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艺术培训学校学生上课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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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课须知

1.学生按预定上课时间准时签到上课,以免影响下节课学生的课时,

迟到后的时间损失由个人承担。

2.每周总练习时间至少保证5小时以上,才能最底线的保证艺术类

学生的基本学习质量,建议学生每天至少练习一小时以上。

3.学生课时费每季度结算一回,先交费后上课,每季度最后一周收

下一整季度课时费。

4.请假制度:病、事假至少提前5小时以上通知管理老师,请假课

时不做顺延,但在本月内另行安排时间予以补课,自身原因未补课者视为放弃,对未请假者视为旷课不补课不退费。

5.学生和主教教师之间不允许私下调课、定课,应与学校管理老师

及时联系,对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扣该学生当节课时费。

6.因学校安排不当或主教教师的原因,造成学生课时缺损,学校会

第一时间安排主教教师或指派其他相应专业老师予以补课,保证学生的上课质量。

7.学生在本学校内转班可将剩余学费转入新班。

8.学生退费须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未生成的学费如数退回。

9.学生和家长在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无声状态,上课期间请到

琴房外接打电话。

10.学生或者家长应及时和校方沟通,对任课教师有意见或建议请与

本学校管理老师及时反应;或拨打学校监督电话:或者以信件形式投入到监督反馈信箱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E-mail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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