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要点笔记框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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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要点整理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
条件要约承诺时间地点缔约过失责任1、成立条件
主体意思程序
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经过要约与承诺
存在双方或多
方当事人
2、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
条件效力撤销失效
要约的条件
主体意思对象内容程序
有订约能力的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受要约人具体确定送达
要约的效力
到达生效,合理期限内存续
形式拘束力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变更要约
实质拘束力受要约人取得承诺资格,一经承诺合
同成立
要约的撤销
时间撤回:到达前或同时到
撤销:承诺发出前
到
阻却事由附期限的要约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的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不可撤销并
为此做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失效:一自致,三他致
被拒绝被撤销被无视被变更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实质性变更
要约内容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
诺
条
件
方式期限迟延撤回确认书特殊情况承诺的条件:
主体意思对象内容程序
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
思
要约人与要约一致时间、方式送达
承诺的方式:口头、书面或者要约人要求的方式,到达生效
承诺的期限:
对话场合即时作出承诺,否则要约失效非对话场合在合理期间内做出承诺
承诺的迟延:承诺未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迟发迟到要约人通知OR新要约
早发迟到要约人通知OR有效
承诺的撤回:到达前或同时到达
确认书: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殊情形:
交叉要约订约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相互不约而同地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
实际成立(事实合同)但是人没有按照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约的,但一方一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就视为合同成立
4、时间地点
合同成立时间约定OR 合
同成立时间合同成立地点约定OR 合
同成立地点5、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一句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受损时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构成要件责任类型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特点依据后果
合同未生效的阶段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应付
的义务
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类型
恶意磋商欺诈泄密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
合同有关的重要
事实或者提供虚
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
赔偿范围:直接损失第四章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
力
概述生效要件附条
件合
同附期
限合
同
效力待定合
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法律后果
1、概述
概念内容成立与生效的区别概念: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
内容:
权利方面债权
义务方面强制履行债务;
违反合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成立与生效的区别问题
成立生效
性质合同双方达
成合意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产
生约束力
构成要件要约承诺民事行为能力人,真
实意思表示、不违反
法律和社会公共利
益、法律要求的形式
2、合同的生效要件
主体意思内容程序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
实不违反法律
和社会公共
利益
合同必须具
备法律所要
求的形式
3、附条件的合同
附条件的合同
概念条件内容分类效力
概念: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与消灭的合同
条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用以确定合同效力的特定客观事实
条件的要求
内容意思
当事人约定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合法不得与主要
内容相矛盾
分类:
附停止条件附解除条件附积极条件附消极条件效力:
来源效力取决于合同成就与否
义务负担但是人不得不正当促进或阻止条件成就
4、附期限的合同
附期限的合同
概念特点分类
概念:当事人约定以将来确定到来的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付款的合同特点:
主体意思内容效果
由当事人约定以将来确定到来的事实为内
容决定合同效力的产生与终止
分类
生效期限与终止期限
确定期限与不确定期限
5、效力待定合同
概念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尚且不能确
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或事实使之确定的
合同
类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
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表见代理除外)
无权处分合同
6、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
概念特点种类部分无效概念: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
特点:
违法性国家干预性不得履行性自始无效
种类:要点是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
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利益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