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考资料(基于网络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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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电大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1一、单选题:A、A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

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从合同)。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C、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是(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则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续租该房屋)。

D、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F、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债权有(购货款债权)。

F、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G、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G、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合同中可以转让的是(买卖合同)。

G、根据我国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我国的提存机关为(债务履行地的公证机关)。

G、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4年)。

G、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G、关于承揽合同解除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H、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H、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H、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H、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在通常情况下,以下各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第三人直接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J、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由(双方当事人合理负担风险)。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一、名词解释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得分评卷人二、选择题考生注意:请将答案填写在下面的方框内,否则不得分。

1 2 3 4 56 7 8 9 10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 B.代位权人承担C.全体债权人承担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以上都不是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 B.侵权C.欺诈 D.不正当竞争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C.合同双方当事人D.协商确定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B.5年C.10年D.20年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 B.委托开发人所有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 D.国家所有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 B.可以是口头的C.必须是书面的 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得分评卷人三、判断正误(每题2分,共20分。

认为正确的写“正”,认为错误的写“误”)考生注意:请将答案填写在下面的方框内,否则不得分。

1 2 3 4 56 7 8 9 10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

[2024版]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历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2024版]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历年期末考试简答题题库

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历年期末考试题库第三大题、简答题题库说明:资料整理于2024年3月,涵盖2007年7月至2024年1月国开电大期末纸质考试的全部试题及答案;适用于2024年7月国开电大法学本科学员期末纸质考试。

简述保管合同的特征。

答:保管合同除为不要式合同、劳务合同、继续性合同等特征外,还具有以下特征:Q)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

《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J这表明我国法上保管合同为要物合同,为成立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

(2)保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

保管合同以无偿为原则,原则上,保管人为寄托人保管其物品,寄托人并不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由寄托人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从而使保管成为有偿合同。

简述保理合同中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义务。

答:应收账款债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1)依约将应收账款债权移转给保理人的义务。

(2)支付报酬的义务。

(3)必要的协助义务。

(4)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5)不得在通知债务人后擅自变更和终止基础交易合同的义务。

简述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答: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Q)须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两项债务,并且相互为对价给付。

(2)互为对价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

(3)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丧失或有可能丧失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

(4)应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未能为对待给付或为债务的履行提供适当的担保。

简述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的区别。

答:不安抗辩权与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并不相同,比较而言,主要有以下区别:Q)两者的前提条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要求债务履行时间有先后;而预期违约规则无此要求。

(2)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

(3)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不要求对方主观有过错,而预期违约属于违约,要求主观上有过错。

(4)法律救济不同。

不安抗辩权只是有条件地取得解除合同的权利,而预期违约则当然取得解除合同的权利。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电大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投标2.附条件合同3.代位权4.违约责任5.买卖合同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B.收养关系C.监护关系D.财产关系2.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3.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B.代位权人承担C.全体债权人承担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B.为效力未定合同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D.以上都不是5.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由当事入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A.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完毕之前B.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生效前C.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成立之前D.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既未成立亦未生效之前6.违约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

A.合同B.侵权C.欺诈D.不正当竞争7.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负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B.接受履行的一方C。

合同双方当事人D.协商确定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A.1年B.5年C。

10年D.20年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B。

委托开发人所有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10.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

A.可以是书面的B.可以是口头的C.必须是书面的D.必须是经过公证的1.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购买人订立买卖合同,但可以作为赠与人订立赠与合同.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视为有效。

3.如果受要约人是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诺,则只能视为是向其他人发出了新的要约。

4.无效合同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定。

5.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

6.合同的转让是广义的合同的变更,所以,只有债的三要素中全部要求发生变更,才被认为是合同的变更。

2022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4

2022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4

2022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2022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本科《合同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马全力整理的电大期末纸质考试必备资料、!) 说明:试卷号:1044。

资料整理于2022年8月31日。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A)。

A.技术转让合同 2.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的地点是(B)。

B.合同承诺生效地 3.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A)。

A.成立生效 4.对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B)。

B.一年 5.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C)。

C.通知 6.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B)。

B.出卖人承当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C)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C.12个月 8.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B)。

B.承当连带责任 9.委托开发完成的创造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A)。

A.研究开发人所有 10.保管合同自(C)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C.保管物交付二、多项选择题 11.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ABDE)。

A.出版合同B.股票质押合同 D.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E.房地产抵押合同 12.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有(全选)。

A.平等、自愿原那么B.公平原那么C.合法原那么D.老实信誉原那么E.保护公序良俗原那么 13.以下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ABC)。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C.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14.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当的违约责任主要有(BDE)。

B.赔偿损失 D.继续履行合同 E.采取补救措施 15.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ACDE)。

电大考试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附答案

电大考试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附答案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1一、单选题:A、A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

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从合同)。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C、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是(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则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续租该房屋)。

D、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F、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债权有(购货款债权)。

F、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G、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G、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合同中可以转让的是(买卖合同)。

G、根据我国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我国的提存机关为(债务履行地的公证机关)。

G、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4年)。

G、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G、关于承揽合同解除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H、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H、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H、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H、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在通常情况下,以下各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第三人直接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J、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由(双方当事人合理负担风险)。

电大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电大本科法学《合同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合同法》期末复习资料1一、单选题:A、A公司欠B公司货款50万元人民币,B公司经与C公司商量,双方就B公司对A公司享有的债权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B公司并将该转让合同通知了A公司。

B公司和C公司的转让合同,称之为(从合同)。

C、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是(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C、承揽人在履行承揽合同中的下列行为,属于违约行为的是(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遂自行更换为自己确认合格的材料)。

C、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则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续租该房屋)。

D、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

F、法律规定可以抵销的债权有(购货款债权)。

F、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G、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G、根据《合同法》规定,以下合同中可以转让的是(买卖合同)。

G、根据我国司法部颁布的《提存公证规则》,我国的提存机关为(债务履行地的公证机关)。

G、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期间为(4年)。

G、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G、关于承揽合同解除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H、合同的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H、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H、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H、行纪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因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在通常情况下,以下各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第三人直接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J、技术开发合同中双方未约定风险负担的,由(双方当事人合理负担风险)。

国开电大2022年春季期末考试《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试卷代号1044)

国开电大2022年春季期末考试《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试卷代号1044)

试卷代号:1044国家开放大学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合同法试题2022年7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1. 合同法本质上是( )的法律规范。

A. 静态财产关系B. 财产归属关系C. 财产流转关系D. 债务关系2.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在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 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 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 乙有权拒绝交付与5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3. 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

后乙告诉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

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500元的低价卖给丙,之后被乙发现。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 由于甲并非无偿转让财产,故乙不得主张债权人撤销权C. 如丙不知甲恶意损害债权人乙的利益,则乙不得主张撤销D. 乙撤销甲的出卖行为后,可以直接要求丙将冰箱和彩电返还给自己4. 甲公司销售货物给乙公司,乙公司应付100万价款,2022年底前付清。

双方还特别约定,甲公司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债权。

2021年8月,甲公司与丙公司订立债权转让,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

丙在查阅甲与乙之间的购销合同时,知晓了该债权不得转让的约定,但仍接受了应收账款的转让。

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 )。

A. 因丙公司明知该笔应收账款不得转让,故其与甲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B. 乙公司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该债权不得转让为由拒绝向丙公司付款C. 如2022年9月丙公司向乙公司要求付款,后者可以清偿期未届满为由拒绝支付D. 因甲公司转让债权构成根本违约,故乙公司可主张解除合同5. 王某向丁某借款100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第二天交付。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4-2025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Word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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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实践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B.赠与合同C.保管合同D.运输合同2.下列属要约的是( )。

A.某股份公司的招股说明书B.某公司在电视台播发的售房广告,但称“价格面议” C.某出租车未打开顶灯,在马路上行驶D.某处于运营中的自动售货机,投入一元硬币,自动送出一杯可乐3.合同的价款或者酬劳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履行的规则是( )。

A.依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B.依据订立合同的签订地的市场价格履行C.依据政府部门规定地的价格履行D.按当事人重新约定的价格履行4.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

A.6个月内行使B.1年内行使C.2年内行使D.5年内行使5.下列状况中,不能引起合同变更的是( )。

A.债务人违约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B.经法院裁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C.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内容达成一样看法D.原合同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6.违约行为是构成违约责任的( )。

A.首要条件B.重要条件C.唯一条件D.一般条件7.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

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确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

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摄像机全部权转移的时间是( )。

A.8月7日B.8月8日C.8月9日D.8月15日8.以下各选项中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的修理义务表述正确的是(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Word最新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2022-2023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1044)(Word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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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下列合同中,应当实行书面形式的是( )。

A. 技术转让合同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D.保管合同2.合同成立的一般时间为( )。

A.要约发出时间B.承诺生效时间C.合同签字时间D.签订确认书时3.甲对乙声称:“我打算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乙马上向甲表示:“我情愿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

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 )。

A.由原告居处地人民法院管辖B.由被告居处地人民法院管辖C.由原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D.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5.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

A.应当通知债权人B.不必通知债权人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D.应当经债权人同意6.供用水合同主要适用于( )。

A.乡镇的供水B.农村的供水C.城市的供水D.有居民居住的地方的供水7.可以随意撤销的赠与合同,( )。

A. 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B.可以是全部类型的赠与合同C.可以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D.可以是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8.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

A. l年B.5年C.10年 D. 20年9.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若总承包人合法地将承包工作交分包人完成,则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由( )向发包人担当责任。

A.总承包人B.分包人C.分包人和总承包人连带负责D.总承包人和第三人平均分担责任10.甲将一辆吉普车寄售在乙信托商店,约定寄售价为25万元,寄售酬金为寄售价的1%,几天后,信托商店以27万元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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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月20日,某纺织厂与某服装厂签订一份布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纺织厂与1998年2月20日前提供真丝双绉面料 1000米,服装厂支付价款8万元,并于签订合同的6个月后于1997年7月20日将货款一次性全部支付。1998年1月20日,服装 厂通知纺织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纺织厂回函.言:因设备老化,按时交付有一定困难,请求暂缓履行.服装厂因为 要抢在夏季到来之前上市销售该批真丝服装,没有同意纺织厂迟延履行的要求。1998年2月20日,因纺织厂担有履行合 同,服装厂致函纺织厂,要求纺织厂最迟在3月10日前雁行合同,否则解除合同。1998年3月10日,纺织厂仍未履行合同, 服装厂只好从别的渠道用每米90元的价格购买了真丝双绉面料1000米,总价款9万元,同时通知纺织厂解除合同,返还8万 元货款及利息,并要求纺织厂赔偿误工损失及购买布料多支付的1万元价款。1998年6月10日,纺织厂要求履行合同,称服 装厂解除合同没有征得纺织厂的同意‘,因而合同没有解除,服装厂应当接受货物。在遭到拒绝后遂起诉至法院。试分 析:(1)服装厂是否有权解除合同?(2)法院能否支持纺织厂的主张?(3)服装厂能否要求损害赔偿?答:(1)服装厂有权解除 合同。依照《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服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中,纺 织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在服装厂的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因此服装厂有权解除合同。(2)法院不能支持纺 织厂的主张。这涉及到法定解除权应当如何行使的问题。依照《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服装厂在解除合同时通知了纺织厂,纺织厂对此没有提出异 议,依照法律的规定,合同自解除的通知到达纺织厂时就已经生效,不需要纺织厂的同意。因此纺织厂的主张,法院不能 支持。(3)服装厂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依据法律有关规定,解除合同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当事人解除合同后如果有其他 1999年10月11日,某化工厂为扩大生产,向某公司借款20万元,约定于2000年10月11日偿还,若迟延还款,某化工厂承担 违约金。2000年10月11日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偿还借款,某化工厂因产品销售不好,一时无力清偿20万元借款,于是某化 工厂向某公司请求暂缓一段时间偿还,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此后双方未再发生联系。2002年10月30日某公司找到某化工 厂要求偿还借款并付清迟延还款违约金。某化工厂以还款时效已过,拒绝还款,某公司遂诉至法院。试分析: (1)某化工 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什么?(2)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款的请求能否得到实现?答:(1)某化工厂拒绝还款的理由是某化工厂 要求暂缓偿还借款,某公司未作任何表示,推定为合同没有发生变更。按照《合同法》第129条的规定,因其他合同争议 提起诉讼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上述合同因未变更,诉讼时效仍按照原合同计算,其诉讼时效的最后期限是2002年10月11 日。因此,某化工厂可以以诉讼时效已过而拒绝还款。(2)依我国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权利人虽可提起诉讼, 但只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而没有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即其所主张的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某公司要求某化工厂还 款的请求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得不到实现。 2001年5月26日,某印刷厂与某科技开发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印刷厂从科技开发公司购买应用于激光照排的排版 设备一套,单价50000元。因为科技开发公司原有的排版设备不能完全符合印刷厂的生产要求,故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 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改造生产,科技开发公司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这一点。2001午7月26日,新设备运到印刷厂。印 刷厂随即按合同支付了货款。可是印刷厂8月初在安装设备之后进行测试时发现设备在辨认字体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即要 求科技开发公司来人处理。经检查后,印刷厂发现该设备远远达不到排版的技术要求,其原因是科技开发公司生产的设备 没有完全按 某印刷厂提供的资料制作,由于设备存在以上问题,致使无法正常投入使用,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重 新制作符合其要求的排版设备。试分析:(1)该案例中的合同是买卖合同?还是承揽合同?合同性质的不同对案件的结果是 否有影响?(2)本案应该怎么处理?答:(1)本案属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都存在标的物的交付,这使得二者在社 会生活中有时极其相似,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承揽合同的定作物是根据定作人的要求而制作,它必须是存在于合同履行之 后;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存在于买卖合同订立之前,或者虽存在于买卖合同履行后,但是出卖人根据自己的标准生产 的标准化的成品,买受人只是选择了规格。本案中印刷厂要求科技开发公司按其提供的资料进行生产,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有重要的意义。(2)本案中承揽 人科技开发公司没有按照定作人某印刷厂的要求进行工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 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04年8月25日,李某乘坐上海市华南出租汽车公司所属的一出租车回家。在经过一天桥的时候,李某突然被从未摇上玻 璃的车窗外飞入的一个石子打伤右眼,经医治无效而失明。法医鉴定李某已构成伤残六级。因当时未能找到这场横祸的制 造者,与承运的出租汽车公司协商亦无结果,李某遂向法院起诉,以该出租汽车公司未能履行安全运送义务为由,要求赔 偿医疗费及其他损失40万元。出租汽车公司以伤害不由自己造成,自己没有过错为由拒绝赔偿。一审法院认为,该案中双 方当事人对损害的造成都没有过错,应以公平责任原则处理,判决李某负担损害的30%,出租汽车公司负担70%。(1) 出租汽车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请说明理由。(2)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为什么?答 (1)应该。因为法律 明确规定了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义务以及违反该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290条,第302条第1款规定进行分 析。(2)不合理。本案不能适应《民法通则》第132条的公平责任原则来处理。这是因为,公平责任原则适应的前提是, 各方当事人对于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而且,该损害不属于法律规定没有过错也应负责的情况。而对于本案而言,按法 律规定,承运人不能因为自己没有过错而免责。所以,本案不存在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前提条件,承运人负有全部的损害 赔偿责任,法院关于双方分担损失的判决不当。 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 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 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 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畜牧站遂诉至法院。 问: (1)马某要求畜牧站支付运费,该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 么? (2)针对畜牧站要求付款的请求,马某以不可抗力要求免责,能否成立?为什么? (3)如果马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合同中规定的定金与违约金条款能否同时适用?为什么?答:(1)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 明确的,交付动产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合同的履行地应为畜牧站。因此将乳牛从畜牧站运到马某养牛场的 义务应当由马某承担。同时如果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应当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因此马某应当承担履行费用。 (2)不成立。对于金钱债务来说,由于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它不属于合同的标的,只是一种支付手段,因此不存在不可抗 力的问题。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3)不能 同时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 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甲厂向乙大学去函表示:“本厂生产的w型电教室耳机,每副单价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 我校愿向贵厂订购w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 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为此甲厂以乙大学违约为由起诉于法院。试分析。1.乙大 学是否违约?2.为什么?答1.乙大学不违约。2.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对甲厂的回函是一个附条件的接受甲厂要 约,其对甲厂的要约作出了实质性变更,这一行为并不是承诺,而是一个新要约。因此合同没有成立,乙大学并不承担任 何违约责任。 甲公司与乙大厦签订一办公用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所学的《合同法》的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假 如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30年,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假如租赁期间房屋需要维修,承租人甲公司也要求维修,但 由于出租人乙大厦没有维修,致使办公室天花板塌落,造成甲公司财产损失,责任应当由谁承担?为什么?(3)为了美观舒 适,甲公司自己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但未经出租人乙大厦同意,乙大厦知道后要求甲公司恢复房屋原状,乙大厦的要求是 否合理?为什么?(4)甲公司为了节约办公费用,经乙大厦同意将房屋转租给另一公司,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关系是否解 除?为什么?(5)在承租期间,乙大厦将房屋出售,是否需要征得甲公司的同意?为什么?答:(1)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那部分无效。(2)责任应当由乙大厦承担。《 合同法》第2l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合同法 》第220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乙大厦的要求合理。《合同法》第 223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 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甲公司没有得到乙大厦的同意自己进行装修,违反法律的 规定,因此,应按出租人的要求恢复房屋原状。(4)甲公司和乙大厦的关系没有解除。《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 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5)乙大厦不需要 证得甲公司的同意。但应当提前通知甲公司。《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 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 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 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 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答:(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 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 甲家电城3月份欲从乙电视机厂购进某型号电视机1OO台,每台2800元,共计28万元。双方约定4月份货到后先付20万元, 其余待销售后付清余下的8万货款。同年4月中旬乙电视机厂送来某型号电视机100台,甲家电城按照约定先支付20万元, 余下的8万元待电视机销售后再付。6月初乙电视机厂想在甲家电城开设销售专柜,打开销路。双方遂签订租赁场地合同, 约定租赁期为1年,自同年6月1日起起至次年6月30日止,月租金2万,共计24万元。由乙电视机厂3个月付1次,分4次付清 。9月1日是乙电视机厂交付租金的时间,乙电视机厂通知甲家电城,称用应收甲家电城的8万元电视机货款中的6万元抵销 其6月1日到9月1日的租金。试分析:(1)用所学的合同法的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乙电视机厂的做法是否合法?(2)为什 么?答:(1)乙电视机厂的做法符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案涉及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中债务相互抵销的法律规定。抵 销,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就互负给负种类相同的债务,各自得以其对他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 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2)我国《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 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 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本案中,甲家电城与乙电视机厂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彼此的合同标的物又属于种类和品质相同 的货币,也到了履行期,因此,乙电视机厂可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同类债务相互抵销的规定,通知甲家电城对6万元 甲建筑公司与乙特种钢厂达成口头协议,由乙特种钢厂在半年之内供应甲建筑公司100吨镀锌钢管。三个月后,乙特种钢 厂以原定镀锌钢管的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建筑公司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特种 钢厂将不能按期供货。甲建筑公司表示反对,并声称,如乙特种钢厂到期不履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试分析:1.此案 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协议有无法律效力?2.为什么?答: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2.《合同 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此案中当事人订立的购买镀锌钢管的合同采用了口头形式。按现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 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案是关于工矿产品买卖合同,按照国务院《工矿产 品购销合同条例》第4条的规定,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此案当事人订立的买卖工字钢的合同不是即时清 结的合同,不能采用口头协议,而应当采用法定的书面合同形式。由于双方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合同形式,合同没有成立, 双方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企业与乙企业达成口头协议,由乙企业在半年之内供应甲企业50吨钢材。三个月后,乙企业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 求加价,并提出,如果甲企业表示同意,双方立即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乙企业将不能按期供货。甲企业表示反对,并声 称,如乙企业到期不腹行协议,将向法院起诉。试分析:(1)此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有无法律效力?(2)为什么? 答:(1)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2)依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 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合同在《合同法》上属于不要式合同,不采取书面 形式对买卖合同效力没有影响。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时起生效。本案中双方当事人 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生效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理应按照合同严格遵守的规则,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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