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卫科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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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苏澳学校综治科规章制度

一、全面主持保卫科的工作,带领科室人员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教育理论,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工作方针,制定保卫科工作计划,进行年度总结。

四、重视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违法违纪学生的帮教工作。

五、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管理,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减少学生的违法率和违纪率,并随时向学校报告。

六、重视学生财产的安全管理,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七、组织力量迅速查处各种涉校的治安案件,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八、调动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好内部分工,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查,并向学校建议。

九、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汇报科室工作,提出治安保卫工作建议,宣传、落实学校工作意图。

十、受学校指派参加有关会议,汇报学校治安和综合治理工作,与公安机关介质联系,坚持校所联防。

要害部门管理制度.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室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保卫科是学校内部处置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的职能部门,凡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教师、学生和发生案件当事人都有权、有责任立即向校保卫科报告。

二、学校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认真记录,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报告校长室。

三、发生重、特大案件和人身伤亡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先拨打“110”、“120”或其他途径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急救中心求助,卫生室的医务人员保护好伤者。

四、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规定进行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各教室的门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东西门等要开启自如。

三、严禁学生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各室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实验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实验楼禁绝明火。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治安防范培训制度

一、学校治安责任人及保卫干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培训,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四、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德育部门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日常检查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人员要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教师是本班级安全工作负责人,每周都要对本班级学生进行一次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课间活动安全和防火等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三、每节任课教师都是所在班级的安全负责人,教室在室外课和开展各种教学活动之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并做好设施安全检查工作。

四、值日、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学校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六、教导处、少先队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天要深入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安全情况。

七、学校对各年级及各任课教师的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门卫、保卫、值班、巡逻制度

一、学校门卫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大门。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入校,实行来客来访出入人员登记制度,并做好相关联络工作。

二、严禁师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危禁物品进入校园,禁止流动商贩在校园兜售各种商品。

三、学校保卫科或护校队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预警实施方案,保卫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学校保卫人员坚守岗位,每天检查学校安全保卫情况,及时处理校园内的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报告。

五、汛期、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疫病流行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传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报告突发事件。

六、值班人员负责校内安全检查,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实行交接班签字制度。

七、实行保卫人员、值班人员校内安全巡逻制度,尤其要加强学校重要部位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八、学校门卫、保卫、值班人员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平安。

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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