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国家形式与国家标志
第四讲 国家形式
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免案的权利;
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 。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
1、性质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行使自 己权力的中央机关。 2、常设机关不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党的 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就是我们平时简称的 “中央”、“党中央”或“中共中央”。在全国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 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 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在现代国家中,只有尼泊尔、约旦、沙特阿拉伯等极少
数国家实行这类政权组织形式。
议会君主制 议会君主制也称为议会君主立宪制。其特点: ( 1 )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 是国家权力中心。 ( 2 )仍然保留君主称号,保留君主显赫的地 位和象征国家统一与尊严,君主仍是国家政治制 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君主是“统而不 治”,只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为礼仪 性的。
1958年后的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人民代表大会制
1、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 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组成整个国家机构,实现 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我国的国家形式
我国的国家形式
我国的区域划分
行政区域的划分,就是将国家的领土划分为若干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以便利国家的管理
行政区域划分如下:(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 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 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 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 民族自治地方 (4)特别行政区
和地方民族主义
02
在我国,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反 对大汉族主义
这是由汉族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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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有
重大影响这一现实情况所决定的
我国的国家形式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土内,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遵 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 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 方和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当家做主, 管理本地方民族的内部事务。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 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 的代表外,其他各民族也应有适当名 额的代表
10
我国的国家形式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 还可以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 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 (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 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 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1)凡是聚 居的少数民族,都有权实行区域自治; 也只有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才能够 实行区域自治
高三政治我国国家知识图表
2.
我国的国家 职能 (17—19 页)
4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 和活动原则(49—53 页)
5
我国国家机构的本质
7
我国的政党制度 (88--92 页)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 基本原则(106)
8
9 10
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 (112)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 制度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2
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公民与国家关系
13
高三政治常识-------我国国家政治制度知识总结
知识项 1. 我国的国家性质 (即我国的国体) (13 页) 内 容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 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是新型的民主和新型的专政。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 着我国的国家职能、我国的政体、我国国家机构的性质本质、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⑴ 对内职能:第一,政治职能。主要表现为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破坏活动和民主政治建设。第二,经 济职能。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第三,文化 职能。第四,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⑵ 对外职能:第一,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第二,发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第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挥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作用。 我国的国家职能既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又体现了我国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职能是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主 要依据。我国的国家职能由我国的国家机构来实施。 分类:我国的国家机构,按其类别可分为五部分:①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②国家行政机关(人 3 我国的国家机构设置 (45 页) 民政府) 、③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④国家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⑤国家军事机关。 按其层级又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最高国家 权力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 察院。地方国家机关分为:省级国家机关、县级国家机关、乡级国家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的自治 机关,特别行政区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是我国的国家职能。 ⑴民主集中制原则 ⑵对人民负责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坚持群众路线) ⑶依法治国原则[内含 知识点有: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生活中的权威。目的是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 当家作主的地位。贯彻落实、对国家机关的要求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严格依法办事。① 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实现 依法治国的前提;②行政机关(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行政,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③司法机关要严格 执法、公正司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④还要加强执法监督;⑤做好普法教育工作;⑥把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50 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 6. 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 具有很大的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 形式(即我国的政体) 保证我国各民族的平等和团结。 (20—24 页)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选举产生同级其他国家机关,并领导和监督其他国家机关。人大的常设机 构是人大常委会。人大的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人大代表的权利有:①发言、表决免责权;②提案权;③质询权等。人大代表的义务主要包括:①模范遵守 宪法和法律、②保守国家机密、③密切联系群众、④接受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监督。人大代表由选举产生,权利来 自人民,受人民监督。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基本内 容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中国共产党和个民主 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合作的基本方针是 “长期共存、 互相监督、 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 ;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意义: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利于党和国家决策的 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是实现民 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民族平等、团结 的物质保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 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意义: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 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都结合起来。 十七大: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 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如:农村的村委会、城市的居委会、职工代表大会等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政策。 (123 页) 和谐统一关系,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等自由、监督权) 我国公民的政治 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正确对待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三原则(公民在法律 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相结合原则) 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制定依据: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 是我国对外职能的具体体现。 基本内容:第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第二,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 界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在外交活动中,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是我国外交政策的首要目 标。第三,独立自主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第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我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准则。互相尊 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31 页)一国两制是其中的特殊性,是局部。 质、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是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最高形式。
国家形式(上)
国家形式一.国家形式概述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结构形式就是国家权力横向结构与纵向结构的具体表现。
国家性质构成国家制度的核心,在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相互之间又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表现为:1.国家性质在一般情况下决定国家性质。
2.国家形式反应并制约国家形式。
二.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区别:政体着重于体制,政权组织形式着重于机关;体制粗略的说明国家权力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政权组织形式则着重于说明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
政权组织形式则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组织形式,或者说是国家机关的内部结构形成。
三.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组织形式的种类(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
(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都是共和政体,其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制。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
(二)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
(三)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
(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
归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利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补充:(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一院制(三)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设机构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因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集中统一的行使国家权力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能保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保证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六.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来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一)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的组织关系第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第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第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1.组织机构建设。
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
二、单一制和联邦制
国
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
家 单一制 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
结
构
根据国家权力集
形
中程度的不同
式 复合制 联邦制
邦联制
(一)单一制 1、组成单位
是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2、特征
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权、一部宪法、一种法律体系。
中央政府享有较大权力,地方要服从中央。
(二)联邦制 1、组成单位
国体与政体的关系示意图:
内容
国体: 哪个阶级掌握国家权力
国
(横向落实权力)
家
国家管理形式(政体) 统治阶级如何
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
落实权力
国家结构形式
(纵向落实权力)
伊拉克概况
伊拉克是一个以阿拉伯人为主的多民族国家,生活着2600 万伊拉克人,其中阿拉伯人约占73%,库尔德人约占21%。阿 拉伯语为伊拉克官方语言,北部库尔德地区的官方语言是库尔 德语。
规定单位成员享有较大的自治权
个别允许组成成员有外交权,具 从对外关系看: 有两个国籍
含义 构成 从法律体系看
单一制
由若干行政区域构 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全国只有一部宪法
联邦制
由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 治实体构成的国家
有联邦宪法,联邦各组成 部分也有自己的宪法
从国家机构组 成看
从权力授予看
典型国家
全国只有一个中央政府 有联邦中央政府,联邦各组
(2)在当代中国,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全体人 民的共同意志。
(3)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 中国,这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4)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任何旨在制 造“台湾独立”的图谋,终究是不能得逞的。
第十章 国家形式与国家标志
第十章国家形式与国家标志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概说一、国家形式概述(一)国家形式的概念和内容1.概念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或者说是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2.内容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前者指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后者指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二)国家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1.国家性质在一般情况下决定国家形式不同类型国家的统治阶级必然要采取一种最适合自己行使暴力的方式方法,选择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国家形式国家性质发生变化时,国家形式也随之变化﹡国家性质只是诸多决定国家形式的因素之一(其他还有民族的、历史的、地理的因素),只不过是起主导型的决定因素2.国家形式反映并制约国家性质统治阶级选择的国家形式有利于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能促进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反之就会导致国家的衰亡二、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一)政体的概念是相对国体而言的,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二)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实现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是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三)两者的关系1.联系前者是对后者的抽象与概括,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2.区别(1)着重点不同:前者着重于体制,粗略地说明国家权力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后者着重于机关,详细地说明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2)政权组织形式相同,政体未必一样。
相同政体之下亦可能采用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三、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政体的种类比较简单:1.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君主、贵族、民主2.资本主义国家:君主、共和3.社会主义国家:共和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就比较复杂(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1.君主政体下的政权组织形式(1)二元君主制:以君主为核心,由君主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政权组织形式。
如明治宪法下的日本,现代尼泊尔、约旦和沙特(2)议会君主制:以议会为核心,君主只是行使一些形式上的或礼仪性的权力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形式
国家形式
国家形式是西方思想家传统的研究课题。 国家形式是西方思想家传统的研究课题。古 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开国家形式研究之先河, 希罗多德开国家形式研究之先河 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开国家形式研究之先河, 数千年来国家形式的理论从简单到复杂, 数千年来国家形式的理论从简单到复杂,已发展 成为政治学理论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成为政治学理论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本章教学任务是介绍国家政体形式和国家结 构形式两大基本内容。 构形式两大基本内容。
(维护城邦整体利益) 维护城邦整体利益)
腐败的政体
(谋求掌权者自身利益) 谋求掌权者自身利益)
一个人 少数人 多数人
君主政体 贵族政体 共和政体
暴君政体 寡头政体 民主政体
西 方 近 代 著 名 思 想 家
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 主权的归属
君主政体 贵族政体 民主政体
民主政体 寡头政体 君主政体
划分标准: 划分标准: 立法权的归属 共和政体 专制政体 君主政体 君主立宪) (君主立宪)
● 制度改革
①强化人大立法职能加快立法步伐 ②强化人大监督职能并加大力度 ③提高人民代表本身的素质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理论
●国家结构形式的涵义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权力分配的特定模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权力分配的特定模式,即国家整体与部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格局。 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力格局。 ●国家结构形式的构成要素 统治阶级把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层次的行政区域, ①行政区域 统治阶级把全国领土划分为若干层次的行政区域, 并相应地设置不同级别的政权机关。 并相应地设置不同级别的政权机关。 ②权力范围 统治阶级依据一定原则规定各级政权机关的权力范 明确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的界限。 围,明确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的界限。 ●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政体形式 两者构成了国家形式。 两者构成了国家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反映的是国家纵向的权力格 国家政体形式反映的是国家横向的权力格局。 局,国家政体形式反映的是国家横向的权力格局。
国家性质及国家形式
民族区域自治
• 民族区域自治 • 宪法第四条第三款: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 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形式自 治权。个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不可分割的部分。 • 《民族区域自治法》 • 民族自治+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
• • • • • • •
民族区域自治 人大代表 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行政首长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财政 公安部队 人事
特别行政区
• • • • • • • • • • • • 特别行政区 宪法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 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广泛的自治权 行政管理权 立法权 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货币 财政独立,无需向中央政府纳税 原有的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以及生活方式不变 主权统一,中央政府是唯一的主权代表,国防和外交事务由中央政府统 理。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念 • 民族的问题:民族融合深入、少数民族的 比例和少数民族间的比例问题 • 大国与联邦制 • 民主与规模 • 自上而下局限 • 地方自主权
• 政权组织形式 • 国家政权在形式上是如何被组织起来的,具体指国家 权力的横向分配及其应用。 • 政体的基本类型 • 君主立宪制:以世袭君主为国家元首,但其权力又根 据宪法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 • 君主专制不受宪法约束和限制,无法纳入宪政体制 • 二元君主制: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普鲁士宪 法、明治宪法 • 议会君主制:只是国家元首,但只是象征,英国、现 代的日本
• 共和制: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元首都由选举产生, 依据宪法形式职权,并有一定任期的政体。 • 分权的模式 • 议会至上 • 三权分立 • 混合体制
•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 是根本制度) •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全国 性的代表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并直接行事国家 立法权。最高的权力和地位,其他机关从属于它。 •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代表机关产生,对代表机关负责, 并受其监督。 • 民主集中制是其基本组织和活动原则。 • 民主选举产生全国和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 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基础上,确立权 利的分工与监督机制。
国家类型和国家形态概要课件
集权主义国家
极权主义国家:法西斯 国家,极端化的意识 形态、垄断性的政党、 神化的领袖专制、秘密 警察统治、政治对社会 生活的全面深渗透和控 制。
威权主义国家:主张中 央集权;政治权力高度 集中个人和少数集团; 社会受到有限控制;以 民族主义为主要意识形 态,但较为脆弱。
分权主义国家:意识形 态上的多元主义;竞争 性的政党制度;定期的 议会选举;代议制政府 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衡 原则。
• 勾结型国家与俘获型国家
• 勾结型国家——掠夺型国家:政府与特定利益 集团为了自身利益相互勾结的状态,这种状态 既可能是稳定的,也可能是周期性震荡的,勾 结型国家是一种强强联合,长此以往必然演变 成掠夺型国家。
• 俘获型国家:组织通过向公职人员提供非法的 个人所得来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国家法律、政策 和规章。在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在威权体制 下或计划经济中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的国家与政 府因为市场的诱惑而被市场俘虏,财团在政治 中发挥重要作用,甚至可以有利于自身的游戏 规则,政府成为财团政治的俘虏。
国家类型和国家形态
国家类型 (一)按照所有制形式为标准划分
社会主义国家
资产阶级国家 封建制国家 奴隶制国家
(二)以国家与社会关系为标准划分
传统国家
绝对主 义国家
现代民 族国家
区分标准:现代社会物质生产高 度发达、信息和行政监视大幅延 伸、暴力手段为国家垄断、工业 专业渗透到社会各方面
(三)以政治治理形式为标准划分
• 国家形态
• 失败国家:国家治理结构衰败和国内 主权丧失而导致的统治能力下降甚至 治理失效的无政府状态。
• 依附性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依 附于生产资料占垄断地位的阶级并为 之服务。
• 自主性国家:国家作为一定疆域和民 众控制权的机构可以制定、追求并不 简单反映社会组织、阶级和整个社会 的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与愿望的目标。
宪法学复习资料
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宪法的制定1、概念:宪法的制定又称为制宪或立宪,是指宪法制定主体依照一定的理念、基本原则和程序并通过制宪机关创制宪法的活动2、制宪机关:制宪机关又称为立宪机关,是指接受制宪权主体委托,具体制定宪法的机关。
制宪机关不是宪法制定权的主体,宪法制定权的主体是全体人民。
3、制宪程序:制宪程序一般包括:(1)设立制宪机关(2)提出宪法草案(3)通过宪法草案(4)公布宪法的解释1、宪法解释的概念:宪法解释是指宪法解释机关根据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对宪法规定的含义、界限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2、宪法解释&宪法监督:宪法解释是宪法监督的基础。
而在宪法监督的意义上来说,宪法解释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
3、宪法解释&宪法修改:都是使原有的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保持一致、协调二者之间关系的方法。
他们之间的界限在于:宪法规范是否还能够和社会实际保持一致。
4、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①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解释制②普通法院解释制③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解释制宪法解释的种类:①有权解释和学理解释(根据宪法解释效力划分;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②合宪解释、违宪解释和补充解释(根据目的划分;解释符合宪法、违反宪法、对宪法存在的缺漏进行补充性说明)③语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依据宪法解释的方法划分;目的解释与系统解释有着密切的联系)宪法解释的原则:①符合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②符合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和目的③协调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解释:1954和1975宪法没有规定、1978和1982宪法规定宪法解释全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含义: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部分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依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①使宪法的规定适应社会实际的发展和变化②弥补宪法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缺漏宪法修改的限制:一些宪法规定某些内容不能成为修改的对象①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基本精神②国家的领土完整③政体宪法修改的方式:①全面修改②部分修改宪法修改的程序:①提案②先决投票③公告④议决⑤公布宪法的基本原则1、宪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所采取的基本立场和准则。
第九、十章.国家形式
第九章国家形式(上):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自学,作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第十章国家形式(下):国家结构形式国家形式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的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单一制和联邦制(一)单一制(single state):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而各组成单位都是一国不可分割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特征(参照中国)1 从法律体系看:全国只有一部宪法2 从国家机构看:全国只有一个中央国家机关体系(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3 从权力来源看:各组成单位的权力源于中央以法律形式的授予,各组成单位从属于中央,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4 从对外关系看:中央政府是唯一能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主体,公民具有统一国籍(二)联邦制(federal state)参考美国)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州、邦、共和国等)所结成的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的特征(参照美国)1 从法律体系看:有两部宪法(联邦宪法和成员国宪法)和两套完整、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2从国家机构看:有两套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体系(联邦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和成员国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3从权力来源看:联邦与其组成单位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联邦的权力来自其组成单位的让渡,凡未授予联邦的权力由其组成单位保留4 从对外关系看:联邦一般为唯一的国际法主体,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三)相似概念辨析单一制和联邦制1.组成单位的产生不同①单一制国家国家主权先于行政区域而存在,即先有国后有区,国家根据需要按一定原则进行区域划分。
国家标志 ppt
是指一般由宪法和法律 规定的,代表国家的主 权、独立和尊严的象征 和标志。国家标志主要 包括国旗、国徽、国歌。
国徽
国歌
国旗
我国的国徽庄严大方,内涵深刻。它由五颗星、天 安门、齿轮和谷穗所构成。天安门象征民族精神, 齿轮象征工人阶级,谷穗象征农民阶级,五颗五角 星,大的一颗象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 星各有一角正对着大五角星的中心,代表着中国共 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象征着中国 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掌握了国家权力,成为 国家的主人。整个国徽图案鲜明地表象了新中国的 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 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也就是我国的国体
我们懂得尊重一个国
家的标志与象征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 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在宪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 行曲》。国歌同国旗、国徽一样, 是国家的象征,具有同样的宪法地 位。 田汉词、聂耳曲、诞生于抗击日本帝国主义
侵略的战争年代的《义勇军进行曲》,现在 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在任何时候任何 地点,为捍卫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中华民族 的坚强斗志和不屈精神永远不会被磨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旗帜“五星红 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 是五星红旗,旗面为红 色,长方形,左上方缀 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 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 右面。
1990年通过的《国旗法》 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 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 国旗。为确保国旗的圣洁 和完整,天安门广场上空 的国旗基本上每天都要更 换一面。每逢重大节日, 必须更换新国旗。即使国 旗不受损,悬挂的最长时 间也不能超过10天。
宪法学·名词解释
宪法学·名词解释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1.【名词解释】部门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所有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宪法和宪法性法律。
2.▲【名词解释】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是指不仅制定了成文法典,而且成文法典在一国的法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
3.▲■【名词解释】宪法结构:是指单一宪法文件的成文宪法在内容上的体系和安排。
宪法结构实际上是指成文宪法内容的相互关系及其外在的表现形式。
2014.74.▲【名词解释】宪法制定权:又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
5.▲【名词解释】宪法惯例:是指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形成,并被反复运用,为国家机关、政党及人民所普遍遵循而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政治权力运行习惯或传统。
6.▲■■【名词解释】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于宪法规范的抽象性,在对宪法规范含义不确定的情形下,对宪法规范内容进行理解或说明的活动。
2010.47.▲■■【名词解释】宪法修改:是指宪法修改机关认为宪法的内容不适应社会实际而根据宪法规定的特定修改程序删除、增加、变更宪法部分内容的活动。
2013.425.▲【名词解释】宪法规范:是近现代民主国家为了调整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关系制定或认可的行为准则,主要调整国家权力之间以及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
29.▲■【名词解释】宪法关系:是根据宪法规范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形成的宪法上的社会关系,其以公民权利、国家权力与义务为主要内容。
2013.733.▲■【名词解释】宪政:是运用立宪主义原理,通过宪法来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政治体制。
2012.7第三章国家性质1.▲【名词解释】国家性质:又称国家本质、国体,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包括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第五章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标志2.▲■【名词解释】政权组织形式:是微观层面的国家权力的实现形式,是指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因而它实际上是指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是指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
关于国家产生标志的高考历史题目
标题:关于国家产生标志的高考历史题目一、背景介绍国家产生标志,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用以代表其主权和国家形象的具体标志。
这些标志通常是国旗、国徽、国歌等形式。
国家产生标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文化、政治和价值观念,因此对于了解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国家产生标志的意义1. 代表国家的主权和独立性国家产生标志通常是一个国家的象征性标志,代表其主权和独立性。
国家的旗帜和国徽往往蕴含着国家的历史和文化,并用于展示国家的独特性和特色。
2. 传承和弘扬国家文化国家产生标志的设计往往融合了国家的文化元素,通过这些标志可以传承和弘扬国家的文化传统。
国家的国旗、国徽等标志往往包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国家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3. 体现国家的价值观念国家产生标志的设计和选择往往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价值观念和政治理念。
国家的标志往往是经过精心设计和选定的,代表着国家的核心价值观和政治方向。
三、国家产生标志的历史和演变1. 国旗的演变国旗作为国家的主权象征,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设计和标志。
比如我国的五星红旗,经历了多次设计和演变,最终成为了今天我们熟知的五星红旗。
2. 国徽的演变国徽作为国家的冠方标志,也经历了多次设计和演变。
不同国家的国徽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体现了国家的特色和传统。
3. 国歌的形成国歌作为国家的音乐标志,也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变。
国歌往往是代表国家荣耀和自豪感的音乐作品,体现了国家的民族精神和爱国情怀。
四、国家产生标志与历史题目国家产生标志作为一个国家的重要象征,也是历史题目中常见的重要内容。
在高考历史题目中,经常会涉及到国家产生标志的相关知识,考察学生对于国家历史和文化的了解程度。
1. 对于国旗的了解高考历史题目中,常常会涉及到各个国家的国旗设计和演变历史。
学生需要了解不同国家的国旗设计和象征意义,以及国旗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演变过程。
2. 对于国徽的了解国徽作为国家的冠方标志,是国家产生标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治学原理 第四讲 国家形式
(二)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 3.国家权力机关的具体运作方式和具体制度 通常被称为“政治体制”。
(三)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1.国体决定政体 2.政体表现国体 3.政体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A.影响政体选择的多种因素。 B.政体的多样性。 C.政体选择的自主性。 D.政体相对于国体的灵活性和变异性。
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
第一条标准第二条标准第三条标准君主制政体一个人世袭无任期限制有多种具体形式共和制政体一个集体选举有任期限制有多种具体形式二君主制以一名君主作为实际上或名义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政治学原理
第四讲
国家形式
一、国家形式的 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一)国家形式的含义
国家形式是统治阶级为实现本阶级的统 治而组织国家的形式,是组织、管理和控制 国家机器的制度和体制的总和。
(二)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
1.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
政体主要涉及中央政权机关的设置、权力 配置和相互关系等,决定了国家机关设置的基 本原则,体现一个国家的横向权力结构和权力 分配关系。
(二)国家形式的基本内容
2.国家的整合形式,即国家结构
主要指国家的各个组成部分如何整合成为 一个成其为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具体表现为整体 与部分之间的权力关系。
(二)君主制
1.贵族君主制
君主名义上掌握全国最 高国家权力,但他的权力实 际上仅限于自己的领地,而 全国的国家权力则由君主和 某种形式的贵族会议共同掌 握。
(二)君主制
2.等级代表君主制
建立了由不同的封建 等级的代表参加的等级代 表会议,对国王权力有所 牵制,但没有立法权,其 决议对国王没有强制约束 力。
(一)政体的划分标准
2.近代思想家对政体的划分
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 国家形成的标志之管见
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国家形成的标志之管见——兼与“四级聚落等级的国家论”商榷王震中【英文标题】The Origins of Ancient Chinese Civilization and StateMy Views on the Indication of State Formation: Also a Discussion on the "Theory of State Based on Four-level Settlements"【作者简介】王震中,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在国家起源的研究中,对于由史前社会转变为文明时代的国家社会,我们既需要研究其演进的过程,亦需要研究如何判断是否已进入国家社会,其标志是什么。
一百多年前,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曾提出国家形成的两个标志,即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设立。
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是为区别于原始社会的组织结构以血缘为特色而概括出的标志;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设立,说的是伴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了强制性权力机构。
对于恩格斯提出的这两个标志,我国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是这样使用的。
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对于古希腊罗马来说也许是适用的,而对于其他许多更为古老的民族则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中国古代,直至商代和周代,其氏族、宗族、家族等血缘组织和结构还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相当大的作用,还处于血缘和地缘相混合的状态。
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初,笔者提出:“国家形成的标志应修正为:一是阶级的存在;二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设立。
阶级或阶层的出现是国家这一管理机构得以建立的社会基础,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设立则是国家的社会职能,是国家机器的本质特征。
”①尽管在国家形成途径或机制的解释上有内部冲突论、外部冲突论、管理论、融合论、贸易论等诸多理论观点之不同,但作为国家形成的结果,都有阶级或阶层、等级之类社会分化的存在,都有某种形式的强制性权力的设立,则是确凿无疑的。
国家标志包括哪些
国家标志包括哪些
国家标志又称国家象征,是指一般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代表国家的主权、独立和尊严的象征和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志主要包括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和国庆日。
国家标志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历史传统、民族精神,甚至国体和政体等。
还有,它有利于增强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感情。
我国的国家标志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五星红旗。
旗面为红色,长方形,其长与高的比例为三比二,旗面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
一颗星较大,位于左面;其它四颗较小,环拱于大星的右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由诗人田汉作词,音乐家聂耳作曲,诞生于1935年。
这首歌原名《义勇军进行曲》,是电影《风云儿女》的主题歌。
影片描写的是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侵略中国东北时,中华民族处在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人们勇敢地走向抗日前线的故事。
我国的国家标志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徽,中间是五星红旗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谷穗、五星、天安门、齿轮为金黄色,圆环内的底子及其垂绶为红色。
金、红两种颜色在中国是象征吉祥和喜庆的传统颜色。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都定于北平,即日起北平改名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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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国家形式与国家标志第一节政权组织形式概说一、国家形式概述(一)国家形式的概念和内容1.概念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或者说是国家权力的运行机制2.内容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前者指国家权力的横向结构,后者指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二)国家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1.国家性质在一般情况下决定国家形式不同类型国家的统治阶级必然要采取一种最适合自己行使暴力的方式方法,选择一种最适合自己的国家形式国家性质发生变化时,国家形式也随之变化﹡国家性质只是诸多决定国家形式的因素之一(其他还有民族的、历史的、地理的因素),只不过是起主导型的决定因素2.国家形式反映并制约国家性质统治阶级选择的国家形式有利于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能促进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反之就会导致国家的衰亡二、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一)政体的概念是相对国体而言的,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二)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实现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国家机关的组织体系,或者说是国家机构的内部构成形式(三)两者的关系1.联系前者是对后者的抽象与概括,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2.区别(1)着重点不同:前者着重于体制,粗略地说明国家权力的组织过程和基本形态;后者着重于机关,详细地说明实现国家权力的机关以及各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2)政权组织形式相同,政体未必一样。
相同政体之下亦可能采用不同的政权组织形式三、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政体的种类比较简单:1.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君主、贵族、民主2.资本主义国家:君主、共和3.社会主义国家:共和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就比较复杂(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1.君主政体下的政权组织形式(1)二元君主制:以君主为核心,由君主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政权组织形式。
如明治宪法下的日本,现代尼泊尔、约旦和沙特(2)议会君主制:以议会为核心,君主只是行使一些形式上的或礼仪性的权力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如英国和现代日本2.共和政体下的政权组织形式(1)总统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与议会均由选民选举产生,分权制衡,不相互负责。
如美国(2)议会制:议会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议会下院多数党或政党联合组成,议会可以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
如意大利(3)委员会制: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是一个合议制的委员会,委员会由众议院选举产生,总统由委员会委员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众议院不能对委员会通过不信任案,委员会也无权解散众议院。
如瑞士(4)半总统半议会制:总统是国家元首,有任免总理等权力,总理是政府首脑,就政府的施政纲领对议会负责,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理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
如1958年以来的法国(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制1.人民代表制的特点(1)由选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2)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2.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代表制的差异第二节人民代表大会制一、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概念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并以其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决定的2.选民民主选举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只能以实行间接民主为原则3.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国家权力需要通过国家机构来具体承担和行使,而国家机构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又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4.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目标是为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就其目的而言1.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看:代表都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2.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看:代表人民在全权行使国家权力3.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就其地位而言与其他民主实现形式要么在主体方面,要么在范围或效能等方面受到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限制相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无限制的、全面的、全权的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民主形式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往往成了权力不实、威信不高的“二线机关”(一)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的关系1.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党组织的关系2.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3.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法院、检察院的关系(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身的建设1.组织机构建设(1)增设专门委员会(2)加强地区、乡、镇人大的机构建设(3)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2.制度建设(1)会议制度(2)各级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制度(3)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制度(4)人大代表的视察、调查制度(5)人大代表的学习制度3.人大代表素质的提高(1)通过坚持依法选举和改革选举制度,尽可能将高素质的人选举为人大代表(2)通过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当选代表的素质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和种类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类型。
1.单一制单一制是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具有以下特征:(1)全国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国家机关体系(2)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的国籍(3)各组成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不能脱离中央而独立(4)各组成单位所拥有的权力都通常由中央以法律形式授予(5)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惟一主体2.联邦制联邦制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等)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具有以下特征:(1)联邦和其成员国都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以及各自的国家机关体系(2)每个公民都有联邦和成员国双重国籍(3)联邦的最高立法机关通常采用两院制,其中一院由各成员国选派的代表组成(4)通过宪法划分联邦与成员国之间的权力,联邦的权力以宪法明确赋予的为限,其余权力均由成员国保留(5)在有些国家,成员国也享有部分对外交往的权力3.国家联合(1)邦联:若干主权国家为实现某种共同目的而结成的松散的国家联盟(2)君合国:由同一个君主统治的两个君主国组成的联合(3)政合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缔结条约的基础上组成的国家联合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决定因素1.民族因素2.经济因素3.地理因素4.历史因素三、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一)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1.长期实行单一制的历史传统2.民族分布和民族成分状况3.融洽的民族关系(二)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优越性1.有利于国家的独立和统一2.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3.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三)我国的行政区划1.行政区划的概念统治阶级为便于管理,兼顾地理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因素,把国家领土分成层次不同、大小不等的若干区域的制度2.行政区划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1)有利于民族团结的原则(2)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原则(3)兼顾行政管理效率和地方自主权实现的原则(4)参照历史状况的原则3.我国行政区划的现状(宪法第30条、第31条)﹡历史:1950(大区)→1954(撤大区建地区行政公署)→上个世纪80年代(市管县)→现在(省直管县)(1)从组成上看,有三种不同的行政单位普通行政单位、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2)从层级上看,一般为三级,特殊情况下是四级、一级三级:省、市(或县)、乡镇四级:省、地级市(或自治州)、市(或县)、乡镇一级:特别行政区4.行政区域划分和变更的程序(1)省级的建置、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全国人大批准或决定(2)省级的区划,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划:国务院批准(3)乡级的建置和区划: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4)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变动:国务院批准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方国家的地方自治→我国的地方自治→民族区域自治一、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自治主权统一、单一制2.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因此,既非单纯的“民族文化自治”,也非单纯的“地方自治”﹡毛泽东关于民族地方自治的特殊理解:少数民族人民自治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享有和行使一定程度的自治权二、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一)民族自治地方1.概念少数民族聚居并依法实行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2.种类(1)行政地位: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并非自治地方(2)民族构成3.建置程序(二)自治机关1.概念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行使同级相应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的国家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2.自治机关的双重性质(1)地方政权机关(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3.自治机关在组成上的特殊性(1)人大代表的组成上(2)人大常委会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3)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首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1.变通执行权2.特殊的地方立法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区分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3.自主安排使用地方财政收入的权力无需上调中央4.自主安排和管理地方经济建设的权力﹡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建设企业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5.自主管理本地方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6.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少数民族的地方武装传统、建国后统一全国军事力量的需要7.使用当地通行的语言文字执行公务第四节特别行政区制度一、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构想的产物1.“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1981年9月“叶九条”;1982年1月邓小平“一国两制”;1982年12月宪法2.“一国两制”的实践(1)香港问题1982年9月撒切尔夫人访华;1984年9月《中英联合声明》;1990年4月《香港基本法》;1997年7月香港回归(2)澳门问题1987年4月《中葡联合声明》;1993年3月《澳门基本法》;1999年12月澳门回归二、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