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检验管理规定
成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成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成品质量管理,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符合客户质量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成品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包括成品入库质量检验和成品出货质量检验两个方面。
质量管理部负责成品质量检验工作,生产部和仓储部予以配合。
入库质量检验成品入库时,质检员应对其进行质量检验。
检验项目包括产品功能、产品外观、产品结构、尺寸检验(安装尺寸和连接尺寸)、易于检验的性能以及包装及包装物。
入库检验要求1.质检员按照产品标准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入库验收项目逐条逐项进行检验。
2.检验随产品供应的附件、备件。
3.核对和验收产品的合格证以及其他质量证明文件、随机技术文件。
4.检验产品的包装与包装质量。
5.成品验收检验的记录应详尽、准确。
入库检验程序1.生产车间将待检品送至最终检验区,质检员核对入库单与待验品的料号及品名是否一致。
2.质检员依成品入库单的料、品名调出该产品的检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验设备与工具。
3.质检员以每一种包装作为一个检验批次进行抽检。
4.质检员依照检验标准检验允许后,在该批次上粘贴“最终检验允收标签”并在检查表上填写检验结果。
质检员核对允收数量及品名后,在入库单的质管栏签名或盖章。
5.质检员依照检验标准检验后,在符合退货规定的检验批次上粘贴“最终检验拒收标签”,并填写最终检验抽检不良品分析表,连同拒收批产品退回生产车间。
出货质量检验公司按客户的订单要求出货时,质检员应对要发出的成品进行质量检查。
检验内容包括检查产品是否变形、受损,配件、组件、零件是否松动、脱落、遗失,测试产品是否符合规格,零配件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包装袋、盒、外箱尺寸是否符合要求,检验产品物理的、化学的特性是否产生变化及其对产品的影响程度,以及在模拟状况下和破坏性试验状态下检测产品寿命期限,测定产品抗拉力、抗扭力、抗压力、抗震力等方面是否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5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一)对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水泥、钢筋、管线、导线、防水材料等)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要严格按市质检站的要求及相关规范的要求,按规定分批取样,进行有见证送检。
对施工单位有自检资格的材料,要按比例进行抽检(送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所有材料的检验合格证均需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主要材料以及用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的材料还需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对装饰材料、卫生洁具和电气材料要按业主及监理认可的样板对板检查验收,同时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
(三)对于大型设备的验收,要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必须具备出厂证书,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在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行安装。
(四)工程中使用进口建筑材料应进行全部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专门定货的进口设备、材料应会同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取得商检证书。
(五)不合格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允许进入现场,如已进入现场的,根据情况必须限期或立即退出施工现场。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2)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是一般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原材料检查、验收制度:1. 对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确认货物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2. 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原材料是否有污染、变质、受损等情况;3. 进行理化指标检验,例如颜色、纯度、含水量、PH值等;4. 检查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例如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是否有合格证明和原产地证明;5. 对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实验室分析,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产品要求;6. 原材料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成品和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1. 进行产品外观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完整、无污染、无损伤等;2. 进行产品尺寸、重量等量化指标的检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3. 进行功能性能测试,检查产品是否正常运行、满足产品要求;4. 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能,例如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等;5. 进行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抽样检验,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6. 成品和半成品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
产成品检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产成品的检测工作,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检测责任1.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检测管理体系,明确检测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企业负责人应当对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负最终责任。
1.3 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岗位的资质和技能,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检测工作,严格遵守检测流程和要求。
第三章检测流程2.1 产品检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产品检测包括初检、复检和确认检测三个环节,每个环节的工作人员应当明确职责,配合协调完成检测任务。
2.3 产品检测前需要对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四章检测标准3.1 产品的检测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3.2 检测标准应当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性能测试等内容,确保产品的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3.3 如果产品有特殊要求,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标准,并在检测中加强重点检测内容。
第五章检测记录4.1 产品检测过程应当记录详细的检测数据和结果,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信息。
4.2 检测记录应当真实可靠,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4.3 检测记录应当保存一定的期限,以备日后查阅和核查。
第六章不合格处理5.1 如果产品检测不合格,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或处理。
5.2 不合格产品应当及时隔离和标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会流入市场或影响正常生产。
5.3 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原因应当进行分析和整改,确保问题不再发生。
第七章监督检测6.1 企业应当建立监督检测机制,对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检测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6.2 监督检测应当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6.3 监督检测结果应当及时通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对检测工作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3篇)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1章总则第____条为了使质检专员在成品检验工作中有所依据,严格进行成品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品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____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检验以及出货检查等。
第____条成品检验工作目标如下。
1.明确成品检验作业的各项内容与要求,使繁杂的检验工作不易产生疏漏。
2.规范成品检验的作业流程,保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
3.确保成品质量检验的客观公正。
4.提高质检专员和生产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2章成品检验规划第____条质检专员在实施检验之前,应将需要检验的项目列出,防止在检验过程中漏检。
第____条质检主管应在实施检验之前明确规定成品检验的质量标准,作为检验时的判断依据。
如质量标准无法用文字进行说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
第____条质检主管应在进行成品检验前,对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感官检查的方式检验作出选择。
如果本公司不具备对某些项目的检验能力,而必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则应在成品检验前进行申请说明。
第____条制订抽样计划的相关规定如下。
1.质检专员应根据所检验产品的特性,在成品检验前确定采用何种抽样计划表,以保证抽样的均匀有效。
2.抽取样本时,必须在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采用随机取样的方法,但是,若群体批各成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所有部位平均抽取样本。
第____条列明检验结果处理办法。
在成品检验之前,质量管理部应明确成品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办法。
处置办法应依成品质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进行制定。
第____条其他事项规划如下。
1.若检验时必须按特定的检验顺序来检验,则必须将检验顺序列明。
2.必要时可将制品的蓝图或者略图附于检验标准中。
3.质检专员应详细记录检验情况,在成品检验规划中应明确记录的事项和保存时间等。
第3章成品检验规范第____条质量管理部质检主管____专人进行检验规范的制定工作。
第____条成品检验具体规范如下。
1.制定方式(1)对每一类产品应制定一份成品检验规定供最终检验或者出货检验使用,将检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予以明确,有差异部分也应予以明确,并标示出检验依据文件。
检验入库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检验入库管理规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成品入库检验管理,确保成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维护公司利益和客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入库检验活动。
二、职责分工1. 生产部门负责成品的生产过程控制,确保产品质量。
2. 品管部门负责成品入库检验,对入库成品进行质量把关。
3. 仓储部门负责成品的储存、发放及管理工作,确保成品的安全。
三、检验准备1. 熟悉入库成品:仓储人员应了解掌握将入库成品的规格、数量、包装、体积、到库时间等相关信息。
2. 库位准备:仓储人员对仓库进行清理、清洁,按《仓库区域示意图》指定的位置准备好货位。
3. 单证准备:仓储人员将成品入库所需的单证、记录等预备妥当。
四、检验流程1. 成品在待检区经质检人员检验合格后到达成品库,仓储人员核对成品检验报告,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等是否与本批成品相符。
2. 生产部门依当日进库明细汇总编制成品入库单,送仓储部门核对,签认后第一联送仓储部门,第二联带回生产部门备查。
五、检验异常处理1. 数量不符:仓储人员发现成品数量与入库单开具的数字不符时,应立即上报资源部经理并通知生产部门,经协商确定后,补齐成品或注明数量更改后办理入库。
2. 质量不合格:质量经质检检验不合格的,通知生产部领回返工。
六、检验入库搬运仓储人员须需监督并协助搬运人员按照规范操作进行成品的入库搬运,确保成品在搬运过程中不受损坏。
七、记录与报告1. 仓储人员应做好成品入库记录,包括入库日期、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状况等。
2. 仓储人员定期将入库记录汇总,编制入库报告,送相关部门备查。
八、制度管理与培训1. 公司应定期对仓储人员进行成品入库检验知识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2. 公司应定期对成品入库检验制度进行审查、修订,确保其适宜性。
九、罚则1. 仓储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成品入库检验,导致质量问题发生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2. 生产部门未按生产工艺要求生产,导致成品不合格的,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物料(成品)承认及检验管理规定
一、目的:对完成品检验,样品承认及来料检验过程进行有效管理,使成品或物料满足质量要求及时合格入库。
二、范围:所有成品检验,样品承认封样,来料检验相关作业。
三、职责:1、品质部:按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检验,并主导处理品质异常;2、研发工程部:对物料样品进行签样承认,提供相关的承认书,规格书及图纸。
3、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及承认书,出现品质异常与供应商的联络。
4、PMC部:品质异常协调处理工作。
四、管理流程:1、成品检验管理:1)、品质部收到生产部《完成品送检单》后就在15分钟内对完成品进行检验,如遇紧急出货,PMC通知生产部,生产部在《完成品送检单》上注明“紧急”,品质部应在5分钟内对完成品进行检验。
完成品检验,品质出现异常时,由品质部主导处理。
2、物料检验管理:1)、外壳套件及透镜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2套,给到研发部进行确认,并签样(1套给品质,一套研发留样备查),确认OK后方可通知供应商生产送货。
2)、LED灯珠、电源等物料由采购部要求供应商提供承认书1份,样品2份(1份签样给品质,一份研发留样备查),承认书给到研发部进行签字承认后给到文控中心发放给品质部及相关部门。
3)、包装材料由研发提供图纸给到采购部及品质部。
4)、以上需要提供的样品及资料需在来料前提供给相关部门(注:外壳套件图纸在其样品最终确认的情况下,1周之内提供给相关部门)。
4)、品质部在收到仓库的《物料送检单》,需在15分钟内对物料进行检验,紧急情况,仓库在《物料送检单》上注明“紧急”,品质部应在5分钟内对物料进行检验。
5)、品质部按相关资料或样品进行检验,物料检验OK,则贴PASS标或盖PASS章,并填写物料检验报告,仓库在物料有贴有PASS标或盖PASS章,方可进行物料入库作业,未入库物料严禁发到产线生产。
6)、在检验前,品质因没有以上相关检验资料,则第一时间通知PMC,由PMC负责协调处理并记录。
7)、物料检验出现品质异常,由品质部主导处理,应在发现品质异常1H内出具书面或电子档异常报告及相关图片给到采购部,填写物料品质异常单,知会PMC,并通知采购进行退货,因物料需要紧急上线生产,则由PMC提出,采购填写《物料特采申请单》,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是否可以特采或挑选使用。
2024年成品检验管理制度(2篇)
2024年成品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成品的种类和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保证成品的质量安全,维护和提升我国产品的竞争力,制定本《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二、检验机构1. 成品检验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提供专业的检验服务。
2. 检验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公平和保密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成品检验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成品检验的目的是确保成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消除潜在的质量问题,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2. 原则:成品检验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全面、有效地进行检验。
四、成品检验的流程1. 抽样:根据相关标准和法规,按照抽样计划进行抽样。
2. 检测:对抽样的成品进行必要的化学、物理、微生物等检测项目。
3. 判定:根据检测结果和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对成品进行判定,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
4. 处理:对不合格的成品进行分类处理,如退货、返修、报废等。
5. 记录:对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保留相关样品和实验数据。
五、成品检验的要求1. 检验项目:根据成品的特点和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确定必要的检验项目。
2. 检验标准:根据行业标准和国家法规,明确成品的质量标准。
3. 检验设备:选择合适的检验设备,确保设备符合检验要求。
4. 检验人员:成品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六、成品检验的监督1. 成品检验机构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成品检验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消费者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成品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成品检验的责任1. 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2. 成品检验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提供专业的检验服务。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成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八、成品检验的奖惩措施1. 对合格的成品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优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成品检验规定
成品检验规定.txt
成品检验规定
1.目的
本检验规定旨在确保成品的质量,满足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和销售的成品。
3.检验方法
3.1 外观检验:对成品的外观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污染或
其他不良现象。
3.2 尺寸检验:对成品的尺寸进行测量,确保符合规定的尺寸
要求。
3.3 物理性能检验:对成品的物理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强度、
硬度、伸长率等,以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4 化学成分检验:对成品的化学成分进行分析,确保符合相
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3.5 功能性能检验:对成品的功能性能进行测试,确保达到设
计和使用要求。
4.检验记录和报告
4.1 检验记录:对每次成品检验的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检验项目、检验结果以及检验日期等。
4.2 检验报告:根据客户需求和合同要求,提供成品检验报告。
5.不合格品处理
5.1 不合格品发现:如发现成品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将其
视为不合格品。
5.2 不合格品处理:不合格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进行返工、修理或报废处理,以确保不合格品不会进入市场和影响用户使用。
6.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故意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内控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7.监督和改进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成品检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根据不断变化的法规和标准进行持续改进。
以上为成品检验规定的主要内容,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工厂货物质量检查制度,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质检规定
货物质量检查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质量检验的管理,结合公司产品检验规程,严肃工艺纪律,保证不断巩固与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检验工作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以专职检查人员的检验为主,在共同搞好质量的前提下,调动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把员工的首检、巡检、自检、互检、与专职检查结合起来。
3.质量检查工作,应贯彻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精神:生产小组认真作好三检;车间作好所属各工序的质量检查;专职机构作好原材料入公司。
成品出公司和重点工序的质量检查,三者密切联系,相互协作。
在质保部的统一领导下,为提高产品质量而努力。
4.质量检查总的依据是:公司制定的工艺规程、技术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规定。
(1)原材料以金属原材料验收要求为检验标准。
(2)各类成品的零部件性能以及外观检查以国家相关标准为依据。
(3)产品工艺规程执行情况及半制品质量按公司制订工艺规程检查。
二、原材料检验1.凡入库的各种原材料应由供销科专人填写“原材料送验通知单”,详细注明原材料名称,数量、产地、单位编号,存放点连同原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合格证,一起交质保部进行检查抽样。
若遇货源紧张急迫待试需马上投产的,必须在送验通知单上写明“急”字样。
2.质保部接到“原材料送验通知单”和原制造单位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应由专人前往存放地点按国家或公司订技术条件的规定数量抽样送到并交给技术开发部。
3.技术开发部接到质保部原材料样品后按“急”或“一般”程序规定时间内拿出实验报告单如有某项指标不合格时应由该部门主任签署意见,说明该项不合格指标,对产品质量影响的意见,然后交质保部检验。
4.不合格的原材料经加工处理后,需重新检验加工项目,经质保部审查确实达到技术规定的标准应由质保部发给合格证,并盖上合格证章,供销科方可发给车间部门使用并严格按先进先出发用,否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5.合格的原材料,仓库必须按照规定的保管要求,按批分别堆放,不得将不同批次的原材料混杂堆放,否则作不合格品处理。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一、目的成品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成品质量的稳定和可靠,减少缺陷产品的出货,并为生产提供合格的成品,以满足客户需求。
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品的企业。
三、责任和职权1. 成品检验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成品检验管理制度;2. 生产部门负责提供成品样品供检验部门测试;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核成品检验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成品检验标准1. 检验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内部标准执行;2. 检验标准应包括产品的外观、尺寸、性能等方面的要求;3. 检验标准应经过验证和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成品检验程序1. 收样:成品检验部门从生产线或仓库中取样,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2. 准备:样品按照规定的数量和方法进行准备;3. 测试:根据检验标准,对样品进行各项检测和测试;4. 记录:将测试结果记录在成品检验报告中,并标明是否合格;5. 判定:根据检验结果和规定的判定标准,确定样品的合格与否;6. 处理:对于不合格的样品,根据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7. 存储:存储合格的样品,做好相关记录和标识。
六、成品检验频率1. 定期检验: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成品进行检验;2. 抽检:根据统计学原理,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成品进行检验;3. 特殊检验: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成品,需要进行专门的检验。
七、成品检验记录1. 检验记录应包括样品的编号、日期、检验项目、结果和检验人员等信息;2. 检验记录应保存一段时间,以备查阅和追溯。
八、成品检验报告1. 检验报告应根据检验记录编制;2. 检验报告应包括样品信息、检验项目和结果、判定结果等内容;3. 检验报告应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九、异常处理对于检验结果异常的情况,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括追溯原因、查找责任和采取措施等。
十、制度的修订和废止1. 本制度的修订和废止应经过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2. 修订和废止的制度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妥善保管旧版本制度的废止记录。
装配式构件成品检验管理规定(1)
装配式构件成品检验管理规定1.目的确保PC构件产品品质符合标准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PC件成品的检验和判定。
3.工作内容3.1定义3.1.1缺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要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3.1.2严重缺陷(Serious defect简称MA):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还包括预制构件吊装安全的缺陷。
3.1.3一般缺陷(Common defect简称MI):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3.2检验要求3.2.1成品自检吊装脱模人员应进行自检,发现构件异常后及时贴示不合格标签并备注不良情况,同时将构件不良情况记录在“PC件生产(成品)自检记录表”内;3.2.2品管成品实测实量抽检品管根据《制程控制管理规定》中的循环检验要求,对已检验完过程的产品进行成品实测实量检查,将检验的结果记录于“PC件实测实量测量记录表”,并加盖“实测实量检验章”。
3.2.3品管成品检验品管对入库前的成品,在构件的可视区域进行外观、钢筋、标示等方面进行检查。
3.3成品检验判定3.3.1品管员依照PC构件图纸、《PC构件实测实量标准》进行判定。
产品如为允收的合格品,则在产品标签右下方盖上品管合格标示,根据《标示及可追溯性管理规定》执行,并在成品入库单上签名或盖章,由生产部门办理入库。
3.3.4抽检产品如为拒收的不合格品,则品管人员根据《标示及可追溯性管理规定》在产品标签上方贴示不合格标签,并在标签上注明不合格项,再立即通知当班工位长,同时要求吊装人员将产品放置于不合格区域暂存,最后根据《返工返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3.5品管人员根据检验结果,记录于《PC件实测实量测量记录表》,同时针对产品检验异常记录在“质量异常记录表”上,重大及批量不良开出“品质异常处理单”。
3.4成品QC工程图成品QC工程图见附件一4.引用表单4.1PC件生产(成品)自检记录表4.2PC件实测实量测量记录表4.3质量异常记录表。
成品检查管理制度
成品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的成品检查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成品检查工作的员工,包括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成品检查的目的1. 保障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要求。
2. 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信任。
3. 预防和减少不合格产品的流入市场,防止可能造成损失和影响声誉。
4. 持续改进产品质量,使产品竞争力更强。
三、成品检查的内容1. 可靠性测试:对产品的使用寿命、性能等进行测试,确保产品可靠性和稳定性。
2. 外观检查:对产品的外观、尺寸、颜色等进行检查,确保产品外观完好。
3. 功能测试:对产品的功能进行测试,确保产品功能正常。
4. 包装检查:对产品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包装符合要求。
5. 标识检查:对产品的标识进行检查,确保标识清晰、准确。
6. 检验报告:对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四、成品检查的责任部门和人员1. 生产部门: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成品检查计划和方法,监督和指导成品检查工作。
3. 检验员:负责具体的成品检查工作,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判定。
5. 生产经理:负责对成品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并负责制定改进措施。
六、成品检查的流程1. 制定成品检查计划: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质量要求制定成品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
2. 进行成品检查:按照计划进行成品检查,记录检查结果。
3. 分析成品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原因。
4. 处理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制定改善措施。
5. 修改成品检查计划:根据检查结果确定改进措施,及时修改成品检查计划。
六、成品检查的频次1. 对于一般产品,应每批次都进行成品检查。
2. 对于关键产品,应每批次都进行成品检查,并进行可靠性测试。
3. 对于常规产品,可以适当减少成品检查频次,但不能低于每月一次。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成品检验工作,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各项成品产品的检验管理工作。
3.严格执行本制度,对检验结果负责,确保产品质量。
二、检验责任部门1.公司成品检验工作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由生产部门配合完成。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成品检验管理制度和相关工作规范,生产部门配合执行。
三、检验标准1.依据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司自定标准进行检验。
2.检验标准应与产品规格、性能和质量要求相匹配。
3.检验标准应是公开、透明的,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检验程序1.接受产品生产部门的成品,进行验收后,按照产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
2.检验前,要对检验仪器设备进行校验和检定,确保仪器准确可靠。
3.根据产品的特性和要求,确定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4.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定和判定,符合标准的,按要求放行,不符合标准的,采取相应的措施。
五、检验人员技能和能力1.质量管理部门要求检验员持有相关专业证书,并定期接受相关的技能培训,提高检验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2.检验人员要在进行检验工作前,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人员的技能和能力符合要求。
六、检验设备和仪器的管理1.质量管理部门对检验设备和仪器进行明确的规定和管理,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保证设备的准确可靠。
2.对检验仪器进行周期性的校验和检定,保证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检验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七、检验记录和报告1.对每批成品检验应做好记录和报告,包括检验结果、原始数据、检验人员、检验时间等信息。
2.对不合格的产品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并向生产部门通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检验记录和报告要妥善保存,作为重要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
八、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对不合格的产品,应根据不合格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返工、报废、退货等。
成品验证和检验管理规定
成品验证和检验管理规定1目的规定产成品的验证、检验和例外放行的有关规定,以便有效控制出厂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水平,满足并超越顾客的期望。
2范围适用于微电子分公司及微波事业部、微电子设备分公司、电子自动化分公司产成品的出厂检验、鉴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DPA试验及军检验收试验等的检验和试验工作,以及产品合格证开具的相关要求。
3 职责3.1质保中心/质量管理部负责产成品的出厂检验;负责产成品合格证的开具。
3.2质保中心实验室负责产成品的鉴定检验(除检测机构直接检测)、质量一致性检验、DPA试验及军检验收试验等的检验和试验,并负责出具相关报告及异常情况处理。
4 流程图5 内容与要求5.1 提交检验的产品质量控制5.1.1 提交检验的产品,应是符合产品的技术文件(如详细规范、技术协议等)和销售合同的合格产品。
5.1.2 提交检验的产品,应具有相关随同文件,如产品流程卡、伴同卡、配套表、产品筛选试验报告等,填写应清楚、准确。
5.1.3 提交检验的产品,应具有相关技术文件或要求,如产品企业(军用)标准、技术协议、订货合同等检验文件或要求。
5.1.4 对不符合提交要求的产品,由出厂检验员退回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再次提交检验。
5.1.5 对符合提交检验要求的产品,出厂检验员应填写“出厂质量检验产品登记表”,应注明检验批号、检验数量、试验抽样数量等信息。
5.1.6 混合集成电路军品,按照GJB597-88《微电路总规范》、GJB2438A-2002《混合集成电路通用规范》、SJ20668-1998《微电路模块总规范》或其他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检验批、检验批号控制和管理。
5.1.7 混合集成电路民品,按照GB8976《膜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总规范》、GB11498《膜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电路分规范》或其他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批、检验批号控制和管理。
5.1.8 微波组件和模块,按照SJ20527A-2003《微波组件通用规范》或其它相关产品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批、检验批号控制和管理。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成品检验工作,提高产品质量,保证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的成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成品检验是指对生产出来的成品进行检测、测试、评价和验收的活动。
第四条成品检验的目标是确保产品质量合格,满足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关质量数据和评估结论。
第五条成品检验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独立、随机抽样、及时评议的原则。
第六条成品检验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邀请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二章成品检验的组织与管理第七条成品检验应由检验班组进行组织,班组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组成。
第八条检验班组的组织结构由检验主管负责制订,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检验主管应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负责班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条检验主管应制定成品检验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检验班组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其他部门干扰,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检验结果的处理应及时、准确、详细,包括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等。
第三章成品检验的流程与方法第十三条成品检验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包括样品采集、样品处理、测试方法选择、数据处理等。
第十四条成品检验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方案应考虑样品数量和检验周期的合理性。
第十五条成品检验应选择适当的测试方法和设备,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第十六条成品检验应制定检验标准和指标,确保检验结果与合同要求相符。
第十七条成品检验应记录检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操作,包括仪器仪表校准、环境条件等。
第十八条成品检验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改进。
第十九条成品检验应每年进行一次外部质量审核,确保检验能力和合规性。
第四章成品检验的责任与义务第二十条检验主管负责成品检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检验工作按时完成。
第二十一条操作人员负责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成品检验,并处理检验结果。
第二十二条公司领导应重视成品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三篇)
成品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成品的检验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成品检验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全面、严格的成品检验制度,确保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成品检验的范围、流程、标准、要求、责任分工等。
第二章成品检验的范围与要求第五条公司的成品检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外观检验、尺寸检验、功能检验、性能检验等。
第六条公司的成品检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检验人员必须熟悉产品的设计、工艺、标准等基本信息;检验仪器设备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校准;公司必须建立成品检验档案,留存相关记录。
第三章成品检验的流程与标准第七条公司的成品检验流程包括:样品接收、样品登记、样品检验、样品记录、不合格处理、样品留样等环节。
第八条公司的成品检验标准包括: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公司内部标准等。
第四章成品检验的责任与分工第九条公司的成品检验责任分工包括:质量部门负责监督检验工作的进行;生产部门负责提供合格的样品;品质部门负责具体的检验工作。
第十条公司的成品检验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检验工作。
第五章成品检验的措施与要求第十一条公司的成品检验要制定检验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验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的成品检验要进行原始记录的留存,记录内容应详实、准确。
第十三条公司的成品检验要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理,包括修复、返工、退货等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的成品检验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第六章成品检验的监督与改进第十五条公司的成品检验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应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反馈信息,及时了解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评价,并针对性地改进成品检验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定期进行培训。
成品检测频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可靠性,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规范成品检测工作,明确检测频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二章检测原则第四条成品检测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检测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 严谨性:检测过程应严谨、规范,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3. 全面性:检测内容应全面,覆盖产品所有质量指标。
4. 及时性:检测工作应按时完成,确保产品及时交付。
第三章检测频次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五条成品检测频次应根据产品特性、生产工艺、原材料质量、历史数据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六条检测频次分为以下几种:1. 例行检测:对每个批次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2. 抽样检测:从每个批次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进行检测。
3. 特殊检测:针对特定问题或异常情况进行的检测。
第二节检测频次具体规定第七条例行检测:1. 通用产品:每批次产品必须进行100%的检测。
2. 关键产品:每批次产品必须进行100%的检测,并增加抽检比例,如抽检比例达到10%。
第八条抽样检测:1. 通用产品:每批次产品随机抽取5%进行检测。
2. 关键产品:每批次产品随机抽取10%进行检测。
第九条特殊检测:1. 原材料不合格: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追溯,对相关批次产品进行100%检测。
2. 生产过程异常:对异常产品进行100%检测。
3. 客户投诉:对投诉产品进行100%检测。
第三节检测频次调整第十条检测频次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1. 产品质量发生变化时。
2. 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
3. 原材料质量发生变化时。
4. 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时。
5. 行业标准或法规发生变化时。
第四章检测流程第十一条检测流程如下:1. 抽样:按照规定进行抽样,确保抽样过程的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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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品牌策略,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编制本文件。
二、部门职责
(一)质量管理部
1、参与起草检验标准;
2、根据相关检验标准和程序进行产品检验。
记录、统计检验信息,如有问题初步辨别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沟通、协同处理检验出的问题;
3、接收其他部门质量信息,协同处理。
(二)生产技术部
1、主要起草检验标准;
2、分析质量问题,辨别问题是原材料引起,生产工艺方法引起,还是产品研发问题等引起,并和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三)生产部
协同处理生产工艺方法问题;
(四)研发部
协同处理产品研发问题;
(五)采购部
协同处理供应商、原材料问题;
(六)仓储部
合格品的出入库,发运。
三、检验的程序
产品检验流程序
号总经理质量经理质量部生产部
相关规程/表
单
1 2
3 4
隔离不合格品
处理不合格品
审批审核
质检(或抽检)
判定
不合格
合
格
标识(红色)
返工报废让步下工序
产品生产
不合格品处理单
不合格品处理单
检验记录
记录/预防
(一)生产技术部制定成品、制程检验标准,质量管理部参与制定,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设备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二)产品在一开始生产时应贴有一个产品编号,生产部生产完产品,测试、清洁完毕后,通知质量管理部准备来检验和验收工作。
(三)检验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填写相应的检验记录。
(四)检验完毕后,对合格的产品贴上合格标识,通知库房人员办理入库手续或转到下一道工序。
(五)检测中不合格的产品应不允许入库或转入下道工序。
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区(库),并进行相应标识。
(六)检验和试验的记录由质量管理部检验组按规定期限和方法保存。
(七)检验时,如检验专员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应立即请相关部门会同验收,来判定是否合格。
会同验收的参与人员,必须在检验记录表内签字。
(八)检验专员根据产品的实际检验情况,对检验出的问题向责任归属部门提出改善。
四、产品检验的结果
(一)检验合格
1、经产品检验专员按照检验方案要求操作,验证符合时,则判定为产品合格。
2、检验专员应在产品检验单上签名,通知库房入库或转下道工序。
(二)检验不合格
1、检验专员按照检验方案要求操作,验证有不符合项,则判定为该送检产品为不合格。
2、检验专员在产品检验单上签名,经相关部门会商后,通知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做相应处理。
3、让步放行
不合格品的处理,即产品经检验专员的检验,其质量低于允收水准,但由于需求部门急需或其他原因,销售部或相关部门做出让步接收的要求,并填产品不良评审单,按照不良品评审程序要求操作。
不合格品管理工作流程说明
五、紧急放行控制制度
(一)总则
为了使紧急放行得到合理使用,并进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紧急放行的内涵
紧急放行的定义:所谓紧急放行,是指因需求部门急需而来不及验证就放
行的做法。
(三)紧急放行的条件
1、对紧急放行的产品,要明确做出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2、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
如有不合格项在技术上可以纠正,并且在经济上不会发生较大损失,也不会造成影响。
(四)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
1、应在产品检验程序中对紧急放行做出规定,明确紧急放行情况的审批人、责任人,规定可追溯性标识的方法,明确识别记录的内容,以及如何传递、由谁保存等。
2、紧急放行所使用的全部质量记录,应按规定认真填写,在保存期内不得丢失和擅自销毁。
3、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由责任部门(一般为销售部或售后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报经授权人(一般为厂长)审批。
本公司紧急放行批准人为生产厂长,若质量管理部和技术部负责人同时反对,则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4、对紧急放行的产品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产品的规格、产品编号、数量、时间、地点。
六、附则
本制度由骏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