计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满足城市发展和改造的需要,保障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2. 审批程序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准备完整的规划设计申请书、规划设计方案、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2)递交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同时缴纳规划设计条件审批费用。
(3)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现场勘察:根据初审结果,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申请地点的实际情况。
(5)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审批决策:相关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做出审批决策,并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批复文件。
3. 审批标准规划设计条件审批的标准主要包括:(1)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要求。
(2)满足城市发展和改造的需要,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保障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三、规划方案审批1. 审批目的规划方案审批的目的是确保规划方案符合城市整体规划和发展战略,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
2. 审批程序规划方案审批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需准备完整的规划方案申请书、规划方案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材料。
(2)递交申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部门,同时缴纳规划方案审批费用。
(3)初审: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专家评审: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评估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公示和听证:相关部门会对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规划建设手续办事流程》
规划建设手续办事流程:办理选址定点意见书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方案设计、会审7办理用地手续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施工图纸设计、审查 7质监、安监安全措施备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T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7办理房产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申报材料:1、〈〈规划行政许可申请书》2、〈〈办理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3、经办人身份证明4、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经批准的工业区用地和招拍挂用地,应附土地出让协议或中标证明)5、〈〈建设项目建议书》(大中型及复杂项目应附选址论证报告)6、最新实测的1: 500地形图5份(含电子文件)7、涉及水利、环保、文物保护、国家安全、抗震减灾、航空等管理的,应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式三份9、业务科室的勘察报告或勘察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申报材料:1、〈〈规划行政许可申请书》2、〈〈办理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或介绍信3、经办人身份证明4、计划部门立项批文5、建设用地地形图(1 : 500或1: 1000)6、规划设计方案图3份(包含设计单位签章和日照分析图),并提供电子文件1份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8、业务科室的勘察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申报材料:1、〈〈规划行政许可申请书》2、〈〈办理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或介绍信3、经办人身份证明4、〈〈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准文件5、本局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单体设计方案图(含本局批准的立面修改方案确认书及效果图)6、设计方案会审纪要和扩初设计会审纪要及反馈修改意见7、根据本局批准的设计方案或扩初会审纪要修改意见,由资质等级相当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一式三份;(含电子文件)8、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建筑面积分类统计表及面积核算表及套型比例计算表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10、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凭证11、消防、人防、环保、国安、航空等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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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云浮新区国土规划局编号:
附件1:
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申请表
附件2:
规划设计方案编制要求
一、政策和技术要求
(一)方案应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主要包括:居住类项目不应建设单家独院别墅,居住和商住项目应满足商住比例要求,工业项目内的配套设施比例应满足国土和规划要求(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的7%,配套设施【不含无需计算容积率的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工业用地不能建设住宅,科研用地不能建设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等。
(二)方案应满足市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的要求,主要包括: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包括单体建筑物功能)、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以及其他规划条件。
在统计项目计容建筑面积时,已报建建筑物的面积指标应以批准的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
(三)方案的功能布局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方案申报的使用功能应与规
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相符,项目总体规划布局应与使用功能相适应,单体建筑的空间设计应满足其使用功能的要求。
(四)方案的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
1、建筑退缩和间距符合规划条件、《云浮市规划建设管理通则》要求。
居住性质的项目的日照标准满足国标(如《住宅设计规范》第7.1.1条)要求。
2、方案的空间和景观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区域相协调,主要包括:临重要的城市公共空间的功能布局合理、建筑立面处理美观,重要城市景观面的建筑连续面宽和面宽比合理、天际线优美,与周边区域的建筑布局、风格、颜色相协调。
3、方案应结合控规、城市设计和地块包装的要求预留并营造城市公共空间,尤其是城市的重要节点区域,方案应结合周边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进行统筹考虑。
4、方案应按照规划条件及《云浮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公建配套设施,公建配套设施布局合理(附建的配套设施按要求在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一览表的备注栏中注明附建位置)。
附建的配套设施应落实在附建的单体建筑里(附建位置、面积和空间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幼儿园、学校和医院等有独立建筑规范的民用建筑物的功能用房种类、面积和配建位置等应符合相关类别建筑规范的要求(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
单体建筑的公用部分应符合国家规范中相应条例的要求(如:十二层及以上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小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五)方案的交通组织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规划方案的人流、车流
组织合理,配套停车设施足够,项目机动车出入口的设置符合规划条件和控规要求且尽量减少对城市道路交通的负面影响,内部车行道、人行道的宽度等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要求,按交通影响分析校核报告的要求完善方案。
(六)方案的竖向设计应满足规划要求,主要包括:竖向设计应尊重原地形地貌,基地的地坪标高与周边城市道路或相邻用地须合理衔接,竖向坡度合理,人行及车行的竖向连接顺畅,建筑与护坡、挡土墙的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挡土墙不能超出建筑红线设置,挡土墙的位置、高度及形式不应对城市道路景观产生负面影响。
(七)方案的消防设计应满足《云浮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专业项目须满足该类别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建筑间距,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高度和消防车回车场的尺寸,高层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位置及尺寸,高层住宅屋面待救平台的面积,电梯大小、数量和侯梯厅大小,停车场汽车疏散口数量和宽度等方面应满足规范要求。
二、图册格式及内容
(一)总平面蓝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含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计容和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地上泊车数量、地下泊车数量、人口规模、总户数、居住建筑面积等,配套设施部分应细分社区管理等各类用房的面积。
2、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用地红线、建筑红线、道路红线;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和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
4、建筑物边界线(用封闭多段线(Pline勾绘出边界线))、功能、编号、基底面积、层数、高度、建筑间距,建筑物退让(离界或离线)距离;
5、道路、广场、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
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
7、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8、需建设单位盖公章、设计单位盖出图章和建筑师注册章确认。
(二)规划设计方案图册内容(按以下顺序装订)
1、封面、2.图册目录、3.区位图4.设计单位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5.规划设计条件、6.设计说明、7.彩色总平面图、8.规划总平面图、9.综合技术经济指标、10.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11. 管线综合规划图、12.车库设计图、13.景观分析及绿地系统规划图、14.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规规划图、15.日照分析图(住宅及公共服务设施类需要提交)、16.消防分析、17.建筑平、立、剖面图、18.效果图(包含1.鸟瞰图,2.透视图、各个方位的人视图)、19.建设时序
三、制图要求要求
(一)封面
必须注明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方案完成日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及设计单位资质章。
(二)区位情况
区域位置图:项目地块在新区总体规划中的位置。
(三)现状情况
用地现状图;图纸需反映地块范围及周边、内部的用地情况,包括现状的建筑、水面、树木等;
(四)规划条件
规划条件图(已出规划设计条件的地块);附规划条件复印件。
(五)彩色规划总平面图,形象的反映建筑、道路、绿地、水体以及其他设施的空间布局。
(六)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
1、道路交通规划图
道路宽度、坡度、控制点坐标、高程、转弯半径,主要道路断面形式,出入口宽度、定位坐标以及无障碍设计等。
2、停车布局图
地上、地下泊车范围和泊车位,停发车方式,尽端式回车场布置等。
3.竖向规划图
规划区内不同地面、建筑物地坪、室外地坪标高,主要道路控制点标高和地面水排水方向,标出步行道、台阶、挡土墙、护坡、排水明沟等;标明道路交叉点控制高程、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和室内地坪规划标高,标明道路坡向、坡度(七)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绿地、专用绿地、宅旁绿地、街道绿地的接线和绿地布置,重要绿地应增加
景观设计和绿化植物配置图,用封闭多段线(Pline)勾绘出绿地计算范围。
(八)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规规划图
相关设施的功能、位置、用地界线及面积。
(九)管线综合规划图
图纸应清晰、完整反映以下内容:
1.各类市政管线的平面位置、现状管线位置及接入方式,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备用房、燃气调压设施、泵站等管线设施的位置,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四至图,地下室边线,化粪池,规划道路中线、边线等。
2.管道规格、管井位置、编号、地面高程、管道高程。
(十)建设时序
包括建设周期;年度建设计划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时间和周期安排等。
四、电子光盘内容要求:
以上所有内容需刻录进光盘,光盘表面标注项目名称。
其中规划总平面图须提交DWG格式电子文件,必须绘制在云浮新区管委会提供的地形图在原坐标系统进行设计,绘图单位必须是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