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三篇)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车辆维修质量,保证车辆正常运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应科学、规范、有效,确保车辆维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维修流程第五条车辆维修需分为计划维修和突发维修两种类型,计划维修指按照一定时间周期和里程数进行的常规维修,突发维修指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需要立即维修的情况。
第六条车辆维修流程如下:1. 发现车辆需要维修的问题。
2. 及时上报维修部门,填写维修申请单。
3. 维修部门派人进行初步的故障检修,并进行初步维修。
4. 根据初步检修结果,维修部门确定维修方案和所需配件,并制定维修计划。
5. 申请采购所需配件或协调仓库进行调拨。
6. 维修部门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并填写维修记录。
7. 维修完毕后进行试运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8. 报备维修结果并归档相关资料。
第七条突发维修流程如下:1. 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立即上报维修部门,并填写维修申请单。
2. 维修部门派人进行现场救援和初步维修。
3. 可能需要的紧急配件可由维修部门调拨或采购。
4. 维修部门根据情况制定维修方案和计划,进行维修。
5. 维修完毕后进行试运行,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6. 报备维修结果并归档相关资料。
第三章维修要求第八条车辆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和合格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第九条维修人员必须熟悉车辆维修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制定的维修方案执行。
第十条维修部门必须配备完整的维修工具和设备,并保持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一条维修过程中,必须遵守工艺和技术规范,严禁随意更换零部件和采用不合理的修理方法。
第十二条维修部门应落实质量监控措施,保证维修质量和维修后的车辆正常运行。
第四章费用管理第十三条维修费用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政策进行管理,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费用。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四篇)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车辆安全、稳定运行,延长车辆使用寿命,规范车辆维修保养流程和责任分工的一套制度。
1. 车辆维护计划:制定一个详细的车辆维护计划,包括定期保养、大修和紧急维修等内容。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厂家要求,确定保养周期和维护内容。
2. 维修记录:对每一次维修保养都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时间、费用等信息。
这样可以及时了解车辆的维护情况和维修历史。
3. 质量要求:明确车辆维修保养的质量要求,包括维修工作的规范、维修配件的选择和使用等。
所有的维修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4. 责任分工:明确车辆维护管理的责任分工,包括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需要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车辆维护管理工作,并对其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
5. 预算管理:制定专门的车辆维护管理预算,用于购买维修配件、支付维修费用和更新车辆等。
对预算的使用进行监控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6. 周期检查: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可以制定检查周期和内容,进行车辆全面的检查和维护,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7. 紧急故障处理:对于发生紧急故障的车辆,需要采取快速响应措施,确保车辆及时维修和恢复正常运行。
制定紧急故障处理流程,明确故障处理的责任人和时间要求。
8. 维护技术培训:对维护人员进行定期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维护技能和安全意识。
保持与维修技术的更新,提高车辆维护管理的水平。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监督和检查等措施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运行。
通过合理的维护管理,可以提高车辆使用寿命,降低运营成本,保障车辆安全运行。
车辆维护管理制度(二)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_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_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_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文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应制定规范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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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
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
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
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
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
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好。
四、养路费),1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
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第二章经营许可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精选15篇)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篇1一、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操作程序,每天出车前、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处理。
严禁病车上路运行。
二、保持车辆整洁卫生,完好无损。
严禁司机在车内吸烟,给客人提供一个良好的乘车环境。
三、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司机要提前申报,经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
正常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司机要到现场,安保养有关规定不漏人车,不漏项。
同时司机本人要做随车记录,做到内容齐全,清楚明了。
四、为确保车辆的运行安全,司机本人要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勤观察、勤检查,勤动手处理一些小问题,以免因小失大,造成经济损失。
五、为保障所有车辆各项安全技术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车队规定每月20号为所有机动车辆安全检查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解决,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万无一失。
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篇2为确保公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勤俭节约、安全守纪、保障有力”的目标,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一、中心综合部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书、保险资料和维修记录档案等内容。
把车辆每次维修保养的详细记录存档,作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重要参考。
二、中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当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项目审批单》,报中心综合部审核,经中心主任和车辆维保负责人审核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
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和平台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方可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车辆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每次维修情况。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核、报销方式按照花山区财政局财务制度执行,要求严格控制所有车辆的年维修总费用。
未经申请而私自维修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与技术档案不符合的,将不予报销,并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保障车辆使用者及他人的安全,合理利用公司资源,规范车辆维修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维修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车辆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车辆维修管理应当综合考虑车辆维修的必要性、经济性、安全性,按需维修、按时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明确维修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维修标准等内容。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维修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详细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为车辆维修提供依据。
第二章维修管理机构第八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车辆维修管理机构,负责车辆的维修工作。
第九条车辆维修工作由车辆维修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合理分工,各司其职。
第十条公司应当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维修人员从事车辆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对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维修工作的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维修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人员奖惩机制,激励维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修管理档案,详细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为车辆维修提供依据。
第三章维修管理流程第十五条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包括受理维修申请、安排维修时间、维修过程控制、维修品质检验、维修完成反馈等环节。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应当依据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应当简洁明了,便于操作和监督。
第十八条车辆维修管理流程应当规范操作,确保车辆维修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维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车辆维修按照制度要求进行。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维修质量监测体系,检验维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3篇)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提高机动车维修质量,保障机动车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所有机动车维修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原则,以提供优质的维修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保证维修技术和设备达到要求,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合法、规范进行。
第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提高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进行维修设备的检测、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维修流程,做好维修记录,保密车主信息,保障车主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服务的满意度。
第二节维修项目管理第九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明确维修项目和价格,不得以任何方式增加维修项目或提高维修费用。
第十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向车主说明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待车主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确保维修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做好维修工作的记录和归档。
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做好维修材料的采购和库存管理,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项目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维修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节员工管理第十四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拥有合格的技术人员和经验丰富的维修工,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节设备管理第十七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及时更新维修设备,提升维修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一)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室、局、事业单位),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不含车辆保险、养路费),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
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五、车辆报修程序: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大小必须由本科(室、局、事业单位)负责人(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
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车辆维修制度
车辆维修制度车辆维修制度(通用7篇)车辆维修制度1一、总则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包括北京公司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
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4、行政人事部负责全部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
成立车队,车队长由兼任。
二、驾驶员职责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5、负责车辆年检。
三、车队长职责1、协助行政主管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2、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3、负责与组织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大修指单次维修与保养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维修与保养)。
四、行政主管职责1、组织车队长每年确定两家维修与保养厂家;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3、会同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五、维修与保养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
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2、车队长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并签署意见;3、行政主管会同车队长一道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4、询价金额超过5000元的,报总经理审批。
5、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6、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车队长查验并登记保管。
属大修的,还需车队长签字。
7、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文(3篇)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车辆维修管理工作,确保车辆维修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制度的依据包括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车辆维修行业的标准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管理工作,包括公司自有车辆和租赁车辆。
1.3 主要职责(1)车辆维修部门负责车辆维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车辆使用部门负责对车辆出现故障进行报修,并配合维修部门进行维修工作。
(3)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对车辆维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4 具体要求(1)严格按照车辆维修规范进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2)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记录车辆的维修情况和维修费用。
(3)及时反馈车辆维修情况,特别是对重大故障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二章车辆维修流程2.1 报修(1)车辆使用部门在发现车辆故障后立即向车辆维修部门报修,并详细描述故障情况。
(2)车辆维修部门接到报修后,及时派遣维修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检修,并评估维修难度和所需时间。
2.2 维修计划(1)车辆维修部门根据车辆故障情况制定维修计划,包括维修内容、维修时间和所需材料。
(2)维修计划应经车辆使用部门确认后执行。
2.3 维修实施(1)车辆维修部门按照维修计划进行维修工作,保证维修质量和进度。
(2)维修过程中如遇到新的故障,应及时通知车辆使用部门,并商定解决办法。
2.4 维修验收(1)车辆使用部门在维修完成后进行验收,确认维修效果和质量。
(2)如发现问题或不满意,应及时向车辆维修部门提出,并要求进行修正和改进。
第三章维修费用管理3.1 费用预算(1)车辆维修部门按照公司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年度维修费用预算。
(2)预算编制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费用。
3.2 费用控制(1)车辆维修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维修工作,不得超出预算范围。
(2)如遇到超出预算的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并说明原因。
3.3 费用统计(1)车辆维修部门应及时统计和报告车辆维修费用情况,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文(4篇)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意义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营,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规范车辆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维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车辆维修工作。
三、维修流程1. 车辆维修申请:当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驾驶员或使用单位负责人需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详细描述车辆问题及需维修的内容。
2. 维修审批:车辆维修申请表需提交给车辆管理员进行审批。
车辆管理员将根据申请表中的问题描述及车辆状况做出审核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 维修派工:经过审批通过的维修申请将根据需要交由车辆管理员派工给指定的维修人员,并告知维修人员维修任务的具体内容及维修期限。
4. 维修实施:维修人员按照派工要求进行车辆的维修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维修任务。
5. 维修验收: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需向车辆管理员报告维修结果,并等待车辆管理员的验收。
车辆管理员将根据维修质量及需求进行验收,并记录维修结果。
6. 维修费用结算:在验收通过后,车辆管理员将根据维修报告进行费用结算,并将维修费用计入车辆维修记录。
四、责任与义务1. 驾驶员责任:驾驶员需在发现车辆故障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并在维修期间及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2. 使用单位负责人责任:使用单位负责人需监督驾驶员及时申请车辆维修,并对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质量的监督与评估。
3. 车辆管理员责任:车辆管理员需对维修申请进行审批,指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并对维修结果进行验收与评估。
4. 维修人员责任:维修人员需按照派工要求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及时完成维修任务。
五、维修规范1. 维修质量要求:维修人员需按照相关维修标准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质量达到或超过要求。
2. 维修安全要求: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时需佩戴相关防护装备,确保维修安全。
3. 维修记录要求:维修人员需详细记录维修过程及结果,包括使用的材料、耗材、工时等,确保维修过程的可追溯性。
汽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汽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车辆维修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车辆的维修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车辆维修,是指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故障排除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规范维修流程,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设立车辆维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车辆维修管理的组织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车辆维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维修计划的制定、维修预算的编制、维修合同的签订、维修质量的监督等。
第七条车辆使用部门应按照维修计划和要求,配合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做好车辆维修工作。
第三章维修计划与预算第八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维修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根据维修计划,编制维修预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
第十条车辆维修预算应包括维修费用、维修周期、维修项目等内容。
第四章维修流程与质量控制第十一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与具备资质的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项目、费用、周期等内容。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部门在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报告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并按照维修计划和预算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维修过程的监督,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四条车辆维修完成后,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确保车辆符合行车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建立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情况,以备查阅。
第五章维修费用与报销第十六条车辆维修费用应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报销。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时,应提供维修合同、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车辆维修费用报销后,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
第六章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维修质量和服务。
车辆维保管理制度(3篇)
车辆维保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1)为加强对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提高车辆完好率,降低使用成本,从而达到为客户提供高效、满意服务的最终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2、职责(1)综合管理部是所有车辆维修和保养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2)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维保工作安排落实,过程监督及最终检验;(3)驾驶员、车管员负责车辆检查、检验工作;(4)车辆管理员负责维保费用记录归档;(5)驾驶员负责最终验车。
3、工作要求(1)小问题要求驾驶人员自己检查、处理和维护,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由车管人员进行协调。
(2)若公司内部无法解决的或诸如等级维护等必须由车管员联系修理厂处理完成的情况,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保安排单》,经过瓶气运行部驾驶员凭单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保。
(3)指定修理厂只能按《车辆维保安排单》列出的维保项目进行工作,超出指定范围必须由车辆管理员到现场确认并在《车辆维保安排单》上追加项目方可,否则不予承认。
(4)车辆在维保时,原则上主驾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特殊情况需向部门主管请假后方可,否则,造成任何损失由主驾人员承担。
(5)车辆维保过程,若需更换总成件必须由车辆管理员进行确认方可。
维保结束后,更换下的零配件必须带回公司,交还车辆管理员,由车辆管理员确认是否可以作为备用,无再次利用价值的零配件每月组织一次清理,并拍照留存。
(6)在维保作业中,发现需追加项目,应暂停作业,请示车辆管理员,征得同意后,补签修理项目。
车辆管理员应随时掌握作业动态、工期、质量、进度。
(7)车辆维保过程中,车辆管理员根据进度检验把关,及时解决各类疑难问题,建立相关的技术档案。
(8)车辆维保完工后,由汽车驾驶员自检,将车辆清洗干净,最后由车辆管理员总检合格方可交车。
(9)车辆管理员应在每次维保工作结束后,将该次维保情况填写到《车辆维保记录单》将各项数据输入电脑并存档。
4、其它要求(1)车辆不能按时完成维保工作,小修车应提前____小时,大修车应提前____天通知瓶气运行部,并说明原因。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导读:规章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篇一:车辆维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车辆维修管理,节约车辆费用,根据《萍乡市工商局财务体制改革方案》和《萍乡市工商局机关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维修按照确保运行安全和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
二、为确保车辆维修质量,指定2家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并由市局办公室每年年初与其签定当年维修合同,按合同规定维修车辆。
三、凡有车辆的科,驾驶员要经常加强对车辆的保养与维护,确保车辆完好。
四、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根据品牌、购买年限及往年修理费情况实行年度包干,超额经费不补,节余部分5%予以奖励,5%即留转下年度使用。
包干维修费每年核定一次。
食品检验车的维修费单列,修理费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报批,并从严把握。
五、车辆报修程序:1、凡机关各单位的车辆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不管金额大小必须由本科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具体项目清单;由办公室根据提出的项目及实际情况开具《车辆派修单》,办公室主任签字确认;分管领导签署维修保养等意见;报局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
2、驾驶员持《车辆派修单》到定点的修理厂修理,凡未按指定的修理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修理完毕,车主验收合格后,应对修理所用材料进行核对,查验是否更换配件,必要时,还应将调换的配件交办公室核对。
并在所用材料、工时费等验车单上签字确认。
六、在城外执行公务或异地出差的过程中遇特殊情况必须修车的,经随车或分管领导同意,并电话向市局主要领导报批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但仅以恢复车辆运行为限,同时上报办公室备案。
【篇二:汽车修理厂管理制度】第一章入职指引第一节入职与试用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辆维修工作,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维修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流程和要求,并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车辆维修管理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大修保养等各个环节,全面保障车辆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第二章维修保养流程第五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具体实施由专业的维修保养人员完成。
第六条车辆的保养周期按照车辆使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保养标准按照车辆生产厂家的要求执行。
第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洗车、更换机油、排气检查、轮胎检查、车灯检查、制动系统检查等。
第八条车辆维修保养应按照制定的流程进行,包括预约维修、接车入厂、诊断维修、维修记录、交车等环节。
第九条车辆离检修时,应按照车辆管理人员的要求进行试车,确保修复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制度遵守要求第十条所有车辆使用单位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得擅自修改或突破制度规定。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员应熟悉并遵守车辆维修政策法规,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车辆维修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车辆维修管理记录,并及时提交上级管理人员报告。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资格和证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完成维修工作。
第十四条车辆维修人员应定期参加技术培训,提高维修技能和服务质量,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五条车辆维修人员应按照制度要求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严禁乱用或私自处置维修设备。
第四章资产管理与整改第十六条车辆使用单位应对车辆维修设备和工具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转和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设备和工具清单,做好台账和统计工作。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制度要求的人员,车辆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维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车辆使用单位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相应的验收机制。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通用11篇)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车辆维修管理制度(通用11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维修管理制度(通用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维修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输服务中心成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输服务中心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作小组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监督。
2、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
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3、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
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4、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
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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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区水务局更新时间:2005-7-29 0:00:00 字体显示:【大】【中】【小】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
为了规范我局车辆维修费用核算管理,努力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局基层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车辆维修
车辆发生故障,司机应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如司机本人无法修理的项目需送修理厂的车辆,要坚持厉行节约,修旧利废,以修复为主,换件为辅的原则,车辆维修一律先审批后送修,并遵循如下程序:
1、车辆维修原则上在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不了的车辆需在非指定修理厂修理,必须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报请区政府采购中心同意方可修理。
2、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一般故障修理应由司机提出申请,确定维修项目后,由司机填写《车辆送修单》,经司机班班长审签送修意见,报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征管所),办理车辆维修手续,送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
3、维修费用在1000元至5000元的由车辆维修工作人员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批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4、维修费用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以专题报告提出送修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5、执行任务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驾驶员应向司机班班长汇报故障情况,经同意可就近修理或由车辆维修管理部门联系维修厂人员到现场抢修,驾驶员应做好修理记录,更换零配件应随车带回,如属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修理厂维修,事后应补《送修审批单》。
二、费用结算
1、车辆维修费按实际车辆维修费用核算,费用为一月一结,司机班班长需在月末将车辆维修单据签字汇总交局车辆维修管理部门。
2、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核定单车全年的修理费、油料用额数,为年终提供奖惩依据。
3、驾驶员没有按车辆维修审批程序或超出修理范围的费用不予结算、责任自负。
三、油料的管理
1、统一使用中国石化加油卡,并到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2、加油卡不得转借任何个人或其它车辆,如有违反,将做出严肃处理。
3、本着厉行节约的方针,每月25日报车辆行程公里数,并按行程公里核实油耗一车一档。
四、车辆保养管理
1、日常保养: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要对车辆按一级保养标准(即:车辆内外,电瓶检查及机油、水箱、电路方向系统,车控气压等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2、定期保养:
(1)新车保养:凡新车首次行驶达1500公里时须更换机油与机油格、汽油格、空气滤网格,同时对车辆各部位磨合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2)旧车保养:旧车每行驶5000公里须更换机油及机油格,并检查汽油格及空气滤网格,如有问题亦应及时更换。
同时对车辆各部位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维护。
(3)年审保养:每逢年审时应对车辆按照二级保养标准(即:除一级保养内容外还须对发动机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底盘部分的传动系统,四轮定位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维护。
3、季节性保养:每年夏季前除一般日常养护外,需对空调系统检修维护(含压缩机、风扇清洁保养、加氟等);冬季前要适时检查添加防冻液。
五、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档案主要内容
1、档案目录
2、车辆基本情况(含车辆购置或转入时间价格、费用等原始单证复印件,车牌、车号、发动机号、行车证复印件、车型照片等)。
3、保险情况(附保险单复印件)
4、车辆年审、保养情况
5、车辆维修情况(附每次维修单据及清单)
6、车辆油耗情况
7、车辆折旧情况
8、车辆报废处置情况
(二)车辆档案的日常管理
1、车辆使用后应及时建立档案;
2、投保、年审、折旧按处登记入档;
3、维修、油耗按月统计入档;
4、保养情况按时入档。
本制度于2005年7月18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