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处方医嘱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处方医嘱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
三、处方医嘱的书写规范1. 医师开具处方医嘱时,应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涂改,应在涂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2. 处方医嘱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诊断、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用药天数、禁忌症、注意事项等。
3. 处方医嘱中的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应与药品说明书一致。
4. 对于新生儿、婴幼儿,应在处方医嘱中注明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
5. 对于多个临床诊断,应写明主要诊断,诊断不明确时写主要症状加待查。
四、处方医嘱的审核与调配1. 药剂科负责对处方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处方医嘱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
2. 药剂科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要求医师重新开具。
3. 药剂科对审核通过的处方医嘱进行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
4. 药剂科在调配过程中,如发现处方医嘱存在问题,应及时与开具处方的医师沟通,要求医师重新开具。
五、处方医嘱的执行与监控1. 护理部负责对处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护理人员在执行处方医嘱时,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确保无误。
3. 护理人员在执行处方医嘱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医师,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六、处方医嘱的归档与保存1. 处方医嘱应按照规定进行归档,妥善保存。
2. 处方医嘱的保存期限为:门诊处方医嘱为1年,住院处方医嘱为2年。
七、处罚与责任1. 医师、药剂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患者用药安全受到威胁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务人员,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1.医嘱查对(1)处理医嘱应做到双人查对,护士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医嘱。
(2)取消医嘱必须由医生执行和签名。
(3)护士根据医嘱单执行各项医嘱,并签名。
(4)处理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先记录医嘱内容并复读,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诵一遍,经下达医嘱的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安薇,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包括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等。
2.医嘱执行(1)及时查询接收电脑医嘱信息,护士对医师开具的医嘱执行前要先核对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药物浓度等,有疑问时及时澄清,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处理遵循先临时医嘱,后长期医嘱的原则。
每班确认所有医嘱在本班内处理完毕。
(3)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需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对辅助检查检验等或应由医生执行完成的医嘱内容,护士不需要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出院/转科/死亡应记录时间并签名。
(4)长期医嘱根据医嘱频率按时执行。
长期备用医嘱(Prn)执行后,在电脑内录入临时医嘱,护士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5)口头医嘱:①口头医嘱仅在病情紧急需即刻处理和/或抢救时才允许。
②护士接收口头医嘱即刻复诵医嘱内容,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与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用过的安甄,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事后补记医嘱内容。
③在接获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需对记录嘱内容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两名护士一起执行。
④建立抢救用药记录本,记录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各项紧急处置的内容和时间,事后进行确认并记入护理记录单。
⑤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刻(6小时内)据实补录医嘱,护士录入实际执行时间并签名。
(6)自动停止的医嘱包括手术/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8)护士执行输血医嘱时需在输血通知单、医嘱单、血交叉单上双签名,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生协助核对并双签名。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下达的医疗指示,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医嘱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因此各医院都应该高度重视医嘱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一、医嘱的书写1.1 医嘱应当准确清晰:医生在书写医嘱时,应当准确明了地表达诊疗意图,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不清的表述,以免引起误解或错误执行。
1.2 医嘱应当规范标准:医嘱的书写应当符合医院规定的书写格式和标准,包括用词规范、格式统一等,以便于医护人员的理解和执行。
1.3 医嘱应当及时签署:医生在下达医嘱后应当及时签署,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所需的治疗和护理。
二、医嘱的执行2.1 医嘱执行应当及时:医护人员在接收到医嘱后应当立即执行,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治疗和护理。
2.2 医嘱执行应当准确: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准确无误,避免因误操作或错误执行导致患者的不良后果。
2.3 医嘱执行应当记录完整: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人员等信息,以便于医生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三、医嘱的审核3.1 医嘱审核应当严格: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医嘱审核机制,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当医嘱对患者造成伤害。
3.2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医嘱审核应当在医嘱下达前进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护理。
3.3 医嘱审核应当记录:医院应当对医嘱审核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审核结果和审核意见,以便于医院内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
四、医嘱的修改4.1 医嘱修改应当合理:医生在修改医嘱时应当考虑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确保修改医嘱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4.2 医嘱修改应当及时:医生在发现医嘱需要修改时应当及时进行,避免因延误修改导致患者的治疗效果不佳。
4.3 医嘱修改应当记录:医生在修改医嘱后应当及时记录修改情况,包括修改原因和修改内容,以便于医院内部的审查和监督。
医院医嘱执行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执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的医嘱执行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区和相关医疗服务部门。
第三条定义1.医嘱:指医生依据患者病情和需要订立的医疗行为指示,在患者病历中书写并经授权后生效的书面指示。
2.医嘱执行:指执行医嘱的医护人员依照医嘱内容和规定,对患者进行相应的医疗操作。
3.医嘱执行记录:指医嘱执行过程中,医护人员依照规定记录的医疗操作和察看情况。
第二章医嘱书写和审核第四条医生的责任1.医生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规范、准确地书写医嘱,包含医疗行为、用药、检查等内容。
2.医生应对本身书写的医嘱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护士的责任1.护士应依照医生的医嘱和规定,正确执行医疗操作。
2.护士应对医嘱执行过程进行记录,包含执行时间、剂量、方法等。
第六条医嘱审核1.医嘱由医生书写后,应由主治医生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主治医生审核医嘱后,应在患者病历中签字确认,并予以有效性标识。
3.医嘱审核时应注意避开对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泄露。
第七条医嘱修改和撤销1.患者病情发生变动或医嘱执行显现问题时,主治医生有权对医嘱进行修改或撤销。
2.医嘱修改或撤销应由主治医生书写,并经过相关审核程序后生效。
3.医嘱修改或撤销后,应及时通知执行医护人员,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第三章医嘱执行第八条护士的责任1.护士应严格依照医嘱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医疗操作,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护士执行医嘱前,应认真查阅医嘱内容,了解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3.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
第九条紧密监测和察看1.医护人员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应紧密察看患者的病情变动和身体反应。
2.假如发现医嘱执行过程中显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反应,应及时向主治医生报告,并采取必需措施。
医院医嘱制度
医嘱制度1.目的对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范围医务人员下达、审核及执行医嘱时。
3.定义无4.内容4.1人员资质:医嘱必须由经医务科批准。
获得本院处方权的执业医生在其授权范围内下达,禁止应用他人的权限开具医嘱。
4.2医嘱分类: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头医嘱。
长期医嘱定义:长期医嘱是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危病重、饮食、陪护人员、药物使用、隔离等。
取消长期备用医嘱(PRN)。
4.2.2临时医嘱定义:临时医嘱是只执行一次的医嘱,24小时以内有效。
药物临时医嘱分类:分为Once、ST医嘱、补药、S (术前、术中)医嘱。
4.2.2.2.1Once医嘱指非紧急用药,24小时内执行的医嘱。
4.2.2.2.2ST医嘱指的是患者需要紧急用药,在30分钟内执行的医嘱。
4.2.3头医嘱及电话医嘱4.2.3.1 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师、麻醉师可以下达头医嘱,其他情况不允许使用头医嘱。
任何情况下不准执行电话医嘱。
4.3医嘱下达:下达时限:新入院患者、转入患者:医嘱应在患者到达病房后2小时内下达。
急危重症患者:在半小时内下达。
术后患者:应立即停止术前医嘱,重开术后医嘱。
住院患者:查房医嘱: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11:以前开出,如病情变化时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手术医嘱:择期手术术前1天11:前下达手术医嘱;急诊手术医嘱随时下达。
出院患者:患者出院前一天12:前开具“明日出院”及出院带药医嘱(除自动出院外),17:前停止所有长期药物医嘱。
记录位置:长期医嘱及临时医嘱:均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上,其中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
4.3.2.2头医嘱:应临时计入头医嘱记录本,然后补入病例相应的记录单中。
门诊医嘱:门诊患者的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例中。
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对门诊患者进行诊疗的指导性文件,是门诊医生和医院管理者共同遵循的规范和程序。
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门诊医嘱的开立、审核、执行、监督和评估等内容,旨在确保门诊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行为符合医疗规范和伦理要求,提高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1.门诊医嘱的开立(1)开立医嘱的主体:医院门诊医嘱的开立应由经医院认证的执业医师完成,门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史和检查结果等综合信息,按照医学指南和规范开出适当的医嘱。
(2)医嘱的填写要求:医院门诊医嘱应采用电子病历系统或书写规范的纸质医嘱单进行填写,必须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码、病情诊断、具体医嘱内容、开立医生签名、开嘱日期等必要信息。
(3)医嘱的执行时间:医院门诊医嘱应明确执行时间和用药方式,避免因不明确引起患者用药错乱或错过用药时间。
2.医嘱的审核(1)医嘱的审核主体:医院门诊医嘱审核主要由药师、护士和医院管理人员共同完成,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审核医嘱的内容:医院门诊医嘱审核应重点审查医嘱的正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对可能存在问题的医嘱应及时提出修改建议或拒绝执行。
3.医嘱的执行(1)医嘱的执行方式:医院门诊医嘱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由医生指导护士、药师或患者本人执行,确保医嘱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医嘱执行记录:医院门诊医嘱的执行应及时记录在病历中,包括用药时间、剂量、途径、频次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便于医生和护士对患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4.医嘱的监督(1)医嘱的监督主体:医院门诊医嘱的监督主要由医院管理人员和质控部门进行,对医生、护士和药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医嘱的执行符合规范和标准。
(2)医嘱的质控:医院门诊医嘱质控应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和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错误,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二、医院门诊医嘱管理流程医院门诊医嘱管理流程是医院门诊医嘱管理制度的具体操作程序,包括医嘱的开立、审核、执行、监督和评估等具体步骤。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嘱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疗活动的医嘱管理,包括门诊、急诊、住院、会诊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嘱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医嘱管理组织,负责医嘱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医嘱的开具与执行第五条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开具医嘱。
医嘱内容应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时间、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特殊注意事项等。
第六条医生开具医嘱时,应当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需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时间。
第七条患者或其家属应当认真阅读医嘱,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
患者或其家属对医嘱有疑问时,医生应当及时解答。
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撤销或延迟执行医嘱。
如发现医嘱有误,应及时向医生提出,并由医生重新开具医嘱。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
第十条医嘱执行完毕后,护士应当及时在病历上记录执行情况,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用量、执行时间等。
第三章医嘱的监控与评价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监控制度,对医嘱的开具、执行、修改、撤销等环节进行监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医嘱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医嘱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医嘱纠纷处理机制,对发生的医嘱纠纷进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医嘱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生对医嘱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医嘱的合理开具。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护士对医嘱执行的准确性,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嘱管理制度,明确医嘱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医嘱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做出的医疗决策和治疗指导。
医嘱制度的合理运行不仅能够提高医疗质量,还能够确保医疗安全和患者的权益。
本文将从医嘱制度的定义、目的、执行过程和监督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嘱制度的定义1.1 医嘱的概念:医嘱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向医疗团队下达的治疗指导和护理要求。
1.2 医嘱的分类:医嘱可分为药物医嘱、非药物医嘱和护理医嘱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治疗需要进行细分。
1.3 医嘱的重要性:医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桥梁,它能够确保医生的治疗意图得以准确传达,并且为患者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案。
二、医嘱制度的目的2.1 确保医疗质量:医嘱制度能够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过程中的每一步都符合科学规范,提高医疗质量。
2.2 保障医疗安全:医嘱制度能够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避免患者因为医疗过程中的错误而遭受伤害。
2.3 保护患者权益:医嘱制度能够明确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保障。
三、医嘱的执行过程3.1 医嘱的下达: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书写医嘱并下达给医疗团队。
3.2 医嘱的执行:医疗团队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治疗和护理,确保医嘱的准确执行。
3.3 医嘱的记录和评估:医疗团队将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并进行评估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医嘱制度的监督管理4.1 内部监督:医院设立医嘱管理部门,负责对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监督。
4.2 外部监督:相关监管部门对医院的医嘱制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4.3 患者参预:医院鼓励患者参预医嘱的制定和执行过程,提高医疗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结论: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中不可或者缺的一环,它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的保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的医嘱制度,加强对医嘱的执行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有效的医疗保障。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为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性的医疗行为规定。
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疾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发出的符合规范的医疗指示。
医嘱制度是医疗机构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临床规范和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手段。
下面对医院医嘱制度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医嘱形式医嘱包括口头医嘱和书面医嘱两种形式:1. 口头医嘱是指医师直接向病人或者其家属等发出医嘱。
2. 书面医嘱是指医师将医疗指示、医嘱等书面形式发出。
为了保证医嘱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医院要求医师书写医嘱采用电子病历系统,不得使用手写医嘱,防止出现医疗差错,确保患者安全。
二、医嘱的构成1. 医嘱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遵循相关的医疗规范。
医嘱应当包括:用药名称、剂量、途径、次数、疗程、用药时间等。
必要时还应当包括饮食控制、病床护理等方面的医嘱。
2. 医嘱的实施,需要告知相关的医疗护理工作人员(如药剂师、护士、化验师等)实施。
3. 医嘱的签署,医师要在电子病历系统上签署严格按照医疗规范,并且需要有经过审查并通过的病例记录。
4. 医嘱的核对,医师核对本人或他人书写和执行的医学指示和药品清单。
三、医嘱的执行1. 对于患者的治疗,医生需要给出科学的医疗意见、医嘱和用药建议。
2. 患者的用药必须严格按照医嘱执行。
3. 医护人员须确认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疾病史等重要信息是否在电子病历中有明确记录,遵循药品处方、用药、计量和监护规定。
4. 定期复核患者用药记录,及时调整医嘱用药。
5. 科室主任和质控科室定期进行监督和抽查医嘱执行情况。
四、医嘱的审查和审核1. 医嘱的审查,医院要求医师提交电子病历,严格审核医嘱是否符合规范,需要把握自己的学科边界,判断是否需要参考其他学科,确保医嘱的准确度。
2. 医嘱的审核,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和证书的审方师或临床药师负责审核医嘱,并对医师的业务疑问进行解答。
3. 流程规范,审查和审核医嘱录入电子病历,协调业务部门完成医嘱。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一、医嘱分类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长期医嘱应分别转抄于服药单、治疗卡上,如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按指定时间内执行。
3、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自动失效。
4、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内做记录。
二、医嘱下达1、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一般应在上午10点前完毕。
3、医嘱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清楚,字体端正。
应用国际通用缩写符号。
5、时间的写法,应以24小时为计,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写为0 056、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商品名,不得用化学元素符号代替。
大液体可简写:5%G.S、0.9%N.S、5%G.N.S。
7、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
自带或外购药注明“自备”。
8、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
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i.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或“肌注”,静脉注射为“i.v”或静注,输液为“i.v gtt”或静滴。
每日3次可写成“tid”,每4小时可写成“q4h”。
9、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撤销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10、停止长期医嘱时应由医师在停止栏内按项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1、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医嘱,如停止其中一项时,应停该项全部医嘱,再书写新医嘱。
12、长期医嘱超过2页或不便查对、执行时,应由护士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应保留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医嘱的起始日期和时间。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医嘱管理制度一、政策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
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
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
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
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
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范了医生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所应遵循的程序和规则。
医嘱制度的实施可以确保医疗行为的准确性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权益,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一、医嘱的定义和分类1.1 医嘱的定义:医嘱是医生向患者或其他医务人员提供的关于诊疗、护理和用药等方面的指示和建议。
1.2 医嘱的分类:医嘱可以分为口头医嘱和书面医嘱两种形式。
口头医嘱通常适用于紧急情况,而书面医嘱则更为常见,包括纸质医嘱单和电子医嘱等。
二、医嘱的开立和执行2.1 医嘱的开立:医嘱应由医生亲自开立,并在医嘱单上明确记录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剂量和频次等内容。
2.2 医嘱的审核:医嘱在开立后需要经过医院药学部门的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3 医嘱的执行:医嘱应由专业的医务人员按照医生的指示进行执行,包括给药、护理、检查等环节。
执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医嘱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及时记录执行情况。
三、医嘱的调整和终止3.1 医嘱的调整:在患者病情变化或治疗效果不佳时,医生有权对医嘱进行调整,包括改变用药剂量、频次或更换治疗方案等。
3.2 医嘱的终止:当患者病情好转或治愈时,医生会终止相应的医嘱,并在医嘱单上进行记录和签名。
3.3 医嘱的撤销:医生在开立医嘱后,如发现错误或不适用的情况,有权撤销医嘱,并及时通知执行人员。
四、医嘱的沟通和协作4.1 医嘱的沟通:医生应当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解释医嘱的内容和意义,确保患者理解并能够配合执行。
4.2 医嘱的协作:医生之间应当进行有效的协作,特别是在多学科团队治疗中,医嘱的协调和统一非常重要。
4.3 医嘱的传递:医嘱应当及时准确地传递给执行人员,减少信息传递中的误差和漏洞。
五、医嘱的监督和评估5.1 医嘱的监督:医院管理部门应建立医嘱管理制度,对医嘱的开立、执行和记录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嘱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为达到治疗目的而下达的医疗措施和药物治疗的指令。
医嘱管理是医疗质量和病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嘱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医嘱的书写与下达第四条医嘱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书写和下达,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等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书写和下达医嘱。
第五条医嘱应当使用规定的医嘱单和病历纸,字迹清楚、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医嘱单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日期和时间等。
第六条医嘱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七条医嘱下达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护士执行。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下达医嘱,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三章医嘱的执行与监督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当向下达医嘱的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或者医嘱有误,应当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医师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嘱的正确实施。
第四章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一条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需要,对医嘱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修改或者撤销医嘱时,应当注明修改或者撤销的原因和时间,并重新签名。
第十二条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经过上级医师的审核和同意。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通知护士执行,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五章医嘱的保存与销毁第十三条医嘱单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2年。
保存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第十四条医嘱单的销毁,应当由医务部门负责,销毁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它涉及到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医疗质量的保障以及医院的规范管理。
本文将从医嘱制度的定义、重要性、实施流程、存在问题以及改进措施五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医嘱制度的定义1.1 医嘱的概念:医嘱是医生向患者提供的关于诊疗、治疗、护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1.2 医嘱的种类:医嘱可以分为药物医嘱、治疗医嘱、护理医嘱等,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1.3 医嘱的要求:医嘱应当准确、明确、规范,以确保患者能够正确理解并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操作。
二、医嘱制度的重要性2.1 患者安全保障:医嘱制度能够确保医生的指导能够准确传达给患者,避免因误解或错误操作而对患者造成伤害。
2.2 医疗质量提升:医嘱制度能够规范医生的行为,保证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医疗质量。
2.3 医院管理规范:医嘱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减少医疗纠纷和患者投诉,维护医院的良好声誉。
三、医嘱制度的实施流程3.1 医生制定医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医嘱,并在患者病历中进行记录。
3.2 护士执行医嘱:护士按照医生的医嘱内容,为患者提供相应的治疗、护理等服务,并在执行后进行记录。
3.3 监督和评估:医院管理人员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医嘱制度存在的问题4.1 沟通不畅: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不畅,导致医嘱内容理解不清,执行不准确。
4.2 医嘱错误:医生在制定医嘱时存在疏忽或错误,导致患者得不到正确的治疗和护理。
4.3 医嘱执行不到位: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存在疏漏或不规范操作,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五、医嘱制度的改进措施5.1 加强沟通培训:医院应加强医生和护士的沟通培训,提高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确保医嘱的准确传达。
5.2 制定规范标准:医院应制定医嘱制度的规范标准,明确医嘱的内容和格式,减少医嘱错误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医嘱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及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规范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医嘱录入人员及相关部门。
三、医嘱管理制度1. 医嘱系统管理(1)信息中心负责医嘱系统的全面技术支持,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医嘱系统管理员负责医嘱系统的维护、更新和权限管理。
(3)临床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拥有独立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随意泄露。
2. 用户管理(1)医嘱处理系统是医院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用于处理医嘱。
(2)操作人员经过培训方可上机操作,拥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
(3)对医嘱系统的使用范围有严格的授权限定,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 医嘱录入(1)录入医嘱要准确、完整,必须经第二人核对、确认后方可执行。
(2)医嘱录入时间自动生成,不得人工填写。
(3)医嘱录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应立即通知医嘱管理员,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4. 医嘱撤销(1)撤销医嘱需慎重,有相应的规范与程序。
(2)撤销权限通常为护士长或护士长授权委托的护士,其他人员无权修改与变更医嘱。
5. 长期医嘱(1)停止长期医嘱(除由计算机自动停止的医嘱排斥型医嘱外)必须既在机上操作,又在医嘱单上标明日期,两项手续缺一不可。
6. 领药/退药(1)病房用于抢救患者的临时医嘱,护士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其执行。
(2)用计算机处理领药来不及时,可先与药房联系借取,24小时内要将遗漏医嘱输入计算机。
(3)主班护士每日下班前要核查有无退药,当天退药当天完成。
(4)患者转科之前要完成领药和退药。
四、医嘱规范1. 医嘱书写规范(1)医嘱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医师应签全名。
(3)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2. 门诊病案记录(1)门诊病案记录应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引言概述:医嘱制度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它规范了医生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所做出的各项医疗决策和指导,对于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六个大点来详细阐述医嘱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正文内容:1. 医嘱制度的定义和背景1.1 医嘱制度的定义:医嘱制度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要,通过书面或电子形式向医院其他工作人员下达的一系列医疗指示。
1.2 医嘱制度的背景:医嘱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2. 医嘱制度的重要性2.1 规范医疗行为:医嘱制度可以明确医生的治疗意图,规范医疗行为,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2.2 提高医疗质量:医嘱制度可以确保医生合理选择诊断、治疗方案,减少误诊误治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
2.3 保障患者安全:医嘱制度可以避免患者因医疗错误或不当治疗而造成的伤害,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2.4 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医嘱制度可以使医院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更加高效,提高医院管理效率。
3. 医嘱制度的实施方法3.1 医嘱书写规范:医嘱书写应准确、清晰、规范,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内容。
3.2 医嘱审核机制:医嘱应经过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医嘱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3 医嘱执行监控: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和纠正医嘱执行中的问题。
3.4 医嘱执行反馈:医院应建立医嘱执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医嘱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4. 医嘱制度的挑战与应对4.1 医生素质问题:医生素质的不同可能导致医嘱制度的实施效果不同,医院应加强医生培训和管理。
4.2 技术支持问题:医嘱制度的实施需要依赖信息化技术支持,医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
4.3 沟通协调问题:医嘱制度需要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医院应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设。
5. 医嘱制度的评估与改进5.1 定期评估:医院应定期对医嘱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医院医嘱制度
医院医嘱制度医院医嘱制度是指医院内部为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向护士或者其他医务人员提出的治疗、用药、检查、护理等方面的指示。
一、医嘱的分类医嘱普通分为口服药物医嘱、注射药物医嘱、检查医嘱、护理医嘱等几个大类。
口服药物医嘱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频次等详细信息;注射药物医嘱包括药物名称、剂量、注射部位、注射方式等详细信息;检查医嘱包括检查项目、检查时间、检查部位等详细信息;护理医嘱包括护理措施、护理时间、护理频次等详细信息。
二、医嘱的开立医嘱的开立普通由医生完成,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向护士或者其他医务人员提出医嘱。
医嘱应当准确、明确,避免含糊、不清晰的措辞。
医嘱的开立应当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用药剂量和频次等详细信息。
三、医嘱的执行医嘱的执行由护士或者其他医务人员负责。
执行医嘱前,护士应子细核对医嘱的内容,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在执行医嘱时,护士应按照医嘱的要求,正确赋予药物、进行检查或者护理。
同时,护士还应及时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包括执行时间、执行结果等。
四、医嘱的修改和住手医嘱的修改和住手应当由医生负责。
当患者的病情发生变化或者治疗需要调整时,医生应及时对医嘱进行修改或者住手。
同时,医生还应向护士或者其他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沟通和说明,确保医嘱的变更能够得到正确执行。
五、医嘱的审核和评估医嘱的审核和评估是医院医嘱制度的重要环节。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医嘱审核和评估机构,负责对医嘱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和评估。
医嘱审核和评估的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范要求。
六、医嘱的教育和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参加医嘱的教育和培训。
医嘱的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医嘱的开立、执行、修改和住手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通过医嘱的教育和培训,可以提高医务人员对医嘱的理解和执行能力,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医院医嘱管理制度一、概述1.1 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医嘱的开立、执行和管理流程,确保患者的医疗过程科学、安全、高效,并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科室和医务人员。
1.2 定义和缩写词解释1.2.1 医嘱:医生给患者的治疗指示或建议,包括药物治疗、检验、治疗、手术等。
1.2.2 开立医嘱:医生在患者病历中书写或系统输入需要执行的医疗指示。
1.2.3 录入医嘱:将开立医嘱信息录入医院电子病历系统。
1.2.4 审核医嘱:医生对录入的医嘱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
1.2.5 执行医嘱:医务人员根据医嘱内容进行相应的治疗、护理和药物给予等操作。
二、医嘱开立流程2.1 医生开立医嘱2.1.1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结果,决定开立相应的医嘱。
2.1.2 医生在患者病历中书写或系统输入开立医嘱,包括用药、检验、治疗、手术等内容。
2.2 医嘱录入和审核2.2.1 医嘱录入员将开立医嘱信息录入医院电子病历系统,确保医嘱信息准确无误。
2.2.2 医生审核医嘱,确认其准确性和合理性。
2.3 医嘱执行2.3.1 护士根据医嘱内容进行相应的治疗、护理和药物给予等操作。
2.3.2 护士应核对医嘱和患者身份,确保医嘱执行正确。
2.4 医嘱复核和停嘱2.4.1 医生进行医嘱复核,确保医嘱执行符合预期效果。
2.4.2 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变化或治疗需要,及时停止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医嘱。
三、医嘱管理与监督3.1 医嘱管理系统3.1.1 医院建立完善的电子病历系统,确保医嘱的快速录入和方便查询。
3.1.2 医嘱管理系统应具备审核、执行、复核、停嘱等功能,方便医务人员的操作和监督。
3.2 医嘱执行监督3.2.1 护士执行医嘱前,应与患者核对身份和医嘱信息。
3.2.2 护士应按照医嘱要求执行,并及时记录执行情况。
3.3 医嘱查询和统计3.3.1 医嘱管理系统应提供医嘱查询和统计功能,方便医疗质量评估和医院管理。
3.3.2 医务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查询患者的医嘱信息,了解患者的治疗进展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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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嘱制度
一、医嘱分类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长期医嘱应分别转抄于服药单、治疗卡上,如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按指定时间内执行。
3、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自动失效。
4、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内做记录。
二、医嘱下达
1、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一般应在上午10点前完毕。
3、医嘱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清楚,字体端正。
应用国际通用缩写符号。
4、医嘱单上的项目应填写齐全,日期用对角线表示,如16/5;时间应具体准确到分钟。
医嘱应紧靠日期线书写,不得空格;用量、用法应上下对齐。
一行不够另起一行时,前面应空一格;若只余下剂量和时间,则与末尾排齐写于第二行,并签全名。
同一患者若有数条
医嘱,且时间相同,只需在第一行及最后一行写明时间,采用封头、封尾签名,中间可用“··”表示。
5、时间的写法,应以24小时为计,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写为0 05
6、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商品名,不得用化学元素符号代替。
大液体可简写:5%G.S、0.9%N.S、5%G.N.S。
7、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
自带或外购药注明“自备”。
8、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
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i.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或“肌注”,静脉注射为“i.v”或静注,输液为“i.v gtt”或静滴。
每日3次可写成“t id”,每4小时可写成“q4h”。
9、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撤销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10、停止长期医嘱时应由医师在停止栏内按项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1、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医嘱,如停止其中一项时,应停该项全部医嘱,再书写新医嘱。
12、长期医嘱超过2页或不便查对、执行时,应由护士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应保留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医嘱的起始日期和时间。
重整医嘱时应在原最后一项医嘱下划一蓝色横线(表示蓝线以上医嘱全部作
废),横线以下如有空栏用蓝笔从左上至右下顶格划一斜线。
另起页在医嘱栏内划一条蓝线,并用蓝黑钢笔写“重整医嘱”字样,在日期时间栏写明当天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3、医嘱中禁止相同作用机理多药同时使用;毒、麻、精神药品按相应管理制度执行。
14、医师下达医嘱要认真负责,禁止不见患者就下医嘱;医师开出医嘱后要仔细复查,无误后交护士执行;医嘱变更及临时医嘱必须及时向护士交待清楚;下达医嘱后应及时在病程上记录下达或变更医嘱的理由,并及时向患者说明沟通。
三、医嘱执行
1、主班护士按医嘱单在护士工作站进行处理,分别建立或撤消各项执行单(卡),然后通知药房摆药,并通知治疗班执行。
2、医嘱要按时执行,对可疑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执行口服药长期医嘱时,应当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注明医嘱内容、发药时间、执行护士签名;执行注射等其他长期医嘱时,应在长期医嘱执行单上注明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护士。
后在执行时间栏内注明时间并签全名。
3、药物试敏者,由护士执行后填写结果,阳性者用红钢笔记作“阳性”,阴性者用蓝黑钢笔作记“阴性”。
4、内服药按时按次送给,视患者服下后再离去。
5、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交待清楚,并在护理记录单上标明。
6、护士要每班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每班、每次查对后应签名。
7、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达口头医嘱。
因抢救急危患者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治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抢救结束后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及执行时间并签名。
8、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作对症处理,如在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的处置,并及时向医师报告,据实补记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