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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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五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本制度所称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项目监理机构见证人的监督下。

由承包单位的取样人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送检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实验室人员或专职质检人员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后担任。

项目监理机构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对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审核:(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实验室的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将审核合格的送检检测单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同时将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将获得质量监督机构认可的检测单位见证人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接到承包单位要求见证____后,由负责本项目的见证人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

第十条见证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入木箱,见证人加封,不能装入箱中的试件,由见证人贴上专用加封标志。

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和取样人签字。

见证人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纳入施工技术档案盒监理档案。

第十一条见证取样的样品,送检时应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由项目监理机构盖上“见证取样”专用章,并有见证人和送检人签字。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执行相关规定;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执行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六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版,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一、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4、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二、见证要求:1、原材料试验执行有见证取样的送检制度,即现场试验员在甲方或监理的监督见证下,按标准要求和工程质量检测取样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取样送试,见证员应在委托书上签字。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现场试验人员依据取样产品的特点和相应标准规定取样并做好标识工作,填写取(抽)样单。

4、试验室样品验收员在接到样品时,先按照委托单核对样品,对样品的规格、数量等一一核对,如样品数量不够或委托单填写不准确,样品验收员应要求客户再取试样或重新填写委托单。

5、委托单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给样品验收员、一份作为标识放在样品袋中或样品上。

样品验收员对委托单和样品核对无误后在委托单签字或盖章作为标识,并填写好委托台帐后,将样品转交检测室,并做交接记录。

6、实验室对提供给分包项目实验的样品在交付时检查样品完好性,提交分包项目实验室,应有对方接收凭证。

并明确“试毕”样品退样方式,实验室应做好样品的管理工作7、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

标识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试验人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审查;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目录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 (2)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 (2)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 (2)四、材料复试基本内容及要求 (3)五、见证取样的范围 (3)六、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4)七、见证取样送样方法 (4)原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对进场材料需要作材质复试的,项目试验员应按规定的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填写复验内容委托单,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由试验员送往有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能使用。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原则为了有效控制材料质量,在抽取样品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也可选取有疑问的品;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以及规范要求的代表数量确定取样批次,抽取样品进行复试,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送检的检测试样,必须从进场材料中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3)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应由该工程建设单位书面确认,并委派在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1~2名担任。

见证人应具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见证人及送检单位对试样的代表性及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4)试验室在接受委托试验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

二、施工材料检测单位应符合的规定(1)检测单位的确定,根据现行有关行政法规,确定检测机构的基本原则是:当行政法规、国家现行标准或合同中对检测单位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时,应遵守其规定;当没有要求时,可由具备资质的施工企业试验室试验,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是工程竣工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出具的试验报告有争议时,应委托被争议各方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重新检测。

三、材料进场现场检验的规定1、材料进场时,应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官方版(三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官方版(三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官方版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正确性,杜绝“仅对来样负责”而不对“工程质量负责”的不规范检测报告,根据建设部建监(____)____号《____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建监(____)____号《建筑企业试验室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并共同送至试验室,见证人员及取样人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有法定职责。

具体规定如下:一、适用范围:本市所有建设工程所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所有试块,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所有检测机构,对外试验室和企业内部。

二、见证人资格:见证人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并经培训考核,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方可履行其职责。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统一编写培训教材,考核大纲,负责对全市见证人员的统一考核及发证。

并指导各区、具检测分中心开展见证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见证取样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质监手续同时,向质监站递交书面授权书(附件一),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每单位工程见证人不少于____人。

书面委托书同时递交给该工程检测试验单位,以便于检测单位和质监站检查有关资料时核对。

2、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务必有见证单位见证人在旁见证。

见证人有职责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人员一齐将试样送检测试验单位。

3、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在理解试验任务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试验委托单(附件二),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试验委托单上签字。

4、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应在试验报告单备注中,注明见证单位及见证人姓名。

一旦发生试验不合格状况,首先通知见证单位和工程受监质监站。

四、罚则各检测机构试验室对无见证人签名的试验委托单及无见证人伴送的试件一律拒收,未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的试验报告无效,不得作为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由质监站指定法定检测单位重新检测。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集合7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集合7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集合7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第1篇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采样管理工作,对采样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为保证采样工作安全,提高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取样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样品采样工作的管理与实施二、工作要求 :1、化验人员采样时,装置人员必须与化验人员共同进行采样操作。

当装置发生异常事件和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验部门,以免化验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2、采样地点要有安全出入的通道,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

装置区、罐区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平台、贮罐梯子上的冰雪、杂物。

3、装置出口采样点要有明显的标识牌,以便采样人员识别。

4、酸性水、硫磺回收装置采样,重质高温易燃样品及催化剂采样,由装置人员操作采样。

5、用火分析的采样点应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人员负责提出。

6、对于带压管线及容器内的气体样品应说明主要组分名称。

7、非固定地点及非检验计划化验分析采样,由装置人员采样。

8、当泵送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采样。

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静置30分钟后装置、生产部门才能通知进行采样操作。

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分钟。

9、采样时应随时限制流出总量和流速。

采样过程中的废液由装置人员负责处理,采样结束后由装置人员负责采样阀关闭情况的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10、任何采样设施、部件的维护保养、日常巡检工作由装置人员负责。

任何采样设施、部件发生泄漏或冻凝,应由该处操作人员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

三、注意事项:1、化验人员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

并受过使用安全设施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毒设施和防护服等。

2、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及高空采样时,必须执行“双人制”既一人采样、一人监护,并使用防毒用品及防护设施。

3、采样作业前,化验员必须与装置人员取得联系,与装置人员共同进行采样作业。

采样人员要清楚安全通道位置。

4、用来采集样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贮罐名称。

采样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公正性、可靠性和准确性,规范取样过程以及后续的送检工作,确保样品能够按照要求进行检测,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和送检的工作。

三、主要内容:1. 取样人员的资格要求:- 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接受相应的培训。

- 取样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标准操作规程,保证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靠性。

2. 取样方法:- 取样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取样要求和检测要求,根据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样品的数量。

- 取样过程中应确保采样容器的清洁和密封性,避免污染和样品交叉污染。

3. 取样见证:- 对重要样品或需要特殊处理的样品进行取样见证,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

- 见证人员应全程参与取样过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4. 取样记录:- 取样人员应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样品的名称、数量等必要信息,并签名确认。

- 取样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取样过程中的问题和特殊情况。

5. 样品标识和保管:- 取样完毕后,应对样品进行标识,标明样品的名称、取样日期和取样人员。

- 样品应妥善保管,避免样品丢失、损坏或被污染,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6. 送检要求:- 根据检测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 送检时应填写样品送检单,并注明样品的相关信息和检测要求。

7. 处理异常情况:- 在取样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记录和报告,确保问题的及时解决和纠正。

四、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本制度进行取样和送检的人员,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范本,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结合公司内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制定。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保取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效益化,制定本制度。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5篇)

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随着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注度日益提高,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已经成为了食品生产领域的关键性制度之一。

这一制度的实行可以有效保障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让消费者对食品的信心得到提升。

一、什么是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生产过程中,由监管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对食品进行取样、检测、判定、记录并认证的一项质量保障制度。

它是依靠权威机构和专业检测人员对产品进行监管和检测,以维护食品安全的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中的工作流程1、抽样:初步选择抽检产品2、送样:将抽取的样品送往实验室或检验机构3、检测:对样品进行检测,获得相关的实验结果4、结果判定:根据实验结果判断样品是否合格5、认证:对合格样品进行认证,对不合格样品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目的1、及时发现问题:通过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可以及时发现不合格产品,并及时处理,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促进制度完善:制度完善需要实践和数据支持,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可以有效为制度完善提供数据支持和实践基础。

3、促进食品产业的发展:只有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才能提升食品产业的整体素质,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四、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重要性1、减少食品安全事故: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能够减少或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消费者的健康保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建立起信用体系:实行此制度可以建立起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信用体系,通过公开透明的标示,提高产品的可信度。

3、提高企业质量:企业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能够强制性地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进行约束,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及生产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提高品牌效应。

4、盘活市场:消费者对于质量和安全的考虑将会影响其购买行为,因此有着消费者认可的产品将会在市场中拥有更高的竞争力,盘活市场。

五、结语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对于人们的健康和食品产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实施这项制度有助于监管部门对于企业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和安全的信心和信任,进一步推动食品产业发展到更高水平。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特定的场景下,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需要进行见证,并将取样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制度。

该制度广泛应用于各类鉴定、检验项目中,例如食品安全、环境、医学、建筑材料等领域。

见证取样的过程通常由专业的见证人员进行,在抽样过程中起到监督和证明的作用。

他们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见证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和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例如取样地点的选择、取样方式、取样时间等。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经常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合作。

他们应当与被取样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确定取样计划和取样方案,以确保取样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在见证取样的过程中,见证人员应当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不得袒护任何一方。

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符合一定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取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例如,在食品安全领域,见证取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取样的抽样方法、样品数量和样品保存等环节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在取样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仔细记录和标识每个样品,并尽可能保护样品的完整性和保存条件。

一旦取样完成,见证人员需要将样品送至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在送检过程中,见证人员需要与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配合,确保样品的送检时间、送检温度和送检方式等过程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他们还需要记录和保存送检样品的信息,以便追溯和证明。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避免取样过程中的操纵和篡改,确保检样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同时,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也为争议性的检验项目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证据支持,为相关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总之,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确保取样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为各类鉴定、检验项目的实施提供法律支持和科学依据。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一、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是指在采集物证或检材时需要有相关单位或个人进行见证的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靠性,避免采样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潜在的人为干扰。

见证取样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现场物证的勘查和采样;2.民事案件中对于涉案物品的抽样和采集;3.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取样和保全。

见证取样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资质要求:见证取样的单位或个人应具备相关资质,比如司法鉴定机构、公证处、相关专业机构等,以确保见证者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见证工作。

2.见证录像或拍照:见证取样的过程应当进行录像或拍照,并留存相关证据,以确保见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见证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见证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证见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公正和准确性,不得泄露涉及案情的机密信息。

4.见证取样记录的保存:见证取样过程中应当记录相关的时间、地点、人员、取样物品等信息,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调查或审理使用。

二、送检制度送检制度是指在取得物证或检材后,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将其送交相关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和分析。

送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检材能够得到准确、可靠的分析结果,为司法、警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证支持。

送检制度通常适用于以下场景:1.刑事案件中对于物证的送检;2.行政执法中对于可疑物品的送检;3.商业纠纷中对于涉案物品的鉴定。

送检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送检程序的规定:送检过程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填写送检申请书、准备送检材料、填写送检清单等。

2.送检材料的保存和交接:在送检过程中,应当妥善保存送检材料,并按照一定程序交接给相关鉴定机构,确保送检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送检结果的反馈和报告:鉴定机构应按照一定时间节点将鉴定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并出具相应的鉴定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能够有效地保障物证或检材的采样和送检过程的公正性、可信性和准确性。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3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范本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要求:1.见证试验室必须通过省(或省以上)技术监督局对计量(cma)和质量(cmc)认证,并且有省(或省以上)质监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的试验室。

2.见证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资格证书,见证人对见证样品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

3.试样或其包装上应作出标识、封。

标识和封应标明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

4.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试样上的见证标识、封无误后方可进行试验,否则应拒绝试验。

5.见证试验报告单必须由见证人签名盖章,而且加盖“见证试验”专用章。

根据温州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通知的有关规定:就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程序明确如下:1、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定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有关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专职材料试验人员-取样员在现场取样或制作试件后,送至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试验室进行试验的一个程序。

(1)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

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2)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

①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____年审查一次);②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具有资质证书。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通过业主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必须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3、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程序:(1)取样:施工单位:材料取样和试件制作;见证人人员。

2024年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过程中,对于影响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的监督下,由施工方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此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控制,其有效性的前提是取样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一) 见证取样与送检程序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技术人员现场采集涉及结构安全的试样,随后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过程。

(二) 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与检测规定根据建设部于____年____月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质量检测机构应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其业务资质分为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

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不得从事规定范围内的质量检测工作。

检测业务的委托方和执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2024年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样本(二)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材料的见证取样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防火材料,系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定,必须具备防火性能要求的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阻燃剂、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纺织织物、木质材料、高分子合成材料、复合材料及其他按相关规定需进行见证取样的材料。

第四条见证取样,是指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有效监督下,施工单位相关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在施工现场对涉及的防火材料进行取样,并将样品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的行为。

第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实施建筑内部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行政许可或进行备案抽查时,应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相关文书中明确告知建设单位需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的防火材料名称、批次及燃烧性能要求等具体信息。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5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版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取样送检的程序,确保样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取样送检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取样送检。

三、定义1. 取样:从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中采集代表性样品的过程。

2. 送检:将取得的样品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质检部门进行测试和分析。

3. 见证:指定人员在取样过程中进行现场监督和确认。

四、责任与权限1. 质检部门负责制定取样和送检的相关政策及程序,并进行内部培训。

2. 各部门负责自己所需要取样送检的工作内容,确保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

3. 需要进行见证的取样工作,由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

五、取样程序1. 根据产品或原材料的特性和要求,确定取样的方法和位置。

2. 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3. 在取样前,对取样工具和容器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处理。

4. 遵循取样计划,按照规定的数量和频率进行取样。

5. 取样时,避免污染和混淆,确保取得的样品符合要求。

六、见证程序1. 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提前与需要见证的部门或人员协商,确定见证的时间和地点。

2. 见证时,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全程参与和监督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符合要求。

3. 见证后,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及时核实取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如果发现取样不合格或有疑问,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七、送检程序1. 将取得的样品及相关信息填写完整的送检单,并按要求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质检部门。

2. 必要时,将取样现场的照片或视频等资料连同样品一起送检。

3. 送检后,质检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应及时跟踪样品的检测和分析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八、记录与报告1. 所有取样和送检的工作应按规定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见证人员等信息。

2. 送检结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按要求进行存档和归档。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四篇)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第一条,本制度基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制定。

第二条,所有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本制度。

第三条至第七条,本制度中的见证取样送检指在项目监理机构的见证人员监督下,由承包单位的指定取样人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

取样人由承包单位选派,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合格。

项目监理机构需对承担试验的检测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审核,包括其资质、设备、管理制度、试验人员资格及本工程试验项目等。

第八条,项目监理机构需将审核合格的送检单位及见证人员报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获得认可,同时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的指定见证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

第十条,取样的样品由承包单位装箱,见证人员加封。

试样或其包装上应标明工程信息、取样信息、样品名称和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并归档见证记录。

第十一条,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送检单”,项目监理机构在单据上盖“见证取样”专用章,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的频率遵循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若施工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以下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1.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添加剂;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024年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二)1. 钢筋:源自同一制造商、同规格、同批次,且总量不超过60吨的同类型钢筋视为一批。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板(10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板(10篇)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板见证取样制度:要求及程序一、要求1.见证人员务必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透过建设单位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务必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2.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3.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一致。

4.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有CMA章,即计量认证,____年审查一次)。

②建筑企业试验室应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____年审查____次。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

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二、程序1.授权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____人。

2.取样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务必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齐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送检检测单位在理解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4.试验报告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状况,应在____小时内上报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应注意的是,对检验报告有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必须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模板(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是指在承包单位按规定自检的基础上,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试验检测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指定单位进行试验。

见证试验范围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件;2.用于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3.用于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质量;4.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窗、塑钢窗材料试验;5、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为必要的其它试验项目。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3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3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范例一、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现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设计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二、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

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送样人员签字。

材料进场要登记台账,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记录要登记台账。

四、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由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8、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五、见证取样的程序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计划。

3、施工单位按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六、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4篇)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模板1、新建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得少于____名,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等时,见证人必须在旁见证。

2、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3、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应出示《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并在检测单上签名。

4、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上加盖“有见证检测”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情况,应在____小时内通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并建立不合格台帐。

5、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常驻工地代表,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中以上学历且具有建筑施工专业基本知识,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见证人员书》或《监理员证书》。

6、见证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实事求是。

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见证人员对经见证取样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有法定责任。

7、取样人员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安排制定建筑材料取样工作计划,并应将其计划预先通知见证人员。

取样人员应认真遵守国家、省、市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在取样工作中,要坚持原则,客观实际地做好本职工作。

8、对见证人员的处罚a、工作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出伪证的;b、施工单位取样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c、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d、无理刁难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屡教不改的;e、其它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9、工程中常用的建筑材料的检测取样方法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m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次数不3得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对现浇砼结构,其试件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每一层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b、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时,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c、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____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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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1. 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制度1.1 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性建筑工程是大型的综合产品,具有投资大,消耗材料、人力多,建设工期长,使用寿命长等特性。

它的质量好坏,涉及生命财产的安全,人们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要发展经济,就必须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的可靠性。

这是经济发展的永恒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奋斗的目标和应尽的责任。

追究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多与操作技术和材料质量问题有关,因此提高操作技术,加强材料质量的检验是搞好工程质量最根本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1.2 见证取样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做出的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对水泥、混凝土试块、混凝土外加剂、砌筑砂浆试块、结构用钢材及焊接或机械连接件、墙体材料、防水材料等试验进行见证取样。

《河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管理规定》作了详细的规定:见证取样和送检的项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数的30%,重要工程和重要部位可以增加次数,送检试样在施工中随机抽取,不得另外进行。

随着监理制度的广泛推行,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实行,许多重要的原材料都要进行送样、复试及验收程序,对铝合金和塑钢门窗按批量抽检,进行进行三项性能测试。

20XX 年7 月1 日起,国家规定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公布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十项国家标准,要求强制执行,因此对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复试检测显得十分重要。

此外,还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对外墙外保温材料进行检验。

2. 见证取样的送检程序和要求2.1 施工项目工程师应在施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制定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计划,并报送相关部门。

2.2 建设单位委派具有一定施工经验知识并有上岗证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担任见证人。

填写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备案书。

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

2.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承担见证试验资格的试验室。

承担有见证试验的试验室,应选定有资质承担对外试验业务的试验室或法定检测单位。

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本企业试验室不得承担有见证试验业务。

承担施工任务的企业没有试验室,全部试验任务都委托具有对外试验业务室时,可以同时委托有见证取样的试验业务。

但每一个单位工程只能选定一个承担有见证取样试验的试验室。

2.4 建设(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将单位工程见证取样送检计划,有见证样送检见证人备案书,委托见证时送试验室。

见证取样试验室资质、管理制度、上岗证等有关资料送监理单位备案。

2.5 见证人应按照施工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旁站见证,按照标准要求取样制作试块,并在试样或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

标识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施工部位、样品名称、数量、取样日期,见证制作见证记录,在委托单上取样人和见证人共同签字,试件共同送至试验室。

2.6 承担见证取样的试验室,在检查确认委托单和试件标识后方可试验。

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报告应加盖专用章。

2.7 有见证取样送检的试验结果达不到规定质量标准,试验室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当试验不合格,按有关规定允许加倍取样检测时,加倍取样送检时也应按规定执行。

2.8 有见证取样送检的各种试验项目,当次数达不到要求时,工程质量应由法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确定,检测费有责任方承担。

2.9 见证取样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符合试验管理规定。

对伪造、涂改、抽换或遗失试验资料的行为,对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3. 见证员的基本要求3.1 见证员的基本要求:3.1.1 每一单位工程委派1-2 人担任见证人,见证人应具备与承担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基本要求:必须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建筑施工专业知识;经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培训合格。

3.1.2 见证人必须有建设单位书面授权。

3.2 见证人的职责:3.2.1 取样现场见证。

取样时见证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见证人应监督施工单位取样员按随机取样方法和试件制作方法进行取样;3.2.2 见证人在现场取样后应对试样进行监护;3.2.3 见证人应亲自封样加锁;3.2.4 必要时应与施工试验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3.2.5 见证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并出示证书。

3.2.6 见证员对见证送检试样负有法定责任。

见证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及专业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不良现象要敢于抵制。

3.2.7 见证人应努力提高个人素质。

见证人应努力学习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有关专业知识,掌握建筑材料、半成品等随机抽查取样方法,检测项目,质量标准及判定方法,不断提高技术水平;3.2.8 见证人应建立见证取样挡案: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建立检测台帐;3.2.9 为了便于见证员在取样现场对所取样品进行封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3.2.10 见证的科学、公正、权威。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工程建设管理中重要的一环,检测报告是评定工程质量的法定依据。

科学、公正、权威地做好检测工作,是每个检测单位的永恒主题。

检测单位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考核办法,不断提高检测水平。

反对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检测结果对工程质量及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有法定效力。

4. 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4.1 回填土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iooom以上工程每loom至少有i点;3ooo m 2以上工程每300m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 点。

对土方工程,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OO—4OOm取1点,但不应少于1O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O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4.2 钢筋同一品种、同规格、同一批号、,同一生产厂家、同一交货状态下6o 吨以内为一批,同时钢筋进场前,应检查钢材的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文件,质保单和钢材的铭牌是否和质量证明材料上相符。

钢筋焊接接头:(1)闪光对焊,同一台班、同一操作工3OO个接头、同直径钢筋为一批;,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OO个接头时,按一批计算。

(2)电弧焊每一楼层3OO个接头以内;(3)电渣压力焊每一楼层3OO个接头以内为一批。

(4)机械连接每一楼层5OO个接头以内为一批。

4.3 砼4.3.1 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O7-87) 规定,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取样频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拌制1OO盘但不超过1OO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OO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

(3) 对现浇混凝土结构,其试块留置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中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对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OOm3至少成型一组试块,不足规定数量时,每班至少成型一组。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块( 即在“标养”条件下的试块)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块的留置组数,或根据施工设计规定按拆模施加予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确定。

4.3.2 预拌( 商品)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 ,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 商品)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 规定:(1) 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 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3) 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塌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4.3.3 抗渗混凝土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50208-2002) 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即试块留置按下列规定:(1) 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混凝土抗渗试块;3⑵每增加250—500m混凝土,应增加两组(12块)试块;(3) 如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按上述规定留置;(4) 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六块)应在“标养”室中养护,另一组(六块)与现场相同条块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d。

4.3.4 道路混凝土(1) 道路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用试样的采取,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4)标准规定,每工作班或每200m3混合料制备试块2组,每组3个试块的平均值为一个统计数据;(2) 道路混凝土制作抗压强度试块拌合物的采取批量、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单元结构物应制取2组试块。

(3) 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应制取2组。

⑷上部构造,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应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的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

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应制取2组。

⑸每根钻孔桩至少应制取2组;桩长20m以上者不少于3组;桩径大,浇筑时间很长时,不少于4组。

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都应制取试块。

4.4砼外加剂4.4.1取样方法和数量外加剂试样应均匀一致。

液体外加剂取样应搅拌均匀。

每批外加剂的取样数量一般按其最大掺量不少于0.2吨水泥所需要的外加剂掺量,但膨胀剂不少于10公斤。

每批外加剂的取样应从1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等量样品,混匀后分成两份密封保存,一份送检,另一份圭寸存。

4.4.2代表批量1、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掺量大于等于1%勺100吨,掺量小于10% 的50吨。

2、泵送剂、防水剂:50吨3、防冻剂:50吨4、膨胀剂:200吨4.5砖4.5.1烧结普通砖批量:验收批的批量在3.5~15万块的范围内,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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