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合集下载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和使用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 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 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二、职责范围2.1 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

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 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 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

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

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3.1 视频监控系统的开启和关闭3.1.1 视频监控系统应于每日营运前开启,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1.2 视频监控系统应在每日营运结束后关闭,并确保所有设备安全断电。

3.2 视频监控设备的维护和检修3.2.1 视频监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2.2 设备维护和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3.3 视频监控信息的采集、存储和调取3.3.1 视频监控信息应实时采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存储。

3.3.2 视频监控信息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调取,并做好相关记录。

3.4 视频监控信息的保密和管理3.4.1 视频监控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总则1.1为规范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视频监控目的:通过视频监控回放一是对事故行为倒追,二是对作业人员行为进行24小时的实时观测,依据视频监控记录,评估作业标准的覆盖情况和执行情况,分析、识别、纠正不安全的行为,并对行为偏差的人员采取针对性的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提高作业现场受控程度,强化员工按标准化作业意识。

1.3本制度所称安全视频监控,指安全系统组织安装的能传输相关数据到手机监控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监控系统,不包括现场综合治理的治安摄像头监控系统。

1.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作业区现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工作。

2.职责分工2.1安全管理部职责2.1.1负责牵头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2.1.2负责公司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运行监控管理,对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信号传输情况、数据异常情况以及回放情况、人员违章发生情况等进行监督、协调和考核管理;2.1.3负责指导各作业区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运行维护管理,对手机监控平台软件系统相关更新的信息进行提示。

2.2各作业区职责2.2.1负责对现场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2.2.2各作业区设置安全视频监控管理员,并报送安全管理部备案;2.2.3负责履行安全视频监控职责,按照安全管理部要求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进行回放监测,并按照要求做好回放监测记录,对问题项进行下载记录,按制度落实相关人员责任;2.2.4每周对安全视频监控回放查处的人员违章按照公司《违章计分管理台账》表登记,并于每周五上午报安全管理部;2.2.5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视频监控检查工作任务。

2.3监控重点查看安全视频监控录像要突出重点岗位(作业频繁和违章的多的岗位)、重点人员(新上岗、复岗、转岗、情绪不稳定员工)、重点时段(交接班、规定巡查时间、节假日)、重点部位(关键设备、检修作业部位、危险度较高的作业部位)。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使其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对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相关的平台、摄像头、硬盘录像机、显示大屏、电脑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软件等。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信息中心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一)统筹管理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二)牵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三)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处理视频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四)负责对预算达到5万元及以上视频监控项目(包括其他项目中的视频监控子项,下同)进行技术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五)负责对视频监控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六)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监控管理员)提供日常维护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培训;(七)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技术规范性应用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五条 安全环保部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和建设给予指导;(二)负责对安全、环保、内保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 质量管理部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和建设给予指导;(二)负责对质量相关的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七条 各单位是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和使用的主体。

职责包括:(一)负责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计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二)指定本单位视频监控系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及考核;明确专(兼)职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管理及监控操作人员培训。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1.1 视频监控系统是指以视频监控设备、视频存储设备和视频控制中心为核心,用于实现对特定区域、场所、对象等进行视频监控的现场安全防范系统。

1.2 本制度主要针对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旨在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人员的隐私权和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系统构成2.1 视频监控设备:指视频摄像头、云台、监视器等硬件设备。

2.2 视频存储设备:包括硬盘录像机(DVR)、网络视频录像机(NVR)、存储服务器等设备。

2.3 视频控制中心:包括监控主机、联网设备、视频管理软件等设备。

三、系统管理3.1 管理机构: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机构应符合国家规定,应设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2 系统使用权限:一般来说,只有保安人员、管理人员等特定人员才能使用视频监控系统。

使用人员必须通过培训并掌握系统使用技能后方可使用。

系统管理员应根据使用人员的职责、需求和安全等级划分不同的使用权限,做到权限明确、管理严格。

3.3 系统维护与保养: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应定期进行,主要包括系统巡检、设备清洁、软件更新、维护保养等。

在日常的操作过程中,应避免操作失误、硬件故障等出现情况,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4 数据备份和存储:为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视频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和存储,备份数据应储存于同一地点或不同地点,防止突发事件出现数据丢失。

当涉及到安全事件时,必须及时将数据备份并保存至备用存储设备。

3.5 反恶意操作:为保障系统的安全可靠,必须防止恶意攻击和操作,如入侵系统、破解密码等。

若发现此类情况,应立刻报告管理机构,并对相应的恶意操作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四、系统使用4.1 约束使用: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遵循制度,防止滥用和泄密。

使用人员应遵循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严禁利用监控系统做出危害社会、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

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安全稳定运营,保护员工及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资产和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司内外环境的监控,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条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并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公司将通过预先在公共区域及重要部位设置摄像头,监控公司内部情况,并根据需要存档和管理视频资料。

第四条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公司的视频监控规范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关闭、损坏监控设备,不得擅自篡改视频资料,不得私自泄露监控数据。

第五条公司禁止员工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进行非法活动,不得越权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获取他人隐私信息。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第六条公司通过专业的设备供应商选购视频监控设备,保证设备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七条公司设备运行维护部门负责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公司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面的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型号、采购日期、安装地点、使用者等信息,及时更新设备信息。

第九条公司建立视频监控设备备份制度,定期备份视频资料至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在必要时可随时调阅。

第十条公司加强视频监控设备的信息安全保护,严格控制设备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设备。

第三章视频监控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制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明确视频监控的范围、目的和管理权限,并告知员工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视频监控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监控。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时间和存储周期,并及时清理过期录像数据。

第十四条公司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设备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视频监控数据存档管理制度,明确存档的要求和期限,保护视频数据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公司规定视频监控数据的查阅和使用权限,严格控制员工的操作权限,避免滥用视频监控数据。

第四章视频监控隐私保护第十七条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权,禁止使用视频监控设备侵犯员工的隐私。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6篇)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保卫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效率、方便办公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司统一____网络监控系统。

为保证网络监控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安全可靠的发挥网络监控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责任分工____公司总部及各店监控系统由电脑部总负责,利用监控系统辅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保证监控系统安全有序运行,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2.电脑部负责监控系统视频资料的管理、备案及系统日常维护、维修。

____公司总部及各店要爱惜监控系统,不得擅自关闭电源或移动、拆装设备,不得随意操作设备。

4.主管经理每天抽查监控情况。

二、图像信息保存、使用制度____公司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____天。

2.除电脑部人员调取录像资料并备存外,外来单位人员查看监控图像需公司总部领导批准,并报电脑部。

3.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安全保密制度1.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系统及相关设备。

2.未经公司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图像信息。

3.对监控系统的____及使用等相关情况,不得告知无关人员。

四、处罚1.本网络监控系统属租用性质,如人为损坏,按电信部门价格赔偿。

2.各店人员因人为操作失误而造成系统损坏或出现故障(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除外)被判定为外力、故意影响监控系统的行为,按此设备修复或更换价格赔偿,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____元罚款。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流程。

该制度旨在规范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能够有效地发挥其作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系统安装与配置:规定监控系统的安装和配置要求,并确保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2. 系统访问权限管理:规定不同用户的权限级别和访问范围,并制定相应的身份验证和访问控制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

制度范本:港口物流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制度范本:港口物流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和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办公生活区、生产现场、门岗及重要目标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一条技术工程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及日常管理。

负责(使用部门配合)组织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故障排除,组织定期检查维护。

负责视频监控系统客户端软件的安装、权限分配、使用操作培训,并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档案。

第二条安全监察部在不影响生产使用的情况下,对公司所辖区域内全部视频监控场所的视频设备均有权使用、调取和故障申报,同时负责办公生活区和场区门岗的监控值班。

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第三条生产业务部负责生产作业场地区域内的监控值班和视频设备的控制、使用、故障申报,保证生产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库场作业部负责仓库内的监控值班和视频设备的控制、使用、故障申报。

第五条物业部负责食堂区域内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采集、使用、故障申报,保证厨具操作和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计划财务部作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公司其它部门进行监控设施的验收、调拨和组织清查等事宜。

第三章管理维护第一条监控设备使用部门负责针对本部门所辖区域制定监控管理办法,并监督值班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定期将值班表报技术工程部备存。

第二条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使用监控设备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有哪些?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案件、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出入口、道路、公共区域、办公、教学场所、学生公寓,生活、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将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应当遵循总体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学校各有关单位应当会同安全保卫部(处)根据各自使用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一)办公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中心;(二)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三)教学、实验用枪、炮、弹药试验、储存场所;(四)财务报账大厅及货币、票据、账簿集中存放的场所;(五)会场、公园、医院、附属学校(包括幼儿园)、住宅区;(六)教室、试验室、公寓、广场、体育场(馆)、食堂、公共活动场所;(七)出入口、道路、路口、停车场,地下通道;(八)物资储备库、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某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更好地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提升公司安全水平,确保监控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我们特意制定了这份管理制度。

这份制度不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还希望为大家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适用范围这份制度适用范围广泛,涵盖了公司内所有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包括办公区、仓库、停车场等公共场所。

所有员工、访客以及相关人员在监控范围内都需要遵守这份制度。

第三章管理规范3.1 监控设备的安装与维护所有监控设备的安装必须由专业公司或具备资质的人员来进行。

安装完成后,要经过公司指定的安全管理部门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作。

同时,我们还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稳定性。

维护记录要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3.2 监控内容的记录与存储我们的监控系统需要24小时不间断地运作,所有监控内容必须保存至少30天。

录像内容应该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上,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未经授权,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查看或删除录像资料。

3.3 监控区域的标识在所有监控区域内,我们要放置明显的标识,提醒员工和访客这里正在被监控。

标识要清晰易懂,以确保所有人都能知晓。

第四章操作流程4.1 监控设备的使用所有使用监控设备的员工需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基本操作和规范。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向技术支持人员报告。

4.2 录像内容的查看与使用需要查看录像的人员必须填写申请表,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只有在审批后,才能查看录像。

在查看时,大家要遵守隐私保护的规定,确保录像信息不被泄露。

4.3 监控数据的备份监控录像的备份工作由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备份要定期进行,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备份记录也要保存好,以便后续查询和审计。

第五章监督机制5.1 监督管理公司成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监督和检查。

这些小组成员要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运作情况,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防范水平,规范视频监控项目维护和管理,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在安全防范、服务管理和应急指挥等方面的保障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视频监控系统分为学校系统和各单位自建系统。

学校投资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学校统一管理;校内各单位自筹经费建设的监控系统由各单位进行管理,但纳入学校监管。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三条保卫办公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四条工作职责(一)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项目编制和运行保障等工作;(二)参与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论证、监管和验收等;(三)负责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四)为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五)负责学校视频监控中心的值班及视频监控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第五条学校拨付专项经费用于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完好有效和平稳运行。

第六条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办公室负责总体规划,校园建设办公室负责建设。

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交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申请,保卫办公室会同校园建设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和总体规划进行审批并统筹安排建设。

第七条学校各单位自筹经费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自建系统),必须经保卫办公室和校园建设办公室论证,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军工涉密单位、学校反恐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单位、各级重点实验室等重点要害部位不允许自建视频监控系统。

第九条保卫办公室和校园建设办公室对各单位自建系统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各自建系统原则上不安装视频资料存储设备,视频资料统一存储在学校视频监控系统中。

第十一条与系统建设相关的主要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项目合同书、需求分析报告、设计说明书、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等)应一式四份,由使用单位、校园建设办公室、保卫办公室及档案馆存档备案。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需按时上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病假、事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监控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得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岗人员不下岗,严防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爱护仪器设备,保持整洁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遇到异常发热、发出异味、有异常噪声、监控图像发生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时,需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

小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小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小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小学师生的安全,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小学特制定了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全校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与使用,凡进入小学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都将被监控系统全程录制。

二、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及管理1.视频监控设备的设置应包括学校的入口、大门、教室、走廊、食堂、操场、图书室、厕所等重要区域,并保证信号畅通。

2.学校应设立专门的保管室,存放监控设备及相应材料,并设立专人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4.监控设备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保护学生和教职工的隐私权。

三、监控系统使用规定1.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未经合法授权,任何人员均不得擅自查看、复制、发布、修改或删除监控记录。

3.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应严肃处理利用监控设备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4.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监控设备使用记录,记录下每一时段的使用人员、使用目的和时间。

5.监控设备的显示屏应置于内部监控中心,不得公开或在学生视线范围内。

四、监控记录保管及使用1.学校保管室仅限管理人员进入,监控记录存储设备应加密保管,防止丢失或外泄。

2.监控记录的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超过时间的记录应及时删除。

3.如出现突发事件或学生纪律问题,监控记录可作为证据提供给相关部门使用。

4.监控记录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传播或使用。

5.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监控记录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正常使用并及时上报。

五、违规行为处理1.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学校应按照相关纪律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对于未经许可、擅自查看、复制、发布、修改或删除监控记录的人员,学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学生如利用监控设备进行破坏、偷窃等违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纪律处分。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不断完善与修改。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3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3篇)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运行,提高监控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在公司进行作业的相关方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负责监控控制平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所属区域内视频监视器、安全报警系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公司内治安保卫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内消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细则第七条凡____配备有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应教育广大员工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及线路进行监管和维护,不得对监控系统实施破坏。

1第八条确保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正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视频监控范围内设置障碍物阻挡监控视线,影响正常监控。

第九条公司相关单位____配备有监控系统设施设备的,单位及个人不得私自移动视频监视器____位置和监视器线路。

第十条监控系统值班(一)监控系统值班员由公司保安担任。

(二)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时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敏锐掌握监控信息,发现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三)监控系统值班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时,经直接领导批准,在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开,做到监控系统二十四小时有人监控管理。

(四)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因特殊情况需会客时,必须经直接领导批准,会客时要严守____,不得将客人带入监控室内。

(五)在监控中发现的可疑人员及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进行跟踪监控,情况紧急时,可根据情况灵活果断进行处置。

(六)监控系统值班员要严格控制监控室内人员进出,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值班室)内聊天和处理其他事务。

(七)监控系统值班员对当班监控情况要作好详细的记录,记录的内容要具体、详实,以便存查。

(八)监控系统值班员工作交接时,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值班情况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有待办事宜必须有书面交接记录,双方并在登记表上签字。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模板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模板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模板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模板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怎么拟定?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视频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篇1为保证公司生产和办公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监控功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视频监控系统(下简称“监控系统”),是指生产、办公场所安装的视频摄像头、存储设备、服务器、通信网络、专用电路以及监控和管理软件的综合系统。

二、安保部负责新增监控系统审查、提交审批和日常规范操作监管;科技中心负责监控系统的规划、设计、安装、维护、维修、操作培训;监控系统所属地单位负责提出需求、日常操作、监控数据调取和故障申报。

三、监控系统安装(一)监控系统硬件、软件安装依照公司《计算机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安装地点为人员密集区域、重要出入口和场所;其他场所视情安装。

(三)监控系统服务器安装在各使用单位计算机房或相对安全的房间内。

(四)上级主管或公安部门要求已安装的视频监控点接入其网络的,由使用单位通过向安保部备案后,由科技中心负责网络对接。

四、监控系统日常使用(一)使用单位需要安装监控系统客户端的,由科技中心审核并发放管理权限和初始密码,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二)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闭任何涉及监控设备的电源;不得擅自增加电源负载;不得随意更改监控系统连接和系统设置。

(三)严禁擅自改变、遮挡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的监控区域;旋转摄像头在使用后,须将摄像头恢复到指定方位。

(四)监控视频信息管理1、使用单位须指定专人进行监控系统操作、视频信息回放、备份操作。

其他任何人未经使用单位行政主官许可不得进行视频回放、复制操作。

2、对涉及公司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监控信息予以重点保密。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15篇】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15篇】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15篇】视频监控管理制度1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

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

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矿长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矿长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矿长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六、通风队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八、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九、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井下装置。

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十、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技术矿长审批。

十一、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已成为企业安全防范和管理的不可或缺的工具。

为了合理利用视频监控资源,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安全,我们制定以下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二、概述本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内部视频监控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旨在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便于事件追溯和调查。

三、监控范围1、地域范围:本制度规定的视频监控范围包括公司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员工休息区等重要场所。

2、时间范围:视频监控录像的保存期限应至少为一个月。

3、性质范围:涉及公司安全、生产、财产等方面的监控为主,其他非关键部位的监控酌情考虑。

四、管理权限1、监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设立视频监控管理部门,负责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2、监控录像资料保存:各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查看监控录像,但不得泄露录像内容,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传播录像资料。

3、异常情况处理: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相关负责人,并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五、安全保障1、监控设备维护: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确保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

2、日常巡检:安排专人对监控区域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安全防范:加强对监控设备的保护,防止设备被恶意破坏或盗窃。

六、应用与总结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认真遵照执行。

2、视频监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

通过以上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将更好地利用视频监控资源,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我们也希望各部门能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司安全和生产秩序。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视频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指在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场地,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等。

第二章视频监控设备的布设和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合理布设视频监控设备。

第七条视频监控设备的摄像头应挂在明显位置,确保可以清晰拍摄到施工现场的全貌。

第八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机和硬盘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防止被他人非法访问。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密视频监控设备的密码,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

第十条视频监控设备的录像内容应按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不少于三个月。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正常运行并及时维修故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长时间稳定运行。

第三章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只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操作和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必须在指定人员的监控下进行操作,不得私自调整和关闭。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的视频监控设备仅用于安全监测和施工管理需要,禁止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对视频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操作人员、使用时间、使用内容等。

第四章权益保障和责任追究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的工人应当被告知存在视频监控设备,并明确告知监控设备的使用目的。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的工人有权申请查看自己在监控设备中的影像记录,并施工单位应予以提供。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公布工人的行为规范,明确工人不得利用监控设备进行个人攻击和谩骂。

第二十条如有工人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予以警告、罚款或停工。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⒈简介⑴本文件旨在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⑵视频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公司内外环境并记录视频的设备和软件。

⒉责任⑴公司IT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⑵ HR部门负责员工视频监控行为的监管。

⑶各部门负责保证视频监控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⒊视频监控摄像头安装与布局⑴根据安全需求,安装摄像头的位置应涵盖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关键区域。

⑵摄像头的布局应能够有效监控对员工、客户和财产安全有潜在威胁的区域。

⒋视频监控数据的存储和保护⑴视频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服务器上,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

⑵备份视频数据以防止意外丢失或损坏。

⑶视频数据的保留时间应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

⒌视频监控数据的访问和使用⑴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视频监控数据。

⑵视频监控数据仅可用于安全审计、犯罪调查和员工教育培训等合法目的。

⑶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篡改或删除视频监控数据的行为都是严重违法行为。

⒍员工隐私保护⑴员工在工作场所有合理的隐私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监视员工私人区域或私人活动。

⑵员工在工作时间有义务遵守公司的安全政策和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危险行为。

⒎视频监控设备维护和维修⑴定期检查视频监控设备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⑵及时维修和更换故障设备,以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⑶学习和掌握视频监控设备的基本操作和故障排除方法。

⒏培训与意识教育⑴向员工提供视频监控管理制度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

⑵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提醒员工合规使用视频监控设备。

⒐附则⑴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⑵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附件1:视频监控系统布局图法律名词及注释:⒈私人区域:指员工的个人办公室、休息室等非公共区域。

⒉安全审计:指对公司安全措施和政策的评估和审核。

⒊违规行为:指违反公司的安全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⒋合法目的:指符合当地法律和法规的使用目的。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视频监控系统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保障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人员,包括公司内部员工、外部合作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

二、管理责任1、管理部门:公司IT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2、使用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操作流程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更改系统设备或进行未经授权的操作。

3、用户责任:所有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员工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定期进行密码修改,以确保系统安全。

三、操作规范1、操作流程:使用视频监控系统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不得随意操作或擅自进入系统菜单。

2、视频监控:在监控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人隐私,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监控,不得随意扩大监控范围或进行恶意监控。

3、数据备份:各部门应对重要的监控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四、安全防护1、系统设备:系统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环境中,如监控室、设备间等,确保设备不受损坏和数据不被泄露。

2、网络防护:视频监控系统应设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等网络安全设备,预防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

3、病毒防范:各部门应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和防范,避免病毒感染和数据损失。

五、监督检查1、管理部门:IT部门应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2、使用部门:各部门应定期对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部门。

3、上级监督:上级领导应定期对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

六、违规处理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视频监控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视频监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篇11、监控员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监控员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不留长发。

3、当值期间要精神集中,认真细致做好监控记录,不准撤离岗位。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详细将本班的监控情况知会下一班。

5、监控室内严禁吸烟、禁带火种,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清洁,保持室内无尘等卫生。

7、任何人调用录像带或查阅文件、档案,需预先填写《查阅(调用)申请表》,经保安部经理批准签名后方可。

8、当值监控不得随意操纵中心内之一切仪表、按钮、设备等。

严禁非监控员操作中心内之一切设备。

9、当值监控员或其他经批准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不得无故占用(长用)中心之通信设备。

10、监控中心仅限保安部当值监控员、当值领班、消防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进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种技工、大堂AM、值班经理等,须经当值监控员允许后方可进入,工作完毕后及时离开,不得无故逗留。

12、消防监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属消防主管。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篇2一、工作期间,应着装规范整洁,佩戴上岗证,车场监控室管理制度。

二、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秩序,严禁会私客、办私事、嬉笑打闹、吸烟、吃零食、看闲杂书籍;除应急情况以外,严禁使用外线电话,严禁长时间占用内线电话。

三、工作期间,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卫生,地面无果皮纸屑,办公设施摆放到位,消防和监控设备保持干净,无尘土。

四、严格遵守单位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个人请假要书面写明请假事由,经领导批准后才能休假。

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空岗、外出要向领导请假,未经领导的批准,不得私自离岗。

五、工作期间,严禁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有哪些?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大家喜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案件、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出入口、道路、公共区域、办公、教学场所、学生公寓,生活、活动场所的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将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学校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和管理,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应当遵循总体规划、统筹建设、资源共享、合法使用的原则。

第六条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使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学校秘密,不得侵犯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七条学校各有关单位应当会同安全保卫部(处)根据各自使用区域公共安全的需要,制定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规划,报学校有关领导、部门,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一)办公场所、广播电台、电视台,信息中心;(二)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三)教学、实验用枪、炮、弹药试验、储存场所;(四)财务报账大厅及货币、票据、账簿集中存放的场所;(五)会场、公园、医院、附属学校(包括幼儿园)、住宅区;(六)教室、试验室、公寓、广场、体育场(馆)、食堂、公共活动场所;(七)出入口、道路、路口、停车场,地下通道;(八)物资储备库、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公共服务场所;(九)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第九条校园出入口、道路、路口等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安全保卫部门组织建设。

建设和管理费用列入学校财政预算。

其他办公区域和场所由使用或归口管理单位组织建设。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建设视频监控系统的,应当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采用国内先进标准。

第十二条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应当预留与报警接收中心和应急指挥平台联通的接口。

遇重大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或公安机关可直接接入。

第十三条视频监控系统设计、施工和维护单位应当具备法定条件。

第十四条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竣工后,应当通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视频监控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下列资料向安全保卫部(处)备案。

(一)建设方案;(二)合同书;(三)验收文件;(四)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主要性能和技术参数;(五)其他有关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使用单位拆除自建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应当在拆除前30日内向安全保卫部(处)备案。

第三章使用管理与维护第十六条安全保卫部(处)负责对各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给予指导,对日常使用、管理及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安全管理、信息保密、值班监看、岗位技能培训等制度;(二)不得无故中断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三)妥善保存视频监控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应到安全保卫部(处)办理审批手续,调阅人员要做好登记;(五)设置专人值班监看,发现涉及公共安全的可疑信息及时向安全保卫部(处)报告并同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盗窃、损毁视频监控系统的设施、设备;(二)买卖、散发、非法播放视频监控资料;(三)隐匿、毁弃、删改保存期限内的信息资料原始记录;(四)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用途、图像采集设备位置和覆盖范围;(五)随意遮挡视频监控系统采集设备。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九条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的,应当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发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时,具有突发事件调查、处置权的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条按照本办法规定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监控资料时,查阅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二)出示工作证件和查阅手续;(三)履行登记手续;(四)遵守视频监控资料的使用、保密制度。

第二十一条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故障检修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二十二条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系统保养:每半年对视频监控系统前、后端、传输网络系统所有的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除尘、除垢、清洁,保养、检测、维修;(二)摄像机保养:每季度对摄像机镜头表面进行一次清洁、除尘,对摄像头视角角度修正,对遮挡“视线”的障碍物进行清除;(三)系统巡检保养:每月对系统前端,机房、传输系统、摄像头工作运行状态进行一次定期现场巡检,保养情况记录在案;(四)传输服务系统:每月对监控机房软、硬件系统、监控网络线缆线路、光纤路由设备、备用电源检测等进行一次巡检保养;(五)其它保养:对立杆、设备箱、避雷等设施的损坏和自然锈迹在必要时进行修复和表面翻新。

第二十三条视频监控系统的故障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故障响应:发现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尽快修复。

(二)故障修复:前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8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点不能正常工作)24小时内修复(以上时间均包括响应时间在内)。

(三)设备更换:在现场不能修复的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视频监控正常工作。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篇2)为规范学院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及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一)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由保卫处确定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视频监控系统专用密码。

视频监控资料的调阅、备份、相关资料的存档等工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二)为确保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专用于校园安全,严禁非视频监控系统人员操作本系统,使用中不得用于与视频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保证24小时有值班看守人员。

(三)为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人员应认真学习监控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删除监控数据资料;除学校聘请的专业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变更系统的设置。

(四)视频监控系统使用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校园安全监控任务;必须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按规定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五)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妥善处置的同时,应采取措施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和监控数据资料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防止视频监控系统被破坏及监控数据资料丢失问题的发生。

二、监控数据档案资料的查阅和管理(一)为加强对视频监控资料的保密管理,确保视频监控资料用于正常工作(视频监控资料原则上仅用于校内及周边治安、交通、消防、稳定等案事件的查处),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调阅、刻录、拷贝或散布校园安全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资料;任何以个人名义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

(二)校园安全监控中心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办理程序1、校内部门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的程序(1)填写《兰州城市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申请人所在部门领导须签字、部门盖章;如调取原因涉密,则在调取原因栏里填写:涉密案(事)件,凡执行涉密案(事)件的审批单,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不打听、不过问。

(2)保卫处领导签字同意,保卫处盖章确认,留底存档。

(3)申请人将经签字、盖章后的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报保卫处综合科科,由综合科负责人安排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调阅所申请的内容,并按要求填写调阅记录(须明确记录调阅视频资料的时间段,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保存)。

(二)校外单位申请调阅视频监控资料程序1、校外原则上只限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家安全局等单位,其他单位必须经公安或司法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并得到批准后方能调取。

2、校外单位申请调阅学校视频监控资料,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证明信函),申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填写《兰州城市学院视频监控资料调阅审批单》,并经保卫处分管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

个别涉及案情重大的案(事)件,还需报告学院分管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后,方可调阅。

(三)任何单位经同意调阅相关视频资料后,必须保证做好对资料内容的保密,资料除用于相关调查工作外,不得随意向外散布;如因资料内容外泄造成的所有影响或后果,学校概不负责,并保留对相关单位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办法(精选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提高城市应急指挥响应和城市管理能力,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是指在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或者区域,采用技术设备进行视频信息采集、传输、显示和存储的综合系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规划、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遵循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类出资、统筹建设、属地管理原则。

第五条市公安机关负责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具体管理工作。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资源整合共享。

规划、建设、林业园林、国土、房屋、市场监督管理、交通、城管、应急管理、水务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涉及公共安全的下列场所或者区域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一)武器、弹药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或者经营场所;(二)机场、港口、火车站、码头、停车场、客货运站场和枢纽公交站的重要部位;(三)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线、城市主干线、中心区内各主要路口、城市各出入口、辖内珠江主航道、人行天桥、大型桥梁、隧道等重要交通设施的重要部位;(四)地铁营运线各站出入口、站台通道、旅客列车、地下商场等重要部位,公共汽车、电车、客运船舶等大型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的重要部位;(五)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部位和出入口;(六)国家重点科研机构,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七)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各级文物古迹、近现代保护建筑的重要部位;(八)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九)广播、电视、报社、电信、邮政、公众信息网络以及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单位的要害部位或者场所;(十)公园、会议中心、体育场馆、医院、学校、住宅区、商业街、大型农贸市场等公众活动和聚集场所的重要部位,酒店(宾馆)、餐饮、公共娱乐场所、办公楼的大堂出入口、电梯和其他主要通道等;(十一)建筑工地、城市重要景观、应急疏散场所、大型地下空间等城建设施的重要部位;(十二)江河堤防、水库、人工湖、重点防洪排涝区域及其他重要水利工程设施;(十三)其他需要建设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的场所或区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