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指南

一、依据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的公告》(2005年第52号)(四)《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2008年第43号)

(五)《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第20号)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七)《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第47号)

二、登记条件

(一)登记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与登记类别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能力;

2、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3、能够坚持在本专业岗位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70周岁以下;

4、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5、申请再次登记的人员还应在登记期内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业绩,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6、逾期申请登记的人员,还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年后至逾期申请登记期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7、申请重新登记的人员,还应自最近一次登记之日起至申请重新登记期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

(二)登记申请人所在单位要求:

1、登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类别设定》(以下简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1至13者,所在单位须为持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2、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14者,所在单位须为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机构;

3、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15者,所在单位须为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

4、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16者,所在单位必须为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或技术评估机构。

(三)登记申请的时限要求:

1、申请首次登记的,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以证书上的批准日期为准)3年内申请办理,逾期未登记的,可申请逾期登记;

2、申请再次登记的,应于有效期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最晚不能超过登记有效期满后6个月;

3、申请变更登记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

(四)登记申请的限制要求:

1、只可申请登记一个类别。

2、登记申请人同时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岗位证书上单位名称应与申请登记单位名称一致;若不一致,须办理岗位证书变更手续(相关要求可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岗位证书变更说明》)。

3、因登记申请人单位调动发生的变更登记,一年内只可申请一次;申请变更登记者同时持有岗位证书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须同时办理岗位证书变更手续。

4、注销登记人员符合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47号第二项中所列情形的,可申请重新登记。

5、申请变更登记类别的,须在再次登记时一并办理。

6、重新登记时不得变更登记类别。

三、申请程序

(一)首次申请登记者,请登录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系统”(该系统仅用于首次登记填写,其他情形切勿在此系统内修改信息),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登记申请表,在线提交至登记管理办公室;

申请变更登记者,用计算机录入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变更登记申请表》(申请再次登记同时申请变更登记者,不填此表);

申请再次登记者,用计算机录入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再次登记申请表》;

办理注销登记者,需用计算机录入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销登记情况表》;

申请重新登记者,需用计算机录入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重新登记申请表》。

(二)打印申请表,按要求由申请人签字、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首次登记申请表需逐页加盖印章),并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邮寄至登记管理办公室。

四、提交的材料(以下材料均为一人一份,按人整理)

(一)首次登记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申请表1份(从登记管理系统直接打印)。

2、《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4、专职受聘证明:

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提交本机构人事部门或有人事管理权的上级人事部门出

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正式在编著)原件(加盖人事章,见示例;多人一起开具的,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企业单位人员提交与所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

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在所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的清单凭证或证明原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应写明缴款单位、人员、险种、缴款期限;多人一起开具的,至少提供一份原件);

离退休后的返聘或聘用人员应提交离退休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返聘证明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报考单位如与登记单位不一致者,还需出具报考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出证明或情况说明原件。

5、所在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法人资格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非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人员提交所在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6、业务能力证明(登记类别1者不提交):

(1)申请登记《类别设定》中的类别2至12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至少8项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通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申请登记类别2者,亦可提交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清单、首页和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5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