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合集下载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

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制度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新的会计制度不断推出,旧的会计制度逐渐淘汰。

在这种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单位,其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对社会公众和政府监管都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顺利进行,避免因此而导致财务混乱和不规范的问题,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

对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探讨和研究,对于提升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保障财务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其中研究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通过对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基本概念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内涵和特点,为后续对比和研究做好准备。

通过比较新旧会计制度的区别与联系,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认识到新制度的改革意义和实施路径,从而为顺利实施新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针对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分析和探讨,将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规范性。

通过研究具体的操作步骤,我们可以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可行性指导,促进制度衔接的顺利进行。

通过对以上研究目的的分析和探讨,本文旨在为解决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持。

1.3 研究意义研究意义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的意义和价值。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理论的不断更新,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研究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意义在于可以帮助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新的会计准则和规定,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第一节新旧制度衔接的总体要求一、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行政单位应当自2014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此前,行政单位仍应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以下简称“原制度”)以及财政部印发的有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

因此,新旧制度衔接的时间要求是: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与按新制度建立的2014年1月1日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相衔接。

二、新旧制度衔接的主要内容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衔接过渡,财政部印发了《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库[2013]219号),对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根据该规定,行政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单位在按新制度建立2014年度新账时,应当将按原制度核算的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按新制度规定及新旧会计科目对应关系,转入2014年度新账各对应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中。

2.行政单位应当对2013年12月31日按原制度未进行核算,但按新制度规定应予以确认和核算的会计事项,按新制度的规定进行追溯确认,并相应调整2014年1月1日新账相关会计科目期初余额。

3.行政单位如果有基本建设项目,且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基建账簿的,应当将基建账2013年12月31日各会计科目期末余额,按新制度的规定并入到新账各应对会计科目2014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中。

三、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一)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1.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实盘盈、盘亏、毁损资产,并按原制度规定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2.对本单位无形资产原价、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进行核查,为追溯确认无形资产和计提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做好准备。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的几点思考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的几点思考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的几点思考政府会计制度是国家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的财政预算、支出管理、税收征收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国家发展的不断变化和会计理论的不断更新,政府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演变。

在制定新的会计制度时,如何与旧的制度衔接,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下面就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的几点思考进行探讨。

一、政策目标的衔接政府会计制度的变革通常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的经济发展和财政管理的需要,其中必然包含着一定的政策目标。

在制定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时,需要考虑如何使新旧制度的政策目标实现衔接。

需要对旧的政策目标进行评估,明确其优点和不足之处,然后在制定新政策目标时,要结合国家现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管理的实际需求,确保新政策目标与旧制度的衔接,使新的政策目标不脱离旧制度的实践基础,又能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需要。

二、会计制度的流程衔接政府会计制度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评价等流程。

制定新的会计制度时,需要考虑如何与旧制度的流程衔接。

需要对旧制度的流程进行全面的梳理和评估,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然后在设计新的流程时,要重点关注与旧制度的衔接处,避免出现断层和滞后。

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逐步调整和优化新的流程,确保新旧流程的顺畅过渡。

三、制度运行的技术衔接政府会计制度的运行涉及到技术系统的支撑,包括会计软件、信息系统、数据处理等方面。

在制定新的会计制度时,需要考虑如何与旧的技术系统衔接。

需要对旧的技术系统进行全面的评估,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然后在设计新的技术系统时,要重点考虑与旧技术系统的兼容性和衔接性,确保新的技术系统能够顺利地接替旧的系统,不影响日常的会计运行。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进行技术系统的平稳过渡,避免出现数据丢失和处理混乱的情况。

四、人员培训的衔接政府会计制度的变革需要有专业人才的支撑,而人员培训是一个重要环节。

在制定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时,需要考虑如何与旧的人员培训进行衔接。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摘要】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中可能面临的若干问题。

在将介绍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在将分析新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影响,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差异性,并探讨转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挑战及衔接问题。

在将提出应对策略建议,展望未来发展,并总结全文内容。

通过本文的探讨,有望为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过程中提供参考与借鉴,以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衔接、影响、问题、差异性分析、挑战、策略建议、展望未来、总结、研究背景、研究目的1. 引言1.1 研究背景在当前全面实施新会计制度的大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也面临着从旧会计制度向新会计制度的转换和衔接问题。

由于传统的旧会计制度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信息披露不够透明、财务数据不够准确、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不高等,因此需要引入新的会计制度来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行政事业单位是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机构,其财务活动对社会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需要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规范其财务管理活动。

在转换新旧会计制度的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如何调整会计政策、如何处理旧会计制度下的遗留问题、如何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等问题。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研究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的问题,对于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也有助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的现代化管理,提升其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的落实将为未来和提供深入而系统的分析和解决方案。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通过对新会计制度的影响、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性分析、新旧会计制度转换的挑战以及衔接问题的深入探讨,旨在提出一些可行的策略建议,为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转换过程中提供参考。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2012年)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2012年)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对1997年7月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于2012年12月19日发布了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3年1月I日起施行。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现对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

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

新旧会计科目对照情况参见本规定附表。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事业单位应当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

1.“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中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转账时,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

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加以分析,分别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分析

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分析随着我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已经逐渐得到推行和实施,然而在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和难点。

本文将对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进行分析,探讨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

1.体制和制度差异问题在政府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过程中,由于不同制度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原有的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的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容易产生政策、流程、数据、技术等方面的不匹配和不协调现象。

2.资产负债项目确认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涉及到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和计量标准的变化,这将直接影响政府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报表呈现,因此在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如何合理确认和调整资产负债项目,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3.会计核算方法和标准问题政府会计制度的改革可能会引入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标准,相对于传统的政府财务会计制度,新的会计核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给政府单位的会计人员带来新的挑战和困惑,导致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受到影响。

4.信息系统和技术平台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通常需要依托先进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平台来支撑,但在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由于技术平台的不同或信息系统的更新换代,可能会带来数据格式、数据准确性、数据一致性等方面的问题,甚至会影响政府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管工作。

1.政策跟进滞后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推行通常需要相应的政策和法规的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政策跟进滞后、政策发布不及时等问题往往会导致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阻碍。

2.人员能力匹配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往往意味着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需要得到提升和补充,但目前我国政府会计从业人员多数仍处于传统财会教育背景下,现有的人员技术能力与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3.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问题政府会计制度改革通常需要对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机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但在新旧政府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由于政府单位的信息系统和数据格式不同,数据处理和信息共享问题成为制约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是指行政单位由旧的会计制度顺利过渡到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

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一套制度和方法,是行政单位开展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会计理论的不断演进,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也需要不断和更新,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管理需求。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目的是确保会计核算的连续性和客观性,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需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准备阶段、过渡阶段和稳定阶段。

准备阶段是指行政单位开始制定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包括制定新的会计政策、制定新的会计程序、制定新的会计凭证和账簿等。

过渡阶段是指行政单位从旧的会计制度过渡到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包括进行旧会计数据的转换和调整、对旧会计凭证和账簿进行归档等。

稳定阶段是指行政单位逐渐适应新的会计制度的过程,包括进行新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培训、监督新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关键是确保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首先,在准备阶段,行政单位需要充分了解新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会计政策和程序。

其次,在过渡阶段,行政单位需要将旧的会计数据进行转换和调整,确保新旧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同时,行政单位还需要对旧会计凭证和账簿进行归档,保存历史数据,以备后续审计和查询。

最后,在稳定阶段,行政单位需要建立新的会计信息系统,确保新的会计制度的正常执行和操作的顺畅进行。

并对新的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成功与否对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具有重要影响。

一个良好的会计制度衔接过程能够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行政单位的财务透明度和管理效能。

相反,一个不完善的会计制度衔接过程可能导致财务报表的失真和遗漏,影响行政单位的决策和信誉。

因此,行政单位应高度重视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加强组织和协调,确保衔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14 待偿债净资产 资借款科目的贷方余额之和减尚未使
用的借款金额(实行贷转存办法)】
并入大账“应付账款”+并入大账“长 期应付款”-未使用的借款 【方向相反】
资产基金——固 根据相关科目分析计算
15 定资产
【固定资产(借方余额)-累计折旧
(贷方余额)】 14
根据相关科目分析计算
3、净资产类
序号 “大账”科目

库存设备账

库存材料计
材料成本差科 目 异
委托加工器对 材

预付备料款表
预付工程款
7
待处理财产损溢 固定资产清理
待处理财产损失
21
序号
“大账”科目
8 应缴财政款
9 应缴税费 10 应付职工薪酬
11 应付账款
12 其他应付款
13 长期应付款
基建账科目 应交基建包干节余(应交财政部分) 应交基建收入(应交财政部分) 其他应交款(应交财政部分) 应交税金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器材款 应付工程款(1年以内偿还的) 应付有偿调入器材及工程款 应付票据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交款(非应交财政部分) 应付工程款(超过1年偿还的) 基建投资借款 上级拨入投资借款 其他借款
15
(五)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1、编制2014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新账各会计科目年初余额:原账余额转入金额;原未入账事项 确认入账金额;基建账并入金额。 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4年1月1日 期初资产负债表
2、行政单位2014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4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在编制2014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 填列上年比较数。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1. 引言1.1 研究背景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方面也面临着转变和更新的挑战。

过去的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管理的需求,如何将新旧会计制度有效转换和衔接,成为了当前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重要课题。

传统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以预算会计为主导,注重资金的监管和账务的核算,缺乏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等财务报表的综合分析。

而新的会计制度要求更加注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以支持决策和监督的需要。

研究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的问题,不仅有助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也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现代化管理的进程。

本文将围绕新旧会计制度的异同、转换过程中的注意问题、衔接过程中的挑战、解决建议以及案例分析等方面展开讨论,希望能对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目的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若干问题探讨本文旨在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在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和衔接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及挑战,深入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通过对比新旧会计制度的异同,分析转换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关键问题,探讨衔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挑战,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旨在为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制度转换和衔接过程中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其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深入了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促进其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效性,提升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财务运作能力。

1.3 研究意义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是当前财务领域的热点问题,其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行政事业单位在实施新旧会计制度转换与衔接过程中,将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

通过深入研究该问题,可以为相关单位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建议,帮助它们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转换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国家治理结构的不断调整,新的行政单位成立的情况屡见不鲜。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是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和信息的连续性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围绕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展开讨论。

一、概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是指新旧行政单位在成立过程中,将原有的会计制度与新的会计制度进行对接和整合,以确保财务管理的连续性和效率。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重点。

二、工作重点1.政策研究: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衔接需要进行充分的政策研究和分析,了解新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并为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2.会计政策的整合: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核心工作是对旧有会计政策和新的会计政策进行对接和整合。

首先,需要对旧有的会计政策进行梳理,了解原有政策框架和设定的目标。

然后,对新的会计政策进行研究,分析新政策的特点和要求。

最后,进行对接和整合,确保新单位的会计制度与新政策保持一致。

3.会计流程的调整: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对会计流程进行调整。

首先,需要对旧有单位的会计流程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然后,根据新的会计制度要求,调整流程,使之符合新政策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会计流程的衔接不会影响其他部门的工作。

4.数据整合和转换: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的另一个重点是对数据的整合和转换。

由于新旧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不同,原有的会计数据需要进行整合和转换才能满足新的制度要求。

这需要对原有数据进行清理和分类,同时进行合并和转换,确保新单位的会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培训和交流: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还需要进行全员培训和交流。

培训是为了让工作人员了解新的会计制度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交流是为了解决在衔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不同单位之间的合作和配合,共同完成衔接工作。

三、衔接实践实践中,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衔接可以从以下几个步骤进行:1.政策研究:首先,对新政策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了解政策要求和目标。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衔接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衔接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衔接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大改革举措,为了更全面、科学、真实地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和财务结果,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推动新的政府会计制度。

关键词:新政府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新旧制度;衔接1新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差异1.1新会计制度中会计科目上的差异对比于旧的会计制度,新的会计制度中所包含的会计科目更为规范、科学、全面。

新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上的主要变化是:增添了若干新的会计科目、减除了部分旧的会计科目。

新会计制度中增添的会计科目有:“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文物文化资产”、“财政拨款结转余额”等科目。

这些增加的会计科目完善了会计科目的体系,使其更加的完整化,也使得会计核算的内容更加广泛。

另外,减除的会计科目有“拨入专项款”、“拔出经费”、“借入款项”“结转自筹基建”、“结余分配”、“借入款项”、“成本费用”、“销售税金”等科目。

在增添和减除的基础上,新的会计制度还将一些会计科目规范化,例如,“现金”规范为“库存现金”,“应交税金”调整为“应缴税费”,“产成品”、“材料”统一为“存货”等等,这样使得会计科目与其核算内容更加相符,会计制度的更加的完善。

1.2调整和升级会计信息系统如何对新系统进行调整、升级、设计,对新会计政策的运行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事业单位可对系统进行升级,加入预算会计核算模块;可更换新的会计软件来满足政府会计的核算要求;也可以设置两个账套,一个为财务会计账套,一个为预算会计账套,使用时在两个账套间进行切换。

在新制度完全实施前,会计信息系统需进行2018年12月31日结账后的完全备份,按照新制度的核算规定,更新或更换会计信息系统,以对应新的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科目名称、编码等,而后设立2019年的新账套,将2018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会计数据进行转换。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附件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

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

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

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调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1.资产类(1)“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基本方法与准备工作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基本方法与准备工作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基本方法与准备工作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会计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更新。

在过渡期间,如何将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起来成为了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就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基本方法和准备工作进行探讨。

一、基本方法1.对照比较法对照比较法是指将新旧会计制度进行对照,找出两者之间的异同之处,并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对旧制度进行调整。

这种方法比较直观,可以有效地保留旧制度的有利因素,并兼顾新制度的要求。

2.追溯法追溯法是指根据新制度的要求,将旧制度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调整并回溯到过去一段时间,重新计算经营业绩等相关指标。

这种方法可以及时反映新制度下企业的真实情况,但需要耗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3.平滑法平滑法是指通过逐步过渡的方式,将新制度和旧制度相结合,使衔接过程更加顺利和无缝。

这种方法可以减少过渡期对企业的影响,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

二、准备工作1.制定衔接计划企业在过渡期前应制定详细的衔接计划,明确衔接的目标、方法和时间节点,并分配相应的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

制定衔接计划可以有序地进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并确保衔接过程的顺利进行。

2.建立专门的衔接小组企业可以成立专门的衔接小组,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组成,负责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具体实施工作。

衔接小组需要熟悉新旧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完善会计系统和流程企业在过渡期前应对原有的会计系统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以适应新制度的要求。

可以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或更换,制定新的会计处理流程和操作规范。

完善会计系统和流程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率。

4.加强员工培训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使其熟悉新制度的要求和规定。

可以组织内部培训或请专业机构进行外部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员工培训可以降低会计错误的风险,保障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对照比较法、追溯法和平滑法等基本方法,并做好衔接计划、建立衔接小组、完善会计系统和流程以及加强员工培训等准备工作。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单选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单选

1、行政单位为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需要()。

只需调整原有会计软件调整会计记账方法调整会计记账依据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2、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时间为()。

2013年11月28号2014年1月1号2014年6月1号2013年12月31号3、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供行政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自行使用的房屋构筑物等,能够与公共基础设施分开核算的,在行政事业单位新账中核算时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固定资产存货固定基金公共基础设施4、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在新账核算中应采用的科目为()。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存货5、行政单位原账中通过“暂付款”科目核算的职工的预借差旅费应转入新账中的会计科目为()。

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6、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在新账中核算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应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固定资产存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7、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在新账核算中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固定资产存货固定基金公共基础设施8、行政单位购入的非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在新账中采用的会计科目为()。

无形资产固定基金资产基金固定资产9、下列各项属于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科目的是()。

应付工资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地方津贴补贴10、下列各项属于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科目的是()。

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款处罚收入应缴财政专户款11、下列各项不属于应缴税费核算内容的是()。

营业税房产税应付职工薪酬城建税12、下列各项不属于应缴财政款核算的内容的是()。

罚款收入出售相关资产、物资城建税政府基金13、下列关于资产类事项登记新账表述错误的是()。

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未入账的无形资产记入新账,贷记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记入新账,借记资产基金,贷记公共基础设施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借记受托代理资产,贷记受托代理负债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未入账的政府储备物资记入新账14、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前未入账的事项登记新账。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其衔接问题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报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同时衔接问题也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一、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1. 会计制度体系不同新会计制度强调规范、透明、便于比较和真实反映经济业绩等原则,更加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而老会计制度则偏向传统的财务管理为主,注重预算控制和政府财务稳健性。

2. 会计处理方法不同新会计制度注重会计信息的实质反映和真实性,更加强调财务报告的公允价值,并采用了更加严格的准则和制度规定;而老会计制度则注重会计处理的灵活性和政策性,存在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3. 会计核算内容不同新会计制度扩大了会计核算的范围,增加了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等内容,更加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法;而老会计制度则相对简单,往往只注重资金流的核算和管理。

二、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问题1. 制度转换难题由于新旧会计制度有较大的差异,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进行从老制度到新制度的转换,这其中包括对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表等进行调整和完善,这无疑给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2. 人员素质不足由于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需要有一批具备新制度要求的会计人员来进行落实。

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缺乏新会计制度的培训和理解,导致了会计制度转换的难度。

3. 财务信息披露透明度问题新旧会计制度的差异使得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出现问题,原本在老会计制度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新会计制度下有可能被发现,这对于单位的财务稳健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衔接问题的解决1. 健全培训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新会计制度培训,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理解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新会计制度的要求。

2. 完善制度转换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制度转换方案和实施步骤,确保在转换过程中不会给单位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管理带来过大的冲击。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摘要:本文结合实际工作,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期望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新旧制度衔接工作提供一些参考,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与管理工作。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衔接一、行政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问题新政府会计准则构建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政府会计核算体系,科学界定了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明确了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构建了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新政府会计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所以新旧制度的衔接就成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中的重点。

1.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问题首先,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方面做出了较大的调整,会计科目的变化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过程中较为明显,新会计制度删除了一些不重要的科目,例如“拨出经费”,在删除科目的同时又在会计科目中增添了一些新的内容,例如“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折旧”等,同时新会计制度在材料和存货方面做出了调整,这些调整和删减弥补了以往会计制度涵盖范围小、信息不完整的问题,但是人们接受新事物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制度的变化和调整直接影响着工作方式的改变,所以会计人员对新制度的接受效果和接受期限就成了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难点。

其次,新政府会计制度的使用范围相比原有的会计制度做出了很大程度的转变,新的政府会计制度统一了现行政府单位会计制度,而原有的会计制度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虽然说制度的改变能够促进会计工作的完善,但是这种范围性质的转变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无疑是一种挑战。

再有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务处理形式在新制度推行的背景下发生了改变,最为明显的就是在固定资产折旧和计提摊销这两个会计科目上的改变,这两个科目能够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实际资产状况得到更为明确的反映,相关的会计人员只有明确的掌握单位内部资产的实际情况才能够更为有效的控制财务状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单项选择题
1、新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时间为(2014年1月1号)。

2、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行政单位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3、新制度设置了“在建工程”科目,行政单位应当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在建工程成本。

4、行政单位原账中通过“暂付款”科目核算的职工的预借差旅费应转入新账中的会计科目为(其他应收款)。

5、行政单位按旧制度核算的、计入到“暂付款”中的应收的出租物租金的商业汇票,按照新制度核算应计入的会计科目为(应收账款)。

6、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2013.12.31 )前未入账的事项登记新账。

7、行政单位原账中的“有价证券”科目在新账中对应的会计科目为(其他应收款)。

8、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不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在新账核算中应采用的科目为(固定资产)。

9、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在新账中核算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应采用的会计科目为(无形资产)。

10、行政单位为正确实现数据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需要(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

11、行政单位购入的非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软件,在新账中采用的会计科目为(无形资产)。

12、行政单位应当全面核算(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对其进行补提摊销。

13、为核算行政单位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新制度下设置的会计科目为(累计摊销)。

14、为体现双分录核算,下列科目的借方余额不应该结转到“资产资金--在建工程”科目的是(应付工程款)。

15、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使用的修理设备、工具器具、车辆等动产,在新账核算中采用的会计科目为(固定资产)。

16、与公共基础设施配套、供行政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中自行使用的房屋构筑物等,能够与公共基础设施分开核算的,在行政事业单位新账中核算时采用的会计科目为(固定资产)。

17、下列关于负债类事项登记新账表述错误的是(行政单位如有2013年12月31日前未入账的其他事项,不必登记新账)。

18、下列关于资产类事项登记新账表述错误的是(行政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将未入账的公共基础设施记入新账,借记资产基金,贷记公共基础设施)。

19、下列关于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大账”的表述错误的是(按照基建账中“有价证券”借方余额,借记“大账”中“应收账款”科目)。

20、下列关于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行政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年将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并入大账)。

21、下列各项属于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科目的是(应付职工薪酬)。

22、下列各项属于行政单位新会计制度下的会计科目的是(应缴财政款)。

23、下列各项不属于应缴税费核算内容的是(应付职工薪酬)。

24、下列各项不属于应缴财政款核算的内容的是(城建税)。

判断题
1、行政单位根据新旧制度的衔接要求,只需调账无需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错误)
2、行政单位将旧制度计入到“暂付款”中预付给购货方的款项转入到新制度下的“预付账款”的同时,应该做借记“结余”,贷记“资产基金——预付款项”的会计分录。

(正确)
3、行政单位应当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账。

(正确)
4、行政单位根据新旧制度的衔接要求,只需调账无需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错误)
5、行政单位应当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按照新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账。

(正确)
6、行政单位的软件,如果其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应当将该软件的价值包括在所属的硬件价值中,一并作为固定资产,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

(正确)
7、行政单位对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事宜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正确)
8、行政单位购建房屋及构筑物能够分清支付价款中的房屋及构筑物与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应当将其中的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无形资产,通过“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正确)
9、行政单位如有从“大账”中“经费支出”科目列支转入基建账的资金,还应当在并账后将已列支金额部分予以冲销。

(正确)
10、行政单位所需支付的押金,应当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进行核算。

(正确)
11、新制度设置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计提的累计折旧。

(错误)
12、新旧制度关于资产类账户中的“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的设置没有差别。

(错误)
13、新旧制度下资产类账户下的“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内容是没有变化的。

(错误)
14、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中的“原账编制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其中原账是指按照旧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财政部的相关的补充规定形成的会计核算信息。

(正确)
15、对于符合新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正确)
16、对于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中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公共基础设施”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中“资产基金——公共基础设施”科目。

(正确)
17、按照基建账中“应交税金”科目贷方余额,贷记“大账”中“应交税金”科目。

(错误)
18、按照基建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贷方余额,贷记“大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

(正确)
19、按照基建账中“留成收入”科目余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结余部分,贷记“大账”中“财政拨款收入”科目。

(错误)
20、按照基建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借方余额和累计折旧科目贷方余额的和,贷记“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错误)
21、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中归属于同级财政拨款部分,贷记“大账”中“财政拨款收入”,其余部分,贷记“其他收入”。

(正确)
22、基建账中“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本期贷方发生额,贷记“大账”中“其他收入”科目。

(正确)
23、应付账款是与工程及购买物资有关的,偿还期限在2年以内的款项。

(错误)
24、有关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当在应缴财政款中予以核算。

(错误)
25、境外行政单位购买具有所有权的土地,作为无形资产。

(错误)
26、在“结余”科目净资产结转时,应将期末余额扣除“资产基金-预付款项、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金额。

(正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