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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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须知1. 出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货币作为出资的填写“货币”。

以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填写非货币财产的具体种类,如房屋、农业机械、注册商标等。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财务负责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或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备案。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住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

“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联络员信息”、附表5“财务负责人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限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申请类 1.2 (共4页)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名称1. 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字号) 2.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成员出资总额 (元)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成员总数: (名)其中: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

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1申请类 1.2 (第2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姓名联系电话现住所邮政编码居民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2申请类 1.2 (第3页)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序号文件名称份数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5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见申请类1.8)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见申请类1.9)6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7 住所使用证明8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9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10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3申请类 1.1(共2页)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申请名称1. 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2.业务范围住所设立人姓名或名称成员类型证照类别及号码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限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农民专业合作社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及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类。

7.证照类别:农民成员为农业人口户口薄;非农民成员为居民身份证;单位成员为其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限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年月日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书尊敬的有关部门:我是×××市××区的一名农民,我计划组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特此向贵部门提交申请书。

1. 合作社基本情况:1.1 合作社名称:×××农民专业合作社;1.2 组织形式:合作社;1.3 主要经营范围:农田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等;1.4 所在地:×××市××区××街道××号;1.5 注册资金:预计××万元;1.6 合作社成员数:预计××人。

2. 资金来源:2.1 成员投资:每位成员按照合作社章程约定投资;2.2 政府支持:希望能够获得贵部门的资金支持。

3. 经营计划:3.1 农田种植:计划种植××亩××作物;3.2 养殖业:计划养殖××头××动物;3.3 农产品加工:预计建设××个农产品加工车间。

4. 社员权益和分配:4.1 社员的权益:社员享有按劳分配的收益权益,可以按照自己的劳动投入比例分享合作社经营所得;4.2 分配原则:以实际劳动投入为基础,通过合作社管理层决策确定分配方案。

5. 社员责任和义务:5.1 资金投入:社员需要按照章程约定向合作社注入资金;5.2 劳动投入:社员需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5.3 遵守章程:社员需要遵守合作社章程的规定。

以上是我计划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和相关细节,希望贵部门能审批通过并给予资金支持,我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合作社的注册和运营工作。

谢谢贵部门的支持与合作!敬礼!申请人:×××日期:××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填表示范文本(设立登记)

专业合作社填表示范文本(设立登记)

专业合作社填表示范文本(设立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示范文本称”。

8.“业务范围”栏应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9.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

“申请人声明”由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10.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含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2.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3.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法定代表人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张xx年月日联络员信息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社与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社有关信息等。

联络员应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套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套资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任命书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为本社理事长。

任命、、、为本社理事。

任命、、、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1、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2、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3、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4、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元人民币;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 5 名。

其中,农民成员 5 名,所占比例 100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1 名,所占比例 10 %;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申请类1^2 (共 4 页)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类1.2 (第2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 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申请类1.8(共2页)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申请类1.8 (第2页)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须知1. 出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货币作为出资的填写“货币”。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种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种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2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类。

7.证照类别:农民成员为农业人口户口薄;非农民成员为居民身份证;单位成员为其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5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农村专业合作社申请全套材料及填表说明

申请类1.2 (共4页)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类1.2 (第2页)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申请类1.2 (第3页)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申请类1.2 (第4页)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申请类1.8(共2页)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申请类1.8(第2页)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须知1. 出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货币作为出资的填写“货币”。

农业合作社申请书范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农业合作社申请书范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农业合作社申请书范文-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尊敬的有关部门领导:我是XXX村的村民,现致函申请成立农业合作社。

我深知农业生产需要大量资金和技术支持,而我村的农民资源丰富,但缺乏这方面的支持。

我们希望成立农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的模式,整合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

农业合作社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种植、养殖、销售等多个方面。

我们计划利用村民的土地,集中种植高效经济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并进行标准化的养殖业,提供给市场稳定的优质农产品。

同时,我们也希望利用农业合作社的平台,引入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民的生产水平和技术含量。

我们希望成立的农业合作社将以村民为单位,每个村民都是合作社的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

合作社将遵循民主管理原则,积极吸纳社会资源,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局面。

我们请求贵部门能够审阅我们的申请书,支持和指导我们成立农业合作社,共同助力我村的农业生产,推动农民增收。

此致敬礼申请人:XXX村民代表日期:XXXX年X月X日示例2: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XXX,我代表我们村的农民们向您提交这份农业合作社申请书。

我们村庄地处偏远山区,土地资源丰富,但由于传统的散户种植模式,导致产量低下,农民们收入有限,生活贫困。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我们农民们决定成立一个农业合作社,共同合作,共享资源,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我们计划成立的农业合作社将主要经营种植水果和蔬菜,并尝试引进一些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提高产出效益。

通过合作社的成立,我们将能够共同采购种子、肥料和农具,共同销售农产品,同时还可以共享经验和技术,互相帮助,共同发展。

我们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和指导,在合作社的成立和发展过程中能够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帮助我们更好地发挥合作社的作用,提升农民们的生活水平,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此,我们诚恳地希望得到您的审核和批准,我们将会努力做好合作社的管理和经营,为家乡的农业事业做出我们的贡献。

新版三证合一 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模板】

新版三证合一 1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模板】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1。

本申请书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

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附表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附表6“联络员信息”及附表7“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变更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应填写、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基本信息及投资情况(附表3“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附表4“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5。

农民专业合作社增设(注销)分支机构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增设(注销)分支机构”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并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

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应填写附表6“联络员信息”。

“申请人声明”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署。

办合作社资料范本

办合作社资料范本

办合作社资料范本合作社是一种基于合作原则、共同经营和共享利益的组织形式。

在农村地区,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民共同利用资源、提高生产效益,实现农业现代化。

在城市地区,合作社也可以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共同合作、共同发展,提高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办理合作社所需的资料范本,以供参考。

一、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的组织规范和经营原则的载体,是合作社成立和运营的基础文件。

合作社章程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应有一个独特的名称,能够准确反映合作社的性质和业务范围。

2. 合作社目的:合作社应明确自己的经营目标和服务对象,例如提供农业生产服务、促进农民就业等。

3. 合作社成员:合作社的成员应明确合作社的成员资格和加入条件,例如农民、个体经营者等。

4. 合作社资金:合作社的资金来源、资金结构和使用方式应明确规定,例如成员入股、贷款等。

5. 合作社管理: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应明确规定,例如理事会、监事会等。

6. 合作社分配:合作社利润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原则应明确规定,例如按劳分配、按资分配等。

7. 合作社解散和清算:合作社解散和清算程序和责任分配应明确规定,例如决策程序、资产分配等。

二、合作社申请材料办理合作社需要准备一系列申请材料,以便向相关部门申请注册。

以下是一份合作社申请材料的范本:1. 合作社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合作社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发展前景等。

2. 合作社章程:合作社章程应包括上述提到的内容,并由合作社成员签字确认。

3. 合作社成员名单:成员名单应包括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4. 合作社资金证明:提供合作社成员的入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5. 土地使用证明:如果合作社需要使用土地,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6.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经营许可证、环保证书等。

三、合作社运营资料除了注册所需的资料外,合作社还需要准备一些运营资料,以便规范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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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 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成员出资总额:(元)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须知
1. 出资方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货币作为出资的填写“货币”。

以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填写非货币财产的具体种类,如房屋、农业机械、注册商标等。

2.出资额是成员以货币出资的数额,或者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的货币数额。

3.出资成员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是单位的由其盖章。

单位盖章可以加盖在出资清单的空白处。

4.因出资成员多出资清单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和签名。

申请类 1.9 (共3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申请类 1.9 (第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类 1.9 (第3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须知
1.单位成员主体资格: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农业植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检疫站以及卫生防疫站、水文检测站等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2. 证件名称及号码:成员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及其号码;成员为单位的,填写主体资格证书及其号码。

3. 住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是自然人的住所为现住所,是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为登记证书上载明的住所。

4. 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和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三类。

5.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因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等原因不能提交农业人口户口簿复印件的,可以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证明。

非农民成员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应当提交其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粘贴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粘贴。

6.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7. 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8.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9.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申请类 1.10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法定代表人□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注:1.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2. 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由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 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向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申请类 1.5 (共4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5 (第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负责人登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
1. 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适用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

3.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该分支机构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填写经营场所应当标明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分支机构的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

5.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6.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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