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体检表(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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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证是教师在从事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时所需获得的证书,它体现了教师具有科学文化素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符合相关规定及其承诺的能力。

为了保护教师的健康,国家规定教师须经过资格证认定体检,以确定教师是否具备资格获得教师资格证。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教师须在体检中填写体检表,每项体检指标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如下: 1. 体重控制。

教师的体重必须接近正常指标,也就是说,BMI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18.5-24.5)内,如果体重偏离正常指标太多,则不具备资格获得教师资格证。

2.压检查。

教师必须通过血压检查,保证血压偏低或偏高的情况不在范围之内,正常范围要求低压不低于90mmHg,高压不高于140mmHg。

3.脏检查。

教师必须通过心脏检查,确保有没有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心脏疾病或其他疾病,比如心脏病、高血压等。

4.吸系统检查。

教师必须通过呼吸系统检查,确保没有任何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比如肺炎、感冒等。

5.液检查。

教师必须通过血液检查,确保没有任何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比如贫血、血小板减少症等。

6.身检查。

教师必须通过全身检查,确保不存在任何慢性病的病变或其他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

7.部彩超检查。

教师必须通过胸部彩超检查,确保不存在任何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肺部疾病,比如肺癌、肺结核等。

8.动功能检查。

教师必须通过运动功能检查,确保没有任何损伤或其他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

综上所述,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前提是教师必须通过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确保不存在任何不适用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才能获得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旨在保障教师及其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健康,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必须加强对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的执行,以确保教师以最佳状态从事教育教学活动,以确保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

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检查者
眼病
内科
血压
/ kpa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肝脾肾
其它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颈部
医师意见:
签名:
皮肤
面部
关节
脊柱
四肢
检查者
其它
耳鼻喉
听力
左耳米
右பைடு நூலகம்米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口腔科
唇腭
是否口吃
医师意见:
签名:
牙齿
(齿缺失——————+——————)
2.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单说明原因。.
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身份证号
申请资格种类资格类型
既往病史
有无精神病史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传染病史及其它
眼科
裸眼视力
右:
矫正视力
右:矫正度数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左: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黄()绿()蓝()紫()
其它
胸部透视医师签名:
肝脏功能
表面抗原
体检结论
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局、劳动人事部颁发的体检标准中关于师范院校招生体检规定,经体检格。
主检医师签名:
年月日(医院盖章)
主检医师意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是对教师资格进行评定和认定的过程,而体检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教师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体能和心理素质。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身体健康指标和心理健康指标。

身体健康
指标主要包括视力、听力、肺活量、心率、血压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教师能够正常开展教学工作。

心理健康指标则包括心理测试、心理评估等,以确保教师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

其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体检项目和指
标应当符合医学和教育学的相关标准,能够客观地反映教师的身心健康状况。

同时,体检标准的执行应当简便、高效,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以不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进程。

再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当与教师实际工作密切相关。

体检项目和指标
应当针对教师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设置,能够全面评估教师的身心健康状况。

例如,对于体育教师来说,体能指标可能会更加重要,而对于心理辅导教师来说,心理健康指标可能会更加重要。

最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规范。

体检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
具备相关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确保体检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体检结果应当严格保密,保护教师个人隐私。

总的来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
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严格的体检标准,可以有效筛选出身心健康、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教师资
格,一经发现撤销其教师资格。

2.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受限三种结论,并简单说明原因。

3.本表应用A4纸双面打印。

4.“报名号”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初审材料时确定的号码。

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本表中“姓名”、“既往病史”和“有无精神病史”栏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其他栏目由体检医院填写。

2.本表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同的栏目,填写内容和要求应一致。

3.“编号”栏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表-教师体检合格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表-教师体检合格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项目表-教师体检合格标准一、教师体检项目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

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

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

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

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

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表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表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表
一、地点
东丽A食堂
1、一楼:透视
2、二楼:招生就业办公室:女内外科
3、三楼:历史系办公室:抽血
三楼楼梯口:小便常规
4、四楼:政法系办公室401:男内外科
政法系会议室:血压
学生处会议室:视力、色差
四楼楼梯口:身高体重
学生处办公室门口:五官科、体检表回收处
三、注意事项
1、全体同学必须按照上表时间安排参加体检,不得私自调整;
2、每天体检时间为上午7:00---9:30,参加体检同学必须于当天上午7:00到东丽食堂并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参加,体检当天须空腹;
3、参加体检同学体检时需携带体检表、检验单(每人2份,检验单左上角需标注申报编号、学号、专业)、本人身份证;。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年修订)
根据2013年修订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申请人员的体格检查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体重、身高、视力、心肺功能、肝脏、肾脏、颈椎、耳鼻喉等八项考核项目。

其中,身体健康状况考核标准是:(1)无慢性病史,即不发现胸部X光检查有异常者。

(2)无感染性疾病史、过敏史、精神病史和精神分裂症及其它严重精神病史。

(3)没有其他与职业能力不相容的疾病史或残疾。

(4)体格及职业能力检查结果正常。

体重考核标准是男性不得小于50公斤,不得大于60公斤,女性不得小于45公斤,不得大于55公斤;身高检查标准是男性不得小于160厘米,不得大于175厘米,女性不得小于155厘米,不得大于170厘米;视力标准是右眼检测不能小于4.0,左眼检测不能小于3.8,两眼色盲率不能大于5,两眼散光度不能大于200度;心肺功能标准是心率不得小于50次/分,不得大于100次/分,血压舒张压不得低于85毫米汞柱,脉搏不得小于50次/分;肝脏、肾脏、颈椎、耳鼻喉等标准是不能发现有异常情况或病变。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体检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健康至关重要。

教师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身体健康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全面的体格检查项目。

教师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身体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教学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全面的体格检查项目,如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以全面了解教师的身体健康状况。

其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注重心理健康的检查。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对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样重要。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心理健康的检查项目,如心理测试、心理咨询等,以全面了解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

此外,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注重职业病的防控。

教师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容易受到职业病的影响。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包括职业病的检查项目,如喉部疾病、眼部疾病、肩部疾病等,以及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教师的身体健康。

最后,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注重特殊岗位的体检要求。

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特殊岗位,如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等,他们的体检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体检标准,保障特殊岗位教师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严格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素质和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教师资格证认定是指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资格认定,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必备条件之一。

而体检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之一,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对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主要包括身体各项指标的检查。

包括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多项指标的检查。

其中,身高、体重、视力和听力是最基本的身体指标,而肺功能、心电图、血常规和尿常规则是对教师身体健康状况的更为细致的检查。

其次,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还包括对一些特殊疾病和病史的检查。

比如对传染病、肝炎、结核病等传染病的检查和筛查,以及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检查。

这些疾病的检查是为了保障教师在教育工作中不会对学生和同事造成健康威胁,也是为了保障教师自身的身体健康。

再次,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还包括对精神健康状况的检查。

教师的精神健康状况对于教育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也需要进行检查和评估。

这一部分的检查通常包括心理测试、心理咨询等方式,以评估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

最后,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还包括对一些职业病的检查和防护。

比如对教师长期面对电脑屏幕的视力保护、对长期站立教学的腰椎保护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

这些都是为了保障教师在教育工作中能够健康、安全地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标准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环节,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严格的体检标准,才能保障教师队伍的身体健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1、什么时候体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

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在哪些医院体检?各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

具体医院名录在网申时注意查看提示信息,或直接咨询教育局。

3、体检费用是多少?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在哪里领取?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

5、体检合格标准是什么?各省均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此各地标准并不一致。

各省在指定标准时,主要参照以下三个文件: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二〇〇三年三月三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于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

6、幼儿园教师有无特殊性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其他体检项目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

7、孕妇不能胸透怎么办?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

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

点击查看附件(百度网盘):2018年教师资格证报名>>>2017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教师资格证报考热点问题>>>。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

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表,如与当地规定冲突,以当地要求为准。

1、什么时候体检?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

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在哪些医院体检?各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

具体医院名录在网申时注意查看提示信息,或直接咨询教育局。

3、体检费用是多少?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在哪里领取?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

5、体检合格标准是什么?各省均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此各地标准并不一致。

各省在指定标准时,主要参照以下三个文件:1.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二〇〇三年三月三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于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3. 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

6、幼儿园教师有无特殊性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其他体检项目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

7、孕妇不能胸透怎么办?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

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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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届师范生体检通知 2

2013届师范生体检通知 2

关于我校2013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程序复杂、组织难度高的重要工作,为确保准确无误地完成这次体检工作,我们对本次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前期准备1. 费用1)学前教育专业因增加体检项目,具体费用为:男生130元(80+50)/人,女生195元(80+115)/人;其他专业学生体检费用为80元/人。

2)费用以学院为单位收齐后存入建行指定账户,账号为6227 0013 1069 0209 213(贺园亚)。

2. 准备工作1)各学院凭存款回执于4月11日前至就业指导中心贺老师处领取体检化验单。

2)再次提醒学生在体检表左上角空白处写上“学校”、“班级”、“报名号”、“申请种类及学科”,将表格内“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好,将照片贴好。

3)每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体检表、化验单。

4)血常规检查(抽血),要求空腹(不吃早饭、不喝水),且前两天不吃大荤;当日抽血后,可吃早饭,但不能离开体育馆,等待集体包车前往医院。

二、体检安排1. 4月16日上午先在春晖校区体育馆进行血常规检查(抽血),抽血安排如下:7:00—7:20 教育学院 10学前教育(幼儿) 188人7:20—7:35 教育学院 08学前、10学前(亲子)、10心咨 164人7:35—7:45 美术学院 10美教、08美(五) 96人7:45—7:55 音乐学院 10音教、08音(五) 66人7:55—8:05 人文学院 10语教 116人8:05—8:15 人文学院 10对外、10综6文、08初教文 104人8:15—8:25 数信学院 10数教、10综理、08初教理 85人8:25—8:40 外语学院 10英教、08英(五) 155人2. 请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提前15分钟在体育馆外整队集中,抽血后以班级为单位依序乘车前往医院。

三、其他1. 本次体检由海陵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若无故不参加体检,后果自负。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身份证号码
一寸照片
姓 名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既往
病史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确认签字: 眼
科 裸眼视力 右: 矫正视力
右:矫正度数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左:
左:矫正度数
色觉检查
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检查: 色觉检查图名称: 单色识别能力检查:(色觉异常者查此项)
红( ) 黄( ) 绿( ) 蓝( ) 紫( )
检查者
眼病


血压 / kpa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发育情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肝 脾 肾 其它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颈部 医师意见: 签名:
皮肤 面部 关节
脊柱 四肢
检查者
其它
耳鼻
喉 听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检查者 医师意见: 签名:
嗅觉
检查者
耳鼻咽喉
口腔科
唇腭
是否
口吃
医师意见: 签名:
牙齿 (齿缺失——————+——————)
其它
胸部透视医师签名:肝

功能体



主检医师签名:
年月日(医院盖章)
主检医师意见:
签名:
说明:1.“既往病史”一栏,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病史,不符合认定条件者,即使取得资格,一经发现收回认定资格。

2. 主检医师作体检结论要填写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并简单说明原因。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及体检表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及体检表

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及体检表为组织做好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检对象除已有规定外,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二、体检标准体检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体检不合格:(一)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二)血压超过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三)结核病未治愈者;(四)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五) 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或者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和内分泌系统疾病者;(六) 各种肾脏疾病伴肾功能不全者;(七) 有癫痫病史或者精神病史、癔病史和夜游症者;(八) 肺切除超过一叶或者肺不张一叶以上者;(九) 类风湿病影响肢体功能或者慢性骨髓炎者;(十) 麻风病未治愈或者性病和爱滋病毒检测阳性者;(十一) 青光眼或者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者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者;(十二)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者按照专业要求检测门辩色力不合格者;(十三) 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十四) 上肢、下肢均不能运用或者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与肌力二级以下和显著胸廓畸形者;(十五) 严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十六) 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较大面积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而影响面容者;(十七) 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疾病者。

三、体检机构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负责。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的就是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目录1认定材料2操作规程3资格认定4认定权限5违规处理1认定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所需材料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4.学历证书影印件1份。

(2013年6月复印)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影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由各系签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系公章)。

6.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影印件1份。

(复印件上要由各系签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系公章)7.非师范类学生需提供参加国家“两学”考试合格证影印件1份(复印件上要由各系签上“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系公章)注:此档案材料各班组织学生填写后以班为单位交系上保存,所有材料待网报确认前交教务处教材科以便审核确认(具体时间待定)。

[1]不合格1、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频发性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者。

2、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单项收缩压超过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张压超过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于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均为体检不合格:(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型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构、骨结构、腹膜结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两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4、支气管扩张病,未治愈者。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

6、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病症),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者。

福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福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一、体检标准第一条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条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或依赖者,不合格。

第三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一)原发型肺TB、浸润型肺TB、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核病:肾TB、骨结核、淋巴结TB、腹膜TB,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一)急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半年以上者;慢性肝炎恢复后,肝功能(ALT、AST、GGT)持续正常2年以上者,合格。

(二)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大、小三阳)、肝功能正常、HBV-DNA测定值正常,合格。

(三)申报学前教育专业的,乙肝病毒携带,不合格。

(四)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功能或较大的良性肿瘤、急性肝炎、肝硬化,不合格。

第六条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缺血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或后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

合格。

第七条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心肌炎病史者从严掌握);(三)心律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第八条心电图检查重度心律失常的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窦性心动过缓,心律每分钟55次以上,血压正常;(二)窦性心律不齐;(三)偶发房性早搏或室性早搏。

第九条凡有下列生理缺陷者,不合格。

(一)肺叶切除,肺不张;(二)BP≥140/90mmHg(18.66/12Kpa)或BP≤86/56mmHg(11.46/7.46Kpa)(三)SBP≥160mmHg(21.33kpa)或≤80mmHg(10.66Kpa)(四)DBP≥90mmHg(12kpa) 或≤50mmHg(6.66kpa)第十条(一)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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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说明: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
史。

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年修订)
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三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六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慢性肾炎伴有肾功
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七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八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九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一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二条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岗位。

第十三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四条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既往病史。

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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