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提供学生更多选择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充分发挥其个性优势,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2023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务发〔2023〕2号),现将我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秘书:二、转专业计划1月6日美术学院网站公布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3月2日至3月6日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并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月7日学院审核并公示转专业报名名单。
3月10日转专业报名名单报送至教务部学籍科。
3月11日学校公示审核合格学生名单。
3月11日至3月17日进行转专业考核安排、学生准考证打印。
3月18日至3月19日组织转专业笔试、面试考核。
3月20日至22日院内公示拟录取名单。
3月23日转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部学籍科。
3月24日至26日教务部公示转专业录取名单。
3月27日前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并提交转专业编班情况一览表。
三、考核方案转专业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
第一轮为笔试,第二轮为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面试名单。
笔试和面试过程闭环管理。
具体如下:(一)考试命题。
由学院教研室主任负责转专业笔试与面试的考试命题,教学院长审核,院教务办密封保存。
(二)考试组织。
学院教务办组织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工作。
(三)阅卷、评分及成绩登录。
1、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转专业考核的评阅和记分工作,组成3-5名专业教师进行笔试阅卷和面试评分;2、笔试成绩按照各阅卷老师的评分结果折算均分;3、通过笔试考试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转专业秘书负责面试考生编号、组织考生静候在候考室,叫号进入面试考场。
评委根据面试结果,在考生相应的编号处记分;4、笔试和面试成绩由学院转专业秘书负责录入转专业系统,转专业考核评分过程中,考生个人信息采取闭环管理,由转专业秘书负责保密,不得向评委等人员泄露。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的通知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统称高校)学生(含研究生、成人)转学、转专业工作,维护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按照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的意见》(藏教学〔2015〕1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区高校实际,现补充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转学、转专业制度各高校要严格按照《通知》和《意见》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在符合招生录取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本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制度,确保转学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生因病转学、转专业的须提供拟转出、转入两校指定的学校所在地医院检查证明。
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须提供父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或父母所在地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出具的医疗证明,农村籍的须提供乡村两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研究生因导师工作调动或健康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以及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转学、转专业的本专科学生高考分数应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源地相应年份的高考录取分数。
申请转学、转专业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层次、类型、学科专业水平相当,并需通过拟转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核或学业水平评估。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13•【字号】浙教电传〔2014〕173号•【施行日期】2014.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73号各高等院校:为扩大学生专业学习选择权,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和学生学习质量,2012年,我厅印发了《关于浙江省普通高校学生转专业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5号)。
从调查实施情况看,大部分高校都新制订或修订了学生转专业办法,降低转专业门槛,增加转专业计划人数,总体上转成的学生比例有所上升。
但是也存在着学校推进不平衡,部分学校提供可转的专业偏少,转成学生比例还偏低,特别是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专业难等问题。
为推进学生转专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1.各校要充分重视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年要调查分析转专业工作的突出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完善相应办法。
要把完善教学资源配置、增加转专业的计划人数、降低转专业门槛、提高转成比例和专业学习困难学生转成比例作为工作重点,努力加以落实。
2.各校要建立转专业统一平台,每年在规定时间开展转专业工作。
班主任和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导,促进学生学习兴趣和专业选择有机结合,努力发挥学生学习潜能。
要保证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要尽可能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享有在校期间原则上可转一次专业的机会。
3.我厅将对学校实施转专业情况进行年度调研,并将调研情况纳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学业绩提升计划的通知》(浙财教〔2013〕276号)中有关教学业绩考核,作为“教学改革”指标重要内容,加大分数权重。
同时,自2014年起建立年度转专业情况报告制度,于每年9月底前将上一学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情况(详见附件)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
业工作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
【发文字号】苏教学[2014]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7.01
【实施日期】201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
(苏教学〔2014〕8号)
各高校:
近年来,各高校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切实加强学生转专业管理,总的情况良好,但个别高校仍然存在标准不明确、程序不规范、操作不透明及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高校转专业的管理,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促进规范办学,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高校要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完善学生转专业的具体规定,明确标准,规范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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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125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系、2017级各班级: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1、自主选择原则。
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学生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人生理想和职业志向,重新选择专业学习。
2、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原则。
转专业工作按照公开报名、公开考核、宏观控制的流程进行。
所有相关教师、管理人员及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考核纪律,所有与转专业有关的行为都要以本通知精神为依据,并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3、考核原则。
考核的形式为笔试、系部谈话相结合。
笔试由院教学办组织,笔试重点考核学生拟转入专业涉及的基本知识;系部谈话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已修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情况等。
二、申请资格1.全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不含已转专业一次的学生)。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三、转入转出要求1.艺术类的学生只能分别在艺术相关专业内转出或转入,其他专业学生不可转入。
2.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专业(招生代码为1857)学生不得转出转入。
四、日程安排五、学籍管理事宜1、申请转专业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通识课期末成绩不合格门次超过(含)3门者、笔试成绩居相应笔试科目后1/5者、转入专业与原专业间专业类别差异较大者(如法学、英语、文秘、护理等专业转出转入者,文科专业转入理工科专业者),原则上需从转入专业一年级开始学习。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课程的期末考试。
若出现考试作弊、旷考,以及违反校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安排的与转入专业无关的实践性教学课程,拟定转出的学生可申请不参加,但要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如综合测评、组织发展等。
3、凡经正式发文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回原专业,必须在转入专业学习,由院教学办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学院将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其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
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文件关于印发《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院属各单位:现将《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2018年1月9日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政发〔2017〕10号)及学院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学院在充分考虑各专业现有教学资源、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规划、择优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董事会主管领导、教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院教务办公室根据要求做好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审查、选拔、拟定转专业学生名单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指标比例第四条学院对转专业学生人数和比例实行指标控制,转出- 2 -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招生报到总人数的10%以内;转入学生总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同年级招生报到总人数的20%以内。
留(降)级转专业者占用转入年级该专业的转入指标。
第四章申请条件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院内转专业:(一)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二)学生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经考核证实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其特长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院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做适当专业调整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学生的转专业申请:(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二)就读于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三)在校期间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老师和同学们:
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求和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学校决定组织学生进行转专业工作。
一、转专业的目的
1. 满足学生的个人发展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适应不同职业领域的就业需求,为学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3.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转专业的时间和流程
1. 转专业时间:每年的6月份为转专业的时间,学生可在此期间向学校提出申请。
2. 转专业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将申请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5)经过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到新学院进行面试。
(6)新学院综合考虑学生的面试成绩、成绩单、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因素,最终确定学生是否能够转专业。
(7)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学生的转专业结果通知学生和原学院。
1. 学生的专业课成绩排名必须在所在班级前30%。
2. 在校期间的总成绩不低于80分。
3. 学生需得到原学院的同意,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4. 转专业后,学生在新专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方面,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基础和能力。
祝愿各位同学在未来的学习和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学校招生办公室
20XX年6月XX日。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7级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本科学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16〕24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工作及时间安排1.2017级第一批次录取、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报考我校且总分高出我校在所属省投档线15分及以上的学生,符合学校转专业规定的,进校后可自主选择专业一次。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须于4月4日前填写《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签字后直接报送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2.4月15日前符合校内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向所属学院提交《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
4月20前学生所属学院完成资格初审,并将合格汇总名单(格式见附件1)及两份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3.5月12日前转入学院完成对申请学生的考核,并于5月25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按专业依据考核结果排名,人数应不多于公布的接收计划数)。
4. 教务处汇总各类情况转专业初审合格名单后,在校内公示一周。
5.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提交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最终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
6.学生须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到转入学院报到,办理相关手续,转专业学生的学号、校园卡等信息不变。
二、有关注意事项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的学业规划,慎重选择转专业,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
2.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转专业工作,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根据转专业工作的进度认真组织好考核、材料报送等工作,严格把关,确保公平公正,相关考核材料应归档保存两年以上。
学院报送教务处的材料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转专业考核时间、地点由转入学院确定,学生所属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
特此通知附件: 1. 2017级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数及考核方式一览表2. 2017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3.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2018年3月20日附件2:2017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学院(盖章)填表人:审核人:附件3:安徽工程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编号:第[ ]号1、本表一式三份,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关于转专业学生办理手续的通知
亲爱的同学们:
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规定,现将转专业手续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申请条件
(1)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转入专业必修课程重修学分不超过25%。
2. 申请时间
每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2周内。
3. 申请材料
(1)转专业申请表;
(2)成绩单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 审批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教务处;
(3)教务处审批并反馈结果。
5. 其他说明
(1)转入专业后,学习年限按转入当年新生重新计算;
(2)已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承认,但必须补修转入专业所要求的专业课程;
(3)转专业手续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请广大同学遵照执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学院或教务处联系。
教务处
年月日。
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模板】
沈工教学发〔2018〕20号关于印发《**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单位:现将《**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学院2018年3月21日**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为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发展个性和特长。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7〕40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在学生中开展转专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转专业应遵循的原则1.以学生为本,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的原则;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满足社会对人才需求、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原则;4.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转专业工作最终决定权在校长办公会议。
为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及宣传工作,并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
组长:校长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成员:教学管理部部长、督导审计部部长、各专业学院院长三、转专业的类型和范围我校可以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类,普通在校生转专业凡我校在籍在校的大一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转专业。
1.主干课排名在专业前70%且初考全部课程均及格的学生。
2.所学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科且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第二类,面向国际化教育转专业凡参加我校国际合作班,有利于学生发展,为保障学生能够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学习,根据需要,允许学生由原专业转到对接国外高校的相关专业。
第三类,特殊情况下转专业1.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2.学校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习者;3.某一专业停办,停办专业现有学生需转为其它专业者;4.因休学或保留学籍复学后,原专业已停止招生者;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退役复学学生可以选择在入伍前原专业学习也可以选择转入其他专业。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管理规定
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类)管理规定时间:2018-12-29校发[2018] 610号(2018年12月26日第22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为发挥学校学科专业综合优势,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专业发展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校发[2017]266号)、《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在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转专业(类)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全校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专家教授代表、教学秘书代表、学生代表等有关单位及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指导,研究制定学校转专业(类)相关政策、审定学校转专业(类)方案、审议转专业(类)相关事宜。
学校转专业(类)工作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主管本科学生工作副书记、学院教学委员会成员、院级纪检监察员等5-7人组成。
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类)工作学院内日常事务的领导与监督,具体职责为:制定学院转专业(类)工作方案、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面试录取工作,同时对学院转专业(类)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第五条凡是学生转专业(类)的有关事项,均须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和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通过,方可实施办理。
第三章转专业(类)的类型和时间第六条本科学生转专业(类)分为以下六种类型:(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自主申请转专业(类);(二)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唐敖庆班等)、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改选拔转专业;(三)学校统一考核转专业(类);(四)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院内专业分流;(五)学生创业休学或服兵役退役后复学申请转专业(类);(六)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政策,在某专业(类)领域有特殊专长、或学习原专业(类)有某种特殊困难的转专业(类)。
转专业告知书【模板】
转专业告知书------------- 同学: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越外发【2017】124号文件)和《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校内外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暂行办法》浙越外发(【2014】207号文件),现对转专业事宜做如下告知: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按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按照转入后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学习,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方能取得毕业资格。
转专业学生学费的收取按转入专业、年级专业注册学费标准进行退补。
2.对转入前该年级专业已开设而未学习的课程应按照要求进行补修。
各学院须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在学生转入一周内为转专业学生确定应补修的课程。
3.学生转校、转入新专业,在原专业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学分、成绩均记入学生本人的《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4.学生转校、转入新专业其原来所修读课程的成绩和学分是否有效,由转入学院会同开课学院(部)研究决定。
原则上同一名称的课程其学时、学分、内容相似率达到70%及以上者,可确认有效,以实际成绩和转入专业课程的学分记入;不同名称的课程其学时、学分、内容相似率达到70%及以上者,可抵冲转入专业相近的课程,以实际成绩和转入专业相近的课程的学分计入。
5.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均可认定为学校通识教育任选课,以实际成绩和学分记入。
6.根据学生手册中《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五条规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括专升本、单招单考、三位一体、高职扩招等学生)不得转专业。
7.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考艺术类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
8.转专业告知书随专业申请一起递。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务处年月日---------------------------------------------------------------------------------------------------------------------------学生承诺栏我已仔细阅读转专业告知书并理解了有关要求和规定。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的爱好、特长,尊重学生的意向,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专业认知、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学生对转专业的盲目从众,指导学生理性转专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组织协调工作。
组长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纪检处和各学院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制定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学生转专业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学校转专业考核,审核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工作。
第五条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接受学生咨询、审核转专业申请、具体组织转专业考核、上报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等,接收并安排转入学生学习事宜。
第三章转专业条件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以下条件的:1.取得正式学籍且在校学习满一学期的大一学生;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3.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要求。
(二)学生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出现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不适合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等期满的学生,因该专业停招,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五)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等特殊情况的。
第七条各学院按照申请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可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的10%。
转专业公告
转专业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各位同学:大家好!我们学校规定每位学生在大一结束时需要选择自己的专业方向,但是有时候我们可能选择的专业并不是最适合自己的,或者在学习过程中对其他专业产生了兴趣,出现了想要转专业的情况。
学校开出了转专业的窗口,让每位同学都有机会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专业,实现自己的梦想。
转专业是一个重要的决定,需要仔细考虑和准备。
同学们需要了解想要转到的专业的课程设置、就业前景、以及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是否适合该专业。
还需要考虑转专业是否会延长自己的学业时间、是否需要补修一些基础课程以及是否能适应新的学习环境等因素。
需要向学校相关部门咨询转专业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便顺利完成转专业手续。
在转专业过程中,同学们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但是只要坚持自己的决定和努力学习,一定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
而且,转专业也是一个重要的成长过程,可以让我们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兴趣和能力,更好地规划自己的人生和职业发展方向。
希望同学们在转专业的过程中能够坚定自己的信念,勇敢迈出自己的第一步,勇敢面对未知的挑战和困难,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出正确的选择,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道路。
祝愿大家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就,实现自己的梦想!祝大家一切顺利!此致敬礼XXX学校学生处XXXX年XX月XX日【以上为转专业公告】第二篇示例:转专业公告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学校的支持和信任。
为了更好地满足同学们的学习需求,提升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转专业政策做出一些调整,并向全体同学发布以下转专业公告。
一、转专业政策调整为了方便同学们更好地选择自己感兴趣的专业,从即日起,学校将实行更加灵活的转专业政策。
具体调整如下:1. 转专业申请时间不再受限制,同学们可以随时向学校提交转专业申请;2. 转专业申请材料不再设置限制条件,同学们只需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和意向专业即可;3. 转专业结果将由学校综合考虑同学们的学习情况和专业需求确定,尽量满足同学们的转专业要求。
学生转学及转专业管理实施制度
学生转学及转专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转学及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按规定办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事宜,并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
因社会人才需求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相关学生所学专业和专业方向,或办理学生转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
第二章转学第四条学生因患病、家庭特殊困难或学校专业培养条件变化等原因,不宜在本校继续学习的,可申请转学。
因病需要转学的学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以“特殊困难”为由申请转学的学生,一般仅限于家人需要学生就近照顾,需提供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的证明材料、家人病情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该生确实需要回到家庭所在地高校学习。
第五条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学生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河南省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六条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由学生管理处、教育教学处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
符合转学条件和学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填写《学生转学转入申请表》,并由学生管理处报主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校长签署接收函,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无异议的,按河南省教育厅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学生在转入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进入我校学习。
第七条申请转出我校的学生,由本人填写《学生转学转出申请表》,院(系)对学生转学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学生转出。
同意转出的,凭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由学生管理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
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无异议的,按河南省教育厅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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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杭电教[2011]190号)第三十一条中转专业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各项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转专业的时间:2011年12月31日8:30至2012年1月12日14: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转专业的方式及各专业接收人数:(1)在校园网范围内登录网站()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转专业系统学生操作指南》),可同时申报2个专业。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学校不再受理书面申请(注:转专业报名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先后不影响转专业结果)。
(2)为方便需要的同学,学校将开放第三教学楼南217机房用于转专业申请,时间为: 2011年12月31日8:30-16:00。
如有疑问,可咨询86915015刘老师。
(3)本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见附件二:《各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三、申请转专业的年级及选择专业的范围:(1)一年级(2011级)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或学科大类;(2)二年级(2010级)学生在同一学科门类中选择专业(见附件三:《二年级转专业学科门类列表》);(3)三年级(2009级)学生在本学院内同一个二级类中选择专业(见附件四:《三年级转专业本学院内同一个二级类列表》)。
四、转专业成绩统计的范围: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已修且成绩已记载的全部课内教学环节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不含课外教育课程)。
五、录取方法:学校在下一学期初参照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方法确定转专业(类)名单。
对全校申请转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类)的学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上限),按绩点排名比排序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果绩点排名比相同,再比较绩点(绩点排名比:学生的绩点排名除以所在年级专业的在校生总人数)。
六、选课时间:下学期初名单公布后,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在下学期初全校学生第二轮选课时自行网上退课和选课。
如选课出现问题,到行政楼106室咨询。
七、到新专业报到时间: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到新专业学习,学校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而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请各位学生认真、慎重考虑后再提交转专业申请。
学生在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到转入学院报到。
学生名单公布两周后,由转出学院将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统一移交到接收学院。
八、特殊专业转专业受限情况:(1)转入英语专业需要面试;(2)包装工程(艺术设计)专业、工业工程(工业技术管理方向)专业不接收其他专业学生转入。
九、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1)“本转本”和“专升本”的学生;(2)转学的学生;信息工程学院直推优秀生;(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4)在校期间因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处分者;(5)应予退学的学生;(6)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7)定向生、新疆内高班的学生;(8)文科实验班、理科实验班的学生;(9)包装工程(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请上述学生勿提交转专业申请。
为保证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敦促相关教师及时、准确地提交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以保证转专业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注:新修订的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转专业方面的规定与以往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转专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年2次;2. 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可申报2个志愿;3. 全校学生(转专业受限的情况除外)均有资格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4. 各学院各专业事先拟定转专业接收计划(原则为:一年级每学期转入人数不低于8%;二年级每学期转入人数不低于5%;三年级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自定)。
5. 教务处汇总全校报名数据后,在下一学期初参照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方法确定转专业(类)名单。
教务处2011年12月30日附件一转专业系统学生操作手册一、建议使用IE浏览器登录网址。
这里的用户名和密码与网上选课系统()的相同,用户类型选择学生。
二、登录后主页面为“转专业新闻”页面,该页面将发布转专业相关信息和通告。
并且,在整个登录过程中,框架页面左上角会显示当前转专业所在时间阶段:学生志愿申报阶段(如下图中红框部分)。
如不是该阶段,学生将不能进行转专业志愿申请操作。
学生主页面三、在学生填报志愿阶段,点击“填报志愿”将出现如下页面。
每个学生可以填写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必填,第二志愿可为空,第一、二志愿不能相同。
此页面将显示学生当前绩点及(所在专业)绩点排名比信息,此信息为历史信息,即尚未包含本学期成绩,并非转专业投档时的实际绩点信息,仅供填报志愿时作参考用。
转专业系统中的绩点读取自教务管理系统,若学生页面上绩点显示为“0.0”且绩点排名比为“-1.0”,则为教务管理系统中该学生绩点信息有误,请与教务处成绩管理办公室联系。
提交成功后则会出现下面的页面。
在页面的上半部分将显示你所填报的志愿。
当学生所属学院及教务处进行审核并通过后,学生将无法再对已提交并审核通过的志愿记录进行操作。
转出审核与学生志愿填报在同一时间段进行,请学生慎重填报。
四、查询,点击“查询按钮”后会出现五个可查询的项。
如下图点击“查询”下的二级页面“转专业计划”,可进行当前(及历史)各专业的接纳计划信息。
点击“转出审核结果”,可以看到本人转专业申请志愿的审核结果。
进行投档后,点击“投档结果”,可以查询自己的投档结果。
此页面将在“投档志愿结果公示阶段”方可用。
转专业结束时,通过“点击转专业结果”查询自己的转专业结果。
附件二各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说明:2011级按不低于该专业人数的8%制订计划;2010级按不低于该专业人数的5%制订计划;2009级由各学院自定。
2011级2010级2009级学院专业计划接收人数计划接收人数计划接收人数合计451 263 106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0 8 0 工业设计 6 4 0 车辆工程10 4 0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10 11 3 环境科学10 11 3 材料科学与工程11 0 0会计学院会计学类30 0 0 会计学0 8 0 财务管理0 3 0 审计学0 7 0经贸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18 4 0 金融学11 4 0 经济学20 2 0 统计学20 2 0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类15 0 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类9 0 0 工业工程 3 2 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0 5 0 电子商务0 2 0 工商管理0 4 0 人力资源管理0 4 0 市场营销0 3 0 物流管理 3 1 0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7 13 0 数字媒体技术8 5 0 网络工程13 11 0电子信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类0 0 0 电子信息工程15 10 10 电子科学与技术 6 4 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6 2 2 光电信息工程 4 3 2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4 2 2自动化学院自动化13 8 0 电气信息工程 4 2 0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9 6 0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 6 4 0 生物医学工程 3 2 0 医学信息工程 3 0 0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 6 4 40 数学与应用数学 6 4 4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3 2 0 应用物理学 4 2 0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16 15 0 信息安全15 10 0 信息对抗技术10 10 0 信息工程10 10 0外国语学院英语20 7 0人文学院法学10 10 0 社会学 4 4 0 编辑出版学 4 4 0新闻出版学院包装工程 6 4 0 印刷工程 6 4 0 传播学 4 2 0软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20 10 0附件三二年级转专业学科门类列表二年级转专业(学科门类) 列表学院专业名称序号学科门类备注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1 工学工业设计 2 工学车辆工程 3 工学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网络工程 5 工学数字媒体技术 6 工学软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7 工学自动化学院自动化8 工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9 工学电气信息工程10 工学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11 工学生物医学工程12 工学医学信息工程13 工学电子信息学院电子信息工程14 工学电子科学与技术15 工学光电信息工程16 工学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17 工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8 理学视同工学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19 工学信息工程20 工学信息对抗技术21 工学信息安全22 理学视同工学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23 工学材料科学与工程24 工学环境科学25 理学视同工学新闻出版学院包装工程26 工学印刷工程27 工学以上27个专业二年级可以互转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 1 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2 理学应用物理学 3 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4 理学电子信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5 理学通信工程学院信息安全 6 理学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科学7 理学以上7个专业二年级可以互转管理学院工商管理 1 管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 管理学工业工程 3 管理学电子商务 4 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5 管理学市场营销 6 管理学物流管理7 管理学会计学院会计学8 管理学财务管理9 管理学审计学10 管理学以上10个专业二年级可以互转经贸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 1 经济学金融学 2 经济学经济学 3 经济学统计学 4 经济学以上4个专业二年级可以互转人文学院法学 1 法学社会学 2 法学编辑出版学 3 文学可转法学、文学以上3个专业二年级可以互转人文学院编辑出版学 1 文学外国语学院英语 2 文学新闻出版学院传播学 3 文学以上3个专业二年级可以互转附件四三年级转专业本学院内同一个二级类列表三年级转专业(本学院内同一个二级类)列表学院专业名称同一个二级类备注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类可以互转工业设计机械类车辆工程机械类计算机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类可以互转网络工程电气信息类数字媒体技术电气信息类软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电气信息类不能转专业自动化学院自动化电气信息类可以互转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类电气信息工程电气信息类生命信息与仪器工程学院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仪器仪表类不能转专业生物医学工程电气信息类可以互转医学信息工程电气信息类管理学院工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可以互转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工商管理类可以互转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类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类经贸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类可以互转金融学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学类统计学统计学类会计学院会计学工商管理类可以互转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类审计学工商管理类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类可以互转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类应用物理学物理学类不能转专业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类不能转专业外国语学院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不能转专业电子信息学院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类可以互转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电气信息类光电信息工程电气信息类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气信息类通信工程学院通信工程电气信息类可以互转信息工程电气信息类信息对抗技术武器类不能转专业信息安全电子信息科学类不能转专业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环境工程环境与安全类可以互转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类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类新闻出版学院包装工程轻工纺织食品类可以互转印刷工程轻工纺织食品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类不能转专业人文学院法学法学类不能转专业社会学社会学类不能转专业编辑出版学新闻传播学类不能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