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 496-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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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496-2014 】卡式电子警察智能交通管控解决方案

【GAT496-2014 】卡式电子警察智能交通管控解决方案

卡式电子警察智能交通管控解决方案上海弘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目录一、项目需求概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系统建设背景 (6)1.2.系统建设目标 (6)1.2.1.处罚威慑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率 (6)1.2.2.通过交通监管和诱导,提高道路交通服务水平 (6)1.2.3.通过指挥调度体系,提高应急指挥水平 (6)1.2.4.通过卡口系统建设,提高涉车案件侦破能力 (7)1.2.5.实现数据传输的安全性 (7)1.2.6.实现数据存储的领先性 (7)1.2.7.实现海量数据检索的快速性、准确性 (7)1.2.8.实现业务平台的实战性 (8)1.3.系统建设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1.实用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2.先进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3.规范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4.可管理性和可维护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道路监控系统_技术需求书_V1.0_20120210

上海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道路监控系统_技术需求书_V1.0_20120210

某大都市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道路监控系统(技术需求书)二零一二年二月目录第一章、项目需求 (1)第一节、项目概况 (1)一、招标内容 (2)(一)、前端设备 (2)(二)、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相关硬件 (3)(三)、交通警察图像综合应用系统管控平台 (3)二、工程质量建设标准及验收标准 (3)第二节、系统组成 (3)一、高清视频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 (3)二、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5)第三节、总体要求 (7)第四节、功能要求 (7)一、闯红灯违法抓拍功能 (7)二、卡口监测记录功能 (8)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功能 (8)四、车辆牌照自动识别功能 (8)五、智能补光功能 (9)六、前端备份存储功能 (9)七、车辆稽查布控功能 (10)八、高清视频流采集功能 (10)九、交通参数采集功能 (10)十、数据断点续传功能 (10)十一、时间校准功能 (10)十二、图像防篡改功能 (10)十三、网络远程维护功能 (11)第五节、软件平台要求 (11)一、控制管理功能 (12)(一)、实时监控 (12)(二)、电子地图 (12)(三)、综合查询 (13)(四)、统计功能 (14)(五)、智能研判 (14)(六)、交通信息 (14)(七)、动态抓拍 (15)(八)、违法管理 (16)(九)、运维管理 (16)(十)、本地配置 (16)二、配置管理功能 (17)(一)、组织资源 (17)(二)、用户管理 (17)(三)、报警管理 (17)(四)、录像管理 (18)(五)、地图管理 (18)(六)、备份管理 (18)(七)、任务计划 (18)(八)、布控管理 (19)(九)、系统管理 (19)(十)、系统参数 (19)三、资源信息获取功能 (19)(一)、公告信息 (19)(二)、报警信息 (20)(三)、日历 (20)(四)、异常信息 (20)(五)、下载中心 (20)(六)、版本信息 (20)第六节、系统性能指标要求 (21)第七节、主要招标设备技术要求 (21)一、200万CCD电警抓拍单元 (21)二、500万CCD电警抓拍单元 (22)三、视频分析记录仪 (22)四、信号灯检测器 (23)五、车牌补光灯 (24)六、环境补光灯 (24)七、一体化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 (25)八、应用/存储/web/流媒体服务器 (26)九、数据库服务器 (26)十、磁盘阵列 (26)十一、交换机 (27)第八节、采购设备清单 (27)第一章、项目需求第一节、项目概况某大都市市北高新(南通)科技城位于南通市港闸区,总规划面积约为5.2平方公里。

车辆轨迹网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车辆轨迹网系统建设技术规范

车辆轨迹网系统建设技术规范依照省“3.20工程”的建设规划要求,为密布对车辆交通监管信息的采集,把所有动态车辆的信息收拢起来,刻画每一辆车的行驶轨迹,为公安业务提供有关车辆信息方面的应用,有必要通过高清图像技术、车牌识别技术,深化建设昆山市车辆运行轨迹网;通过资源整合,构建全市卡口道路及小区、停车场车辆抓拍的布防体系,实现机动车辆的运动轨迹分析判断,适时调度、布控和指挥,达到打击、预防和控制违章违法行为,创造和维护良好的治安环境的目的,有效提高社会治安管理能力,保障平安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

为了统一数据方便应用及降低建设和维护成本,本文规定了卡口车牌识别系统前端卡口(或硬件)、联网接入方式及数据平台等配置要求、技术规范、外部接口,是昆山市道路卡口、卡口式电子警察、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车辆识别系统的设计、实施及验收的依据。

1、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A/T496-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3-2009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2-200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苏公厅[2010]289号《全省公安机关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规划及技术指导意见》苏公厅[2010]526号《全省"3.20工程"道路监控系统数据和图像采集标准及传输规范(试行)》苏公厅[2010]550号《全省"3.20工程"基础网络建设规范指导意见(试行)》《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卡口及警务查报站监控系统建设数据规范》2、技术要求1.高清卡口技术要求小区(停车场)卡口系统是采用高清图像技术、先进的光电、计算机、图像处理、模糊识别、远程数据访问等技术,基于嵌入式操作系统,对小区及停车场路面过往的每一辆机动车进行连续全天候24小时实时记录,并记录车牌信息,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1)系统具备全天候工作功能。

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施工图设计说明(市政道路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

市政道路智能交通施工图设计说明(市政道路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等)

智能交通施工图设计说明一、工程概况1.1 工程范围本次设计: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自北向南依次与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等4 条道路平交,共计3 个路口进行智能交通提升改造。

1.2编制依据1、道路沿线1:1000 电子地图及其他相关资料2、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规划资料1.3设计规范01、《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02、《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GA/T 1047-2013)03、《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GAT 527.1-2015)04、《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05、《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0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安装规范》(GA/T 489-2016)07、《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显示器》(GA/T 508-2014)08、《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 25280-2016)09、《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5-2007)10、《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0198-2011)11、《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 514-2004)12、《交通电视监控系统设备用图形符号及图例》(GB/T 28424-2012)1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2014)1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16、《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12)1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1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1.4主要设计内容本项目智能交通工程主要设计内容为:信号灯系统、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等。

1.5主要设计指标1、道路等级:次干路2、交通设施安全等级:C 级3、设计速度:30km/h、40 km/h4、单条车道宽度:3.5m5、路缘带宽度:≥0.25m二、信号灯及其控制系统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中对交叉路口、行人过街,以及环路出入口等采用交通信号控制的子系统,是运用了交通工程学、心理学、应用数学、自动控制与信息网络技术以及系统工程学等多门学科理论的应用系统。

GAT_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

GAT_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2009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要求 25 检验方法 46 检验规则 87 安装和运行条件 98 标志、标签、包装 10前言本标准代替GA/T 496–200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A/T 496–2004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改了―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的术语(2004年版和本版的3.1);――修改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术语(2004年版和本版的3.2);――删除了―适用条件‖(2004年版的第4章);――增加了―铭牌及标识‖(本版的4.1.3);――修改了―闯红灯行为记录‖(2004年版的5.3.1,本版的4.3.1);――增加了―图片记录要求‖(本版的4.3.2);――增加了―信息记录要求‖(本版的4.3.3);――增加了―计时误差‖(本版的4.3.6);――修改了―数据传输要求‖(2004年版的5.3.4,本版的4.3.7.1);――修改了―联网数据传输‖(2004年版的5.3.4.1,本版的4.3.7.2);――修改了―现场数据下载‖(2004年版的5.3.4.2,本版的4.3.7.3);――删除了―数据录入‖(2004年版的5.3.5);――增加了―号牌识别功能‖(本版的4.3.8.1);――增加了―录像功能‖(本版的4.3.8.2);――增加了―接触电阻‖(本版的4.4.4);--修改了―闯红灯行为记录测试‖(2004年版的6.3.1,本版的5.4.1);--修改了―安装和运行条件‖(2004年版的第8章,本版的第7章)。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中联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巍、李爱民、龚标、吴晓东、陆海峰、籍东辉、刘小瓯、姜永强、吴云强、秦东炜。

智能交通施工组织方案

智能交通施工组织方案

宁波市机场快速干道永达路连接线工程1标段科技智能交通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建设单位: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人员:邵益波编制时间: 2015年3月1.项目实施承诺宁波市永达路地面道路工程范围西起益民街,东至甬水桥路东侧,桩号:K0+000~K1+200,全长1200米。

本工程主要包括永达路与益民街交叉口、永达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永达路与蓝天路交叉口、永达路与苍松路交叉口、永达路与恒春街交叉口以及永达路沿线隧道,其中灯控路口2个,非灯控路口3个,项目实施承诺如下:1.我司定期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现场协调会议。

会议前我司提出进度计划的改进修订稿。

会议期间,我司与采购人应共同解决进度计划中的不足之处或差错,重点研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

2.采购人参加的各种会议,我司所任命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全权代表我司与其它项目我司之间就有关进度计划安排与协调工作进行商谈。

3.任何会议后,如果我司认为由于发生事情想在采购人同意的时间或期限暂停工作,将立即通知采购人,说明发生事情及其设想的后果。

我司有责任尽早向采购人提出补救办法或处理的建议,包括对工程的重新组织和重新拟订进度计划。

4.我司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交交货进度和施工进度计划给采购人确认。

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我司把项目的主要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进行验货,货物非原包装或已经拆封的,采购人可不予接收。

2.项目实施进度及计划1)项目工期项目日程计划包括整个项目的深化设计、订货、安装和调试的所有工作的任务定义、前后关联关系、日程安排和资源分配,是项目计划的核心部分,项目质量计划、风险控制等计划的工作安排最后都要在日程计划中体现。

2)施工进度安排此次工程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各阶段施工前后的关系分为“深化设计—〉设备订货—〉到货及到货检验—〉安装调试—〉初步验收—〉试运行—〉最终验收—〉责任维护”等八个阶段,具体如下:现场勘查、需求调研及深化设计阶段现场勘查及需求调研:主要完成对用户需求调研、外场现场勘查的工作;深化设计:我司根据需求调研结果完成实施设计。

海康视频电子警察功能特点

海康视频电子警察功能特点

纯视频电子警察功能特点1.产品特点1.1.全视频分析实现车辆检测系统采用全视频分析检测车辆的到达和离开,跟踪车辆运动轨迹;同时采用视频分析检测交通信号灯的状态。

两者结合定位车辆的运动性质:正常行驶/直行闯红灯/左转闯红灯/右转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1.2.高清视频流输出系统采用高清摄像机在完成高图片抓拍功能的同时也输出高清视频,用于后端录像存储,可作为辅助违法证据,进一步增强执法正确性;也可以作为7×24小时的路口高清监控使用。

1.3.捕获有效率高系统采用行业领先的车辆定位跟踪技术,记录、判断车辆移动轨迹,相比传统视频检测技术,大大提高了违章车辆的捕获有效率,同时具有更精确的抓拍位置。

1.4.单台摄像机覆盖多条车道采用500万像素高清摄像机,在保证抓拍图片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覆盖三条车道,实现违章检测和卡口抓拍;采用200W万像素高清摄像机,在保证抓拍图片质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可覆盖两条车道,实现违章检测和卡口抓拍。

1.5.卡口功能和电子警察功能相结合视频电子警察不仅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对通行车辆也进行抓拍。

既可对车辆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交警要求),又可记录每辆通行车辆的信息为治安、刑侦提供依据(公安要求)。

1.6.可对所有车辆进行牌照自动识别视频电子警察具有车牌自动识别功能,符合GA/T 833-2009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并具有以下特点:识别率高:牌照识别准确率在90%以上。

识别种类多:系统可识别民用车牌(除5小车辆),警用车牌,04式新军用车牌,07式武警车牌及2002式新车牌。

区域识别技术:系统支持按车道进行分区域识别,即单张照片中包含多个车牌时,均可正确识别。

2.功能2.1.违章抓拍功能闯红灯抓拍:红灯信号时,系统按照《GAT 496-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求,对闯红灯车辆抓拍三张图片。

逆向行驶违法行为抓拍:对于车道上逆行的车辆进行抓拍(功能可自定义开启/关闭)。

机动车违法行为智能监测抓拍系统方案

机动车违法行为智能监测抓拍系统方案

机动车违法行为智能监测抓拍系统方案技术方案2020年9月目录第一章项目概述 (3)1.1 项目背景 (3)1.2 改造情况说明 (5)1.3 项目设计原则 (6)1.4 项目设计依据 (7)第二章高清电子警察系统 (9)2.1 系统介绍 (9)2.2 项目建设目标及意义 (9)2.3 项目所能实现的主要功能 (10)2.4 项目主要技术参数 (17)2.5 主要设备介绍 (19)第三章交通违法抓拍系统方案 (26)3.1 系统概述 (26)3.2 项目建设目标及意义 (26)3.2 项目总体架构设计 (27)3.4 系统指标要求 (28)3.5 前段信息采集点设计 (29)3.6 网络传输系统设计 (31)3.7 主要设备介绍 (32)第四章结束语 (35)第一章项目概述1.1.项目背景近年来,由于××交警支队对科技强警工作的一贯重视并付出了大量辛勤努力,××城区已经建成了比较完备齐全、覆盖点位比较密集的城区道路监控系统和闯红灯违法行为自动记录系统。

但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原有的电子警察设备已无法满足现代化交通管理的需求。

主要体现在:原有系统已经建设多年,建设当期所采用的一些先进技术如今已落后;系统功能比较单一;系统抓拍率、图像分辨率等技术指标较低;部分设备存在老化和故障现象。

因此,在充分保护原有投资的前提下,以现有系统为基础,运用当今先进电子技术、信息技术,通过项目改造,快速完善系统功能、大幅度提高系统技术指标是一种非常可行的措施和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市公安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改善××市社会治安和交通管理秩序,贯彻“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效益”的思想,按公安部关于实施畅通工程、平安大道工程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地区道路交通现状的实际需求,进行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建设。

高清晰闯红灯电子警察是基于百万像素级高清晰工业摄像机的最新应用。

电子警察方案及说明书

电子警察方案及说明书

500万高清视频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系统方案****电子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地址:****TEL:***** FAX:*****1、概述1.1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概述1)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概念根据2009年2月25日公安部发布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的规定,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概念定义为:在具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对机动车闯红灯行为不间断自动检测和记录的系统。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充分运用了现代科技手段、能自动完成公安交通警察的部分职能,是科技强警的重要组成部分。

2)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执法过程简介车辆闯红灯行为是一个过程,系统需要对整个违章过程进行记录,以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体现执法的公正性。

该系统通过抓拍车辆在违法闯红灯过程中多个位置的图片或者把车辆的违法过程进行录象来记录车辆违法闯红灯的行为和过程。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记录机动车在其对应的黄灯相位时越过停车线的行为。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能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应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

第一个位置的信息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机动车未越过停车线的情况;第二和第三个位置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的情况;并且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图片格式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

图片数量不超过四张。

1.2 用户需求分析****城区500万高清视频电子警察、及南北出测速项目。

共计12个路口,47****市城区,装有信号灯的路口,共计12个。

其中11个路口为四方向,1个路口为3方向,共47方向。

各路口信息通过光纤传输,输送至交警大队信息管理中心。

形成全市各路口信息点联网。

1.3 系统选型根据用户要求,本次设计采用北京金翎联智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生产的UW-G 型500万高清视频具备卡口功能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该系统采用工业高清摄像机对车辆违法闯红灯过程进行视频智能检测和记录,并可以通过网络把前端采集的数据传回到交警指挥数据中心。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制度•相关推荐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制度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制度1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利用交通科技手段,维护交通参与者合法权益,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以下简称:监控设备)包括机动车测速仪、区间测速设备、闯红灯自动抓拍、违反禁行规定自动抓拍、违反越线规定自动抓拍等固定或移动设备。

第三条监控设备建设应当申请财政立项和预算,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及日常使用、管理、维护,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出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监控设备实行入网编号监控管理,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对监控设备进行业务审核和执法监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监控设备,应当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规定的编码规则设定设备编号。

海口、三亚、洋浦支队的机动车测速仪、区间测速设备、闯红灯自动抓拍、违反禁行规定自动抓拍设备入网编号,报总队备案,其他交警支大队的机动车测速仪、区间测速设备、闯红灯自动抓拍、违反禁行规定自动抓拍设备应当报总队审核后方可使用。

总队统一向社会公布全省备案和经审核后的监控设备,公布内容包括测速路段名称、区间和测速单位等内容,新设置和调整监控设备的,应及时报总队备案和审核,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所有监控设备建立档案,在公安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录入监控设备的类型、名称、品牌、型号、设置地点、地点道路类型、路段交通流量、启用日期、检定日期、检验单位、联系人等信息。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点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要点

电气要求
电源适应性要求 在AC 220V±44V、50Hz±2Hz的电源条件下,受试闯红灯自动 记录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电磁抗扰度性能 受试系统在静电、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浪涌和电压短时中断等电 磁骚扰环境下不应出现电气故障,试验结果评定应符合GB/T 17626.2、GB/T 17626.4、 GB/T 17626.5、GB/T 17626.11中2级 要求,即允许其基本功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在试验结束后应能自 行恢复正常,系统内已贮存的图像、数据不应丢失。 气候环境适应性 所有安装在室外的设备应能承受高温、低温、恒温恒湿各项气候 环境试验,试验中及试验后受试系统应无任何电气故障,机壳、插 接器等不应有严重变形,功能应保持正常。(温度的要求 -20— +70) 在承受雨淋试验中及试验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主体的 防护罩均应正常,并无渗水或积水现象;在承受粉尘试验中及试验 后,室外机箱和含图像采集单元主体的防护罩内无大量积尘。 (防 护等级的要求)
图片记录要求
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 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 记录的原始图片数量不应超过四张,且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 息,至少应精确到0.1s。 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时间、 地点、方向和车道等信息。合成的图片清晰度应能满足人工对车 辆号牌号码认定的要求,且不应出现因红灯信号泛白、光晕等颜 色失真而影响人工对红灯信号的判断。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 始图片遗漏、错位等情形。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496—2009
售前支持部 伍小明
闯红灯违法行为判定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 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 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 机动车车身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 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 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 情况; 并且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各个位置间应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不得出现 因间距太大影响对违法机动车进行认定的情形。

大华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解决方案

大华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解决方案

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方案目录第一章.方案概述 (3)1。

1背景介绍 (3)1.2需求分析 (4)1.3设计依据 (4)1。

4设计原则 (5)第二章。

系统设计 (6)2。

1系统概述 (6)2。

2系统架构 (6)第三章。

基础功能 (7)3。

1道路视频监控 (7)3。

1.1实时监控 (7)3。

1.2录像计划 (8)3.1.3录像回放 (8)3。

1.4视频上墙 (9)3.1。

5语音对讲 (9)3。

1。

6视频巡逻 (9)3。

1。

7监控报警 (10)3。

1。

8双目监控 (10)3。

1。

9鱼球联动 (10)3.2缉查布控 (10)3.2.1道路监控 (10)3。

2.2车辆布控 (11)3.2。

3车辆查询 (12)3。

2.4车辆研判 (13)3。

3违法管理 (15)3.3。

1动态违法抓拍 (15)3.3。

2违章查询 (15)3。

3。

3区间测速 (16)3.3。

4统计分析 (16)3.4交通事件监测预警 (17)3。

4。

1实时图片检视 (17)3。

4。

2实时事件预警 (17)3.4。

3事件管理 (17)3.4。

4事件回放 (17)3。

4。

5统计分析 (17)3.5交通流量分析 (17)3。

5.1综合流量统计 (17)3.5.2路段流量统计 (18)3.5。

3路段流量对比 (18)3.5.5卡口流量统计 (18)3.6重点车辆管控 (18)3.6。

1车辆台账 (18)3.6.2行驶线路 (19)3.6。

3通行策略 (19)3.6。

4尾号限行 (19)3.6.5黄标车限行 (19)3。

6.6违法监控 (19)3.6.7轨迹跟踪 (20)3。

6.8重点车辆违法多发点位分析 (20)3。

6.9重点车辆违法多发单位分析 (20)3。

7电子地图 (20)3.7.1一机双屏交互 (21)3。

7.2基本操作 (21)3。

7。

3设备标注 (21)3.7。

4实时应用 (22)3.7.5实时路况分析 (22)3.7.6警卫巡逻 (22)3。

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要求

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要求

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要求一、中心接入要求1、中心配置要求前端路口设备应质量可靠,性能、效果等参数满足非现场执法系统要求。

2、网络链路要求前端设备应向支队非现场执法系统中心平台申请分配路口IP地址,并连接上电子警察专用网络,经支队中心测试网络连通后方可接入。

网络链路连接时应当采用稳定、可靠、高效的网络接入设备。

数据要求前端路口设备采集的原始图像文件、数据信息(包含红灯开始时间、抓拍时间、红灯结束时间、抓拍车道、抓拍方向、设备地点)须合并在图像文件中,并采取信息加密校验存储防止信息篡改,以保证作为证据的信息图片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加密方式应满足采用中心平台分配的密钥。

前端设备取证的违法照片要求像素500万(3744×1408)以上,照片数量格式须满足GA/T 496–2009、GA/T832–2009要求,且同一违法行为的照片必须相互关联,满足非现场执法中心平台数据接口的要求。

前端设备采集的闯红灯违法数据必须满足三张连续照片加一段同步违法视频的要求。

其中三张连续照片的第一张照片车辆在停车线以内,第二张照片车辆压上停车线,第三张照片车辆越过停车线;同步违法视频要求提供H.264/MPEG4编解码D1(720×576&25fps)分辨率的视频。

前端设备采集的压双黄线、逆向行驶、违法变道违法数据必须满足三张连续照片加一段同步违法视频的要求。

同步违法视频要求提供H.264/MPEG4编解码D1(720×576&25fps)分辨率的视频。

3、数据传输要求违法数据在专网中传递时应采用DES加密算法进行加密后发送数据,并在中心端接收后由中心平台系统自动调用解密算法进行解密,防止非法截取。

前端设备应可以将抓拍后的数据主动上传到中心服务器中,每条违法数据上传时间小于15秒,上传数据须满足非现场执法中心平台接口(详见接口说明部分)要求。

4、视频记录要求前端设备须能够记录路口的全天侯录像,并能将实时图像传送到指挥中心,保存录像的帧率不小于25帧/秒,图像分辨率768*576,色彩24位真彩。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pdf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pdf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995—2012).pdf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 995—201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3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T15865 摄像机(PAL/SECAM/NTSC)测量方法GA/T496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3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标清视频standard definition video水平清晰度在720线(电视行)以下的视频。

3.2 高清视频high definition video水平清晰度达到720线(电视行)及以上的视频,且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像素点。

3.3 视频取证设备video forensics devices for road traffic violation通过视频自动检测并记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3.4 捕获率capture ratio单位时间内,视频流记录的车辆数与实际通过的车辆数之比。

3.5 捕获有效率capture effective ratio单位时间内,视频流记录的能清晰辨别机动车特征的车辆数与实际捕获的车辆数之比。

交通工程过路保护管预埋施工方案

交通工程过路保护管预埋施工方案

交通工程过路保护管预埋施工方案(总7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临江大道(罗家港~建设十一路)拓宽改造工程(K0+000~K7+500)交通工程过路保护管预埋施工方案建设单位: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宜昌三大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编号:编制时间:目录第一章编制依据 (1)1.1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1)1.2 单位工程设计文件; (1)1.3 工程简价; (1)第二章工程管理目标 (2)2.1质量目标 (2)2.2安全目标 (2)2.3环境目标 (2)第三章施工部署及准备 (2)3.1 组织机构 (2)3.2、机械准备 (3)第四章主要施工方法 (4)4.1 施工工艺 (4)4.2 施工方法 (4)临江大道(罗家港~建设十一路)拓宽改造工程交通工程过路保护管预埋施工方案第一章编制依据1.1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国家现行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GB5768-2009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 50688-236-20113、《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GA/T 1047-2013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496-200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7-2001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8、《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 GA/T652-200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10、《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JT/T 279-200411、《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1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82-911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20101.2 单位工程设计文件;1、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它有关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2、武汉市临江大道罗家路~建设十一路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情况;3、项目经理部现有的机械设备、施工技术水平;4、项目经理部从事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及资源情况;5、市政府、市建委及相关方文件;1.3 工程简价;本工程交通管线在机动车道外侧非机动车道内,管位一般以距侧路缘石内侧50cm左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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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前言
GA/T 496—2009
本标准代替 GA/T 496–200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 GA/T 496–2004 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了“机动车闯红灯行为”的术语(2004 年版和本版的 3.1); ――修改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术语(2004 年版和本版的 3.2); ――删除了“适用条件”(2004 年版的第 4 章); ――增加了“铭牌及标识”(本版的 4.1.3); ――修改了“闯红灯行为记录”(2004 年版的 5.3.1,本版的 4.3.1); ――增加了“图片记录要求”(本版的 4.3.2); ――增加了“信息记录要求”(本版的 4.3.3); ――增加了“计时误差”(本版的 4.3.6); ――修改了“数据传输要求”(2004 年版的 5.3.4,本版的 4.3.7.1); ――修改了“联网数据传输”(2004 年版的 5.3.4.1,本版的 4.3.7.2); ――修改了“现场数据下载”(2004 年版的 5.3.4.2,本版的 4.3.7.3); ――删除了“数据录入”(2004 年版的 5.3.5); ――增加了“号牌识别功能”(本版的 4.3.8.1); ――增加了“录像功能”(本版的 4.3.8.2); ――增加了“接触电阻”(本版的 4.4.4); --修改了“闯红灯行为记录测试”(2004 年版的 6.3.1,本版的 5.4.1); --修改了“安装和运行条件”(2004 年版的第 8 章,本版的第 7 章)。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中联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新中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巍、李爱民、龚标、吴晓东、陆海峰、籍东辉、刘小瓯、姜永强、吴云强、 秦东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 496–2004。
2009-02-25 发布
2009-05-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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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496—2009
目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2 5 检验方法 ............................................................................ 4 6 检验规则 ............................................................................ 8 7 安装和运行条件 ...................................................................... 9 8 标志、标签、包装 ................................................................... 10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GA/T 496—2009
3.1 机动车闯红灯行为 violation of traffic signal for power driven vehicles 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
行驶的行为。 3.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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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496—2009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和运行条件、标 志、标签、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具有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生产、检 测和验收。
GB/T 17626.5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浪 涌 ( 冲 击 ) 抗 扰 度 试 验 ( GB/T 17626.5-2008,IEC 61000-4-5:2005,IDT)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 试验(GB/T 17626.11-2008,IEC 61000-4-11:2004,IDT)
4 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组成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由机动车闯红灯检测单元、图像采集单元、数据处理存储和应用软 件单元组成。 4.1.2 外观
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变形等缺陷。 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防腐蚀涂镀层,涂镀层不应有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现象。 金属零部件表面不应有锈蚀。 4.1.3 铭牌及标识 铭牌及标识应固定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主机或主要部件的醒目位置,且能永久保存。 铭牌应至少标出制造商名称、商标以及唯一性编号。标识应标注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的使用 条件,包括:检测和记录的最多车道数、检测方向停止线与信号灯最大水平距离等。 4.2 电气部件 4.2.1 电源 额定电压:AC 220V,50Hz。 4.2.2 电气保护装置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5-1995,idt IEC 60068-2-27:1987)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GB/T 2423.10-2008,IEC 60068-2-6:1995,IDT)
GB/T 17626.2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静 电 放 电 抗 扰 度 试 验 ( GB/T 17626.2-2006,IEC 61000-4-2:2001,IDT)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2008,IEC 61000-4-4:2004,IDT)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 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GB/T 2423.2-2001,idt IEC 60068-2-2:1974)
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3-2006,IEC 60068-2-78:2001,IDT)
ICS 93.080.30 R 84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496—2009
代替GA/T 496-2004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specifications of automatic detecting and recording system of vehicles for violation of traffic signal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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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496—2009
应安装过载、漏电和短路保护装置。 应安装防雷装置。 应使用快速熔断器来保护内部电路。 4.2.3 接地端子 应设有专门的保护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大地有效连接。 系统机箱、电路单元、电路单元固定支架、固定螺栓、承载AC 220V电压部件的外壳等 金属零部件均应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并应保证各部件的接地连续性。 防雷装置的接地线不能直接与保护接地端子连接,安装时单独接入大地,接地母线采用 铜质线,不与强电的零线相接。 4.2.4 导线 导线应具备有效保护,保证导线不会接触到易引起导线绝缘部分损伤的部件。当导线需 穿越金属孔时,金属穿线孔应进行倒角,不得有锋利的边缘,导线应装有护线套。 所有接线要布置整齐,使用线夹、电缆套、电缆卷或管道固定好,线束内的线路要编扎 好,走线安排要做到任何接线总成的拆除不会影响到与该总成无关的线缆。 4.3 功能 4.3.1 闯红灯行为记录 机动车在其对应的绿灯或黄灯相位时越过停车线,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不应记录。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 红灯违法过程。 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未越过 停止线的情况; 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 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 并且至少有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各个位置间应保持适宜的距离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不得出现因间距太大影响 对违法机动车进行认定的情形。 4.3.2 图片记录要求 图片格式应采用JPEG格式,JPEG图片编码应符合ISO/IEC 15444:2000的要求。 图片应具有防篡改功能。 记录的原始图片数量不应超过四张,且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应精确到0.1s。 记录的最终图片应合成为一个图片文件,且至少应包含:时间、地点、方向和车道等信 息。合出现因红灯信号泛 白、光晕等颜色失真而影响人工对红灯信号的判断。图片合成时,不得出现原始图片遗漏、 错位等情形。 4.3.3 信息记录要求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实时记录具有闯红灯行为的机动车信息并存入数据库表中,数据 库表结构应符合GA 329.3、GA 648的要求。 4.3.4 闯红灯捕获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闯红灯捕获率应不小于90%。 4.3.5 记录有效率 在标注的适用条件下,闯红灯记录有效率应不小于80%。 4.3.6 计时误差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3s。 4.3.7 数据传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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