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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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目录(2020.8)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目录(2020.8)
40.00
修订替代
DGJ32/J20—2006
1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
DGJ32/J 21—2009
34.00
修订替代
DGJ32/J21—2006
11
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现场热工性能检测标准
DGJ32/J 23—2006
7.00
12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 26—2017
75.00
修订替代
DGJ32/J26—2006
DGJ32∕TJ131—2011
45.00
69
城市轨道交通能源管理系统技术规程
DGJ32∕TJ132—2011
25.00
70
装配整体式自保温混凝土建筑技术规程
DGJ32∕TJ133—2011
30.00
71
常开防火门控制装置应用技术规程
DGJ32∕TJ134—2012
12.00
72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
88
劲性复合桩技术规程
DGJ32/TJ151-2013
18.00
89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DGJ32/TJ152-2013
25.00
90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标准
DGJ32/TJ153-2013
15.00
91
水泥土试验方法
DGJ32/TJ154-2013
18.00
92
中小学校舍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
22.00
37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 96—2010
44.00
38
钻芯法检测外墙外保温构造技术规程
DGJ32/TJ 98—2010
10.00

软件行业会议通知通用1篇

软件行业会议通知通用1篇

软件行业会议通知通用1篇软件行业会议通知 1软件行业会议通知范文1各有关软件企业:根据《江苏省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规范》的要求和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经研究,即日起我协会开展2024年全市软件企业年度评估申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年度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现决定召开2024年度南京市软件企业年度评估申报工作布置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会议时间: 2024年3月9日(周三)下午13:30会议地点:中山东路307号钟山宾馆主楼三楼大会堂会议内容:软件企业年度评估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软件企业派评估工作负责同志准时参会,特此通知。

联系人:钟__、张__、陈__、吴__联系方式:__、__、__、__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二〇__年三月二日软件行业会议通知范文2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钱江经济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为全力推进信息经济“一号工程”发展,做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贯彻落实工信部和市统计局相关报表报送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召开2024年杭州市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1月27日(周二)10:00开始,9:30签到,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杭州金溪山庄一楼泽圆厅(杨公堤39号)二、参会人员: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统计负责人;区、县(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处负责人;市软件行业协会、市电子商务协会、市云计算行业协会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一)2024年度杭州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二)布置2024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年报和2024年定期统计报表(含全市部门服务业统计年报和季报);(三)市软件、电子商务、云计算协会分别介绍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四)省、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项目验收工作辅导。

四、其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落实好与会人员。

报名回执请直接点击杭州市软件行业协会网站__公示栏该会议信息下方的“回执”按钮),填写相关信息于2024年1月23日12:00前进行报名。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一、概述为了推动江苏省旅游度假区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旅游度假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江苏省旅游局制定了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该细则旨在通过对旅游度假区的硬件设施、软件服务、管理效能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为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发展提供指导。

二、考核指标1、硬件设施(1)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的完善程度和舒适度。

(2)旅游度假区自然环境建设:包括自然生态保护、绿化景观营造等。

(3)旅游度假区文化设施建设:包括文化展示、体验活动等设施的建设。

2、软件服务(1)旅游度假区信息服务:包括旅游信息咨询、预订服务、导游服务等。

(2)旅游度假区客户服务:包括旅游安全保障、投诉处理等。

(3)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包括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安全管理等。

3、管理效能(1)旅游度假区战略规划: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效果。

(2)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3)旅游度假区市场营销:包括市场推广策略、品牌建设等。

三、考核方法1、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对每个指标进行量化评分。

2、组建专业的考核团队,对旅游度假区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3、结合公众满意度调查,对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发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将考核结果与江苏省旅游度假区整体发展目标相结合,为旅游度假区提供改进建议。

四、考核结果应用1、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旅游度假区进行分类管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对优秀和良好的旅游度假区给予奖励和支持,鼓励其继续发挥优势,提升综合发展水平。

3、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旅游度假区,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加强指导和帮助,促进其提升综合发展水平。

4、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旅游度假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直至撤销其旅游度假区资格。

五、总结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的实施有助于推动全省旅游度假区的可持续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通过对旅游度假区的硬件设施、软件服务、管理效能等方面的全面评估,能够为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7日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应用绩效,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办发〔2019〕57号)、《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苏政发〔2020〕6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预算资金实施建设的电子政务网络、重点业务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库、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第三条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省政务办负责牵头编制省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对项目前期技术方案和网络安全部分方案提出审核意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省财政厅负责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项目建设、运行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并联管理。

优秀工业软件 评分标准

优秀工业软件 评分标准

优秀工业软件评分标准优秀工业软件的评分标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 功能性和实用性:优秀的工业软件应该具备满足实际应用需求的功能,并且易于使用。

评分时可以考察软件的界面设计、操作流程、用户手册等是否友好,以及软件是否具备所需的所有功能。

2. 性能和稳定性:软件的运行速度、响应时间、稳定性等方面都应考虑在内。

评分时可以测试软件的运行速度、是否有崩溃或死机的情况,以及软件是否能持续稳定地运行。

3. 数据安全和可靠性:工业软件常常处理敏感数据,因此数据安全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评分时应考虑软件的数据加密、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泄露的措施等。

4. 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优秀的工业软件应该易于维护和扩展。

评分时可以考察软件的模块化设计、代码质量、文档完备性等方面。

5.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软件供应商的技术支持能力和售后服务水平也是重要的评价标准。

评分时应考虑供应商的反应速度、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有定期的培训和更新服务。

6. 行业认证和合规性:工业软件需要满足特定的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

评分时可以考察软件是否获得了相关的认证和合规性证明。

7. 成本效益:除了软件本身的购买成本,还应考虑其生命周期内的维护成本、培训成本等。

评分时应全面评估软件的总成本效益。

8. 用户评价和口碑:可以通过市场调查、在线评价等方式了解用户对软件的满意度和口碑,作为评分的重要参考。

9. 技术创新和发展前景:考虑软件是否采用了最新的技术或创新,以及其未来发展前景。

评分时应考虑软件的升级计划、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

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可以对工业软件进行全面的评价,为其打出一个合理的分数。

不过,具体的评分标准和权重可能会因应用场景和需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评分标准时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22•【字号】苏政办规〔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苏政办规〔2023〕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江苏科技创新基础雄厚、金融资源集聚的优势,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推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把握科创金融发展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以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突出金融供给侧精准发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科创金融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和风控体系,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率先建设“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示范区,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二)主要目标。

通过3年左右时间,全省科创金融组织体系更加健全,金融产品和服务更趋多元,直接融资规模稳步扩大,知识产权运用更加活跃,科创金融有效供给显著增加,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升,金融资产质量稳中有升,实现“科技-产业-金融”深度融合、良性循环和引领示范。

到2025年末,力争科技类贷款余额在“十三五”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科技类贷款余额和新增规模位居全国前列;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省内科创型上市公司数量显著增加,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稳步扩大,基本形成政策协调顺畅、支撑体系完整、保障机制完善、区域特色彰显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生态。

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办法全文及指标体系

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办法全文及指标体系

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规范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工作,推动软件产业高水平集聚,形成全省软件园区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创新发展布局,促进江苏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办规〔2023〕15号),参照《中国软件名园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软件名园是指按照国家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借鉴中国软件名园建设标准,结合江苏软件产业发展基础与特色,在全省范围内创建的以软件产业为主导、拥有一定影响力的软件企业、具有较强辐射带动性和品牌影响力的产业园区。

第三条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以“统筹布局、协同推进、突出特色、应用牵引、动态调整”为原则,依照透明、规范的程序进行。

第四条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工作。

园区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配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做好本地区江苏省软件名园管理工作。

园区或所在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软件园区开展江苏省软件名园创建及提升工作。

第五条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中国软件名园指标体系,结合江苏省实际,组织制定并适时更新江苏省软件名园指标体系,并将其作为江苏省软件名园评估、授予、提升、管理的标准体系。

第六条江苏省软件名园应当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网络安全软件等关键软件,协同发展相应的信息技术服务,并前瞻布局生成式人工智能软件、6G软件、量子信息软件、卫星互联网软件等前沿技术软件发展。

第七条支持中国软件名城、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设区市或县(市、区)、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成效明显设区市或县(市、区),以及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成效明显设区市或县(市、区)等的软件园区,优先创建江苏省软件名园。

软件产品评估检测申请表模板

软件产品评估检测申请表模板

软件产品评估检测申请表软件产品评估检测申请功能列表注:.软件功能项目应列出软件产品的所有功能(包括子功能),一般只需要说明到三级即可。

.功能说明栏目应填写功能项目概述等信息。

软件产品评估检测流程说明:1、检测单位: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

2、凡委托本中心提供软件产品检测的单位必须如实填写检测申请表和软件功能列表的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单位将申请表、送检样品、用户文档、技术文档等检测材料一起送交本中心,经初审合格,并预交检测费用后,即为完成申请。

4、本中心正式受理申请后,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送检物品实行技术保密和防护措施。

按规定的测试规范和技术要求,对送检软件进行独立、科学公正的软件检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双休日和国定假期除外)交付软件产品评估检测报告。

5、对于运行环境有特殊要求的软件产品,送检企业有义务提供符合要求的测试环境。

6、对产品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送检企业应在要求的期限内(个工作日),完成修改工作。

若遇特殊情况需要延缓修改时间,应书面通知本中心。

7、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号丰盛商汇号楼层邮编:电话:、传真:网站::8、苏州地区软件企业产品评估检测工作由苏州分中心受理,详见:软件产品评估检测软件产品评估检测是配合软件产品评估进行的一种软件测试,采用《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 第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国家标准作为测试依据,主要对送检软件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软件产品评估测试报告仅供软件产品评估使用。

对于软件中出现的未能达到检测要求的问题,我们将出具检测问题报告,在回归测试通过后,方可出具软件产品评估测试报告。

软件产品评估检测必须提交的物品及相关说明、软件产品评估检测申请表和功能列表各一份“产品名称”的命名规则:单位简称(或商标名)+软件名称+“软件”字样。

例如:金蝶财务管理软件。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软件企业评估规范

.团体标准软件企业评估规范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2015/12/ 11 发布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目录前言 (1)引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3.1软件企业 software enterprise (3)3.2软件产品 software product (3)3.3软件企业评估 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 (3)4 软件企业评估要求 (3)4.1企业资质要求 (4)4.2研发能力要求 (4)4.3经营收入要求 (4)4.4质量保证要求 (4)4.5软件产品要求 (4)4.6企业诚信要求 (5)5 软件企业评估要求 (5)5.1评估流程 (5)5.2评估资料要求 (6)5.3评估实施要求 (7)5.4评估结果 (7)5.5评估结果的应用 (7)6 评估机构要求 (7)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以及主要骨干软件企业共同提出,由协会理事会通过。

本标准在提出和制订过程中,与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等省市软协进行了充分沟通,并邀请他们共同参与。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

引言为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推动软件企业的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行业自律,帮助软件企业做大做强,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国家对软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结合软件企业发展的实践,以及软件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成功经验,对软件企业的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企业诚信提出了要求,并对评估过程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从事软件开发和信息服务的企业提供了管理实施规范,也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的服务机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了评价依据。

安全评价标准化管理考核评级办法

安全评价标准化管理考核评级办法

江苏省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评级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水平,规范安全评价行为,促进“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安全评价技术服务体系的有效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0〕136号)、《江苏省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依法取得的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

省内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参照此办法执行.第三条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的考核评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标准化管理安全评价机构为最高。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项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级的否决项。

第四条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评级标准: 一级标准化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

二级标准化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得分76—89分。

三级标准化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得分60—75分。

第五条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内容见《江苏省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表》,以百分制计分。

第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评级办法和程序:1、各安全评价机构对照《江苏省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基本规范》和《江苏省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管理考核表》的内容进行自评,自评后书面向省安监局申请考核评级.2、省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到现场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

3、省安监局根据专家组评估结果进行评审定级。

第七条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定级结果,向社会公布,有效期为三年.第八条安全评价机构标准化的定级将作为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所有机构应至少达到三级标准,并在两年内至少达到二级标准。

评为一级标准化的安全评价机构,在有效期内不对其进行年审。

评为二级或三级标准化的安全评价机构每年接受年审,达不到三级标准化的机构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接受考评,若仍达不到三级标准化的,省安监局依法通报批评、暂停直至吊销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ITSM标准——ITIL简介

ITSM标准——ITIL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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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接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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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IL是一个框架,框架中的模块描述了目标、通用的行 为、流程的输入和输出”
Version 1 — 1986~1999 年原始版,主要是基于职 能型的实践,开发了40 多卷图书。
Version 2— 1999~2006 年 ITIL v2 版,主要是基于 流程型的实践,共有10 本图书,包含7 个体系:服务 支持、服务提供、实施服务管理规划、应用管理、安全 管理、基础架构管理及ITIL 的业务前景。它已经成为 了IT 服务管理领域全球广泛认可的最佳实践框架。
供应商管理
合同管理
物流管理
需求预测与提报
仓储管理
库存管理
配送管理
财务管理
成本管理
资金管理
成本建模 成本归集 预测及计划 日常资金管理 资金分析
财务核算(ERP)
固定资产
总账及财务报告
项目核算
采购核算
报账
营收稽核
应付及付款
库存核算
应收及收款
人力资源管理
招聘人事
人力规划 招聘录用 组织设计 人事管理 考勤管理 自助服务
厂商和服务商
CEO
最终用户
IT支持人员

江苏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

江苏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

江苏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江苏省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及其管理活动,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风险评估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存储、传输、处理的运行体系。

本办法所称重要信息系统,是指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风险评估,是指依据有关信息安全技术与管理标准,对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及由其存储、传输、处理的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等安全属性进行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 县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险评估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重要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可以由其行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涉密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由国家保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

江苏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第五条风险评估分为自评估和检查评估两种形式。

自评估由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营或者使用单位自主开展。

检查评估由县以上信息化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也可以由信息系统建设、运营或者使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标准和规范组织进行,双方实行互备案制度。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内重要信息系统目录,制定检查评估年度实施计划,并对重要信息系统管理技术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第七条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为本省从事信息安全测评的专门机构,受省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对从事风险评估服务的社会机构进行条件审核、业务管理和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全省重要信息系统的外部安全测试。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

《江苏省信息化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信息化发展,提高信息化水平,规范信息化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信息产业发展与技术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信息化发展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统一标准、实用高效、惠民优先、保障安全的原则。

社会公众平等享有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权利。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信息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行政府信息主管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和促进信息化发展,优先支持实现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和信息安全保障的基础性公共信息系统建设。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信息化建设。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发展的统筹协调、规划编制、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通信管理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信息化发展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等相关部门,建立本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定期发布评价报告。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本地区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应当以省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体系为依据。

第七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用于信息化发展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依法进行政府采购。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信息化研究与创新、信息技术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强各种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

普及中小学校信息技术教育,鼓励发展信息技术职业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应当开展信息化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信息化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章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第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江苏省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定流程(培训PPT)

江苏省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定流程(培训PPT)

软件企业评估
评估条件:
➢ 产品质量: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档记录
➢ 支撑环境: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

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 诚信体系: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
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最高退税10%)—。—经税务局备案的“软著”
➢ 雨花27号文:新认定的 软件企业 3万元,软件产品3000元
➢ 有助于高企申报
双软——认定政策
➢ 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是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
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ISO9000系列证书或者软件开发管理 制度
软件产品收入列表
表格格式线上导出填写
软件收入合同及发票
表格格式线上导出填写
软件企业评估——注意事项
➢ 申请时间:2月-11月
➢ 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出具审计报告
➢ 申报网址: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 ➢ 申报方式:线上提交,线下报送纸质材料及附。件 ➢ 官费:600元 ➢ 审核时长:30个工作日
评估依据:
➢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软件产品评估标准》
➢ 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江苏省软件企业和产品评估 规范》
证书领取
短信通知办结; 徐庄软件园领取证书
软件企业评估
评估依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企业评估标准》;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江
苏省软件企业和产品评估规范》
评估条件:
年审的备注里必须要有这段话:XXX公司**年总收入是XXX.XX万元,企业销售(营业)收入XXX.XX 万元,**年软件收入XXX.XX万元,软件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为XX.XX%,其中自产软件收入

软件企业评估指南

软件企业评估指南

软件企业评估指南自2018年3月1日起,在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双软评估”工作委员会统筹安排下,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作为江苏省唯一经中软协授权的“双软评估”受理机构,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评估、统一证书的原则,依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2017)开展软件企业评估的工作。

一、评估依据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软件企业评估标准》(T/SIA002-2017)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团体标准《江苏省软件企业和产品评估规范》(T/JSIA 0001-2015)二、评估条件软件企业评估采取每年评估一次的方式进行,初次评估后,之后每年参加年度评估。

1、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2、需满足人员、研发费用、销售收入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人员要求(1)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研发费用(2)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销售收入(3)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自主知识产权(4)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1件软件产品拥有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证书》;产品质量(5)企业具有保证设计产品质量的手段和能力,并建立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支撑环境(6)企业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诚信体系(7)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近三年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江苏省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规范

江苏省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规范

江苏省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规范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product in Jiangsu Province2022-11-26发布2022-11-26实施目次目次 (2)前言 (3)引言 (4)1 范围 (5)2规范性引用文件 (5)3术语和定义 (5)4软件企业/产品要求 (6)5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要求 (8)6评估机构要求 (11)前言本规范依据GB/T1.1-2022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由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以及协会常务理事以上重点软件企业公司、南京三宝科技股分有限公司、亚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分有限公司、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分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分有限公司、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分有限公司、恒宝股分有限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分有限公司、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南京联创科技集团股分有限公司、焦点科技股分有限公司、江苏瑞中数据股分有限公司、苏州蜗牛数字技术股分有限公司、南京新模式软件集成有限公司、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虚拟软件园股分有限公司以及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等共同提出。

本规范在提出和制订过程中,与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等省市软协进行了充分沟通,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南京南瑞集团并邀请他们共同参预。

引言为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推动软件企业的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行业自律,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国家对软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结合软件企业发展的实践,以及软件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成功经验,对软件企业的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企业诚信提出了要求,并对评估过程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从事软件开辟和服务的企业提供了管理实施规范,也为软件行业服务机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了评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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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规范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product in Jiangsu Province2015 - 11- 26发布2015- 11 - 26实施1/ 12目次目次 (2)前言 (3)引言 (4)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软件企业/产品要求 (6)5 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要求 (8)6 评估机构要求 (11)前言本规范依据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规范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规范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规范由江苏省软件行业协会,以及协会常务理事以上重点软件企业: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信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南大苏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朗新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南京联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中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蜗牛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模式软件集成有限公司、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虚拟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江苏省软件产品检测中心等共同提出。

本规范在提出和制订过程中,与北京市软件行业协会、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浙江省软件行业协会、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陕西省软件行业协会等省市软协进行了充分沟通,并邀请他们共同参与。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引言为进一步促进软件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推动软件企业的能力提升,加快推进行业自律,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国家对软件产业发展的相关文件,结合软件企业发展的实践,以及软件行业协会服务企业的成功经验,对软件企业的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企业诚信提出了要求,并对评估过程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从事软件开发和服务的企业提供了管理实施规范,也为软件行业服务机构、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了评价依据。

本规范是由相关软件行业协会、企业、评价机构、认证机构基于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而共同制定。

江苏省软件企业/产品评估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软件企业/产品在企业资质、研发能力、经营收入、质量保证、软件产品和企业诚信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软件企业/产品的评估要求和评估结果的应用及评估机构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软件企业/产品的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56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SJ/T 11234 软件过程能力评估模型SJ/T 11235 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11457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6260.1 软件工程产品质量第1部分:质量模型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5000.51 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3 术语和定义GB/T 1145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软件企业 software enterprise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及相关服务,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的企业。

3.2 软件产品 software product符合我国软件产品管理要求的软件成果,交付给客户的最终成果。

在本规范中产品的含义也包含服务、系统。

3.3 软件企业评估 evaluation of software enterprise依据本规范,对软件企业的符合性评价。

3.4 软件产品评估 evaluation of software product依据本规范和我国软件产品管理要求,对软件产品的符合性评价。

4 软件企业/产品要求4.1 企业资质要求4.1.1 依法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法人;4.1.2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4.1.3 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评估的计算机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4.1.4 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4.1.5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4.2 研发能力要求4.2.1 软件企业应当增强创新发展能力,加强软件开发环境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建设,改进软件开发过程,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4.2.2 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4.2.3 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且应符合研究开发经费加计扣除的相关规定。

4.3 经营收入要求4.3.1 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4.3.2 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

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4.4 质量保证要求4.4.1 企业应开发软件测试和评价技术,提升软件产品测试、验证水平,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4.4.2 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任一种进行举证:a)企业依据GB/T 19001,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持续有效运行;b)企业依据SJ/T 11234或国际CMMI标准,通过了CMMI能力评估,并能持续有效运行;c)企业依据内部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软件研发和服务规范,并能持续有效运行。

4.5 软件产品与服务要求4.5.1 软件企业开发销售的软件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

4.5.2 软件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软件企业自主研发,具有该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b)软件产品经具备相关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依据GB/T 16260.1和GB/T25000.51标准检测合格,并出具合格报告;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3 信息技术服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a)企业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的相关资质;b)具备提供信息技术报务的软件和硬件等设施;c)有承接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资质的人员;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企业诚信要求4.6.1 企业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可通过相应的信用评价机构进行信用评价4.6.2 企业应对所出具的企业经营财务情况、软件产品等方面的真实性负责。

4.6.3 企业应认真妥善处理客户的投诉,持续改进客户的满意度。

5 软件企业评估要求5.1 评估流程软件企业评估由企业自愿申报,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软件企业评估流程5.2 评估资料要求申请软件企业评估时,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表1所示。

6 软件产品评估要求6.1 评估流程软件产品评估由企业自愿申报,流程如图2所示。

图2 软件产品评估流程6.2 评估资料要求申请软件产品评估时,应提交的评估材料,如表2所示。

表2:软件产品评估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览表7 评估实施要求7.1 由评估机构组织行业、财务和税务专家共同组成评估专家组。

7.2 严格按照本规范第4章的要求,逐项据实评审。

7.3 若对所评材料真实性产生疑问,可要求企业提供补充材料,暂缓评估。

8 评估结果8.1 若所评企业/产品,全部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要求,则评估结果为“通过”,并颁发相应证书。

8.2 若所评企业/产品,只要存在一项不符合本规范第4章规定的要求,则评估结果为“不通过”。

8.3 软件企业评估结果每年复评一次;软件产品评估有效期5年。

9 评估结果的应用9.1 可以此表明企业具备软件企业资质的一项证明;9.2 可作为在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在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时企业向其提供项目绩效时的一项证明;9.3 可作为企业进行投标时软件企业/产品资质的一项证明;9.4 其它相关用途的证明。

10 评估机构要求评估机构应具备如下条件:a)是省级软件行业协会;b)建立了网上受理的评估系统;c)建立了规范化的评估流程;d)建立了评估专家库;e)具有专门的办事部门和人员。

附件1: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附件2:软件产品评估委托书附件3: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式样)附件4:软件产品评估证书(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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