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常英语学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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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我学英文的方法
十八年前我写了一篇题为《学英文的方法》的文章,被某英文老师见到,指我所言不依常规,不应捞过界,我不便发表。
后来一些学子听到有该文的存在,多次要求发表,但文稿失去了,没有再写。
今天国内的学子再三要求,我想,不要管英文老师吧。
为免被骂,题目加上一个「我」字。
不是说无师自通,而是说我学英文的方法是自己发明的。
说是自己发明,其实因为是中国人而发明。
文字上,中文与英文是完全两回事。
欧西的文字起于拉丁,是同宗,不能说是完全两回事。
因此,炎黄子孙学英文的方法应该与欧西老外学英文的方法不同。
当年我想出的学英文的方法,是集中于中文与英文的重要的不同之处入手。
这里提出的是学写英文的方法,不是学讲英文的方法。
自己的耳朵有问题,「讲」不足以教也。
这里要谈的也不是考英文的方法。
后者同学们要拜国内的新东方为师。
我认识新东方的老板,欣赏他对学子的贡献。
然而,写、讲、考是三回不同的事,各有各的学习佳法。
这里要说的是中国人学写英文的方法,千万不要搞错。
学写,中文与英文有三处重要不同:字汇(vocabulary)、动词(verb)、造句(sentence structure)。
让我在这三项上说说吧。
记住,我的建议是从中、英的不同之处入手。
读书学字汇:英文难学主要是因为字汇难学。
有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英文的字汇多。
以一个知识分子常用的字而言,英文比中文多一至两倍,而翻译出来一个英文字大约译为两个中文字。
中文是以单音字砌成的,以单字砌出变化,但很多英文字的单字是以字根砌成的。
中文用字根(金字旁、水字旁之类)不多。
字汇多的表达能力比较强,比较容易达意,但学起来就远为困难了。
一九六七年我认识了夏理?庄逊,那位以文笔流畅而发表文章最多的经济学者。
我问他:「夏理,怎样学好写英文呀?」他想也不想就响应:「学字汇,学字汇!」其它什么也不说。
这是英语文章高手的经验之谈了。
中国人学英文字汇的第二个困难,是除了名词外,英文字一般没有毫无差别的中文对译。
例如,名词apple译作苹果是绝对的,但handsome、beautiful、pretty、gorgeous、neat 等怎样译呢?这些都代表「好看」,英文的含意差别很大。
我们往往要看上文下理才能肯定作者之意是什么。
字汇多,无论形容词还是动词,英文看似是同义的字有微妙的差别,往往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所以英文有Use the right word inthe right place这句格言。
是的,翻英、中字典而英译中,译出来的文章一般不知所谓。
除了名词,英文字大都要靠意会的。
试举一个英文字汇的微妙差别的例子吧。
二十多年前,我的一个读生物的外甥(今天是大名家了),写博士论文,其中两个实验的结果相近,但不肯定。
他试用approximately、roughly等字来形容,都不称意。
跑来问我这个舅父,我细读上文下理,建议用in the neighborhood,恰当。
第三个学英文字汇的困难,一般来说,是懂得一个字的解法与懂得怎样用一个字,是两回事。
这与中文截然不同。
中文字一般是懂得解就懂得用。
英文是除了名词,懂一通常不懂二,而不懂得怎样用不算是懂。
是的,你去考什么TOEFL、SAT、GRE等试,英文字汇那部分考一百分,可能一句象样的英文也写不出来。
我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很简单,但要先假设你有香港英文中五毕业的水平,或TOEFL试可以考得五百八十分左右。
方法如下:
(一)准备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英中字典。
要平装,小的,轻的,但字要大,要有清楚的拼音注释。
如果是精装的,翻阅太重,要把硬封面剪掉。
这是因为你要翻查很多很多,翻得不够快或不舒畅你就不愿意多翻。
(二)找几本你有兴趣读的项目的书,要英文写得很好的。
这选书十分重要,你要多问朋友或英文老师来协助你的选择。
以每页大约五百字算(也要选字大的版本),要选两三本,加起来大约六百页。
(三)坐下来读书,一页一页地读下去,每个稍有不明的字要立刻查字典。
千万不要以为一个字你惯见,以为是懂就不查。
凡是稍有疑问的都要查,一丝不苟,直至你完全明白每一个字在一句之内的解法。
不要骗自己。
(四)先查英语字典,清楚明白就不用查英中字典了。
英中字典是英语字典不能尽释所疑才用的。
(五)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
一个字查一次通常不会记得,再见该字时,稍有不明,要再查。
稍有不明,同样的字出现一次查一次。
一般来说,查三至五次可以记清楚而又学懂一个字。
(六)清楚明白了一句,你要朗声读出来。
不查自明之句不朗读,只朗读查过字典的。
这是为什么有好的拼音注释字典重要。
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是学字的解法时一起学怎样用。
同字在不同句之内往往有不同的意会,所以千万不要在书页旁下注释。
不要把字意固定下来,一个不完全明白的字出现一次查字典一次,直至该字再出现时你不用再查为止。
我自己的经验,是这种彻底以明白文字内容为准则的查字的学字汇方法,开始时每页有二十多个字要查,要用上个多小时才读完一页,但进境非常快。
大约读了一百页,每页要查的字下降至五、六个,到了二百页,每页只要查三几个。
大约四百页要查的字近于零,而六百页就毕业了。
依照上述的学英文字汇的方法,假若你的天赋与记忆力是中等的话,我的估计是四百个小时可以毕业。
每天集中地读读查查两个小时,不要多。
记住,名词不论,学英文字汇不是学中文的译法,而是学英文本身的意会。
主要是学一个字怎样用。
懂得用一定懂得解,但懂得解通常不懂得用。
这是中国人学英文的一个重点,算是一个关键了。
再转谈中国人学英文动词与造句的方法,比较困难了。
不是比较难学,而是比较不容易说得够详尽清楚。
数之不尽的书籍教英文怎样用动词与怎样造句,是教老外怎样学的。
很多很好的书籍可以参考,尤其是牛顿大学与芝加哥大学的一些经典规范。
我特别喜欢的是E. P. White的一本名为《Elements of Style》的小书,三十多年前再三读之,获益良多。
我没有资格与这些专家的经典之作一比高下。
虽然这些经典是教鬼子佬的,炎黄子孙也应该读。
我要说的是限于因为中、英截然不同,炎黄子孙学英文动词与造句有特别的困难,因而集中在两个不同文化的动词与造句的不同重点下笔。
集中于重要的不同点,主要是协助懂得或善于写中文的转写英文转得比较容易。
两个简化学动词
中文的动词,字的本身没有时间性。
我们要以附加字——曾、将、了等——来表达过去或将来。
英文动词,字的本身有时间性——如加-ed或go、went、gone等。
但英文又加上「完成式」——perfect tense——变化多了,使一些书本说英文的动词时态(tense)有九个或十二个。
太复杂了。
作为中国人,我学英文动词想出两个简化。
其一是英文动词有过去,有现在,但没有将来。
例如will与would、shall与should、may与might、can与could等,都是现在或过去,没有「将来」的。
英语用动词是:现在说将来是现在,过去说将来是过去。
用英文动词,首先要决定的是说现在(present)、过去(past),还是「无所谓,二者皆可」。
现在就用现在式,过去就用过去式,二者皆可就任择其一,但凡是二者皆可的,选现在式是选了不变,选过去式也是选了不变,不可转来转去。
这是说,二者皆可的,选其一之后,要stay in one tense。
这是作文章引言或结论时的最佳处理,通常选简单现在式较简单过去式优胜。
除了现在或过去,英文动词有三类时态:简单(simple)、继续(continuous)与完成(perfect)。
愚见以为,中国人写英文不要花拳绣腿,卖弄技巧,动词以简单为妙。
可用简单现在(simple present,如I go)或简单过去(simple past,如I went),用之可也。
事实上,简单动态的文字最有力,虽然有时「继续」与「完成」等动态是非用不可的。
继续时态是指加-ing,浅而明,不需要说了。
但完成时态(perfecttense)不容易。
我处理完成时态(have、had、has等)是用第二个简化,那就是完成时态有时度(time dimension),而这是中文动词没有的。
英文的简单时态是一剎那(one instant of time),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没有一段
时期的时度;继续时态也是一剎那——过去或现在继续的一剎那,也没有时度。
I forget是现在忘记,I forgot是以前忘记,I am forgetting是正在忘记,I have forgotten是从以前到现在之间的时度中忘记了——不知何时忘记而现在还忘记。
「时度」是比较难解释的,而「完成时态」这称呼有点莫名其妙。
不明白的读者要从one instant of time与overtime这分别去想——后者有时度,或者记凡有since这个字或有其意的句子都有时度。
教用英文动词的读物甚多,大都教得对。
但当年我觉得动词很难学,书本帮不到多少忙。
后来我想出的方法就是上述的两点:其一是决定是「过去」还是「现在」;其二是决定要不要表达时度—要不要给时间走一程。
句子从简短造起、、中国的文字传统是没有标点的。
那是近于没有句子了。
我们今天读古文是后人把一个圈一个圈加上去,把文字切断来读。
这发展促成今天的中、英二文有不同的句子风格。
用标点、分句、分段,中文没有英文那样讲究。
很多中国人写英文,见到鬼佬那样「讲究」,就学人家转来转去,总是有点不象样。
作本科生时我写的英文也是转来转去的,后来决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英文才开始象样。
重要的出发点是英文的长句是以短句串连起来的。
英文学造句,首先要短句造得好。
学造短句,每句的字越少越好,动词用简单时态,几个字,毫无花巧地直写,清楚明白,就来一个句号。
这样考英文试作文一定不及格,但我的英文是这样学来的。
今天,无论我的英文句子怎样长,其结构是以短句为基础,串连起来再加变化。
有短句清楚直写的根底,串连起来也是清楚直写。
没有花拳绣腿,有些人认为不到家,但我没有意图做文豪,不敢在钢线上跳舞,但求清楚明白,逻辑井然,读来通顺,只此而已。
以短句串连成长句很多书有教,教得好。
标点重要,书本教得好。
动词的位置书本也教得好。
书本少教的是重要的字要放在句首或句末,尽可能不放在中间。
分段的方法书本也教得好,少教的是一段的首句与尾句不应该太长,以短句起笔或收笔读来有力量感。
不是明显的短,是要有短的力度感受。
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And
the earth was without form, and void; and darkness was upon
the face of the deep. And the Spirit of God moved upon the
face of the waters. And God said, Let there be light: and
there was light. And God saw the light, that it was good: and
God divided the light from the darkness. And God called the
light Day, and the darkness he called Night.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rst day.
我说过了,不管是中文还是英文,文章要讲文气,而文气最容易是从背诵前贤的大作学得。
作学生时我喜欢背诵圣经的《创世记》。
兹录创世第一天的绝妙好文如下:
读清楚了吗?文气如虹,都是短句,是直写,全用简单时态,andstay in one tense!这是最可取的英文基础了。
我建议你从新概念二开始,
外研社大本的也可以用,
如果你想看纯英文版的,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的版本是个不错的选择。
最好坚持背课文,课后的习题要按步完成。
有生词或不理解的词或词组马上查字典。
顺便提一下,字典可以选择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多功能英汉双解字典。
碰到的生词就记下来
每个星期坚持看两篇就差不多了。
听力方面可以听配套的录音,
如果觉得可以接受的了,慢速英语听听也不错。
重点在于每天都听一会。
----------------------------------------------------------------------------------------------------------------------------- 英语学习的六大原则
我在英语学习方面是十分幸运的。
在下过硬工夫的过程中,我从未感到英语学习的单调和苦闷,也未感到英语学习有多么艰难。
我读过一些英语名家谈体会的书,其中有中文译本,也有英文原文本。
这些书给了我很多启发,使我能够在结合自身学习英语的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总结出符合常识的学习方法,并上升到符合英语学习规律的原则。
如果你能按照这些原则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认认真真地去学习和体味,那么你就定能学好英语。
英语学习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
这些原则都是"常识"性的。
正如美国总统林肯所说:一个人必须依据语言、逻辑和"简单的常识"来决定问题和建立自己的行动计划。
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你按照常理去做,你就可能成功。
你违背了常理,就不可能成功。
当然,成功与否还取决于你的"努力------------------------------------------------------------------------------------------------------------------------------ 这一次,你若按照常理去做,并且下工夫,那你就要成功了!
(一)简单原则
学习英语:从简单的开始
运用英语:简单-好、更简单-更好、最简单-最好
上大学的时侯,英语老师让我们大量阅读英语。
有些同学就借来原著,第一页看下来就有20几个生词,第二页还有20几个……到了第五页已不知道第一页所云;到了第十页已不知道前九页讲的是什么。
阅读变得异常艰难和单调,体会不到有任何收获,读英语原著变成了查英语词典、记忆生词的过程,变成个苦差事。
因此很少有人能坚持下去,就放弃了。
其中有人又做了第二次努力,结果还是放弃。
原因何在?我想它违背了"循序渐进"的常理。
所谓"循序渐进"就要求你从"简单"开始。
学习、使用英语都要遵守简单原则。
当年,我碰巧是从英语简易读物开始的。
现在,书店里有好多套把原著简写成的"简易读物"。
我先读那些用500~800词简写成的读物,后来又读用800~1500词简写成的读物,再后来就读用1500~2500词简写的作品……我能读进去,因为我读懂了;读懂的感觉特别好。
当一个人有了成就感时自信心就诞生了,并越来越强,也就产生了更大的兴趣。
外国的英语文学作品仿佛带我走进了一个不同的国家,一个不同的文化,一个不同的生活,结识了一些不同的朋友。
在走入另样的文化、生活、人物,风俗的过程中就产生了一种强烈的神往,一种强烈的欲望。
每时每刻都想读!
只有从简单的开始,才容易入门,才容易产生"兴趣",才容易把事情进行下去。
英语阅读应遵守"简单原则",听、说、写都应从最简单的开始,因为简单原则有巨大的优点:1、造就成就感,培养自信。
2、增加兴趣。
3、语言朗朗上口。
4、易于学以致用。
但是很多中国学生对简单的语言往往不屑一顾,只求理解而不去尝试着使用自己学到的东西。
中国学生在学英语中最喜欢追求一个字--"难"。
尽管学了很多难的东西,却不会"用"。
而事实上,简单的东西如能灵活、准确地使用才是真正重要的。
比如从口语来说,人们并不是看一个人会说多么难的单词,关键在于看他能否熟练运用最简单的单词、句型、语法来表达情感、思想。
英语国家人们日常生活的交流是通过有限数量的单词和简单的句型来完成的。
Plain English(简洁英语)在英语国家已成为趋势:即在说或写英文时都力求简单。
而中国学生尽管学了很多难词,复杂的结构,但就连用简单词和结构来表达思想都做不到;有时用了很大的词,一方面不妥,再者也很难让别人明白。
其实当你透彻理解英语中的"小词","简单表达方式"时,才能熟练地用简单英语交际。
当然这并不是说"难的单词"和"复杂句型"一点儿也不能用,或者说没有用,我只是说应该少用或尽量不用。
但目前"简单英语"即是"最好英语"的潮流是千真万确的。
其实你同外国人面对面交
流,你就会惊喜的发现,他们讲的英语是那么的简单,你甚至会反问自己学了多年的复杂英语用处何在?
学会容易的东西,并把容易的东西融会贯通地加以运用才是英语学习的关键所在。
(二)量的原则
多-好,更多-更好,最多-最好中国人学习英文,精读、精听、精说有余,但泛读、泛听远远不够,大量的乱说就更不够了。
没有量的变化,怎么能有质的飞跃?因此,中国人学习英语在注重"精"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泛"。
比如学习英语阅读,如果没有读到足够的数量,就无法熟练地阅读英语。
若要学习听力,那就大量地听各种磁带,听英语广播,看英语电视,看英文电影。
如要学习英语口语,那就尽量多说英文。
学习英语不能太急于求成,因为只有有了"量",才能有"质"的飞跃。
量的积累是必须的。
许多人学习英语时,往往有一种误解,认为一本书就代表一个水平。
比如,当读完一本初级阅读书时,就会说"我的阅读水平达到初级了",学完一本高级阅读书,便狂欢"我达到高级阅读水平了"。
刚刚读了一本初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初级口语水平。
读了一本高级口语书,就认为已有高级口语水平。
其实,英语学习有一个"点-线-面"的关系。
一本书只是一个点,无数本书连成一条线,更多的线形成一个面。
所谓"水平"就是面的问题。
就拿阅读来说,首先要读大量初级书。
当你读完30本初级读物书后,在你读第31本初级读物时已没有几个生词,能轻松地读懂,并进入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时,那你就可以读中级水平的读物了。
仅仅读过一本初级水平的读物,基础根本没打好,就急于读一个更高水平的读物,那必然就会"欲速则不达",自然不可能学好。
也就是说,无论处于何等英语水平,在相应水平上的量的积累是必须的。
英语听力、口语、写作的学习亦应遵循这一原则。
语言的学习是培养一种感觉,而感觉要靠数量的积累来培养。
俗话说水到渠成。
同样的道理,达到了一定的量,"语感"就产生了。
这时应再把感觉上升到理念,将理念融入到自己的思维中,英语就能运用自如。
请注意量的积累在基础阶段最为重要。
金字塔的魅力就在于它完美的建筑结构。
有宽广深厚的基础,才能造就塔尖的辉煌。
学好英文的道理是同样的。
基础必须打牢,也只有在基础打牢的前提下,才能学好英文。
在量的积累阶段,也应该遵循正确的学习方法。
以阅读为例,一套简易读物分六级,每一级有五六本,一本只有100页左右,不超过一个星期就可以读完一个级的读物。
你在读的过程中,不要太多拘泥于语法,可以偶尔体会一下语法的作用,但主要精力放在理解小说的主题上。
要注意,我们是在通过英语获取信息,了解文化、生活,吸收新的思想。
你要读进去,才能读得快。
不要研究语言,要树立数量第一的观念,尽量快速地读。
这样一来,坚持读三四个月,英语的阅读水平就会迅速提高。
总有人问,要花多长时间才能学好英语。
这问题不好回答,因为没有衡量学好英文的标准,并且学习英语的速度也因人而异。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你必须有正确的学习英文的方法。
实际上,学习英语如按照正确的方法去做,你很快就会入门。
从入门到能用英语交际也就是一二年的工夫。
因此,如果一直是按照正确的方法做,你很快就能学好英语。
(三)重复原则
英语有句谚语"Repetition is the mother of skills(重复是技能之母)"。
你可以回忆一下你学习任何一种技能的过程。
无论是游泳还是骑自行车,都是重复同一类动作的过程。
任何技能的获得,当
然包括英语这项语言技能,均来自重复。
一种事情重复多了,便产生了感觉和深刻的把握。
因此,在发展英语技能时,也应该遵循重复原则。
比如,在阅读时,当你读过20本初级读物后,就要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
同样的,当你读过20本中级水平的英语读物后,就应该在这20本中找出一本自己最感兴趣的来读10遍甚至20遍。
学习听力和口语也要遵守重复原则。
比如说,在听了20盘初级英语听力磁带后,就要在这20盘已听过的磁带中选出一盘,再把这盘磁带听上20遍。
在刚开始学习英语口语时,重复原则就更为重要。
因为,刚学习英语口语,背诵一些英语后,就找同伴来练,反复重复已学内容。
"重复原则"与"量的原则"缺一不可,要有机地把两者统一起来。
学习英语中的任一项技能:阅读、听力、口语、写作,都必须在量的原则的基础上,再反复重复。
英语中一定有一些你理解的很透并且已经掌握了的单词或句型,你可以灵活自如地使用它们来交际。
请注意,这些熟练掌握了的词和句型一定是你重复过无数遍的,这些被重复的东西已经变成了你的一部分,因此你能把它们运用自如了。
重复是人记忆的最重要途径,重复使人准确、深刻理解事物本质、内在规律。
量的原则要求你多读多听,多说多写,强调一个"泛"字。
而重复原则要求你将同一件事做很多遍,也就是强调一个"精"字。
如此看来两者相互矛盾。
但是矛盾是必然存在的。
我想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一定是矛盾的。
因为只有两个矛盾体,才能产生最大的动力使主体前进。
好的英语学习方法也应力求矛盾的统一。
既要有数量的积累,把面铺开,又要同时将一本阅读书、口语书、一盘磁带、一部电影学透彻。
在量的基础上把部分内容学"精",这是很重要的。
(四)模仿原则
语言是人们在长时间的实践中形成的认同符号,其运用"规则"可依。
孩子学语言是个模仿的过程,他们每天模仿父母、周围的人、电视等一切可以模仿的东西,并且模仿得越来越象,突然有一天,他们停止模仿了,并且逐渐形成融合自己个性特征的语言方式。
作为英语学习者,必须模仿已有的东西,不经历到位的模仿的"创新"意味着错误。
创新源于模仿,模仿是学习英语的基础,模仿是创新的基础。
只有在你通过模仿,真正掌握了英语的灵魂、精髓,然后,才可能谈到自己的语言风格。
学习英语时,模仿原则是必不可少的。
比如在学习语音时,要大量地重复练习音标、单词发音,朗读句子和文章。
而在练习过程中,尽量模仿"音标发音和单词发音,同时模仿句子的音调和节奏。
模仿对学好语音至关重要。
如果你要学习英语口语 模仿亦很重要。
在学口语时,要尽量模仿你已经读过的东西和已经听过的东西。
当然,如果你模仿你已经用"重复原则"所读过的和所听过的,效果就会更好。
如果你要学习英文写作,模仿的重要性更是显而易见。
你要读各种不同类型的文章、名家的文章,重复地读过多遍而能真正理解了后,就要一丝不苟地去模仿。
模仿得越像越好,这是英语学习最基本的常识。
我的一位朋友英语口语很棒,当他谈到学口语的秘诀时,他总是说"外国人怎么说,我就怎么说;外国人怎么写,我就怎么写。
"真可谓一语道破天机!
(五)突击原则
若想学好英语,需要采取一个个"速战速决"策略,找到"快速进入角色"的感觉。
只有这样,才能有足够的动力和兴趣把学习坚持到底。
你还记得你是如何学会骑自行车、游泳或开车的吗?你是否是通过短时间的"大量突击"练习才掌握这些技能的呢?学习技能的要素是一样的,那就是去无数次的突击训练。
当然,学英语或许不像学会骑自行车、游泳那么简单,但驾驭和使用英语语言的确是掌握和培养一种技能。
学习一种技能,突击原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