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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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整改,以达到有效防范和遏止事故的发生,保持长期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
1、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人员排查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每年不低于4次;采取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
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事故隐患排查应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排查
(一)对企业内部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4、GPS监控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5、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执行情况;
6、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
(二)客运驾驶人
1、驾驶人的资格、从业资格;
2、驾驶人的驾驶资格是否与所驾车型相符;
3、驾驶人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4、驾驶人参加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情况;
5、驾驶人操作的规范性;
6、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身体心理条件;
7、驾驶人的违法和事故信息以及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三)客运车辆
1、车辆技术档案是否完整;
2、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维护、检测保证完好状况的情况;
3、车辆实际安全技术状况;
4、车辆安全装置和应急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等。
(四)班线通行条件
1、道路通行条件和事故多发点;
2、车辆与道路条件的适应性;
3、道路交通状况及规律;
4、旅客的不安全因素等。
(五)环境因素
客运车辆运行地区的气候、气象规律以及特殊天气下的应急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六)事故处理
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
四、事故隐患整改
1、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其内容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办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对可能危及从业人员安全的情况,应采取撤离人员、局部或全部停产、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
3、每次隐患排查、整改均应分别建立台账和档案,形成工作小结,做到台账清楚完整,资料齐备真实。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明确治理的目标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防范措施的预案。
五、事故隐患的上报
1、公司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上级部门和宗公司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六、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并建立完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隐患排查治理的日期;
2、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部位和场所;
3、发现事故隐患的数量、类别和具体情况;
4、事故隐患治理意见;
5、参加隐患排查治理的人员及其签字;
6、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复查情况、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及其签字。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制度
为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社会群体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狠抓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奖励的一般规定。
二、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到企业生产发展、车辆安全运行、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各种不安全因素。
三、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1、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2、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
3、对安全隐患的举报公司应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举报的各种安全隐患公司均应立即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后要立即落实措施进行整改,在公司职权范围以外的隐患事项公司应制定防范措施,并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
四、奖励和惩罚
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次)。
2、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均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次。并在年终评先、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3、对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视若无睹的各级人员,一经查实,无论隐患大小,公司均作开除处理。
4、对借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干扰正常工作的,公司将追究举报人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停班学习,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隐患举报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受理举报的机构和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不得向外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调查核实情况时,不得出示举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将举报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或有可能对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