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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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地方标准编号:DBJ/T01-27-200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003-08-05 发布 2003-10-01 实施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编号:DBJ/T01—27—2003主编部门: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批准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施行日期:2003年10月1日北京关于发布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零零三年八月四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2>371号)《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修订小组,对《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进行了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仔细的推敲考证,按照"推陈出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操作性强"的指导原则,以原标准的框架为基础,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结合了新颁布的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总结了北京市近年来高级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经验及施工技术经验,并充分考虑了高级建筑装饰的发展趋势,经过多次探讨和反复修改,最后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查定稿。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是为了规范住宅装修工程验收,保障住宅装修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而设立的一套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旨在提高住宅装修工程的质量,确保装修工程达到相关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一、装修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1.1 施工质量要求。

装饰装修施工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1.2 安全要求。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保障施工人员和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3 环保要求。

装修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1.4 设计要求。

装修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装修效果与设计图纸一致,达到预期效果。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2.1 墙面验收。

墙面应平整、无裂缝、无起鼓、无空鼓、无开裂、无渗漏等现象,墙面涂料应均匀、无色差、无起泡、无脱落。

地面应平整、无裂缝、无起鼓、无空鼓、无开裂、无渗漏等现象,地面材料应牢固、无松动、无空鼓。

2.3 门窗验收。

门窗应开合自如、无噪音,密封性良好,无渗漏现象,无损坏、变形等情况。

2.4 天花验收。

天花应平整、无裂缝、无起鼓、无空鼓、无开裂、无渗漏等现象,吊顶材料应牢固、无松动、无空鼓。

2.5 电气验收。

电路应安全可靠,无短路、漏电等现象,开关插座应正常使用,无损坏、松动等情况。

2.6 水暖验收。

水暖管道应牢固、无渗漏,龙头、阀门等设备应正常使用,无损坏、松动等情况。

三、验收标准的执行。

3.1 验收人员。

验收人员应由业主委托的专业验收机构或者具有相关资质的装修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

3.2 验收程序。

验收应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立即进行,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验收标准逐项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部分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验收合格的装修工程应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并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共同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部分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DBJ-T01-43-2003_(北京)通用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DBJ-T01-43-2003_(北京)通用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通知京建科教[2003]400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科教[2002]371号文件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修编的《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二项标准已经有关部门审查通过。

现批准该二项标准为北京市推荐性标准,编号分别为DBJ/T01-27-2003、DBJ/T01-43-2003,自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解释工作,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组织印刷、出版工作。

特此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003年8月4日前言根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京建科教[2002]371号)《关于开展全面修订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修订小组,对《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2000)进行了修订。

修订小组在修订标准过程中进行了广泛地调查研究,结合近几年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有关法规、规范、办法的规定,按照充实标准内容,加大量化指标,强化专业验收,便于检验的原则,进行了修改,最后经北京市建委审查定稿。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参照了建设部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管理若干意见》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精神,做到本标准与国家规范的协调一致。

为了不断改进提高本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以供今后修订时进行参考。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003最新版)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2003-08-05发布2003-10-01实施总则1.0.1为加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

1.0.3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当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时,双方可进行补充规定或采用其他验收标准。

1.0.4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应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1.0.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下列行为:1、未经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书面同意,而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改变住宅外立面,任意在墙体上开门窗;3、任意扩大主体结构上原有门窗洞口,拆除连接阳台砖、混凝土墙体;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行为;4、未经供暖管理部门批准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5、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1.0.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吊顶工程2.0.1本章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质板和格栅为饰面材料吊顶工程质量验收。

2.0.2工程所用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图案、固定方法、基层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

2.0.3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木质龙骨无树皮及虫眼,并按规定进行防火和防腐处理,吊杆布置合理、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牢固可靠,四周平顺。

2.0.4吊顶罩面板与龙骨连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2.0.5纸面石膏板可用沉头螺钉与龙骨固定,钉帽沉入板面,非防锈螺钉顶帽应做防锈处理,板缝应进行防裂嵌缝,安装双层板时,上下板缝应错开。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文章标题: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探析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旨在帮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的标准。

1. 引言让我们明确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概念和作用。

这一标准是指在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的标准。

它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标准内容概述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从简单到复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逐步介绍:(1)基本概念和原则(2)验收标准的具体指标和要求(3)验收程序和流程(4)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5)标准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3. 深入探讨接下来,让我们逐一深入探讨以上提到的内容。

在基本概念和原则部分,我们需要明确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概念和核心原则,例如工程完工验收的时机、验收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

我们可以细致地剖析验收标准中的具体指标和要求,例如在装饰材料、工艺标准、安全要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是怎样的。

验收程序和流程的设计和执行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需要了解各个环节的流程和验收标准执行的关键节点。

在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权利方面,也需要明确不同责任人在验收过程中的具体职责和权利,以及如何行使和约束这些权利。

在标准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方面,我们需要思考在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法或建议。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个人角度来看,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每一个细节符合要求,才能建造出更加安全、美观的高级建筑。

5. 总结回顾在本文中,我们全面地介绍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原则和程序,并从个人观点提出了一些看法。

通过本文的阅读,相信读者对这一标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标准,对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推动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深入了解和思考,以期更好地推动标准的执行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0(1)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0(1)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0(1)
一、前言
北京市对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实行严格的验收标准,保证了居民家庭的生活环境质量。

本文将介绍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10条的内容。

二、验收标准内容
1. 墙体装饰
•墙面应平整、色彩统一,无明显开裂、起壳等现象;
•墙面装饰应牢固,无空鼓、脱落;
•墙角线应装饰整齐,无明显漏浆现象。

2. 地面装饰
•地面平整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地砖或地板无间隙,拼缝处处理整齐;
•地面装饰材料应无脱落、翘起等现象。

3. 顶棚装饰
•顶棚表面平整,无裂缝、起壳;
•吊顶应安装稳固,无晃动;
•顶棚装饰颜色统一,无污染痕迹。

三、验收流程
1.业主与装饰公司协商验收时间;
2.双方到场验收,逐项核对装饰工程质量;
3.出具验收报告,记录存在的问题;
4.装饰公司整改问题;
5.重新验收,确认装饰工程合格。

四、总结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第10条明确了墙体、地面、顶棚装饰等方面的要求,为保障家庭生活环境提供了保障。

业主在验收时应关注装饰工程的细节,确保质量符合标准,让家庭更加舒适、温馨。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DB11T1076-2014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DB11T1076-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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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0.1 为加强北京市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民用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质量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既有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除应符合本验收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 标准的规定。
6
2术语
2.0.1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 decoratio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2014-02-26 发布
2014-06-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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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Leabharlann 监督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标准
联合发布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decoration project
主控项目
4.1.3 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并按规定进行防火、防锈和防潮处理,吊杆布置合理、 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应牢固可靠,间距合理、四周平顺。
检查数量:不低于总数 1/3。 检验方法:目测、感观检验。
4.1.4 板材的开孔和切割应尺寸准确,套裁整齐,符合设计要求。吊顶饰面板与龙骨连 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装饰面覆盖的室内各分项工程。包括管线分项工程、结构分项工程、防水工程。其中 管线分项工程主要有强、弱电布线、给排水管路、空调排风管道系统。结构分项工程有 吊顶、装饰墙内部固定、支撑载荷的内部构造。以及防锈、防腐、防潮基层处理。
2.0.3 墙体饰面工程 wall decoration project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近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也越来越高,家庭装饰也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居住着众多的市民,对于家庭装饰的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文将从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这一主题入手,进行探讨。

一、背景随着人们对家庭生活质量追求的日益提高,家庭居室的装修和装饰也成为了人们越来越注重的问题。

在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新建、扩建、改建居民住宅装修的程序和规范。

二、装饰材料的选择在进行家庭装饰时,选择装饰材料非常重要。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装饰材料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应使用符合防火、环保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过期或假冒伪劣材料。

同时,在家庭装饰中,不能使用对人类健康有害的有毒气体和危险品。

三、装饰设计在进行家庭居室装饰时,装饰设计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装饰设计应符合房屋功能和使用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设计要合理、实用、美观、环保、安全。

同时,设计师要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喜好,进行适当的装饰。

四、施工质量装饰设计通过之后,就要进入施工阶段。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人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的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五、投保进行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之前,装修公司应在装修前购买质量保险,确保施工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同时业主也应认真查看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证照,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确保装修公司的合法性。

六、验收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要求装修单位按照合同书和设计图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包括:安全、环保、美观等方面的标准要求;验收后应签订验收合格文件。

七、结语作为人们家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居室的装修和装饰质量标准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的材料选择、精心的装饰设计,科学的施工流程、质量保证和完善的验收标准,才能建出一个符合要求、健康安全、环保美观的家居环境。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一、地面施工 1. 室内地面应平整、坚实,无空鼓、开裂等现象。

2. 地面材料应选用质量优良、无色差、均匀。

3. 地砖或地板铺贴应整齐、无空隙、错位等。

二、墙面施工 1. 墙面应平整、墙角垂直,无裂缝、开裂现象。

2. 墙面涂料应均匀、无刷痕、漏刷等,涂层应牢固。

3. 墙面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变形、失真等。

三、天花施工 1. 天花应平整、无变形、开裂,边沿应平直。

2. 天花板安装应密实、无下垂、脱落现象。

3. 天花孔灯或吊顶应安装牢固、均匀,符合设计要求。

四、门窗安装 1. 门窗框应稳固、垂直,门窗应开闭灵活、密封无缝。

2. 门窗玻璃应完整、无碎裂等,五金配件应齐全、可靠。

3. 门窗表面喷涂或包覆应均匀、无划痕、掉色。

五、电气安装 1. 电线布局应合理、整齐,线槽应牢固、无移位。

2. 开关插座应垂直、面板无开裂、脱落现象。

3. 灯具安装应牢固、开关灵活、无漏电等问题。

六、水暖安装 1. 管道布局应合理、管道连接应牢固、无漏水现象。

2. 龙头、阀门等配件应牢固、无渗漏、滴水现象。

3. 水槽、浴缸等设施应安装平稳、无晃动。

七、卫生间装修 1. 地漏、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异味,卫生间防水处理应符合标准。

2. 卫生间墙砖、地砖应平整、无空鼓,洁具安装应稳固、无漏水。

3. 浴室镜子应整洁、无破损,淋浴屏风无渗水漏水现象。

八、厨房装修 1. 橱柜应安装稳固、无掉落现象,台面应无变形、划痕。

2. 烟机烤箱等厨房电器应正常工作,出水口、下水道畅通无堵塞。

3. 厨房墙砖、地砖应干净整洁,防水处理应到位。

以上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验收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保障住户居住环境的安全和舒适性。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导言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是人们对自己居住环境进行改善和美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北京市制定了一套严格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旨在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的要求和相关规定。

二级标题 1: 验收范围住宅装饰装修验收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三级标题 1.1: 建筑结构和施工工艺•验收地基和基础的质量,确保符合设计标准。

•验收主体结构的施工工艺,确保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验收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包括墙砖、地板、门窗等,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验收各个施工工序的质量,包括墙面抹灰、水电安装、瓷砖贴附等。

三级标题 1.2: 空气质量和环保要求•验收装饰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包括甲醛、苯等有毒物质的释放限量。

•验收装修工程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三级标题 1.3: 供水与排水工程•验收供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确保水管安装牢固、无漏水现象。

•验收排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质量,确保下水道通畅、无积水问题。

三级标题 1.4: 电气系统•验收电气系统的布局和线路图设计,确保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

•验收电气设备的安装质量,包括插座、开关等,确保安全可靠。

二级标题 2: 验收流程住宅装饰装修的验收流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三级标题 2.1: 竣工验收前准备•建立装修施工档案,包括施工图纸、施工合同等相关文件。

•准备验收所需的工具和仪器设备,包括测量工具、检测设备等。

三级标题 2.2: 现场验收•对装修工程进行全面的巡视和检查,确保装修质量和安全达到标准要求。

•对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环保性能符合要求。

•进行水电设备的功能性测试,确保正常运行。

三级标题 2.3: 报告编制和审批•根据现场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详细记录装修工程的各项情况。

•将验收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合规性和合法性。

二级标题 3: 验收标准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三级标题 3.1: 主体结构•墙体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2mm/m,墙面平整度偏差不得超过5mm/m。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 水、电、气、暖四项工程的验收标准:
(1)水工程验收标准:主要检查自来水、排污管道、卫生间、厨房、洗衣间等设施是否齐全、是否无渗漏、是否无积水等。

(2)电工程验收标准:主要检查电路设计是否合理、线路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漏电、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等。

(3)气工程验收标准:主要检查燃气管道是否安全、燃气热水器是否符合规定等。

(4)暖气工程验收标准:主要检查是否能够正常供暖、是否有漏水、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

2. 室内装修验收标准:
(1)地面验收标准:主要检查地砖、地板、地毯、地胶等是否铺贴平整、无开裂、无缝隙、无翘曲等。

(2)墙面验收标准:主要检查涂料、壁纸等是否铺贴平整、无裂痕、无脱落等。

(3)天花验收标准:主要检查吊顶、灯具等是否安装平整、不松动、不掉落等。

(4)门窗验收标准:主要检查门窗是否开关灵活、无裂缝、无渗漏、无变形等。

(5)厨卫验收标准:主要检查浴室、厨房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水、电、气等接口是否齐全、正常使用等。

3. 其他验收标准:
(1)环保验收标准:主要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有有害气体挥发等。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规定标准。

(3)消防验收标准:主要检查消火栓、灭火器等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等。

(4)安全验收标准:主要检查电梯、楼梯等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和购买、进场验收、质量检测等。

2. 施工工艺和工序的验收:包括施工工艺和工序的合理性、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工艺和工序的实施情况等。

3. 施工质量的验收:包括装饰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构造、建筑设备安装、室内装饰等方面的质量验收。

4. 室内设计的验收:包括平面布局、家具电器配置、装饰材料选择、色彩搭配等方面的验收。

5. 环境保护和安全防护的验收:包括室内环境的污染控制、污水处理、噪音控制、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的验收。

6. 完工质量的验收:包括工程的整体效果、装饰面的质量、细部装修等方面的验收。

以上是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一些基本标准,具体的验收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工程和项目有所不同。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文章标题:深度解读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在建筑装饰工程领域,质量验收标准是保障工程质量和规范的重要依据。

作为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专业写手,本篇文章将围绕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展开全面解读,以期为您带来深入的了解和全面的知识。

一、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概述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指在建筑装饰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对工程实施的质量验收所需要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材料选用、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1.1 设计阶段在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阶段,应当充分考虑到装饰效果、功能实用性、环保健康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

1.2 施工阶段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阶段,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1.3 现场管理在建筑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中,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以上是对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概述,接下来将从更深入的角度来探讨该标准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要求。

二、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2.1 装饰材料的选用在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中,装饰材料的选用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应当选择环保健康的装饰材料,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并且能够满足工程设计和功能要求。

2.2 装饰工艺的要求在进行装饰施工时,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工艺施工,保证装饰效果和质量。

2.3 室内环境的验收在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中,应当对室内环境进行严格的验收,包括装饰材料的污染物释放量、室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指标。

2.4 工程安全和保障在建筑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中,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和保障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以上是对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具体内容的分析,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了解,能够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工程实施,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指在北京市范围内,对高级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质量验收时所需满足的标准和要求。

1. 建筑装饰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a.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装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b. 装饰工程应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和规范要求,能够满足使用功能和美观的要求。

c.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完成后提交验收文件,并保留施工记录和材料检测报告。

2. 装饰材料的验收要求:
a. 各类装饰材料应具有合格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b.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并对材料进行质量抽检。

3. 装饰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要求:
a.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b.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4. 装饰工程的验收标准:
a. 装饰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
标准。

b. 装饰工程验收时,应进行现场检查和材料检测,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判定。

总之,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为了保障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遵循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整理)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整理)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基本原则(1)住宅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

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

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

2、管道(1)基本要求1.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1.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1.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北京市装修标准

北京市装修标准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文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京建法[2001]616号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居民住用安全,明确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活动(以下简称家居装修)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据各自职责,对全市家居装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各区、县建委、规划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家居装修进行管理。

第四条家居装修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北京市住宅工程装修部位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条件》(附后)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家居装修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下列项目应一体设计、施工、安装到位,不允许甩项验收,家居装修时,严禁拆改:㈠、作为家居装修部位的设施、设备;㈡、门厅、走道、楼梯间、电梯间等公共部位的装修;㈢、外墙(含外墙保温)、外窗、屋面工程、室内防水、外立面装修等公用设施;㈣、电气、通信、消防等公用设备、设施。

第六条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住宅时,将家居装修连同住宅主体结构一体设计、施工到位后销售。

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以在预售中,向购房人提供装修菜单及样板间展示服务,按购房人意愿进行家居装修设计,连同住宅主体结构一体施工到位后交用。

第七条购房人买房后进行家居装修的,提倡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向购房人推介装饰装修企业。

购房人与被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签订合同进行装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饰装修企业承担质量保修连带责任。

第八条购房人未选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推介的装饰装修企业,自行组织装修的,应在装修前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装修保证金。

北京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家装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总则1.1为规范家庭居室装饰市场,提高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居室室内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宜分阶段进行,随工程施工进度先做好基层和隐蔽工程验收,再进行面层和竣工验收。

考虑一般用户对工程规范了解较少,缺少检测工具,标准以定性、目测、文字说明为主,便于住户掌握,为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

1.3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标准或规定,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1.4承揽家庭居室装饰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施工人员应按规定持证上岗,其中燃气管道必须由具有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

1.5家庭居室装饰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严禁拆改和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1、不得在承重墙、抗震墙上开洞;2、不得任意扩大原有门窗洞口;3、不得任意增加楼面荷载;4、不得任意填充、加厚阳台地面;5、不得任意凿剔楼、顶板;6、不得拆除挑阳台上的窗下墙。

1.6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工程,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并由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家庭居室装饰如需更改给排水管线、供暖设施及燃气设施等,必须取得房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1.7家庭居室装饰所有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选用,产品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2.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2.1卫生器具品种、规格、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的规定,管材、管件、洁具等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

2.2管道安装应横平竖直、铺设牢固,坡度符合要求,阀门、龙头安装平正,使用灵活方便,明管刷防锈涂料,暗管刷防腐漆。

2.3给水管道与附件、器具连接严密,经通水试验无渗漏。

2.4 排水管道应畅通,无倒被、无堵塞、无渗漏,地漏蓖子应略低于地面。

2.5卫生器具安装位置正确,器具上沿要水平,端正牢固,外表光洁无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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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饰装修验收标准1、基本原则(1)住宅装饰装修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应遵循安全、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与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环保、建筑、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2)装饰设计施工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安全性、整体性,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若需开安装孔洞,在设备安装后应按原有外墙装饰效果修整。

(3)装饰应在业主的分户门以内的住户面积范围进行,不得占用公用空间,不得因装饰影响毗邻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采购的装饰材料质量应符合该产品有关标准的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供货单位应提供产品质保书或检验报告。

施工前,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供需双方有争议时,可由市级法定建材质检机构仲裁检验。

(5)装饰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便器的位置,不得随意增设卫浴设施。

(6)厨房装饰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不得穿越卧室,穿越吊平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如确需移动表具,应由业主向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能施工。

(7)对安装、使用有特殊规定的材料制品和设备施工应按其产品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8)供需双方在住宅装饰前应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中应包括设计要求、材料选型和等级、施工质量、期限和保修期等内容。

在选材时应优先采用节能型、阻燃型和环保型装饰材料及用具。

2、管道(1)基本要求1.1给排水管材、管件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排水管应采用硬质聚氯乙烯排水管材、件。

1.2施工前需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然后再进行施工,施工后再检查管道是否畅通。

隐蔽的给水管道应经通水检查,新装的给水管道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3排水管道应在施工前对原有管道临时封口,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1.4管外径在25mm以下给水管的安装,管道在转角、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0mm处应设管卡,管卡安装必须牢固。

管道采用螺纹连接在其连接处应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得有松动。

1.5安装的各种阀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便于使用及维修。

1.6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管道坡度应符合要求。

1.7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2)验收要求和方法2.1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固定牢固,无松动,龙头,阀门安装平整,开启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连接处均应无渗漏。

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

2.3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与燃气管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

用钢卷尺检查。

给排水管道验收标准分析:给排水管道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确保进水和排水畅通。

管道与器具、管道与管道接头连接处均应无渗漏水现象。

排水管道前,首先要检查原有的管道是否畅通,确认畅通后才能再进行施工。

新的进水管和排水管安装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加压通水试验,应无渗漏,检查合格后才能封管或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电气(1)基本要求1.1每户应设置分户配电箱,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1.2导线的敷设应按装饰设计规定进行施工,线路的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导线截面的选择、低压电气的安装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和上海市有关规定进行。

1.3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单股铜芯导线。

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1.4照明及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使导线的安全载流量不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各分路线的容量不允许超过进户线的容量。

1.5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0.5MΩ。

1.6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1.7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座,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

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1.8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mm。

接线时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螺口灯头相线不应接外壳,照明灯开蛘距地高度宜为1.3mm,开关不宜装门后。

1.7 吊平顶内的电气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

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

使用软管接到灯位的,其长度不应超过1m。

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与接线盒、灯具连接牢固。

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

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2)验收要求和方法2.1工程竣工后应向业主提供线路走向位置尺寸图,并按上述要求逐一进行验收,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2.2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

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

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用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3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距离按表1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检查。

表1导线与燃气管道间隔距离mm类别位置导线与燃气管之间距离电气开关接头与燃气管间距离同一平面≥100 ≥150 不同平面≥502.4施工完毕,应进行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电气验收标准分析:电线安装要确保安全。

每户应设置分户配民箱,一定要安装接地线、配电箱内应设漏电断路器,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有过负荷、过电压保护功能,并分数路出线,分别控制照明、空调、插座等,其回路应确保负荷正常使用。

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厚度应不小于1.2毫米,导线与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讯线不得安装在同一管道中。

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插座离地面应不低于200毫米。

线盒内导线应留有余量,长度宜为150毫米。

相线进开关、零线直接进灯头。

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位置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

需隐蔽的电气线路应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作业。

4.抹灰(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表面应洁净、接槎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采用目测的方法验收。

(2)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抹灰质量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量具测量方法表面平整度≤4 2m靠尺和楔形塞尺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量大值立面垂直度≤5 2m托线板每室随机选一面墙,测量不少于三处,取最大值阴阳垂直度≤4 阴阳角方正度≤4 用方尺和楔形塞尺每室随机测量一阴阳角。

(3)用小锤轻轻敲击检查有无空鼓声,空鼓而不裂的面积不大于200cm2为合格,全数检查。

抹灰验收标准分析:表面应洁净,接搓平顺,线角顺直,粘接牢固,无脱层,无爆灰和裂缝等缺陷。

在施工以前,首先要对墙面和顶面进行全部检查,若原来就有空鼓现象的地方必须予以铲除后才能进行抹灰施工。

5.镶贴(1)墙面镶贴1.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干净,无漏贴错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现象。

采用自然光线下目测的方法验收。

1.2用小锤在墙面上全数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cm2。

1.3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墙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石材墙面砖量具测量方法表面平整度≤2.0≤2.0 2m靠尺,楔形塞尺每室随机选一墙面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垂直度≤3.0 ≤2.0 -1m托线板阳角方正≤3.0 ≤2.0 方尺、楔形塞尺接缝高低≤0.5 ≤0.5 游标卡尺接缝平直≤2.0≤2.0 拉线、钢直尺缝隙宽度≤2.0 ≤1.0 钢直尺(2)地面镶贴2.1基本要求同6.1.1。

2.2用小锤在地面上全数轻轻敲击,不得有空鼓声。

2.3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满足排水,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

2.4未经楼面负载验算,不得在楼面上镶贴花岗石、大理石等厚重的材料。

2.5地面镶贴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地面镶贴允许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量具测量方法表面平整度≤2.0 2m靠尺、楔形塞尺每室测量不少于二处,取最大值接缝高低≤0.5 钢直尺和楔形塞尺接缝平直≤2.0 ≤拉线、钢直尺缝隙宽度≤2.0 钢直尺(3)墙面安装玻璃或镜子时,应保证其安全性,边角处不得有尖口和毛刺,潮湿区域应作特殊处理。

镶贴验收标准分析:(1)墙面镶贴应牢固,表面平整,缝隙均匀,周边顺直,砖面无裂缝纹、掉角、缺棱现象。

用小锤在墙面上全数轻轻敲击,空鼓声应小于200cm2。

(2)地面镶贴,用小锤在地面上全数轻轻敲击,不得有空鼓声。

有排水要求的地砖镶贴坡度应顺向地漏,与地漏结合处应严密牢固,防止渗水。

6.木制品(1)壁橱及吊橱1.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

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

采用贴面材料时,应粘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

橱门应安装牢固。

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

小五金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

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1.2壁橱及吊橱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壁橱及吊橱制作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验收方法量具测量方法壁橱吊橱橱门缝宽度≤1.5楔形塞尺每橱随机选门一扇,测量不少于二处,取量大值。

垂直度≤2.0 线锤、钢卷尺对角线长度(橱体、橱门)≤2.0注:本表指标以1m为基础,超过1m以百分比类推。

(2)木地板2.1基本要求和验收方法:木地板表面应洁净无沾污,刨平磨光,无刨痕、刨茬在毛刺等现象。

木客栅应牢固,间距应符合要求。

铺设应牢固,不松动,行走时地板无响声。

地板与墙面之间应留8mm~10mm的伸缩缝,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2.2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木地板的铺设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项目允许偏差mm 验收方法量具测量方法表面平整度长地板≤2.0 2m靠尺、楔形塞尺在地板油漆前进行验收。

每室至少测量三处,取量大值。

拼花地板≤2.0 四面企口地板≤2.0 缝隙宽度长地板≤1.0 拼花地板≤0.5拼花预制块≤0.2 四面企口地板≤0.2 地板接缝高低≤0.5注:本表所列允差适用于柚木、炸木、水曲柳树种的地板,其他树种的地板可参照执行。

(3)门、窗套内侧平直≤3 木制品验收标准分析(1)壁橱及吊橱。

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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