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转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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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特岗教师转正要求我县2010年招聘的特岗教师至今年7月底,服务期已满三年,按照国家、省、市实施特岗计划相关文件精神,对服务期满本人申请继续留在当地中小学任教的,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国家正式教师。
同时,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
同时,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
为了更好落实上级关于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给特岗教师创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及时主动地做好特岗教师转正入编及工资待遇的衔接工作,结合教育教学规律,现就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对象与条件
2010年招聘且现在仍然在岗在册的、三年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服务期届满时仍在岗在册、本人自愿留在当地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特岗教师。
二、方法步骤与审批程序
(一)各用人单位认真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工作总结
围绕特岗教师“招的优、留的住、用的上、干的好”的原则进行总结、查找和反思。
主要内容有:1、特岗教师的师德建设情况;2、特岗教师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情况;3、特岗教师的管理情况;4、特岗教师的教育教学情况;5、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社保资金落实情况;6、特岗教师的典型宣传情况。
各中心校要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各个层次座谈会
(正式教师、家长、管理人员、特岗教师)、工作反思等形式进行全面总结。
并最终形成工作总结上交洛宁县教育局师训股。
(二)对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按下列步骤和程序办理转为正式教师的手续
1、2013年5月15日前完成与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的沟通工作,对各中心校做出工作安排和部署。
2、本人申请,2013年5月24日前完成。
申请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应在全面总结三年服务期内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基础上,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并向洛宁县教育局和各中心校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和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审批表》。
3、中心学校与任职学校考核与推荐,2013年6月7日前完成。
现任教学校对提出申请的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内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提出是否转为正式教师的推荐意见。
按要求完成《特岗教师考核表》和《特岗教师考绩档案》的填写工作,并上报洛宁县教育局师训股
4、县(市、区)审批,2013年6月20日前完成。
设岗县(市、区)教育、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对申请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逐一进行全面审查,做出是否转为正式教师的审批结论。
5、办理相关手续,2013年7月10日前完成。
设岗县(市、区)教育、编办、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批准转为正式教师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定岗定级等各项手续。
6、2013年8月底前完成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确保9月教师工资的按时发放。
(三)认真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办理工作
各设岗中心学校特岗教师要于2013年6月10日前完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和发放信息表的填写与统计汇总工作。
三、申报时各中心校所交材料
各设中心学校务必在2013年6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县教育局师训科(联系人:贾琳;联系电话:66237371;邮箱:lnsxk@。
1、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审批表(每人3份)。
2、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为正式教师人员花名册3份(并发电子文档)。
3、洛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流失人
员名册1份(并发电子文档)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任教服务期满三年考核登记表3份。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信息表1份(并发电子文档)。
6、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特岗教师姓名及身份证号码)3张,并帖在A4纸上。
7、2010年特岗教师工作总结1份(并发电子文档)。
8、三年来任教学科的教学教案。
9、特岗教师考核档案(一式三份)。
10、个人述职报告。
11、单位推荐意见(签章、负责人签名)。
四、申报单位
一律在原选岗单位申报。
具有申报资格乡镇有:长水乡、陈吴乡、城关镇、城郊乡、底张乡、东宋镇、故县镇、河底镇、回族镇、涧口乡、罗岭乡、马店镇、上戈镇、西山底乡、下峪镇、小界乡、兴华镇、赵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