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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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明确投资决策权限与投资管理责任,强化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提高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效益,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控制。

第3条投资管理的原则

本企业对投资的管理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以事前控制为主,其他控制为辅。

(2)预决算的控制应公正、合理、准确、精细。

(3)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各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第4条管理职责

(1)投资发展部负责编制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与选择。

(2)造价部负责投资估算、预算、竣工决算的编制等工作。

(3)项目开发部负责编制《项目投资建议书》及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等工作。

第二章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5条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企业,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按照投资项目下管一级的原则,集团企业只受理所属一级独资及控股企业的投资申报,其他企业的投资项目按照隶属关系,分级管理。

第6条集团企业所属企业的对外投资总量必须与其资产总量相适应,累计总规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同时,为防止企业资产过度分散、管理链条过长,应严格控制集团(总)企业下属二级企业的对外投

资。

第7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权限

(1)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定,报企业投资发展部备案。

(2)投资在300万~6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调研、论证、审查后审批,报企业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投资在600万~1 2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咨询、论证、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4)投资在1 200万~3 000万元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论证审查后,由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5)投资在3 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投资发展部论证审查,报董事会讨论后由董事长审批。

第8条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企业或参股其他企业、搞新项目开发等,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影响。

(2)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3)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4)企业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5)投资收益。

(6)税务论证。

第9条按规定必须上报审批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未签订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及未进行任何实际投资之前,备齐以下资料,上报集团企业投资发展部。

(1)项目投资申请报告或建议书。

(2)投资企业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决定或决议。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有关合同、(协议)草案。

(5)资金来源及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

(6)有关合作单位的资信情况。

(7)政府的有关许可文件。

(8)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

第10条集团企业投资发展部在收到项目报批的全部资料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予以否决的项目,在征得企业主管领导的同意后,由投资发展部将初审意见书面返还给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查一次。

第11条经初审认为基本可行的项目,在征求主管领导意见后,由投资发展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召开投资审议会的建议。

第12条投资审议会的内容

(1)查询项目基本情况,比较选择不同的投资方案。

(2)对项目的疑点、隐患提出质疑。

(3)评价项目执行人的资格及能力等。

(4)提出项目的最终决策和建议等。

第13条总经理根据投资审议会对项目所做出的决议,签署审批意见。

第14条投资发展部根据总经理的审批意见,下达书面批复文件。一般情况下,在收到投资单位的上报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审查与批复。

第15条凡属于备案的项目,由投资单位在项目实施后10天内向集团企业提交备案材料,包括可行性分析报告、合同及章程等。

第三章投资控制

第16条策划阶段的投资控制

(1)投资发展部负责市场调查和项目情况调查,进行项目定位,拟订最佳开发规模和销售策略。

(2)设计管理部委托多家设计单位设计规划方案,由投资发展部

从中挑选最佳方案;根据总体规划方案,项目开发部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提交投资发展部评审;再由造价部进行投资估算,财务部进行项目经济评价,最终由项目开发部形成《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资发展部组织对《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工作,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4)立项后,依据投资估算和项目实施计划,财务部编制详细的项目投资计划及筹资计划。

(5)投资发展部审核项目投资计划和筹资计划,总经理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17条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1)造价部依据《项目详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成本控制目标。设计管理部根据该目标,编制《设计任务书》。

(2)设计管理部委托设计单位形成初步和扩初设计方案,并提交经济技术委员会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总经理签署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批。

(3)项目开发部考察造价咨询单位,形成《考察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项目开发部同造价咨询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4)造价部审核设计概算,若概算造价突破估算时,应分析突破原因。如是设计原因,应返回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如是增加功能或项目,应重新进行项目评价;如是其他原因,应做补充说明或解释。

(5)《投资概算报告》提交投资发展部评审通过后,经总经理批准,由设计管理部与设计单位交底,委托编制《施工图》。

(6)项目开发部组织设计管理部、工程技术部、材料设备部和造价部共同讨论甲、乙供材的范围并做出甲供材料清单、价格,由造价部编制《材料设备限价表》。若有特殊材料设备且价位不清时可暂估价位,由总经理批准并加以说明、备案。

(7)在接到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材料设备价格一览表、甲供材料清单后,造价咨询单位需在一个月内做出《预算书》或标底,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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