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容规问题解答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术问答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技术问答所提问题:第2条第2款规定“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容器”,这是否意味着所列六类容器(如:分汽包、储气罐等)可不完全遵守第二章“材料”、第六章“定期检验”和第七章“安全附件”的规定?解答:是所提问题:按第6条第1款规定,原来属于第二类压力容器的,现变为第三类压力容器,对这部分在用压力容器(如氧气球罐、氮气球罐、V>5m3低温绝热容器)是否需要重新登记,在用检验中应如何处理?原来可以设计、制造这些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单位是否立即履行增项手续?制造单位九九年度签订的订货合同和未完工的半成品如何处理?可否给一过渡时间,制造厂利用这段时间积极准备增项所需的各项条件,并完成增项事宜,同时完成履约任务。
解答:因《容规》修改,由第二类变为第三类的压力容器,暂不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定期检验单位资格按第三类的压力容器的要求;制造这类压力容器的单位如不具备AR2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的,应按《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1999年已投料的产品可制完,未投料的则不得再生产。
所提问题:第6条将罐式集装箱列为移动式压力容器,其设计制造是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还是按《容规》执行?其设计和制造单位的资格如何处理?解答:设计罐式集装箱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单位,应按《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进行设计,同时要满足《容规》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如:对钢板100%UT检测等。
设计、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资格,制造企业还应提供罐式集装箱产品满足相应国家标准各项试验要求的检测报告。
所提问题:第10条规定“压力容器材料的生产应经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批准……”,是否暂不执行?解答:待工作部署。
所提问题:第11条规定“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的磷含量(熔炼分析,下同)不应大于0.030%, 硫含量不应大于0.020%,”比材料标准要求高,GB6654-1996和GB3531-1996标准是否可以用于压力容器制造?解答:可以。
压力容器用钢材新标准问题收集-及解答
疑问、问题及其说明:一、固定容规材料部分及其修改单1固定容规2.1(3)条“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何为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哪些厂家取得了特种设备(材料)制造许可证?1) 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是指: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低温压力容器用低合金钢钢板(2011)压力容器用调质高强度钢板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2)特种设备(材料)制造许可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
对境内牌号,目前有53家材料制造厂取得了该证,对境外牌号,目前有如下几家通过评审,获得许可: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事业部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新标准材料(指按固定容规、GB150.2、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带)标准生产材料)的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内容是否与老标准材料有区别?有区别,新标准材料,材料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内容中必须包含如下标志和编号:3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是否每张钢板一张质量证明书原件?不需要每张钢板一张质量证明书原件。
由于目前的国内材料市场无法做到每张板一张质量证明书原件,故规定容规的修改单将该条款删除。
4境外牌号的哪些钢种需要通过技术评审后方可使用?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以及用于压力容器设计温度低于-40℃的低合金钢钢材。
例如: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540MPa的SA302 Gr.B,SA508Gr.3Cl.2,BHW35,JFE- HITEN610U2、JFE-HITEN610U2L用于-40℃以下的低温钢 EN10028-4 13MnNi6-3 ,SA203Gr.A/D/E,SA334Gr.3,SA350LF3二、“质检特函【2010】86号”与GB150.21“质检特函【2010】86号”与GB150.2是什么关系1) GB150 处于公示阶段,没有正式实施;2) 固定容规又急需GB 150.2支持,所以“质检特函【2010】86号”提取GB150.2中的部分内容,以附件的形式供暂时使用;3) 由于只有引用了部分GB150.2内容,容易引起困惑和误解,建议结合GB150.2报批稿全文使用。
新版评估规则答疑整理
57、防渗漏第64条:止水螺杆端头一次性切割到位;现场止水螺杆未一次割到位,但在下道工序前再割到位是否可行?
不可以(有漏割且未施工防水不扣分)。
58、三宝四口五临边:洞口尺寸小于等于0.5m*0.5m时,用木方加木模板进行防护、当洞口尺寸大于0.5m时,采用钢管架硬质隔离进行防护、洞口尺寸超过1.5m时,水平防护的同时在四周按临边防护做法搭设四周临边安全围合;需解释
22、渗漏现场被检查的项数少于10项不参与优秀排名,在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很难有10项内容,结构施工阶段最多就是地下室防水(有7条)一个项目一般会有2个季度会有这种情况,所以是否合理?
已调整。
23、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资料缺失(考试试卷有被考人照片及签字、班组人员名册);现场抽取3人,询问是否认识安全员(姓名)、培训教室位置、培训内容、灭火器操作,两个及以上未能回答正确;{建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资料缺失(考试试卷有被考人签字、班组人员名册);现场抽取3人,询问是否认识安全员(姓名)、培训教室位置、培训内容、灭火器操作,两个及以上未能回答正确}
槽钢层钢竹钯与安全网交接处(即踢脚板),防止碎物坠落。
61、高于3米的门架搭设需有方案,顶部有防护,有专用爬梯,现场与方案不符;(门架是指活动架,少于3米是否可用及顶部防护、爬梯不需要配置)
少于3米做工具架使用不扣分。
62、1)梯子、折梯及人字梯高度不超过3m(成品采购抽拉梯不限);折梯使用未有可靠拉撑装置;2)移动式梯子的梯脚底部垫高使用;3)活动操作平台的面积超过10㎡或高度超过5m(需解释)?现场凳子使用标准?
结构裂缝已增加。
32、对于难以布设冷热水管时,厨房间及阳台是否允许开设横槽,长度大于500mm是否不进行扣分?
新容规考试题及答案
新容规考试题及答案TSG 21-2016《大容规》考试姓名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40分)(√)1、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
(×)2、换热器管板和管热管不属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原件。
(×)3、TSG 21-2016同样适用于板式热交换器。
(×)4、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钢板应逐张超声波检测。
(√)5、压力容设计单位及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设计质量负责。
(×)6、压力容器设计总图的设计专用印章复印也同样有效。
(√)7、《大容规》规定,压力容器的自行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
(√)8、耐压试验分为液压试验、气压试验以及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9、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包括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和涡流检测等。
(×)10、压力容器的计算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也就是设计压力。
(√)11、使用境外进口压力容器用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
(√)12、《大容规》规定,设计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13、《大容规》规定,使用登记机关确认制造资料齐全的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
(√)14、压力容器设计专用章至少包括设计单位名称、相应资质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等。
(×)15、简单压力容器也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16、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可以不经过专业培训,只要业务熟练就可以进行带压密封作业。
(√)17、奥氏体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焊接后一般不要求做热处理。
(×)18、压力容器全面检验过程中,容器内部检验用照明用电电压不超过36V。
(×)19、M36以上螺柱不是是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20、《大容规》规定:定期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固定容规《新容规问题解答》
问题1-14:一台储存粉末材料的储罐,正常状 态为常压。但是卸料时需要加压0.2MPa,时间 大约需要2~3小时,是否算瞬时承压?是否属于 压力容器?【1.3】
答:如果该储存粉末材料的储罐,正常状态为常 压,卸料时虽需要加压0.2MPa,但如果该储罐 与大气连通,该储罐不属于容规管辖的压力容器。
问题1-2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 规定:“军事”、“海上设施”中的压力容器不 受该条例的约束,是否可以认为,这些压力容器 也可以不受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基 础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约 束?如果不受容规的约束,是否有现行的法规对 上述容器进行安全技术控制?且它的行政主管部 门是谁呢?【1.5】
答:计算壳程容积时应扣除换热管所占的 体积。计算管程容积时应包括换热管内容 积。
问题1-10:管壳式换热器的容积是指整 体容积,还是指各腔的容积?划分类别时 按整体还是按各腔划分?【1.3】
答:管壳式换热器按多腔压力容器考虑。 可以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 设计、制造技术要求。对各压力腔进行类 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 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最终取 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台压力容器的类别, 并按该类别进行监督管理。
“瞬时承压”一般仅指进料过程中,管道压力高 于容器压力(或0.1MPa),只有容器进料部位 的局部压力可能超过0.1MPa,但整个容器内的 压力不可能超过0.1MPa(一般与大气连通)。
问题1-15:按照新容规1.4.2、1.4.3条的要 求,制造厂应持有制造许可证,应将这一要求予 以公示(包括进口设备厂商、商检局等),对此 类制造厂取证要求是否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 可条件》应予以明确?【1.4】
如果不充满,工作压力大于0.1MPa,也分两种情况:如 果水的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并且气相空间的容 积(应当考虑最低液位)与气相空间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 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小于 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如果其最高工 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并且容器整体容积与工 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 适用范围,小于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问题解答(二)
答:+)5 按 !"’$) 规定只能代 0+&$,需原设计单 位批准。
问题 ’*:第 +$ 条规定:压力容器的筒体、封头 (端盖)为主要受压原件,对其用材的复验要求如下: (’)用于制造第三类压力容器的钢板必须复验。(+)
答:第 "* 条规定了可不设检查孔的容器的条 件,无损检测程度取决于设计时所选取的焊接接头 系数和图样的规定。对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的局部 无损检测比例,第 ’" 条已有规定。
问题 *:新规程第 (+ 条没有管板拼接接头,而 原规程第 "% 条有规定,管板拼接接头如何执行?
答:应符合新《容规》第 ’% 条的规定。 问题 %:第 ! 条中将螺旋板换热器纳入《容规》 第三、四、五章的适用范围,如若设计、制造需要取得 何等资格?在设计、制造中按何类容器要求? 答:螺旋板换热器应按其设计压力、介质、操作 温度确定类别。设计、制造单位须取得相应的资格。 设计、制造依据的标准是 5$+(& 及螺旋板换热器行 业标准。 问题 ’:第 (! 条规定:设计者在对角焊缝的强 度进行验算后,应将角焊的强度验算结果列入设计 技术文件中。5$+(& 中没有列出角焊缝强度校核方 法,设计者个人对角焊缝的强度校核没有理论依据, 是否可暂缓执行此条? 答:第 (! 条设计者对角焊缝的强度校核应列入 技术文件中,以不断总结经验,目前尚无统一的计算 理论依据。 问题 @:第 )! 条规定:“为防止压力容器超寿命 运行引发安全问题,设计单位应在图样上注明压力
压力容器制造部分问题解答
国家质检总局公众留言回复一、材料篇问:关于压力容器材料代用存在以下的问题: 1.同牌号的材料以厚代薄是不是属于材料代用的范围? 2.在临界厚度之内(如16MnR6~16mm,许用应力不变),材料以厚代薄是否需要经原设计单位的许可? 3.封头制作时,无论是热压还是旋压都存在一个壁厚减薄的问题,设计单位一般只是提出名义厚度,那么如果要保证成形后的厚度,必然需要加厚,这类情况是不是需要经原设计单位许可?答:一般讲,同牌号的材料以厚代薄(许用应力不变)不是材料代用;临界厚度(许用应力不变)以厚代薄不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封头制作应保证设计单位提出名义厚度,是否加厚属于制造工艺。
问:压力容器的封头,图样的名义厚度比如是60mm,制造时考虑工艺减薄,所以采用70mm厚度的钢板热压成型。
问题: 1、需要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吗? 2、由于材料的许用应力跨界,必须原设计单位批准吗? 3、16mm和18mm的材料许用应力也跨界,也必须办理材料代用且需原设计单位批准吗?答:压力容器材料的许用应力的跨界改变所引其的材料变动应经得原设计单位同意。
单纯的材料以厚代薄无需办理材料代用。
问:由于市场上很难买到GB24511的0Cr18Ni11Ti,我单位有一台Ⅱ类压力容器计量罐,想用进口南非板321代替。
按固容规2.9.1第三项境外材料规定,应符合 2.1第(5)项质量证明书上并且盖有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而南非板321质量证明书上只有老外的手写签名,无质量检验章.按<<固容规问题解答>>问题2-39:进口压力容器检验时材料要求符合固容规材料中的基本要求,见2.9.1条第(1)(2)项,并不包括第(5)项是否可以这样理解,进口板321在复验合格的情况下,无质量检验章也可代替GB24511的0Cr18Ni11Ti。
请作确定回答,非常感谢!答:1、进口材料资料证明书可以用质量检验人签名代替质量检验章;2、是否能代替 0Cr18Ni11Ti,应该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根据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综合进行判断。
实施新固容规注意事项
实施新固容规注意事项一、关于过渡期的要求(一)2016年10月1日起,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改造和修理单位与用户签订合同时应当执行“新固容规”;(二)2016年10月1日前已经签订合同或按照“原规程”下料投入制造的压力容器,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和“原规程”的规定完成制造、监督检验; (三)2016年10月1日前按照“原规程”已经签订了改造或重大修理合同的压力容器,可以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完成改造或重大修理;(四)2016年10月1日前已完成的设计文件,需要继续用于制造时(属于本条第(二)款的除外),应当对设计文件与“新固容规”规定不一致的部分进行修改;二、“新固容规”部分条款内容的说明(一)产品标准的符合性申明;采用“新固容规”1.10协调标准以外的产品标准(包括境外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设计、制造压力容器时,生产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2年第151号的规定,在质量证明书首页上申明本单位设计、制造的产品符合“新固容规”的基本安全要求,并在质量证明文件中提供“符合性申明”及“比照表”;(二)材料;1.关于材料的可追溯信息化标识;“新固容规”2.1.1(4)中可追溯的信息化标识包括二维码、条码等,可追溯的材料信息包括材料制造单位名称、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热处理状态、材料生产日期等内容;2016年10月1日起,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订购在材料质量证明书上印制可追溯信息化标识的材料,压力容器制造监检人员也应当审查该信息化标识;2.关于境外牌号材料的复验;“新固容规”2.1.2.1(4)对主要受压元件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的验证性复验,原则上要求采用境内的检验和试验方法,复验结果实测值应当符合要求;(三)设计;1.关于设计专用印章;“新固容规”3.1.2规定了设计专用印章的要求,在设计许可证有效期内,现有设计许可印章继续有效,但应当在设计许可印章下方加盖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印章;在2016年10月1日后取得(含换取)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的单位统一使用新名称“设计专用印章”,其内容应当满足“新固容规”3.1.2(2)的要求,其中“主要负责人”为单位法定代表人;2.关于无延性转变温度;“新固容规”3.2.12.2所述常见压力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可参考《GB150-2011<压力容器>标准释义》GB150.4中11.4.9附表选取,未列出的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可参考相关金属材料手册;3.关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设计要求;设计者应当在设计文件中规定快开门安全联锁装置的使用环境、校验周期、检验方法等技术要求,该装置还应当满足设计所依据的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果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结构本身具有安全联锁功能,可以不再另外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四)制造;1.关于制造许可级别;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级别仍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2号)的规定执行(由于《特种设备目录》的调整, A3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项目中已取消球壳板制造);2.关于单独出厂受压元件、部件的监检;“新固容规”施行后,单独出厂且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部件为:具有焊缝的筒节、封头、球罐用球壳板,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管束;3.关于采用应变强化技术制造压力容器;在国家标准GB/T 18442.7发布实施前,制造企业可参照国家标准报批稿《固定式低温绝热深冷压力容器第7部分:内容器应变强化技术规定》(可在下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并按规定办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或者备案;企业首次采用应变强化技术制造的低温绝热深冷压力容器,应当按照“新固容规”4.1.2的要求,约请低温绝热深冷压力容器型式试验机构进行真空绝热深冷容器型式试验;采用应变强化技术制造内容器前,制造单位应当按照“新固容规”4.2.7.3(4)的要求对应变强化工艺进行验证,进行样品容器的试制,试制过程应当事先通知型式试验机构并经过监检机构监督检验;4.关于型式试验机构;“新固容规”4.1.2中瓶式容器的型式试验暂由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气瓶型式试验机构进行;5.关于大型压力容器现场制造;“新固容规”注4-1所述大型压力容器指由于重量或体积等原因无法运输的容器;现场制造大型压力容器应当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402号)的规定,其中不论压力容器产品属于何种类别,持证的制造单位均直接向现场制造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审核或批准,无须再向质检总局申请;6.关于静态蒸发率;“新固容规”4.1.5.1(2)所述静态蒸发率检测结果,指根据型式试验结果或按照产品标准检测结果由企业确定的真空绝热压力容器静态蒸发率的保证值;(五)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1.关于监检签字(章);“新固容规”规定了监检员在设计总图和监检工作见证上签字(章)确认;对于材料、焊接等环节的监检签字(章)方式应当由各监检单位质保体系规定;2.超高压容器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按照“新固容规”规定,超高压容器划分为第Ⅲ类压力容器;从事超高压容器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仍按照《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规定,应当分别持有RJ1和RD1资质;(六)使用管理;1.不需办理使用登记的在用压力容器;按照“原规程”制造出厂、办理使用登记的在用压力容器,在“原规程”监管范围内但“新固容规”不监管的,或者“原规程”要求办理使用登记但“新固容规”不要求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可以不再进行使用登记,由使用单位参照“新固容规”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各地可以从使用登记信息化数据库中注销上述设备;2.关于撬装式承压设备系统或机械设备系统(以下简称“设备系统”)的使用登记; (1)安装在“设备系统”上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依据相应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过制造监督检验;(2)包含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的“设备系统”,其制造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系统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其中安全技术规范中未规定制造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元件可参照安装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3)“设备系统”中的压力管道可作为压力容器附属装置一并按照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只有压力管道的,按照压力管道办理使用登记;(4)“设备系统”由使用单位直接申请办理使用登记(简单压力容器和本规程1.4范围内的压力容器除外),不需要办理压力容器或压力管道安装告知和安装监检;。
新容规考试题及答案---精品模板
TSG 21—2016《大容规》考试姓名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计40分)(√)1、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
(×)2、换热器管板和管热管不属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原件。
(×)3、TSG 21-2016同样适用于板式热交换器。
(×)4、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钢板应逐张超声波检测。
(√)5、压力容设计单位及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设计质量负责。
(×)6、压力容器设计总图的设计专用印章复印也同样有效.(√)7、《大容规》规定,压力容器的自行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和年度检查。
(√)8、耐压试验分为液压试验、气压试验以及气液组合压力试验.(√)9、压力容器的无损检测,包括射线、超声、磁粉、渗透和涡流检测等。
(×)10、压力容器的计算压力指在相应设计温度下用来确定元件厚度的压力,也就是设计压力。
(√)11、使用境外进口压力容器用材料,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对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进行验证性复验.(√)12、《大容规》规定,设计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压力容器设计使用年限。
(√)13、《大容规》规定,使用登记机关确认制造资料齐全的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14、压力容器设计专用章至少包括设计单位名称、相应资质证书编号、技术负责人等。
(×)15、简单压力容器也需要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16、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可以不经过专业培训,只要业务熟练就可以进行带压密封作业。
(√)17、奥氏体不锈钢或有色金属制压力容器焊接后一般不要求做热处理。
(×)18、压力容器全面检验过程中,容器内部检验用照明用电电压不超过36V。
(×)19、M36以上螺柱不是是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20、《大容规》规定:定期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大容规》相关问答
《大容规》相关问答1、问:总局领导,您好!学习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时,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第1个问题:4.1.1 条中“主要负责人”指的是制造单位的企业法人代表还是公司质保工程师?第2个问题:4.1.9.4.1 (1)气压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且派人进行现行监督,撤走无关人员。
而原《固容规》写的是“制造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为什么将安全管理部门删掉了?第3个问题:为了更好地学习、正确理解《大容规》的条文,能否编制一个释义发行给使用者看?答:1.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具体哪个部门人员参与气压试验,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3.我们会尽快发行。
2、问:关于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接管焊接接头问题总局领导你好: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要求“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的压力容器接管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与压力容器壳体焊接接头要求相同”翻看原容规TSG R0004-2009此处为“接管对接接头”、“压力容器壳体主体”。
此次将“接管对接接头”改为了“接管焊接接头”,将“压力容器壳体主体”改为了“压力容器壳体”。
请问: 1.此处的接管焊接接头具体指什么部位的焊接接头,接管与筒体或封头的角接接头?接管与外部管道的环向焊接接头?与接管相焊的其他角接接头?还是其它什么? 2.压力容器壳体是指壳体的A、B接头,还是其他与壳体相焊的所有接头?答:1、接管焊接接头包括接管自身、接管与管件(如管法兰)或外部管道的焊接接头;2、所有接头。
3、问: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如果各单项都是合格的,是否可以只出《大容规》附件J的结论报告和报告附页(结论汇总),而不出各单项检验报告,但检验记录各单项检验记录齐全。
答:所进行的检验项目均应出具报告,报告的具体格式规程不做要求,以所在单位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为准。
4、问:请问包括同样功能同样使用场合的烘缸吗?凹形封头的,有铸铁的,有铸钢的,也有碳钢的,都包含在这次大容规调整的范围内吗?都不再监管了?原先已经办理使用登记的如何处理?谢谢。
2020年压力容器标准问题解答
(情绪管理)压力容器标准问题解答压力容器标准问题解答(第壹批)壹、所提问题:我单位有壹台产品,夹套设计材料为Q235-A,现采用Q235-B 代用,请问:该台产品夹套试板是否要按Q235-B进行冲击试验?解答:GB15010.5.6.5条Q235-B钢板制壳体,也无须进行试板的冲击试验,更何况代用Q235-A。
二、所提问题:GB150中钢管标准GB8163壁厚只能用小于等于10,如果大于10是否也能用。
GB9948、GB6749钢管最大直径273,规格太少选用受限制,是否能用GB5310,但GB150中没有推荐用GB5310,请专家解释壹下。
解答:由于GB8163的技术要求较低,因此以壁厚小于等于10mm作限制,大于10mm不允许使用。
GB6749的1.1中“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表1规定以外的钢管”。
GB9948-88的3.1.1中“管道壳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8163中外径和壁厚的规定”,均不受最大直径φ273mm的限制。
——之上问题由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X公司秦晓钟教授解答三、所提问题:我们于执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8-2000标准中遇到II-1同钢号(16MnR-16MnR)母材工艺评定是否适用于I-1同钢号(Q235-Q235)母材的问题。
按标准中5.3.2.2“……但类别号为II(或组别号为VI-1,VI-2)的同钢号母材的评定适用于该类别号(或该组别号)母材和类别号为I的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的规定,由于I-1组别号钢的焊接性能比II-1更好,所以是否能够理解为:类别号II-1同钢号母材的评定适用于I-1同钢号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解答:不能如此理解,Ⅱ-1同钢号母材评定不适用于Ⅰ-1同钢号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
四、所提问题: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中第5.3.4.1“……,如试件经高于上转变温度的焊后热处理或奥氏体母材焊后经固溶处理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新容规条例释义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新容规)令狐采学1.总则1.1目的为了保障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1.2 固定式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处使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注1-1)。
注1-1:对于为了某一定用途、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力容器,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管理。
注意:1、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定义。
2、生产区域内运送物料的罐车属于固定式压力容器。
3、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特点:①商业行为②环境变化。
1.3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固定式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 2.5MPa·L;(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注1-4)其中,超高压容器应当符合《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当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简单压力容器应当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
注1-2:工作压力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容器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
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
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
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注意:1、现在工作压力其实就是原来的最高工作压力,且是对各压力腔而言的。
2、在同张图样上不能同时满足如:《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
3、关于“气相空间”;如果已经断定一个容器是《固容规》管辖的压力容器,则进行类别划分时,计算其PV值的容积应当取该容器(压力腔)的整个容积,不是仅考虑气相空间。
《大容规》相关问答【最新版】
《大容规》相关问答1、问:总局领导,您好! 学习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时,有以下问题向您咨询: 第1个问题:4.1.1 条中“主要负责人”指的是制造单位的企业法人代表还是公司质保工程师? 第2个问题:4.1.9.4.1 (1)气压试验时,制造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且派人进行现行监督,撤走无关人员。
而原《固容规》写的是“制造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为什么将安全管理部门删掉了?第3个问题:为了更好地学习、正确理解《大容规》的条文,能否编制一个释义发行给使用者看?答:1.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具体哪个部门人员参与气压试验,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3.我们会尽快发行。
2、问:关于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接管焊接接头问题总局领导你好:大容规TSG 21-2016第3.2.10.2.4节要求“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250mm的压力容器接管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方法、检测比例和合格级别与压力容器壳体焊接接头要求相同”翻看原容规TSG R0004-2009此处为“接管对接接头”、“压力容器壳体主体”。
此次将“接管对接接头”改为了“接管焊接接头”,将“压力容器壳体主体”改为了“压力容器壳体”。
请问: 1.此处的接管焊接接头具体指什么部位的焊接接头,接管与筒体或封头的角接接头?接管与外部管道的环向焊接接头?与接管相焊的其他角接接头?还是其它什么? 2.压力容器壳体是指壳体的A、B接头,还是其他与壳体相焊的所有接头?答:1、接管焊接接头包括接管自身、接管与管件(如管法兰)或外部管道的焊接接头;2、所有接头。
3、问:对于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如果各单项都是合格的,是否可以只出《大容规》附件J的结论报告和报告附页(结论汇总),而不出各单项检验报告,但检验记录各单项检验记录齐全。
答:所进行的检验项目均应出具报告,报告的具体格式规程不做要求,以所在单位质量体系文件规定为准。
新容规问题解答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问题解答主审:宋继红主编: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本书编著人员主审:宋继红主编: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编著人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晓雷张迎恺李军李世玉冷浩汤晓英杨国义陈学东陈朝晖周文学周伟明徐峰贾国栋戚月娣缪春生前言2009年8月31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以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先后在北京、苏州、西安、厦门、太原、重庆等地举办了宣贯培训班,在这些宣贯活动中,广大技术人员提出了上千个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起草组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由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等主要起草人员对其中有代表性的近300个问题给予解答,包括新容规与GB 150的协调应用、设计使用年限、采用国际或境外标准问题、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焊接工艺、监督检验、重要名词术语等。
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后,本《问题解答》的成书时间仓促,疏漏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谅解并且批评指正。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本《问题解答》旨在帮助理解《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属于解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
编者2009年12月目录一、总则 (1)二、材料 (9)三、设计 (18)四、制造 (27)五、安装、改造与维修 (36)六、使用管理 (37)七、定期检验 (42)八、安全附件 (44)九、名词术语 (45)十、其他问题 (56)附件: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5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问题解答声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本问题解答不属于解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
本问题解答中用到的简称:新容规—2009年8月3 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83号)],或者简称本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问题解答(一)
</@)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2 版) 问题解答 (一)
@AB&% C ;A’ &%%’
四、 五章的适用范围, 如若设计、 制造需要取得何等 资格?在设计、 制造中按何类容器要求? 答: 螺旋板换热器应按其设计压力、 介质、 操作 温度确定类别。设计、 制造单位须取得相应的资格。 设计、 制造依据的标准是 !"#$% 及螺旋板换热器行 业标准。 问题 #%: 锅炉房内分汽 (水) 缸的设计和制造应 依据什么规范进行? 答: 锅炉房内分汽 (水) 缸的设计和制造既可以 按锅炉规范也可按压力容器标准和规程。制造厂应 持有相应的锅炉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按压力容 器管理时, 设计需持有压力容器设计资格, 设计图样 上应有设计资格印章。 问题 ##: 第 & 条是指所有容器都要受安全监察 机构监察, 还是只有第 & 条第 # 款中的容器? 答: 同时具备第 & 条第 # 款中三个条件的压力 容器要接受监察。第 & 条第 & 款中所列的压力容器 也要接受监察 (符合第三、 四、 五章即可) 。 问题 #&: 第 & 条第 & 款中的容器划不划分类别? 答: 要划类别。 问题 #’: 《空冷式换热器》 的设计、 制 !" ( )#$’*+ 造与使用等受否新 《容规》 的监督。鉴于空冷器的管 箱为矩形压力容器, 石化行业使用的多为烃类化合 物, 各种酸类等易燃易爆、 腐蚀性介质, 其危险性较 波纹板换热器严重, 设计、 制造也应象 “电容压力容 器” 那样 “…设计、 制造要求仍应满足。 ” 那么, 设计施 工图是否需要分类别, 技术要求是否需提出 “…制造 接受新 《容规》 的监督” ? 答:不受 《容规》 监察, 另行 “安全注册制度” 。 问题 #,: 沉降式螺旋卸料离心机的壳体 (转 鼓) , 受否新 《容规》 的监督。一沉降式螺旋卸料离心 机, 壳内介质含工艺气, 设计压力: 其壳体 %-+./0, 设计是否需按新 《容规》 划类? 答: 不受 《容规》 监察。 问题 #$: 带外加热盘管 (半圆管 !" 1 #%%, #1 的真空容器 ( !" 1 &$%%, 是否受 %-*./0) $ 1 &2%% ) 《容规》 监察? 答: 根据该设备的结构特点, 此容器可不受 《容 规》 监察。 问题 #+: 第 & 条第 & 款 (#) ( *) 项所述设备是 3 否亦受 《容规》 管辖?是否按第 + 条划分容器类别, 使用时按其相应的容器类别进行管理?第一章、 第 二章对第 & 条第 & 款 (#) (*) 项所述设备是否不适 3 ・&・
压力容器相关标准问题的解答
压力容器标准问题解答(第一批)一、所提问题:我单位有一台产品,夹套设计材料为Q235-A,现采用Q235-B代用,请问:该台产品夹套试板是否要按Q235-B进行冲击试验?解答:GB150 10.5.6.5条 Q235-B钢板制壳体,也无须进行试板的冲击试验,更何况代用Q235-A二、所提问题:GB150中钢管标准GB8163壁厚只能用小于等于10,如果大于10是否也能用。
GB9948、GB6749钢管最大直径273,规格太少选用受限制,是否能用GB5310,但GB150中没有推荐用GB5310,请专家解释一下。
解答:由于GB8163的技术要求较低,因此以壁厚小于等于10mm作限制,大于10mm不允许使用。
GB6749的1.1中“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供应表1规定以外的钢管”。
GB9948-88的3.1.1中“管道壳的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8163中外径和壁厚的规定”,均不受最大直径φ273mm的限制。
——以上问题由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总公司秦晓钟教授解答三、所提问题:我们在执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8-2000标准中遇到II-1同钢号(16MnR-16MnR)母材工艺评定是否适用于I-1同钢号(Q235-Q235)母材的问题。
按标准中5.3.2.2“……但类别号为II(或组别号为VI-1,VI-2)的同钢号母材的评定适用于该类别号(或该组别号)母材与类别号为I的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的规定,由于I-1组别号钢的焊接性能比II-1更好,所以是否可以理解为:类别号II-1同钢号母材的评定适用于I-1同钢号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解答:不能如此理解,Ⅱ-1同钢号母材评定不适用于Ⅰ-1同钢号母材所组成的焊接接头。
四、所提问题:JB4708-2000《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中第5.3.4.1“……,如试件经高于上转变温度的焊后热处理或奥氏体母材焊后经固溶处理时仍按原规定执行。
”该条是否是专指焊件规定进行冲击试验的情况?当焊件无冲击试验要求时,是否要遵循“适用于焊件最大厚度1.1T的限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问题解答主审:宋继红主编: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本书编著人员主审:宋继红主编: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编著人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晓雷张迎恺李军李世玉冷浩汤晓英杨国义陈学东陈朝晖周文学周伟明徐峰贾国栋戚月娣缪春生前言2009年8月31日《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以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先后在北京、苏州、西安、厦门、太原、重庆等地举办了宣贯培训班,在这些宣贯活动中,广大技术人员提出了上千个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对此高度重视,组织起草组对这些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并由寿比南、谢铁军、常彦衍等主要起草人员对其中有代表性的近300个问题给予解答,包括新容规与GB 150的协调应用、设计使用年限、采用国际或境外标准问题、境外牌号材料的使用、焊接工艺、监督检验、重要名词术语等。
由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颁布后,本《问题解答》的成书时间仓促,疏漏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恳请读者谅解并且批评指正。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本《问题解答》旨在帮助理解《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属于解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
编者2009年12月目录一、总则 (1)二、材料 (9)三、设计 (18)四、制造 (27)五、安装、改造与维修 (36)六、使用管理 (37)七、定期检验 (42)八、安全附件 (44)九、名词术语 (45)十、其他问题 (56)附件:关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实施意见 (5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问题解答声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本问题解答不属于解释,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供读者参考。
本问题解答中用到的简称:新容规—2009年8月3 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83号)],或者简称本规程。
旧容规—1999年6月2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释义》—新华出版社出版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容规—泛指,新旧容规均包括。
一、总则问题1-1:《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本规程都适用时,按哪个规程使用?二者之间有冲突吗?(或者目前有《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又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在执行中如何对待处理?)[1.3]答:应当根据同规格容器生产的数量(批量)和经济性考虑使用哪一个规程更合适;不需要同时满足两个规程(但不能在同一个产品上同时使用两个规程),选择哪一个都是满足安全要求的,没有矛盾。
问题1-2:新容规适用的压力范围是多少?[1.3]答: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的压力容器。
问题1-3:工作压力为常压,设计计算时,取压力为0.1MPa,请问在填写设计压力时,是否应该写0.1MPa?此容器是否有可能纳入容规的适用范围,归容规管辖?[1.3]答:“设计计算时,取压力为0.1MPa,”说明该容器计算压力为0.1MPa,如为塔器,设计压力并不一定“应当填写0.1MPa”;但工作压力为常压(小于0.1MPa),故不归容规管辖(是否属于容规管辖按工作压力判断,设计压力用于类别划分)。
问题1-4:在新容规1.3条与1.4条中,是否一定先满足1.3条?还是1.4条是对1.3条的补充?[1.3][1.4]答:先满足1.3条,1.4条是对一些特殊容器监管环节简化的特殊规定。
问题1-5:“气相空间”是指容器内介质液面以上的空气空间,还是指整个容器的体积?(或者问:对于气、液两种介质的空间,应如何考虑容积问题?)[1.3] 答:“气相空间”指容器内介质(最低)液面以上的空间,不是整个容器的容积。
判断该容器是否为本规程管辖时,p V值计算的容积,是否计入液相介质(非液化气体)的空间应视液体最高工作温度是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而定;如果液相介质的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则计算p V值时要计入液相空问(即整个容器的容积);如果液相介质的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则计算p V值时不计入液相空间(即只考虑气相空间的容积)。
气相空间的概念,只在判断容器是否为本规程管辖时使用,考虑这一点,主要是针对有气封的容器。
如果已经断定一个容器是本规程管辖的压力容器,则进行类别划分时,计算其p V值的容积应当取该容器(压力腔)的整个容积,不是仅考虑气相空间。
问题1-6:注1-4气相空间问题,如一个盛水的容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怎么界定它是否受新容规管辖,充满和不充满是否有区别?[1.3]答:充满水,工作压力大于0.1MPa,分两种情况:如果其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则不管压力多大,不属于本规程管辖的容器;如果其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并且容器整体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小于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如果不充满,工作压力大于0.1MPa,也分两种情况:如果水的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并且气相空间的容积(应当考虑最低液位)与气相空间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小于2.5MPa·L 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如果其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并且容器整体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小于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问题1-7:换热器管程介质冷却水,工作压力大于0.1MPa,管程是否受新容规管辖?[1.3]答:假设管程充满水,如果水的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100℃),则不管压力多大,该管程不属于压力容器;如果其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并且管程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小于2.5MPa·L时,不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
如果该换热器已经判定属于本规程管辖的压力容器(按壳程划分是),则作为一个整体设备,该管程也应当按容规进行管理;但在设计制造时,壳程和管程可以分别来制定技术条件。
问题1-8:制冷装置用管壳式换热器中一侧介质为水,工作温度远低于水的沸点,那么水侧所使用的材料是否按压力容器材料进行要求?水侧是否进行监督检查?[1.3]答:当另一侧介质的压力壳被划为压力容器时,该整台容器按压力容器要求受到监督检验,监督检验证书是对整台设备而言的。
如果水侧不属于压力容器,则水侧完全与另一侧介质不接触的材料可以不按压力容器用钢要求;但同时受两侧介质作用的受压元件(如管子、管板、法兰等),应按最苛刻的工况选材。
问题1-9:1.3条注1.3容积,一般应当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如果是固定管板式换热器,在计算壳程容积时是否应扣除换热管所占的体积?[1.3]答:计算壳程容积时应扣除换热管所占的体积。
计算管程容积时应包括换热管内容积。
问题1-10:管壳式换热器的容积是指整体容积,还是指各腔的容积?划分类别时按整体还是按各腔划分?[1.3]答:管壳式换热器按多腔压力容器考虑。
可以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
对各压力腔进行类别划定时,设计压力取本压力腔的设计压力,容积取本压力腔的几何容积。
最终取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台压力容器的类别,并按该类别进行监督管理。
问题1-11:计算压力容器体积时,填料是否扣除?分子筛是否扣除?塔盘是否扣除?[1.3]答:不扣除,因为不是永久连接件。
问题1-12:1.3条第(3)项“盛装介质……的液体。
”如设计温度高于标准沸点,但最高工作温度低于标准沸点,是否归容规管辖,是否取设计温度评定?[1.3]答:不属于容规管辖的压力容器,应当按最高工作温度判断。
问题1-13:压力容器分类时的介质特性:是按气相空间特性(惰性气体)还是按下面液相空间特性(易燃有毒液体)?[1.3]答:如果属于容规管辖的压力容器,气相与液相不是同一种介质,按其中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较高的介质来划分类别,而不论液相介质的最高工作温度是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
问题1-14:一台储存粉末材料的储罐,正常状态为常压。
但是卸料时需要加压0.2MPa,时间大约需要2~3小时,是否算瞬时承压?是否属于压力容器?[1.3]答:如果该储存粉末材料的储罐,正常状态为常压,卸料时虽需要加压0.2MPa,但如果该储罐与大气连通,该储罐不属于容规管辖的压力容器。
“瞬时承压”一般仅指进料过程中,管道压力高于容器压力(或0.1MPa),只有容器进料部位的局部压力可能超过0.1MPa,但整个容器内的压力不可能超过0.1MPa(一般与大气连通)。
问题1-15:按照新容规1.4.2、1.4.3条的要求,制造厂应持有制造许可证,应将这一要求予以公示(包括进口设备厂商、商检局等),对此类制造厂取证要求是否同《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应予以明确?[1.4]答:应当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这些压力容器就应当取得制造许可。
旧容规没有包括这些压力容器,新容规适用范围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保持一致,进一步明确了这些压力容器的监管方式。
对此类制造厂的取证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进行,至于一些特殊情况,将在许可条件修订时予以考虑。
问题1-16:铝制容器(电力电容压力容器)是否要实施制造监检?[1.4] 答:除1.4.2和1.4.3条的压力容器外,均应当进行制造监督检验。
问题1-17:1.4.1条第(1)项“《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不适用的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这里储气罐体积从25L至1000L是否只需要满足新容规的总则、设计和制造要求,在设计寿命里不用定期检验?按旧容规这类储气罐150L以上还需要定期检验,新容规颁布后这类储气罐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无设计使用年限,按20年来计)是否就都不用定检了?[1.4]答: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按新容规不需定期检验,其使用年限按空气压缩机的使用年限确定。
问题1-18:新容规中,锅炉房内的分汽缸未作特殊规定,即要使用登记、检验。
以前已安装使用的分汽缸如何处理(部分分汽缸铭牌已丢失)?[1.4] 答:按新容规规定,所有分汽缸今后都需要进行定期检验。
对以前已安装使用的分汽缸可延续原规定(即,随锅炉登记的,可随锅炉检验;按照压力容器登记的,按照容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