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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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是我国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之一。

自古以来,中国的选官制度在不同朝代都有所变革和发展,但其核心目标始终是选聘具备才干和德行的人才来担任重要职位,以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繁荣。

古代各朝各代的选官制度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当时的选官主要依据血缘关系,国君会任命自己的亲戚或重要臣属来担任重要职务。

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周朝实行了分封制,国君会封授诸侯以及其他有功之臣,这也成为了后来选官制度的基础。

在秦朝,始皇帝采用了严格的封建制度,他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推行了官爵和赏罚相结合的选官制度。

此后,汉朝时期,刘邦设立了太守、郡守等职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汉朝的选官制度为后来的朝代提供了参考。

随着时间的推移,隋唐时期的选官制度逐渐趋于完善。

唐朝建立了科举制度,通过文、武两科的考试选拔官员,并设立了明经和明法两科。

科举制度的推行使得选拔官员的过程更加公正和透明,大大提高了政府的运行效率。

宋代以后,科举制度成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主要形式。

宋朝实行了进士科举制度,通过殿试、会试和乡试的考试选拔官员。

同时,宋朝还设立了监察机构,对官员进行监督,以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明朝时期,科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明朝分为三次科举,分别是乡试、会试和殿试。

而且,明朝还设立了六部制,通过六部的选拔和考核来选拔官员。

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

总的来说,我国古代各朝各代选官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变迁,但其基本原则是选拔人才,尤其是具备才干和德行的人才来担任重要职位。

这些选官制度的实行,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精品课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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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含义 •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
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 它与我们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 大体相当。 •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 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 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 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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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1.世官制
发展 (1)夏、商时期,“世及以为礼”,公门有公,卿
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 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2)西周世官制进入鼎盛时期,紧密结合宗法制、 分封制。受封的各级封君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 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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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1.世官制
评价
(1)使王朝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维持了正常的统治局 面。
(2)“世官制”给贵族和官吏以充分共享政权的机 会,保证了他们代代矢志效忠王朝。
(3) “世官制”将可供选择的合适人选推进了各 级统治机构中。贵族官吏因垄断教育文化而垄断 了统治经验的积累和传承,这就决定了只有贵族 官吏才可能富于统治才干,才是当官为政合适人 选。
和进士经常举行。明经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进士考诗赋,须
构思,故难考。进士虽难考,但考中后容易飞黄腾达, “缙绅
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 。后来进士科独盛,士子
更是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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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3.科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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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概况
1.世官制
含义 (1)“世官制”就是指世代为官,官吏都具有世袭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有许多不同的选官制度,这些制度各有特点,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介绍四种较为重要的选官制度。

第一种是乡试制度。

乡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第一次考试,从唐
代开始逐渐发展并成为明清两代的选拔官吏的主要途径。

乡试的参加者是
通过各地县级考试选拔出来的士人,主要考察他们的文化水平和考试成绩。

乡试的目的是为了选拔有文化素养和才干的人才,以培养能够为国家服务
的官员。

第三种是殿试制度。

殿试是科举制度中最后一次的考试,也是最高级
别的选拔考试。

殿试是在皇帝的面前进行的,目的是让皇帝亲自考察选中
的士人,以确认他们是否有资格成为朝廷官员。

殿试主要考察士人的思想
水平、忠诚度和为官的操守。

殿试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考试形式,如作文、答辩和辨论等,以评价候选人的综合能力。

第四种是举荐制度。

举荐制度是在唐代开始出现的一种选官方式,通
过地方官或知名士人推荐他们认为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

举荐制度可以充
分发挥士人自己的判断力和推荐能力,减少了科举制度的局限性。

举荐制
度通过各级官员之间的关系网络,推动了官员选拔的广度和深度。

这四种选官制度在我国古代的历史上非常重要,它们各自具有特点,
不仅推动了官员的选拔制度发展,也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
了重要贡献。

这些制度的存在和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政权的巩固。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

制度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朝代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选官方法 地方举荐
中正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荐
选官标准
德、才——德—— 门第族望
才——门第
科举制
隋炀帝至清朝 (1905)
自由报考
考试成绩(才)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的趋势:(1)、选官标准由世家门第逐渐 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由推选逐渐发展到公开考试;(2)、人才 选拔逐渐趋向制度化,体现出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1、产生原因:
①、经济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庶族地主的经济势力也得 以增强,形成了一种社会力量,要求在政治上得到应有地位。
②、政治条件:士族势力虽然渐趋衰落,但他们由于在政治经济 上的特权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隋唐统治者加强中央集权,隋 唐统治者为了进一步抑制士族势力,削弱地主割据势力而采取科举 制,以加强中央集权的统治。
3、全面认识科举制
实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 积极作用:A、提高官员文化素养和行政效率,促进封建社会的发 展。B、为下层人士参政提供了机会,扩大统治基础。C、促成了 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D、考试体现了一定的公平公正性。 消极作用:八股取士,选拔的人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阻 碍社会进步。 三种选官制度的比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 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 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 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 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 第一名称状元(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第二名称榜眼, 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 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lú] ,一、二、 三甲统称进士。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演变规律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规律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阶段:
1. 世卿世禄制:在先秦时期,选官主要采取世卿世禄制,即根据血缘关系来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下,官员的职位是世袭的,后代可以继承父辈的官职。

2. 军功爵制:到了战国时期,各国纷纷变法,实行军功爵制,即根据军功的大小来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在秦国得到了最好的实施,商鞅变法明确规定了按军功爵制选官的制度。

3. 察举制与征辟制:汉代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即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同时,皇帝也可以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4. 九品中正制:三国时期,曹丕实行了九品中正制,即根据中正官的品评来选拔官员。

中正官负责品评和他同籍的士人,包括本州和散居其他各郡的士人。

5. 科举制: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变革,它以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官员的主要依据,加强了皇帝在选官中的权力。

科举制一直持续到清末,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规律是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世袭制逐渐转变为以才能和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选拔制。

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的发展和皇权集中的趋势,也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的选官制度

中国的选官制度

中国的选官制度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中央集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其主要包括奴隶社会的王位世袭制、两汉的察举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举制。

1. 王位世袭制从禹的儿子启开场,禅让制的惯例被破坏,从此王位世袭制代替了禅让制。

王位世袭制确实立,是一次重大的历史变革,它标志着原始社会的“天下为公〞为奴隶社会的“家天下〞所取代。

从历史开展的角度看,它是历史的进步,其根源在于生产力的开展。

2. 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开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开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场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开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三国时开场实行,隋唐时被废除。

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

曹操为开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

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

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开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开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选官标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及选官标准

一、世卿世禄制(一)开始朝代世卿世禄制始于夏、商、西周(但夏商并无明确记载)。

(二)制度内容世卿世禄制又称“世官制”,即贵族世代为官的制度,官员选拔实行“亲亲尊尊”路线。

世卿:天子或诸侯国君之下的贵族,世世代代、父死子继,连任卿相这样的高官。

世禄: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

(三)基础世卿世禄制的基础是分封制和井田制。

(四)废除商鞅变法正式废除世卿世禄制。

二、军功爵制(一)产生魏国李悝“食有劳而禄有功”;秦国商鞅正式废除旧的世卿世禄制,建立了秦国的军功爵制。

(二)内容秦国军功爵制分为20个等级,每一个等级都与之在战场上所杀的人数直接挂钩,即“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

(三)基础军功爵制的基础是土地私有制。

(四)盛行军功爵制盛行于战国、秦代时期。

三、察举制和征辟制(一)朝代汉朝(开始于汉武帝时期)。

(二)察举制察举制是一种自下而上推举人才的制度。

刘邦求贤诏开察举制先河,汉武帝达到完备。

察举制标准为“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

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 但考查名目繁多,分为岁举(常举)和特举。

岁举,即郡国每年都要向朝廷举荐人才,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

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如贤良方正、文学、明经、明法等,以“贤良方正” 为最重要。

(三)征辟制征辟制是汉武帝时开始推行的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

征,也称为“徵”,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

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

四、九品中正制(一)朝代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为曹丕采纳陈群建议而设立。

(二)内容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

列举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列举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选官制度:
1. 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

2. 军功爵制:秦国实行这一制度,按军功授爵,打破了奴隶主贵族世袭爵位的制度,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

3. 察举制:汉朝建立了一整套选举人才的选官制度,有察举和征辟两种方式。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

4. 九品中正制:魏晋时期,尚书令陈群向曹丕推荐九品中正制,后被采纳,选拔官员采用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由中央设立中正官,按家世、才华、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将人才分为九品,上报吏部,按品授官。

5. 科举制度: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被采纳为选官的主要方式。

通过考试选拔官员,依据考试成绩决定是否录用。

这种制度打破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使得有才能的人也有机会进入官场。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早的世袭制到后来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以及科举制度,这些制度都是为了选取出适合的官员来治理国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可以追溯到周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这是一种根据个人的品德和才能选拔官员的制度。

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古代选官制度逐渐发展完善。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首先是典型的选官方式。

中国古代的选官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举荐和推荐的方式选拔官员,另一种是通过考试的方式来选拔官员。

例如,唐朝的进士科举就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方式。

唐朝的进士科举以经卷考试为主,以考查儒家经典著作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为目的,以此来选拔合适的人才。

这种选官方式注重知识和智力的能力,以及对儒家思想的理解。

其次是选官的条件。

中国古代选官注重品德和才能。

品德是评判一个官员是否适合担任某个职位的重要标准。

官员应该具备忠诚、廉洁、正直、勤奋等品德,以便为国家和百姓服务。

才能则是一个官员是否能胜任自己的工作的重要因素。

官员应该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能够独立思考、作出正确的决策,并有为国家和百姓做出贡献的能力。

另外,官员还需要具备谦虚谨慎、勇敢正直、机智灵活等品质,以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

最后是选拔官员的程序。

在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程序一般包括推荐、鉴定、选拔和任命几个步骤。

首先,有关官员会通过举荐和推荐的方式向国家推荐合适的人才。

然后,国家会进行鉴定,通过各种考试、面试等方式来评估候选人的品德和才能。

接下来,国家会根据鉴定结果来选拔合适的人才。

最后,国家会正式任命选中的人才担任官员。

这个过程从推荐到任命是一个全面考察候选人的过程,以确保选拔出的官员具备合适的品德和能力。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一个以品德和才能为基础,通过举荐、考试和任命等步骤来选拔官员的制度。

这个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虽然这个制度有一些弊端,比如容易产生腐败和不公平等问题,但它也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五) 宋元明清时期的选官制度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 立的元朝,也都无一例外地沿用了科举制度。明清时期,科举制度 达到了极盛,完全臻于成熟,科举与学校教育的完全合流是其成熟 的重要标志。
从上述不难看出,世官制时代与奴隶社会、察举制时代与封建 社会前半段、科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后半段,基本相若。因此可以 这样说,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科 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期与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四) 隋唐时期的选官制度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 争中士族势力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 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
唐朝建立后,继续开科取士,并使之定型化。唐初,科举 考试分常举与制举两大类。常举设的科目非常多,如秀才、明 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 道举、童子等;制举是皇帝为选拔“非常之人”而设置的特科。
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国祚长 久,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汉朝“吏员 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 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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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中正官的设置 把品评与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这对杜绝朋党、破除门阀起了一定的作 用,特别是在实行初期,对加强曹魏政权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起初, 这一制度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 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 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 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300年间,出 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 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 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策举制度:在中国古代,选官的基本方式是通过策举制度,即雇佣人才来管理国家事务。

这种制度既突出了人才的价值,也为官员选拔提供了一个相对公正的机制。

策举制度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考试机构,招收应试者,通过考试来选拔合格的官员。

2.举孝廉:中国古代注重孝道,因此在选官制度中重视推举有孝廉之人担任官职。

所谓孝廉,即具备孝顺父母和廉洁正直的品质。

选官时,通常会倾向于推荐这样的人来执掌政务。

3.士人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士人具有特殊的地位。

士人是指具备学识和道德修养的人员,他们经过举荐或考试,可以成为官吏。

士人通常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用于培养和提升自己的才能,其晋升和选拔路径较为稳定和顺畅。

4.乡试、会试、殿试:为了选拔官员,中国古代官方设置了一系列考试。

乡试是地方政府举办的考试,选拔出一批成绩优异者参加会试。

会试是由中央政府主办的考试,通过会试合格的人员进入殿试。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从殿试中选拔出最终的优胜者。

这些考试方式的设置,旨在考察应试者的才能、道德和行为等多方面素质。

5.资格门槛: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不仅注重考试成绩,还对考生的家世背景和身份进行了严格的门槛设置。

如明清时期,高级官员必须具备世袭贵族身份或通过贡生出身,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低级官员则较为宽松,有志向的平民百姓也可以通过乡试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官职。

6.官吏编制:中国古代的官吏编制非常严格,分为一品至九品。

一品是最高级别的官职,通常是皇帝任命亲信或重臣担任,九品则是最低级别,普通官员通常从九品开始。

晋升官职要看考试的成绩和其他因素,如表现、荐举和赏识等。

总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制度,注重选拔有才能和品德的官员,尊重人才的价值。

它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汉朝:察举制——即选举,由下而上推选人才。

征辟制——包括皇帝征召与和公府与州郡辟除,是由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2、魏晋:九品中正制——曹丕称帝后创立。

九品,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中正,是品评官,一般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员按原籍兼任。

中央有关部门依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第,选任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

该制度初创时,中正考评士人,家世、才能并重;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重门第和家世,才能已无足轻重。

3、隋—清:科举制——(1)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建立: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考试选拔官吏;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完善:唐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考试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评价:科举选官制度是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他冲破家族限制,扩大了官吏来源;科举制把考试与做官相联,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科举制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有利于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稳定。

(2)北宋科举制度的发展。

发展:①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②北宋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③科举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④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

⑤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评价: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3)明朝的八股取士。

明朝沿袭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为控制士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释经观点。

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成为“八股文”。

这种文体呆板乏味,严重束缚人们思想。

(4)科举制的废除1905年,清朝废除了科举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先秦时期首先在先秦时期,这个时期主要采取的选官制度是世卿世禄制。

世卿就是天子或贵族世代继承父辈的官职,世禄就是官吏们世代继承父辈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

世卿世禄制延续的数百年间,靠着血缘关系巩固政治,对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到了战国时期,各国之间相互争霸,这时这种用血缘连接的政治关系显然不适合当时的社会环境,各国也纷纷变法,于是军功爵制产生了。

军功爵制在秦应用的最好。

商鞅变法明确规定了按军功爵制选官——就是根据军功的大小选拔官吏。

这种不再是凭借血缘选拔官员的制度,有很明显的进步性。

而且在动乱的时代,军功爵制能激发战场上士兵的积极性,秦能统一六国,军功爵制可谓功不可没。

但战争不会一直存在,军功爵制也就不可能一直存在。

2.汉代时期到了汉代,社会稳定,政治清明,出现了新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即由官员举荐一些德行好.学问高.通法律.性坚韧的人才,再组织这些人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才能做官。

察举制为汉代选出了一批批优秀的人才。

但随着时间推移,察举制选官标准的不确定性.考试的不严格性等弊端逐渐显露,选官制度再次变更。

3.三国时期三国曹丕时期,形成了九品中正制这种选官制度:按照九品也就是人的出身.品德.才能,由中正这一类官吏来选拔人才。

三国时期,各国都在紧张地竞争之中,不管是治理国家还是开疆扩土都急需人才,而后来魏国政权被窃取,继司马家族崛起后,很多大家族也纷纷崛起,选拔官吏不再以九品为标准,反而更多地依靠中正的主观判断,最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情况,完全违背了当初选拔官员的初心。

不管是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都是依靠举荐来选拔官员,都带有一定主观的因素在,那有没有一种制度是公平的.客观的.可以广纳有才之士呢?4.隋朝时期隋朝隋炀帝时期开设进士科,用考试来选取进士,“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科举制度由此产生,选拔官员的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之前依靠举荐向依靠才学进行转变。

梳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梳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梳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

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

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

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

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

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 (《说苑·政理》)。

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商君书·赏罚》)4、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

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四种选官制度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四个阶段: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1.世袭制,自西周到春秋战国的的选官制度,也叫世卿世禄制,它以宗法制,分封制为基础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征。

从周天子逐层类推,形成一个金字塔结构的权力体系。

它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战国末期,随着各国变法世卿世禄被军功爵制取代。

2.军功爵制,秦在商鞅变法时制定二十级爵,这个制度是战国末期所有变法中最彻底的,最大限程度废除了世卿世禄。

从此之后有军功的授予爵位,官吏也必须从有军功爵的人里挑选。

每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按爵位等级规定占田亩数,奴婢数量和服装要求。

军功爵制重点不在选官,而在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3.察举制,汉初官吏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汉是一个在乱世建立的新王朝,吏多军功很合理。

二是选自郎官,郎官是宫廷守卫或皇帝侍从。

但到武帝时,军功地主已经没落,而郎官出自任子或貲选,就是推举自家子弟或者花钱买官。

这样很难选出真正的人才。

于是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令郡国每年举廉孝各一人,从此察举制正式确立。

除举孝廉为主要取士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取士。

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一般在郎署供职,然后再逐渐迁升。

4.九品中正制,曹丕为了获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推行九品中正制。

由中央派中正官去各地察访士人,中正官依据品德,才能,门第来品评士人,共分九品,被评为上等者可以到各级行政机构任职。

起初九品中正制以唯才是举为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但中正官逐渐被世家大族垄断,门第逐渐成为品评的首要甚至唯一条件,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族垄断选举的工具,为后来的门阀铺平道路。

5.科举制,隋文帝时废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隋炀帝时开创进士科,标志科举制诞生。

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是常设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

制举是皇帝临时开科的考试,登科即可授予官职。

武则天时曾设武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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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

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

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2、军功授爵制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

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

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

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

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

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

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

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

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

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

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

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

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

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

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

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

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

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

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5、科举制这是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而实行的用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的制度。

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贞观年间增加了考试科目,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创设武科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地位;北宋科举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主要科目,考试实行糊名法;王安石改革科举,废明经,进士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明朝、清朝由于八股取士的实行,科举制度走向衰落,到1905年废除了科举制度,设立学部。

详细: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明、清时期履行“科举制度”,凡考中“进士”的,须通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的层层甄别考试,最后考中者才称为“进士”。

所以“进士”是科举制度的最高人才。

一般都是皇帝亲自主持的。

兹分别介绍如下:凡正式考试之前必须参加童试。

童试要经过三次考试:县考(考官为知县),府试(考官为知府),院考(考官为学政也称学院,俗称学台)。

(一)县试:由县官主考,合格者才得参加府试。

(二)府试:由知府主考,合格者称童生,得参加院试。

(三)院试:由省学政官主考,也可在府城举行,合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⑴乡试,⑵会试,⑶殿试。

(四)乡试:三年一次,在省举行,由生员(秀才)应考,合格者“举人”。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

乡试有主考官(又分正副主考)和同考官。

主考官由皇帝钦命。

乡试共举行三场,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秋闱。

参加考试的是秀才(廪生、增生、附生)、贡生、监生等。

但是在参加考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考试,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五)会试:三年一次,在京礼部举行,由举人应考,合格者称“贡生”。

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春闱。

会试的正副考官称为总裁,以大学及翰林出身的一、二品官充任。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贴诗等。

会试共试三场,每场三日,参加考试的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六)殿试:皇帝主持,由贡士应考。

分三甲录取:一甲称“赐进士及第”,即一名状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

二甲称“赐进士出身”。

三甲称“同进士出身”(殿试4—6名称二甲,以下称三甲)。

是皇帝主持的考试,考策问。

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

殿试分三甲录取。

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公布进士之榜谓之“金榜”(甲榜)。

说明:(1)“贡士”:清制会试考中者为贡士,殿试考中者为赐进士,但习惯上每于会试考中后即称进士。

(2)“贡生”:生员(秀才)一般是隶属本府、州、县的。

若考选升入京师国子监读书的,则不再是本府、州、县的生员,而称贡生,意思是已把人才贡献给皇帝。

明清两代贡生有不同名目。

明代有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

清代有因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除“例贡”是通过捐纳取得的贡生外,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都是通过正途出身资格的)。

(3)监生:明清在国子监读书的或由学政考取的统称监生。

乾隆以前,并加以严格的考课。

监生有举监、贡监、恩监、荫监,优监等名目。

还有一般监生,指由捐纳而取得的,如未经府、州县应试,而欲入仕的,都必先捐监生,作为出身。

科举制度以考试成绩为用人标准,与其他的选官制度相比,是最有影响的制度。

它打击了士族制度,使很多有才能的人被吸收到政权中来,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同时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但它也有一定的资格限制,所以仍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化规律1、古代选官和用人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社会兴衰。

因此,选官制度是保证和巩固统治者统治的重要举措。

2、历代选官制度在执行初期都主要起到巩固统治的积极作用,但这些制度在执行的后期,逐渐影响和阻碍社会的发展。

3、选官制度的主要标准由家世、财产、门第逐渐发展到才学,选拔方式渐趋严密科学,标准逐步趋向公开、公平、客观。

4、影响我国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是科举制度,也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选官方式。

明朝之前的科举制度推动了我国教育和文化事业的发展,积极性占主导地位;但明朝之后的科举制度消极作用占据主导地位,成为一项愚民政策,阻碍了社会进步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对中国古代选拔人才制度的几点认识1、在我国封建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历代统治者为巩固其统治地位,都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人才,并逐步建立了一套考试和选官的制度。

尽管在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及方法途径不尽相同(主要有德才、门第之分),但它们有相同的历史作用,即对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促进封建社会发展有着巨大作用。

2、两汉时期,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实现,迫切需要一种使中央集权正常运作的选官制度,两汉时察举制度应运而生。

但由于两汉时期尚处于封建社会的初步发展阶段,察举制作为选拔人才的制度是很不完备的。

在经历了长期的分裂以后,隋唐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推行科举制度,这一制度的核心在于选拔人才,并为以后历朝所沿袭。

3、科举制度在隋朝创立,唐朝完善;宋元时期得到发展;明清时各种弊端日益显露。

我们对其作用必须一分为二地评价。

积极方面主要体现在:它彻底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的途径,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扩大;它把选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结合为一体,这对于从整体上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更熟练和理智地履行管理国家的职能十分有利;它不仅在中国仍至世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朝鲜和越南长期实行过科举制,英美等国建立的文官考试制度也受到科举制的影响,科举制西传欧美并影响世界,是我国对世界文明的一大贡献。

消极方面主要表现在:这一制度发展到明清,出现了八股取士后就走向了极端,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压抑了科技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4、人才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完善考试制度,有利于选拔人才,任用德才兼备的人则国兴,任人唯亲,姑息养奸则国衰。

我们应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尊重知识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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