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要求及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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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公共选修课是为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能力而开设的选修课程。

一、开课原则开设选修课程要遵从以下几项原则:(一)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三)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最新发展成就、学科前沿、跟踪高新技术等。

(四)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用技能类课程。

二、选修课的设置时间和学时学分要求(一)选修课从第二学期开始设置。

(二)每门选修课教学时数一般为34学时,1.5学分。

三、学生选修原则(一)教务处根据主课表的情况,在固定时间内安排全院选修课。

教务处设定选课时间,学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选修。

(二)选修课程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退、补选。

如因特殊原因造成选课不当,须经教务处批准后方能变动。

(三)如无特殊情况,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以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在二次选课时重新选修。

(四)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各项技能等级证,可顶替一门选修课。

四、课程教学管理(一)选修课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教学常规工作一律按教学管理规定执行。

(二)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

(三)任课教师须按选课名单进行考勤,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并按成绩管理办法考核学生。

(四)凡未经批准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参加考核,即使考核通过,成绩也视为无效。

(五)学生因教学计划安排校外实训的,返校后继续选修该科目。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一)学院选修课程的成绩考核按考查课规定执行。

(二)学生选课后必须参加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安排补考,下一学期必须重新选修其它科目,补足选修课学分。

六、教材使用选修课程原则上学生没有统一订购教材,教师可根据教材和教辅材料自编讲义,经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印刷、发放。

选修课开课率教育部要求

选修课开课率教育部要求

选修课开课率教育部要求
1、选修课是为了使学生在本专业范围外,进一步扩大知识面,增强社会适应性,培养专业兴趣特长,提高科学文化素质而开设的。

2、选修课主讲老师必须具备较深厚的专业理论修养和一定教学经验的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3、每门选修课原则上须有35人以上选修方可组班开课,理论课一般安排大班上课。

4、每位学生必须按照本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选课。

5、选修课一般安排每周3-4学时。

6、学生选修某门选修课后,一般不允许改选、退选。

7、教务处确保每个专业选修课开设时间不会与其它必修课重登,但不能确保每个专业两门或两门以上的选修课开设时间不重叠;
8、任课教师根据本组选修课班级学生名单,按照规定进行考勤、考核。

9、经确认选修的课程必须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参加课程的考核及其他相关教学活动。

未经选课确认擅自听课并参加考核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10、选修课的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本课程结束后一周进行,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可采取开卷、闭卷、大作业或写论文等多种形式。

12、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须按规定上报学生成绩登记表。

13、考核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参加补考或重修,直至成绩合格。

大学课程选修系统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

大学课程选修系统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

大学课程选修系统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大学生进行课程选修,我们特制定此使用规范及考核标准,以确保选课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课程的有效性。

一、系统使用规范1.1 登录与认证在选修课程前,学生需要使用自己的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若忘记密码,可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系统管理员。

1.2 课程搜索与筛选学生在系统中可以按照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等多种条件进行课程搜索与筛选。

1.3 课程选修学生在筛选出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后,可点击“选修”按钮进行选修。

选修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记录学生的选课信息。

1.4 课程退选在选课周期内,学生若要退选课程,可在“我的课程”页面中找到相应课程,点击“退选”按钮。

退选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更新学生的选课信息。

1.5 课程信息查看学生可以在“我的课程”页面中查看已选课程的详细信息,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授课教师、上课时间等。

二、考核标准2.1 课堂参与学生需按时参加课程,课堂表现将计入考核成绩。

缺课次数超过规定次数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2.2 作业与实验报告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与实验报告,并按时提交。

未按时提交或提交内容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2.3 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将作为课程考核的主要部分,占总成绩的绝大部分。

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2.4 课程论文(如有)如课程要求课程论文,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

未按时提交或论文质量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视为不合格。

三、违规处理在课程选修过程中,如有违规行为,如恶意选修他人课程、篡改选课数据等,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选课资格、通报批评、成绩清零等。

以上规范与考核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我们期望通过本规范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学子,提高课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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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选课管理规定一、学生选课应遵循的原则1、我校四年制本科生实行选课制,学生须根据所学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自己的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导师的指导意见,通过我校教务网络管理系统完成所应选修的课程。

2、学生选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学习条件,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应注意先后修读课程的关系。

本科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原则上不得少于15学分(大三下学期、大四学年除外),最多不能超过29学分。

3、选课时要注意查看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当学期选课通知,合理安排自己的课程,按时完成网上选课。

4、在规定的选课系统开放期间,学生对新选的课程可进行退选、补选课程。

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关闭,学生不得退选或改选课程。

二、选课程序1、选课实行三轮选课制(一般为每学期第9-11周)。

第一轮选课为初选,教务处将通过选课网站提前公布下一学期的课程表,学生可查阅并初步安排下学期的课程,包括课程、任课教师、上课时间等,本轮开放的所有课程不设人数上限,第一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检查是否有课程被筛选删除;第二轮选课为调整补选课程,只有人数尚未选满课程开放,开放课程不设人数上限,学生可补选或对已选中的课程进行调整,第二轮选课结束后,选课系统将根据筛选原则进行筛选,学生须及时查看选课结果;第三轮为最终选课,所有课程设置人数上限,选满即关闭。

正选阶段结束后,选课系统自动生成课程表,学生可以上网查询。

2、学生选课前,必须认真阅读《**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关教学计划和课程简介并听取导师的指导。

选课时,要首先保证选好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及专业学位课);有严格的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再选修后续课。

未修读先修课的,一般不得选读后续课程。

3、学生选修课程,均须按规定的办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选课。

4、选课系统关系之后,学生不得改选或退选。

5、中途自行放弃修读者,仍按该课程的学分收取学费。

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各专业公共选修课学分要求
说明:以下所列为每类要求的最低学分,总学分均为12学分。另外形势与政策课考核合格以2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
学院
专业 土木工程 地理信息系统 交通工程 测绘工程 工程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程造价 土地资源管理 工业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热能与动力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环境工程 生物工程 建筑学 城市规划 艺术设计 广告学(策划方向) 广告学(设计方向) 工业设计(文科) 工业设计(工科) 园林 美术学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车辆工程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工商管理 会计学 电子商务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应用物理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法学 社会工作 英语 德语
总学分要求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土木学院
管理学院
热能学院
环境学院 建筑城规 学院
艺术学院
机电学院
信电学院
商学院
材料学院 计算机学 院 理学院
法政学院 外育卫生与 外语与计算 科类 类 工程技术类 艺术类 机类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0 2 2 2 3 0 2 2 3 2 0 2 2 4 0 0 4 2 4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 0 0 2 2 2 2 2 4 2 2 0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2 2 0 2 2 2 2 2 2 4 2 2 0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4 2 2 0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广西高考选修要求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中学生在高考前必须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以满足高考报名和参加高考的条件。

广西高考选修要求根据广西教育厅的政策规定而定,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广西高考选修要求。

首先,广西高考选修要求分为两个层次:基础选修和拓展选修。

基础选修是广大学生都需要学习的必修课程,主要包括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化学和物理等科目。

这些课程是高中阶段学习的基础,在高考中占很大比重,学生必须通过这些课程的考试才能达到高考报名和参加高考的要求。

其次,拓展选修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的课程,包括政治、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多个方向。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相应的课程进行学习,并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

例如,学生可以选择学习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类课程;也可以选择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项目、实践活动等科技类课程;还可以选择参加体育比赛、运动训练、健身瑜伽等体育类课程。

学生选择的课程和完成的任务将会记录在学籍档案中,并在高考时作为加分项。

同时,广西高考选修要求还规定了学生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拓展选修课程,以满足高考报名和参加高考的条件。

根据广西教育厅的规定,学生需要选择一门文化艺术类选修课程,并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同时还需要选择一门实践与创新类选修课程,并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

这些选修课程可以根据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学生的兴趣爱好进行选择,并在学校给出的时间内完成。

总结起来,广西高考选修要求是学生在高考前必须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并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这些选修课程包括基础选修和拓展选修,旨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学生选择的课程和完成的任务将会作为加分项,在高考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因此,学生在高中阶段应该合理选择选修课程,并努力完成学校给出的相关任务,为高考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选修课程的开设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的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与培养。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改变目前学校同质化的现状,促进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为了加强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选修课开设及考核的规范化水平,形成学校课程特色和课程文化。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1.全体任课老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在自己的专业方面或有所研究的兴趣、特长方面开设选修课程。

学校鼓励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选修课程开设。

2.选修课程开发需要具备详细的教学目标、授课计划和授课讲义。

3.选修课的学生数一般不少于10人。

最多不得不超过30人。

二、申请开课程序1.由教师本人填写“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开课申请。

2.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申请人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教务处将初审意见上报学校课程审定委员会,由课程审定委员会成员讨论最后审定。

三、选课办法1.每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公布本学期选修课程的开课情况,包括任课教师、课程简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学生根据公布的开课情况,上机进行自主选修课程。

初始阶段,每生每学期限选一门。

以后逐步扩大到每生选修课程不超过总课程的30%。

3.学生上机选课汇总、调整后,学生完成选课工作。

4.选课完成后,教务处打印选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班级及任课教师,按时开课。

四、选修课程的管理1.选修课程的申报、审核、选课、课程安排、上课地点及考核等由校本课程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和协调。

2.选修课程原则上在一个学期授完,授课时间每门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学时。

3.选修课程开出后,任课教师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的教学管理规定,如出现教学事故或有教学违纪现象,停止其下一次申报全校公共任意选修课的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选修课考评方式

选修课考评方式

选修课考评方式一、导言选修课作为高中教育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培养兴趣爱好的作用。

确立合理的选修课考评方式可以更好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在促进学生发展的同时提供公平的评价标准。

本文将深入探讨选修课考评方式的设计和实施。

二、类型与分值比例选修课的类型多样,包括艺术类、科学类、社会学科类等。

为了确保评价的全面性和公正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划分选修课类别:1.艺术类选修课2.科学类选修课3.社会学科类选修课针对以上类别,可以设定不同的分值比例,例如艺术类选修课占总分的30%,科学类选修课占总分的40%,社会学科类选修课占总分的30%。

三、考核要素为了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选修课考评方式应考虑以下几个要素:1. 平时表现平时表现反映了学生在选修课上的积极参与程度,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课外学习和交流等。

针对平时表现,可以设定以下评价标准:•出勤率:出勤率占总评分的10%•作业完成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占总评分的15%•课堂积极参与:课堂积极参与占总评分的20%•课外学习和交流:课外学习和交流占总评分的15%2. 考试或项目对于选修课程的考试或项目,可以参考以下考核方式:•闭卷考试:闭卷考试占总评分的30%•开卷考试:开卷考试占总评分的25%•项目作业:项目作业占总评分的30%3. 学习成果展示学习成果展示是为了更好地展示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评价:•个人展示:个人展示占总评分的15%•小组展示:小组展示占总评分的10%四、具体评价标准为了更具体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可以设定以下评价标准:1. 平时表现评价标准•出勤率:出勤率高于90%得满分,每缺席1次扣除2分•作业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作业得满分,延迟1天扣除5分,每延迟1天再扣除5分•课堂积极参与: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展示、主动回答问题得满分,消极参与或不参与扣除5-10分•课外学习和交流:积极参与课外学习和交流活动,如阅读相关书籍、参观相关展览等,按参与程度给予不同的评分2. 考试或项目评价标准•闭卷考试:考察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根据得分给予相应的评价•开卷考试:考察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卷,根据得分给予相应的评价•项目作业:要求学生根据所学知识完成实际项目,评价学生的项目设计、完成情况和创造性等因素3. 学习成果展示评价标准•个人展示:学生展示个人学习成果和能力,包括书面报告、口头汇报等,评价学生的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展示效果等•小组展示:学生以小组形式展示团队合作、协作能力以及学习成果,评价小组合作效果和成果展示等五、总结通过合理设计的选修课考评方式,可以综合评价学生在课程中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浙工贸选修课要求

浙工贸选修课要求

浙工贸选修课要求
《浙工贸选修课要求》
一、选修课的目的与意义
选修课是指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的非专业课程。

选修课的设置旨在满足学生
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并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选修课的设置标准
1. 选修课的设置应符合学校的教学方针和办学定位,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遵循课程思想的原则。

2. 选修课的设置应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先进性,符合学生的实际需求,能够为学生提供个性发
展和才能培养的机会。

3. 选修课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负担,不能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过大的压力。

三、选修课的实施要求
1. 学生应在校规定的选修课选课时间内,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选课。

2. 学生所选择的选修课,必须在学院和教务处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籍审核,并确定其选
修资格。

3. 学生选修课程后,应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按时参加选修课程的教学活动,并按照规定参加
考试和考核。

四、选修课的评价方式
1. 选修课程的考核方式应该与专业课程保持一致,根据选修课程的特点,采取考试、论文、实践、实习等形式进行考核。

2. 选修课程的考核成绩应该纳入学生学业成绩的综合评价中,作为学生毕业时的毕业成绩之一。

大学学院本科专业选修课授课规定

大学学院本科专业选修课授课规定

大学学院本科专业选修课授课规定
一、选修课性质
专业选修课是在专业必修课基础上,对本专业的知识、理论或技能的一种延伸与拓展。

如果说专业必修课重在解决专业知识的普及问题,那么选修课那么在普及之后的提高。

必修课重在传授基本知识,选修课那么重在提高专业能力。

选修课的设定要表达较高的学术性。

二、开课要求
1、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业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2、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与选修课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

3、开课前要向教研室主任提供课程介绍、课程内容的主要框架和参考书目,同时提供不少于课程内容三分之一的教案或讲稿。

经审核合格者方可正式开课。

4、选修课授课一定要表达出在必修课基础上的拓展与提高的作用,注重介绍学史和研究动态,重视对学生进行学术思维训练,表达较高的学术含量。

5、选修课考核可以采取考试和写学术论文方式进行。

原那么上语言类选修课可采用考试的方式,文学类课程可采用撰写学术论文方式,论文字数不低于3000字。

6、认真做好评卷和论文评阅工作,及时录入并公布成绩,撰写试卷分析总结,与教务办合作,做好试卷与论文保管存储工作。

7、开课期间,因事停课和调课,由教务办统一安排,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调课或停课。

山东财经大学选修课学分要求

山东财经大学选修课学分要求

山东财经大学选修课学分要求
山东财经大学的选修课学分要求一般是每学年必修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其中专业课不少于19学分,实践环节不少于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4学分。

在选修课中,学校对学生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首先,学生必须修满6门及以上外语、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外语选修课至少满足5门,其余课程选修中的学分不少于3门;其次,在学术方面,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学科方向,比如财务学、市场营销等,以满足学术和职业发展需求;最后,学生还可以在实践环节、文化素养和创新创业等选修课方面参与更多的学习,以探索更多的应用机会。

除了上述具体要求外,山东财经大学还提供了一系列学分补充政策,主要包括体育、文体娱乐、心理辅导、实践服务、社会实践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考核教育。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从这些补充政策中获取更多学分,以满足学分要求。

总的来说,山东财经大学的选修课学分要求比较严格,但同时也比较允许学生针对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进行选择,进行更有重要性和意义的学习和实践。

小学选修课规章制度内容

小学选修课规章制度内容

小学选修课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选修课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选修课范围小学选修课范围包括文学、艺术、体育、科技、生活技能等方面的课程。

第三章:选修课设置1.小学选修课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生需求设置,其中包括必修选修课和自主选修课。

2.必修选修课是学生必须选择的课程,具有一定的学分和学时要求,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完成学习和考核。

3.自主选修课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学业压力选择是否参加。

第四章:选修课教学1.选修课教学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大纲进行,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2.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学习能力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3.选修课教学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五章:选修课考核1.选修课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

2.日常考核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期末考核包括笔试、实验等形式。

3.考核成绩应及时反馩学生及家长,学校应组织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分析和研究,促进学生的进步。

第六章:选修课管理1.学校应根据选修课的特点进行专门的管理,包括教师组织、学生管理等。

2.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确保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3.学生应按照选修课的要求认真学习,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章:选修课评价选修课的评价应包括学生、家长、教师的评价,学校应组织专门的评价小组对选修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八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者,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3.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部门所有。

大学选修课的教案

大学选修课的教案

大学选修课的教案一、课程简介课程名称:大学选修课课程性质:选修课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和掌握选修课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教学内容第一章:选修课概述1.1 选修课的定义与特点1.2 选修课的设置意义与目的1.3 选修课的选课原则与流程第二章:选修课程分类2.1 人文社科类选修课程2.2 自然科学类选修课程2.3 艺术体育类选修课程2.4 实践技能类选修课程第三章:选修课的学习方法3.1 自主学习3.2 合作学习3.3 探究学习3.4 实践学习第四章:选修课的考核评价4.1 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4.2 考核内容与评价要点4.3 考核流程与评价方法第五章:选修课的师资队伍5.1 选修课教师的基本要求5.2 教师的教学准备与教学设计5.3 教师的教学评价与激励机制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通过讲解、阐述选修课的相关概念、原理和方法,使学生掌握基本知识。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选修课的学习方法和技巧。

3. 小组讨论法:引导学生进行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实践操作法: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操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具有权威性、实用性的教材,为学生提供系统的学习资料。

2. 课件:制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件,辅助课堂教学。

3. 网络资源: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

4. 实践基地:建立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五、教学评价1. 过程评价: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出勤、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等。

2. 成果评价:对学生的课程成果进行评价,包括课程报告、实践作品等。

3. 综合评价:结合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六、教学活动设计6.1 课前活动教师发布课程预告,介绍课程内容、目标和教学方法。

学生根据预告进行预习,了解课程基本概念。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学生知识面和就业渠道,实现因材施教,学院决定开设选修课,选修课(任选课)分为公共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其管理办法如下:一、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公共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的课程,是高职高专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管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的原则和要求1.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艺术素养,更好的改善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并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适应性。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措施。

2.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必须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具有时代特征;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欣赏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课程内容要有知识性、应用性和实用性。

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识”性质课程。

3.公共选修课的类别大致可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管理类、经济类、法律类、艺术类和综合类。

4.公共选修课应具有系统的教学内容,课程开设和教师配备稳定,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由一系列高水平讲座构成的系列讲座也可以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建设和设置。

5.每门公共选修课的学时数一般控制在30学时左右,并在一个学期内开完。

6.新设公共选修课由系、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要包括课程开设论证、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等内容,并确定相应的教材,无教材的要指定2-3种参考书。

新设公共选修课程申请报告提交学院课程建设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经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负责组织开设。

(二)课程开设的程序和管理1.要挖掘潜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积极面对全院开设公共选修课。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保证学分制顺利实施,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修课分类学院选修课分为任选课、限选课。

任选课是指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务处组织开设、供全院各专业学生选修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在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提供学生选择学习的若干专业小方向课程或专业拓展的几组课程。

二、选修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项技能培养,发展学生的个性、兴趣和一技之长。

2.课程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科学性,根据专业特点,能反映本专业最新成果、最新工艺,具有符合高职要求的知识和技术含量。

3.可开设符合本地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地方特色、民情风俗、历史渊源的人文课程。

三、任选课的开课L任选课的分类为了实现专业交叉与文理渗透,便于文科专业与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选修,学院任选课分为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类共五大类。

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8节课,共计2个学分。

2.任选课的修读学期各专业在第2~5学期选读,且必须在规定的学习期内修满规定的学分。

3.任选课的开课条件(1)任选课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且对所开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

(2)每门任选课都要制定课程标准。

新增任选课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院任选课申请表》,同时提供教师简介、课程简介、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经系部审核同意、教务处核准后,方可供学生选修。

(3)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学期内开设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选修课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低的教师,取消开课资格。

(4)未经申报的选修课、或虽申报未被批准的选修课、或选课人数低于30人(艺术类课程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选修课,不得开课。

任选课的教学班人数一般以70人为宜。

4.任选课的开课时间任选课的开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四9-10节(个别需用室外教学场地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周一至周三7-8节),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全院性的任选课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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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班认真组织报名,每名学生必报两门(在一类和二类中各选一门),所选科目必须是自己所喜爱且能够坚持上到学期末的学科,并保证所选科目拓宽知识面,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提升自我综合素质。

2、上选修课前学生必须明确上课地点、上课时间、任课教师、所需物品。

3、上选修课时学生必须服从任课教师安排,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提升,并保证学期末考核能够达标。

4,本学期选修课课程标记为:①为一类、②为二类,一类开课时间为周一、五、日,二类开课时间为周二、四。

5、每班教师根据报名表上的学生数进行报名,对于人数较多的科目由班主任进行协调。

其中报名表中所列报名人数为极限数,电脑排版每班限制三人,五子棋只对三四年级开设。

6、所开设选修课科目,每学期末由任课教师命题统一组织一次量化考核,学校选取优秀学生进行集中展示,并给予表彰鼓励。

7、选修课任课教师必须有计划、有备课、有考勤纪录。

学校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授课科目、任课时间、授课内容、学生人数、以及教案进行综合量化评比。

8、选修课教师教案要求:学期要有学期计划,学期计划要设计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课时教学计划要有题目、上课时间、学生人数、课时教学目标、教学准备、教学过程。

9、本学期选修课设置科目多、内容面广、时间充足,同时本着全体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全体师生的身心情操,发展自身业余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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