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建筑工程质量)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版)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8]40号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8]40号](https://img.taocdn.com/s3/m/3b1d6261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75.png)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8]40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监督水平,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四川省建设厅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推动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监督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意识和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是指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由省建设厅考核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对取得施工许可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责任主体和相关单位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实施具体监督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a6bee1258f5f61fb6366653.png)
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以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活动管理第五条检测机构应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检测活动。
第六条检测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检测机构应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检测结论的准确性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时效性负责。
第七条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专业检测项目不宜委托给两家或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送检及现场检测应当严格执行有1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实施。
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合法性、真实性及代表性负责。
第九条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条检测机构完成检测业务后,应及时出具带二维码防伪识别的检测报告。
2020年(建筑工程制度及套表)四川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
![2020年(建筑工程制度及套表)四川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https://img.taocdn.com/s3/m/51c5928ff18583d048645995.png)
(建筑工程制度及套表)四川省建筑工程资料表格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注:此表由施工单位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
SG—001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SG—002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SG—003编号:施工日志工程项目名称: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川省建设厅制施工日志SG—004技术核定单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建筑物(构筑物)定位(放线)测量记录SG—005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测量依据测量日期使用仪器水平仪水准点标高相对地坪标高室内经纬仪绝对室外定位(放线)示意图:技术交底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SG—006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图纸会审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记录内容抄测记录注:本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SG—009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主要原材料及构配件出厂证明及试验单目录SG—010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共页第页序号材料(设备)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位代表数量使用部位出厂证明试验单编号备注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SG—011设计变更通知单汇总表共页第页序号通知单编号对应施工图号图纸名称变更通知签发日期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签字) 复核:(签字) 制表:(签字)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仪器、设备计量标定合格证清单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签字)SG—012SN:9122840000000835 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测量记录附图及说明测量项目垂直层高≤5m8 mm>5m10 mm全高(H)H/1000且≤30标高层高±10mm设计标高实测标高误差全高±30mm结论:单位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名称:工程地址:设计单位:地勘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资料整理时间:年月日SG—016卷内目录年限50秘密密级总号分号卷内目录SG—016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编制人(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编制单位(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序号名称文件日期文件编号起止页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SG—016卷内目录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名称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建筑规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开工日期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竣工日期序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号1分部工程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3安全和主要功能核查及抽查结果4观感质量验收5综合验收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序号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1通风与空调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6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7施工记录8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91电梯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箱检验记录3隐蔽工程验收表4施工记录5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6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7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81建筑智能化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2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技术文件及进场检(试)验报告3隐蔽工程验收表4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5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6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7系统检测报告8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自评意见: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年月日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2020(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地基基础土方工程检验批验收标准(摘自DB)
![2020(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地基基础土方工程检验批验收标准(摘自DB)](https://img.taocdn.com/s3/m/bd60951384868762caaed5b0.png)
(建筑工程标准法规)地基基础土方工程检验批验收标准(摘自DB)地基基础与土方工程检验批质量检验标准(摘自DB21/1234—2003)目录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土方回填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2)重复使用的钢板桩支护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4)混凝土板桩制作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5)排桩墙支护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6)水泥土桩墙支护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7)锚杆及土钉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9)钢及混凝土支撑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1)地下连续墙支护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2)沉井与沉箱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3)降水与排水施工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4)灰土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5)砂和砂石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7)碎砖三合土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19)土工合成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21)粉煤灰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22)准 (23)注浆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24)预压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26)振冲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28)高压喷射注浆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29)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31)土和灰土剂密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33)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35)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37)准 (39)静力压桩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40)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43)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45)混凝土预制桩钢筋骨架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48)钢桩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49)成品钢桩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 (51)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市表) (52)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市表) (54)人工挖孔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市表) (55)土方开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标准适用范围:本条适用于土方开挖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四川2020修订版范例指南
![四川2020修订版范例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9b2756f7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60.png)
四川2020修订版范例指南任何一个工程,如果技术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规定,则可判定该工程不合格,工程资料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可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性。
本书从四川建设工程施工技术人员的工作需要出发,依据四川建筑地方标准《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2020修订版)、《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等国家及地方资料管理要求,以实际工程“富卓花园广场8号楼”(地上23层,地下2层)为背景,给读者提供了内容全面的建设工程技术资料填写范例。
本书是笔者多年施工现场资料管理经验的总结,笔者在书中给出了很多资料填写的注意事项;本书内容详实,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均采用图形配合文字,读者可轻松愉快的掌握资料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是工程建设行业不可多得的资料管理工具书。
全书分为上、下两册,内容如下:第1章《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概述》:讲解资料管理的一般规定,给出范例工程“富卓花园广场8号楼”的工程概况、参建人员等。
第2章~第6章:包含《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2020修订版)中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用表、建设单位用表、监理单位用表、检测单位用表和施工单位用表的表格填写范例。
第7章《质量验收记录用表》:包含《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2020修订版)中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用表,涵盖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与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电梯工程、建筑节能十大分部表格的填写范例,同时包含土建工程中常用的配套原始记录范例,供初学者学习参考。
第8章《分户验收表》:包含《四川省工程建设统一用表》(2020修订版)中的分户验收用表的表的表格填写范例。
第9章《资料管理信息化技术》:讲述恒智天成研发的“四川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软件”第2 代软件的功能及应用技巧。
本书所有表格均由恒智天成四川第2 代资料软件辅助填写生成。
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537404e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80.png)
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前言为规范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可靠、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四川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检测单位和监理单位等。
二、术语和定义1.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指工程土基、岩基等地层。
2.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在规定的荷载条件下各项性能的安全可靠性能。
3.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指针对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进行的现场测试、实验室试验和数据处理等工作。
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内容和要求1.地基基础的质量检测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规程、标准和相应技术规范要求,并结合地质勘探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2.应根据工程性质、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和相应规范要求,进行地基基础的现场测试、实验室试验和数据处理。
3.地基基础的现场测试应包括地基承载力试验、地基沉降测量、动力响应试验和土工试验等。
测试结果应实时记录,以作为质量检测和验收的依据。
4.实验室试验应包括土壤和岩石力学性能试验、土工试验和地基基础材料性能试验等,试验应符合规程和标准。
5.数据处理应对试验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应计算出设计所要求的各项地基基础质量参数,并结合现场测量和设计要求,对工程地基基础质量进行评价。
四、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要求1.检测单位应具备与检测任务相应的检测资质,并有合格的技术人员从事相关检测工作。
2.检测单位应采用符合标准和行业规定的检测设备、仪器和试验方法,并通过相应的校准和认证。
3.检测单位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并及时记录检测数据。
4.检测单位应及时将试验结果出具检测报告,并做出相应的质量评价和意见,报送相关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确保施工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五、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管理1.建设工程部门、检测单位和施工企业要相互配合,定期开展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川(2020)工程隐蔽工程套表填写分析
![四川(2020)工程隐蔽工程套表填写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dbbe1724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a5.png)
建筑工程隐蔽检验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XXXX项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地基与基础(强夯地基)施工单位XXXX有限公司图号结施3隐蔽日期隐蔽部位、内容单位数量检查情况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年月日基础 1-12/A-D轴线-5.600m 强夯地基㎡1000土质情况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及《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的规定年月日夯锤底面积为4㎡,锤重10t,排汽孔12个,直径100mm。
年月日表层为细粒土,且地下水位高在表层铺0.5~2m左右碎石,形成硬层。
年月日夯点间距10m,夯击时保证夯锤平稳,夯位正确。
年月日每夯点夯数为3~10击,夯击遍数2~5遍,两遍之间间歇时间为1~4周。
年月日地基承载力检验合格。
有关测试资料名称测试结果证、单编号备注地基承载力合格****附图:参加检查人员签字施 工 单 位监 理 单 位建 设 单 位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表:建筑工程隐蔽检验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XXXX项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工程施工单位XXXX有限公司图号****隐蔽日期隐蔽部位、内容单位数量检查情况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年月日基础 层 1-20/A-F 轴线 -3.400m 土方工程㎡1200基础基底标高为-3.40m,槽底土质为粉砂、细砂层,水位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
经审查:基底标高、基底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槽底土质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清槽工作到位,未出现地下水,同意进行下道工序。
年月日基槽土层已挖至-3.40m,基底清理到位,浮土、松土清除到持力层,无砖块、石头等杂物。
年月日基底轮廓尺寸符合要求,填方土料验收合格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有关测试资料名称测试结果证、单编号备注地基承载力合格****附图:参加检查人员签字施 工 单 位监 理 单 位建 设 单 位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现场代表:建筑工程隐蔽检验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XXXX项目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土方工程施工单位XXXX有限公司图号****隐蔽日期隐蔽部位、内容单位数量检查情况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年月日室内房心回填土T-A轴标高 -14.300~-13.300m㎡1200室内无垃圾、杂物,将积水排除干净,按设计要求设计好控制线并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https://img.taocdn.com/s3/m/1e32b506ec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54.png)
3.1 主要竞争对手
近 1 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暂无竞争对手数据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9 日 生成
4/9
*竞争对手是指,共同竞标同一个项目入围的供应商。 *竞争对手中标率是指,竞争对手中标数与投标数入围数的比值。(竞争对手中标率=竞争对手中标数/竞争 对手投标总数*100%)
成都天府绿道 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
2018-12-18
未中 标
15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职工安 置房旧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四川行政学院
36.2 2018-12-07 中标
16
成都体育学院整体迁建(一期)项目材料 检测服务机构中标公告
成都国际空港 新城置业有限 公司
\
2018-12-28
未中 标
8
光华大道与外环路交叉口立交工程单梁 静载试验比选结果公示
成都市兴光华 城市建设有限 公司
\
2019-01-04
未中 标
9
二滩大厦建筑结构及设备设施使用现状 检测鉴定技术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雅砻江流域水 电开发有限公 司
\
2018-12-29 中标
3.2 重点竞争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பைடு நூலகம்
招标单位 中标单位
*按近 1 年参与项目按中标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中标金额 (万元)
公告时间
是否中 标
四、服务客户
4.1 关联客户中标情况
近 1 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暂无中标客户
*关联采购单位是指,供应商参与投标入围的采购单位。
4.2 主要客户投标项目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
![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cbdaa2f9d1f34693daef3e82.png)
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6月10日,住建部发布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年版),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通知》(建质〔2010〕215号)同时废止。
相较于旧文件,新规的发布,已经过去了十年时间。
那么,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对《深度规定》(2010年版)相同、相近内容进行合并。
本次修订对组成框架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9章调整为6章,将原“4房屋建筑工程、5市政工程、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8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内容合并为“4勘察报告-文字部分”。
对《深度规定》(2010年版)中部分模糊表述的条款进行明确。
《深度规定》(2010年版)中一些条款存在“宜”“可”“必要时”等表述,造成勘察质量监管部门在监管时难以把握,在本次修订中予以明确。
根据法规规章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其第六条规定:“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本次修订在4.5.1条中予以体现。
根据工程勘察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如考虑到我国已实施2000大地坐标系统,实际各地仍有采用不同坐标系统情况,为避免差错,本规定在4.2.6条第8款增加了引测点的高程和坐标系统要求。
同时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2012对第4.5.14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分析评价要求进行了完善。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https://img.taocdn.com/s3/m/12b26c2d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90.png)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介绍地基基础是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地基基础在建筑领域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尤其是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地基基础的质量问题更加突出。
因此,为了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四川省发布了《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
规程内容《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共分为6个部分,分别是:第一部分: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规程的适用范围、规程依据、主管部门职责和检测人员资格等内容。
其中,规程的适用范围分为新建、改造和加固工程,适用于各类建筑、特种结构和地下工程。
第二部分:术语和定义该部分对规程中出现的术语进行了定义和解释,确保读者对规程中涉及的术语理解准确。
第三部分:检测方法该部分介绍了规程中使用的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方法,其中包括了钻孔取样、试块试验、地基曲线法、动力触探法、地震反应法以及其他检测方法。
第四部分:检测场地及设备该部分介绍了检测场地的要求和设备的选择、使用、维护和校准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部分:检测结果处理该部分对检测结果进行了分类和解释。
根据检测结果的不同情况,规程要求检测人员进行不同的处理和判断。
第六部分:报告编制和报送该部分对检测报告的编制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等方面。
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是确保建筑物安全的重要步骤。
《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具有权威性和规范性,使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工作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在实践中,合理运用并贯彻该规程,可以有效地提高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水平,提高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总则
![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总则](https://img.taocdn.com/s3/m/c4fa1356844769eae009ed81.png)
四川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总则)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7月目录1.1 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7)1.1 目的为进一步督促、指导企业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促进企业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规范企业质量安全行为,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建设,加大危大工程管控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
同时,促进政府监管效能提升,推进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8)《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0)《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1)《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12)《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1—(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16)《工伤保险条例》;(1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2.2 部门规章(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8)《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1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1.2.3 规范性文件(1)《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3)《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4)《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5)《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6)《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7)《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8)《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12)《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13)《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1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15)《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3—(16)《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17)《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18)《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19)《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20)《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1)《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2)《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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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监管,加快推进危险房屋工程治理,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规范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建房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房屋安全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1〕8号)、《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51号)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行为和执行标准,为危房治理提供可靠依据,深入推进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安全风险,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加强房屋建筑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健全房屋安全鉴定市场机制,规范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行为,严厉打击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准确性、公正性,为全省房屋建筑安全使用和危房整治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鉴定工作责任意识房屋安全鉴定是房屋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房屋隐患治理的关键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为主、政府牵头、部门负责、行业指导”排查整治机制,分领域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以及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等房屋建筑,及时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积极指导、协调属地街道、镇(乡)政府、相关行业部门和房屋安全责任人,认真做好鉴定机构委托、工作质量把关、鉴定结果录入等工作,加强监督、做好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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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0.1 为提高四川省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水平,统一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方法,确保检测质量,做到安全适用、数据准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保护,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省建筑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与评价。
1.0.3 本规程未涉及的检测项目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1.0.4 四川省建筑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地基ground,foundation soils支承基础的土体或岩体。
2.1.2 天然地基natural foundation,natural subgrade在天然岩土层上直接修筑基础的地基。
2.1.3 处理地基the foundation of treatment soils为提高地基的承载力,通过采用人工方法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后的地基。
2.1.4 复合地基composite ground,composite foundation部分土体被增强或被置换形成的增强体,由增强体和周围地基土共同承担荷载的地基。
2.1.5 基桩foundation pile桩基础中的单桩。
2.1.6 锚杆(索)anchor bar (rope)由杆体、注浆固结体、锚具、套管所组成的一端与支护结构构件连接,另一端锚固在稳定岩土体内的受拉构件。
2.1.7 支护锚杆(索)retaining anchor (rope)将支护结构所承受的侧向荷载,通过锚杆(索)的拉结作用传递到周围的稳定岩土层中去的杆(索)件。
2.1.8 土层锚杆(索)soil anchor (rope)锚固段置于土层中的锚杆。
2.1.9 岩石锚杆(索)rock anchor (rope)锚固段置于岩石内的锚杆(索)。
2.1.10 土钉soil nail植入土中并注浆形成的承受拉力与剪力的杆件。
2.1.11 静载荷试验static load testing对结构或构件逐级施加静态荷载,观测其相对变形的试验方法;相对变形则是竖向沉降、桩顶上拔量、锚头位移和水平位移等的统称。
《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经验规程》(DBJ51 T01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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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程》(DBJ51/T014-2013)1总则本规定。
1.7本规定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解释。
1.8本规定自2013年10月01日起实施。
2基本规定2.1建设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的单位向检测机构提出委托。
2.2在进行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前,检测机构应完成下列工作: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2.6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划分。
2.7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测日期和检测目的;2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3工程概况及场地地质概况;4检测方法与依据标准;5所用仪器设备的型号及编号;6检测点位的选取原则及平面位置图;2探头应匀速垂直压入土中,贯入速率为1.2m/min;3探杆上应有明确的长度标识;4量测读数时,除自动记录仪外,均应每10cm记录一次。
3.1.5根据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评定的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参见附录A。
3.2动力触探试验3.2.1动力触探试验可用于评定砂卵石换填地基、灌浆地基及以卵石层为桩端持力层的人工挖孔桩桩端土的密实程度和均匀性。
1采用自动落锤装置;2触探杆最大偏斜度不应超过2%,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同时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保持探杆垂直度;锤击速率每分钟宜为15~30击;3每贯入1m,宜将探杆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度超过10m,每贯入20cm宜转动探杆一次;4对轻型动力触探,当N10>100或贯入15cm锤击数超过50时,可停止试验;对重型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N63.5>50时,可停止试验或改用超于5根I类桩对其桩身上部一定长度段的混凝土进行应力波波速实测,按JGJ106之8.4.1条计算波速平均值;波速平均值也可根据本地区相同桩型及成桩工艺的其他桩基工程的实测值,结合桩身混凝土的骨料品种和强度等级综合确定。
3有效测试桩长与记录桩长不吻合时,均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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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版)1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2012版)1 总则1.1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保证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并通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检测人员必须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1.3 本规定中的抽样数量均按单体工程计算。
1.4 本规定中未涉及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1.5 未按本规定进行检测的单体地基基础工程,不得予以验收。
1.6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必须遵守本规定。
1.7 本规定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解释。
1.8 本规定自2012年XX月XX日起实施。
2 基本规定2.1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的检测,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授权的单位向检测机构提出委托。
2.2 在进行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前,检测机构应完成下列工作:1 收集施工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及地基基础设计资料等;2 收集地基基础的施工记录,了解地基基础的施工过程;3 明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
2.3 检测点位的布置宜遵循如下原则:1 一般情况下宜在整个施工场地内均匀布置检测点;2 当施工场地地质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在地质条件较差的地段布置检测点;3 当对地基基础的施工质量有异议时,应在有异议部位布置检测点;4 应在基础承受荷载较大或在上部结构对变形敏感部位布置检测点;5 检测点宜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2.4 检测单位应根据2.2条及2.3条的要求编制检测方案。
2.5 检测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2.6 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划分。
2.7 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检测日期和检测目的;2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名称;3 工程概况及场地地质概况;4 检测方法与依据标准;5 所用仪器设备的型号及编号;6 检测点位的选取原则及平面位置图;7检测结果、结论及建议;8 检测单位名称、检测人员、项目负责人、报告审核人和批准人。
3 检测方法要求3.1 静力触探试验3.1.1 静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软土,一般粘性土、粉土和砂土。
3.1.2 静力触探仪必须经实验室标准压力环率定后方可使用。
3.1.3 静力触探深度宜超过地基加固深度。
3.1.4 静力触探试验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探头圆锥锥底截面积应采用10cm2或15cm2,单桥探头侧壁高度应分别采用57mm或70mm,双桥探头侧壁面积应采用150~300cm2,锥尖锥角应为60º;2 探头应匀速垂直压入土中,贯入速率为1.2m/min;3 探杆上应有明确的长度标识;4 量测读数时,除自动记录仪外,均应每10cm记录一次。
3.1.5 根据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评定的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参见附录A。
3.2 动力触探试验3.2.1 动力触探试验可用于评定砂卵石换填地基、灌浆地基及以卵石层为桩端持力层的人工挖孔桩桩端土的密实程度和均匀性。
3.2.2 动力触探试验应根据土类别按下表选用类型。
动力触探类型3.2.3 动力触探使用前应按上表要求进行自校。
加固地基的触探深度应超过处理深度。
3.2.4 动力触探试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自动落锤装置;2 触探杆最大偏斜度不应超过2%,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同时防止锤击偏心、探杆倾斜和侧向晃动,保持探杆垂直度;锤击速率每分钟宜为15~30击;3 每贯入1m,宜将探杆转动一圈半;当贯入深度超过10m,每贯入20cm宜转动探杆一次;4 对轻型动力触探,当N10>100或贯入15cm锤击数超过50时,可停止试验;对重型动力触探,当连续三次N63.5>50时,可停止试验或改用超重型动力触探。
3.3 低应变试验3.3.1 低应变试验适用于检测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
3.3.2 低应变试验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并满足如下要求:1 对混凝土灌注桩及桩头破损的预制桩必须进行裁桩并作打磨处理;2 当桩长已知、桩底反射信号明确时,在地质条件、设计桩型、成桩工艺相同的基桩中,选取不少于5根Ⅰ类桩的桩身波速值计算其平均值;当无法按以上所述确定时,桩身波速可按附录E的推荐值初步设定,并以此校核施工记录桩长。
若存在普遍差异时,应选取不少于5根I类桩对其桩身上部一定长度段的混凝土进行应力波波速实测,按JGJ106之8.4.1条计算波速平均值;波速平均值也可根据本地区相同桩型及成桩工艺的其他桩基工程的实测值,结合桩身混凝土的骨料品种和强度等级综合确定。
3 有效测试桩长与记录桩长不吻合时,均应在检测报告中注明。
3.4 声波透射法3.4.1 声波透射法适用于检测已埋声测管的混凝土灌注桩桩身完整性,判定桩身缺陷的程度及位置。
3.4.2 声波透射法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并满足如下要求:1需检测的桩应在检测方案及报告中将声测管的分布及编号标入图纸。
2声测管材质的选择,以透声率较大、便于安装及不易破损为原则。
声测管宜为钢管。
3.声测管的安装方法:声测管宜直接固定在钢筋笼内侧上。
固定方式可采用焊接或绑扎,管内通畅,管子之间应保持平行。
3.5 高应变试验3.5.1 高应变试验适用于检测基桩单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
3.5.2 对于大直径扩底桩和Q-s曲线具有缓变型的大直径灌注桩不宜采用高应变试验。
3.5.3 高应变试验应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规定,并满足如下要求:1 现场检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2 对混凝土灌注桩及桩头破损的预制桩,必须裁桩后按附录F进行处理;3 试验时,为检查测试系统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可采用10cm或20cm落距进行试锤击;确认正常后,落距宜选择50cm~150cm;4 以材料强度控制单桩竖向承载力时,其最大锤击力不应小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5倍;5 高应变评定的承载力不得大于实测曲线中的最大锤击力。
6 高应变检测用重锤应材质均匀,形状对称,锤底平整,高径(宽)比不得小于1.0~1.5,且采用铸铁或铸钢整体铸造。
7 进行高应变承载力检测时,锤的重量应大于预估单桩极限承载力的1.0%~1.5%,混凝土桩的桩径大干600mm或桩长大干30m时取高值。
3.6 钻芯法3.6.1 钻芯法适用于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长、桩身混凝土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和桩身完整性,判定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
3.6.2 钻芯法确定桩端以下中风化或弱风化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岩样尺寸宜为φ50mm×100mm,数量不应少于6个;2 在压力机上以每秒500~800kPa的速度加载,直到试样破坏为止,记下最大加载值,做好试验前后的试样描述;3 根据参加统计的一组n个试样的试验值计算其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取岩石单轴抗压强度的标准值为:f rm3.7 静载荷试验3.7.1 静载荷试验主要包括浅层平板载荷试验、深层平板载荷试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岩基载荷试验、单桩静载试验及抗浮锚杆试验。
3.7.2 静载荷试验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外,尚应满足如下要求:1 当采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时,压重量不得少于最大加载量的1.2,且压重宜在试验前一次加足。
堆载材料应使用混凝土标准配重块。
2 应对平台梁、主梁、承重墙及地基强度进行验算且在堆载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3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压板标高位置宜与基础底面标高一致,且褥垫层应满足设计要求。
4 加固地基检测要求4.1 换填地基4.1.1 采用换填法处理地基时,设计施工应满足如下要求:1 换填法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2 垫层底面的宽度应满足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并满足下式的规定:b´≥b+2ztgθ式中b´——垫层底面宽度(m);b——矩形基础或条形基础底边的宽度(m);z——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m);θ——垫层的压力扩散角(º),按《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规定执行。
4.1.2 换填地基应分别进行压实系数及承载力检测。
4.1.2 压实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压实系数应分层进行检测;2 对细粒土采用环刀法,对粗粒土采用灌砂(水)法或其他方法进行检测;3 检测点数量,对大基坑每50~100m2不应少于1个点,对基槽每10~20米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独立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4.1.2 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换填厚度大于500mm时,应进行承载力检测;2 采用圆锥动力触探试验检测换填层的施工质量,对大基坑每50~60m2不应少于1个点,对基槽每10~20米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单独柱基不应少于1个点,每个单体工程的动力触探试验点不应少于6个;3根据动力触探试验结果选择相对较差和具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载荷试验,每个单体工程每1000 m2不少于1个点且不应少于3个点。
4.2 强夯地基4.2.1 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砂土、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
4.2.2 强夯法处理地基承载力检测应在施工结束后间隔一定时间后方可进行。
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不宜少于7天;粉土和粘性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14天。
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8天。
4.2.3 强夯法处理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不加填料的强夯地基,可采用原位测试或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按每100m2抽取1个检测点进行初步检测,根据测试结果绘制强夯地基的承载力(或密实度)随深度的变化曲线,并根据不同处理深度及范围选择有代表性的3点进行载荷试验。
2 对加入卵石或碎石进行强夯形成强夯置换地基,可采用动力触探按每加固50 m2选1个点,进行初步检测,根据强夯地基的承载力(或密实度)随深度的变化曲线,并根据动探结果选择有代表性的点位进行单墩载荷试验或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静载试验数量每500m2不少于1点,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3点。
4.3 振冲碎石桩地基4.3.1 振冲法适用于处理卵石层以上的砂土、粉土、粉质粘土、素填土和杂填土等地基。
对于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20kPa的饱和粘性土地基时,应在施工前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4.3.2 振冲施工结束后,除砂土地基外,应间隔一定时间后方可进行质量检测。
对粉质粘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21天,对粉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宜少于14天。
4.3.3 振冲碎石桩地基承载力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抽取振冲桩总数的3%~5%在桩体中心进行动力触探试验,绘制振冲桩体密实度随深度的变化曲线,并根据动力触探试验结果,选择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3点进行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2 对要求较高或处理厚度变化较大的振冲碎石桩地基,宜进行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3 对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处理的砂土、圆砾土或松散卵石等地基,选择不少于振冲点的3%,且每个单体工程不应少于10点采用原位测试方法评定地基承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