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铁工程建设阶段轨行区范围的施工安全管理,统一协调各专业在轨行区的施工作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进入轨行区人员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在建地铁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针对新线建设中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场地管理权移交运营单位前,在区间、车站及出入线轨行区作业的管理工作。
已铺轨且距离轨道外侧边缘1.5 米范围内的作业均纳入轨行区作业管理范畴。
第三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遵守《铁路轨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轨道车管理规则》等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规程的要求,同时必须贯彻落实各归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轨行区管理机构各项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成立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班子成员组员:项目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调度室,负责组织、协调、管理项目轨行区施工管理相关事宜。
第五条管理职责1.轨行区领导小组(1)负责项目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制定和落实。
依据公司《地铁轨行区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所属地铁建设工程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办法制定轨行区施工安全实施细则或办法;(2)研究、部署、协调、对接与轨行区管理主权单位(以下简称:主权单位)的协议签订等相关事宜;(3)定期组织监督管理、检查轨行区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4)负责对严重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事件进行处理。
2.项目调度(1)制定项目轨行区作业月(周)、日施工计划及各项安全措施,按规定上报主权单位;(2)参加主权单位组织召开的计划协调会;(3)按要求落实轨行区施工与运输安全措施;(4)根据月(周)施工计划,监督项目各施工队伍的执行情况;(5)与施工负责人对当日施工“作业令”进行双确认,并在主权单位进行请、销点登记;(6)汇总、分析项目部轨行区施工计划信息,并定期上报主权单位。
天津地铁建设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打印版
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轨行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交底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建设期间轨行区作业安全管理,统一协调管理各参建单位轨行区作业,规范轨行区施工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全线施工安全、有序、高效进行,确保轨行区施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铁建设轨行区,调度指挥权和轨行区属地管理权集中管理后至移交后续施工总承包单位前,各参建单位在轨行区的作业及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编制依据天津市安监总队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章;天津地下铁道集团运营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地下铁道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天津地铁建设工程铺轨、设备安装、装修阶段消防管理办法;按“规定时间、规定办法、规定作业区”等原则。
第四条凡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应遵守本办法,以及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第二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和天津市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轨行区是指正线、辅助线、车厂线、区间风井、区间风道及距离车站站台边缘内侧 0.5 米的区域,以及上述区域的上方空间。
轨行区作业是指人员在轨行区内从事有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人员行走、车辆行驶、货物装卸、轨料运输、车辆停靠,或在轨行区、区间泵房及站台轨行区内进行土建、装修、安装、设备调试、工具材料堆码、施工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和工程检查、运营新线介入,以及行管检查、新闻采访等活动。
第六条轨行区实行封闭管理,任何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轨行区。
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进行其他作业,非行车的作业区段不得行车。
第七条所有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单位必须向轨行区调度室(以下简称调度室)备案,必须与轨行区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第八条实行轨行区作业移交确认制度,对需要保护的成品和场地文明情况,由属地和作业单位办理移交确认手续。
同时有多个作业单位时由轨行区管理单位或委托的其他单位负责确认。
第三十六条作业单位进入轨行区作业前,凭作业票向轨行区管理单位请点,退出轨行区时凭作业票向轨行区管理单位销点(须先在确保场清料净的前提下以电话方式销点,再以书面形式到调度室进行销点),轨行区管理单位核准请销点并做好记录。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领导小组的构成:组长:蒲玉吉副组长:孙策组员:魏镇安、刁德昊、廖兵、杨佳炜、王珏、董钦、范胜宏、应成万、高伟。
2.管理架构图:3.职责划分:3.1轨行区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资源。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1. 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和实施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确保在轨行区进行的施工活动不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的安全平稳,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在轨行区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施工人员、作业安全监督人员等。
3. 整体框架施工作业必须符合以下管理框架:•交通管制和防护•人员培训和管理•现场检查和记录•应急处置和管理4. 交通管制和防护1.在进行施工作业之前,施工单位必须申请施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规定进行作业。
2.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必须设置标志和警示牌,提示轨行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
3.对于轨行区内的列车和行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列车:在轨道上设置红色灯光、距离标志和垂直标志,以及进行无线通讯和信号手动控制。
–行人:在施工附近设置围挡和临时道路,并在入口处设置行人提示牌和警示灯。
5. 人员培训和管理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学习以下内容:–轨道交通安全规定–施工安全部署、施工前的检查和必要的准备工作–施工现场的标示、标牌以及现场人员的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的基本知识2.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人员管理,并严格按照标准流程验收和检查人员的资格和安全培训情况。
6. 现场检查和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和执行。
2.为了便于后期查看,施工现场所有安全检查的结果必须进行记录。
7. 应急处置和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备有应急预案,以备突发事件(如人员受伤、设备损坏等)出现。
2.为了快速有效地应对紧急事情,必须设置应急处置队伍,并进行专业培训。
同时,应急救援车辆和设备必须妥善准备。
8. 总结以上是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核心内容,为了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施工单位必须始终把安全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并按照本文档的规定进行管理和实施。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供列车或车辆行驶的线路范围。
为了确保轨行区的安全和运营效率,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轨行区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轨行区的管理要求、安全措施和管理流程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轨行区管理要求1. 安全第一:轨行区是轨道交通的关键部分,管理者必须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确保行车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2. 严格遵循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3. 环境整洁:轨行区需要保持整洁干净,避免杂物杂草的堆积,以确保列车或车辆行驶的安全和顺利。
4. 定期维护检查:对轨行区进行定期的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
二、轨行区安全措施1. 设立标志标线:轨行区内应设置清晰明确的标志标线,指示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限制区域,避免误操作。
2. 安装信号设备:在轨行区的出入口处,应安装信号设备,确保车辆进出轨行区时的安全。
3. 防护设施建设:根据轨行区的特点和需要,设置合适的防护设施,如围栏、护栏等,以确保轨行区的安全。
4. 制定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对轨行区的日常运营、安全检查等进行规范,以确保工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符合标准。
三、轨行区管理流程1. 风险评估:在轨行区投入运营之前,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 制定管理计划: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轨行区的管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 定期巡检:安排专人对轨行区进行定期巡检,查看设备是否完好,清理杂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应急处理:在轨行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列车或车辆的安全。
5. 完善培训教育:对轨行区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四、轨行区管理的挑战与应对1. 人员素质:轨行区管理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证轨行区的安全运行。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总则1.1 为确保轨行区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质量,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轨行区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以及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
1.3 本办法的实施机构为轨行区施工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施工安全情况。
1.4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2.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轨行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评估工作,了解轨道的状况、周围环境以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2.2 施工单位应派遣专业人员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警示牌、标志等,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性。
3.2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施工进度表,明确每个工序的施工要求和时间,确保施工过程有序进行。
3.3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包括轨行区的危险性、施工操作要点等。
3.4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并指导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3.5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施工的安全性。
3.6 施工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共同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4.1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工作,清除施工垃圾和材料,恢复轨行区的正常使用。
4.2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后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施工结束后轨行区的安全性。
4.3 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的总结和评估工作,提出改进措施,为下次施工做好准备。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5.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2 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轨行区的危险性、施工操作要点以及应急措施等内容。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施工单位应制定轨道交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安全管理措施,并将其上报至监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点和控制措施,并经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三、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施工现场必须完善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警示标识、临时防护栏杆、施工作业区域划定等。
五、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六、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和安全防护,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通行。
七、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鞋、手套等,并且必须使用合格的工具和设备。
八、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九、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十、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安全验收,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状况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以上是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一些基本要点,具体的管理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本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行区施工行为,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轨行区内的施工工作,包括轨道、架空线路等设施的维修、更换和新建工作。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中涉及的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轨行区:指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的运行线路地面或地下区域。
2. 施工:指对轨道、架空线路等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新建的作业活动。
3. 施工人员:指在轨行区内从事施工工作的人员,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等。
4. 安全管理责任人:指施工单位中负责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员。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第五条施工单位在进行轨行区施工前,应与相关铁路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并取得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进行轨行区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送给相关铁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参与轨行区施工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熟悉施工规范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准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与相关社会单位和居民进行沟通,明确施工范围和施工时间,并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理解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过往人员注意安全,防止闯入施工区域。
第十三条施工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管控岗位,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程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与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及时向相关铁路管理部门报告施工进度和安全情况,接受监督和指导。
轨行区管理办法
轨行区管理办法轨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轨行区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确保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轨道交通轨行区管理。
第三条轨行区是指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车辆行驶的专用通道,包括轨道、轨道道床、架空线缆、信号设备等。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责任第四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是轨行区管理的责任主体。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轨行区管理制度,保证轨行区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轨行区的设计、建设和维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和维修,并对其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第六条轨行区的管理包括轨道的维护保养、信号设备的运行维护、隧道的安全检查等。
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轨行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三章轨行区管理措施第七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其良好状态和可靠运行。
第八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维护保养人员,定期对轨行区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
第九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隧道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隧道进行检查,确保隧道结构的稳定性和安全运行。
第十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确保信号设备的正常运行。
信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其准确和可靠。
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轨行区管理监督第十二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行区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通知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公众可以通过热线方式、网络举报等方式向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反映轨行区管理问题。
第十四条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公众反映的问题,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举报人的隐私进行保护。
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轨行区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轨行区作业、巡查、维修、养护等各项工作。
三、职责分工1. 轨行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执行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轨行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 轨行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3. 作业人员:遵守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作业前安全检查(1)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轨行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无障碍物、无安全隐患。
(2)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召开作业前安全会议,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作业任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2. 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1)作业人员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2)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作业负责人报告。
(3)作业负责人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确保作业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3. 作业后安全检查(1)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物品和安全隐患。
(2)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4. 轨行区巡查(1)巡查人员应按照规定对轨行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2)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5. 应急处置(1)发生轨行区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处置。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积极预防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轨行区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轨行区施工行车管理办法(19标)
天津地铁二号线轨道工程轨行区施工行车管理办法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二号线第十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0年5月目录序1.基本要求2.行车调度指挥3.施工防护及工程列车4.列车运行及故障处理5.调车作业6.信号标志7.技术安全8.进入轨行区作业的各施工单位需注意事项9.违反轨行区行车管理办法的处罚附件:路证调车作业通知单轨行区施工申请书作业标序天津地铁二号线天津站至曹庄车辆段铺轨工程启动后,由鼓楼站标开始施工推进,只有轨行区运输的安全、快捷、高效,才能确保工期和质量。
由于铺轨与设备安装基本处于同步施工状态、隧道内空间小,瞭望条件不良,多专业人员、多工程轨道车进入轨行区施工,给确保施工安全带来一定的难度。
因此,制定轨行区行车管理办法,保证施工行车安全势在必行。
施工过程参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铁十五局天津地铁二号线项目部轨道工程编制的,“轨道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为依据,编制本“管理办法”。
行车调度指挥、行车有关人员、司机、作业班组及负责人、作业人员在“安全管理办法”约束下严守规定、各司其职,才能实现“安全地铁”目标。
工程进展中,将会出现新的情况、产生新的安全问题,在及时发现问题的同时,向上级人员汇报情况。
将施工安全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1 基本要求1.1 施工期间轨行区轨道通车运行的几何尺寸(铺轨前,宽以轨道中心两边各1.9m,高以现有毛地面4.4m且不能小于轨面标高3.8m;铺轨后,宽以轨道中心两边各1.7m,高以轨面标高 3.8m;),由铺轨作业班组按相关标准进行自验、工程技术复检、监理单位检查确认,履行手续,并应定期检查整修,保持在允许限度之内。
1.2 工程列车、动力运行设备,进入轨行区前均应具备权威部门检测认证合格证件。
1.3 行车时刻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从零时起计算,实行24小时制。
1.4 总调度、值班员、调车员、司机、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均有钟表,及时做好核对。
1.5 轨道车运行分左行线及右行线。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模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模版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是保障铁路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规范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特制定了以下的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总则1. 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3)全员参与:实行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模式,每个相关人员都要对施工安全负责。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铁路轨行区内的施工作业,包括轨道维修、线路改造、设备安装等。
二、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建立管理组织机构(1)铁路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和权限。
(2)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文职人员等。
2. 职责分工(1)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修订和实施安全管理办法。
(2)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文职人员负责协助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三、轨行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轨行区施工方案(1)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步骤和安全措施。
(2)评估施工风险:施工单位应评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施工人员培训(1)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要求。
(2)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经过必要的安全培训。
四、施工现场管理1. 严格安全防护(1)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防止发生意外。
(2)施工现场划定:明确施工现场的范围和边界,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 现场设施配备(1)施工现场应按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具,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设立应急设施:为应对意外情况,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设施,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方案一、前言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是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方案针对轨行区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措施,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做到生产安全、环保、科学化,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范。
二、施工场地范围1. 肇庆至广州铁路路基工程施工区域。
2. 金铜铁路钢轨铺设施工区域。
3. 其他铁路轨行区施工区域。
三、安全管理措施1. 防范措施1.1施工人员须按时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装备。
防止工具及材料掉落,对材料堆放应按规定标准,严禁民事及施工人员在现场放置杂物。
1.2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明确火源禁区,并及时清理所有引燃火源的杂物,切实做好防火工作。
1.3采用全封闭设备施工。
工作区域范围内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分隔并用红色警示线圈围封施工区域。
1.4减少噪音及粉尘污染。
加强和创新施工方式和施工设备以减少噪音和污染,防止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
2. 人员管理2.1施工项目经理和现场监理人员根据施工进度掌握现场人员分布情况,确保施工人员人数的合理配备,做到人人按规定入场管理,年检及时,未评定任何人员的应列入未批准人员名单,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2.2现场负责人严格按规定查验工人上岗证及培训情况、生产记录,督促工人按规定作业,负责维护现场纪律和安全秩序。
2.3员工重大隐患排查,定期进行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设备管理3.1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和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要求,经过认证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2设备抵达现场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
3.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拥有相关的资质,方可驾驶、操作设备。
四、应急预案1. 施工中应按照安全预案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施工安全应急联动机制,组建现场消防队、抢险队,配备必要的工具和安全设备,充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运行。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轨行区施工的安全,确保铁路运输运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进行的轨行区施工活动,包括线路维修、设备更换、设施改造等工作。
同时,本办法还适用于外来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的轨行区施工。
第三条轨行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同时要保障安全、高效、快速进行。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轨行区施工的安全管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接受监督检查。
第五条轨行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具备相应的资质,并且配备相关的安全防护工具和设备。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轨行区施工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外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轨行区施工时,必须遵守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发生轨行区施工安全事故时,本单位负责及时报告,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第二章施工前的准备第九条在进行轨行区施工前,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内容、施工时间、施工区域、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十条施工前,应对轨行区施工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了解地质、气象、环境等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需要在轨行区内进行施工的设备、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检查合格。
第十二条施工前应进行施工人员的培训,包括施工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并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施工前应组织开展安全交底会,明确施工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醒施工人员注意事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外来单位在施工前需提供公司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本单位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五条施工前需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和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提前进行演练。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警示标识和安全围栏,避免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施工条件下的行车安全管理范本
施工条件下的行车安全管理范本行车安全管理是施工建设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施工人员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并严格执行行车安全管理规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份施工条件下的行车安全管理范本,旨在帮助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施工作业的安全水平。
一、制度目的行车安全管理规范的制定旨在规范施工单位行车作业的行为,严格控制行车作业的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行车安全管理规范适用于施工单位的所有行车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起重、运输车辆、挖掘装备等各类行车作业。
三、行车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确保行车作业前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正常使用状态。
2.行车作业前应对行车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满足作业要求。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行车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证书。
4.与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协商,确保行车作业的安全可行性。
四、行车作业中的安全控制1.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行车操作规程,严禁非授权人员操作行车设备。
2.行车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行车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并设置相应的行车路线和障碍物警示标志。
4.在行车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保证行车作业区域的安全。
5.行车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
6.行车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和监督,确保行车操作规范和安全。
7.行车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驶。
8.严禁行车设备超载或超速行驶,遵守相关的载荷和速度限制。
9.行车作业结束后,行车设备必须进行清点和保养,确保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五、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对于行车作业中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现场的处置和伤员的救治。
轨行区施工、行车安全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深圳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方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4、《深圳市地铁集团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方法》〔深地铁[2015]126号〕5、《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方安字[2015]172号〕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范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范围定义为: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米范围内〔含上空〕,如图1;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内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范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范围内。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方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范围内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领导小组的构成:组长:蒲玉吉副组长:孙策组员:魏镇安、刁德昊、廖兵、杨佳炜、王珏、董钦、范胜宏、应成万、高伟。
2.管理架构图:3.职责划分:轨行区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资源。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
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范文注:以下是一个关于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范文,包含了相关内容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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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了确保轨行区施工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和列车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本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制定。
二、施工前准备1. 组织编制轨行区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明确施工任务、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组织、安全质量要求等内容。
2. 完善轨行区施工资质和施工人员的资质要求,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3. 针对不同类型的施工项目,制定详细的操作工艺、施工程序和安全预防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4. 确保施工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进行检修和试验。
5. 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并在施工现场进行显著标示。
三、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许可制度,施工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安全许可证,并进行现场安全交底。
3.落实施工现场监测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安全风险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
4.实施轨行区施工现场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通行,避免与运行列车发生冲突。
5.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查,监督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规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7.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8.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施工安全措施1.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封闭和防护,尽量减少施工现场对列车运行的影响。
3.在施工现场设置指挥和防护信号,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及时进行命令传递和应急处置。
4.施工车辆和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需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可靠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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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地铁9号线BT工程9202标段项目经理部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项目部及各专业作业队施工人员和轨行机械在进入轨行区作业过程中的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轨行区施工及行车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TB0305-2009)2、《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2007]22号)3、《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TB/T2694-1996)4、《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工程建设期轨行区作业管理办法》(深地铁[2015]126号)5、《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中建南安字[2015]172号)第三条轨行区施工运输安全管理目标杜绝轨行区施工及运输造成的人员重伤及死亡责任事故,杜绝损失超过五万元以上轨道车辆行车责任事故。
第四条轨行区围定义根据相关规定,对轨行区的具体围定义为:1、车站轨行区:车站站台层结构侧墙至站台边缘0.5米围(含上空),如图1;2、区间轨行区:区间隧道全部空间,区间风道、风井、联络通道及折返线围。
(二)地面线轨行区距离轨道中心线两侧各3米围。
第五条轨道线路走向规定轨道线路左右线规定为:红树湾站面向文锦站向左手侧为左线,右手侧为右线。
第六条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包括:在轨行区围的人员施工作业、巡视检查、调试;轨道车、梯车、人工推车等车辆和机具的运行及停放;材料物资的装卸、运输及堆放。
第二章轨行区管理组织及职责第七条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1.管理组织:项目部成立轨行区管理领导小组,配置相关资源,领导开展对轨行区施工作业实施有效管理。
领导小组的构成:组长:蒲玉吉副组长:策组员:镇安、刁德昊、廖兵、佳炜、珏、董钦、胜宏、应成万、高伟。
2.管理架构图:3.职责划分:3.1轨行区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轨行区施工运输管理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资源。
2)指挥、协调本单位轨行区施工作业计划的申报。
3)组织开展对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的定期检查。
4)决定对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的奖惩。
3.2计划、行车调度员职责1)负责向一级调度室申报本单位的轨行区施工作业计划。
2)参与对轨行区施工运输作业的安全巡查工作。
3)负责组织防护员、联络员参与轨行区施工安全培训。
4)对违反轨行区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向轨行区领导小组汇报。
5)负责指导和监督各作业队现场施工负责人、联络员在轨行区管理中的日常工作。
3.3作业队施工现场负责人的职责1)及时组织申报本作业队的轨行区施工作业计划。
2)每日班前按调度员下达的作业计划向当班人员进行施工区域、时段、防护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等轨行区作业条件交底。
3)检查进入轨行区的人员安全防护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整。
4)及时制止违反轨行区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
5)负责事故紧急处理的现场指挥和报告。
6)随时畅通,与调度及轨道管理单位保持联系。
7)在每次撤离施工区域前负责指挥撤除保护措施、进行清道和施工场地的清洁,确保站台、横通道各项临时设施、机具、材料的堆放不侵入行车限界且稳固,并确认其作业人员已携同设备全部撤离工点、轨道畅通。
3.4作业队联络员的职责1)根据调度员下达的施工作业计划与轨道单位二级调度室做好请、销点工作。
2)做好现场轨行区施工作业信息的上传下达。
3)负责将行车作业票与轨道管理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确认和复核。
4)随时保持通讯畅通,与相关单位保持联系。
5)有权制止和纠正现场违反轨行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章轨行区封锁等级划分第八条地铁9号线施工期间封锁等级划分为:无封锁区间、半封锁区间、全封锁区间。
1.无封锁区间:该区间在当次申请的施工围,即无工程车辆参与施工,也无工程车辆运行通过,可在无封锁区间使用非机动运输设备及多单位交作业。
2.半封锁区间:该区段,有工程车牵引其他车辆跨区间进行少量的往返运行,属于半封锁作业区段。
受可在半封锁作业区段施工作业,工程车通过时需及时避让,凡是能够影响车辆通行且不能在十分钟撤离行车限界外的施工机具(包括梯车、手推平板车等),均不得使用。
3.全封锁区间:该区段有工程车辆直接参与施工,且往返频繁,除车辆所属单位的施工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外,其余人员不得进入。
第四章轨行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轨行区施工请、销点制度1.各作业队提前一日将次日占用轨行区施工的计划提报给调度员,由调度员向轨道管理一级调度室审批核准后取得次日的《轨行区作业票》。
2.各作业队凭《轨行区作业票》由施工负责人或联络员向轨道管理单位二级调度室申请批准按作业票容进入轨行区作业,当作业票容因现场条件变化与二级调度室核准的区段、时段不一致时,以二级调度室核准围为准进入轨行区。
3.各作业队按二级调度室核准的围施工完毕,现场施工带班负责人确认工完料清,恢复行车条件后,施工负责人或联络员凭作业票向二级调度室销点(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销点式)4.施工作业请、销点流程第十条安全防护制度1. 作业区间设置防护人员及设施的目的1)在本单位无轨道车进行作业时,防止外单位轨行设备进入本单位施工区段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2)在本单位使用轨行设备进行施工作业时:防止外单位轨行设备进入本单位施工区段。
防止本单位轨行设备在施工封锁时间驶出规定的施工区段。
防止外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施工区段。
2.进入轨行区施工作业,必须在作业点按规定两端设置防护人员,防护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3.轨行区防护员设置规定1)轨行区防护员设置要求:作业区段为直线地段时,在距离作业点两端各150米设置防护员和防护标志,作业地段为曲线或因雾气造成视线不良时,在距离作业点两端各200米设置防护员和防护标志。
2)在半封锁区段,工程车辆接近施工作业点时,防护员应将车辆阻停于防护点,并通过对讲机通知作业点的人员在十分钟之将人员及机具撤离行车限界外,在确认人员、机具均不影响行车时,可让工程车辆限速通过防护区间。
3)当采用流动式作业时,防护人员应与作业人员保持防护距离并一起移动。
4.防护员的岗位职责:1)防护人员应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过程中坚守岗位,不得玩弄手机、戴耳机及其他影响防护工作的行为。
未征得施工负责人的同意、无代替人员不得无故离岗。
2)防护员应正确着装,会使用防护用品和设备,熟悉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和区间施工相关安全规定。
3)进入区间前检查防护设备状况,对讲机工作正常,电池电量充足,并与施工负责人进行频道校核和通话试验;闪烁信号灯工作正常;口笛、信号旗等设施完好齐备。
4)进入区间前应充分了解本次施工作业的时间、区段等工作容,并在现场与施工负责人再次复核确认。
5)进入区间确认区间空闲,并按规定设置好防护设施后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确认施工地点两端防护措施设置完毕后才能将人、机、料安排进入区间进行施工作业。
6)对超出本次防护设施围的施工作业有权进行制止。
7)坚守岗位,防止外单位轨行设备进入本施工区段,在使用轨行设备进行施工时还要禁止外单位人员进入该施工区段。
8)防护信号的设置与撤除,由现场施工负责人决定。
防护设施设置应听从施工负责人安排,无施工负责人的可不得随意安放防护设施。
任情况下,防护人员在未得到施工负责人通知撤除防护命令时,均不得擅自撤离防护设施。
9、发现任人、机、料未撤出轨行区域,或存在侵入限界情况时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理,完毕后能撤离防护。
第十一条梯车、手推平板车安全使用规定1.在轨行区使用梯车、手推平板车作业时,使用前必须通过检查验收合格,制动装置齐全有效,禁止使用无制动装置的手推轨行机具。
2.禁止人员坐卧在手推轨行机具上运行,下坡道推行时梯车不得少于4人把扶、手推平板车不得少于2人紧拉可靠的牵引绳具对其进行速度控制。
禁采用自行溜放。
3.利用梯车、手推平板车坡道固定作业时应拧紧刹车装置(或采用止轮器具)制动,防止溜滑。
4.人工推行的轨行机具在施工完毕后应妥善存放并加锁处理,防止侵入行车限界及被他人随意使用。
第五章轨行区行车安全规定第十二条轨行设备动车前的准备1.1 线路的行车条件确认:确认轨道铺设、紧固情况,确保线路能够满足轨道车的限速通过要求,线路围无侵限机具和物品,对发现的不能搬离轨道的侵限物品以及轨道异常要及时通知调度协调解决。
1.2 动车前的手续办理:轨道车施工作业必须遵守《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BT项目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由项目部调度向轨道管理单位申请办理施工作业票后再向现场轨道管理单位的二级调度申请封锁该施工区段。
1.3 行车作业票的使用规定:行车作业票是轨道车进入区间进行施工运行的最终凭证,主车司机作为行车作业票的受令人,在接到行车作业票后应告知副司机并与副司机和当日施工负责人一起复核其容是否在施工作业票围。
如发现行车作业票作业围超出施工作业票容则禁止动车,应及时通知调度。
1.4 每日动车前,车组人员必需接受施工负责人当日施工作业容交底,同时连挂车组的各车司机和副司机要针对本日作业容互相协调和计划行车案,做到人人清晰明白。
1.5 动车前的备品备件及货物装载检查:每日动车前司机和副司机必须检查本车备品是否齐备完好,对讲机、手提信号灯、红色闪光警示灯必须电量充足工作正常。
平板车上装载的物资材料必须捆绑牢固,不得偏载,不得超过车体宽度,不得超过行车允限界。
1.6 动车前的车况确认轨道车组在动车前必须进行车况确认,对各系统、总成进行检查,特别是按规定进行风压制动试验,检查完毕认真填写《轨道车运行履历本》,检查人由副司机签字,主司机进行最终确认并签字。
1.7 进入区间前的防护设置:轨道车组在取得封锁区间手续准备进入区间前,必须在封锁区间两端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和防护人员。
第十三条在任情况下都必须遵守《轨规》、《技规》和《轨道车安全操作规程》中对安全行车的规定条款。
第十四条轨道车行车重点规定3.1全线轨道车施工运行按照调车作业标准进行。
3.2 无论种情况下,禁止超速运行、空挡溜放、发动机熄火溜放。
3.3 限速规定:轨道车司机及副司机必须切实掌握运行区段的轨道行车条件(轨道的轨距、轨缝大小,钢轨扣件紧固、连接情况,线下单位临时棚架的搭建及车站、区间材料堆放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行车速度规定为:通过正线时时速不得超过25km/h,通过车站、道岔时不得超过5km/h,通过半封锁区间时,不得超过10km/h。
3.4工程车因故障或其他原因未按路证限定时间不能返回,无二级调度室调度员命令不得动车,应在两端各200m处设置防护;施工负责人设法与二级调度员取得联系,报告故障情况,申请救援,排除故障后,返回时必须经二级调度员同意后,按命令运行。
3.5 对道岔的使用及规定:根据管理单位要求,道岔统一由轨道管理单位进行扳动和锁定,如因行车需要改变道岔开通向,应及时通知调度与管理单位联系,由管理单位派人进行扳动,我任人员都无权扳动道岔(特殊情况下以行车作业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