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中小型三相__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版)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通风机、平板电视、机顶盒五类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总体情况— 1 ——2 ——3 —编号:CEL 007—2021代替CEL 007-2016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4 —1总则1 . 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 .2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电压1000 V及以下,50 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在0 .75 kW~375 kW范围内,极数为2极、4极、6极和8极,单速封闭自扇冷式、N设计、连续工作制的一般用途电动机或一般用途防爆电动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的电动机主要包括:(1 )与其他设备如泵、风扇、压缩机和减速箱等完全嵌合而不能单独分离测试的电动机;(2 )为驱动特殊机械(如在起动转矩大、特殊要求的扭矩刚度和/或极限扭矩特性、大量驱动/停止循环)专门设计的电动机;(3 )为在较恶劣供电环境下(如电动机起动电流不能过大、电网电压和/或频率变动幅度较大)使用特殊设计的电动机;(4 )特殊环境条件下使用的电动机,如高海拔(>1000 m )安装使用的电动机、排烟电动机(温度等级超过250℃及以上)、纺织专用电动机、船舶专用电动机等;(5 )出于安全需要和特定设计限制(如加大气隙、减少起动电流、增强密封)而制造的防爆电动机;(6 )为变工况专门设计的电动机;(7 )为起重电动葫芦和建设机械配套的锥形转子电动机;— 5 —(8 )电磁制动在电机机壳内的电动机(风扇罩内算机壳外);(9 )S1 和操作时间达到80%或以上的S3 工作制之外的电动机;(10 )绕线转子感应电动机;(11 )变极多速电动机;(12)完全浸入液体内运行的潜液电动机;(13)冷却方式为液体冷却的电动机;(14)变频电机(频率含50 Hz ,绕组线圈没有特殊要求)有独立风扇(IC416 )。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 . 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66 mm,宽度为45 mm 。
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SC/G1503-2004版本号:A修改号:2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公开文件通风机节能产品认证实施规则2008年2月25日发布 2008年2月25日实施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及空调离心通风机。
不适用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2术语和定义本实施规则采用下列定义。
节能评价值:在标准规定测试条件下,节能通风机的效率应达到的最低保证值。
3认证模式产品检验 + 初始工厂审查 + 获证后监督。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产品要求4.1.1 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13274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技术条件GB/T 13275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4.1.2 产品的能效水平应达到GB 19761-2005《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中节能评价指标的要求。
4.2 认证申请4.2.1 认证单元划分按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轴流通风机和空调离心通风机(采用外转子电动机)划分系列。
其中,一般用途的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根据其压力系数、比转速(其中,压力系数≤0.6的离心通风机叶片型式分为翼型和板型两类)划分认证单元。
压力系数、比转速符合表1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1 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含非外转子电动机空调离心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轴流通风机根据毂比划分认证单元。
毂比符合表2规定的不同机号为一个认证单元。
表2 一般用途轴流通风机认证单元划分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电机效率相同的通风机划分为一个认证单元。
同一制造商、同一系列产品,生产场地不同时,应视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但对不同生产厂(场所)生产的相同型号产品只做一次产品检验。
4.2.2 申请文件申请认证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填写《通风机受控部件/材料备案清单》(附件1),并按申请书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和文件。
申请空调离心通风机需提交生产许可证。
4.2.3 受控部件/材料通风机的受控部件/材料为叶轮、电机(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通风机)。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推动节能环保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产品叙尔热雷县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对节能潜力大点、使用面广采用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
具体产品实行目录运营管理。
第二章能效标识的开始实施第六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节能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标记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品类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安全等级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
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的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主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晰可辨。
(一)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二)产品规格型号;(三)能效等级;(四)能效指标;(五)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六)能效信息码。
第九条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检测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和进口商,功耗对其检测实验室出具的产品耗电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产品能效检测调查报告;(三)能效标识样本;(四)产品基本配置清单操作方式等有关材料;(五)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西欧国家获得国家认可监管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
(六)由掮客提交备案材料的,应当有生产者或者进口商的委托代理文件等。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一)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一)近年来,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国对于能源使用的管理和标准也越来越重视。
为了促进空调热泵机组、电风扇的能源效率提高,我国分别修订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修订《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目的是加强机组的节能环保措施,促进节能降耗,相应地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的消耗和排放,增强了空调设备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的标识实施规则,多联式空调热泵的能效分类指标从原有的一级至五级提高到了一级至七级,这也就意味着,现在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能源了。
同时,随着技术、工艺的不断更新,以及材料的性能不断提高,市场上的新型电风扇不断推陈出新,也需要对其开展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
《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重点是该类设备的能效分类指标,将电风扇能效分类指标从原有的一级至五级提高到了一级至十级。
这从侧面说明了新型电风扇的能耗和能源利用率更高,相应的运行成本、用电量也降低了。
当然,在修订两种设备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时,也需要注意到其他的相关因素,如设备的制造工艺、材料、设计等,都会对其能源效率和能耗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制定制造行业的全面节能降耗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旨在推广新能源技术,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为我国的能源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大力度,完善能源的管理,推广更多的新技术、新工艺,让人类能够更好地利用和保护地球上有限的资源。
欧洲风机效率标准
通风机生态设计125W-500kW实施条ErPOJ)上公布了非住宅用通风机生态设计的4月6日,欧盟在官方公报(2011年(EU) No 327/2011,并于同年4月26日开始生效。
这里的通风机指输入功率在125 W~50例0 kW的电动机驱动的通风机。
预备性研究表明,此类通风机在使用阶段的能耗是产品整个生命周期所有阶段最重要的环境因素。
每年此列通风机的总耗电量为344 TWh,如果目前欧盟的市场趋势持续,到2020年,此类电通风机的耗电量将达660 TWh。
通过采取本实施条例的生态设计,此类产品的成本效益改进潜能大约为34 TWh每年,相当于0.16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2009年7月22日公布的委员会条例(EC) No 640/2009规定了电动机的生态设计要求,包括配有变速驱动器的电动机,它们适用于作为电动机-通风机系统一部分的这些电动机。
然而,本条例涵盖的大部分通风机与不在条例(EC) No 640/2009范畴内的电动机联合使用。
另外,许多通风机是整合到其他产品中,不单独投入市场或服务。
为了达到整个成本效益节能潜能,在125 W~500 kW功率范围并且整合至其他产品的通风机也属于本条例草案的范畴。
许多通风机为建筑中安装的通风系统的一部分,欧盟建筑能源性能指令2010/31/EU可能对这些通风系统规定了更为严格的能效要求,并且使用了本条例关于通风机效率的计算和测量方法。
125-3kW电动机驱动的主要作为其他功能的小型风扇不在本条例范畴。
为了进一步限制此类通风机的环境影响,制造商还应提供此类通风机在生命末期的拆解、回收利用或处置的相关信息。
该实施条例草案共有8个条款,4个附录,对通风机的生态设计要求、计算方法、验证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1. 适用范围本条例草案适用于投入市场或服务、由输入功率在125 W~500 kW之间俄电动机驱动的通风机,包括那些整合至其他ErP指令所涵盖的能源相关产品中的通风机。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一)能源效率标识的内容、尺寸、结构和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能源效率标识应位于产品或包装上,彰显能源效率。
(三)能源效率标识应清晰可见,易于识别。
(四)能源效率标识所标注的数值应恰确,不得改动,及时更新。
(五)能源效率标识应具备实际意义,不得以任何形式虚假宣传。
(六)能源效率标识不得损毁,脱落,污损等情况。
(七)对于已在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生产企业、供货企业和使用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补充和更新。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的依据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的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 国家能源战略和政策文件: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通常是根据国家的能源战略和政策文件来进行的。
这些文件通常包括国家能源发展规划、能源节约减排政策、能源技术创新政策等重要内容。
能源效率标识作为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费者的重要指导手段,在这些政策文件中往往有明确的提及和规定。
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能源效率标识还需依据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实施。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能源效率标识作为推动能源高效利用和减少能源消耗的重要手段,将有助于降低污染排放和环境破坏,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3. 商标法律法规: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能源效率标识可作为商标的一种形式出现,用以说明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
因此,商标法律法规也为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这些法律法规通常包括商标法、商标管理条例等。
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需遵循这些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障商标权益和消费者权益。
4. 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也需参考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
这些标准和规范通常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等组织制定,如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IEC 60034(旋转电机能效等级)等。
这些国际标准和规范可为能源效率标识的内容、要求和实施方法提供指导和参考。
5. 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还需依据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
这些标准和方法通常由能源管理、能源评价、能源审计等领域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制定,如能源管理系统规范、能源效率评价指南、能源审计规程等。
这些标准和方法将帮助确定能源效率标识的测量和评价方法,提高能源效率标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主要依据国家能源战略和政策文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商标法律法规、国际标准和技术规范、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内容。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 E L——035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 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为热源,提供热水为目的的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水源式热泵热水机(器)。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80 mm,宽度为50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2)规格型号;(3)能效等级;(4)性能系数(W/W);(5)制热量(W);(6)制热消耗功率(W);(7)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 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和性能系数的检测方法应依据GB 29541《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
对于带辅助能源的热泵热水机(器)进行能源效率检测时,应关闭辅助能源。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也可委托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对产品进行检测。
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检测资源)应提交检测能力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可对未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资源的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应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和性能系数应依据GB 29541《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能效标识标注的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和性能系数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 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治理方法》(国家进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方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一样用途的离心式和轴流式通风机、工业蒸汽锅炉用离心引风机、电站锅炉离心送风机和引风机、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于射流式通风机、横流式通风机、屋顶风机等专门结构和专门用途的通风机。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 mm,宽度最小为54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 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2)产品型号规格;(3)能效等级;(4)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5)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注:效率ηr适用于离心通风机和轴流通风机,机组效率ηe适用于采纳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式通风机。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的检测方法依据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
结构形式专门的管道型和箱形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可按原型风机进行检测。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通风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能够托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有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治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确定4.1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型号规格依据JB/T 8940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应依据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实施规则
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实施规则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科技投资》
【年(卷),期】2008(0)3
【摘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近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实施规则(2008年第8号公告),指出,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规定,
【总页数】1页(P17-17)
【关键词】《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产品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认监委;第17号令;公告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03;D922.67
【相关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 [J], 无
2.能源效率标识第三批目录实施规则发补充说明 [J],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六批)》、《电力变压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等制定 [J],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第三批产品目录》发布 [J], 袁凤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实施规则发布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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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
我国已发布的12批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
2004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开始,我国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已
经11个年头,到2015年6月,已经发布了12批产品目录,先后有36个设备(产品)被列入。
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
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择高效节能产品。
下表是1-12批产品目录汇总。
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节能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产品能效水平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节能产品市场,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的有力手段;是提高我国节能产品市场竞
争力,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客观要求。
建立和实施能源效率标识制度,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为规范能源效率标识的管理,最新版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方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能源效率标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期望对您有所关怀。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省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能效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
具体产品实行名目管理。
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进展改革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国家进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名目》(以下简称《名目》),规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章、能效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列入《名目》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进展改革委授权的中国标准化争辩院(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效标识及相关信息。
其次章能效标识的实施第六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名目》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依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定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列入《名目》的用能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呈现主页面醒目位置呈现相应的能效标识。
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呈现主页面以及广告宣扬中使用的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清楚可辨。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EL——036 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包括组合式器具中的电磁灶单元,以下简称“电磁灶”)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 W~3500 W。
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80 mm,宽度为54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2)规格型号;(3)能效等级;(4)热效率(%);(5)待机状态功率(W);(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具体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 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的检测方法应依据GB 21456《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家用电磁灶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也可委托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对产品进行检测。
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检测资源)应提交检测能力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可对未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的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应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应依据GB 21456《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能效标识标注的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能效标识上标注的待机状态功率应为整机待机状态功率。
《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编号:CEL——22 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 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离心式和轴流式通风机、工业蒸汽锅炉用离心引风机、电站锅炉离心送风机和引风机、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于射流式通风机、横流式通风机、屋顶风机等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 mm,宽度最小为54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2)产品型号规格;(3)能效等级;(4)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5)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注:效率ηr适用于离心通风机和轴流通风机,机组效率ηe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式通风机。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的检测方法依据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
结构形式特殊的管道型和箱形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可按原型风机进行检测。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通风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确定4.1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型号规格依据JB/T 8940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应依据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通风机是现代化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核心设备之一。
但与此同时,通风机也是消耗能源的设备之一。
为了提高通风机的能源效率,各国纷纷出台了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一、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的重要性通风机是建筑物中十分重要的设备之一。
它的作用不仅仅是将室内的脏空气排放到室外,还可通过良好的设计来满足室内舒适性的要求,节省资源及节能减排。
通风机的能源效率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整体能源效率。
为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需要加强对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推广和应用。
二、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制定各国政府和行业组织纷纷制定了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欧洲欧盟在2013年公布了《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规定了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的要求和标准,包括通风机的能效等级、能效指标、产品参数等。
2. 美国美国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制定经过了多年的研究和评估。
2018年,美国能源部颁布了新版的《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规定了通风机的能效贴标标准、计量方法、实施日期等内容。
3. 日本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于2018年颁布了《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将通风机分为四个等级,并规定了能效贴标的要求和标准。
三、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应用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应用有助于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减少能源成本,提高通风设备的性能和寿命。
以下是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应用情况:1. 建筑商和设计者可以利用能效标识信息选择更高效的通风设备,提高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
2. 监管者可以根据能效标识信息执行更加严格的节能法规,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3. 制造商可以根据能效标识要求改进产品设计和制造,提高产品的性能和寿命,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四、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未来展望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是能源效率领域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在未来几年内,各国政府和行业组织将继续加强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的实施。
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
制冷量(W)
2
制冷消耗功率(W)
3
制热量(W)
4
制热消耗功率(W)
5
制冷季节耗电量(CSTE)(kW·h)
6
制热季节耗电量(HSTE)(kW·h)
7
制冷季节能效比(SEER)
[(W·h)/ (W ·h)]
8
制热季节能效比(HSPF)
[(W·h)/ (W ·h)]
9
全年性能系数[(W ·h)/ (W ·h)]
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
风管送风式空调机组
一、备案方声明
本组织保证如下:
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
本型号产品变更能源效率标识时,向授权机构更新备案确保该型号产品始终符合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相关要求
二、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信息
生产 者 名 称 :
规格 型 号 :
扩展 型 号:
商标 :
序号
项目
数值
备注
10
制冷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
(IPLV(C))(W/W)
11
能效比(W/W)
12
能效等级
备注:
1、单冷式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 机组填写1、2、5、7、12;
2、热泵型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 机组填写1-9、12;
3、水冷式风管送风式空调(热泵) 机组填写1、2、10、12;
4、直接蒸发式全新风空气处理机组填写1、2、11、12;
□非能量回收型
□单冷型□热泵型
□大焓差□小焓差
结构形式
□分体式□整体式
加热方式
□热泵辅助电加热□热泵制热□其它____
控制系统
□单片机□可编程(PLC)控制□其它____
பைடு நூலகம்机械温控器
19.交流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附件19编号:CEL 017—2016交流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 总则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其它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由交流电动机驱动的台扇、转页扇、壁扇、台地扇、落地扇和吊扇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具体范围见下表:2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66 mm,宽度为45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2)规格型号;(3)能效等级;(4)能效值[m3/(min·W)];(5)额定输入功率(W);(6)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7)能效信息码;(8)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 能效值和额定输入功率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GB 12021.9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交流电风扇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
授权机构可对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能力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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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离心式和轴流式通风机、工业蒸汽锅炉用离心引风机、电站锅炉离心送风机和引风机、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于射流式通风机、横流式通风机、屋顶风机等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 mm,宽度最小为54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产品型号规格;
(3)能效等级;
(4)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 ;
(5)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注:效率ηr 适用于离心通风机和轴流通风机,机组效率ηe 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式通风机。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效率ηr 或机组效率ηe的检测方法依据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
结构形式特殊的管道型和箱形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可按原型风机进行检测。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通风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对产品的检测,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能力,也可以委托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应对检测实验室的检测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确定
4.1 生产者名称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型号规格依据JB/T 8940的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编制,亦可使用企业自己的编号,并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应依据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4.4 效率ηr 或机组效率ηe应依据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能效标识标注的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 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被测产品的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 应能满足能效标识上的标注值。
4.5 能效标识依据国家标准为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
5 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 标识应采用80 g及以上铜版纸印制。
5.3 标识应悬挂或粘贴在通风机明显部位。
5.4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通风机上均应加施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
5.5 加施在通风机上的标识应符合本规则第2条的规定,图案、文字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 2.1 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5.6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物以及宣传中使用标识,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可以单色印刷,但标识中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6 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GB 19761的现行有效版本所规定的产品分类范围中的产品型号规格逐一备案。
同一范围,效率ηr或机组效率ηe 一致的产品在备案时可不再提交检测报告。
6.2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通风机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3),以及《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并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www.energy- )上填写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
6.3 产品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4 授权机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息的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记、存档、编备案号,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15 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型号的标识备案情况;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6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
7.2 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 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 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电话:(010)5881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