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社保职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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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需要知道的法律知识: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交社保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以下是职工需要知道的相关法律知识:1.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 如果公司不交社保,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拖欠或者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同时,用人单位还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 如果公司不交社保,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职工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在某些情况下,职工还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5. 如果公司不交社保,职工的退休金、医疗保险等权益将受到影响。
因此,职工应该及时了解公司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法规定,公司未缴社保员工可要求赔偿,这两种情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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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公司未缴社保员工可要求赔偿,这两种情形不行刘涛是M公司职工,前段时间,同事老张老家父亲重病,必须马上辞工回去照顾,向公司提出离职。
老张离职后委托律师以公司未缴社保为由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
其实公司是给员工买了社保的,但是从一年前开始买的,老张在公司工作了8年多,前面7年都没有社保。
后来劳动仲裁裁决公司赔偿老张七万多的经济补偿,并且还要补缴7年的社保。
刘涛在公司工作了三年,前面两年公司也没有买社保,然后刘涛效仿老张,办理离职后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最后仲裁委给出的裁决却是驳回仲裁诉求,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什么呢?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员工要求经济补偿相关事项: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比如上述案例中的老张,在公司工作了8年多,8年零6个月以下,就可以获得8.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8年零6个月以上,就是9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基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的劳动仲裁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的劳动仲裁](https://img.taocdn.com/s3/m/9dbb283c866fb84ae45c8dff.png)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的劳动仲裁1、干了七年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做多为11个月。
2、社会保险费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你2004年进去的,单位2008年才买的社保,显然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
并与离开单位一年内主张相应的权利。
4、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11个月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5、证明你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办理。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吴光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
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
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读](https://img.taocdn.com/s3/m/e9c547a1195f312b3069a554.png)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依法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
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
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劳动者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参照前款精神处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5
![【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5](https://img.taocdn.com/s3/m/19ef37adf524ccbff0218407.png)
【无忧劳动法案例】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5解除劳动合同之单位欠缴社会保险,员工是否可以随时要求解约?【文档简介】《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案情介绍】2004年5月,李春与长星无线电厂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
单位一直没有给李春买社会保险。
李春找单位询问社保缴纳情况,厂里回答她说,由于经济困难,暂时还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缴纳社会保险金,希望李春能够等到和其他职工一起解决社保缴纳的问题。
李春认为反正有5年的合同,单位早迟有一天会给买保险。
转眼3年过去了,由于经营不善,无线电厂的效益逐渐下滑。
对于李春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一直推说让李春等着。
李春考虑到厂里的情况也不想继续呆下去,如果辞职的话,又怕追不到单位欠缴的社保。
【问题】李春能否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无忧劳动法特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李春有权利以单位欠缴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拖欠的社会保险金。
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
无线电长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排除这个义务。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李春可以就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由无线电厂补缴社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要求无线电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键词】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
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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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员工姓名]:您好!首先,感谢您在过去[工作年限]的时间里,为[公司名称]的健康发展贡献了您的智慧和辛勤劳动。
然而,鉴于您在工作期间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名称]的规章制度,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就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事宜通知如下:一、解除原因1. 您在[具体时间]至[具体时间]期间,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2. 您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为[具体日期]。
三、经济补偿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您在公司工作的期间,公司应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2.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其他事项1. 您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完成手头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
2. 解除劳动合同后,请您在[具体日期]前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退还工作证件、归还公司财产等。
3. 如您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4. 解除劳动合同后,公司将不再与您保持劳动关系,不再承担任何劳动关系责任。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与公司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如有疑问,请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
再次感谢您为公司做出的贡献,祝您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一切顺利!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通知日期]。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解](https://img.taocdn.com/s3/m/1e8549a9ad02de80d5d840cd.png)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解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依法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
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
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劳动者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参照前款精神处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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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其中,第三十八条(以下简称“第38条”)是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内容概述第38条规定了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具体来说,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措施或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金额,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如果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5.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在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采取了欺诈、胁迫等不当手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如果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允许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者在依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 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意向,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进行。
- 说明解除原因:劳动者在通知用人单位时,需要明确指出解除合同的具体原因,以便用人单位了解情况。
- 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经济补偿等。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依据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后,可能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合同后,可能有权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立刻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立刻解除](https://img.taocdn.com/s3/m/167d5c7c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a7.png)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立刻解除摘要: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概述1.法律依据2.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二、立刻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1.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2.通知用人单位3.办理离职手续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补偿标准2.补偿计算方法四、注意事项1.保存相关证据2.合法维权正文: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概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立刻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1.确认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应首先了解自己所在单位是否符合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确认满足条件,可以着手解除劳动合同。
2.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应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
在通知时,劳动者应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依据。
3.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等。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补偿标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补偿计算方法: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四、注意事项1.保存相关证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保存好相关证据,如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工资支付记录等。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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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读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依法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
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
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劳动者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参照前款精神处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https://img.taocdn.com/s3/m/c4f2a8c358fb770bf68a55a6.png)
No one lives easier than anyone els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交社保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而且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对于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正式在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否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有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而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将社会保险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明确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双方都必须履行。
二、辞职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是指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者合同未到期单位提前辞退职工的情况下,单位应当给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目的解决职工未找到新的工作岗位之前的生活困难。
职工个人为了另寻高就要求辞职,单位不给经济补偿。
职工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职工违约,应当承担违约金。
但是,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如果你的单位没有给你提供培训费用,你就不需要承担的赔偿违约金的责任。
三、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办许多用人单位都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该如何主张权利呢?首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保存好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一些证据。
(如上岗证、工装、工资条等证据)另外最好能够找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时间的证据,这有利于计算应缴纳保险的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确定。
未购买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未购买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ec6f8b4a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0f.png)
尊敬的[员工姓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关于解除与您之间的劳动合同事宜通知如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1. 未购买社会保险: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经核实,您在[具体时间]之前未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影响了贵公司及您本人的合法权益。
2.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过双方协商,贵公司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项1.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贵公司正式与您解除劳动合同。
2. 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您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有权要求支付以下费用:(1)经济补偿金:根据您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照您工资的[具体比例]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未购买社会保险期间的赔偿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未购买社会保险期间,您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
3. 工作交接:请您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请将工作资料、设备等移交给接替您工作的同事或相关部门。
4. 办理离职手续:请您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具体天数]内,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领取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2)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归还公司物品、证件等。
三、其他事项1. 请您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配合公司完成相关调查,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2. 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3. 如有劳动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敬请知悉![公司名称][通知日期]。
公司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
![公司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https://img.taocdn.com/s3/m/15ced5df6294dd88d0d26b54.png)
公司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公司不交社会保险,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写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并且在这个内容当中明确自己离开职位的意愿。
这主要是因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辞职,除此之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不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所谓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写的内容就是辞职报告的内容,将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自己辞职的原因写清楚就可以了。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如果劳动合同没买保险可以解除吗,对于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有着积极的意义。
▲二、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哪些功能社会保险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
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
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社会保险作为对于劳动者的一种保障,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的,否则的话日后生活得不到保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如果用人单位坚决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劳动者是可以以这个为理由书写辞职报告的。
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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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现在的社会对于中国来说的话人口老龄化是越来越严重了,当然随着老年人一起升温的就是医疗保险,这样的话对于医疗来说总有一天是会瘫痪的,当然大家都是需要入手医疗保险的。
那么,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但对于不足额支付费,是否可以视为未按约支付劳动报酬,未作出进一步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因此,单位不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应当赋予劳动者合同解除权。
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此外,司法实践认为单位出资为外地员工办理落户而签订服务期协议应属有效,但当劳动者因单位不支付社会保险费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不必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不交社保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法律赋予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6年未交社保赔偿案例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6年未交社保赔偿案例](https://img.taocdn.com/s3/m/ae89d2c1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c2.png)
[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6年未交社保赔偿案例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单位不交社保的赔偿情况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得到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应当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中国劳动合同法2022新规定
![中国劳动合同法2022新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079e7f5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13.png)
中国劳动合同法2022新规定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以下新规定: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以及3000元以下的罚款;3、如果单位使用了威胁欺诈等手法,强逼劳动者辞工的,可以申请仲裁。
除此之外,对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如下: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
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2、平等保护。
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3、全面保护。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4、基本保护。
对劳动者的最低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二、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4、仲裁调解仲。
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总之用人单位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与员工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员工不能胜任原来以及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
员工没有通过试用期的或者严重影响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的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
劳动法2022年新规定自我保护如下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不买社保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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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社保的法律后果
现在还有多少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缴纳社保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呢?
一、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三款以未缴纳社保提出被迫离职,应当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2条,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社保登记,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人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86条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补缴或者补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交纳的,处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三、员工发生工伤,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营养费,护工费,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因公司未购买社保,由公司全额承担。
如不幸发生工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98w,加丧葬费用,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数额在百万以上,对于一般的个体工商户或者小微企业来说,这笔费用可能是天价了。
为员工按时缴纳社保,也是在保障公司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解](https://img.taocdn.com/s3/m/17f0085880eb6294dc886c68.png)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理解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依法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
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
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
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
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劳动者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参照前款精神处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1e299475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9f.png)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内容规定了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该条款,劳动者在以下几种情形下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商议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宜。
双方可以达成一致,为解除劳动合同设定合理的条件和时间。
2. 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拖欠劳动报酬、恶意扣除工资、未提供应有的工作条件等,劳动者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例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从事危险、有害的工作,或者未支付社会保险等。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在遇到不公平待遇或违法行为时能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寻求合法权益的维护。
然而,也应注意,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需要协商好解除合同的方式和条件,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39条并不是一刀切的规定,具体的解除条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劳动者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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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缴社会保险职工可以解除合同
刘静于2013年5月被一家汽配商行聘用。
入职时,经理承诺试用合格后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过了3个月的试用期,单位与刘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到今年5月仍未给刘静参保。
期间刘静找过经理多次,每次经理都予以敷衍,一直未履行承诺。
5月12日刘静向经理口头提出辞职,5月30日刘静给经理发手机短信,告知要正式离职。
现在单位以刘静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前30天提出辞职为由扣发5月份的工资,单位的做法合适吗?
律师解释:《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就是说,缴纳5种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汽配商行在刘静工作期间未缴纳社保,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等劳动法律的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单位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就应为其参保。
就这是说,即使在试用期内,汽配商行也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保费,过了3个月试用期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说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从以上情况看,刘静是因单位一直未缴纳社保才辞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刘静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受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的限制。
单位因此扣发5月份的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
(本报记者王香阑)来源:中工网——《劳动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