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卫生室服务协议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10篇)
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10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通用10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篇1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甲方: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乙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农村卫生所服务协议书范本
农村卫生所服务协议书范本甲方(卫生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农村卫生所提供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1.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2. 甲方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包括健康教育、疫苗接种、传染病防治等。
3.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基本药物供应,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4. 甲方提供紧急医疗救援服务,在乙方需要时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
二、服务时间甲方提供的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00,遇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时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三、服务地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农村卫生所内接受服务。
四、服务费用1. 乙方应按照甲方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 对于政府规定的免费服务项目,乙方无需支付费用。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 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违反法律法规的服务。
2. 甲方义务:- 应保证提供服务的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 应保证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乙方合法权益。
3. 乙方权利:-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
- 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乙方义务:- 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 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提供服务。
六、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双方可续签。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一、定义与背景1.1 定义1.2 背景乡村医服务是针对农村地区居民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预防等。
本协议旨在明确服务机构与用户之间的权益与责任,保障乡村医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内容2.1 医疗服务•诊断和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开具必要的医疗处方;•提供基本的卫生和健康教育;•开展基础的健康体检。
2.2 其他服务•提供健康管理咨询;•开展健康讲座和培训活动;•组织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活动;•医疗器械租借及维修。
三、用户权益与责任3.1 用户权益•获得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和其他服务;•对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获得身体隐私的保护;•获得医疗信息的知情权。
3.2 用户责任•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以便服务机构提供准确的医疗服务;•遵守服务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医疗行为准则;•按照医疗要求进行诊疗和使用药物;•尊重医务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得侮辱、殴打医务人员。
四、服务机构权益与责任4.1 服务机构权益•收取合理的医疗费用;•基于医疗需要制定服务计划;•维护医院秩序和正常运营;•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4.2 服务机构责任•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其他服务;•尊重用户的权益和隐私;•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继续教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费用支付与结算5.1 费用支付用户应根据服务机构制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医疗费用。
5.2 结算方式费用结算方式由服务机构制定,并通知用户。
六、解决争议协议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七、协议变更与终止7.1 变更协议的变更需经协议双方书面同意,并签订协议变更协议书。
7.2 终止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终止协议,终止协议需提前通知对方。
八、其他8.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履行完毕之日止。
8.2 协议备份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机构和用户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管理协议书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签订时间年月日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第一条根据《临渭区2011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为了确保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双方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第二条甲方确认乙方为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并向参加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以下称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和《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渭临合管办发(2010)19号]文件、《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细则(试行)》[渭临合管办发(2010)20号]文件及各项配套文件规定。
第四条乙方应严格按照《关于申报临渭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渭临合管办发(2010)14号]文件要求执行,承担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各项费用自行承担,不享受国家的配套资金及设备等。
第五条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的材料和数据。
第六条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按照医疗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和参合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提供与新农合有关的材料和数据,甲方如需查看参合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等,乙方应予以合作。
第八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参合人员合疗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
第十条乙方应在门诊统筹管理办法规定的执业范围向参合对象提供医疗服务,不得超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并向参合对象公示常规医疗、护理及其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
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患方)关于乙方患病的有关问题,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患者基本情况:姓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乙方已经充分了解了甲方本次医疗行为,对医疗程度认知已经非常清晰,乙方自愿不再提起医疗事故鉴定,主动提出一次性解决此争议。
第三条、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费用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一切可能因本次诊疗发生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付款时间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收到款项后另行出具收据。
第五条、在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事情即告终结。
第六条、乙方义务:乙方应保证对本协议内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并保证收到本款项后不再到甲方处闹事,维护甲方声誉。
乙方保证对签订本协议不存在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将协议内容泄露给第三方或者再次向甲方闹事或另行提出赔偿请求的,视为违约,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款项,并赔偿甲方因之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之所发生的名誉损失、诉讼费用追偿损失、律师费用损失等。
第八条、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202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合同2甲方:负责人:乙方(患方):身份证号:住址:患者基本情况:患者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到甲方看病;甲方以收治入院.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但均愿通过协商解决。
村医协议书
村医协议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农村居民医疗保健需求,我们制定了本协议书,旨在建立稳定的村医队伍,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协议内容2.1 村医队伍组建根据农村人口情况和医疗需求,各村设立村医队,队伍人数和配置视人口数量、就诊需求量等因素确定。
每支村医队应包括以下人员:•村医:具备相应医学专业背景,持有合法执业证书,负责村内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断和治疗,提供基本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健康教育。
•护士:协助村医进行诊断和治疗工作,负责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协助健康宣教等。
•行政人员:负责接待患者、打理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等事务。
2.2 村医队工作职责2.2.1 诊疗服务1.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断和治疗服务。
2.根据需要为居民提供预防接种和健康体检等服务。
3.组织并参与公共卫生防控工作,如传染病防控和疫苗接种等。
4.提供妇幼保健服务,如妇女儿童健康体检和孕产妇保健等。
2.2.2 卫生保健指导1.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宣传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2.协助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跟踪关注并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
3.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帮助居民享受连续、一体化的基本医疗服务。
2.2.3 药品管理1.根据居民需求合理开展药品配送工作,确保药品的合理供给和及时更新。
2.负责村级药房的管理和药品库存的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
2.3 村医队队长和村医队管理2.3.1 村医队队长的职责1.监督并协调村医队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织村医队成员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村医队的专业水平。
3.就医纠纷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进行协调和处置。
2.3.2 村医队管理1.完善村医队内部的工作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组织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4 支持和保障2.4.1 村级医疗设施建设1.支持村医队建设和规范装备相应的医疗设施和仪器设备。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一、协议双方甲方:乡村医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乙方:居住在本乡村的居民(以下简称“居民”)二、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规范乡村医服务中心与居民之间的合作关系,确保居民能够获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三、服务内容1. 服务中心将提供以下医疗服务:a. 常见病、慢性病和急诊的诊疗服务;b. 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c. 健康体检和疫苗接种;d. 药品发放和处方管理;e. 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2. 居民享受以下权益:a. 免费或者优惠的医疗服务;b. 定期健康体检;c. 优先购买药品;d. 参预健康教育活动。
四、服务流程1. 居民需在服务中心进行注册,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并签署本协议。
2. 居民可以通过电话、在线预约或者直接前往服务中心预约医生的诊疗服务。
3. 居民在预约时间到达服务中心,凭借个人身份证明进行挂号。
4. 医生将根据居民的病情进行诊疗,并提供相应的处方和医嘱。
5. 居民可在服务中心的药房购买所需药品,根据个人情况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6. 居民可以参加服务中心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质和疾病预防意识。
五、责任与义务1. 服务中心的责任与义务:a. 提供合格的医疗设施和设备,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b. 按照规定时间提供医疗服务,不得迟延或者推委;c. 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d. 定期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
2. 居民的责任与义务:a. 遵守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流程;b. 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c. 配合医生的诊疗,按时服药和复诊;d. 爱护医疗设施和设备,文明就诊。
六、协议生效与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如协议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可商议签订新的协议。
3. 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商议解决;商议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
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合同甲方:(医疗服务机构)___________(以下简称“医院”)乙方:(合作医疗参加人员)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参保人”)鉴于:一、乙方为参加地方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合法参保人,享有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各项待遇和保障。
二、甲方是一家有资质的医疗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诊疗服务。
三、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医疗服务内容1.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基层卫生服务、门诊及住院治疗等医疗服务。
2. 甲方提供有偿医疗服务和定点医疗服务,以保证乙方能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3. 甲方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履行医疗服务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并合理收取医疗费用。
4. 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学伦理道德规范,保证服务的安全有效。
第二条服务标准1.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医疗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
2. 根据乙方参加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规定,甲方应严格按照统一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任意加价。
3. 甲乙双方应确保医疗服务过程中保护乙方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条费用支付1. 乙方享有符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按照规定支付个人负担费用。
2. 医疗费用结算时间应符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甲方应按照规定向医保部门提交结算资料。
第四条责任与义务1.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的医疗服务,确保服务的安全有效。
2. 甲方应当保证医疗设施设备的良好运转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
3. 乙方应依法依纪配合和接受甲方的治疗及检查,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4. 双方应互相尊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理各项协议的事项。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2. 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相应的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合作医疗服务协议
xxxxxx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服务协议甲方:xxxxxxxxxxxxxx乙方:为了满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下简称参合农民)不断增长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方便参合患者就近就医,同时规范卫生室的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按规定收费,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保证参合农民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低廉的医疗服务,甲方根据临汾市卫生局、财政局《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文件精神,决定与乙方就我乡参合农民门诊补偿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临汾市卫生局、财政局《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平等自愿、方便参合农民的原则。
第三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当年参合农民的个人信息资料,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调整情况、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批程序,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审批程序操作。
第五条:乙方应在本单位显要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定点医疗机构牌匾,设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栏”、“公示栏”、“投诉箱”和“投诉电话”,将主要政策规定和本协议的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乙方应主动听取和征求参合人员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批评和投诉要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及时整改。
第七条:乙方在诊疗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保证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第八条:乙方应本着自愿、方便的原则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乙方应向参合农民公示甲方提供的合作医疗就医报销流程、基本药物目录、参合农民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向参合农民提供或解释门诊补偿标准及政策规定。
第十条:参合人员在乙方就诊发生医疗事故时,乙方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
农村合作医疗合同协议书
农村合作医疗合同协议书【甲方】(医疗机构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乙方】(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的甲乙双方为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订立本合同。
二、服务内容1. 甲方负责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疾病控制等服务。
2. 乙方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
三、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2. 乙方应确保合作医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甲方的服务质量。
3. 双方应共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四、资金管理1. 合作医疗资金由乙方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 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向农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提供符合标准的医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乙方未能按时拨付资金或挪用资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医服务协议书.doc
村医服务协议书一、协议背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医疗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村医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协议,明确村医的服务内容、责任和义务,确保居民获得可靠、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协议内容1. 服务范围•门诊诊疗:包括门诊治疗、基本化验和常见疾病的诊断等。
•健康咨询:提供居民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服务,帮助居民掌握健康知识。
•基本药物供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合理使用。
2. 服务承诺1.保证居民的隐私权和医疗信息安全,不泄露任何个人信息。
2.高效、准确地进行疾病诊断和治疗,确保居民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服务。
3.积极做好健康宣教、疾病防控和群体性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4.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规定,确保基本药物的供应和合理使用。
5.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 服务义务1.提供符合规范和规定的医疗服务,不得提供虚假或违法的医疗行为。
2.尊重居民的人权和尊严,以友好和真诚的态度对待每个居民。
3.保护和遵守居民的隐私权,不得未经居民同意擅自透露个人信息。
4.严格执行医疗纪律和工作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卫生部门进行卫生监督和监管的工作,接受相关的检查和指导。
三、协议违约责任1.村医如果违反协议中的服务承诺和服务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2.居民如果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损害村医的声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如需变更协议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3.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
五、协议争议解决协议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相关法律机构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标准协议书范本模板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1. 背景介绍2. 协议内容协议双方:本协议由双方共同订立:甲方(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乙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协议背景:1.甲方为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
2.乙方是具备相应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愿意为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协议条款:1.乙方同意成为甲方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2.乙方承诺提供的医疗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3.乙方应当确保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在就医过程中享受到同等待遇,并按合作医疗报销标准结算费用。
4.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对合作医疗参保人员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乙方继续成为定点医疗机构的重要依据。
5.同意双方会面并讨论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问题,并在必要时进行修改和补充协议条款。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签署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本协议。
协议争议及解决:在履行协议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 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在下方签署。
甲方(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乙方(定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可对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满足双方需求。
签署协议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内容,确保合作医疗顺利运行。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服务协议书一、协议背景为了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保障农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乡村医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旨在明确乡村医服务的内容、责任和权益,为农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医疗保障。
二、协议内容1. 服务内容1.1 乡村医服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和常规检查等。
1.2 乡村医服务提供健康指导和健康教育,匡助农民群众掌握健康知识,预防疾病发生。
1.3 乡村医服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对签约居民进行健康检查和随访,提供个性化的医疗保健指导。
2. 服务范围2.1 乡村医服务覆盖全乡村地区,确保农民群众不受地域限制,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2 乡村医服务设立服务站点,方便农民群众就近就医,减少交通成本和时间成本。
3. 服务时间3.1 乡村医服务每天提供8小时的医疗服务,确保农民群众有足够的时间就医。
3.2 乡村医服务根据农民群众的需求,提供夜间和节假日的紧急医疗救助服务。
4. 服务质量4.1 乡村医服务医生具备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保证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2 乡村医服务设备齐全,包括基本的医疗设备、药品和常用的医疗器械,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5. 服务费用5.1 乡村医服务按照像关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确保农民群众能够负担得起医疗费用。
5.2 乡村医服务对贫困农民群众提供优惠政策,减轻其医疗负担。
6. 服务投诉6.1 乡村医服务设立投诉渠道,接受农民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6.2 乡村医服务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协议生效与解除1.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2. 协议解除2.1 协议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可续签协议。
2.2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内容,严重影响乡村医服务的正常运行,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协议变更与解释1. 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商议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农村卫生室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书
农村卫生室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书背景卫生室作为农村地区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在为农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农村卫生室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并保障农民的医疗权益,本协议书旨在明确约定农村卫生室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一、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建立农村卫生室与医疗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框架,确保农民在卫生室就医时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待遇和服务。
二、合作内容1. 农村卫生室承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开展医疗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2. 农村卫生室须与医疗保险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农村卫生室需向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准确、完整的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就诊人员、诊断和治疗情况等。
4. 医疗保险机构将按照约定范围内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给农村卫生室,并确保及时结算。
三、责任和义务1. 农村卫生室承诺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的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严格遵守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2. 医疗保险机构承诺按照协议支付农村卫生室提供的医疗服务费用,并及时结算。
3. 双方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四、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秘密进行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争议解决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仍有待结算的款项应予以结算处理。
以上内容经双方充分阅读并明确理解后,共同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甲方(农村卫生室):签字:日期:乙方(医疗保险机构):签字:日期:。
村卫生室,卫生院,医保中心三方协议书5篇
村卫生室,卫生院,医保中心三方协议书5篇篇1甲方:村卫生室乙方:卫生院丙方:医保中心为了加强村卫生室、卫生院、医保中心之间的合作,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保障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宗旨本协议的签订旨在加强村卫生室、卫生院、医保中心之间的合作,共同推动医疗事业的发展,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合作内容1. 村卫生室与卫生院的合作村卫生室应当积极与卫生院进行业务合作,提供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
卫生院应当给予村卫生室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村卫生室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同时,村卫生室应当配合卫生院做好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健康安全。
2. 卫生院与医保中心的合作卫生院应当积极与医保中心进行业务合作,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保中心应当给予卫生院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同时,卫生院应当配合医保中心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患者对医疗保险的认识和信任度。
3. 村卫生室与医保中心的合作村卫生室应当积极与医保中心进行业务合作,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
医保中心应当给予村卫生室必要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确保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同时,村卫生室应当配合医保中心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患者对医疗保险的认识和信任度。
三、权利义务1. 村卫生室的权利义务村卫生室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提供村民的基本医疗服务;(2)配合卫生院和医保中心做好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3)为参保患者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4)配合医保中心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
同时,村卫生室享有以下权利:(1)获得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和支持;(2)获得医保中心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3)享受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
2. 卫生院的权利义务卫生院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为村卫生室提供业务指导和支持;(2)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3)配合医保中心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
同时,卫生院享有以下权利:(1)获得医保中心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2)享受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卫生室服务协议
**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管理协议书甲方:乙方:村卫生室根据省市新农合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定点村卫生室诊疗行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参保人员真正得到实惠,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甲方职责:1、及时向乙方提供新农合有关政策及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指导乙方关于新农合的业务工作,重视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整体管理水平。
2、监督乙方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方面的工作情况,协调新农合运行中的有关事宜,督促乙方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参合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3、对乙方接诊参合农民的门诊处方、发票以及患者的门诊统筹补偿汇总表进行随机抽查。
对违规收费、虚开发票、医患串通等骗取新农合基金的,除追回损失基金外,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4、负责审核参合患者在乙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随时对乙方进行业务查询,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管理、汇总村卫生室报账资料,统一汇总后报区新农合办审核。
5、甲方在接到区财政部门拨付的门诊总额预付款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村卫生室垫付资金支付到位。
乙方职责:1、必须遵守吉林省、市、区相关的新农合政策、法规,实行一体化管理,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不得开展新农合补偿工作。
1、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新农合有关政策、制度宣传,做好新农合各项服务工作。
2、要在醒目处悬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标示牌、就诊流程图。
4、设立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和公示栏。
张榜公布《处方管理办法》、门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门诊统筹补偿方案要点、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和镇新农合办的举报电话,每月将门诊病人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5、必须保证农民享受正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报销的权利。
6、必须服从**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及所属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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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村卫生室
根据省市新农合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定点村卫生室诊疗行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参保人员真正得到实惠,确保新农合制度健康持续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甲方职责: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新农合有关政策及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指导乙方关于新农合的业务工作,重视乙方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整体管理水平。
2、监督乙方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方面的工作情况,协调新农合运行中的有关事宜,督促乙方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满足参合农民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参合农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3、对乙方接诊参合农民的门诊处方、发票以及患者的门诊统筹补偿汇总表进行随机抽查。
对违规收费、虚开发票、医患串通等骗取新农合基金的,除追回损失基金外,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4、负责审核参合患者在乙方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情况,随时对乙方进行业务查询,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管理、汇总村卫生室报账资料,统一汇总后报区新农合办审核。
5、甲方在接到区财政部门拨付的门诊总额预付款后,应在5
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村卫生室垫付资金支付到位。
乙方职责:
1、必须遵守吉林省、市、区相关的新农合政策、法规,实行一体化管理,未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不得开展新农合补偿工作。
2、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做好新农合有关政策、制度宣传,做好新农合各项服务工作。
3、要在醒目处悬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标示牌、就诊流程图。
4、设立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和公示栏。
张榜公布《处方管理办法》、门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门诊统筹补偿方案要点、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和镇新农合办的举报电话,每月将门诊病人补偿情况进行公示。
5、必须保证农民享受正常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报销的权利。
6、必须服从**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及所属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7、乙方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格遵守新农合各项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门诊收费发票、门诊专用处方,统一门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执行《吉林省新农合用药目录》,统一账目管理,实行报账制。
8、必须认真核对就医农民的姓名是否和农合证的姓名相一致。
9、不准弄虚作假报销,套取农合基金。
10、不准以任何理由留存、保管参合人的“农合证”。
11、必须在报销时认真填写处方、收据、补偿凭证、签字登记表。
12、不准医生代替患者签字,补偿凭证、补偿登记表必须由患者本
人或患者家属签字方可有效。
13、不准以农民未携带农合证、清理农民与村卫生室的债务等原因进行后补报销、突击报销。
14、乙方应认真落实新农合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定相应措施,为参合农民提供安全、有效、快捷、方便的医疗服务。
对参合农民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及时垫付参合农民门诊统筹补偿金,不得无故拖延。
不予报销者,给予认真解释。
15、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补偿金结算,每月汇总结算一次门诊统筹垫付补偿金,并于20日前将上月垫付的新农合门诊补偿登记汇总表和发票联报送辖区所属镇卫生院新农合办,由镇卫生院新农合办统一汇总后报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核。
16、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协议抵押金等制度给予处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留一份备案,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乡(镇)卫生院合管办(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签章)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