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法规实务管理考前重点知识点.doc
二建建筑法规实务知识点汇总
二建建筑法规实务知识点汇总
本文旨在汇总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建筑法规实务相关知识点,供考生备考之用。
一、建筑工程基本法律法规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城市规划法》
3.《城市房屋建筑设计规范》
二、施工许可
1.申请材料
2.审批程序
3.办理时间
三、安全生产
1.《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四、质量管理及验收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程序
五、工程招标与合同
1.《招标投标法》
2.《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六、竣工验收与质量保修
1.竣工验收标准及程序
2.质量保修期
七、设备安装
1.《特种设备安全法》
2.设备选型及安装要求
八、环境保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施工期及使用期环境保护措施
九、施工图设计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标准》
2.图纸编制要求及图幅规定
总之,建筑法规实务是二建考试必考内容之一,考生需认真学习,并根据知识点进行系统性备考,以顺利通过考试。
2023年二级建筑师《建筑施工管理实务》要点-看完必过
2023年二级建筑师《建筑施工管理实务》
要点-看完必过
本文档旨在概述2023年二级建筑师考试中《建筑施工管理实
务》科目的重点内容,帮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1. 施工组织管理
- 施工组织设计的原则和内容。
- 施工组织设计的程序和要求。
-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点和注意事项。
2. 施工作业管理
- 施工作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 施工作业管理中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要点。
3. 施工现场管理
- 施工现场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 施工现场规划和布置。
- 施工现场监测与检测。
4. 施工场地、场地设备管理与物料管理
- 施工场地选择和准备工作。
- 施工场地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
- 施工场地设备管理和物料管理。
5. 施工机械与施工工艺
- 常见施工机械的分类和选用原则。
- 常见施工工艺的流程和要点。
以上是《建筑施工管理实务》科目的重点内容,考生在备考阶段应重点关注这些内容,并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总结。
通过深入理解这些要点并灵活运用,考生可以在考试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祝您考试顺利!。
二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复习重点
工作包括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全 员素质以及搞好现场管理等。8.实施质量否决权:为确保工程质量对发现的不合 格产品应不予验收且应严格执行质量否决权。
参考内容
1、下列哪一项不是建筑工程的 组成部分?
A.基础工程
B.主体结构工程
C.装饰装修工程
D.设备安装工程
2、质量控制的内容:人的质量意识及技术水平;材料的质量及性能;机械设 备的产品质量和性能;方法的质量,即方案、工艺的先进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环 境的质量,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质量保证措施(事前控制)
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建立质量责任制,明确质 量保证体系中各级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建立和健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学习 和贯彻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加强人的质量意识教育,强化质量 意识,
2、严格选择材料供应商及合理选择材料:严格选择材料供应商以确保所购 材料的质量;合理选择材料以保证工程质量及降低成本。3.选择合理的机械设备: 合理选择机械设备对提高工程质量及降低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根据工程特 点选择性能好、技术
水平及安全可靠性高的机械设备。4.采用先进的工艺方案:采用先进的工艺 方案可以大幅度提高工程质量及劳动生产率从而降低工程成本。例如采用预应力 张拉工艺可以大幅度提高钢筋混凝土梁板的承载能力从而减少梁板泵送高度及水平距离从而减少劳动强度提高 劳动生产率等。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包括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好现场质量控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妥善处理施工 现场的各种事故和
纠纷等工作。6.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重 复工作和浪费从而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成本。例如先做好基础工程再进行上部结 构施工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停工时间和建筑材料消耗等。7.加强质量管理的基础工 作:质量管理的基础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二建法规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法规部分内容,考生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点,下面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大全。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要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责任、程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主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实施、管理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休假等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法》:主要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及相关纠纷的法律处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主要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检测、验收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安全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方法等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要规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条例》:主要规定了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级建造师《法规、施工管理、实务》考点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
二级法规●二级建造师的执业技术能力(1)了解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2)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专业知识;(3)具有一定的施工管理实践经验和资历,有一定的施工组织能力,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建造师执业范围(1)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2)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3)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依法制定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注册管理:概念:注册建造师: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造师担任)注册申请: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对批准注册的,核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
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
则张某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②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③达到继续教育要求;④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备考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
备考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备考二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点一、文章类型本文将针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进行考前知识点梳理,文章类型为备考指南。
二、知识点梳理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2、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3、建设程序与各阶段审批事项4、工程建设主体相关的法规5、城乡规划法规6、工程勘察设计法规7、工程招投标法规8、工程监理法规9、工程安全生产法规10、工程质量管理法规11、环境保护与节能法规12、劳动合同及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13、工程纠纷处理法规14、法律责任三、知识点拓展在掌握基本知识点的基础上,建议考生适当拓展相关法规的知识,尤其是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
此外,还应关注近年来新出台的工程建设法规,以了解法规的新变化和新趋势。
四、知识点查漏补缺在备考过程中,考生应结合历年真题和模拟题,对知识点进行查漏补缺。
通过做题检验自己的知识掌握程度,并及时补充和强化薄弱环节,以确保在考试中做到游刃有余。
五、语言表达与逻辑条理在撰写考前必背知识点的过程中,建议考生注重语言表达的简洁明了,逻辑清晰有条理。
避免使用过于生僻的词汇和长句子,以免增加阅读难度。
同时,要把握好文章的整体结构,确保思路清晰,让文章更具说服力和可读性。
六、考前复习建议1、制定合理的复习计划:考生应根据考试大纲和自己的时间安排,制定出详细的复习计划,并严格执行。
2、多做模拟题:模拟题是检验知识掌握程度的有效手段,通过做模拟题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及时调整复习策略。
3、注重实践应用: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应用性很强,考生在复习时应注重实践应用,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自己的综合运用能力。
4、提前准备考试物品:在考试前,考生应准备好所需的考试物品,如笔、计算器等,以免在考试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5、调整好心态:考试前,考生应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避免因紧张而影响发挥。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二级建造师考试是建筑行业的重要考试之一,其中《法规》科目是必考科目之一。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本文整理了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必背知识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五个层次。
2、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
4、部门规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
5、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如《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
二、招标投标法1、公开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2、邀请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
3、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等。
4、中标条件: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三、合同法1、合同的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合同的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权利。
四、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质量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
最新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1.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篇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具有权威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任何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这种监督管理。
第二,具有综合性,这种监督管理并不局限于某一个阶段或某一个方面,而是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并适用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2.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篇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
(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具体包括:①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助理质量监督工程师;②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③在方案中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作出实施监督的详细计划安排;④将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3.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篇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系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被检查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来依法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并对委托的政府部门负责。
政府部门主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不进行具体工程质量监督。
4.二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复习要点篇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行业惯例,就工程质量保修事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遵守如下基本程序:1.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2.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法规综合重点资料
2011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重点资料建筑工程技术第一、建筑工程技术要求一、荷载的分类(一)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1.永久作用(永久荷载或恒载):其值不随时间变化;或其变化可以忽略不计2.可变作用(可变荷载或活荷载):3.偶然作用(偶然荷载、特殊荷载):(二)按结构的反应分类1.静态作用或静力作用:不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加速度或所产生的加速度可以忽略不计,。
2.动态作用或动力作用:使结构或结构构件产生不可忽略的加速度,(三)按荷载作面大小分类1.均布面荷载Q建筑物楼面或墙面上分布的荷载,如铺设的木地板、地砖、花岗石、大理石面层等重量引起的荷载。
都将均布面荷载Q的计算,可用材料的重度γ乘以面层材料的厚度d,得出增加的均布面荷载值,Q=γ·d。
二、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必考)1. 二力的平衡条件:两个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作用线相重合。
2. 平面汇交力系的平衡条件:∑X=0,∑Y=0或∑M=0(p2)三、桁架的计算桁架的节点是铰接;每个杆件的轴线是直线并通过铰的中心;荷载及支座反力都做又在节点上。
四、梁截面上的两个内力:1、弯矩M的正负号规定为截面上的弯矩使所取隔离体下侧受拉时为正,反之为负;剪力V的正负号规定表示为截面上的剪力所取隔离体有顺时针方向转动趋势为正号,反之为负。
2、掌握p4图11-6五、结构的功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三性概括为结果的可靠性;极限状态分为:承载力极限状态(强调强度)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强调刚度状态)六、结构杆件的基本受力形式: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材料发生破还时的应力称强度,材料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七、临界力的大小与下列因素有关;1. 压杆的材料:钢柱的P 比木柱大,钢柱的弹性模量E大。
2. 压杆的截面形状和大小:截面大不易失稳,因为管性矩I大3. 压杆的长度L:长度大,P小,易失稳4. 压杆的支撑情况:两端固定(6个反力)与两端铰接(4个反力)的相比两端固定的P大;两端铰接的与一端固定一端自由(3个反力)的比,两端铰接的P大。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
二建《法规》知识点汇总二建考试中的《法规》部分包括了法律、法规、规章、通知、文件等方面的知识点。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的性质和地位-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家制度-国家监察体制和风险防控机制2.《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和目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和应用-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和修订-工程建设标准的检验和评定-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追究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的检测和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奖励和惩罚5.《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招标投标的主体和地位-招标投标的权利和义务-招标投标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6.《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计划生育的主体和权利-计划生育的责任和义务-计划生育违法行为和处罚-计划生育的宣传和监督7.《劳动法》-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报酬的支付和调整-劳动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保护-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8.《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原则和机制-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管理-城市房地产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城市房地产交易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房地产行政监督和市场秩序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二建考试《法规》部分的知识点汇总,考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查阅相关法规、法律和文件,综合掌握相关内容。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重点内容精选归纳复习要点
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重点内容精选归纳复习要点一填空1. 房屋结构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偶然作用。
2. 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均布面荷载、线荷载、集中荷载。
3. 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一般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还要加上力矩的平衡。
4. 结构应具有以下几项功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概括称为结构的可靠性。
5. 结构杆件的基本受力形式按其变形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
6. 构件的跨度:与跨度l的n次方成正比,此因素影响最大。
7. 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
P78.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仅关系到构件的承载力和适用性,而且对结构构件的耐久性有决定性的影响。
9. 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10. 梁的正截面破坏,影响最大的是配筋率。
适筋破坏为塑性破坏;超筋破坏和少筋破坏均为脆性破坏。
11. 梁的斜截面破坏,影响较大的是配箍率。
12. 纵向受力钢筋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两根;当梁宽小于100mm时,可为一根。
13. 由于双向板是在两个方向受弯,受力钢筋应沿两个跨度方向布置。
14.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规定,用验算墙、柱高厚比的方法来进行墙、柱稳定性的验算。
15. 在实际工程中,若墙体的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可以采取增加墙厚或提高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等措施来保证。
16. 规范规定,对于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8m的梁,其支承面下为砖砌体时,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17. 墙体的构造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即伸缩缝、沉降缝和圈梁。
18. 圈梁可以抵抗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内产生的拉应力,同时可以增加房屋结构的整体性,防止因振动(包括地震)产生的不利影响。
19. 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连接;墙与构造柱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
20. 小砌块房屋各楼层均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不得采用槽型小砌块做模;小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网片。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重点归纳
一、法律法规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要内容
1.1 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1.2 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内容要求
1.3 违反规划法规的处罚措施
2.《建筑法》的要点
2.1 建筑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条件
2.2 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
2.3 涉及到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3.《建筑法规及建筑规范》相关知识点
3.1 建筑施工规范中常见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3.2 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及相关规范
二、施工管理相关知识
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点
1.1 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流程
1.2 施工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1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重点控制措施
2.2 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追究
3.材料管理及成本控制
3.1 材料采购、验收及使用过程中需要了解的法规和规范
3.2 成本控制的常用方法和手段
三、工程质量管理
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1.1 建筑工程质量评估的标准和方法
1.2 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
2.质量监督与检测
2.1 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的要点和监督机构的职责
2.2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四、规划和设计
1.城市规划基本原理
1.1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要求和程序
1.2 城市规划的更新和修正流程
2.建筑设计规范及要求
2.1 建筑设计图纸的规范要求
2.2 建筑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程序
以上是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的重点内容归纳,希望对备考的同学有所帮助。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
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202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核心知识点一、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1、主要种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工程款纠纷、质量纠纷、安全纠纷等。
2、法律解决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二、施工合同的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主张解除合同,但是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3、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工作应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该方应当负责将有关工作移交回另一方,并由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三、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1、缔约过失责任: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使合同不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并因此造成另一方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违约责任必须建立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基础上,是对有效合同的违反;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尚未成立时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
四、合同的终止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消;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都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了解合同终止的情形对于施工企业及时处理债权债务关系非常重要。
五、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的特征:违法性、先天性无效、当然性、确定性和终局性。
2、无效合同的种类:内容不合法的合同、形式不合法的合同、主体不合格的合同。
3、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无效合同的后果,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六、代位权与撤销权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在不妨碍债务人的其他权利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其权利的权利。
2、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的行为,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2022年二级建造师实务管理法规重点复习资料背一下包过去年经验
二级建造师考试内容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旳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毕,通过项目筹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目旳费用目旳、进度目旳和质量目旳得以实现。
2.建设工程项目旳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旳决策阶段、实行阶段和使用阶段。
因此可以不单独列为招投标阶段。
项目旳实行阶段包括设计前旳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3. 系统旳目旳决定了系统旳组织,而组织是目旳能否实现旳决定性原因,这是组织论旳一种重要结论。
控制项目目旳旳重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其中组织措施是最重要旳措施.4.组织论是一门学科,它重要研究系统旳组织构造模式,组织分工和工作流程组织,它是与项目管理学有关旳一门非常重要旳基础理论学科。
组织分工反应一种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及各元素旳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
5.管理是由多种环节构成旳过程,即:提出问题,筹划,决策,执行,检查,这些构成管理旳环节就是管理旳职能。
管理职能分工表是用表旳形式反应项目管理班子内部项目经理,各工作部门和各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任务旳项目管理职能分工。
6.工作流程组织包括:管理工作流程组织,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物质流程组织。
7.施工组织设计旳基本内容:工程概况,施工布署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图,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8.动态控制原理将对项目旳目旳进行分解,以确定用于目旳控制旳计划值。
在项目实行过程中对项目目旳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
搜集项目目旳旳实际值;定期进行项目目旳旳计划值和实际值旳比较;通过项目目旳旳计划值和实际值旳比较,如有偏差,则采用纠偏措施进行纠偏;如有必要,进行项目目旳旳调整。
9.项目目旳动态控制旳纠偏措施重要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为防止项目目旳偏离旳发生,还应重视事前旳积极控制,即事前分析也许导致项目目旳偏离旳多种影响原因,并针对这些影响原因采用有效旳防止措施。
一般旳项目控制周期为一种月,对于重要旳项目,控制周期可定为一旬或一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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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必备欢迎下载二建法规、管理、实务考试记忆重点总结法规( 112 条): 1、发明专利权期限是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 年。
2、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 2 年,身体受伤,拒付租金,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寄存财物丢失的,诉讼时效为 1 年,涉外诉讼 4 年。
3、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 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诉讼才可以终止。
5、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两个月以上履行债务时间。
6、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中止施工满一年,核验许可证,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重新办理开工报告。
7、勘察分综合(甲级),行业(甲乙丙级),设计分综合(甲级),行业专业(甲乙丙丁级),监理分综合(不分级)、事务(不分级)、专业级(甲乙2 丙 3)。
8、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 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9、招标人一般在15 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30 日。
10、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签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保证金。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最少 5 个工作日。
1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要在投标文件提交前15 天,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20 天。
14、工程招标代理分为甲、乙( 1 亿)、暂定级(6000 万以下)。
15、从业人员超 300 人,应设专职安全员。
16、特重大30 人以上死亡,或100 人重伤, 1 亿元经济损失,罚200-500 万,重大 10-30 人死亡, 50-100 人重伤, 5000 万到 1 亿损失,罚 50-200 万,较大 3-10 人死亡, 10-50 重伤, 1000 万-5000 万损失,罚20-50 万,一般, 3 人以下, 10 人以下重伤, 1000 万以下损失,罚10-20 万。
17、安全事故发生后应于 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质量事故24 小时内报告。
18、事故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 2 小时。
19、自事故发生之日超 30 日内,伤亡人数有变化的,应补报,道路,火灾事故有变化7 天内上报。
20、事故调查级 60 日内出报告,可延长 60 天,共 120 天。
21、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人民政府收到报告15 日内批复,特重大事故 30 日内批复,延长时间 30 天,从事故调查到处理最长不超过 180 天(半年)。
22、建设单位应自开工报告批准15 日内,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备案。
23、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 15 日前,报备。
24、在建建筑工程和不动产在抵押时才要登记,不动产只有登记了才产生效力,在建船舶可以抵押但是不要登记的。
25、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有可能是集体土地。
26、抵押权对承租人效力只要看谁在先利在谁就行了,比较时间早的就行了,不用看其它的。
2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超5 年,重审。
28、重大环境影响,全面评价,轻度影响,编制报表,很小影响,填报登记表。
29、未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用了的房子,然后出现问题,找承包商(非施工单位,因为有可能是勘察,设计的原因)解决。
30、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试运行 3 个月, 3 个月后进行环保设施验收。
31、环境保护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2、宪法全国人大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季,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省市人大,行政规章国家行政机关。
33、留置权中应把留置物留至少 2 个月,除新鲜易腐的东西外。
34、抵押权行使必须通过法院拍卖,质押,留置权可以不通过法院卖掉。
35、若施工单位有安全隐患(非严重),要求整改即可,不用要求停工。
36、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负总责。
37、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 7 权利(知批拒避赔用教) 3义务(遵规学习报告)。
3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建造师监督。
39、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40、特重事故大国务院,重大省级,较大市级,一般县级进行事故调查。
41、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人从受处罚之日起, 5 年内不得从事该专业。
42、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制定,项目负责人只负责落实(只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其它落实)。
43、垂直运输,安拆工,爆破工,超重信号工,登高加设人员必须有特种作业证。
44、编制专项方案: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吊,脚手架,拆除爆破,其它等,由总工,总监签字。
45、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要专方案,专家论证。
46、意外伤害除现已不强制买,工伤险成了强制除,由施工单位购买。
47、从事施工起重机械定期检验、监督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核准。
48、施工许可证针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针对施工单位。
49、向县级申请施工许可证条件:用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有施工企业,有图纸和技术资料,有质量和安全措施,资金到位( 1 年内 50%,一年以上 30%)。
50、安全许可证向省级申请,央企向国务院申请。
51、安全许可证有效期 3 年,期满前 3 个月延期,延期 3 年,变更企业情况在变更后10 内变更手续。
52、建设单位向县级送审施工图。
53、竣工验收条件:完成合同,完整资料,试验报告,质量合格文件,保修书。
54、总监签字 3 项:专项方案,付工程款,竣工验收。
55、工程质量保修书内容:保修范围,期限,责任。
56、最低保修期限:基础为合理使用年限,防水 5 年,供热冷 2 个采暖,供冷期,电气、排水、安装、装修 2 年。
57、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8、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12,24 个月(不能长于最低保修期 2 年)。
59、发包人不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 天后,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60、质保金扣留 5%。
6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 天内核实,核实后14 天内返还,共28 天。
62、采购方式:建设单位采购,承包商采购,双方约定的供应商供应。
63、工程竣工验收后 5 日内,向安托部门报送质量监督报告。
64、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合格15 日内,报备。
65、产品标识要求:合格证(所有产品必须有的1),中文(千万不要加英文)名称、厂名、厂址(所有产品必须有的2),成分,生产日期,中文(非英文)警示标志。
66、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由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论证,报审定。
67、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进行监督。
68、禁新建排污口: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区。
69、工程开工 15 日前,施工单位向县级办理噪声污染申报。
70、夜间施工,只需要向县级申请证明,并公告即可,不用审核和同意。
71、不符合民用节能强制标准,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均不得颁发工程规划许可证。
72、消防验收,机关受理 10 日内进行消防检查。
73、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证 7 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74、工程中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标准的,建设单位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备案。
75、国家标准是通用的,行业标准是专用的,考试中看通用还是专用对应即可。
76、劳动法规定,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工作,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进下、有毒有害等第四级体力劳动,公司提供保障也不行,规定死了,就是不行。
77、企业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78、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 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79、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80、劳动争议是法定管辖,先仲后裁,商事仲裁是约定管辖,或仲或裁。
8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有效时间为 1 年。
8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5 日内处理, 5 日内将仲裁申请书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 10 日内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开庭前 5 日,通知双方,当事人有理由的可以延期 3 日开庭。
83、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收到裁决书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4、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一次裁决,合议(少数服从多数),强制原则。
8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非签订合同之时起,上班之日算起才对)。
86、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签订用工合同(可以先上班,合同在后)。
87、劳动合同 3 个月到 1 年的,试用1个月, 1年到 3年,试用 2 个月, 3 年以上,试用期 6 个月,以上包括本数。
88、试用期工资为正常工资的 80%。
89、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2 年。
90、劳动者提交 30 天通知辞职,试用期提前 3 天即可。
91、劳动教养不可能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是行政责任。
92、预告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前 30 天通知劳动者本人。
93、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获得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月工资,支付赔偿 3 倍月工资。
94、劳务派遣的劳动合同最签订 2 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9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 日。
96、不受合同法调整(考试中不要选的)的是:婚姻、收养、行政合同、劳动合同、政府合同(因为这些合同不适合合同法,必须强制执行的合同内容,非协商类的)。
97、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还是诺成合同)、借用合同。
98、定金合同、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99、建筑合同是诺成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借款是双务合同。
100、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必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建筑工程签了合同不能马上交付给对方,所以属于诺成合同,定金可以马上交付,所以是实践合同)。
101、要约要内容具体确定,商业广告为要约,要约邀请:招标公告、拍卖公告、一般商业广告、寄送价目表、招股说明,投标是要约,要约是主动,要约邀请是被动。
102、承诺的构成条件:由受要约人发同出,期限内作出,内容与要约的实质性内容一致。
103、合同的形式:口头、书面、其它形式(交易习惯类的)。
104、劳动仲裁应在 45 日内结束,延期不得超过15 日。
逾期未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05、劳动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
106、劳动合同只要不是自愿解除的都要获得赔偿。
10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一种以工作成果为标的的合同。
108、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只要不卖国家限制经营,违法法律的东西就行了。
109、合同的撤销权只能受损害方才能行使。
110、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之日起 1 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在超市购买了假玉)。
111、沉默在合同法中不是代表同意。
112、效力待定:限制民事人不能独立签合同,无权代理合同,超管理(108 条):1、权订立合同,无处分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