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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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

视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

视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一、筛查对象本市范围内7岁以下儿童含流动人口;二、筛查内容3岁以内儿童主要进行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3岁以上儿童主要进行儿童视力、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三、筛查机构基本条件一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儿童视力筛查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环境安静;二开展视力筛查的机构至少配备2名经培训合格的儿童保健医师;三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的机构须配备以下筛查设备:1、视力筛查仪屈光筛查设备:主要用于7岁以下儿童屈光异常的筛查;2、国际标准视力表灯:主要用于4岁以上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3、眼位检查设备:遮眼板、聚光手电筒或其它眼位检查设备;四、筛查要求一筛查方式在儿童保健门诊进行筛查,或采用携带筛查仪器到儿童相对集中的医疗机构或幼托机构进行儿童视力筛查;二筛查时间儿童在3岁以前筛查1次,3岁至7岁以内每年筛查1次;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3岁以内者在6个月内进行复筛,年龄在3岁以上者在3个月内进行复筛;三筛查流程1、知情同意;筛查前向儿童家长告之儿童视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局限性,征得儿童家长的同意;2、筛查操作;具体筛查操作方法按每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要求进行;3、结果登记;对每位接受筛查儿童的双眼筛查结果做好登记,签署筛查人员姓名,并将筛查情况在儿童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作简要记录;4、结果告知;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告知监护人筛查结果的方式,同时对筛查结果异常儿童提出医学指导意见;四追访与转诊1、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儿童,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其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筛查机构进行复筛;2、对复筛仍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告知监护人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并作记录;3、不具备确诊和治疗条件的筛查机构,要建立转诊制度,并与具备确诊和治疗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相对固定的转诊协作关系;4、确诊机构须及时将患儿确诊与治疗情况反馈给筛查机构,由筛查机构完成追访工作;五筛查覆盖率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城市达70%以上、农村达60%以上;五、组织管理1、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儿童视力筛查的监督管理;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儿童视力筛查的管理,制订市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儿童视力筛查工作;2、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负责全省儿童视力筛查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市、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地区儿童视力筛查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筛查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3、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的机构必须提供规范服务,制定筛查、追访、转诊、统计汇总及上报等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4、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实行信息逐级上报制度;。

儿童视力筛查技能操作

儿童视力筛查技能操作

儿童视力筛查技能操作包括以下步骤:
1.查对医嘱:洗手戴口罩,备用物、查对、解释、评估病人解释。

2.洗手戴口罩:洗手后戴口罩。

3.准备物品:准备相关的检查设备,如视力表、验光仪等。

4.环境准备:确保检查环境安静、明亮,检查设备摆放合理。

5.解释检查目的和过程:向儿童和家长解释检查的目的和过程,以获得他们的配合和理解。

6.进行检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视力检查,包括裸眼视力检查和矫正视力检查等。

7.记录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关的医疗记录或表格中。

8.给出建议或进行干预:根据检查结果,给出相应的建议或进行必要的干预,如配镜或手术治疗等。

9.整理用物:清理并消毒检查设备,整理用物。

10.洗手脱口罩:洗手并脱下口罩。

在进行儿童视力筛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检查前要确保设备准备齐全,环境适宜。

2.检查时要保持耐心和温和的态度,以获得儿童的信任和配合。

3.检查后要根据检查结果给出相应的建议或进行必要的干预。

4.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

5.如果遇到异常情况或疑似疾病,应及时向专业医生咨询或就诊。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
三、内容与方法
(5)眼位检查(角膜映光加遮盖试验):将手电灯放至儿童眼正前方33cm处,吸引儿童注视光源;用遮眼板分别遮盖儿童的左、右眼,观察眼球有无水平或上下的移动。正常儿童两眼注视光源时,瞳孔中心各有一反光点,分别遮盖左右眼时没有明显的眼球移动。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假性内斜视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2.方法 (1)眼外观:观察眼睑有无缺损、炎症、肿物,眼睫毛内翻,两眼大小是否对称;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物,持续溢泪;角膜是否透明呈圆形;瞳孔是否居中、形圆、两眼对称、黑色外观。
三、内容与方法
(2)光照反应:检查者将手电灯快速移至婴儿眼前照亮瞳孔区,重复多次,两眼分别进行。婴儿出现反射性闭目动作为正常。
六、考核指标
六、考核指标 4~6岁儿童视力检查覆盖率=(该年辖区内接受视力检查的4~6岁儿童人数/该年辖区内4~6岁儿童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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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二)从事眼病筛查及视力评估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眼病筛查和视觉行为评估应当在室内自然光线下进行,检查设备为电源能量充足的聚光手电灯、直径5cm左右的红球、遮眼板。视力检查设备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灯箱。 (四)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进行转诊结局的追访。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三、内容与方法
先天性青光眼
三、内容与方法
(3)巨细胞病毒、风疹病毒、疱疹病毒、梅毒或毒浆体原虫(弓形体)等引起的宫内感染。 (4)颅面形态畸形、大面积颜面血管瘤,或者哭闹时眼球外凸。
三、内容与方法
血管瘤
三、内容与方法
(5)出生难产、器械助产。 (6)眼部持续流泪、有大量分泌物。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一、视力检查的操作流程视力检查是一种常见的眼科检查方法,旨在评估人眼的视力情况。

下面将介绍视力检查的一般操作流程。

1. 病史询问:在进行视力检查之前,医生通常会询问患者的病史,包括是否有近视、远视、散光等眼部问题,以及是否有其他身体疾病或服用药物情况。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进行全面的视力评估。

2. 眼压测量:视力检查通常会从眼压测量开始。

医生会使用一种叫做眼压计的仪器,通过对眼球施加一定的压力,测量眼压的数值。

眼压异常可能是青光眼等眼疾的表现。

3. 眼底检查:眼底检查是视力检查的重要环节之一。

医生会使用专业的眼底镜观察眼底血管、视神经等情况,以评估眼部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这个过程通常需要瞳孔扩张剂的帮助,因此在检查后可能会出现视力模糊的情况。

4. 矫正视力检查:矫正视力检查是通过使用眼镜或隐形眼镜来纠正视力,以评估患者在佩戴矫正器具后的视力情况。

医生会让患者逐一阅读眼前的视力表,以确定其最佳矫正视力。

5. 裸眼视力检查:裸眼视力检查是指患者不佩戴任何矫正器具,直接通过目测来评估其视力情况。

医生会让患者逐一阅读视力表上的字母或符号,以确定其裸眼视力。

6. 近视、远视和散光检查:对于有近视、远视或散光问题的患者,医生会进行进一步的检查。

常见的方法包括使用自动折射仪、放置不同度数的透镜等,以评估患者的屈光度情况。

7. 视野检查:视野检查用于评估患者的中央和外围视野范围。

医生通常会使用计算机化的视野检查仪器,让患者注视屏幕,并按照要求点击或按下按钮。

这个过程需要患者保持专注和配合。

8. 色觉检查:色觉检查用于评估患者的色觉情况。

医生会使用色觉测试图表,让患者辨认不同颜色的符号或图案,以确定其色觉是否正常。

9. 其他辅助检查:根据需要,医生可能会进行其他辅助检查,如眼轴长度测量、眼表曲度测量等,以获取更全面的视力信息。

二、视力检查的注意事项视力检查需要患者积极配合,以下是视力检查的一些注意事项。

医用视力筛查仪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医用视力筛查仪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医用视力筛查仪的标准化操作流程视力是人类最重要的感觉之一,而医用视力筛查仪作为一种常见的检测设备,在医疗机构和眼科诊所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筛查结果准确可靠,严格的操作流程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医用视力筛查仪的标准化操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视力筛查前,操作人员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设备和环境的适应性:1. 检查设备:确认视力筛查仪的状态良好,灯光明亮,屏幕清晰,遮挡物完好。

如有故障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 环境调节:确保测试室的照明充足且均匀,避免反光和噪音干扰。

调整椅子和屏幕的位置以保证受检者的舒适度和视力测量的准确性。

3. 人员培训:操作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了解各项指标的含义和解读方法。

二、身体准备在开始筛查时,操作人员需要确保受检者的身体状态适合进行视力测量:1. 通知受检者:告知受检者要遵循操作人员的指示,保持专注和配合。

2. 眼部检查:检查受检者的眼睛是否有明显的疾病、炎症或其他问题。

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转诊至专科医生。

3. 眼镜使用:询问受检者是否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

如有使用,需要在测量前要求其取下。

三、操作流程1. 校准设备:按照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校准,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

2. 基本信息登记:输入受检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以便后续数据的管理和分析。

3. 初始设定:根据受检者的特点和测试要求,选择合适的测试模式和参数。

常见的测试模式包括远视力测试、近视力测试和散光测试。

4. 测量过程:根据所选测试模式,进行相应的测量。

操作人员要向受检者解释测试的方式和要求,确保其理解并正确执行。

a. 远视力测试:要求受检者站在适当的距离,通过观察屏幕上呈现的视力表进行识别和判断。

b. 近视力测试:要求受检者近距离观察屏幕上的视力表,并正确定位和识别。

c. 散光测试:通过屏幕呈现的特殊图像或形状,让受检者判断图像的变形和清晰度。

5. 结果记录:根据测量结果,将受检者的视力数据记录在相关文件或电子系统中。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一、用物准备:视力表(5m 远视力表1张)、遮挡板(1个)、视标杆(1支)
二、检查距离:5米;
三、检查方法及步骤:
1、嘱患者取站位或坐位,坐于距视力表5米前;
2、先测右眼:用遮挡板遮盖患者左眼,检查者用视标杆自上而下指着视力表的视标,嘱咐患者说出或用手势表示视标开口方向,4秒内说出或指出一个E的开口方向可换下一行,如不能说出或指出则测完整行再换行,逐行检查找出患者的辨认行,能全部看清最小视标的一行其旁的数字即表示该眼的视力;
3、视力不能辨认0.1者,让被检查者逐步走近视力表,直接认出0.1视标为止,根据走近后的距离,按公式V=d/D×0.1计算视力。

其中V为视力,D为正常眼看清该行的距离,d为被检查看清该行的距离,例如3m处才能看清0.1,则视力为3/5×0.1=0.06 备注
4、指数。

走近1m不能辨认0.1者,则改用数手指。

被检者背光而立,指间距离略同指粗。

如能在50cm处能说出指数,则视力指数/50cm。

5、手动。

手指近到眼前5cm分不清者,则改用手在被检查眼前左右摆动,记录能看到的距离,如手动/20cm。

6、光感。

不能看到眼前手动者,在暗室内用烛光或手电筒照射眼睛。

看到光亮为光感,不能看到为无光感。

并要作光定位,眼向前方注视不动,灯光在1m远处,检查几个方向。

同法测左眼。

7、检查完毕后应洗手、整理及记录,测视力顺序先右后左,正常远视力标准为1.0。

视力筛查技术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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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手指检查或实物测定法:适用于不能配 合视力检查的儿童,通过检查者手指或乒 乓球(40mm)、硬币(直径24mm), 进行视力检查。
4. 视野:一般采用对比法结合弧形视野计 检查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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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视力残疾早期干预 确诊为低视力和盲的儿童,除了药物、手术治
疗之外,应及早转介到康复干预机构或在康复 干预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社区家庭早期干预。干 预内容包括光学助视器的验配和应用、人工电 子视觉仪及科学系统的视觉康复训练。
和缺损,瞳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 (2)视力检查:0-3岁儿童应用“儿童发育问
题预警征象”、4-6岁儿童采用视力表进行视 力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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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3月 龄
6月 龄
8月 龄
12月 龄
预警征象
1、对很大声音没有反应 2、不注视人脸,不追视移 动人或物品 3、逗引时不发音或不会笑 4、俯卧时不会抬头
1、发音少,不会笑出声 2、紧握拳不松开 3、不会伸手及抓物 4、不能扶坐
不配合的儿童可选用儿童图形视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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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筛方法 (1)眼外观检查:检查有无眼部结构的畸形
和缺损,瞳孔区发白或眼球震颤等。 (2)视力检查:根据儿童年龄选择相应的视
力评估方法,如光照反射、瞬目反射、红球试 验、眼球追随运动、视力表检查等(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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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岁儿童双眼视力筛查的阳性指标
年龄
0-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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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视力残疾评估
(一)评估机构 1.技术:能独立完成视觉行为观察和视力检
测并矫治,能对其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做出诊 断及鉴别诊断,确定视力残疾级别。 2.设备:白色小球(直径0.32cm)、硬币 (直径24mm)、乒乓球(直径40mm)和黑 布;国际标准视力表或对数视力表、图形视力 表;眼底镜、裂隙灯、视野计等。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1前期准备
(1)检查前患者应穿舒适的宽松衣服,不能戴眼镜或佩戴眼镜饰品。

(2)检查前需洗涤眼睑,以保证术后患者可以顺利恢复视力。

(3)需准备一支光源,以检查患者眼睛的状态。

(4)准备一些小镜片,根据患者眼睛的情况而定。

2检查步骤
(1)检查患者的眼球,查看眼球的颜色、恢复情况、是否有炎症及
其他不良情况,以及是否有异物残留;
(2)将光源对准患者的眼眶,检查眼球内翻情况;
(3)用眼睛查看,确认患者眼睛是否正常;
(4)使用小镜片对患者的眼睛进行细节检查,检查患者眼部各部位
情况;
(5)将患者的眼睛暗室中,使用灯光检查其眼部状况,看是否有缺
损等;
(6)使用调节器对患者进行视力检查,检查患者双眼视力;
(7)做出视力日记,检查不同视物的视力状况。

3后期护理
(1)检查后应及时复合眼睑;
(2)检查后给患者有效眼药水,定期清洗及滴眼;(3)应及时补充水分,每天饮水不少于六八杯;
(4)检查后及时采取应激缓解措施,避免眼睛的疲劳;(5)检查后应定期复查,关注视力情况。

双眼视功能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双眼视功能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双眼视功能检查技术操作规范一、Worth四点试验【适应证】适用于检查单眼抑制和主导眼。

【禁忌证】无。

【操作方法及程序】1.受试者戴红、绿互补眼镜,右眼为红色,左眼为绿色,观察33cm和6m处的四点灯。

2.四点灯一个红色,两个绿色和一个白色。

3.如受试者看到四个灯,说明有双眼单视;若为2红2绿,说明右眼为主导眼;若见3绿1红,说明左眼为主导眼;若仅见2个红灯或3个绿灯,说明有单眼抑制;若见5个灯,说明有斜视及复视。

【注意事项】如果受检者理解能力差,则检查结果不可靠。

二、4 三棱镜试验【适应证】适用于检查中心抑制性暗点,微内斜视。

【禁忌证】无。

【操作方法及程序】1.嘱受检者注视33cm处的点光源,将底向外的4∆三棱镜迅速放置于一眼前,观察双眼的运动情况。

2.正常情况下,当三棱镜底向外放于一眼前时,此眼轻度内转,对侧眼则同时轻度外转(共轭运动),然后再以同样幅度内转(融合运动)。

3.若对侧眼有第一个同向运动而无第二个融合运动,说明对侧眼有黄斑中心凹抑制性暗点存在。

4.若放置4∆三棱镜后双眼均不动,则同侧眼本身有抑制性暗点。

5.把三棱镜放在另一眼上,重复检查一次。

【注意事项】如果患者不能合作,或融合功能差,则会有假阳性结果。

三、红玻璃试验【适应证】对于斜视而无复视者,可发现抑制及抑制深度。

【禁忌证】无。

【操作方法及程序】1.嘱患者注视33cm处光源,询问见到几个光点。

如果只看到一个光点,则在注视眼前逐渐增加红玻璃的密度,直至出现复视,即看到一白一红两个光点为止。

内斜视者有同侧复视,外斜视者有交叉复视。

抑制的深度可用注视眼前红玻璃的密度来表示。

2.斜视者如只见到一个光点,说明有单眼抑制或异常视网膜对应。

鉴别方法:将一底向上6 三棱镜置于斜视眼前,如两光点呈垂直排列,则为异常视网膜对应;如仍只见一个光点,则为单眼抑制。

【注意事项】一般应在暗室或半暗室中检查。

四、Bagolini线状镜检查【适应证】用于检查双眼视功能。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

视力检查操作流程视力检查是一种常见的医学检查方法,用于评估人眼的视觉能力。

下面将详细描述视力检查的操作流程,包括准备工作、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准备工作在进行视力检查之前,需要做一些准备工作,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顺利进行。

1.确定检查的环境:检查环境应该安静、明亮,并且没有干扰因素,例如强光、噪音等。

2.准备检查设备:需要准备好视力检查所需的设备,包括视力表、眼镜架、眼罩等。

3.保持检查设备的清洁:检查设备应该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以避免交叉感染。

4.确定合适的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进行视力检查。

操作流程下面将详细描述视力检查的操作流程,包括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步骤一:了解病史和症状在进行视力检查之前,医生或护士需要了解患者的病史和症状,包括是否有眼部疾病、手术史、近视或远视等情况。

这些信息有助于医生评估患者的眼部健康状况,并制定相应的检查方案。

步骤二:测量裸眼视力裸眼视力是指患者在没有佩戴任何矫正视力的辅助器具(如眼镜或隐形眼镜)的情况下的视力水平。

测量裸眼视力的步骤如下:1.让患者坐在适当的位置上,保持舒适和放松的状态。

2.使用视力表,让患者逐个读取不同大小的字母或符号。

字母或符号的大小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排列,从大到小,以评估患者的视力水平。

3.记录患者能够正确识别的最小字母或符号的大小,以确定患者的裸眼视力。

在测量裸眼视力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视力表应该放置在与患者眼睛相同高度的位置上,以避免因视角变化而影响测量结果。

•患者应该遵循医生或护士的指示,专心地读取视力表上的字母或符号。

•如果患者无法识别最大字母或符号的大小,可以使用手势或其他方式来判断。

步骤三:矫正视力测量矫正视力是指患者在佩戴矫正视力的辅助器具(如眼镜或隐形眼镜)的情况下的视力水平。

矫正视力测量的步骤如下:1.让患者佩戴适当的矫正视力辅助器具,如眼镜或隐形眼镜。

2.使用视力表,让患者逐个读取不同大小的字母或符号,与测量裸眼视力的步骤相同。

新生儿视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视力筛查技术规范

新生儿视力筛查技术规范简介本文档旨在规范新生儿视力筛查技术,以确保对新生儿视力进行准确、及时的筛查。

视力筛查是保障婴幼儿视力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需要遵循一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步骤。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从事新生儿视力筛查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等相关专业人员。

技术要求1. 筛查设备:使用具有准确可靠的新生儿视力筛查功能的设备,确保设备在有效期内并接受定期维护和校准。

2. 筛查时间:新生儿视力筛查应在出生后的第1个月内进行,以尽早发现视力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筛查环境:筛查应在安静、明亮并具备良好光照条件的环境下进行,以确保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4. 筛查方法:采用适合新生儿的合适筛查方法,如使用视力格子或其他专用设备进行观察和记录。

5. 筛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务人员负责进行新生儿视力筛查,确保操作准确、细致和仔细。

6. 筛查结果:将筛查结果准确记录,并根据结果及时向家属进行解释和指导。

7. 筛查记录:对每位接受视力筛查的新生儿进行详细记录,包括个人信息、筛查方法和结果等,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注意事项1. 筛查过程中需与新生儿保持良好的交流和互动,使其感到安全和舒适。

2. 筛查设备应遵循使用说明,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3. 筛查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卫生规范和消毒要求,以确保筛查过程的安全性。

4. 在筛查结果异常或怀疑存在视力问题时,应及时转诊给眼科专家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5. 定期评估和更新新生儿视力筛查技术规范,以保持与最新研究和技术的同步。

结论本文档所述的新生儿视力筛查技术规范旨在确保对新生儿视力进行准确、及时的筛查。

在实施新生儿视力筛查时,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以保障婴幼儿视力健康的发展。

眼科体检操作规程

眼科体检操作规程

眼科体检操作规程眼科体检操作流程一、检查项目:1、视力,2、色觉,3、外眼,4、眼位,5、眼前节:结膜、巩膜、角膜、虹膜、瞳孔、晶状体,6、玻璃体,7、眼底,8、眼压二、操作规程:(一)视力检查:方法:1、按眼科常规,先查右眼后查左眼;距离5米,如用反光镜则为2.5米;被检者双眼应与视力表5.0行等高。

2、视力检查由大视标开始,每个视标辨认时间不应超过5秒,受检者能顺利认出2-3个视标即可指认下一行视标,记录最佳视力。

如在5米处不能辨认4.0行时,被检者应向视力表走近,记录走近距离,对照5分折算表记录。

(二)色觉检查:采用标准色觉检查图谱进行检查。

1、在明亮自然光线下检查,光线不可直接照到图谱上;2、双眼距离图谱60~80cm;3、图谱读出时间应≤10秒。

(三)外眼检查1、眼睑(1)观察双眼裂大小;是否对称;有无睑裂缺损、内眦赘皮、眼睑内翻、外翻以及闭合不全。

(2)观察睑缘表面是否光滑、是否充血、是否附着鳞屑;睫毛是否缺损、其位置与排列方向是否正常、有没有睫毛乱生或倒睫、亦或有双行睫毛等先天异常。

2、结膜(1)检查顺序:依次为上睑结膜→上穹窿部结膜→下睑结膜→下穹窿部结膜→球结膜→半月皱襞。

检查时注意结膜组织结构是否清楚、颜色、透明度,有无干燥、充血、出血、结节、滤泡、、色素沉着、肿块、瘢痕以及肉芽组织增生,结膜囊的深浅,有无睑球粘连、异物等。

(2)检查方法:睑结膜检查方法:检查上睑结膜嘱被检者放松眼睑,向下方注视,将食指放在眉下上半部睑板皮肤处,拇指放在睑缘上方,轻轻捏住眼睑皮肤,拇指向上,食指向下将睑板上缘向下压便可翻转,使上睑结膜暴露。

检查下睑结膜时,只需将下睑向下方牵拉嘱被检者向上注视既可充裕暴露(如有角膜溃疡或角膜软化症及疑有眼外伤者勿强行翻转眼睑做检查,以免发生角膜穿孔)。

球结膜检查方法:球结膜暴露较容易,以拇指和食指将上下睑分开,嘱患者向各方向注视转动眼球即可充分暴露整个眼球,检查时切忌压迫眼球。

医院眼科视力筛查规章制度

医院眼科视力筛查规章制度

医院眼科视力筛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眼科视力筛查服务,保障患者视力健康,依法保护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眼科视力筛查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眼科视力筛查是指通过眼科医生进行眼睛视力检查,以对疾病进行初步鉴定、评估和筛查的一项服务。

第四条医院眼科视力筛查服务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眼科医生对患者进行视力筛查,及时发现和诊断眼科疾病,提供有效的治疗方案,保障患者眼部健康。

第五条医院眼科视力筛查服务应遵守医学伦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及时。

第二章眼科视力筛查的流程第六条患者来院就诊后,应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报到登记,并填写相关的病史资料。

第七条工作人员应根据患者的报到登记信息,及时安排患者进行眼科视力筛查。

第八条患者到达眼科诊室后,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确定患者身份,避免发生错误。

第九条眼科医生应按照标准的操作流程,对患者进行眼科视力筛查。

包括裸眼视力检查、眼压检查、眼底检查等。

第十条眼科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眼睛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准确的诊断和评估。

第十一条对于检查结果异常的患者,眼科医生应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提供治疗方案,并建议患者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

第三章工作人员的职责第十二条眼科医生应具备专业的眼科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眼科视力筛查服务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维护医院的声誉,保护患者权益。

第十四条工作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操作流程,细心操作,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医院眼科视力筛查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服务的质量。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十六条患者有权了解并选择自己的诊疗方案,医院应尊重患者的意愿,保障患者的知情权。

第十七条医院应提供真实、详尽的信息给患者,包括检查项目、费用标准、治疗方案等,保证服务的透明性。

第十八条患者有权隐私保护,医院应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眼科检查操作规范与评分标准

眼科检查操作规范与评分标准

眼科检查操作规范与评分标准1. 操作规范- 检查前准备:- 事先确认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作;- 确保检查室环境整洁、安全;- 向患者简要解释检查过程和可能的不适感。

- 检查步骤:1. 记录患者的身份信息和主要症状;2. 使用洁净的手套和消毒剂清洁双手;3. 实施以下必要的眼科检查:- 视力检查:使用标准视力表检测患者的远、近视力;- 眼压检查:使用合适的仪器测量患者的眼压;- 眼底检查:使用专业的设备仔细观察患者的眼底情况;- 眼部功能检查:运用相关设备检查患者的眼球运动、对焦能力等。

4. 根据所使用的检查工具,进行适当的校准和调节;5. 在整个检查过程中,与患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6. 结束检查后,向患者说明检查结果,并根据需要提供建议和治疗方案。

- 检查室维护:- 定期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常规消毒和清洁检查室。

2.评分标准- 视力检查评分标准:- 5分:视力正常;- 4分:轻微视力问题;- 3分:视力问题需要佩戴矫正眼镜;- 2分:中度视力问题,需进行治疗;- 1分:严重视力问题,需紧急治疗。

- 眼压检查评分标准:- 5分:眼压正常;- 4分:轻度眼压升高;- 3分:中度眼压升高;- 2分:高度眼压升高,需跟进观察;- 1分:眼压严重升高,需紧急处理。

- 眼底检查评分标准:- 5分:眼底正常;- 4分:轻微视网膜异常;- 3分:中度视网膜疾病;- 2分:视网膜疾病需进行治疗;- 1分:视网膜严重疾病,需紧急处理。

- 眼部功能检查评分标准:- 5分:眼部功能正常;- 4分:轻度眼部功能问题;- 3分:中度眼部功能问题;- 2分:眼部功能问题需跟进观察;- 1分:眼部功能严重问题,需紧急处理。

以上为眼科检查操作规范与评分标准,旨在提供一种清晰、统一的操作流程和评估参考,确保眼科检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请所有从事眼科检查的医务人员遵守相关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评分。

视力筛查操作规范程序

视力筛查操作规范程序

视力筛查操作规范程序一、视力筛查仪使用步骤:1、按任意键开机。

2、让患者坐好,便于测量前的调节.3、按“儿童/成人”转换按钮,听到“哔”声后选择适当的校准方式。

4、保持仪器透视窗高度和患者的一致且相距35cm时,启动“GO"键,让被测者注视闪烁绿灯中的红灯。

5、距离适当时,透过观察孔,调整十字准线在患者右眼瞳孔中的位置,仪器开始读取数据时,会在几声低音“哔”后发出高音的鸣叫声。

●右眼检测完成后,会发出“tah—dah"声。

(1秒钟后,测试会自动重新开始,无需按任何键。

)●将仪器对准左眼,调整十字准线在患者左眼瞳孔中的位置,重复上述操作。

6、仪器发出“tah-dah”声,测试结束。

二、测量结果的判读:数据可靠性,即多次测得的有效读数和其一致性.级别范围1-9级,级别越高,测得的数据可靠性越高.1、≥6,可以记录测量结果。

2、=5,可靠性不高,建议重新测量。

3、4≤,请重新进行测量。

S代表球形屈光度C代表柱形屈光度A+9.99 或者 -9。

99 表明测得的结果超过了仪器的测量范围。

三、仪器日常保养及维护1、充电:充满电的电池可以持续使用大约3小时。

充电时,确保仪器和座充完全接触。

电量还有15分钟使用时间时,低电量指示灯开始在屏幕上闪烁,低电量指示灯持续亮时更换电池。

同时按3个按钮,仪器自动关机,节约电量。

2、插入电池:按照提示方向正确插入电池。

3、锁定电池盒盖4、开机:按“GO”键机,显示屏往往会显示上一次测量的数据.5、故障及排除:确认仪器是否正常运行.6、儿童/成人模式切换:按模式切换键选择测试模式。

7、调节仪器并测试8、取出电池9、仪器玻璃窗擦拭:用软布清洁玻璃窗保持视、目镜的清洁。

10、把手的清洁:使用软布定期清洁仪器把手.11、支架的清洁:同上.四、仪器使用记录根据使用情况填写《Suresight—2视力筛查仪使用日志及保养维修记录》表格。

近视力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近视力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近视力检查技术操作规范一、前期准备1.检查设备要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2.检查人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近视力检查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巧。

3.检查室应保持明亮、整洁,避免杂物堆放,并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4.准备好所需的检查器械和材料,如视力表、覆盖眼镜、插板等。

二、接待和询问1.对患者进行病史询问,了解患者的个人情况和近视的症状。

2.对患者进行初步常规检查,如测量视力、验光、眼底检查等,以了解患者的基本眼部状况。

3.向患者解释检查的目的和过程,回答其疑问,并取得其同意。

三、检查步骤1.首先,患者应坐在合适高度的座椅上,保持舒适的姿势。

2.使用视力表进行静态视力检查,要根据患者的需求选择合适的视力表,并根据标准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进行动态视力检查,要求患者迅速准确地辨认出视力表上的字符或图形。

4.进行散瞳检查,根据患者的年龄和病情选择合适的散瞳药物,并嘱咐患者如何正确使用。

5.散瞳后进行屈光度检查,通过不同度数的凸透镜逐渐加深度数,以确定患者的屈光度,并记录下来。

6.进行调节检查,通过不同度数的凹透镜逐渐加深焦点,以判断患者的眼调节能力。

四、检查记录1.将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史、检查结果等记录在病历中。

2.检查结果应清晰、准确,并注明所使用的器械和药物。

五、检查后处理2.记录和报告检查结果,交由医生进行进一步分析和诊断。

3.整理和归档相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六、注意事项1.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卫生与消毒,保证器械和环境的清洁。

2.检查过程应细致、耐心,不可急于求成,以避免误诊和漏诊。

3.检查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医德,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4.对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取得其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进行适当的解释和告知。

视力测量标准操作步骤

视力测量标准操作步骤

视力测量标准操作步骤视力测量是评估人们视觉功能的重要方法,准确的视力测量对于发现和诊断视力问题至关重要。

以下是视力测量标准操作步骤,旨在提供一种规范化的测量流程。

1. 准备工作1.1 环境布置- 确保测光室或检查室的照明充足且均匀,避免强烈的直射光线。

- 调整室内温度,保持舒适,以便被测者放松。

- 准备视力表、视力表架、视力表专用灯具、检查镜、放大镜等器材。

1.2 被测者准备- 请被测者坐在合适的检查椅上,保持舒适并放松。

- 确保被测者佩戴的眼镜或隐形眼镜适合视力测量。

- 向被测者解释视力测量的过程和需要配合的事项。

2. 视力测量2.1 初步检查- 使用裂隙灯检查被测者的眼睛前部结构,如角膜、瞳孔、晶状体等。

- 评估被测者的视力是否有异常,如斜视、眼球震颤等。

2.2 视力表的使用- 选择适当的视力表,根据被测者的年龄和视力水平选择合适的视标大小。

- 将视力表放置在被测者视线水平处,距离被测者眼睛约5米。

- 让被测者注视视力表,同时遮盖非测试眼。

2.3 视力测量- 要求被测者识别视力表上的字母或数字,记录被测者能识别的最小视标大小。

- 测量双眼,确保每只眼的视力都被准确记录。

- 如果被测者佩戴眼镜,记录其眼镜矫正后的视力。

2.4 精确度评估- 根据被测者识别的正确率,评估其视力的精确度。

- 如果需要,使用不同的视力表或视标大小进行重复测量,以提高准确性。

3. 结果记录与报告3.1 记录数据- 使用视力记录表记录被测者的姓名、年龄、测量日期等信息。

- 记录双眼视力测量结果,包括裸眼视力、矫正视力等。

3.2 结果分析- 根据视力测量结果,分析被测者的视力状况。

- 如果发现视力问题,建议进一步的检查或治疗。

3.3 视力报告- 准备视力测量报告,包括被测者的基本信息、视力测量结果、建议等。

- 将报告提供给被测者,并根据需要转交给医生或相关工作人员。

4. 结束与整理- 感谢被测者的配合,解答其疑问。

- 整理检查室,收起器材,确保环境整洁。

视力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视力检查技术操作规范

视力检查技术操作规范第一节远视力检查【适应证】1.眼科就诊及其他科室要求会诊的患者。

2.健康体检者。

【禁忌证】1.全身状况不允许检查者。

2.因精神或智力状态不能配合检查者。

【操作方法及程序】1.可选用对数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ETDRS (早期治疗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研究)视力表。

前两种视力表的检查距离为5m,后者的检查距离是4m。

视力表的1.0一行应与被检眼同高。

视力表的照明应均匀,无眩光,可采用自然照明。

如用人工照明,照明强度为300-500lux。

2.两眼分别检查,常规先查右眼,后查左眼。

检查时用挡眼板遮盖非受检眼。

如受检者戴镜,应先查裸眼视力,再查戴镜视力。

3.下面以国际标准视力表为例叙述远视力检查方法。

该表分12行,能看清第1行者视力为0.1,第10行为1.0,第12行为1.5。

若能辨认第8行全部视标,同时辨认第9行半数以下视标时则记0.8+;如能辨认第8行全部视标,同时辨认第9行半数以上视标时则记0.9-。

4.如被检者不能辨认表上最大视标时,可嘱被检者向视力表靠近,直至看清第1行视标(0.1),记录的视力为:01×被检者与视力表的距离(m)/5,例如在2m处能看清0.1,视力为0.1×2/5=0.0405.如在1m处不能辨认最大视标,则检查数指(counting finger,CF)。

嘱受检者背光而坐,检查者伸手指让被检者辨认手指数目,记录其能辨认指数的最远距离,如数指/30cm 或CF/30cm。

如果在眼前5 cm处仍不能辨认指数,则检查者在受试前摆手,记录能辨认手动(hand motions, HM)的最远距离,如手动/30cm或HM/30cm。

6.对只能辨认指数或手动的受检者,应在暗室中进一步检查光感(light per-ception, IT)及光定位(lightprojection)。

检查光感时,将患者一眼完全遮盖,检查者一手持烛光放在被检眼前5m处开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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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筛查技术操作规范一、筛查对象
本市范围内7岁以下儿童(含流动人口)。

二、筛查内容
3岁以内儿童主要进行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3岁以上儿童主要进行儿童视力、屈光和眼位异常的筛查。

三、筛查机构基本条件
(一)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的医疗保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儿童视力筛查室,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环境安静。

(二)开展视力筛查的机构至少配备2名经培训合格的儿童保健医师。

(三)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的机构须配备以下筛查设备:
1、视力筛查仪(屈光筛查设备):主要用于7岁以下儿童屈光异常的筛查。

2、国际标准视力表灯:主要用于4岁以上儿童视力异常的筛查。

3、眼位检查设备:遮眼板、聚光手电筒或其它眼位检查设备。

四、筛查要求
(一)筛查方式
在儿童保健门诊进行筛查,或采用携带筛查仪器到儿童相对集中的医疗机构或幼托机构进行儿童视力筛查。

(二)筛查时间
次。

1岁以内每年筛查7岁至3次,1岁以前筛查3儿童在
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年龄在3岁以内者在6个月内进行复筛,年龄在3岁以上者在3个月内进行复筛。

(三)筛查流程
1、知情同意。

筛查前向儿童家长告之儿童视力筛查的重要性和局限性,征得儿童家长的同意。

2、筛查操作。

具体筛查操作方法按每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要求进行。

3、结果登记。

对每位接受筛查儿童的双眼筛查结果做好登记,签署筛查人员姓名,并将筛查情况在儿童系统管理登记本上作简要记录。

4、结果告知。

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告知监护人筛查结果的方式,同时对筛查结果异常儿童提出医学指导意见。

(四)追访与转诊
1、对筛查未通过或可疑的儿童,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其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筛查机构进行复筛。

2、对复筛仍未通过或可疑的患儿,告知监护人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和治疗,并作记录。

3、不具备确诊和治疗条件的筛查机构,要建立转诊制度,并与具备确诊和治疗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建立相对固定的转诊协作关系。

4、确诊机构须及时将患儿确诊与治疗情况反馈给筛查机构,由筛查机构完成追访工作。

(五)筛查覆盖率
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城市达70%以上、农村达60%以上。

五、组织管理
1、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儿童视力筛查的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卫生行政
部门负责本地区儿童视力筛查的管理,制订市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儿童视力筛查工作。

2、省妇幼卫生保健中心负责全省儿童视力筛查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市、县(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本地区儿童视力筛查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以及筛查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3、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的机构必须提供规范服务,制定筛查、追访、转诊、统计汇总及上报等工作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规程,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完成指令性工作任务。

、儿童视力筛查工作实行信息逐级上报制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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