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部件验收规范 载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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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微镜部件验收规范载物台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生物显微镜、金相显微镜的载物台部件,不适合于体视显微镜。

2.技术要求

载物台工作面对镜管(座)安装基面的垂直度,对于低倍普及型应不大于10′;对于高倍普及型及实验室显微镜应不大于7′;对于研究用显微镜应不大于5′。

固定式载物台通孔中心与显微镜镜筒轴线应一致,偏离量不得大于0.2mm(?)。

使用机械式载物台或标本移动尺使标本在5mmX5mm范围内移动时标本像不应模糊,如需要重新调焦时,其调节量:

a) 普及显微镜,不大于0.012mm;

b) 实验室显微镜及研究用显微镜,不大于0.008mm。

机械式双向移动载物台相对于显微镜光轴的移动量为:纵向不小于±12mm,横向不小于±20mm。

2.5 载物台装压簧和移动尺用孔的尺寸和位置应符合下图的规定:

注:1. 4-φ4H11为用于装压簧的孔;2-φ3H11和M4-6H螺孔用于装移动尺的孔。

2. 对偏光显微镜移动尺的孔的位置可不按图中规定。

3.对普及显微镜,如果不需要移动尺,装移动尺的孔可以省去。

4.装压簧的孔可以为两个或四个孔;对于生物显微镜以外的其他类型的显微镜装压簧的孔可采用螺孔的形式,螺纹尺寸规定为M3。

5.载物台形状不作规定。

6.在特殊情况下(如载物台尺寸限制),有※记号的尺寸可不按本标准的规定。

2.6 外观和感官

a.外表面不应有毛刺、划痕、锐边应倒棱,接合处主尖齐整,螺钉起子槽不应有拧伤现象。

b.涂、镀层应牢固,不应有褪色、剥落和锈斑。相同的涂、镀层颜色应均匀一致。

c. 仪器的固定连接机构应紧固可靠。

d.可转动、滑动和倾斜的部位应稳定可靠。有定位时,定位应准确。

e.操作部位不应有因自重和添加附件而引起的位移。

f.制动限止机构应有效、可靠。

3试验方法

3.1 载物台工作面对镜筒轴线的垂直度:

3.1.1试验工具

a.自准直望远镜;

b.平面反射镜(上下二面平行度1′);

c.专用镜架(带标准镜筒)。

3.1.2试验程序

将被测载物台装上专用镜架,在标准镜筒内,插入自准直望远镜,被检载物台工作面上安放平面反光镜。观察反射回来的十字线影像和望远镜十字线的偏离值即为对镜管(座)安装基面的垂直度。

3.2 固定式载物台通孔中心与显微镜镜筒轴线一致性

3.2.1 试验工具

a. 标准镜架(带标准镜管);

b. 专用载物台中心校具;

c. 通用量具厚度规

3.2.2 试验方法

将被测载物台装上专用镜架,在标准镜筒上装上专用载物台中心校具,移动粗调,将专用载物台中心校具头部插入载物台中心孔内,用通用量具测量载物台中心的偏离量。

3.3 标本移动时物平面的离焦量:

3.3.1 试验工具

a)SY-2型血球检验标本片;

b)标准镜架(带标准镜筒、10X观察目镜、40X标准物镜、转换器、照明系统)

c)分度值为0.001 mm的量仪。

3.3.2试验程序

以40×物镜及10×目镜对标本片进行调焦,当标本片像清晰时,记下此时量仪上的读数及标本片的坐标位置(X向或Y向),然后沿X向或Y向移动标本5mm,如像的清晰度有改变,则用微调手轮重新调焦清晰,读取量仪上的读数,计算出前后二次读数差。检验时X 向及Y向应分别进行检定,同时每个方向应在2~3个位置进行测量,选择最大读数差为测定值。

3.4 移动载物台相对于显微镜光轴的移动量

3.4.1 试验工具

a. 标准10X物镜;

b. 标准镜架(带工作台托架、标准镜筒、转换器、照明系统);

c.十字分划尺;

d. 十字分划目镜;

3.4.2 试验程序

在标准镜架装上10X物镜、十字分划目镜,装上被检载物台,其工作面上放置十字分划尺。按显微镜正常操作规程使分划尺成像清晰,并使分划板十字线像与目镜分划板十字线重合。以此为准,用常规量具测出前后左右四个方向载物台的移动值。

3.5 载物台装压簧和移动尺用孔的尺寸和位置:用常规量具检查。

3.6 外观要求:目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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