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法式殿阁地盘分槽图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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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法式》殿阁地盘分槽图新探
朱永春
提要文章通过对《营造法式》(以下简称《法式》)殿阁地盘分槽图的考释,提出:地盘图中殿阁之“阁”,不是多层楼阁之“阁”,而是底层架空的“阁栏”之“阁”。

《法式》“斗”字的三种记法:
①枓、②鬬、③斗,是作了明确区分的。

斗底槽之“斗”,不是枓栱之“枓”,而是取拼接之义
的“鬬”的通借。

殿阁地盘分槽图是铺作层的俯视图。

进而论证了“槽”为铺作层内的狭长空间。

并厘清了“骑槽檐拱”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地盘分槽图;阁;槽;铺作层;斗
一·释“殿阁”
在探讨《法式》中“殿阁”一词之义前,先梳理《法式》中两个相关问题:
首先,应当注意《法式》中附图与释文的关系。

稍检《法式》,就可见出它是遵循“图文一致”的,
亦即有释文,必在图中可见。

尤其是卷三十一的地盘图(平面图)和草架侧样图(横剖面图),图文几
乎完全一致。

①如地盘图中的“殿阁身地盘九间身内分心斗底槽”(图1),在对应的草架侧样图的释文
是“殿堂等六铺作分心槽”(图2)。

其中地盘图释文的“地盘九间”,因为草架侧样图上并不能反映,
草架侧样图释文就没有该字样。

同理,草架侧样图可见到的“六铺作”斗栱,地盘图不能反映,释文当
然也就没有该字样。

注意地盘图释文中的“分心斗底槽”,在草架侧样图释文中不见“斗底”字样,应
当是草架侧样图不能反映“斗底”。

这是我们破解“斗底”的关键,下文将详明。

第二,应当区分大木构架
....的类型与通常所言的建筑类型。

《法式》卷三十一中的“殿堂”、“殿阁”、“廳堂”,均指是大木构架的类型,不应混同一般的建筑类型。

例如,关于《法式》中造梁之制有五,
文献[1]认为:
这里所说造梁之制“有五”,也许说“有四”更符合下文的内容。

五种之中,前四种——檐栿、乳栿、劄牵、平梁——都是按梁在建筑物中的不同位置,不同功能和不同形体而区别的,但第五种——廳堂梁栿——却以所用的房屋类型来标志。

[1]
这里廳堂的房屋类型,应当是大木构架的类型,李诫将廳堂梁栿另立一类,除了考虑到它与殿堂梁栿
的材栔不等,应当主要考虑到厅堂梁栿有插梁的性质(图3),实际还是从构造角度考量。

《法式》地盘分槽图中的标题是“殿阁”,而相应的剖面图却称“殿堂”。

为何要称“阁”,对此,
有学者的解释是:“暗示出单层的殿和多层的阁,可以采用完全相同的结构形式,故平面称‘殿阁’,断
面图画的都是单层的房屋,只能称‘殿堂’。

”[2]这种解释有悖《法式》“图文一致”原则,如果为说明
多层的阁可以采用单层殿结构形式,完全可以多作一幅多层阁的断面图,而不必“暗示”法。

有必要对“殿阁”之义重新审定。

问题出在这里的“阁”作何解。

汉代文献中,“阁”的本义为门的一部分,近于“观”。

许慎《说
文解字》释:“阁,所以止扉也。

从门各声”,段玉裁注:“阁本训直橛。

……汉书所谓门牡者,而阁居两旁,每扉以一长杙,上贯于过门版,下拄于地,故云所以止扉。

”[ 3 ]。

这段文字可以大致辨认出阁是底部架空的,即今天所称的干栏结构,干栏早期又称作“阁栏”。

汉代的“阁”不同于“楼”,尚不是单一的建筑类型,而是底部架空的一类建筑或构筑物的统称②,如秦汉高台建筑间联系的“阁道”,门阁,储存性质的阁,藏书阁“天禄阁”和“石渠阁”。

《法式》中“殿阁”,指的是殿堂式大木构架中架空的那部分,李诫将地盘分槽图冠以“殿阁”,恰恰在表明地盘分槽图描述的是“阁”(架)在柱上的铺作层的“地盘”,而不是柱根地盘。

这一结论,从《法式》卷十七至卷十九中大木作功限,可以看得比较清楚:冠以“殿阁”计算造作功的构件,只有铺作,并且与“楼阁”的平座层并举。

而在“殿堂”名下,则要计算梁、柱的功限。

再如《法式》卷七中的小木作制度,柱间的截间格子用“殿堂”,额间的照壁版和铺作的檐竹網木贴,冠以“殿阁”。

图1《法式》卷三十一的殿阁地盘图
二·地盘分槽图是铺作层的俯视图
地盘图即“平面图”。

问题是,《法式》中地盘分槽图描述的究竟是哪一个平面。

文献[2]和文献[4],不约而同的想到柱端平面的仰视,文献[4]还强调了因宋式建筑存在侧脚,柱端平面不等于柱根平面:
这里的“地盘”当指建筑物的平面图,而“分槽图”即建筑物的仰视平面图,相当于柱头部位的平面;因之可将其分解为两个概念来理解。

“分槽图”的尺寸与平面图有所不同,因为柱
子有侧脚,柱头平面小于柱脚平面尺寸是不言而喻的。

[4]
这些见解,都极富建设性和启发性。

《法式》地盘分槽图中圆点表示柱,水平复线为“额”,柱能和额在一个面上,只能是柱端平面。

惟认定其为仰视图还可商榷:姑且不论宋代工匠营造过程中有没有“仰视”的概念。

若为仰视,图中应还可见到的平棊,并未出现。

我们认为,殿阁地盘分槽图是铺作层的俯视图,理由是:①如前所述,“殿阁”表明的是“阁”(架)在柱上的铺作层,殿阁地盘图也就应是铺作层的“地盘”;②地盘分槽图是殿堂式大木构架特有的属性,它有别于厅堂式结构的特征在“槽”,下文将详明“槽”与铺作层的关系,而仰视没有彰显出“槽”的特征。

例如,同一位置对厅堂结构建筑“十架椽屋分心用三柱”(图3)的仰视图,几乎与殿堂式的“分心槽”(图2)仰视相同;③《法式》是唐宋工匠施工经验的总结。

从施工过程看,是自下而上的,当铺到铺作层,工匠在其上俯视,顺理成章。

注意到《法式》地盘分槽图上有表示柱端的圆点,表示额、拱、梁的复线。

这些本非处于同一平面,按现代制图相当于“俯视”的结果。

实际上,即铺到衬枋头那一层时,工匠所见的地盘图。

事实上,中国古代未必有严格意义制图概念,不能排除是一张忽略铺作层层高的地盘图。

三·“枓”、“鬬”、“斗”
《法式》“斗”字有三种记法:①枓、②鬬、③斗。

“枓”专指斗栱之“斗”。

因此《法式》殿阁地盘分槽图中,“斗底槽”中的“斗”字不是斗栱之斗,否则当记作“枓底槽”。

如《法式》卷九中的“枓槽板”。

“鬬”,义是“拼接”,汉语拼音去声。

(它有两个异体字“鬥”和“闘”,宋代通用。

如《法式》中的“鬬八”,《梦溪笔谈》就记作“闘八”(图4)。

)《说文解字注》:“鬬,遇也。

叠韵。

凡今人云鬬接者,是遇之理也。

”[3]
这解释了“鬬”字如何从本义“遇”,引申到鬬接——拼接。

事实上,在古建筑术语中“斗”取“拼接”义,并非孤例。

如“穿斗式”梁架之“斗”,《法式》中的“鬬尖”、“鬬八藻井”和天花中的“鬬十二”、“鬬十八”、“鬬二十四”、“穿心鬬八”等,其中之“斗”,最初均取“拼接”义。

其中闘八数量较多,宋代已有将“鬬八”作藻井专有名词的趋势。

宋人沈括《梦溪笔谈》卷十九中,就记藻井作“闘八”。

至于“斗”字,李诫是有意作出区别的。

首先可排除斗栱之“枓”,如《法式》殿阁地盘图中的“殿阁身地盘九
间身内分心斗底槽”,在对应的侧样图中,不见“斗底”字样,如果这里“斗”指斗栱之“枓”,侧样图中释文也就不必删去。

这样,“斗”字剩下只有两种可能:①斗底形状;②斗底(拼接)的槽,即用“斗”字通借“鬬”。

中国古代文字中,用同音或相近音的字假借是非常普遍的。

在工匠的营造秘本中,以相近音的简单字假借复杂的字就更多。

比较后,笔者觉得理解成“拼接底”稍妥帖。

关于“斗”字这一用法,《法式》卷三十三彩画作中的“四斗底”值得注意。

(图5 )这里“斗”,显然不是斗栱之“枓”,只能是“斗形”或拼接(鬬)。

仔细观察,它不是三个矩形合成,而是相互渗透搭接,这应当就是“斗”
(鬬)了,其用法,语法结构正如同一页“交脚龜文”中“交脚”的“交”。

四·释“槽”
明确了殿阁地盘分槽图的性质和“斗”字的确切含义,就可以进一步厘清何谓“槽”。

本来,从《法式》所绘的分槽图,特别是“单槽”和“双槽”,是不难直观判断出,分槽图中条状图形对应的当为“槽”(图1)。

对“槽”的认识障碍,主要来自如何释《法式》中的“骑槽檐拱”、“衬枋头骑槽”等。

文献[1]限于当时对“殿堂”和“厅堂”两类大木构架不甚明朗,为释“骑槽檐拱”,曾将“于枓栱出跳成正交一列枓栱的纵中线谓之槽。

” [1 ]文献[4]在维持“槽”的这一解释下,对分槽图作了进一步阐释:
而“槽”的概念从《法式》卷四对多跳华拱的称谓为“骑槽檐拱”,在铺作正心最上置“压槽枋”
等可知,即一列铺作所在的纵中线。

在建筑物中,由于柱网形式的不同,便形成了不同的铺作分布方式。

凡建筑物内部只设一列内柱,柱上布置枓栱者称“身内单槽”,在中心设一列中柱,柱上布置枓栱称“分心槽”,若在建筑内部设两列内柱,柱上布置枓栱称“身内双槽”,在建筑内部柱子成环状布列,其上设一周枓栱者称“金箱槽”。

[4]
这一解释,大体圆了分槽图各类型,但还存在两个主要障碍:①“斗底”如何解释;②若在中心设一列中柱,柱上布置枓栱称“分心槽”,图3厅堂式大木构架也存在一列中柱,且柱上布置枓栱,为何只称“分心”不称“分心槽”。

我们知道:如果承认地盘分槽图是殿堂式大木构架特有的,考察一种解释是否成立,简单而有效的方法是将其用于厅堂式,若也能成立,必然解释有误。

此外,什么算“内柱”尚可商榷。

《法式》将不含副阶的殿堂主体部分冠以“身”,副阶内殿堂主体叫“身内”,“身内”不同于今天所言“内部”,它包括内檐柱。

以单槽为例,“身内”有三列柱而不是一列。

为了克服槽为纵中线说的矛盾,文献[5]作了折衷调和:
分槽是殿阁特有的做法,所谓“槽”是指殿身内柱柱列及铺作层所分割出来的殿内空间,可能因其状如覆槽或覆斗,故冠以“槽”、“斗”等宇样。

由此推演,又把槽形空间的边沿柱头枋的中线也称之为“槽”,如“骑槽檐拱”即指骑于檐柱缝上的华拱;“衬枋头骑槽”是指衬枋头和柱头枋正交骑于檐柱缝之意。

这里“槽”与“缝”是同一个意思。

[5]
这一解释不排除“槽”为“纵中线”说,但将分槽图之“槽”转向空间,有启发性。

但从槽形空间到纵中线延伸,建立在推测基础上。

尤其“槽”指何空间尚可商榷。

因铺作层为一平面,内柱柱列及铺作层所分割出来的殿内空间,当指铺作层以下的空间。

虽然一般说来,铺作层是殿堂式大木构架特有的,但它以下的那个空间并不是特有的。

例如,若分心斗底槽中的槽指得是柱列被铺作层分割出来空间,在厅堂式分心结构中,柱列被栌斗所在的面分隔后,存在同样的空间。

何况,所谓铺作层之“层”,与栌斗所在的“面”一样,都是概念上的而不是实体的“层”或“面”。

笔者以为:槽,即殿阁地盘分槽图中的条状图形,殿阁地盘图既然描述的是铺作层的俯视,“槽”,实为铺作层内的狭长空间。

以下是对此的进一步解释:
首先,《法式》卷九、卷十和卷十一中在“佛道帐”等处,尚有“枓槽板”、“夹枓槽板”、“车
槽”等,均指狭长条状图形。

即是说,从《法式》用词习惯看,将
.....称“槽”
....。

如“枓槽板”,
............长条状图形
对照《法式》卷三十二“天宫楼阁佛道帐”图不难判断,它概是与栱眼壁相同位置的构件(图6),只不过栱眼壁只能夹在斗栱间,而佛道帐中装饰性的斗拱只有外跳,“枓槽板”可以做成一整条。

《法式》
不仅将长条状图形称“槽”。

还将不满足
..........。

如《法式》卷三十一厅堂
.....长条状图形
.....,排除出“槽”的类型
式侧样图中的“四架椽屋通檐用二柱”(图7),柱等高,铺作层明显存在,但不存在长条状图形的“槽”,也就不被列为殿堂大木构架类型。

第二,如前所述,槽应当是殿堂式大木构架特有厅堂式大木构架特不具备的。

惟有这个空间是殿堂式大木构架特有而厅堂式所不具备的。

第三,将“槽”理解为长条状图形,与“斗底”之释是呼应的。

“金箱斗底槽”,金箱,当指地盘图中的矩形③,“斗底”指矩形四周环绕并“斗接”的条状图形,这与《法式》卷三十三彩画作中的“四斗底”接近(图1、图5 )。

“分心斗底槽”中,“分心”指纵向一列中柱等分,“斗底槽”指地盘图中的各三块图形拼接成两个条状图形。

(图1)有学者将其看作3个槽[2]不确。

“金箱斗底槽”和“分心斗底槽”中均有“拼接”,故名“斗底”。

将“槽”理解为“纵中线”说的一个障碍,是只能将这里的“斗”理解成斗拱之“枓”,文献[1]的大木制度图样中,或将“斗”字换成了“枓”,或删掉“斗底”字样。

事实上,《法式》中“斗”与“枓”是作了区分的。

第四,“槽”的这一解释,并未和“骑槽檐拱”等的发生歧义。

“骑”的本义为“跨”,颜师古注:“骑,为跨之耳。

”引伸为兼跨两边,如用“骑墙”比喻兼跨两边。

“骑槽檐拱”之“骑”,取其引申义,指得是檐柱缝上的华拱,一半在“槽”内,一半在其外,故名“骑”。

同理,“衬枋头骑槽”,也是因衬枋头一半横跨在“槽”内。

一半在其外。

此外,压槽枋因成对位于槽之上,故名“压”。

注释
①仅厅堂式第18类“四架椽屋分心劄牵用四柱”,有较大出入,疑“分心”两字为“前后”所误。

②故《法式》卷一和卷二,援引典籍来释注的“总释”中,有“楼”而无“阁”。

③关于“金箱”之“金”,笔者以为有两种可能。

(1)指彩画或雕刻。

“金”本义为黄、白、青、
赤、黑五色,因黄色为尊,独得金名。

故《说文》释:“五色金也。

黄为之长。

”先秦至汉可能指五色的彩画,魏晋后也引申到雕刻。

“金井”(不是清代陵寝之金井),即指雕花的井圈。

《法式》中一般用“華”,用“金”的有“明金板”;(2)指位置居中。

因五色之中,黄(金)色居中。

参考文献
[1]梁思成《营造法式注释》引自《梁思成全集》第七卷第121,406,410,416页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4
[2] 陈明达《营造法式大木作研究》(上)第28页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1
[3] 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经韵楼藏版)第11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4] 郭黛姮《中国古代建筑史》第三卷第654页北京: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
[5]潘谷西《营造法式》初探(二)《南京工学院学报》 198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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