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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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一、前言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而岩土工程作为工程勘察领域中的重要专业类别,其甲级业务范围更是涉及到岩土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岩土地质勘察、地基基础勘察、地下水勘察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进行全面评估和探讨。

二、岩土地质勘察1. 岩土地质概述岩土地质是指地球表面之下岩石和土壤的性质和结构。

岩土地质勘察是指对工程建设地点的地质特征、岩土层分布、地下水情况等进行调查和研究的工作。

在甲级岩土工程业务范围内,岩土地质勘察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2. 业务范围要求在岩土地质勘察中,甲级岩土工程应能开展多种地质调查方法,包括现场地质勘察、钻探取样、岩土力学试验等,以便准确评估地质特征,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的地质数据支持。

三、地基基础勘察1. 地基基础工程概述地基基础是指工程建筑物接受和传导荷载的基础部分,地基基础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对工程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在甲级岩土工程业务范围内,地基基础勘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2. 业务范围要求在地基基础勘察中,甲级岩土工程应具备高水平的地基勘察技术和方法,包括地基勘察设计方案、地基承载力计算、地基处理方案等,以确保工程建筑物的地基基础稳定可靠。

四、地下水勘察1. 地下水勘察概述地下水是指地表以下地下岩层中的水,地下水的存在和分布对工程建设产生重要影响。

在甲级岩土工程业务范围内,地下水勘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 业务范围要求在地下水勘察中,甲级岩土工程应具备透水性试验、水文地质勘察、地下水动态观测等方面的技术和能力,以保证对地下水情况的全面了解,为工程建设提供准确的地下水数据支持。

五、总结与回顾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业务范围涵盖了岩土地质勘察、地基基础勘察、地下水勘察等多个方面,在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甲级岩土工程来说,精准的勘察工作不仅需要掌握多种勘察方法和技术,还需要对地质条件和地下水情况有着全面的了解和把握。

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

附件: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一、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地质勘查资质根据地质勘查专业性质及特点分类,按照地质勘查能力水平分级。

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如下:(一)区域地质调查甲、乙二级(二)海洋地质调查甲、乙二级(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乙、丙三级(四)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甲级一级(五)固体矿产勘查甲、乙、丙三级(六)液体矿产勘查(石油、天然气水合物除外)甲、乙、丙三级(七)气体矿产勘查(天然气除外)甲、乙二级(八)地球物理勘查甲、乙、丙三级(九)地球化学勘查甲、乙、丙三级(十)遥感地质勘查甲、乙二级(十一)勘查工程施工甲、乙、丙三级(十二)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甲、乙、丙三级(十三)选冶加工试验甲、乙二级二、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条件及要求(一)勘查技术人员1.本类本专业高、中级技术人员的条件要求见表1。

2.勘查技术人员应是申请人申请时在编或在册的。

在编的,应按申请人上级人事部门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等证明文件认定;在册的,应按申请人人事部门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等证明文件认定。

聘用人员:男性应不大于60周岁;女性应不大于55周岁。

3.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应按有效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认定。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所填专业比较宽或不明确的,应以技术人员现从事的专业工作认定。

4.在核定区域地质调查或固体矿产勘查资质时,若本专业高、中级技术人员分别已占相应级别本专业高、中级技术人员条件要求的60%以上(含60%),其差额部分可分别由矿产地质或区域地质专业的高、中级技术人员补充计算。

(二)勘查仪器设备1.主要地质勘查设备仪器的条件要求见表2。

2.先进勘查设备仪器可以代替表2中所列勘查设备仪器,但须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三)资产总资产、生产性固定资产、净资产或所有者权益的条件要求见表3。

(四)管理水平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质量体系的条件要求见表4。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一)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资质,根据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矿产勘(调)查的批准文件认定。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是自然界中给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一种现象。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地质灾害资质的分类地质灾害资质通常分为以下几类: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主要用于评估特定区域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资质:负责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地质条件进行详细勘查和分析。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工作,制定合理的治理方案。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负责具体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任务。

5、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二、地质灾害资质的申请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资质的单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这些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并且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有一定的技术装备和设备。

这包括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所需的仪器、工具和设备等。

4、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过去承担的相关项目能够证明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水平。

三、资质申请的流程1、准备材料申请单位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如申请书、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装备清单、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

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受理机构。

3、初审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会通知申请单位补充或者修改。

4、专家评审对于通过初审的申请,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专家会对申请单位的技术人员、装备、管理体系、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地质勘查

地质勘查

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
(1)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 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 境地质调查资质。
(2)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 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2022年中国自然资源统计公报》显示,2022年全国地质勘查投入1008.4亿元,其中油气地勘投入822.0亿 元,同比增长2.9%;非油气地勘投入186.4亿元,同中型51处,小型47处。全年批准用海面积19.0万公顷,同比下降16.0%。
截至2014年底,全国能源矿产查明资源储量稳定,页岩气首次探获地质储量。2014年,中国地质勘查投入 1145亿元,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49处。页岩气首次探明地质储量1068亿立方米,石油勘查新增探明地质储量 10.6亿吨,天然气9438亿立方米。
2015年,全国地质勘查投资总额为899.3亿元。其中,油气矿产勘查投资573.2亿元,非油气地质勘查投资 326.
发展概况
地质勘查(3张)在经历了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和2009年初的探底之后,2010年全球矿业产业复苏的速度比预 期增长得更快,尽管此次复苏仍然比较脆弱。
2010年调查的2089家公司的勘探预算总额为112亿美元;若包括铀矿在内,调查的2213家公司的勘探预算总额 为121亿美元。2010年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排名前10位的国家的勘探投资总额占全球总投资的69%,其它113个国 家只占31%。
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 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 级、丙级三级。

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查资质

地质勘察报告1、工程规模:11.4万平方米(一期25000平方米、二期58260平方米、三期30740平方米)2、对投标单位的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授权;(2)、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地质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三年来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无不良业绩;(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及注册岩土工程师并在现场主持勘察工作,在本工程未完成之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1、投标资质:提供以下资料(1)、投标人一般要求: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税务登记证影印件社保登记证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

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特殊要求:投标人提供工程勘察类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影印件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岩石工程师职称,在近三年内应有三个市政道路地质勘查经验,并提供注册岩石工程师证书影印件(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1.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3)投标人必须通过行业或中国地调局质量体量体系认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应具有固体矿产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并在宁夏地区内有同类业绩的勘查单位;(5)具有承担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的经历,并具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6)项目负责人至少有主持完成二项以上大中型矿产勘查工作经历,对地质找矿有较高研究能力,无重大技术和质量事故。

(7)项目主要组成人员具有相应专业的中高级以上职称,并能在投标项目中担任勘查实际工作,人员结构合理,具有完成项目任务的人员配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工程规模: 180000 预计造价(万元): 80.002、投标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为注册岩土工程师;(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实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 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008年3月3日,国务院公布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地质勘查活动管理,严格地质勘查市场准入,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工作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条例》,把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条例》的要求上来。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在2008年7月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的地勘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市(地)、县(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部将择时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质勘查资质管理人员、中央管理的地勘单位有关人员开展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切实做好地质勘查资质受理审批工作(一)总体安排地质勘查资质主要采取集中受理审批的方式进行。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是一种对人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严重威胁的自然灾害。

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地质灾害资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一、地质灾害资质的分类和等级地质灾害资质主要分为危险性评估、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五类。

每类资质又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危险性评估资质主要用于评估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甲级资质单位能够承担各种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丙级资质单位则通常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勘查资质用于对地质灾害的地质条件、形成机制等进行勘查研究。

甲级勘查资质单位具备承担各类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的能力;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丙级资质单位主要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

设计资质是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工作。

甲级设计资质单位能够承担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设计;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单位通常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

施工资质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甲级施工资质单位可以承担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资质单位主要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

监理资质则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甲级监理资质单位能够承担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监理;乙级资质单位可承担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单位主要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

二、地质灾害资质的申请条件申请地质灾害资质的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首先是人员要求。

不同等级和类型的资质对技术人员的数量、专业、职称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甲级危险性评估资质要求技术人员不少于 30 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名;乙级危险性评估资质要求技术人员不少于 20 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 5 名。

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资质标准

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资质标准

一、勘查:(一)甲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三)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2单位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设计:(一)甲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八名;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优良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二)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3近三年内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任务,有良好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三)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十名,其中岩土工程设计、结构设计、工程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三名;3具有与承担小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相适应的设计、测试、制图与文档整理设备。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公司经营范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公司经营范围

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公司经营范围M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本类包括75—78大类。

75 研究与试验发展指为了增加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

即为揭示客观事物本质和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理论和新知识,探索科学发展的应用途径和方法,以及改进生产工艺和技术,所进行的理论研究和试验活动。

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

◆不包括:—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列入7710(技术推广服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的生产活动和新产品的批量生产,列入C(制造业)相关列别中;—与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有关的市场开发、转让、交流、推广,列入77(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名义为研究机构,但实际上主要不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的单位,应按主要活动的性质归入相关的行业类别;—高等院校、政府部门非独立的科研活动,分别列入高等院校和政府机构对应的行业中;—无论何种目的,独立从事的检验、测试及检测等活动,列入76(专业技术服务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751 7510 自然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数学、信息科学与系统科学、力学、物理、天文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研究活动;—中国科学院的活动。

752 7520 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工程和技术科学基础科学、测绘科学技术、材料技术、矿山技术、冶金技术、机械工程技术、动力与电气工程技术、能源科学技术、核科学技术、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化学工程技术、纺织科学技术、食品科学技术、土木建筑工程技术、水利工程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技术、航空航天科学技术、环境科学技术、安全科学技术等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753 7530 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包括:—农学、林学、畜牧和兽医科学、水产学等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5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文盛二○○五年五月二十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保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有效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实施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采取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地质灾害的工程活动。

第三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均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乙级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批和管理。

第五条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和施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业务范围第六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的各等级资质条件如下:(一)甲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五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十名;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优良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大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二)乙级资质1.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2.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五名;3.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五项以上小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4.具有与承担中型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相适应的钻探、物探、测量、测试、计算机等设备。

国土资源部申办勘察资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国土资源部申办勘察资质的相关文件和要求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部组织制定《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现予印发。

国土资源部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地质勘查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对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分类分级,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勘查技术人员主要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

(一)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为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须为全职聘用,且仅受聘于该技术人员所在资质申请单位。

(二)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不大于60周岁,女性年龄不大于55周岁。

(三)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四)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以勘查技术人员的主要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认定。

(五)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只能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六)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可以重复计算。

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不同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的具体标准与条件见附件1。

第三条勘查设备、仪器主要包括种类、数量和技术参数。

(一)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须出具购置发票或调拨单;允许租赁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二)替代规定配备的勘查设备、仪器,应出具相应的说明书等证明材料。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和注册登记条件(试行)地质勘查资质根据地质勘查专业性质分类,按照地质勘 查能力水平要求注册登记。

地质勘查资质专业分类及分级如 下:(三)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甲、乙、丙三级(四) 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甲级一级(五)固体矿产勘查(六) 液体矿产勘查(石油、天然气水合物除外)甲、乙、丙三级(七) 气体矿产勘查(天然气除外)甲、乙二级 (八) 地球物理勘查 (九) 地球化学勘查(一) 区域地质调查甲、乙二级甲、乙二级甲、乙、丙三级 甲、乙、丙三级 甲、乙二级(十)遥感地质勘查(十一)勘查工程施工(十二)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甲、乙、丙三级(十三)选冶加工试验甲、乙二级二、地质勘查资质注册登记条件(一)技术人员数量与素质1 .本类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中级技术人员数量:甲级、乙级、丙级条件要求见附表1。

2.与本类工作相关专业的配套程度:甲级:配套齐全;乙级:基本配套。

3.直接从事本类工作的本专业技术人员占本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甲级、乙级、丙级:2 70%。

4 .技术骨干从事本类工作的年限:甲级:2 10年;乙级:25年;丙级:23年。

5.技术骨干从事本类工作的能力:甲级:承担过复杂地质条件下国家、部(省)或大型以上调查或勘查项目,能够解决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乙级:承担过中等复杂地质条件下部(省)或中型以上调查或勘查项目,能够解决工作中某些重大疑难问题;丙级:承担过一般地质条件下小型以上调查或勘查项目,能够解决工作中某些重大问题。

(二)仪器设备配置程度1 .从事本类工作(调查或勘查等)的仪器设备及车辆或船只:甲级:先进的;乙级:常规的;丙级:基本的。

2.与本类工作(调查或勘查等)相关专业的仪器设备配置程度:甲级:常规的;乙级:基本的。

3.计算机硬件及软件配置程度:甲级、乙级:适用于本类工作(调查或勘查等)的高、中档计算机、配套设备与相适应的专业数据处理软件。

主要仪器设备配置条件要求见附表2。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20号)

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0号现公布《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三月三日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质勘查活动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地质勘查资质证书。

第三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质勘查资质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和专业地质勘查资质。

综合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液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石油),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煤炭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资质。

专业地质勘查资质包括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地球化学勘查资质、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地质钻(坑)探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

第五条区域地质调查资质、海洋地质调查资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资质、气体矿产勘查资质(不含天然气)、航空地质调查资质、遥感地质调查资质和地质实验测试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级;其他地质勘查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行为,都有权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二)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具有资格的勘查技术人员;(三)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勘查设备、仪器;(四)有与所申请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

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试行)(一)区域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区域地质调查,是指在选定地区的范围内,充分研究和应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当代地质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合研究,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基本地质特征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土整治、环境地质、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范围,一般按经纬度进行分幅,或按工作任务要求划分。

按工作的详细程度可分为小比例尺(1:100万,1:50万)区域地质调查、中比例尺(1:25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大比例尺(1:5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二)海洋地质调查本资质规定的海洋地质调查,是指应用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各种手段探测海底地形、地质构造、海底岩石、沉积物及海底矿产所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内容和方法主要有:利用回声测深仪、旁侧声纳和多波束测深仪调查海底地形地貌;用拖网、抓斗以及柱状取样器和海洋钻探等获沉积物和岩石样品;用地层剖面仪,了解水下疏松沉积物分布、厚度及其构造特征;用地震、重力、磁力以及地热等地球物理方法、海上钻探等,探测海底地质构造及矿产资源;在个别地区,通过潜水器、水下电视、照相等方法直接观测海底沉积物及其动态和地貌形态等。

根据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

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在大范围内,采用小比例尺进行上述各项内容的综合调查,以获得较全面的地质、地球物理资料,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是为某一具体目的而进行的调查,如寻找石油及其他矿产或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

(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本资质规定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是指在陆地或海洋以调查评价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寻找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为主要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寻找石油、天然气矿产,发现含油气盆地并查明其石油地质条件、油气田分布、油气储量(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价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 号)的有关规定,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现印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
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地质勘查单位从事地质勘查活动业务范围的管理,维护地质勘查市场秩序,保证地质勘查质量,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取得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地勘单位”)。

第三条地勘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地质勘查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从事相应的地质勘查活动。

地质勘查资质审查内容

地质勘查资质审查内容

地质勘查资质审查内容地质勘查资质审查内容:包括勘查技术人员、勘查设备/仪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其他。

一、勘查技术人员(一)核查人员包括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数量和专业。

1.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是否为申请单位在编或在册的,事业单位的,是否与其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年度在编或在册“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企业单位的,是否与其本年度“单位职工花名册”一致。

2.聘用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是否有聘用合同,聘用期限是否大于申请期限,是否为全职聘用(聘用非本单位人员的,需聘用人员原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所在街道出具待业或失业证明),是否只受聘于申请单位(非重复聘用人员)。

3.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男性年龄是否小于60周岁,女性年龄是否小于55周岁。

4.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是否具有省部级人事部门颁发或认可(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

省部级人事部门批准的厅局级人事部门颁发的,是否有省部级人事部门的批准5.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或批准文件未填写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明确的,是否出具勘查工作经历及业绩等证明材料。

6.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取得多个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证书的,在申请地质勘查资质时,是否只使用其中一个专业。

(二)计算人员审查人员首先分专业核定符合条件的高级、中级勘查技术人员的数量,然后按照申请的资质类别和资质等级依次计算。

同一单位申请多项资质类别时,同一专业的高、中级勘查技术人员允许在下列情况下重复计算。

1.区域地质:可以在区域地质调查中计算;还可以在固体矿产勘查小于40%(不含40%)中重复计算。

2.石油地质:可以在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中计算;还可以在气体矿产勘查中重复计算。

3.煤田地质:可以在固体矿产勘查中计算;还可以在气体矿产勘查中重复计算。

4.盐矿地质:可以在液体矿产勘查中计算;还可以在固体矿产勘查中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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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资质业务范围
(试行)
(一)区域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区域地质调查,是指在选定地区的范畴内,充分研究和应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运用当代地质科学理论和技术方法,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性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其要紧任务是通过地质填图、找矿和综合研究,阐明区域内的岩石、地层、构造、地貌、水文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等差不多地质特点及其相互关系,研究矿产的形成条件和分布规律,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国土整治、环境地质、科学研究和进一步的地质找矿工作,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的范畴,一样按经纬度进行分幅,或按工作任务要求划分。

按工作的详细程度可分为小比例尺(1:100万,1:50万)区域地质调查、中比例尺(1:25万,1:20万)区域地质调查和大比例尺(1:5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二)海洋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海洋地质调查,是指应用地质、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学等各种手段探测海底地势、地质构造、海底岩石、沉积物及海底矿产所进行的地质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内容和方法要紧有:利用回声测深仪、旁侧声纳和多波束测深仪调查海底地势地貌;用拖网、抓斗以及柱状取样器和海洋钻探等获沉积物和岩石样品;用地层剖面仪,了解水下疏松沉积物分布、厚度及其构造特点;用地震、重力、磁力以及地热等地球物理方法、海上钻探等,探测海底地质构造及矿产资源;在个不地区,通过潜水器、水下电视、照相等方法直截了当观测海底沉积物及其动态和地貌形状等。

按照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

综合性海洋地质调查,在大范畴内,采纳小比例尺进行上述各项内容的综合调查,以获得较全面的地质、地球物理资料,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及下一
步工作提供依据。

专门性海洋地质调查,是为某一个体目的而进行的调查,如查找石油及其他矿产或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等。

(三)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是指在陆地或海洋以调查评判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查找及探明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为要紧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查找石油、天然气矿产,发觉含油气盆地并查明其石油地质条件、油气田分布、油气储量(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判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石油、天然气矿产勘查活动分为区域普查、区带详查、圈闭预探和油气藏评判(包括滚动勘探开发)四个时期,或分为区域勘探、圈闭勘探和油气藏评判三个时期。

(四)液体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液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判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查找及探明液体矿产资源(不含石油)为要紧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查找液体矿产(不含石油),发觉液体矿床(不含石油)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判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液体矿产勘查活动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时期。

(五)气体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气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判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查找及探明气体矿产资源(不含天然气)为要紧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查找气体矿产(不含天然气),发觉气体矿床(不含天然气)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判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气体矿产勘查活动可分为普查、详查、勘探三个时期。

(六)固体矿产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固体矿产勘查,是指以调查评判区域矿产资源潜力和查找及探明固体矿产资源为要紧目的的地质勘查活动,包括查找固体矿产,发觉固体矿床并查明其中的矿体分布、矿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开采利
用条件、技术经济与环境地质评判以及应用前景等,满足国家建设或企业需要的全部地质勘查活动。

固体矿产勘查活动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四个时期。

(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工程地质调查、环境地质调查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调查。

水文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而对地下水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水文地质填图、勘查、试验、水质分析和地下水动态长期观测等。

按照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水文地质调查和专门性水文地质调查。

综合性水文地质调查是为把握区域性或地区的水文地质情形,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专门性水文地质调查是为解决生产上某项与地下水有关的实际咨询题而进行的调查,如供水水文地质调查、矿床水文地质调查及土壤改良水文地质调查等。

工程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而对地势、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天然应力状态、水文地质条件、各种自然地质现象、岩土物理力学特点及天然建筑材料等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工程地质填图、工程地质勘查、现场实验、室内分析试验和长期观测等。

按照不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工程地质调查和专门性工程地质调查。

综合性工程地质调查是为把握区域性或地区的工程地质情形,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专门性工程地质调查是为解决生产上某项与工程地质条件有关的实际咨询题而进行的调查,如岩溶工程地质调查、采空区工程地质调查、库区工程地质调查及路基工程地质调查等。

环境地质调查:是指为查明一个地区的环境地质条件而对差不多环境地质条件、环境地质咨询题与地质灾难进行调查研究,并进行相应的分析与评判等及与其有关的各种地质作用所进行的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环境地质填图、环境地质勘查、现场实验、室内分析试验和长期观测等。

按照不
同的目的要求,分为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和专门性环境地质调查。

综合性环境地质调查是为把握区域性或地区的环境地质情形,为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各类建设提供基础资料。

专门性环境地质调查是为某一特定目的或用途,专门针对某一种环境地质咨询题或地质灾难进行的环境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

如都市环境地质调查、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农业区环境地质调查、水库库区环境地质调查、生态环境地质调查等。

(八)地球物理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地球物理勘查,是指以地下物质(岩石或矿体等)的物理性质(密度、磁性、电性、弹性、放射性等)差异所引起的某些物理现象为研究对象,用不同的物理方法和仪器,探测天然或人工地球物理场的变化。

通过对上述变化的分析、研究,推断和讲明地质构造、矿产分布及人为因素在地下所产生的各种情形(古墓、管线、污染范畴等)。

要紧的物探方法有重力勘查、磁法勘查、电法勘查、地震勘查、放射性勘查等。

依据工作空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地面物探、航空物探、海洋物探、地下物探等。

本类不包括航空物探。

(九)地球化学勘查
本资质规定的地球化学勘查,是指以地球化学理论为指导,通过系统测量天然物质(如岩石、疏松覆盖物、水系沉积物、水、生物与空气)中成矿元素和指示元素的含量及其分布特点,研究其分散与变化规律,发觉矿床的地球化学分散晕(专门),据此进行直截了当找矿或辅助地质勘查工作。

地球化学勘查除找矿外,还为基础地质、地球化学、环境地质、污染、农业、畜牧业、地点病等各方面的调查研究提供基础资料。

要紧的化探方法有岩石地球化学勘查、土壤地球化学勘查、水系地球化学勘查、水地球化学勘查、气体地球化学勘查等。

(十)航空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航空地质调查,是指利用以飞机为主的飞行器上装载的专用遥感、物探、化探仪器和定位仪器等组成的系统在航行过程中摄影和探测各种影象、地球物理场、地球化学场的变化,在空中所进行的地质和矿产的综合性探测及调查的方法,要紧包括航空摄影地质、航空地球物理
勘查、航空地球化学勘查及空中地质观测等。

目前,常用的是航空摄影地质、航空地球物理勘查。

(十一)遥感地质调查
本资质规定的遥感地质调查,是指综合应用现代遥感技术,通过对遥感图象、数据进行处理和解译,提取区内的地质、构造、矿产资源和环境等信息的地质调查和资源调查研究工作。

包括区域地质遥感、构造地质遥感、水文地质遥感、工程地质遥感、环境地质遥感、地貌遥感、矿产地质遥感、地热资源遥感、农业地质遥感等。

(十二)地质钻(坑)探
本资质规定的地质钻(坑)探,是指应用现代地质钻探、坑探工程技术,通过钻进、掘进等手段,揭露地表或地下地质现象、矿体赋存特点、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和环境地质条件所进行的工程施工。

(十三)地质实验测试
本资质规定的地质实验测试,是指应用先进分析测试仪器、标准化测试技术、实验装置和试验手段,针对与基础地质科学、矿产资源和地学环境等研究中的科学咨询题,对岩石、矿物、土壤、水、气体和生物等“地质样品”所进行的模拟实验、分析测试和属性鉴定。

按照工作内容与属性及我国进展现状,地质实验测试可分为岩矿鉴定、岩矿测试、岩土试验、和选冶试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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