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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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二医院报损药品操作规程

附二医院报损药品操作规程

附二医院报损药品操作规程附二医院报损药品操作规程一、报损药品定义报损药品是指因过期、变质、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而不适宜于继续使用的药品。

二、报损药品管理1. 报损药品应当按照药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过期、变质、破损或其他质量问题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使用。

2. 所有药品都应当在保质期内使用。

对保质期即将到达或过期的药品,应当及时检查、清点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3. 对于出现变质、破损、污染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当及时停用并立即报告相关人员。

4. 报损药品应当进行登记,并加贴报损标签(标注报损原因、数量、批号等信息),并及时交由药剂科进行处理。

三、报损药品的处理1. 对于过期、变质的药品应当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管理。

2. 对于过期的药品,要进行安全处理,不允许随意处理或直接丢弃。

在进行安全处理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方案和规定操作,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影响。

3. 对于变质的药品,应当区分对人员安全有无影响,对不影响安全的药品,可以在进行相关鉴定后进行使用;对影响安全的药品应当进行安全处理。

4. 对于破损或污染的药品,应当进行及时处理。

四、报损药品的报告1. 发现报损药品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填写药品报损处理单,并详细记录药品的批号、规格、数量、报损原因等重要信息。

2. 填写好报损处理单后,应当及时报告相关人员,通知药剂科进行处理,并督促药剂科尽快处理。

3. 药剂科应当按照相关程序和规定对报损药品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其他注意事项1. 报损药品的处理过程应当记录详细,以备后续查阅。

2. 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处理或处理不当,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如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事项,应当及时向药剂科进行询问或请示。

六、附则1. 本操作规程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完善,应当及时修订。

2.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附二医院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含分院)。

3. 本操作规程的执行主体为药剂科,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执行。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原因导致药品无法继续使用时的处理程序和规定。

合理、规范地管理药品报损和报废对于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浪费以及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药品浪费,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的操作和流程,包括药房、医疗科室等。

3.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程序3.1 报损管理程序3.1.1 报损登记当发现药品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损登记表中,并注明报损原因和数量。

3.1.2 上报审批报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1.3 报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3.2 报废管理程序3.2.1 报废登记当药品达到其有效期限,或者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废登记表中。

3.2.2 上报审批报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同样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2.3 报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4. 相关责任人和职责4.1 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报损和报废的登记、上报审批、处理等工作,并保证药品报损和报废操作的规范和流程的执行。

4.2 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准药品报损和报废,并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

4.3 报损和报废处理人员负责实际操作药品报损和报废的销毁、退还供应商等工作,并记录相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背景在医院运营过程中,药品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以确保药品的准确使用和合理管理。

二、目的1.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通过报损销毁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或未使用的药品,减少库存中的滞胀现象。

2.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及时销毁药品能够避免因过期或变质药品使用而对患者造成危害。

3.规范药品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报损销毁制度有助于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效率和效益。

三、报损销毁程序1.定期检查:医院应定期进行药房库存盘点,发现过期或变质药品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

2.报损计算:由药剂科根据药品采购记录和领用记录计算报损药品的数量和金额,并填写《药品报损计算表》。

3.报损审批:报损计算表应提交给医院管理层进行审批,并加盖公章。

4.销毁准备:管理层批准报损后,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的设备、器具和人员。

5.销毁过程:药品销毁应由专门的人员监督进行,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的彻底销毁。

6.销毁记录:药剂科应记录并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以备查阅。

四、责任分工1.药剂科:负责定期检查库存,计算药品报损数量和金额。

2.报损药品的管理层:审批报损计算表,并加盖公章。

3.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设备、器具和人员。

4.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销毁过程,确保操作规程的符合性。

5.药剂科:记录和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为了保证报损销毁的安全和规范,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销毁过程中,应妥善处理药品包装和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医院还需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保证报损销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操作规程的合理性。

六、监督与评估医院管理层应严格监督和评估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工作。

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或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七、总结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能够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并减少药品库存的滞胀现象。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1.目的
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报损药品及时规范地销毁,防止报损药品流失,危害公众健康。

2.目标
通过《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需要报损销毁药品的所有环节及相关人员。

4.名词定义
无。

5.内容
5.1 药品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报损:
5.1.1 各临床科室抢救车、专用箱、备用药等药品因近效期、印字模糊不清、变质等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5.1.2 药库及各药房因无法退回医药公司导致过期药品(如平时用量较小但又是必备的抢救药),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药品。

5.1.3 按药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损的药品。

5.2 报损程序:
5.2.1 药剂科以外药品的过期报损由所在科室报损,同时将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登记,由药剂科统一销毁处理。

5.2.2 药剂科各药房内的拟报损药品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医院分管院长批准后,及时在HIS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正确输入药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产地及报损原因,确认无误后保存。

5.2.3报损后的药品销毁处理应符合环保原则。

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

一般药品的销毁拆除原包装后将废弃物置于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中;细胞毒药物的销毁分类集中收集到药剂科,拆除原包装后将废弃物置于双层黄色的医疗垃圾袋中。

5.2.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销毁应联系医院保卫处、
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其工作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销毁并记录。

5.2.5 在进行药品销毁时,交院感处按规定处理。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Ⅰ目的
加强药品的安全管理。

Ⅱ 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

Ⅱ 制度
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学部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识。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药品保管员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八、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签字。

九、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2017年6月20日修订药品报损管理规定1全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2017年6月20日修订药品报损管理规定1全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2017年6月20日修订)一、药品报损管理规定1、全院药品的报损按本规定执行。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报损按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的报损工作由药品质量管理员负责管理。

2、药品使用中,因各药房药品使用不平衡,效期在6个月内的,各药房应相互调剂,减少浪费。

3、出现下列情况的药品可申请报损:(1)在库养护、销后退回等业务流程中发现的非质量原因且无法退换的不合格药品,丢失的药品;(2)抢救车、小药柜的备用药品因接近有效期(效期在45天以内),或因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3)各药房药品接近有效期(效期在45天以内),平时用量较小但又必备(如解毒药);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地震导致药品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的药品;(4)按有关规定必须报损的药品。

4、因人为不负责任、未执行规章制度等原因造成药品损坏、失效过期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5、报损程序:(1)由各部门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报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

病区、检查科室和诊疗单元,向对应的药房报损和补充药品;(2)药房负责人定期(季末)统计本部门的药品报损情况,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药学部主任审批;(3)上报分管院长审批;(4)药品会计核准做帐;(5)各药房做报损消帐,并按药品销毁管理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药品报损材料和药品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二、药品销毁管理规定1、下列药品必须报损并销毁处理:(1)所有破损、失效、过期等药品。

(2)药监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或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并指定使用单位自行销毁的药品。

2、销毁方法(1)经过相应程序批准报废的药品,必须有两人以上监督销毁,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

少量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以倒入下水道冲走;固体制剂粉碎后弃于医用垃圾箱内。

(2)销毁时应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3)易燃、易爆、毒性、麻醉、精神、放射类管制药品和数量较大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安全监管,保证药品质量;凡是药品有破损,变质,过期失效等不符合要求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报损应是指非人为因素的药品正常损耗。

二、药品验收入库后发现的破损由药库保管员负责,药品出库后发现的破损由领用科室负责。

三、工作人员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人为的药品破损,验收查对制度执行不好,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发生的损耗不予报损(急救药品等特殊情况除外),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四、工作中不慎损坏的药品,应保留损坏药品残留物,并报告负责人,填写一式四份报损单。

每月由部门负责人报药剂科审核,经医院审计科审计后,提请分管院长签字,按有关规定予以报毁。

五、认真做好在库药品的养护工作,发现原包装破损、残缺、无标签,或储存时间长引起的药品风化、潮解、挥发等不合格情况及时报损。

六、药库非人为破损药品,先由采购或药库保管与供应商联系更换,无法解决的向药剂科申请报废,以保证帐目的平衡。

七、报废药品申请批准后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有专人监督销毁,并有记录备查。

八、特殊药品(麻醉、精神、毒性、放射性药品)的报废需经药剂科、院领导审核,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销毁,并建立销毁记录。

九、各调剂室对原包装破损药品,及时统计报药库,由采购员负责与药品经营企业联系,在一个月内给予更换,特殊情况,得不到更换的药品第二个月办理报损手续,及时处理,不得积压。

十、西药、中成药每月报损金额不能超过当月总消耗金额的0.02%,中药饮片每月报损金额不能超过当月总消耗金额的0.05%。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一、报废:
1、器材、设备使用到一定年限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使用者,必须经过有关人员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报废。

2、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处理报废,交总务科或设备科,按相关规定办理,不得私自赠送或占为己有。

3、药品应销毁后点燃或土处理。

二、如系人为原因造成药品损毁,在报废同时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不同比例赔偿。

如系伪劣、假药或入库验收时即发现有大量损坏的,不属报废范围,应按其它规定处理。

三、需要报废、报损时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后经院长批准后予以报废、报损。

科内各室所存中西药品属下列情况,可办理报废、报损手续。

1、有效期药品过期失效的。

2、霉烂、变质、裂片、变色、潮解等。

3、原包装中破损和发药时损坏的药品。

且数量不大,无退换意义的。

4、特殊药品购入后,因无病源或病人死亡后不再使用的。

5、抢救药品购入后,因无病源过期后不能再使用的。

6、根据药品监督检验部门定为不能再使用的药品。

属上列情形之一的可填报药品报损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院领导审批、科主任签字,进行出帐及销毁。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建立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规范药品报损、销毁行为,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用药安全。

一、药学部实行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制度。

药品、化学试剂、药品包装材料的报损和销毁遵从本制度。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二、下列药品必须报损1 .在库养护、使用等业务流程中发现且无法退换的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药品、过期药品等。

2 .国家公布的质量不合格药品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3 .丢失药品处理流程三、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统计本部门药品报损情况,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

审批表应包括以下项目: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批准文号、报损理由等。

四、报损药品原则上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立即报损。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必须经医务部同意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监分局)批准。

监控危险化学品的报损必须经保卫科同意。

数量或金额大的药品的报损必须经分管院长同意。

五、对经批准同意报损的药品可做销毁处理,药库负责集中待销毁药品,按药品的类型采用适当的方式销毁,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销毁记录由报损部门保存。

六、经批准报废的普通药品,必须由两人监督销毁。

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将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

少量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以倒入下水道冲走。

固体制剂粉碎后与水混合,丢弃于医用垃圾箱中。

销毁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七、不允许按常规方法销毁或需在特殊条件下销毁的药品,应通知供应商回收;需监督销毁的药品应在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或在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八、原始记录、凭证和报告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建档保存,保存期3年。

九、相关文件和表单《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医院药品材料报损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材料报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材料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药品材料的安全、有效使用,降低药品材料浪费,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药品材料的报损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有效:确保药品材料的质量和疗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2. 规范、透明:药品材料报损工作应遵循规范程序,确保透明度;3. 严谨、负责: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药品材料报损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报损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申请药品材料报损:1. 药品材料因质量问题,如霉变、破损、过期、失效等;2. 药品材料因储存不当,如受潮、受热、受冻等导致损坏;3. 药品材料因意外事故,如火灾、水灾等导致损坏;4. 药品材料因人为原因,如误用、丢失等导致损坏;5. 药品材料因医院内部调配不当,如科室间药品材料使用不平衡等。

第三章报损程序第五条药品材料报损程序如下:1. 报损申请:药品材料出现报损情况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填写《药品材料报损申请表》,详细记录药品材料名称、规格、数量、报损原因等信息,并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2. 审批:主管领导对报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意。

3. 报损确认:报损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相关部门应将损坏的药品材料进行清理、登记,并填写《药品材料报损确认表》。

4. 报损处理:损坏的药品材料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如销毁、回收等。

5. 财务处理:财务部门根据《药品材料报损确认表》进行报损账务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六条药品材料报损工作实行责任到人制度:1. 药品材料管理人员负责药品材料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工作,对药品材料的报损负直接责任;2. 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药品材料的报损负管理责任;3. 主管领导对药品材料的报损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对药品材料报损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导致药品材料报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的安全监督,确保库存药品的准确性,规范药品报损、销毁处置流程,清理报损、销毁药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医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报损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效期不足一个月的药品按过期失效处理,药房及临床使用科室需提前上报药械科。

2. 破损、霉变、虫蛀、过期失效药品,科室需填写药品报损单,报损单应包含药品报损申请科室、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单价、数量、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信息,经药械科主任审核签字,并每月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3.其他科室待报废药品应集中拿到药房单独存放,存放药品应有明确标示,待审批后集中报废。

二、报损药品销毁
1.报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2.销毁药品应有销毁记录,记录内容:药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销毁人、复核人、监督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3.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三人(销毁人、复核人、监督人)在场,对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毁应有专用的精二销毁记录,销毁处置
后及时在药品销毁记录上签字,将销毁后的药品放置黄色医疗废物袋内,并贴有标签,交于医院医疗废物处置负责人。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1.目的:规范药品的报损与销毁流程。

2.范围:全院药品使用部门,适用于破损、过期等不能继续使用药品的报损与销毁。

3.定义:无。

4.权责4.1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及时填报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将不合格药品退回相应药房。

4.2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接收并核实申请报损的药品、输入电脑、指导销毁、打印报损单;药品报损做账、计算药品报损率,报科主任。

4.3药学部:分析药品报损原因,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制度内容5.1以下药品属报损药品范围5.1.1因无远效期替换一直留用放置过期的。

5.1.2由于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5.1.3因工作原因发生药品破损的。

5.1.4药品的效期或标识模糊。

5.2以下药品属销毁药品范围5.2.1质量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过期、标识模糊、变色、有异物等。

5.2.2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

5.3 药品报损与销毁处理流程5.3.1护士发现需报损药品,填写《病区药品报损申请表》,经护士长签名,将申请表和待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药房负责人核实、接收、调换。

5.3.2药师发现药品需报损,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负责人确认后,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

5.3.3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将所有待报损药品汇总,提出报损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及时在HIS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5.3.4药品销毁:按医疗废物处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3.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3.6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进行报损率统计并上报科主任,药学部应每季度进行报损原因分析,及时制订相应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3.7因管理不善放置过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由科室自行销毁,其中因管理不善致放置过期的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科室自行承担。

5.4相关人员应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减少医院损失。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学部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八、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签字。

九、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
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一、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使报损药品及时规范地销毁,防止报损药品流失。

二、各药品管理部门按“先进先出”、“储新用旧的原则使用药品”,药品每月清点有效期,及时处理。

药品储存条件符合有关规定,防止药品储存过程中变质损耗。

三、西药、中成药报损率控制在1‰以内,中药材控制在5‰以内。

四、药库、药房、病区严格药品验收。

药库原则上不接受近效期6个月内药品。

已入库或已发放到使用部门的药品发现质量问题,按《药品召回制度》退回药库。

五、因不可预计原因导致药品滞销的,药剂科及时把药品退回供货商,以减少医院损失。

六、药品使用中,因各药房药品使用不平衡,效期在3~6个月内的,各药房应相互调剂,以期尽快用完。

七、出现下列情况可以申请报损:(一)抢救车、小药柜的基数药品因接近失效期,或因印字模糊不清无法使用的,由所在部门向护理部填写报损单,经护理部主任和主管院长批准后,由护理部门报损。

药品重新申领,同时将报损药品送至药房登记,由药房统一做销毁处理。

重新申领药品的品种、数量必须和报损药品相一致。

(二)各药房药品接近失效期,平时用量较小但又必备的,如解毒药;由于意外事故,如水管爆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储存中发生难以避免的破损、变质的药品。

(三)按药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损的药品。

八、报损程序:(一)由各部门药品管理人员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室(病房)负责人核实、确认并签字;(二)科室(病房)负责人和药学人员按申请单内容逐个核实药品,确认后签字,并分别上报护理部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三)主任确认、签字后,上报分管院长;(四)分管院长认为属实并确认属于可报损范围的,签字批准报损;(五)报损单送至财务科核准消掉财帐,转至各相应部门消掉物帐,报损单与物账明细一起留存备案,报损药品由药剂科每月集中报损处理一次,销毁处理应符合环保原则。

记录除负责人签字外还需至少一名证明人签字。

特殊管理药品销毁应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药品报损制度范文

药品报损制度范文

药品报损制度范文一、报损药品的定义和分类报损药品是指在医疗机构内丧失使用价值或存在其他问题无法继续使用的药品。

根据药品性质和报损原因,报损药品可分为过期药品、变质药品、临床试验药品和临床集体用药中剩余不足一般剂量的药品等。

二、报损药品的处置流程1.发现报损药品:医疗机构药剂科应定期对库房药品进行检查,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进行标识和隔离,通知相关人员参与处理。

2.报损登记: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报损登记制度,明确报损药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生产批号等信息,并将报损信息进行记录。

3.报损原因分析:对于报损药品进行原因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为今后的防范提供依据。

例如,过期药品可能是库房管理不善,采购不当等原因导致。

4.审批程序:医疗机构药剂科应建立相应的报损审批程序,经过责任人审批后,方可进行报损处理。

5.报损处理:报损药品可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如过期药品和变质药品应进行销毁,临床试验药品和临床集体用药中剩余不足一般剂量的药品可以用于临床科研或者损毁处理。

6.过程监督:医疗机构要在处理过程中进行严格监督,确保操作规范、透明和公正。

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报损药品的处理符合规范。

三、报损药品的合理利用对于一些临床试验药品和临床集体用药中剩余不足一般剂量的药品,在报损的同时,也可以进行合理利用。

医疗机构可以与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将这些药品用于临床科研,促进科学研究的发展;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安排,合理使用这些药品,避免浪费。

四、药品报损制度的意义1.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通过药品报损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问题的药品,避免患者因使用过期或变质药品而出现不良反应或治疗效果不佳的情况。

2.维护医药卫生秩序:医疗机构在建立药品报损制度的同时,也要强调对于药品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维护医疗机构内的医药卫生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通过药品报损制度,可以对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从而减少不必要的药品购买和库存,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降低医疗成本。

医药公司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药品报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药品管理,规范药品报损流程,提高药品管理效率,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药品的报损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药品报损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报损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可进行药品报损:1. 药品因质量问题,经检验不合格;2. 药品过期、失效;3. 药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破损、霉变;4. 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造成损耗;5. 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报损情况。

第三章报损流程第五条药品报损流程如下:1. 发现药品需要报损时,相关责任人应立即填写《药品报损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药品报损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至质量管理部门;3. 质量管理部门对《药品报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至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根据《药品报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核算报损金额,并办理相关手续;5. 质量管理部门对报损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将报损药品移至指定区域;6. 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报损药品进行盘点,确保报损药品数量与实际相符。

第四章报损责任第七条药品报损责任如下:1. 发现药品需要报损的相关责任人,应如实填写《药品报损申请表》,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 部门负责人应对《药品报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损原因真实、准确;3. 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报损药品进行审核、核算,确保报损流程合规、准确;4. 财务部门应对报损金额进行核算,确保报损手续完整、准确。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报损、销毁处置流程,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出现下列情况可予申请报损:
(一)保存期间潮解、风化、发生沉淀、变质者;
(二)特殊必备急救药品因未使用而变质或过期者;
(三)在日常调剂中损坏者;
(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禁止继续使用的药品;
(五)药品意外损失,如被盗丢失、水淹、冰冻等;
(六)其他情况的不合格药品。

二、药品报损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主任、主管院长逐级批准后进行报损销毁。

三、中药材因碎渣、失去水分等易造成损耗,可按小于0.5%报损,中成药、西药按小于0.2%报损,超过报损比例按规定赔偿。

四、因保管、养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药品报损,可视具体情况予以赔偿。

五、临床科室申购的专科药品,因不及时使用造成过期失效者,由申请科室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制度
为加强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药库和调剂室在验收和使用药品过程中,一定要认真负责严把质量关,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加强药品的管理,尽量减少药品的损耗。

2、发现原包装破损、残缺、无标签,或药品储存时间长引起药品的风化、潮解、挥发不能使用的及时撤出药架,存放在不合格区。

小量的可填写《药品破损登记记录》,大量应通知库房与供应商联系处理。

3、药品因过期、失效、变质需要报废处理的,由药房负责人或仓库保管人员写出申请,写明原因,药剂科主任批准,财务会计核实,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能报废处理。

报废药品申请批准后不得自行处理,必须有专人监督销毁,并有记录备查。

4、根据有关规定各部门药品损耗率不得超过总消耗金额的0.05 %,超过此比例的要追查原因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5、特殊药品(指麻醉、精神、毒性、放射性药品)的报废需经药剂科、院领导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销毁,并建立销毁档案。

6、因工作不慎损坏药品,当事人应填写《药品破损登记记录》,并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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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报损制度
一、报废:
1、器材、设备使用到一定年限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使用者,必须经过有关人员论证后报院长批准后方可报废。

2、固定资产、废旧物资处理报废,交总务科或设备科,按相关规定办理,不得私自赠送或占为己有。

3、药品应销毁后点燃或土处理。

二、如系人为原因造成药品损毁,在报废同时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不同比例赔偿。

如系伪劣、假药或入库验收时即发现有大量损坏的,不属报废范围,应按其它规定处理。

三、需要报废、报损时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核后经院长批准后予以报废、报损。

科内各室所存中西药品属下列情况,可办理报废、报损手续。

1、有效期药品过期失效的。

2、霉烂、变质、裂片、变色、潮解等。

3、原包装中破损和发药时损坏的药品。

且数量不大,无退换意义的。

4、特殊药品购入后,因无病源或病人死亡后不再使用的。

5、抢救药品购入后,因无病源过期后不能再使用的。

6、根据药品监督检验部门定为不能再使用的药品。

属上列情形之一的可填报药品报损报告单,一式三份,报院领导审批、科主任签字,进行出帐及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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