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的复杂性与科斯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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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组:实验经济学及其他分支学科外部性的复杂性与科斯定理

胡石清乌家培

(福建泉州华侨大学商学院)

摘要:外部性分为简单外部性和复杂外部性,对于简单外部性,科斯定理具有很好的实用价值,但是对于复杂外部性,D-O模型说明了基于自利理性的分析是有局限的。从个体理性的二元性出发,引入社会理性,复杂外部性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关键词:外部性复杂性自利理性社会理性

一、引言

外部性是指在特定的经济活动中,未参与决策的一方受到了经济活动的影响,并且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获得补偿。外部性反映了在经济活动中,活动的实施者(行为方)对其他人(受影响方)的影响,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受影响方的“决策的非参与性”,即受影响方没有参与行为方的行为决策,是行为方的单方面行动;二是受影响方“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获得补偿”,无法将受到的影响反馈给行为方从而得到补偿。外部性的意义正是要揭示在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下,如何解决经济活动对那些没有参与决策的被动受影响方的补偿问题。

外部性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以及反馈机制等,体现了系统的特性,所以,需要用系统观和系统方法来分析。然而,在外部性的研究中,一直没有认识到外部性的复杂性,没有引入系统论方法,采用的仍然是还原论方法,这是外部性研究的局限。系统是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综合体,有简单系统和复杂系统之分,简单系统可以采用还原论方法,但对于复杂系统,由于其非线性、涌现等特点,只能应用复杂性理论来研究。复杂性理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跨学科、跨领域的热点理论,圣达菲研究所创始人考温把复杂性科学誉为“21世纪的科学”。

解决外部性问题需从系统的角度来从方法上跨越还原论,引入系统论,按照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外部性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外部性,对症下药,解决好现实中的外部性问题。

二、简单外部性与复杂外部性

为了明晰外部性的外延,我们将特定经济活动的行为方作为一个核心,从这个核心出发,不断扩大系统的边界,将系统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外部”:一是行为方对直接参与者的影响,二是对与特定经济活动紧密联系的其他经济体以及相关产业等间接参与者的影响,三是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根据受影响对象的不同,把外部性分为第一类外部性、第二类外部性和第三类外部性。

第一类外部性是行为方对直接参与者的影响,这里的受影响方就是活动的另一些直接参与者。这类外部性正是科斯研究的范畴,在科斯学派的一系列案例中,都是指活动的行为方与另一方直接参与者之间的矛盾,如养蜂人与果园主的关

系、工厂排污对湖中渔场的影响等,都是特定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方之间的关系。对于第一类外部性,由于科斯的贡献,称为科斯外部性,其最大特点是“直接性和简单性”,受影响方受到的影响是直接的,受影响方的数量不多,彼此之间也没有联系,这一外部性主要解决行为方与受影响方的关系,而不需要讨论更大范围内受影响方及其相互关系,所以具有简单性。

第二类外部性是行为方对跟特定活动有紧密联系的其他经济体以及相关产业等间接参与者的影响。在第二类外部性中,受影响方没有直接参与特定的经济活动,但却间接受到了行为方的影响。第二类外部性正是马歇尔的外部经济所研究的范畴,所以又称为马歇尔外部性,其最大的特点是“间接性、紧密型和规模性”,即受影响方受到的影响是间接的,与行为方的关系比较紧密,另一方面,受影响方具有一定的规模,受影响方之间也有复杂的关系,这类外部性呈现出系统的复杂性。

第三类外部性,就是行为方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这类外部性包括了很多领域,如公共经济学、环境、生态、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庇古在最先提出“外部性”概念时,其真实意图就是要解决这类问题,所以,将第三类外部性称为庇古外部性。第三类外部性的特点是“间接性、广泛性和松散性”,受影响者间接受到影响是,受影响者非常广泛但相互之间联系松散,这给受影响方对行为方的影响进行反馈带来了困难。这类外部性问题非常复杂,其影响也很深远。以上三类外部性如图1所示。

图1:以行为方为核心的三个系统和三个外部

根据系统论的观点,三类外部性的复杂程度是不一样的。第一类外部性是对直接参与方的影响,受影响方是少数几个对象,各方的关系相对简单;第二类和第三类外部性,其影响是间接的,影响的范围比较广泛,受影响方的规模也很大,受影响方对行为方的反馈越来越困难。第二和第三类外部性都不是针对某个或几个对象,而是外部的群体或外部环境,是具有一定规模的系统,这就决定了第二和第三类外部性不能按单个受影响方的方式来分析。复杂系统具有整体涌现性

(Emergence),各个受影响方之间不能简单叠加,只能通过复杂的方法处理。

从第一类外部性到第二和第三类外部性,出现了质的变化,即系统复杂性的出现,例如,在第一类外部性的研究中,受影响方是一个或者少数几个互不相关的个体;而在第二类外部性中,受影响方是一个群体,群体内部又是相互关联的,如公物悲剧模型中,村民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共用品提供问题中各方的机会主义(依赖关系)等,都是第一类外部性所不具备的。而第三类外部性中,有影响方具有更大的规模,如工厂排污对湖水污染的案例,这个案例庇古学派用,科斯学派也用,但两者是有差别的。科斯讨论了工厂排污对渔场养鱼的影响,但并没有讨论工厂排污对湖边众多居民的影响,也没有讨论对湖水生态的影响,只能属于第一类外部性,因为渔场属于污染活动的直接影响者,如果没有渔场,工厂的排污就可以不考虑,并且,这里的受影响方只有一家或者几家,他们之间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工厂排污造成了对湖水的污染,从而影响了湖边众多的居民,这就属于第三类外部性。一方面,工厂的污染是对湖水环境的污染,那么谁来代表湖水与工厂谈判呢?这是环境和生态问题的一个重要问题;另一方面,湖边的居民人数众多,每个人的损失可能不是很大,但总损失非常大,如何将大家组织起来呢?这就说明相互之间是关联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1965年,曼瑟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就指出,当越来越多的人卷入将外部性内部化的过程时,科斯所谓的“自愿谈判”过程会越来越困难,甚至根本不可能使科斯谈判获得帕累托有效。基于此,称第一类外部性为简单外部性,称第二和第三类外部性为复杂外部性。外部性的分类如图2所示。

图2. 外部性的分类

三、科斯定理与简单外部性的解决

外部性的两个特点,即决策的非参与行性和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是解决外部性的突破点。如果能够解决决策的非参与性,那么外部性问题就不存在了,而如果不能解决决策的非参与性,那就需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来解决外部性。目前解决外部性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两种,即庇古税方法和科斯产权理论,从深层次来看,科斯是解决决策的非参与性问题,而庇古是解决反馈机制问题。庇古最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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