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本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确保产品标识的真实、准确、清晰、易于识别,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的标识管理。
三、产品标识的内容(一)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使用中文,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准确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和用途。
(二)产品规格型号应清晰标明产品的规格型号,以便消费者选择和使用。
(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应采用清晰、不易擦除的方式标注,保质期应明确标注在产品包装上。
(四)生产批次对于需要追溯的产品,应标注生产批次,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及时召回和处理。
(五)成分或配料表对于食品、化妆品等产品,应如实标注成分或配料表,按照含量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六)执行标准应标注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七)质量等级对于有质量等级划分的产品,应明确标注其质量等级。
(八)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应标注本公司的名称、地址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消费者在需要时能够与我们取得联系。
(九)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对于需要特殊使用方法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应标注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
(十)认证标志如果产品获得了相关的认证,如质量认证、环保认证等,应标注相应的认证标志。
四、产品标识的标注要求(一)标识的位置产品标识应标注在产品的显著位置,易于消费者查看和识别。
对于包装较小的产品,标识可以标注在包装的标签上或产品说明书上。
(二)标识的清晰性标识的文字、图形应清晰、完整,不得模糊不清、残缺不全。
标识的颜色应与背景色对比明显,易于辨认。
(三)标识的牢固性标识应牢固地附着在产品或包装上,不得轻易脱落或损坏。
在产品的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标识应保持完好无损。
(四)标识的准确性标识的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标注或误导消费者。
标识的内容应与产品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夸大或缩小产品的性能、用途等。
产品标识标注
定量包装的净含量:指去除包装容器和 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物的实际质量、体 积、长度。
定量包装在其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正确、 清晰的标注净含量。净含量有中文、数 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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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保证产品内在质量 P26 不存在不合理危险,符合保障人身、财
产安全的国标、行标要求; 具备产品应有的使用性质; 符合明示承诺的产品质量担保。 2、生产的产品依法标注产品标识;P27 3、特殊产品包装;P28 4、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P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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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厂名、厂址(规定第9条)
第九条 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 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 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 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 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 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 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暂条例》 予以确定。
(5)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 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6)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 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 产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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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特殊包装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
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 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 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 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 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 明储运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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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产品标识
产品代号标识
产品代号标识
安尔乐:(卫生巾、护垫)
a:A、安尔乐B、安尔乐纸盒C、安尔乐经济装
E、立体防侧漏隔边
F、立体防侧漏隔边经济装
L、安尔乐搞菌卫生巾
b:8、无纺布9、干爽网面99、柔爽网面
c:1、标准日用2、标准夜用3、薄型日用4、薄型夜用
5、超薄日用
6、超薄夜用
7、护垫药物型
8、大尾翼
9、护垫清香型0、护垫普通
d:片数
安乐:
A L 1 1 16
a b c d
a:AL安乐卫生巾ALQ全周封ALS护翼
b:1、230日用2、260夜用5、250、260 7、270
c:1、直条2、药物3、清爽4、护翼
d:片数
尿裤(包含尿片):
1——豪华型成人尿裤5——婴儿尿片
2——普通型成人尿裤7——简装型婴儿尿裤
3——成人尿片8——普通型婴儿尿裤
4——成人卫生垫9——豪华型婴儿尿裤。
对产品进行标识的方法
对产品进行标识的方法
对产品进行标识的方法有多种,取决于产品的种类和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产品标识方法:
1. 商标:商标是一种法律保护的标识,用于识别并区分同一类产品或服务的来源。
商标通常是文字、图像、符号或其组合,以形成独特的标识。
商标可以注册并受到法律保护,以防止他人非法使用。
2. 标签:产品标签通常以贴纸、标牌或印刷的形式附在产品上。
标签可以包含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成分、使用说明、安全警示等信息。
3. 包装:产品的包装也可以作为标识的一部分。
包装可以通过颜色、形状、材料、标识和文案等来识别和区分产品。
包装还可以传达产品的品牌声誉、价值主张和故事。
4. 序列号:某些产品可能使用唯一的序列号或产品号码来标识和追踪。
序列号可以用于产品的批次管理、库存控制、质量追踪和售后服务等。
5. 条形码和QR码:条形码和QR码是一种数字化的产品标识方法。
它们通过编码产品信息,使得在销售、库存管理和物流运输过程中更加高效和准确。
6. 防伪标识:对于高价值或易受伪造的产品,防伪标识可以用于验证产品的真
实性和追踪。
例如,防伪标签、防伪封条、防伪包装等。
以上仅是产品标识的一些常见方法,具体的标识方法应根据产品性质、市场需求和法律要求进行选择和设计。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
产品标签标识规定产品标识是指在产品或包装上标示的信息和内容,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
为了规范产品标识,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权益,制定了《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等表示,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限期使用的产品,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或使用常用名称或俗名。
如果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符合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十七条规定,对于性能、结构复杂且不易安装使用的产品,必须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提供详细的安装、维护和使用说明。
第十八条规定,生产者标注的产品产地必须是真实的,并按照行政区划的地域概念进行标注。
如果产品在异地进行辅助性加工,则应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产地。
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产品产地有特别规定,则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规定,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在该种产品上标注认证标志。
第二十条规定,获得国家认可的名优称号或名优标志的产品可以标注该称号或标志。
在标注时,必须明确标明获得时间和有效期间。
第二十一条规定,产品标识中的产品条码必须是有效的。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按照合同特制的不直接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可以按照合同要求标注。
第二十三条规定,销售者销售的商品的标识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名称和地址;不得伪造产品的产地、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不得伪造或冒用生产许可证标志、产品条码和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以及其他质量证明。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产品标识的管理,保障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产品标识的品质和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生产的产品,对于公司产品标识的设计、使用、变更都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产品标识的定义产品标识是指代表公司产品身份和品牌形象的符号、标志或标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商标、包装标识、质量合格证书等。
四、产品标识的设计1. 产品标识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遵循产品本身的特点和公司品牌形象,确保与产品的质量和技术要求相一致。
2. 产品标识的设计要求便于识别、易于理解、美观大方,能够吸引消费者的目光,从而起到宣传品牌的作用。
3. 产品标识的设计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评审和审批,确保符合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定位要求。
五、产品标识的使用1. 公司生产的产品标识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的实际情况,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随意更改。
2. 产品标识应当与产品一一对应,不得混用或误用,以免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困扰。
3. 产品标识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符合产品标识的设计和使用规范。
4. 产品标识的使用在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方面都应准确无误地体现。
六、产品标识的变更1. 产品标识的变更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产品标识的设计变更、内容变更等都需经过审批程序。
2. 产品标识的变更必须有明确的理由和依据,不得擅自更改,以免对产品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3. 产品标识的变更后,需要对产品进行重新包装、标识更正等工作,确保变更后的产品标识准确无误。
七、产品标识的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产品标识管理制度,明确产品标识的设计、使用、变更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管理程序。
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产品标识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产品标识存在的问题和漏洞,确保产品标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产品标识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产品标识管理的重视和认识,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够做到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
产品标识应包含哪些内容
产品标识应包含哪些内容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产品标识应包含哪些内容对于一款正规渠道上市的产品,不论是国产的还是进口的,根据国家《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的规定,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包含:合格证,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保质期,警示标志,注册商标,专利商品的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安全认证或合格认证标志,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等内容。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仔细查看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可避免上当受骗,买回假冒伪劣产品。
今就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应包含的内容及标注要求,介绍如下: 1.检验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是生产者为表示出厂的产品质量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签字、标签、印章等。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合格证书、检验合格印章和检验工序编号印签。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只能在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上使用,未经检验的产品以及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使用。
流通领域出现没有合格证的产品,可能2个原因:一是企业违背了质量法,将未经检验的产品流入市场;另一个是检验不合格的残次品流入了市场。
一般情况下,性能、结构复杂的产品,大件耐用消费品和高档高价值的产品都采用合格证书。
如冰箱、彩电、洗衣机、珠宝首饰、计算机、汽车等产品。
日用消费品则使用合格标签,如,服装、鞋、食品等产品。
为了方便生产者标注,有些产品可以在标签、说明书、包装物上印制“合格”二字。
如,化妆品、保健品、药品等。
2.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
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也必须有中文标志,这是产品标识必须具备的第二项内容。
标明产品的名称时应准确、清晰,不能含糊不清,使人误解。
如自行车,不能含糊为车,食用酒精不能仅写成酒精,否则将给购买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产品标识作业指导书
产品标识作业指导书1. 简介产品标识是一种在市场中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不同产品的重要工具。
它可以通过标识产品的名称、商标、包装、条形码和其他可识别的信息来帮助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
本指导书旨在帮助您了解产品标识的意义,以及如何为您的产品创建一个有效的标识。
2. 为什么需要产品标识产品标识不仅仅是一个品牌的象征,更是一种传达信息和建立信任的工具。
以下是一些需要产品标识的原因:2.1 识别和区分:市场上存在大量的竞争产品,消费者需要明确识别不同产品的品牌和特征,以便作出最佳的购买决策。
2.2 建立品牌:产品标识是品牌塑造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过标识产品独特的品牌元素,可以树立品牌形象,增加品牌价值。
2.3 提供信息:产品标识不仅仅是为了品牌的宣传,还包含了关于产品性能、成分、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
3. 如何创建一个有效的产品标识下面是一些创建有效产品标识的指导原则:3.1 明确品牌核心价值:产品标识应该反映品牌的核心价值和个性,以帮助消费者辨识和记忆品牌。
3.2 简洁明了:产品标识应该简洁、清晰,易于识别和理解。
避免使用过多的文字和图像,以免混淆消费者的视线。
3.3 与目标市场相符:了解目标市场的喜好和需求,并确保产品标识与目标市场的品味和文化相符。
3.4 一致性:在所有的产品标识和品牌元素中保持一致性,以建立品牌的统一形象,并提高品牌的市场认知度。
3.5 可印刷性:考虑到产品标识的实际应用,确保标识在不同材质上都能清晰显示和印刷。
4. 产品标识的要素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产品标识要素:4.1 商标和标识:商标是产品标识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它是用于标识和识别特定品牌的独特标志。
4.2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该与品牌相关,简明扼要,易于记忆和发音。
4.3 包装设计:包装设计是产品标识的扩展,它的颜色、形状、材质和图案都应该与品牌形象保持一致。
4.4 标识语:标识语是品牌宣传和推广的重要元素之一,它应该能够生动地表达品牌的特点和价值。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管理规定一、概述产品标识是指用以标识和识别产品的标志、商标、文字、图案等信息。
为了保证产品标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提高产品的品质和形象,特制定本产品标识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对于产品标识的管理和使用。
三、产品标识的定义1. 标识:指用以标明产品身份或者产品特征的标志。
可以是文字、图形、符号或者组合。
2. 商标:指注册在国家商标管理部门的标志,具有独立于企业的法定使用权。
3. 文字:指产品名称、规格、成分、用途、注意事项等文字信息。
4. 图案:指产品外观图案、装饰图案等。
四、产品标识的管理责任和流程1. 产品标识的管理责任属于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由专门的标识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
2. 产品标识管理流程如下:2.1 新产品开发阶段,由研发部门提出产品标识需求,并提交给标识管理团队;2.2 标识管理团队根据需求进行标识设计,提供初步设计方案;2.3 设计方案经过公司内部审核后,由标识管理团队进行调整和修改;2.4 最终确定的标识方案由标识管理团队进行出版、印刷和制作;2.5 协调产品开发、生产和营销部门,确保产品标识的正确、一致和及时应用。
五、产品标识的设计规范1. 产品标识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1 简洁明了,突出产品特点和企业形象;1.2 配色协调,符合视觉美感;1.3 字体清晰、易读,不得使用模糊不清或过于艺术化的字体;1.4 图案设计要符合产品特征和市场需求。
2. 设计人员应具备专业的设计能力和创意思维,能够深入了解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并根据需求进行设计。
六、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1. 产品标识的使用范围和方式应明确规定,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2. 产品标识的使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2.1 标识使用授权:由标识管理团队负责发放和管理标识使用授权,确保标识的合法使用;2.2 标识应用监测:标识管理团队对产品标识的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标识的正确使用和效果;2.3 标识更新和升级: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形象调整,对产品标识进行及时更新和升级。
各国产品认证标志大全图案
附录A: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样式) 1、标志图案2、图案尺寸注:a为大于10mm的整数尺寸.3、图案说明“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由“energy”的第一个字母“e”构成一圆形图案,中间包含了一个变形的汉字“节",寓意为节能。
缺口的外圆又构成“CHINA”的第一字母“C",“节"的上半部简化成一段古长城的形状,与下半部构成一个烽火台的图案一起,象征着中国。
“节"的下半部又是“能”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N"。
整个图案中包含了中英文,以利于与国际接轨.整体图案为蓝色,象征着人类通过节能活动还天空和海洋于蓝色。
德国及欧洲工业产品认证标志图形名称用途CE标志欧洲通用标志工业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气产品、个人防护用具等。
家用产品GS标志德国安全认证标志家用产品、音像设备、灯具、电动工具、手工工具、通讯办公设备、机械产品、健身器材等.TUV标志德国零部件产品认证标志电气零部件,如:电源、变压器、调光器、继电器、接插件、插头、导线等机械产品、零部件运动器材零部件。
EMC标志德国电磁兼容认证标志各类电子电气产品,包括家用、工业用产品.E标志欧洲机动车辆认证标志整车,如:汽车;摩托车零部件,如:车灯、玻璃反光镜、轮胎等.ISO9000体系认证标志各类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同时也是美国QS9000及德国VDA6.1的认证机构。
TOXPROOF德国纺织品安全标志各类纺织品、服装。
德国人体工学认证标志目前主要适用于显示器,以后将扩大到其他产品。
CB证书和测试报告CB检验—-全球性相互认证体系,全世界有34个委员会.在共同的IEC标准下,各验证单位均相互承认彼此核发之CB证书及报告.据此,可以迅速地转换他国证书。
Nordic标志北欧四国安全认证标志产品范围同CE标志NRTL标志德国莱茵北美公司产品安全认证标志家电产品,通讯产品,电器零部件等.瑞士、波兰产品安全认证标志产品范围同GS标志UL标志简介在产品上或和产品相关地使用UL的列名、分级、认可标记是UL指定的用来区分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的唯一方法。
产品标识标注
1.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注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用中文
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该在外装装上标明。
4.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的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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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
• 产品标识标注的基本要求
1.产品应当有标识,裸装食品、难以施加标识的产品除外。 2.标注的方式:
◆ 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产品的销售包装上。有说明 书的,还应当随附于产品最小销售单元内。
◆ 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 日期或者失效日期。
04 是塑料标志编码:
04
PET-01; HDPE-02; PVC-03;
LDPE-04; PP-05; PS-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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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包91-2装008的包标装储识运图标示注标志图示举例及说明
易碎物品
表明运输包装件内装着易碎物品, 搬运时应小心轻放。
应当标注在外包装的4个面的左上角, 这样比较醒目,容易看见。
1.8mm(7号字)。
4.标识应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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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
5. 标识标注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
6. 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特制的不直接用于销售的产品、其产品标识可 以按照合同的要求标注。 例如:为客户贴牌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客户的厂名厂址,但必须以事 实为依据,不能有任何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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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标注的要求
3. 合格证明
◆ 合格证不是产品出厂时必备的,不合格的产品也 可以放行出厂,但必须通知客户,并得到客户认可。
产品标识规定
产品标识规定产品标识是指在产品上标示有关产品的相关信息的一种方式。
产品标识的目的是为了让消费者对产品进行区分、识别和了解,以便于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做出准确的决策。
产品标识规定主要包括标识的内容、标识的形式、标识的位置等方面。
首先,产品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产品名称和品牌:告知消费者产品的名称和品牌,便于消费者辨识和记忆。
2. 产品规格和型号:标明产品的规格和型号,以便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尺寸、容量等参数信息。
3.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以便于消费者知晓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4. 生产厂商和联系方式:显示产品的生产厂商名称和联系方式,方便消费者联系和查询相关信息。
5. 质量认证标志:标示产品通过的质量认证标志,如国家强制性认证(CCC认证)、ISO认证等。
其次,产品标识的形式应符合以下要求:1. 清晰易读:产品标识应使用清晰、易读的字体和颜色,以便于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能够准确辨识。
2. 耐久不易褪色:产品标识应采用耐久性较高的材质,以确保标识不易褪色、掉落、破损等。
3. 安全无毒:产品标识材质应符合相关环保和安全标准,确保对人体无毒无害。
最后,产品标识的位置也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1. 明显可见:产品标识应安放在容易被消费者注意到的位置,如产品包装正面、侧面等。
2. 固定稳定:产品标识应牢固地固定在产品上,避免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脱落或破损。
除了以上的基本规定外,不同类型的产品可能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特定的标识要求。
因此,在制定产品标识规定时,应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产品标识规定应包括标识的内容、形式和位置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产品标识能够清晰、明确地向消费者传递有关产品的相关信息。
产品标识的规定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各国产品认证标志大全图案
附录A: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样式)1、标志图案2、图案尺寸注:a为大于10mm的整数尺寸。
3、图案说明“中国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由“energy”的第一个字母“e”构成一圆形图案,中间包含了一个变形的汉字“节”,寓意为节能。
缺口的外圆又构成“CHINA”的第一字母“C”,“节”的上半部简化成一段古长城的形状,与下半部构成一个烽火台的图案一起,象征着中国。
“节”的下半部又是“能”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N”。
整个图案中包含了中英文,以利于与国际接轨。
整体图案为蓝色,象征着人类通过节能活动还天空和海洋于蓝色。
UL标志简介在产品上或和产品相关地使用UL的列名、分级、认可标记是UL指定的用来区分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的唯一方法。
某一公司的名字在UL的产品目录上出现,并不表示该公司的所在产品都是UL列名、分级或认可的,只有那些带有UL标记的产品才能认为是在UL跟踪检验服务下生产的产品。
针对UL不同的服务种类,UL标记可以分为三在类,分别是列名、分级和认可标记,这些标记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UL的图案符号,这些符号都是UL的注册商标。
三种符号分别用于三种不同服务的产品上,不能混用,否则可认为是假冒产品。
由于分级标记在我国比较少见,因而下面只介绍列名和认可两种标记。
UL的服务不仅依据美国UL标准,也依据加拿大标准(C-UL),由此,UL标记也分为用于UL产品和C-UL产品以及两者都满足三种,各种标记分别见下表:注意:在2008年1月之前,对于同时为UL和C-UL列名或认可的产品,可以同时加贴UL和C-UL标记,但到2008年,则必须使用上表中第三列的标记。
3.认证标志的相关规定及种类认证标志分为方圆标志、长城标志和PRC标志。
认证标志样式如下图所示第七条长城标志为电工产品专用认证标志。
长城标志(c)的颜色及其印制,应当遵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有关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八条PRC标志为电子元器件专用认证标志。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谢 谢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一、产品标识标注应具备的内容
1、产品标识的基本内容 (1)产品名称; (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3)产品标准编号; (4)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一、产品标识标注应具备的内容 2、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产品标识应包 括的内容 (1)生产许可证标记; (2)产品的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 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 (3)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4)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5)安装、维护及使用说明。 (6)认证标志; (7)名优称号或者名优标志; (8)产品条码。
5、洗涤方法 要求: 应依次标注水洗、氯漂、熨烫、干洗、水洗后的干燥等五 大项目的操作方法,为消费者提供正确的洗涤指引。洗涤方法应 采用标准图形符号表示,可同时加注与图形符号相对应的文字说 明。 洗涤五大项目应分别按以下规定标注: ●水洗:应表明能否水洗;如能水洗,应标明采用何种水洗方 式(小心手洗或洗衣机洗) ●氯漂:应标明可否使用含氯漂白剂漂白。 ●熨烫:应标明能否熨烫;如能熨烫,应标明熨烫的方式(直 接熨烫、 垫布熨烫、蒸汽熨烫等)和熨烫温度。 ●干洗:应标明能否干洗;如能干洗,应标明采用干洗剂的 类型。 ●水洗后的干燥:应标明水洗后的干燥方式(悬挂晾干、阴干 等)。
3、号型、规格 要求: 按新号型标准标注服装的规格,我国的服装号 型标准由GB/T133.1(2、3)-1997《服装号型男子 (女子、儿童)》三个标准组成。不允许使用 “S、 M、L、XL”等老号型规格,号型的标注应按人体的号 和型标注,例如,男西服上衣,可按以下方式标注: 170 /88 A (身高/ 净胸围A类体型)
二、服装类商品标识应具备的内容
• 1、产品名称 • 2、制造者的名称和 地址 • 3、号型、规格 • 4、原料的成分和含 量 • 5、洗涤方法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产品标识管理,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标识管理。
第三条产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不得有虚假、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产品标识的构成第五条产品标识由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使用方法、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构成。
第六条产品标识应当使用中文表述,根据需要可以同时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第七条产品标识的字体、字号、颜色、形状、位置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三章产品标识的标注第八条生产者应当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标注标识。
第九条预包装产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使用方法、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条非预包装产品的标识应当直接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标识内容应当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使用方法、安全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产品标识的标注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印刷应当牢固,不易褪色和模糊。
第四章产品标识的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产品标识实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标识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性、醒目性等负责。
第十四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产品标识管理制度,保证产品标识的标注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生产者、销售者不得生产、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制度的,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理解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理解一、“产品标识”的基本职能是什么?产品标识是指供方在产品的进货、生产、交付和安装等所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标识产品的标记应清晰、牢固和耐久,以便于识别和追溯。
标记的形式可以在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记或挂上标签,或用随行文件标识,对于大批量产品,可用批次号或顺序号作标记。
标记的范围、部位、形式和内容,以及作标记的工序应在图样、规范或其他文件中规定。
标识的范围一般包括关键零部件和成品。
为实施产品标识,应建立和保持文件和有关标识内容、形式和部位的标准。
产品标记在加工过程中被去除时应有规定标识交接的方法、手续、记录和确认的程序。
特别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形态的变化,如从粉状变成有形物体,液态气化等更要注意标识的唯一性和对应性。
对于外观相同,但具有不同功能特性的部件,可使用不同的颜色,对散料产品或来自连续过程的产品,只能使用投料标识或规定批次的标识方法。
综上所述,产品标识的基本职能是防止不同产品的误用,或者是为了实现可追溯性。
二、“产品标识”包括哪些内容,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是什么?产品标识是指对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标识,不同产品可以采取不同的标识方法:(1) 硬件产品:在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作标志、挂标签;(2) 流程性产品:投料标识;(3) 大批量产品:用批次号作标记;标记的范围、部位、形式和内容以及作标记的工序等应在程序文件中加以规定三、“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供方应建立并保持生产、安装和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程序,在程序中,明确规定不同产品、不同阶段、不同工位上进行产品标识的方式。
(1) 在产品、容器、外包装上作标识、挂标签;(2) 在外观相同,但功能特性不同的部件上,用涂不同颜色来作标识;。
产品标识验证规程
1、标识卡的检验
在应该有标识卡的地方,标识卡是否丢失或损坏,标识卡是否明显。
2、标示内容的检验
检查表示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
①采购产品的标识是否有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是否正确,是否有供方名称、采购人及采购日期等。
②生产过程中是否表明其检验状态和试验状态。
③成品的标识: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代号、批次等内容是否详细、相符合。
④产品交付时的验证:收货单位、运输车牌号、箱号、数量、品名、交货时间是否一一列出,详细标明。
⑤产品的标识规定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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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
一、标准:GB 5296.4-1998 《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属
于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定义:使用说明是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使用、安全使用产品的信息工
具。
三、形式:通常以说明书、标签、标志等形式表达,可用于产品上、包装上,
也可作随同资料。
四、使用说明要求:
1、让消费者清楚地识别产品
2、明确辨别使用对象及其能力
3、如需要,应解释产品的预期用途
4、包括有关正确和安全使用产品和(或)有关服务和保养所需要的一切
信息。
五、使用说明意义:
1、是帮助和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和正确使用产品的不可缺少的工具
2、成为经济活动中公平交易、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种重要方
式和手段
3、作为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查的依据,有利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4、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产品销售
5、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六、使用说明标签本身要求
材质、色牢度、标签边缘应达到一定的要求,承受水洗,熨烫温度、色牢度要求,基布的色牢度不低于添印在标签上的标志的色牢度。
七、使用说明内容及注意事项
1、产品名称:按照标准术语或通俗易懂的、不易混淆的概念来标注产品名
称。
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标注依法登记的生产者(厂方、企业、公司)全
称和相应的详细通讯地址,还可另加上电话等。
1) 所标的生产者是依法登记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
址。
2)根据1997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监发(1997)172号文“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a)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标
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b) 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对其
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c) 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有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
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3) 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
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地址。
4) 进口纺织品和服装应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以及代
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3、产品号型和规格:
梭织服装按照GB/T1335.1~1335.3-1997标准要求执行,
针织服装按照GB/T1335.1~1335.3-1997标准要求执行,或者按照GB/T6411-1994标准要求执行及有关相应标准规定执行。
4、成份含量:是产品的实际意义,成分名称按照FZ/T01053-1998规定标
注,不能用外来语及外文标注。
皮革服装应标明皮革的种类名称,种类名称应表明产品材质的真实属性。
5、洗涤方法:应根据所用服装材质的性能及特征正确标注洗涤方法内容,
避免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
洗涤内容包括水洗、氯漂、熨烫、干洗、水洗后干燥,用图形符号表述。
6、使用和储存注意事项:大部分产品没有此项内容;但对于如使用不当易
造成本身损坏的产品,应标明使用注意事项;对储藏有要求的产品应简要标明储藏方法,如对未经防蛀处理的纯毛、纯丝、羽绒产品等,应有防蛀和怎样防蛀的语言表述。
7、使用期限:一般仅对功能性和保健性等特殊效能的服装需要说明,如标
注使用期限,应采用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8、产品标准编号:应标明产品所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
编号,企业标准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标准化部门备案后才有效。
9、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每件产品(包括单件和套装的每一单件)应有
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合格证上一般带有检验员工号章,以示对产品出厂检验负责。
10、产品质量等级:产品应表明有检验员按产品标准检验结果的等级来标明
等级。
八、使用说明的安放位置:
一般以标签或吊牌的形式附在产品的明显部位,其中产品的号型规格、
原料(材质)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等三项内容必须采用耐久性标签。
其中号型规格一个标签缝在后衣领中(上衣)及腰头下沿(裤子、裙子),成分含量和洗涤方法宜组合标注在一张标签上,缝在上衣的左摆缝中下
部,裤裙的腰头下沿。
九、用说明的文字、图案要求:文字应清晰、醒目、准确、简明、通俗易懂,
图形符号直观、规范。
产品标识编制小知识
GB5296.4-1998《消费者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中规定了使用说明的10项内容和5种形式,依据一般纺织品的特点、生产企业生产的服装产品标识、标注内容及方法可归纳如下:
如产品上有洗涤方法、号型规格、面料成分含量的耐久性标签标识,则吊牌上可省略这三项内容的标注,若吊牌上与耐久标签同时标有上述三项内容,应保证内容的一致性。
GB18401-2003
《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点
1、标准性质:国家强制性。
2、实施期:2005年1月1日起,2005年1月1日前生产的产品销售过度期一
年,到2006年1月1日止。
3、标准应用:本标准仅对纺织品的基本安全性能提出要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其他相关标准中对纺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规范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4、本标准产品分类:
A类——婴幼儿用品,指年龄在24个月以内和身高80cm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纺织产品作为婴幼儿用品;
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指在穿著使用时,产品大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指在穿著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
品。
A类、B 类、C类典型实例见资料性附录B。
5、本标准适用范围: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
6、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内的产品:详见资料性附录A
(1)甲醛含量(mg/kg)----一种有害物质
(2)p H值----酸碱度
(3)色牢度(级)(洗涤褪色型产品不要求):耐水(变/沾)、耐酸/碱(变/沾)、耐干摩擦、耐唾液(变/沾)(仅考核A类)
(4)异味----霉味、汽油味、煤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
(5)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对人体有致癌性的芳香胺,见附录C清单中23种
8、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A类、B类、C类分别列出,A类要求最高,详见表1。
9、判定:根据产品类型(标注的安全类别)对照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评定,如样
品的测试结果全部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基本安全性能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10、基本安全性能标注要求:用具体字样描述在吊牌上
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其它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产品的吊牌上可分别标注:
例:安全性能类别:婴幼儿用品;
安全性能类别:B类或直接接触皮肤类
安全性能类别:C类或非直接接触皮肤类
(1)从事纺织产品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本技术规范,不符合本技术规范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2)对违反本规范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GB 18401-2003标准资料性附录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不属本技术规范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
A.1 土工布、防水油毡基布等工程用纺织产品
A.2 造纸毛毯、帘子布、过滤布、绝缘纺织品等工业用纺织产品
A.3 无土栽培基布等农业用纺织产品
A.4 防毒、防辐射、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用品
A.5 渔网、缆绳、登山用绳索等绳网类产品
A.6 麻袋、邮包等包装产品
A.7 医用纱布、绷带等医疗用品
A.8 布艺、毛绒类玩具
A.9 装饰挂布、工艺品等装饰小对象
A.10 广告灯箱布、遮阳布等室外装饰产品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纺织产品分类示例
表B.1给出的产品作为陈述产品分类的示例。
表B.1中没有列出的产品应按照产品最终用途确定类型。
表B.1
2005年9月第2次整理
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