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地税纳税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纳税服务平台操作说明

1. 功能概述 (2)

2. 我的权限 (3)

2.1 即时消息 (3)

2.2 登录12366(12366坐席人员使用) (4)

3.提醒服务 (4)

3.1基本业务 (4)

3.1.1 公共信息 (4)

3.1.2 申报成功 (5)

3.1.3 征期内未申报提醒 (5)

3.1.4 逾期未申报提醒 (6)

3.1.5 划款成功 (6)

3.1.6 未划款 (6)

3.1.7 欠缴税款 (6)

3.2 涉税事项(受理涉税事项岗位人员使用) (6)

3.2.1 设立登记提醒 (6)

3.2.2 停(复)业到期提醒 (6)

3.2.3 注销登记办结提醒 (6)

3.2.4 减免税审批完成提醒 (7)

3.2.5 发票税控装置提醒 (7)

3.3 涉案事项提醒(征收局咨询受理业务部使用) (7)

3.4 内部提醒 (7)

3.4.1管户分配提醒(各单位业务管理科(处、所)长使用) (7)

4. 热线转办 (8)

4.1 发票举报管理 (8)

4.2 涉税举报管理 (8)

4.3 投诉举报管理 (8)

4.4 其他转办管理 (8)

5. 咨询服务(12366坐席人员使用) (8)

5.1 信息清分 (8)

5.2 网上咨询受理 (9)

5.3 网上咨询审核 (9)

5.4 热点咨询发布 (9)

5.5 咨询问题修正 (9)

5.6 数据导入导出(12366坐席人员使用) (9)

6. 服务定制 (9)

6.1 纳税人服务定制 (9)

7. 查询统计 (10)

7.1 服务定制 (10)

7.2 提醒服务 (10)

7.3 网上咨询 (11)

7.4 热线转办(征收局咨询受理业务部及各单位涉案事项转办接收人使用) (11)

8. 信息发布 (11)

8.1 税务公告发布 (11)

8.2 调查评议管理(市局办公室使用) (11)

8.3 在线访谈管理(市局办公室使用) (11)

9. 系统维护 (12)

9.1 机构部门维护 (12)

9.2 角色管理维护 (12)

9.3 岗位管理维护 (12)

9.4 操作人员维护 (13)

9.5 提醒模板维护 (13)

9.6 提醒人员维护(电子征收处使用) (13)

9.7 工作流程维护 (13)

9.8 环境变量设置(电子征收处使用) (14)

9.9 其他参数维护(电子征收处使用) (14)

9.10 管理密码修改 (14)

9.11 数据同步日志(电子征收处使用) (14)

9.12 用户登录日志(电子征收处使用) (14)

1. 功能概述

纳税服务系统内部平台主要为系统内税收管理工作人员提供以下主要功能:一是信息发布;二是短信提醒;三是查询统计;四是咨询服务;五是系统维护。

2. 我的权限

2.1 即时消息

可以通过通过短信或者邮件的方式,对指定的纳税人,手工发送信息。如图:

短信发送信息:选择发送短信方式。在一栏输入纳税人手机号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号码在输到第二位时系统会自动带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名单,可以直接选择也可以继续输入,然后点击右边的“+”按钮,添加到“手机号码”栏,可以添加多个。

如图:

然后在“消息内容”栏输入要发送的信息,输入完后,会在下方提示此短信将分几条发送,如图:

最后点击“发送”按钮发送短信。

邮件发送信息:“邮箱”一栏输入要发送的邮箱地址,然后依次输入其他项目,点击“发送”即可。

2.2 登录12366(12366坐席人员使用)

点击“启用12366系统帐户”,即可修改12366系统登录信息(用户名、密码),修改后点击“更新”按钮即可保存所修改的信息。如果选中“自动为我登录12366系统”,则打开纳税服务平台后自动打开12366系统登录界面。

3.提醒服务

查询短信提醒的各项服务内容的发送情况。

3.1基本业务

3.1.1 公共信息

功能:向定制该服务的纳税人发送提醒信息,方式为网站、邮件或短信。目前,只有征收局电子征收处可以发送公共信息提醒,根据需要可为各分局开放权限向本单位纳税人发送公共信息提醒。

待处理信息:查询等待当前登录者处理的短信信息,流转过程由信息发布者在“发布新信息”里设置。可以点击表头上的蓝色标题排序。如图:

已处理信息:查询已处理的短信信息。

发布新信息:以短信、邮件或网站方式向纳税人发布信息。其中办理流程需要在“系统维护”——“工作流程维护”中设置。如图:

发布新信息中的办理流程:

“系统维护”——“工作流程维护”中设置情况:

3.1.2 申报成功

根据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待发送时间、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查询申报成功短信提醒的发送情况。该类短信为系统自动提数发送。发送状态“1”为发送成功。

3.1.3 征期内未申报提醒

查询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待发送时间、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查询征期内未申报短信提醒的发送情况。该类短信为系统自动提数发送。发送状态“1”为发送成功。

3.1.4 逾期未申报提醒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待发送时间、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查询逾期未申报短信提醒的发送情况。该类短信为系统自动提数发送。发送状态“1”为发送成功。

3.1.5 划款成功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待发送时间、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查询划款成功短信提醒的发送情况。该类短信为系统自动提数发送。发送状态“1”为发送成功。

3.1.6 未划款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待发送时间、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查询未划款短信提醒的发送情况。该类短信为系统自动提数发送。发送状态“1”为发送成功。

3.1.7 欠缴税款

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待发送时间、纳税人识别号或纳税人名称查询欠缴税款短信提醒的发送情况。该类短信为系统自动提数发送。发送状态“1”为发送成功。

3.2 涉税事项(受理涉税事项岗位人员使用)

3.2.1 设立登记提醒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消息内容”栏中自动显示的短信内容模板由征收局电子征收处在“系统维护”——“提醒模板维护”中设置,涉税事项岗位人员可以直接修改“{}”内的内容发送,也可以删除模板内容重新填写“消息内容”栏内容。

3.2.2 停(复)业到期提醒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消息内容”栏中自动显示的短信内容模板由征收局电子征收处在“系统维护”——“提醒模板维护”中设置,涉税事项岗位人员可以直接修改“{}”内的内容发送,也可以删除模板内容重新填写“消息内容”栏内容。

3.2.3 注销登记办结提醒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消息内容”栏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