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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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和依法行政的意义【摘要】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源于法律,历经发展不断完善。

行政法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行政机关权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

依法行政是行政法的核心要求,包括依法行使权力、遵守法律程序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的实践意义在于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公正和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正确理解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对依法行政至关重要,推动依法行政对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作用。

在现代社会,依法行政已成为国家治理的基本准则,对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行政法,地位,作用,依法行政,公共利益,内涵,原则,重要性,现代社会,实践意义,国家机器,健康运转。

1. 引言1.1 行政法的定义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一整套法律规则和原则的总称。

它主要围绕着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权,对行政过程进行控制和规范,以保证行政机关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规范体系。

行政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与民事法和刑事法一样,属于法律的一个分支,但其对象和目的是专门用来管理和规范行政管理活动的。

行政法规定了政府机关如何行使权力,政府管辖区域的边界,政府官员的职责,政府与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行政机构允许对谁行使权利和责任。

在一国家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占有特殊地位,既具有要素和规则,又为公众服务和国家的发展服务。

1.2 行政法的地位引言: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行政法是一种专门的法律分支,它旨在限制和规范政府的行政权力,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正常运行。

行政法的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行政法是公共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现代国家中,政府是执行公共权力的主体,而行政法则是管理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基础。

行政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究

行政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究

行政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探究摘要: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国得以稳定长久发展的关键所在。

在依法治国中行政法所占据的位置是不容忽视的。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行政法的制定和执行都要满足于宪法之上。

下面文章就对行政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展开探讨。

关键词:行政法;依法治国;法律地位;地位作用引言中共十九大报告对我国新时代背景下法治的价值、法治的内涵、法治的社会作用等都做了新的规定和要求。

行政法作为我国法治体系的构成部分,在新时代背景之下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其功能也将发生一定的转变,这就涉及行政法功能在新时代背景下的重构问题。

本文将对新时代背景下行政法功能变迁的缘由、行政法新功能构型的逻辑、行政法新功能的科学范畴以及行政法新功能重构路径作较为系统的探讨,以期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重视。

1行政法在依法治国中的法律地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宪法根本大法,也是法律体系的基础,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中权威最高、效力最大的法律内容。

而行政法是与宪法相比是子法和母法的关系,行政法的制定和施行都基于宪法的要求上,与之相比行政法是一门具体的部门法,负责具体的职能。

行政法的法律地位由宪法授予,但是其内容与宪法还存在很多联系。

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中行政法在宪法之下,受宪法直接领导,由于行政法是针对行政权力实施和发布的,其对于国家行政管理也更加有说服力。

与此同时,其管理职能是相对独立的,不受其他法律关系的影响。

这也进一步决定了其在依法治国中的法律地位。

行政法作为部门法对维护宪法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权威具有重要作用,如何将行政法落到实处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2行政法与依法行政之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意义首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提出的方针和目标。

依法治国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需要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中取得新胜利,需要我们不断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和新气象。

自考行政治理学专业00261行政法学考试大纲知识点总结(个人整理必属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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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名词说明】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治理和调控。

【名词说明】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给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标准、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实施政治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份。

【多项选择】相关于其他国家权利而言,行政权具有裁量性、主动性和普遍性等特点;相关于一样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行政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

【名词说明】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和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标准和原那么的总称,或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行政职权而发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法律标准和原那么的总称。

【多项选择】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多项选择】行政法的一样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政府规章、地址性法规、地址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

其特殊渊源有法律说明、国际条约、老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标准等。

【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简答】行政法的分类。

(1)一样行政法与专门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这是以行政法标准的性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

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简答】行政法的特点。

(10、07年真题)(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

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标准数量专门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2)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

①行政法的内容普遍。

②效劳位阶较低的行政法标准易于变更。

③实体性标准与程序性标准性往往交织在一路。

第二节行政法关系【多项选择】依照不同的标准能够将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分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多项选择】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

【多项选择】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和行为。

法学考研笔记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法学考研笔记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学习重点问题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监督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所谓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两类:1.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及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及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属于监督行政关系,行政主体居于被监督、被审查的地位。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及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及行政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1.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存在,是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

当事人既不能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能随意放弃权利、转让义务,只能依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首先,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行政主体一方当事人往往处于支配地位,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职权的行使。

其次,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意见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及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简答题

行政法简答题

二、简答、论述题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试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肯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2、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答: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质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同约定,而是由行政法律规范事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这种不对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而无须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概述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主要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执行法等学科内容。

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权力的来源、行使、限制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则,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原则,即行政行为需要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法治原则要求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行使,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行使行政权力。

行政法还强调了行政的公平和公正,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时,遵循公正的程序,不偏袒任何一方。

行政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内容:行政组织法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人员编制、行政区划等内容。

行政程序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处理具体事务的程序和方法,包括公告、听证、决定等程序。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程序和规则。

行政强制执行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查封扣押等。

行政法是一门具有实践性的法学科,它与其他法学科的关系紧密。

经济法、刑事法、民法等法学科的规范都会涉及到行政活动,而行政法也会与这些学科相互渗透。

行政法还与宪法、法律学、国际法等法学科形成了一种紧密的关系。

行政法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或法规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并在法定的程序中依法作出决策和处理事务,才能保证行政活动的合法性。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处理事务的公平程序,保障公民的参与权利,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需要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民和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或者更正行政行为。

行政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内部检查和审计等制度,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总体来说,行政法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门法学科。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浅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行政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仅次于宪法的法律部门,作为新兴的法律学科、作为在宪法学与法哲学的不断渗透下努力追寻自我的行政法学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辩证。

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相关行政法规的授权,并严格执法以实现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良性运行秩序。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要正确解决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关系,从而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机地、合理地统一起来。

而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

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赋予国家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权力。

而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导致公民私域的狭窄,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受到极大的压抑。

当由国家权力主导的计划经济向发挥市场作用的市场经济过渡时,社会现实强烈需要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这自然迫切要求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设置必要的法律限制,使国家权力的行使有个范围,政府不再陷入过于琐碎具体的管理事务而不能自拔。

而公民个体也能获得自我发展的自主性,能够捍卫自身利益,对权力施加一份影响。

这是当前行政法制建设的主要使命之一。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产生的,必然表现为一种权力关系,而任何权力关系都具有支配的特征。

行政机关在这一关系中是权力主体,而公民或组织则是行政权力的客体。

一、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探讨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它调整着根本的社会关系,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原则,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效力、权威最高的法律。

相对于刑法和民法等部分法,行政法、宪法的关系更为直接密切。

首先,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法关系,保障、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确定和行使,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国家机构与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的宪法规范,主要通过行政法律具体实施。

其次,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行政关系的广泛性和重要性,作为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作为调整最高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国家和社会生活,为各个方面实施着宪法规范这项宪法规范推行宪法确定的各项基本国策,而民法、刑法是一般只是宪法确定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国家政策。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的作用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各种关系,行政法律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过程中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接受行政法制的监督。

行政法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

其重点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此外,行政法是规范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行政组织,权力,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

行政法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公共利益。

行政权是建立社会秩序、实现公益的基础,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力授予、运行的法律规范。

在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方面,行政法具有重大作用。

二、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权力是一柄双刃剑,一旦违法行使,极有可能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补救违法行政给相对人带来的危害。

扩展数据:
行政法的基本含义:
它包括两个含义:第一,行政法是第一类国家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第二,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规范了行政关系的对象和行政关系的监督,而不是其他社会关系。

通用行政法:是指规定国家行政基本原则,原则和政策,国家机
关及其负责人的地位,权力和职责,国家机关的任免,考核,奖惩的法律法规。

人员,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特别行政法》是指规范教育,民政,卫生,统计,邮政,金融,海关,人员,土地,交通等各个专门行政部门的行政活动的法律法规。

行政法与刑法-1

行政法与刑法-1

一、行政法的主要作用有哪些?行政法的三大作用。

(1)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这是行政法的首要的作用。

为什么?因为宪法首要的作用是限制国家权力,宪法有两个功能,一个是限权,二是授权。

宪法既然给行政机关权力,立法机关就要制订相应的法律给行政机关这个权力。

连秩序都没有,限制权力干什么。

(2)限制行政权。

维护了行政管理秩序的情况下,限制行政权。

限制行政权不能影响行政机关维护行政管理秩序。

这样就不要行政法了只要宪法就行了。

限制行政权使行政权有效行使,合法的行使,而不是使行政机关无法行使行政权。

防止滥用权力。

现在是不作为,有两种情况。

省市的主要领导,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根本不知道。

为了不让外资走了,不支持环保局的执法。

另外一种情况,行政机关实行行政行为是要收集证据,但不好收集。

如果无证据,就麻烦了。

不作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也是一种限制。

人要是坏了,法不可能很好。

良好要有好人去执行,才会有法治。

(3)保障人权。

行政法是保障人权的,从两层面讲。

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是为了保障一般人的人权。

行政指导,消防不到位,这种行政指导是对人权的保障。

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实施行政处罚。

但不是行政处罚不都是为了保护一般人的人权的保护,也有为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二、如何合理地发挥行政法的作用。

1、行政法的保障作用与经济发展同行行政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其立法模式应是对社会现实反映的结果,尤其是对经济事态的感应。

具体而言,经济结构是行政法模式的形成和变迁的基因,即经济因素中的各要素。

所以,一个立法模式当它处在结构完整化、功能齐全化、效率最大化的同时,也隐喻一种被否定的因素。

这一因素的逐渐发展最后作为强烈的否定力量宣告旧的立法模式解体,新的立法模式产生。

[1]时下正值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它决不能在无序的法制状态下进行,也不能仅仅靠经济规律来自发调节。

市场经济引发了社会关系、社会过程、社会角色的新变化,即主体的多元性、自主性,市场活动的趋利性、契约性、竞争性、开放性,以及国家的宏观调控,这些须臾也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和规范。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

行政法学按章节复习重点汇总(为了便于大家复习,已注明页数)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行政权—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P46)行政法—行政法是国家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P48)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围调整的各种关系。

(P58)二、简答:行政法律关系特征P56(1)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平等但非对称性;(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力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力义务是重合的;(5)行政法律关系争议往往由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程序先行加以解决,但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原则上是可供争议当事人选择的最终机制。

(司法终局)三、论述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P60地位:(1)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来看,行政法调整着广泛而重要的社会关系,这类社会关系与国家、公民权利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从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来看,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3)从行政法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来看,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

行政法是仅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作用:(1)行政法具有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

(2)行政法具有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

行政法两方面作用是对立统一的,二者互相依赖,不可偏废。

过分强调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而忽视或轻视公民权的保护,或者过分强调保护公民权而忽视或轻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保障,都是对行政法作用的片面理解,都会影响到有机、和谐的行政法律秩序的建立和完善。

浅析我国行政法的法律地位意义及作用的发挥

浅析我国行政法的法律地位意义及作用的发挥

浅析我国行政法的法律地位意义及作用的发挥行政法部门是国家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的泛指,通常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

一般行政法的法律法规一般是包含以下内容:对国家行政管理进行规定的基本原则、政策和方针,国家机构及相关负责人的职责职权及地位,对国家机关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任免,对行政体制进行改革及对行政工作效率进行提升等。

特别行政法是对职能部门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如民政、土地、海关、教育等。

在宪法典中,存在着较多的行政规范,这些规范既属于宪法的范畴,也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民法和刑法通常是根据宪法的规定对某一方面的相关国家政策和制度进行确定,相较于刑法和民法,行政法是对社会中的行政关系进行调整,能够对各种国家政策和制度进行实施好推行。

一、法律体系中的行政法定位行政法与其他的部门法有所不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也与宪法有最直接的关系,也被称为小宪法,能够对行政法制进行进一步地建设,对行政进行依法的全面实行,在我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建设方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国家的产生奠定了行政权的产生基础,国家的行政权力逐步进入了运行的轨道,行政法也随之逐渐形成,行政法是社会科学中的一种,对相关的行政问题进行约束和管理的法律法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行政法就是上层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作为组成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其有着深厚的影响、重要的社会地位和现实意义,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仅次于宪法。

独立部门法:行政法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是通过行驶行政权对相关的行政主体客体进行调整,进而产生了一种特定、特殊的社会关系,这个法律法规的总称就是行政法。

行政法能够对国家相关的机关部门法进行实施,并对其进行行政管理,如保障和监督,对我国宪法所规定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政策法规行以全面的实施。

行政法的内涵相较于刑法和民法,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行政的展开是以我国的国家公共权力为中心进行的,对社会的调整范围更加复杂和广泛。

作用双重性:除了法律法规的一般作用,行政还蕴含着一些特殊的作用,其特殊的作用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体现。

行政法整理

行政法整理

一、主体论:行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

1、行政法渊源(包括制定法法源和非制定法法源)。

2、行政法制定法源的效力位阶。

3、冲突原则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5、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念及特征。

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论述题)7、依法行政原则的地位和作用。

8行政主体的概念。

9、行政主体的分类。

10、行政主体的资格和确认(重点难点)11、行政机关概念、特征、分类。

1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分类。

(选择)13、行政委托含义14、行政公务人员概念范围15、公务员的概念、特点、分类16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

(简答题)17、行政相对人概念及特点。

18、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分类。

19、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概念辨析)20、行政职权的特征。

21、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概念辨析)22、派出机关和派出机构(概念辨析)二、行为论:1、行政行为概念、三要素、特征。

2行政行为的分类及各自的含义。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区别(概念辨析及,具体行政行为案例分析与行政复议、诉讼相结合)3、行政行为的内容。

4、行政行为的效力生效要件及效力内容。

5、抽象行政行为概念、范围、合法要件。

6、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7、行政立法概念、特征。

8、行政立法的分类。

9、行政立法程序。

(简答题)10、其他规范性文件含义、性质及特征。

11、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合法要件(详见课本)12、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13、依申请行政行为概念、种类。

14、依申请行政行为的程序。

(简答)15、行政许可的概念。

16、行政许可的分类。

17、行政许可法所确定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论述题)18、行政许可的程序规定(简答)19、行政许可原则。

(简答)20、行政给付的概念、分类、作用。

21、行政给付的原则。

(简答)22、行政给付的程序。

(简答)23、行政奖励的概念、特征、分类、作用。

23、行政奖励的原则。

24、行政确认的概念、特征、形式、分类、内容、作用、原则。

25、行政裁决概念、特征、分类、作用。

行政法2

行政法2

一、行政与行政法的基本内涵1、概念:是指调整与规定行政主体享有并行使行政权力和实施行政活动过程所产生的关系,以及对行政权力和行政活动进行监督与救济过程所产生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的体系: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法制监督法、救济法3、行政法的特点:①行政法无统一、完整的法典②行政法规范的法律表现形式数量多③行政法富于变动性而缺乏稳定性④程序法和实体法交织在一起,程序法占重要地位⑤反映行政法规范的法律条文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伸缩性4、地位:①仅次于宪法②最重要的实施法③行政法影响的地位越来越突出5、作用:①维护控制保障监督行政法②保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二、行政法渊源1、概念:是指行政法律规范产生和存在的形式,它包括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就法律而言,行政法渊源是形式渊源,我过行政法渊源是指各种成为法2、成文法: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权解释法国际条例和协定3、行政法渊源的效力关系:各种法律形式的位阶与指定主体的法律地位相适应4、行政法分类:①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②实体法和程序法③行政组织法、行为法、监督法、救济法④经济行政、军事行政、民主行政、公安行政、司法行政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概念:贯穿于行政法关系之中,指导行政法的立法与实施的根本原理或基本准则2、基本原则:合法性,合理性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行政效率原则3、功能(作用)①有助于行政法统一、协调和稳定②有助于行政法实施统一与协调③有助于弥补行政法的不足与疏漏之处,保证社会关系得到及时,必要的调整。

四、行政法律关系1、概念: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力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3、特征:①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完整word版)行政法论述题 (2)

(完整word版)行政法论述题 (2)

(完整word版)行政法论述题 (2)五、论述题1、试述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答:1。

决定维持。

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

决定限期履行。

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取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决定撤消、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2、简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1回避制度2合议制度3听证制度4调查制度.二,相对方参与的原则的保障制度。

1表明身份程序2行政相对方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4行政相对方享有知道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采取救济途径的权利.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1时效限制的规定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3简易程序的适用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一)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1。

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1。

行政法的内容广泛2。

以行政法规、规章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易于变动3。

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在与一个法律文件中.4、试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答:一类原则是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

另一类是一般的行政法原则。

再一类是行政法的特别原则。

对行政主题的要求可概括为依法行政,具体可分解为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5、论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行政法简答论述题

行政法简答论述题

行政法简答阐述题行政法阐述题1、被受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受权的组织内行政法上拥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出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受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受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2.拜托组织与被受权组织的差别是什么?答:被拜托组织不拥有行政主体资格,而被受权组织拥有。

详细区分以下:(1)性质不一样。

被拜托组织不拥有法律法例所授与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好与拜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详细的行政行为。

而被受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例所授与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 2)产生的依照不一样。

被拜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拜托行为产生,被授与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例的授与而产生。

( 3)行为的结果不一样。

被拜托组织的行为结果的法律责任,由行政拜托权的行政主体肩负。

被受权组织则对其行为结果独立肩负法律责任。

3.对行政权进行督查的意义和作用答①行政权益接受督查能够防备政府权益失衡与变异。

依照均衡论的看法,行政法所调整的行政权,一定遇到立法权、司法权、公民权的督查与控制,才能依法行政,为人民服务,不然就失掉均衡。

所以,一定增强对行政权益的督查。

②行政权益接受督查能够防备政府官员专制专制。

民主代替专制专制的重要标记就是行政权益接受督查,所以要增强政府官员的自律教育,同时要不断增强外面系统的督查,不断扩大民众参加评论政府行为的层面,把评论方式、手段和步骤归入法制化轨道。

③行政权益接受督查能够扼制腐败。

为了扼制腐败,一定改革行政系统,控制个人专权,增强督查体制,适合提升薪金待遇,健全法制增强反腐力度,严正纲纪。

力求做到使官员们不能腐化、不敢腐化、不肯腐化的反腐体制、行政系统与法制。

④行政权益接受督查能够防备政府官僚主义。

政府及其公事员一定接受来自政府内部和外面的督查,并为督查实行创建条件,推行行政公然,让人民群众对政府活动有充足的认识,为有权机关督查供给条件。

在阳光下的行政行为既能够接受督查,战胜官僚主义;又能够战胜做事拖沓,提升行政效率,推行勤政为民的行政目标4.地区管辖的基本规定答:1)一般地区管辖。

[论述题,2.5分] 论述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论述题,2.5分] 论述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论述题,2.5分] 论述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涉及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关于行政法地位与作用的详细论述:一、行政法的地位1.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部门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等各方面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实施部门,通过具体规定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确保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贯彻实施。

1.行政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基础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有着密切的联系。

例如,刑法、民法等部门法在规定相关行为时,往往需要参照行政法的规定来确定行为的性质和法律责任。

因此,行政法是其他部门法的基础,为其他部门法的实施提供了依据和支持。

二、行政法的作用1.保障公民权利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程序等,确保公民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例如,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不得滥用职权等,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1.规范行政行为行政法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行为准则和程序,规范行政行为。

例如,行政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策时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1.促进法治建设行政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加强行政法的实施,可以推动其他部门法的实施,促进整个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同时,行政法也可以为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治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总之,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是宪法的重要实施部门,是其他部门法的基础,为保障公民权利、规范行政行为、促进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行政法的价值及实在现

行政法的价值及实在现

行政法的价值及实际应用概述行政法是研究政府行为的法律学科,其主要任务是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性、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以及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

行政法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核心内容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和实践价值。

本文将从行政法的价值和实际应用方面进行探讨,旨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行政法。

行政法的价值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行政法的第一个价值在于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特别是对于那些无法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权益。

行政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政府在行使权力和采取行政措施时尊重公民和组织的权利,防范政府的滥权行为,保护公正和正义。

例如,行政法可以对政府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合理和符合法律规定,避免政府的滥用权力和恣意行使。

行政法可以保护被处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行政法的第二个价值是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内容,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事务的一系列程序,包括告知、听证、决定、送达等环节,行政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的内容和形式。

行政法可以规范行政程序和内容,避免行政机关的专断和不公,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同时行政法还可以排除行政程序中的错误和不当,使行政行为的结果更加公平和正义。

例如,行政法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遵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进行公正裁决。

又如,行政法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避免行政机关的滥用权力和过度扩张。

促进治理现代化和社会进步行政法的第三个价值在于促进治理现代化和社会进步。

现代法治国家必须建立合法、公正、透明、高效的行政机关,以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和福祉。

行政法可以对行政机关的建设和发展提出一系列要求和规则,从而促进治理现代化和社会进步。

例如,行政法可以规范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增强社会管理的透明度和集成度。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的作用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法律监督主体以及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和行政过程中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接受行政法制的监督。

行政法包括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

其重点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是规范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此外,行政法是规范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行政组织,权力,行使权力的方式和程序以及对行政权力行使的监督。

行政法的功能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第一,维护社会秩序,确保公共利益。

行政权是建立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益的基础,行政法则是调整行政权授予和运行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在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实现公共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2,要规范行使行政权力,维护对口单位的合法权益。

行政权是一把双刃剑。

一旦非法行使,就很可能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有效地预防和纠正非法行政对当事人的损害。

扩展数据:
行政法的基本含义:
它包括两个含义:第一,行政法是第一类国家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第二,这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原则规范了行政关系的对象和行政关系的监督,而不是其他社会关系。

普通行政法:是指规定国家行政基本原则,原则和政策,国家机
关及其负责人的地位,权力和职责,国家机关的任免,考核,奖惩的法律法规。

人员,行政体制改革和行政机关工作效率的提高。

《特别行政法》是指规范教育,民政,卫生,统计,邮政,金融,海关,人员,土地,交通等各个专门行政部门的行政活动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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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行政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仅次于宪法的法律部门,作为新兴的法律学科、作为在宪法学与法哲学的不断渗透下努力追寻自我的行政法学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和辩证。

依法行政的基本涵义,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相关行政法规的授权,并严格执法以实现公平、公正、有序的社会良性运行秩序。

依法行政的关键是要正确解决行政机关的权力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关系,从而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有机地、合理地统一起来。

而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走过一条曲折的道路。

过去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赋予国家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权力。

而公共权力的无限扩张,导致公民私域的狭窄,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受到极大的压抑。

当由国家权力主导的计划经济向发挥市场作用的市场经济过渡时,社会现实强烈需要建立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这自然迫切要求对行政权力的行使设置必要的法律限制,使国家权力的行使有个范围,政府不再陷入过于琐碎具体的管理事务而不能自拔。

而公民个体也能获得自我发展的自主性,能够捍卫自身利益,对权力施加一份影响。

这是当前行政法制建设的主要使命之一。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产生的,必然表现为一种权力关系,而任何权力关系都具有支配的特征。

行政机关在这一关系中是权力主体,而公民或组织则是行政权力的客体。

一、行政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探讨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根本大法,它调整着根本的社会关系,确定国家基本制度和原则,是国家法律体系中地位、效力、权威最高的法律。

相对于刑法和民法等部分法,行政法、宪法的关系更为直接密切。

首先,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法关系,保障、规范和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它直接涉及国家权力的确定和行使,有关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国家机构与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的宪法规范,主要通过行政法律具体实施。

其次,由于国家行政管理内容的广泛性和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行政关系的广泛性和重要性,作为调整行政关系的行政法,作为调整最高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国家和社会生活,为各个方面实施着宪法规范这项宪法规范推行宪法确定的各项基本国策,而民法、刑法是一般只是宪法确定的某一或某些方面的国家政策。

事实上,宪法典中就包含着许多行政法规范,而属于行政法范畴的许多规范同时又是宪法规范。

时至今日,“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被称为统一的学科、很多学者均从事宪法与行政法的双向研究,而且行政法学的理论体系还存在着和宪法学体系含混不清的问题。

概括地讲:行政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只是得到了形式上的承认,行政法与宪法的关系在很多问题上没有理清,行政法相对于宪法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被人们所忽视。

很少有人会否认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所应具有的重要意义,行政法是位于宪法之下、一国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

由于其紧紧的围绕着行政权力展开,也就意味着行政法有着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完全不同的视野和内涵,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性、复杂性、易变性更是其它部门法所难以比拟的。

“在每一种行政法理论的背后都存在着一个国家的理论”(Carol Harlow and Richa rd Rawlings:“ LAW and ADMINISTRATION” (George Weidenfed and Nicolson ltd.,1988),p.1.,)行政法所与生俱来的政治性决定了其与宪法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很大的程度上,行政法被认为是具体化的宪法、是宪法的动态部分,宪法则被认为是行政法的来源和基础。

日本学者室井力也认为“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基本法,是政治价值的体系法;而行政法虽以宪法为前提,但却是行政技术的体系法。

”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罗豪才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⑸)但另一方面,确认行政法独立的法学价值却有着重要意义。

行政法是一个独立部门法,它不依附于其他部门法,同时一般不包含其他部门法。

辩证来看来,宪法与行政法虽然渊源相连,但彼此并不存在什么“隶属”关系,根本大法只是从宏观上给行政法以指导。

“宪法调整的对象是整体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包括平等的及不平等的两个方面,而行政法却调整以公共利益为本位的一定层次的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叶必丰著:《行政法的人文精神》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236页)公认的观点是,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行政法是作为宪法的具体法来运用的、是宪法的实施法。

实际上,任何部门法都可以称为宪法的实施法,只不过行政法在政治性和价值取向上同宪法精神保持相当程度的一致罢了。

我们可以认为,宪法与行政法存在着共同的理论渊源和价值体系、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源于宪法的实体价值、完善的宪政精神将充分的指导行政法的发展。

但如果宪政传统的缺乏、宪法价值的式微,决定了现有的宪法发展程度根本不足以为行政法提供理论依据,那么再称行政法为“动态的宪法”明显是不符合实际的,而行政法抛开宪法的微弱束缚以获得独立的发展,并非不合逻辑、不合情理,而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必然。

对比其他国家而言,中国的行政法并无如此深厚的宪法渊源,行政法具有很大的独立性,并不是宪法的附属品,相反行政法却在广泛的实践领域为宪法提供了素材和实证基础、充实了宪政的精神、促进了宪法的发展。

因此,过于强调行政法对宪法的依附性和宪法价值的绝对决定性和否定两者的联系一样,也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

和其他法横向对比,行政法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地位,取决于它所调整对象的独立性,即所调整的是行政关系为其他法律所不能调整。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民事关系,它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关系,即人们常说的“横向关系”;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在运用国家行政权力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以及公民组织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和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这种关系可从两个关节点上把握,一是行政法律关系必有一方是行政机关;二是双方地位不对等,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处于优越的地位。

(罗豪才主编.行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P22-23))是一种“纵向关系”。

另一方面,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民法、刑法等一样,是构成国家法律体系的最高层次,是独立的法律规范集合体之一,不是几个零散的法律规范,也不是几个法律规范构成的单个制度;行政法是不依附于其他的普通法律部门,也不可能涵盖其他普通法律部门。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当代国家行政权力的扩大,行政法的调整范围也逐渐扩及某些传统上认为应属民法刑法调整的领域。

这是因为,行政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是调整国家行政权力的行使和由此形成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导致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复杂化,各种新型社会关系和社会事务剧增,权力作为一种管理能力,其扩增也就成为一种客观的需要。

如何折衷与协调它们的关系,使行政权力行使的效率与个体效益的公平保护间实现利益最大化就成为行政法的价值所在。

而对这些法律部门产生程度不同的的影响。

二、行政法的作用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行政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有着如此重要的地位,行政法的作用应体现为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在保障和规范国家行政管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行政法制建设;而行政法制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其重要意义表现在以下几方面:其一,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是提高国家行政管理效率,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

在当今生产力日益社会化,社会发展日益加速,社会联系日益密切,社会交往日益增多的背景下,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对于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组织化的进程中,卓有成效的国家管理起着主导作用。

行政管理无疑是国家管理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是实现国家和社会稳定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世界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与行政法的发达密不可分,这也是建立和完善其行政法律制度的动因所在。

当代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过程之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正在引起上层建筑的改革和变动。

其二、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还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保障。

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而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行政法制度的完善和有效运作。

现行我国的行政法学体系多是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之上的,其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现在所运用的支撑性概念的含义基本上是建立于计划经济时代的。

如对“行政”概念的认识就是如此,认为“行政”就是管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

仅仅强调行政是一种国家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因此就有了“行政就是管理、管理就是整你。

” 这种纯国家意志执行的思路。

首先,行政的内涵不仅是一种管理,现代行政更重要的还在于它是一种服务。

尤其是当前强调服务论是考虑市场与社会的双重趋动,考虑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互重。

其次,毛泽东同志早在《为人民服务》中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过去,我国在行政立法上偏向于行政权,行政机关权利多、义务少,这是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失衡,没有体现政府为人民的服务意识来。

行政法首先可以通过创设以公正、民主为主要目标的行政程序制度为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和国家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

再次,行政法还可为维护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一方面行政法通过保证行政权的有效、方便、为民和组织行使其合法权利提供了行政保障,另一方面行政法通过创设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使公民和组织在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时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在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侵害时能得到及时补救。

最后,行政法通过创设行政公开制度、行政责任制度和对检举、揭发、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等行政制度的规定,既确保了公民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

建立公平、公正、公开、高效、廉洁的政府是广大人民的希望,也是时代的要求。

其三、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法治国家就是以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就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权法必严,违法必究。

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的理念、体制、制度等等正在逐步形成。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社会经济秩序和国家安全的维护市场体系的建构和经济运行的调控,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设施的建设都离不开国家行政管理。

而行政法又是实现国家行政管理高效、科学的根本保障。

行政法以法律形式将国家行政管理的规律加以确认,从而确保行政主体能遵循客观规律,开展行政活动,保证行政目标的实现。

行政法确认了行政主体所有的行政权,并赋予行政权以优益性,强制性等属性,这就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管理创造了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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