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 Y166—83 蒸汽和气体压力式温度计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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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U D C

蒸汽和气体压力式温度计技术条件

ZB Y166—83代替仪(Y)54—61

Specificaticns for vapour pressure and gas folled thermomenters 本标准适用于测量范围为-20~+200℃的圆形标度蒸汽压力式指

示温度计和测量范围为-80~+600℃的圆形标度气体压力式指示温度计

(以下简称温度计)。

温度计可附加机械电接点装置(以下简称电接点)。

定义、基本参数与尺寸见附录A(补充件)和附录B(补充件)。

本标准推荐采用附录D(参考件)的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航空、汽车、拖拉机等专用的温度计,以及外壳

公称直径小于100mm或大于150mm的温度计。

1技术要求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的有关条款,推荐采用附录E(参考件)的规

定。

1.1 正常工作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

温度计的正常工作环境温度为-10~+55℃,相对湿度为5~95%。

注:根据用户要求,制造厂可以生产其它工作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

的温度计。

1.2 示值基本误差限

温度计的示值基本误差限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精确度等级示值基本误差限(量程的%)

1.0

1.5

2.5 (5.0) ±1.0 ±1.0 ±2.5 ±5.0

注:蒸汽压力式温度计,其精确度等级是指标度的后三分之二部分,标度前三分之一部分的精确度等级允许降低一个等级。括号内的5.0级只用于精确度等级为2.5级蒸汽压力式温度计的标度前三分之一部分。

1.3 示值回差

温度计的示值回差应不大于示值基本误差的绝对值。

1.4 示值重复性

温度计的示值重复性应不大于示值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1/2。

1.5 接点动作误差限

电接点温度计的接点动作误差限应为示值基本误差限的1.5倍。

1.6 接点切换差

电接点温度计的接点切换差应不大于示值基本误差限绝对值的1.5倍。

1.7 环境温度影响

当工作环境温度从20±2℃内任一温度改变到1.1条规定的任一温度时,温度计的示值变化应不大于±0.05/℃(量程的%)。

1.8 时间常数

温度计的时间常数应不大于表2规定。

表 2

类型时间常数S

蒸汽压力式温度计气体压力式温度计15 30

注:蒸汽压力式温度计进行时间常数检验时,变化的温度应不跨越室温。

1.9 稳定性

温度计在制造厂规定的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1000小时后,仍应符合1.2、1.3、1.7条的要求。

1.10 过范围

温度计应能承受不少于15分钟的过范围试验,其过范围限,对蒸汽压力式温度计为量程的4%;气体压力式温度计为量程的10%。

1.11 电接点长期运行性能

电接点温度计的电接点应能承额定功率的无感负载的15000次闭合和断开试验,而不损坏。

1.12 指针和标度

1.1

2.1温度计的指针应符合ZB Y122-83《工业自动化仪表指示部分的基本型式、尺寸及指针的一般技术要求》的规定;指针应随温度升高按顺时钟方向偏转。

1.1

2.2 温度计的标度应符合ZB Y123—83《工业自动化仪表标度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注:非线性标度的蒸汽压力式温度计,其标度见附录D(参考件)表D4。

1.1

2.3 温度计指针指示部分与度盘平面间的距离应在1~3毫米范围内。

1.13 耐压

温度计的温包应能承受1.5倍公称压力的耐压试验,不出现损坏和渗漏现象。

1.14 毛细管

温度计毛细管应具有保护管或保护被复,以免受到外来的机械作用或化学侵蚀。钢制的并具有足够强度的毛细管可不加保护管或保护被复。制造厂应规定毛细管的最小弯曲半径。

1.15 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湿度为45~75%时,电接点温度计的接点之间及接点与接地端子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1.16 绝缘强度

在与1.15条相同的环境条件下,电接点温度计的接点之间及接点与接地端子之间应能承受频率为50Hz、电压为2000V(接点最高工作电压为交流380V的)或1500V(接点最高工作电压为交流或直流220V的)正弦交流电历时1分钟的绝缘强度试验,而无击穿或闪络现象。

1.17 外观

1.17.1温度计表面的玻璃或其它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正确读数的缺陷。

1.17.2温度计各零部件的保护层应牢固、均匀和光洁,不得有锈蚀和脱层等。

1.18 湿热

温度计应能承受工作环境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6%保持48小时的湿热试验。试验后,其示值基本误差限、回差和外观仍应符合1.2、1.3、1.17条的要求。

1.19 高温、低温和连续冲击

出厂包装的温度计,其高温、低温和连续冲击应符合ZB Y 002-81《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及试验方法》的规定。

其中基本环境条件的分级额定值应符合表3规定。

表 3

基环境条件分级额定值

高温 +55℃

低温 -40℃

加速度 10g

连续

冲击脉冲持续时间 11ms

2 试验方法

2.1 示值基本误差限检验(1.2条)

2.1.1 检验条件

a.温度计的表头应垂直安装;

b.温包的浸没长度应符合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c. 表头和温包之高度差应不大于1米;

d.环境温度为20±2℃;

e.无颠振和振动。

2.1.2 试验设备和标准仪表

试验设备为恒温槽(如负温槽、冰点槽、水槽和盐槽或锡槽),标准仪表为标准温度计。测量恒温槽温度时,所采用的测量方法的误差极限应不大于被检温度计示值基本误差限的四分之一。

2.1.3 检验点

每只温度计的检验点不得少于4个,且应均匀分布在测量范围内的长标度线上(包括测量上限和下限)。

2.1.4 检验方法

将被检温度计与标准温度计插在恒温槽中,恒温槽温度应稳定在规定的检验点温度,由标准温度计读数,然后读取被检温度计的示值。

标准温度计与被检温度计示值的差值,即为温度计在该检验点上的示值基本误差。

基本误差限应在各检验点上按正、反行程各检验一次,各检验点上每次检验的结果均应符合1.2条的规定。

注:①温度计测量上限和下限只进行单行程检验。

②检验电接点温度计的示值基本误差限时,应将上、下限设定指针分别定置在上限值及限值的位置上。

2.2 示值回差检验(1.3条)

示值回差的检验采用与示值基本误差限检验相同的检验条件、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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