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_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包括工程项目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结算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2. 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安全保障原则: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
4. 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工程项目预算编制第四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工程项目立项:对拟实施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等。
2. 预算编制: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项目预算,包括工程项目总投资、年度投资计划、资金来源等。
3. 预算审批:将编制好的工程项目预算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导审批。
4. 预算下达:经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下达给工程项目实施单位。
第五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项目总投资: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其他费用等。
2. 年度投资计划: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分年度编制投资计划。
3. 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投资、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
4.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分阶段编制资金使用计划。
三、资金拨付第六条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应遵循以下程序:1. 资金申请:工程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提出资金拨付申请。
2. 资金审核:财务部门对资金拨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资金拨付:经审核批准的资金拨付申请,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4. 资金结算: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拨付后,应及时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第七条资金拨付方式:1. 预付款: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拨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
2. 进度款: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按比例拨付进度款。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专项资金的定义和分类专项资金是指具有专门用途和指定用途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财政专项资金、科研专项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等。
2、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
审批程序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3、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专项资金必须用于指定的项目和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人员工资、房租、科研费用等。
4、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单位应设立专项资金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同时,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5、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应贯穿于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全过程。
相关职能部门应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
二、项目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管理办法。
1、项目的定义与分类项目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开展的具有一系列相互关联活动的总称。
项目可分为科研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社会公益项目等。
2、项目的组织与实施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应明确责任主体,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相关职能部门应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3、项目的进度与质量控制项目的进度与质量控制应贯穿于项目全过程。
实施过程中,应根据项目计划和目标,对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对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4、项目的风险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因素,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预测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项目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9.0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4号财政部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第60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2016年9月6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和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活动。
第三条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综合治理,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等。
产业化发展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第五条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国家引导、民办公助的多元投入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金和项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二)集约开发,注重效益;(三)产业主导,突出重点;(四)公平公开,奖优罚劣。
第六条依照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农业综合开发机构(以下简称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一、引言
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 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申请人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批准;
批准后,申请人按规定程序领取专项资金。
2. 专项资金的使用要求:
申请人在使用专项资金时必须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支出;
未经批准的支出需经过上级审批。
3. 专项资金的监督与检查:
上级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各相关部门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报告。
三、项目管理办法
1. 项目立项和审批流程:
提出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上级审批;
上级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审批,并决定是否立项;
立项后,项目团队开始进行具体的项目规划和实施。
2.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
项目团队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进度安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召开项目进展会议,并及时调整计划。
3. 项目的验收和结算:
项目完成后,项目团队要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给上级部门;
经上级部门确认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结算。
4. 项目的监督与评估:
上级主管部门会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
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资金管理。
(二)专款专用原则:工程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三)预算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要求。
(四)效益优先原则: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二、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工程项目立项时,编制项目投资估算。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编制项目资金预算。
(三)资金预算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五条工程项目资金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总投资估算。
(二)项目建设期、运行期资金需求。
(三)资金来源及使用计划。
(四)资金筹措方式。
三、资金支付管理第六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施工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款申请。
(二)公司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符合预算和合同要求。
(三)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七条工程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一)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分阶段支付。
(二)质保金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
(三)其他费用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四、资金监督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
(二)加强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三)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部门:(一)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支付审核和监督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指针对特定的资金来源或用途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管。
根据不同的专项资金来源和用途,各个地区和部门都有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来源和用途:明确专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资金申请和审批:规定资金的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 资金管理标准:规定专项资金的管理标准,包括资金的分类管理、预算编制和执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规定。
4. 资金监督和检查:建立专项资金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
5. 资金报告和公示: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报告和公示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专项资金的透明度和监督性。
项目管理办法是指对特定项目的管理规定,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
项目管理办法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组织和领导:明确项目的组织架构和领导机构,确保项目有明确的责任和权力关系。
2. 项目立项和审批:规定项目的立项和审批程序,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项目计划和实施:对项目进行详细的计划和管理,包括项目目标、工作计划、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规定。
4. 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定项目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和监管。
5. 项目监督和评估:建立项目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以上是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各个地区和部门的要求进行详细规定。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一、前言资金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项目的开展、进展和完成都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于资金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透明度,从而实现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资金来源和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来源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项目方自身的资金,另一种是通过募集资金,向国内外各种机构、企业或个人筹集的资金。
从资金使用的角度来看,资金主要分为四类:一是用于项目策划和实施的资金;二是用于项目机构运营的资金;三是用于检测和评估项目效果的资金;四是用于项目后期管理和维护的资金。
以上资金使用类别是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考虑和实施的。
三、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1、资金管理机构的设置在项目运营的过程中,需要设置完善的资金管理机构,实现规范资金使用的目的。
资金管理机构应该包括资金管理部门、审计机构和独立的财务审核机构等。
2、资金管理要求- (1) 资金管理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政策法规,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资金管理应该明确收入和支出的渠道和流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 (3) 资金管理要尽量实现信息的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高资金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4) 资金管理应该加强对项目各方责任的明确,做好各方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保证项目圆满完成。
3、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流程- (1) 资金管理应该制定明确的流程和记录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实施和管理的质量;- (2) 资金使用的过程中需进行核心审核和财务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正确和落实;- (3) 资金使用过程需确保相应的单证、凭证完备,避免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和问题;- (4) 资金的使用过程,需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向社会公众进行相应的公示和报告。
四、结语资金的管理一直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
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设置完善的资金管理机构,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流程,加强各方间沟通和协调工作,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流程和相关办法,以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监控。
项目资金管理旨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风险,并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2. 资金管理主体项目资金管理主体包括项目经理、财务部门和项目资金监督委员会。
2.1 项目经理的职责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分配。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项目前期资金需求分析,编制项目预算;•联络财务部门和项目资金监督委员会,协调资金申请和审批流程;•监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资金分配;•定期向项目资金监督委员会和财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2.2 财务部门的职责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和审批项目资金申请,并确保项目资金的合规使用。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验证项目资金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监督项目经理的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符合预算;•定期与项目经理协商调整资金分配,提出建议;•做好项目资金的记录和归档工作;•提供项目资金相关的财务报表给项目资金监督委员会。
2.3 项目资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项目资金监督委员会由项目发起人、项目经理和财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审查项目资金的预算和分配;•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提出建议,确保项目资金得到合理利用;•建立资金使用的监控和评估指标,并定期评估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监督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资金的记录和报表的准确性。
3. 资金管理流程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包括资金需求分析、预算编制、资金申请和审批、资金分配和监控等环节。
3.1 资金需求分析项目经理在项目启动前,应进行资金需求分析,根据项目的任务和进度,预估项目的资金需求。
3.2 预算编制项目经理根据资金需求分析的结果,编制项目预算。
预算应包括项目的各项支出和收入,并注明各项支出的金额和时间节点。
3.3 资金申请和审批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预算,向财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本办法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
三、专项资金的来源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的专项拨款、社会捐款、企业自筹等。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1. 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专项资金应当设置专人管理,由专人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管理、报账等工作。
并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2. 建立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度设置专门监督人员或机构,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并建立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台帐,定期向有关管理部门作出报告,增加专项资金的透明度。
3. 严格审核项目申请所有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申请应经过严格审核,申请书中需详细说明项目的目的、工作计划、实施流程、费用预算等,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法规。
4. 严格控制预算在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预算,对项目中的各项支出进行科学的预算安排,并注意节约用钱。
若需要超出预算,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5. 加强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应当加强,包括开收支票、制作财务报表、缴纳税款等。
对专项资金的收支流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进行核查。
6. 报告工作定期向有关部门提交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确保资金的使用合理、合法、透明。
五、专项资金的使用1. 执行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应按照项目计划执行。
并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科学、有效地使用资金,开展工作,做到亲历亲为,避免浪费。
2. 遵守法律法规使用专项资金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3. 保证使用效益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应得到保证,并根据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对项目进行评估和反思,增进项目经验。
六、项目管理1. 制定科学的计划项目的管理应制定科学的计划,包括项目的目的、工作计划、实施流程、费用预算等。
并且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化,应该及时进行调整。
2. 较为明确的组织结构项目的管理应该有一个较为明确的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承办单位等。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范文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资金的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资金的运作、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项目资金包括项目的拨款、到款和支出。
第四条项目资金的管理原则是公开、透明、合理、规范。
第五条项目资金的管理依据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
第二章项目资金的筹措第六条项目资金的筹措途径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助、借款等。
第七条政府拨款应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申请,经审批后按照约定的拨付期限和金额到位。
第八条社会捐助需要明确捐助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条件,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捐助协议。
第九条借款需经过合法程序,明确借款用途、期限和利率,并按照约定的时限和金额偿还。
第三章项目资金的管理机构第十条项目资金的管理机构是指专门负责项目资金统筹和管理的部门或机构。
其职责包括筹措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等。
第十一条项目资金的管理机构应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资金的支出、收入、报账等事务。
第十二条项目资金的管理机构需与项目单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定期报送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四章项目资金的管理流程第十三条项目资金的管理流程包括拨付、核算、使用和结算等环节。
第十四条政府拨付资金应按照约定的拨款期限和金额到账,项目资金管理机构应及时核算,并做好拨款凭证的登记和归档工作。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的使用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必须有相应的支出申请和审批手续,并通过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
第十六条项目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挪用、滥用和浪费。
第十七条项目资金的结算应定期进行,及时归还借款,清算余额等。
第五章项目资金的监督与审计第十八条项目资金的监督由项目单位、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实施。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资金使用细则并公开。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的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本制度特制定。
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的管理规定,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财务管理委托单位公司财务部执行。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一)筹集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运行,维护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秘密。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原始凭证是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加强我县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力度,做到严格要求,强化监管,防微杜渐,严明纪律,确保用好用活各类项目和财政资金,特此制订《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项目是指国家、省、州下达的项目,列入县本级财政投资的项目以及企业赞助的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财政资金是指上级划拨的专项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财政收入资金、银行贷款、借款资金、赞助资金等。
第二章预算编制管理第四条县级财政收支必须坚持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保吃饭、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开展预算。
各部门根据其履行职能的需要,针对每项工作和项目,找准依据,严格标准,详细列出具体金额,统一编制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综合预算,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第五条基本支出的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按照县人事部门核定的在职财政供养人员的人数、标准,预算在职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金、目标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包括当年新增人员工资和预留正常增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预算武警中队服役人员伙食费;按照相关规定,预算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购房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按照县人事部门核定的离休、退休和退职(役)人员的人数和补助标准,预算离休、退休和退职(役)人员的补助;按照县人事部门核定的人数和标准,或县民政部门、县卫生部门提供并经县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和标准,依据相关政策,预算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按照计生部门提供并经县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和标准,依据相关政策,预算计划生育奖励金;按照农牧部门、林业部门提供并经县财政部门核定的人数和标准,依据相关政策,预算生产补贴;按照州财政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规定,预算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简版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1. 引言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于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有效使用资金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并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合规使用,制定本《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档旨在明确专项资金管理的具体规范和流程,以及项目管理的要求,为相关人员提供操作指南。
2.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1 专项资金的定义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特定目的的、由政府或其他特定机构提供的资金。
它具有特殊的使用条件和限制,并受到严格的监管。
2.2 专项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2.2.1 申请程序专项资金的申请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材料等。
2.2.2 审批程序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应包括初审、复审、终审等环节,以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和合规使用。
2.3 专项资金使用要求2.3.1 使用计划专项资金使用前应编制详细的使用计划,包括资金用途、计划执行时间、执行措施等。
2.3.2 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监管,包括资金流程的追踪、资金使用情况的记录等。
2.3.3 资金报销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包括填写报销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等。
3. 项目管理办法3.1 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3.1.1 合理性原则项目的设定和实施应符合合理性原则,即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保项目的目标明确、可行性和效益合理。
3.1.2 规范性原则项目管理应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项目的合规操作和管理。
3.1.3 透明性原则项目管理应公开透明,及时向相关人员和机构提供项目信息,确保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2 项目管理流程3.2.1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项目立项申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2.2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包括项目目标的确定、项目执行计划的制定等。
3.2.3 项目监管项目监管应进行全过程监管,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控、项目进展的跟踪等。
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和加强我县重大项目和xx资金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腐败的管控和防范,从严要求,强化监管,防止小便宜,严守纪律,确保各项项目和xx资金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xx关于重大项目和xx资金管理办法》所称重大项目,是指xx 省、地、市下达的项目、xx县投资的项目、企业主办的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xx资金是指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级xx收入资金、银行贷款、借款资金、赞助资金等。
第二章预算编制管理第四条县级xx收支必须坚持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保吃、保运转、保稳定、保xx”的原则执行预算。
根据各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针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项目,找准依据,制定严格的标准,详细列出具体金额,统一编制本部门全部收支的综合预算,每一个部门一个预算。
第五条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包括工资和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补贴支出以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保缴费、伙食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根据县人事部门核定的在职xx支援人员数量和标准,对在职xx支援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年终奖、目标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进行预算,包括当年xx的工资增长和预留的正常增资;根据有关规定,为武警中队勤务人员编制伙食预算;根据有关规定,预算单位为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就业保障等社会保险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包括退休费、退职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津贴费、救济金、医疗费、津贴金、奖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
根据县人事部门核定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人数和补贴标准,预算对离休、退休、退职人员进行补贴;根据县人事部门批准的人数和标准,或者由县民政部门和县卫生部门提供并经县部门批准,按有关政策,预算养老、生活补贴、救助金和医疗费;根据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人数和标准,经县xx部门批准,并根据有关政策,预算计划生育奖金;根据农牧部门和林业部门提供并经县xx部门批准的数量和标准,并根据相关政策,预算生产补贴;按照xx国家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预算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规定,为个人和家庭预算其他补贴。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关于下发《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有关单位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公司批准现予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1.3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2.1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2.1.1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专项资金工作的分工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2.1.2分口管理单位负责密切关注、研究符合国家和省市地各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或政策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可研报告的编制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备案、申报、答辩及审批落实工作负责向财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及时移交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方案及批准的资金拨付文件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指导负责向专项资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和报告负责组织完成专项资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2.2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前言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止资源浪费、损失和滥用,制定本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确保项目资金合理利用、透明、规范、高效地运作。
二、管理内容1.项目资金来源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3.项目资金使用4.项目资金管理5.项目资金监督和检查三、项目资金来源1.政府拨款2.合作伙伴投入3.捐款和赞助4.收入自筹以上资金来源均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合法、合规。
四、项目预算编制原则1.合理性原则。
项目预算的编制必须合理,既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又考虑到经济可行性和社会效益,确保经费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
2.透明性原则。
项目预算的编制须具有可读性、可操作性、可监管性和可追溯性,使所有的项目经费使用清晰明朗,且不带任何隐秘性和独断性。
3.稳妥性原则。
项目预算的编制必须稳妥可靠,考虑到经费管理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以风险管理为前提,稳妥保障项目资金的可控性和可持续性。
五、项目资金使用1.项目资金使用必须遵循按计划、按目标、按规定、按需求的原则。
2.项目资金使用,必须依据各项采购法规和规定,进行采购、招标、比选、定点合同等必要清单项目审批程序,以确保采购公开透明。
3.项目资金使用,对于进出账、划款、支付、收入等环节将采取严格的审核制度,防止产生漏洞和误操作。
六、项目资金管理1.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高效的原则,保证项目经费的合理利用,减少资源和财务损失。
2.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机构,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收集分析财务数据,确保项目资金流程畅通、规范、透明。
3.建立规范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对预算内、超预算经费的监督与控制。
4.对于项目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并设立相应的激励和处罚机制管理。
七、项目资金监督和检查1.进行专项审计,开展经费管理方面的日常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保证管理的严谨和规范。
2.对于承担责任人,要加强其权责的明确和跟踪,在项目实施后即时总结和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及时修改和改进经费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施工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采取统筹管理、集中使用施工项目资金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部施工项目。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公司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1.办公会议小组负责对项目资金进行全面管理,规划资金收支方案,审批项目规定权限内的资金。
负责组织审定资金相关管理制度。
负责资金筹措,通过信贷机制调剂内部资金的使用。
2.财务部制定内部工程项目资金结算办法和内部资金往来结算工作。
督促项目经理回收工程款,审核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对资金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外协助预算等部门做好工程的结算工作。
及时反馈项目部的资金状况及财务信息。
第五条项目部的职责和权限:1.负责工程款的收取,编制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
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向财务部提供相关的资金报表和债权、债务资料。
2.负责申请自身项目部的资金支出。
3.负责协助财务部门对已竣工程拖欠款得回收。
第三章项目资金管理内容第六条资金来源管理:1.项目部组建后,需在财务部开设独立的“内部资金账户”存储资金。
2.项目开户的资金来源:预收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
内部借款,内部借款利率为;内部借款额度由项目部提出申请报公司审批。
3.项目收取的工程备料款、进度款以及合同外收入等资金都须存入该“内部资金账户”,项目部可按资金比例向公司提出申请,由财务部统一支付相关款项。
4.存入“内部资金账户”中的资金原则上按归属使用,资金不足时可向公司借款补充。
借款须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借款采取有偿使用原则,按规定收取利息。
第七条资金运用管理:1.项目部于每月20前编制下月资金收支计划,于12月15编制下年度资金收支计划,报送财务部。
财务部于每月30日前编制完成下月资金收支计划,于12月25日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预算收支计划。
年度预算收支计划由办公会议小组审核通过后实施,月度资金计划在年度计划内控制实施。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事情,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事情。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题目,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事情。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施集中管理。
项目准绳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和单位都有了越来越多的专项资金。
为了更好地使用和管理这些资金,每个单位都必须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将着重介绍这两个办法。
1.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或单位在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国家、行业、区域、基础设施、科技、文化等各个方面。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资金,必须建立专兼职人员组成的资金管理小组,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1.1 管理小组的职责资金管理小组是该单位的管理团队,其主要职责包括:(1)协调和组织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2)制定资金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督和管理;(3)审批已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决算报告;(4)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1.2 资金使用标准的制定为了更好地使用专项资金,必须根据专项资金的用途和特点,制定特定的资金使用标准,如资金的审批标准、使用范围、报销标准等。
1.3 资金监管的措施为了保证资金的正常流转和监督,必须对资金的监管进行有力的措施:(1)会计核算和财务审计等制度;(2)专项资金账户开立和管理;(3)资金执行情况定时报告。
2. 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是为了达成某个特定目标而进行的活动。
为了保证项目的成功实施和运行,必须制定项目管理办法。
2.1 项目管理小组的职责项目管理小组是由负责该项目的各部门组成的管理团队,其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项目的任务书和计划书;(2)制定项目的预算并制定出项目执行的时间表;(3)监督项目的进度并报告项目执行的情况。
2.2 项目人员的管理项目成功的实施需要有稳定且协调的项目人员。
为了保证项目人员的管理,必须做到以下几点:(1)明确项目人员的职责和目标;(2)给予项目人员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2.3 对项目的监督与报告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行,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与报告机制:(1)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定期汇报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成果情况;(3)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对项目中的各项资金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进行,并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流程,提高项目资金的利用效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二、资金管理原则1. 合理性原则在项目资金使用中,应遵循经济、合理、公开和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 专业性原则项目资金管理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3. 安全性原则项目资金管理应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出现资金流失和挪用的情况。
三、资金管理流程1. 预算编制根据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制定项目资金预算,包括项目启动资金、运营资金和维护资金等。
2. 资金申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向资金管理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3. 资金审批资金管理部门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项目的紧急程度和经济效益进行优先排序。
4. 资金拨付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资金需求和审批情况,将资金拨付给项目负责人,并记录相关资金流动。
5. 资金使用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项目相关支出,不得私自挪用。
6. 资金监督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 资金结算根据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资金的结算和核算,并及时反馈给资金管理部门。
四、项目资金管理的控制措施1. 资金预算控制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控制,确保项目的资金支出不超出预算范围。
2. 资金支付控制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对资金拨付和支付程序进行控制,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3. 资金使用控制项目负责人对资金使用进行控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不得进行不相关的支出。
4. 资金监督控制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控和审计。
5. 资金风险控制项目资金管理部门对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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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对口帮扶
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大连市对口帮扶资金的管理, 为了使用规范,运作安全,并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根据省扶贫办制定的《关于大连、青岛、深圳、宁波四市对口帮扶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用途。
重点用于农村贫困地区的山、水、田、林、路等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广播、电视等公益事业,生态工程建设以及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科技扶贫、优良品种的引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及干部培训、劳动力培训转移等。
第三条项目创新。
帮扶资金在创新上可用于“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等项目,可以突出项目的示范性、探索性,重点解决农村贫困地区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问题(非工程性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参照《六盘水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只适用于大连市对口帮扶资金的使用和
项目管理。
第二章项目的申报、审批
第五条申报范围。
对口帮扶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均可申报。
重点安排在公路沿线、距城区较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高,投入易见成效的地方。
第六条申报条件。
对口帮扶项目必须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方可申报。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加强调查研究,作好规划建立的项目库,从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选择项目;完成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投资概算(投资概算可参照《贵州省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补助参考标准》执行);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扶贫效益分析;通过召开群众大会讨论认可,确定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单位、技术依托单位、主管单位等。
第七条申报资料。
申报对口帮扶项目必须报送项目申报文件、《大连市对口帮扶项目申报书》、《大连市对口帮扶项目申报表》及电子文档。
项目批复后要将项目录入《社会扶贫资金项目库》。
第八条申报时间。
各县(特区、区)扶贫办应于每年年底前将下年度的对口帮扶项目资料上报市扶贫办。
第九条项目审批。
对口帮扶项目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
即村、乡(镇、办)选择项目报县级扶贫办,经县级扶
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后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审核整理,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下达项目资金,同时报大连市政府和省扶贫办备案。
第十条项目调整。
项目一旦批复,各县(特区、区)不得随意更改。
如确需变更项目,必须向市扶贫办写出变更项目报告,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专人负责。
各级扶贫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科(股)室负责对口帮扶工作,定期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十二条专账管理。
各县(特区、区)扶贫办要设立对口帮扶资金专账,专款专用。
严格实行资金县级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贪污等。
第十三条资金拨付。
(一)市级资金拨付。
对口帮扶项目批复后,由市扶贫办按照7:2:1拨付资金到县。
即第一批按照项目帮扶资金总额的70%拨付,第二批在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县级扶贫办再向市扶贫办申请拨付项目帮扶资金总额的20%,市将预留项目帮扶资金总额的10%作质量保证资金,待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拨付。
从项目批复起,6个月内未启动实施的项目,市级将收回项目资金,另作安排。
(二)县级资金拨付。
县级扶贫办审定项目实施单位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后,向项目实施单位预拨帮扶资金总额的50%的项目启动资金,然后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款、报账。
第十四条公示公告。
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在所在乡(镇)、村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十五条审计监督。
帮扶资金要纳入财政扶贫资金审计范围。
每年进行一次专门审计。
凡发现有转移、挪用、贪污、挤占等现象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章项目的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落实责任制。
项目实施单位要重视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搞好投资、质量、工期“三控制”,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化、规范化。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合同法》。
项目实施单位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要严格执行《合同法》,做到主体明确、职责清楚,认真履约质量时间等保证条款。
工程项目的合同价与中标价必须一致。
第十八条禁止先设计后勘察或不勘察。
项目实施单位
要组织做好地质勘察工作,地勘部门提供的地质、地貌、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设计部门要根据勘察成果进行合理设计。
第十九条招投标制。
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要求,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确定项目建设施工单位。
对项目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可在项目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监督下自行招标。
第二十条检查制度。
各县(特区、区)对项目实施情况每两个月调度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填写《大连市对口帮扶援建项目进度报表》和撰写自查情况报告报市扶贫办。
市扶贫办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检查情况将以书面材料向大连方及省扶贫办报告。
接受大连和省扶贫办的监督管理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护。
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由项目受益群体及相关单位共同负责管护。
第二十二条设立标志牌。
项目竣工后,要在项目建设主体上设立醒目的“大连援建项目”永久性标志牌。
第二十三条项目档案管理。
每个援建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档案。
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下达项目文件;项目设计资料;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大宗物资采购合同或协
议;项目承包合同书;项目工程概、预算书;项目公示公告材料;项目费用支出的决算报表及有效票据;项目检查督促资料(有关图片、文字及音像材料);项目管护措施及制度;项目验收材料。
各县(特区、区)将每年度实施项目的图片、摄像资料制作成光盘报送市扶贫办。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四条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的依据是市、县下达的项目资金文件、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勘察设计资料、招投标资料、工程实施过程监理资料、工程结算报告和竣工报告。
第二十五条验收条件。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下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完成建设任务、有完备的项目资料、有工程结算资料、有工程结算报告和项目竣工报告,有向扶贫部门申请的验收报告。
第二十六条验收权限。
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由县级组织初步验收后,申请市级组织验收。
项目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由县级组织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告市扶贫办,市级组织抽查。
第二十七条验收方法。
按照项目下达文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的有关要求,采取听汇报、查对项目档案资料、察看现场、走访受益群众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
行验收。
项目验收要形成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要符合标准、建设规模要达到要求、资金使用要符合规定才能验收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如与中央、省下达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中央和省的为准。
第三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附件:1、《大连市对口帮扶项目申报书》;
2、《大连市对口帮扶项目申报表》;
3、《大连市对口帮扶项目申请拔款审批表》
4、《大连市对口帮扶项目进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